深基坑工程监理实施细则完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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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基坑工程监理实施细
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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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樊市汉江明珠城工程深基坑工程专项
监
理
实
施
细
则
湖北时代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襄樊分公司
二○一○年三月
襄樊市汉江明珠城工程
深基坑工程专项监理实施细则
(施工阶段)
工程项目名称:襄樊市汉江明珠城工程
项目监理机构(章):湖北时代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襄樊分公司第七项目部
编制人:
审核人:
二○一○年三月
襄樊市汉江明珠城工程
深基坑工程
专项监理实施细则
一、工程概况及特点:
1、项目名称:襄樊市汉江明珠城1#、2#、3#、4#、5#、6#、8#、
9#、地下车库及门卫房
2、建设单位:襄樊市嘉恒房地产开发公司
3、监理机构:湖北时代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第七项目部
4、设计单位:上海思纳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5、施工单位:江苏沪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6、工程项目地址:襄樊市沿江大道
7、工程项目规模:145760平方米
8、工程项目造价:约2亿元人民币(以决算为准)
10、汉江明珠城3#、4#、5#、6#楼下设计7米的深基坑,1#、2#、9#楼下设计米的深基坑。
二、安全监理实施细则编制依据
2.0.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2.0.2《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2.0.3《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2.0.4《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
2.0.5《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
2.0.6《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91)》;
2.0.7《关于印发〈建筑工程预防坍塌事故若干规定〉的通知》;
2.0.8《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专家论证审查办法》;
2.0.9《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
2.0.10《湖北省深基坑支护设计方案审查暂行办法》;
2.0.11《湖北省建设工程基坑支护专项监测管理办法(暂行)》;
2.0.12《湖北省建筑施工安全管理资料统一用表》;
2.0.13经审定的监理规划、安全监理规划;
2.0.14施工单位编制的深基坑工程专项施工方案。
三、安全监理目标
实现深基坑、防高处坠落施工全过程无安全事故。
四、安全监理职责
深基坑、防高处坠落的安全监理实行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由项目监理机构负责人指定一名安全监理人员专门负责深基坑、防高处坠落的安全监理工作,其岗位职责如下:
1按规定对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和应急预案进行审查并出具监理机构审查意见。
2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和应急预案须经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批后报项目监理部,并经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同意后方可实施。
3在实施安全监理工作时,对施工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应及时向总监报告,发出《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向建设单位通报,并跟踪整改落实情况;承包单位拒不整改或安全隐患严重时,应及时发出《暂时停止施工通知书》并报建设单位;承包单位不停止施工的,应及时向安全监管部门发出《安全隐患报告书》;承包单位因安全原因被建设行政主管部
门和安监机构责令停工整改的,应及时督促承包单位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安监机构报告落实整改情况。
4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进行巡视检查,并做好记录,对违章指挥、违章操作的,应立即制止,主动进行旁站监理,并及时填写《旁站监理记录表》。
5负责安全监理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
6定期向总监报告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情况。
7经常对照《湖北省建筑工程安全生产动态管理办法》的规定,认真履行专业监理工程师的安全监理责任,坚持持续改进日常安全监理工作,并做好安全监理日记。
8不得越权代签应由总监签认的监理文件。
五、安全监理控制要点
深基坑安全监理控制要点
在基坑开挖中造成坍塌事故的主要原因有:基坑开挖放坡不够,没按土的类别和坡度的容许值,按规定的高度比进行放坡,造成坍塌;基坑边坡顶部超载或由于震动,破坏了土体的内聚力,引起土体结构破坏,造成的滑坡;由于施工方法不正确,开挖程序不对、超标高挖土、支撑设置或拆除不正确、或者排水措施不力以及解冻时造成的坍塌等。
5.1.1施工方案
1基坑开挖之前,要按照土质情况、基坑深度以及周边环境确定支护方案,其内容应包括:放坡要求、支护结构设计、机械选择、开挖时间、开挖顺序、分层开挖深度、坡道位置、车辆进出道路、降水措施及监测要求等。
2施工方案的制定必须针对施工工艺结合作业条件,对施工过程中可能造成坍塌因素和作业人员的安全以及防止周边建筑、道路等产生不均匀沉降,设计制定具体可行措施,并在施工中付诸实施。
3高层建筑的筏形基础,实际上形成了建筑的地下室,随上层建筑荷载的加大,常要求在地面以下设置三层或四层地下室,因而基坑的深度常超过5~6m,且面积较大,给基础工程施工带来很大困难和危险,必须认真制定安全措施防止发生事故。如:
1)工程场地狭窄,邻近建筑物多,大面积基坑的开挖,常使这些旧建筑物发生裂缝或不均匀沉降;
2)基坑的深度不同,主楼较深,群房较浅,因而需仔细进行施工程序安排,有时先挖一部分浅坑,再加支撑或采用悬臂板桩;
3)合理采用降水措施,以减少板桩上的土压力;
4)当采用钢板桩时,合理解决位移和弯曲;
5)除降低地下水位外,基坑内还需设置明沟和集水井,以排除暴雨突然而来的明水;
6)大面积基坑应考虑配两路电源,当一路电源发生故障时,可以及时采取另一路电源,防止停止降水而发生事故。
总之由于基坑加深,土侧压力下再加上地下水的出现,所以必须做专项支护设计以确保施工安全。
4支护设计方案的合理与否,不但直接影响施工的工期、造价,更主要还对施工过程中的安全与否有直接关系,所以必须经上级审批。
按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规定,深基坑支护方案须经专家论证。实践证明这些规定不但确保了施工安全,还对缩短工期、节约资金取得了明显效益。
5.1.2临边保护
1 当基坑施工深度达到2m时,对坑边作业已构成危险,按照高处作业和临边作业的规定,应搭设临边防护设施。
2 基坑周边搭的防护栏杆,从选材、搭设方式及牢固程度都应符合《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91)》的规定。
5.1.3坑壁支护
不同深度的基坑和作业条件,所采取的支护方式也不同。
1原状土放坡
一般基坑深度小于3m时,可采用一次性放坡。当深度达到4~5m时,也可采用分级放坡。明挖放坡必须保证边坡的稳定,根据土的类别进行稳定计算确定安全系数。原状土放坡适用于较浅
的基坑,对于深基坑可采用打桩、土钉墙或地下连续墙方法来确保边坡的稳定。
2排桩(护坡桩)
当周边无条件放坡时,可设计成挡土墙结构。可以采用预制桩或灌注桩,预制桩有钢筋混凝土桩和钢桩,当采用间隔排桩时,将桩与桩之间的土体固化形成成桩墙挡土结构。
土体的固化方法可采用高压旋喷或深层搅拌法进行。固化后的土体不得具有整体性好,同时可以阻止地下渗入基坑形成隔渗结构。桩墙结构实际上利用桩的入土深度形成悬臂结构,当基础较深时,可采用坑外拉锚或坑内支撑来保持护桩的稳定。
3坑外拉锚与坑内支撑
1)坑外拉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