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费项目公示牌
收费公示牌样式
附件1服务收费公示*******物业服务公司物业和停车服务收费公示牌(示样)监制单位:兰州市物价局价格举报电话:12358填制说明:1、住宅物业服务收费,按《兰州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的规定,如属市场调节价的,“价格管理形式”填写“市场调节价”、“收费依据”填写“物业服务合同约定”。
2、停车服务收费,如与业主协商一致的,收费标准填写协商一致的标准、“价格管理形式”填写“市场调节价”、“收费依据”填写“物业服务合同约定”。
3、停车收费除本公示牌外,还应按《兰州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规定,制作住宅小区规定样式的公示牌并按要求公示。
4、本公示牌示样中如果小区没有的项目类别可去除;未列入的项目类别,可按相应的文件规定加入(例如:机械立体车库的收费标准)。
5、所有公示牌最小尺寸70×50CM,可根据场地大小自行确定加大。
为使公示牌美观,底色可自行设计。
附件2星级服务公示**********物业服务公司物业星级服务公示牌(示样)监制单位:兰州市物价局价格举报电话:12358制作说明:1、只公示《物业服务合同》约定或向业主承诺的星级服务标准。
2、此公示牌可根据场地情况,自行设计式样。
附件3公电分摊公示************物业服务公司服务区域共用水电费分摊公示牌(示样)监制单位:兰州市物价局价格举报电话:12358附件4代收费公示************物业服务公司居民常用商品价格和服务收费标准公示牌(示样)监制单位:兰州市物价局价格举报电话:12358填制说明:1、本公示牌示样中如果小区没有的项目类别可去除;未列入的项目类别,可按相应的文件规定加入(如:50-100平方米的餐饮业的垃圾处理费的标准)。
2、不代收的填写“否”。
3、居民生活用电包含供电二次转供能源费。
二次转供能源费标准为:小区用户在1000户及以下的每千瓦时收取0.04元;1001户至3000户的每千瓦时收取0.03元;3001户及以上的每千瓦时收取0.02元。
[审核通过]{田斌}2016年收费公示牌
次 次 次 次 次
特殊药物、引流管、甲壳质 及其他无纤维创面材料
90 60 20 20 15 10 5 4 20 10 68 30
缝合在11针以上 缝合5-10针 缝合4针以下
敷料在150㎝2-250㎝2(含),每超过100㎝2加收10元
包括拆线换药(含敷料、换药包)、外擦药物治疗
敷料在100㎝2-150㎝2(含)
彩色多普勒超声常规检查
每个部位
68
腹膜后肿物加收30元
颈部血管彩色多普勒超声
包括颈加收30%
四肢血管彩色多普勒超声
图像记录、造影剂
含各心腔及大血管血流显像
二根血管
111
每增加两根血管加收30%
心脏彩色多普勒超声
次
102
二维(含)以下机减收20%
左心功能测定
举报电话:12358
医院投诉举报电话:4232833
包括急救出诊
包括透视下定位
含数据采集、存贮、图像显示
胶片
曝光次数
该标准为单次曝光收取的费用
数字化摄影(CR)
含数据采集、存贮、图像显示
胶片
曝光次数
20
东乡县人民医院常用医疗服务项目收费标准
项目名称 磁共振平扫
含胶片及冲洗、数据存储介质、增强扫描用注射器 耗材 造影剂、麻醉及其药物
项目内涵
除外内容
计价单位 每部位 每部位 每个部位
价格标准 (元) 535 597 204 253 268
说明
1.计价部位分为:颅脑、眼眶、垂体、中耳、颈部、 胸部、心脏、上腹部、颈椎、胸椎、腰椎、双髋关节 、膝关节、颞颌关节、其他; 2.同时增强 扫描加收50%; 3.使用心电或呼 吸门控设备加收10%。 1.计价部位分为:颅脑、眼眶、视神经管、内听道、 鞍区、副鼻窦、鼻骨、鼻咽颅底、颈部、胸部、心脏 、上腹部、中腹部、下腹部、椎体(每三个椎体)、双 髋关节、膝关节、肢体、其他; 2.同时增 强扫描加收50%; 3.使用心电或 呼吸门控设备加收10%。
收费公示牌离地高度规定
收费公示牌离地高度规定xx市物价局公布了新的停车费收费标准公示牌样式,要求各收费单位必须按照1米宽1.5米高,标明收费时段、收费标准等内容,制作收费公示牌。
另外,公示牌上还必须标注价格举报电话和收费单位的内部监督电话。
据介绍,新的停车费公示牌制牌必须为蓝底白字,规格为1米(宽)×1.5米(高)以上,采用反光膜材料,字体为宋体,公示牌设置在醒目位置。
物价部门要求,制作公示牌时,收费单位可根据停车场实际情况选择对应的停车场类型、收费标准及免费停放时段进行制作,但其它内容不得更改或增减。
新的停车费公示牌分为占道停车,客车站、殡仪馆配套停车场、医院、学校、博物馆、图书馆、青少年宫、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内设停车场及游览参观点配套停车场,政府投资建设的公交客运车辆换乘站配套停车场,为举行大型活动设置的临时机动车停车场,住宅区(含商住楼)配套停车场,其它实行政府指导价的停车场等共7种类型收费公示牌。
公示牌上必须有收费标准和收费时段,同时必须标注价格举报电话12358和收费单位内部监督电话,有免费停车时限的停车场还须标明免费时间,免费车型。
xx市物价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各收费单位必须按照新的收费公示牌制作并将公示牌设置在停车场醒目位置,否则将按照乱收费进行查处。
收费单位除可到物价部门了解公示牌样式外,还可登录xx市物价局网站查看公示牌样式收费公示牌的悬挂高度一般以离地面高度1.5~1.8m 为宜。
这个高度范围比较符合正常人的视线范围,标示牌不可过低,影响下方交通,不可过高,正常人视线不及,影响宣传效果。
收费标识牌的悬挂高度一般以离地面高度1.5~1.8m为宜。
这个高度范围是比较符合正常人的视线范围,标示牌不可过低,影响下方交通,不过过高,正常人视线不及,影响宣传效果。
标识牌的作用是能够提醒工作人员预防危险,从而避免事故发生;遇到危险发生时,安全警示标识牌能够指示人们尽快逃离,或者能在一定程度上指示人们采取正确、有效、得力的措施,从而对即将来临危害或已经发生的危险加以遏制。
2024年学校收费公示制度
6、收费公示的内容,事前必须经过物价局、财政局和教育局的审核。公示收费的内容要严格执行规定的收费项目、标准及范围等。
7、遇有政策调整或其它情况变化时,学校对相关内容及时进行公示。
学校收费公示制度4
为加强和规范收费管理,认真执行市、区教育局、物价局的有在规定,严格收费标准,规范我校的教育收费行为,增强我校教育收费的透明度,特制定监督管理制度如下:
一、全校教职工应严格执行市、区教育局、物价局颁布的各项收费标准,学校不得擅自提高收费标准,不准擅自乱收费,并实行月查制度。
二、所有服务性收费坚持申报审核审批制度,并及时向家长发告家长书,遵循必需、自愿节约、分项结算、公开透明的原则,不利用服务性收费搞创收或拿回扣谋私利。
1、明确、规范收费,加强收费管理,严格收费纪律。
严格收费管理,不违规定擅设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扩收费范围;不违规定办班收费,严格执行收费公示制度,绝不暗箱操务管理,不准设置小金库、帐外帐,不得以各种名义要求学生订购市教确定书目之外的`各类文字资料、音像资料。
2、严格执行“一证、一单、两公开、四统一”的收费管理制度。
2、学校按照义务教育保障经费管理细则,制定公用经费内部监督办法,细化各项管理制度,完善票据审批及签字程序。
3、学校的支出严格按照义务教育保障经费预算范围和开支标准执行。
4、较额支出项目必须事先提交校务会研究决定,并在全体教师会议上予以公布。
5、各类支出票据必须经分管领导“一支笔”审批,杜绝乱支乱花现象。
三、学期结束后,通过结算清单的方式向学生家长报告本学期学校收费情况和使用状况,让学生家长了解学校的规定收费与实际支出,做到多退少不补。
停车收费公示牌参考样式【模板】
附件:
备注:
1、停车场备案证明编号:填写建设部门备案证明编号或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核定的城市道路临时停车泊位移交函编号;
2、价格管理形式:填写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市场调节价;
3、停车场类别:按照《xx市政府指导价停车场分类管理办法》填写类别,政府定价管理停车场填写停车收费标准核定文号,市场调节价管理停车场不填。
4、收费标准:按照《xx市政府指导价停车收费标准》填写具体类别收费标准。
市场调节价管理停车场根据自主确定的收费标准填写,也可参照政府指导价标准填写。
5、停车(泊)位数量:根据建设部门备案证明编号或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核定的城市道路临时停车泊位移交函所载明停车(泊)位数量;
6、参考样式:80cm (宽)*120cm(高);
7、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管理停车场及城市道路临时停车泊位停车收费公示牌采用蓝底白字,市场调节价管理停车场停车收费公示牌采用黄底黑字。
收费公示制度
收费公示制度
1.为规范教育收费行为,完善监督管理措施,增加透明度,治理乱收费,学校实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
2.学校通过设立公示牌、宣传栏、广播等形式,向社会公布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相关内容,便于社会监督学校严格执行国家教育收费政策,保护学生及其家长自身合法权益的制度。
3.在学校校内设立的公示牌、宣传栏的制作材料、规格、样式,应根据实际情况及动态管理、长期置放和清楚方便的要求进行规范。
要尽可能独立置放,位置明显,字体端正,实用规范。
遇有损坏或字迹不清的,学校要及时更换、维修。
4.教育收费公示的内容,事前必须经过学校所在地价格、财政主管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的审核。
公示收费的内容,要严格执行规定的收费项目、标准及范围等。
禁止将越权收费、超标准收费、自立项目收费等乱收费行为通过公示“合法化”。
5.遇有政策调整或其它情况变化时,学校要与各级价格、财政主管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及时做好教育收费政策信息的沟通、传递工作,及时更新公示的有关内容。
6.对违反规定的乱收费,按规定应公示而未公示的收费,或公示内容与规定政策不符的,学生有权拒绝缴纳,并有权向价格、财政主管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举报。
阳 光 价 费 公 示 牌
阳光价费公示牌收费单位:价格部门投诉举报电话:收费单位监督电话:-XXXXXXX1关于阳光价费公示有关问题的说明一、阳光价费公示要按照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省政府纠风办、省企业减负办、省农民负担监管办联合印发的《关于进一步落实收费公示制度实行阳光收费工作的通知》(X价费〔2020〕302号)规定进行,公示的内容主要包括收费单位、收费项目、收费标准、计量单位、政策依据、收费单位监督电话、价格部门投诉举报电话“12358”等七项。
公示内容不能随意删减。
公示实行动态管理,对变更的收费项目和标准,要及时变更公示内容。
二、对非价费公示示范单位,收费公示可采取多种形式进行。
如设立公示栏、公示牌、价目表(册)或电子显示屏、电子触摸屏、灯箱屏等,开设互联网的单位应在其网站上醒目位置公示规定的收费内容。
收费公示不完整的收费单位应按要求及时变更。
新制作或变更公示牌的,具体样式可参考《阳光价费公示牌》(附件1)制作并公示。
三、对价费公示示范单位,应按《阳光价费公示牌》(附件1)样式制作公示牌,在收费场所上墙公示,并在其网站上醒目位置公示规定的收费内容。
同时建立和完善收费公示管理制度,将收费公示的管理人员、管理要求、责任追究等用制度加以规范。
四、价格服务进校园等收费信息的公开仍按相关规定执行。
五、阳光价费公示牌制作要求(一)公示牌名称:统一为“阳光价费公示牌”,每字空一格居中排列。
(二)收费单位:按收费单位全称填列,“收费单位”的“收”字与表格左边线对齐。
(三)序号:按“一”“(一)”“1.”“⑴”“①”的顺序填列。
(四)收费项目:按批准文件列明的收费项目名称填列。
(五)收费标准:按批准文件列明的收费标准填列。
(六)计量单位:按批准文件列明的计量单位填列。
(七)政策依据:主要填列批准文件的“发文字号”(如:X价费〔2020〕373号)。
若公示单位是被授权的收费单位,还应填列授权单位名称;有优惠政策的还应填列优惠政策的具体内容,若优惠政策内容较多,可在“说明”栏中详细填列。
装修期间服务收费公示牌(示样)
附件6
************物业服务公司
装修期间服务收费公示牌(示样)
小区名称:******小区 收费 项目 收费 类别 计费 单位 最高 本小区 价格管 指导价 收费 理形式 标准 标准
政府 指导价 政府 指导价
服务电话:*******
收费 依据 备注
装修 管理 物业 服务费
高层 住宅 多层 住宅
〔2000.00
政府 指导价
——
元/证
5.00
政府 指导价
——
元/个
10.00
政府 指导价
每户免费配4个
监制单位:兰州市物价局
价格举报电话:12358
填制说明: 按兰价办发〔2017〕79号的规定,具体标准在规定的指导价内《装修协议》约定,并公示 实际价格。
元/m²
3.50
元/m²
3.00
正常物业服务费外加 收,装修期一次性收 取。 高层住宅第一层收费 标准为每平方米*.** 元。
装修 垃圾 清运费
——
元/m²
6.00
政府 指导价 兰价办发
装修期一次性收取
高层 住宅 装修 押金 多层 住宅 装修人员 出入证 工本费 门禁卡 工本费
元/户
3500.00
政府 指导价
收费公示牌
— — 2
— — —
50 — —
1.收费收入的分配,由停放保管服务单位与停车位产权所有者协商确定。 2.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算,超过3小时不足12小时的按12小时最高限价计 算;连续停放超过12小时的按上述收费标准累加收费。 3.上述收费标准为最高限价。 投诉电话: 交通局: 84622161 番禺区物价局:84666600 番禺区物价局监制
收费责任人:
广
序 号
州
市
汇 挚 物 金海岸一期
业 收
管 费
理 注
收 费 项 目
计算
单位
月.平方 月.平方 月.平方 月.位
收费标准 (元)
1.8 1.3 2 40
批准机关及文号
01 物业管理费 1、带电梯房 2、不带电梯房 3、商铺 4、室内小车位
物业管理委托合同
自2006年1月1日 起实施,根据合 同期限
02 停车场保管费
车 型
单位:元/辆
小车
大车
摩托车
类 型
时 间
每 小 时
12 小 时 限 价 7 — 5
月 保
每 小 时
12 小 时 限 价 — — 6
月 保
按次(12 小时内) 计费 2 — —
月 保 停放不超60分 钟的,免费停 放。
室 内 有顶盖遮 栏(半室 内) 露 天 说明
2 — 1
270 — 150
收费公示制度规定范本
收费公示制度规定范本第一条总则为了规范收费行为,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提高收费透明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以下简称经营者)收费公示行为。
第三条收费公示内容经营者应当公示下列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收费范围等内容:(一)商品销售价格和服务项目收费标准;(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的商品和服务价格;(三)经营者自主制定的商品和服务价格;(四)其他需要公示的收费项目。
第四条收费公示方式经营者应当采取以下方式进行收费公示:(一)在经营场所的醒目位置设置收费公示栏、公示牌或者公示墙;(二)利用电子显示屏、触摸屏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进行收费公示;(三)在商品和服务销售凭证上明确标注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内容;(四)其他易于消费者了解和查询的方式。
第五条收费公示要求(一)经营者应当确保收费公示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得虚假宣传或者误导消费者;(二)收费公示内容应当保持长期有效,如有变更,经营者应当及时更新;(三)经营者不得收取未经公示的费用,不得在公示的收费项目之外加收其他费用;(四)经营者不得将应由自身承担的费用转嫁给消费者;(五)经营者不得以捆绑销售、强制服务等方式迫使消费者接受收费项目;(六)经营者应当对消费者提出的收费相关疑问进行耐心、准确解答。
第六条监管和法律责任(一)各级价格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经营者收费公示行为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违反本规定的收费行为;(二)经营者违反本规定的,由价格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三)经营者违反本规定,给消费者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条附则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本市之前制定的有关收费公示的规定与本规定不符的,按照本规定执行。
收费标准与费用明细公示制度
收费标准与费用明细公示制度第一章总则为了加强医院收费管理,规范收费行为,保障患者权益,特订立本《收费标准与费用明细公示制度》(以下简称“本制度”)。
第二章收费标准公示第一节收费标准的订立1.医院应依据国家政策、收费本钱、市场需求和医疗服务水平等因素,订立合理的收费标准。
2.收费标准的订立应经过医院管理层讨论,并报经医务委员会审批后生效。
3.收费标准的调整应提前30天以公告形式向患者公示,并在合理的范围内听取患者的看法。
第二节收费标准的公示1.医院应在显著位置设置收费标准公示牌,并保持清楚可见。
2.收费标准公示牌应包含科别名称、项目名称、项目代码、收费标准等内容。
3.医院应定期对收费标准公示牌进行检查和更新,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时效性。
第三节收费标准查询途径1.医院的官方网站应公开收费标准,供应在线查询服务。
2.医院前台、自助终端等也应供应收费标准查询服务,方便患者及时了解收费情况。
3.收费标准查询途径中的信息应与实际收费标准保持全都。
第三章费用明细公示第一节费用明细公示的义务1.医院应供应认真的费用明细,确保患者能够清楚了解每一项收费内容。
2.费用明细应包含项目名称、项目代码、数量、单价、金额等信息。
3.医院应定期更新费用明细,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第二节费用明细查询途径1.医院应在收费处和相关科室设置费用明细查询终端,方便患者查询和核对费用明细。
2.医院官方网站应供应在线的费用明细查询服务。
3.患者也可向医院单位的财会部门或客服中心咨询费用明细。
第三节费用明细公示的时限1.患者在缴费后应及时获得费用明细,并留存一份作为凭证。
2.医院应确保费用明细公示的及时性,患者在缴费前有权查阅费用明细。
第四章监督与惩罚第一节监督机制1.医院应设立特地的监督部门,负责收费行为的监督和管理。
2.监督部门应随时接受患者的投诉和举报,并及时进行调查和处理。
第二节违规处理1.对于有意隐瞒、窜改收费信息等违规行为,医院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学校收费公示制度
学校收费公示制度一、教育收费公示制度是学校通过在校门口设立公示牌的形式,向学生家长公布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相关内容,便于社会监督学校严格执行国家教育收费政策,保护学生及其家长自身合法权益的制度。
二、公示的主要内容包括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批准机关及文号、收费范围、计费单位、投诉电话等。
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行收费减免的政策也应进行公示。
三、学期结束后,通过结算清单的’方式向学生家长报告本学期学校收费情况和使用状况,让学生家长了解学校的规定收费与实际支出,做到多退少不补。
四、教育收费公示的内容,事前必须经过价格、财政主管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的审核。
公示收费的内容,要严格执行规定的收费项目、标准及范围等。
禁止将越权收费、超标准收费、自立项目收费等乱收费行为通过公示“合法化”。
五、遇有政策调整或其它情况变化时,学校要及时更新公示的有关内容。
学校要随时与价格、财政主管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做好教育收费政策信息的沟通。
学校坚持立德树人,遵循教育规律,依法严格规范中小学代办服务性收费管理。
1、规范代办服务性收费项目学校应严格落实本市中小学代办服务性收费管理的相关规定,不得超文件目录设置代办服务性收费项目,不得将教育教学活动、教学管理范畴内应免费提供的服务事项以及国家和本市已明令禁止收费的项目列为代办的学生服务性收费项目。
2、明确代办服务性收费标准代办服务性收费标准应保持相对稳定。
学校如调整原有代办服务性收费标准,应严格按照本市中小学代办服务性收费管理的相关规定的流程实施。
3、完善代办服务性收费公示学校严格执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在学校公示栏公示本校实际执收的代办服务性收费项目和标准,学校向学生家长收取代办服务费时,事先书面征求学生家长意见,并明确告知收费项目和标准,实行明码标价,由其自愿选择,按规定收费和管理使用,未经告知,一律不得收费。
4、规范代办服务性收费的票据使用代办服务性收费应按公示项目和标准收取,使用规定的票据,据实结算,在学期结束时向学生家长发放用款清单,多退少不补。
学校收费公示牌
三年级教辅材料费 元/生.期
x元
〔2024〕x号
义务教育
代收费
四年级教辅材料费 元/生.期 五年级教辅材料费 元/生.期 六年级教辅材料费 元/生.期
x元
〔2024〕x号
x元
〔2024〕x号
x元
〔2024〕x号
学校按实代收取,不得营利
校服费
元/生
x元
〔2024〕x号
服务性收费
伙食费 课后服务费
元/生.月 元/生.月
x元
〔2024〕x号
x元
〔2024〕x号
学校按实收取,不得营利 自愿参与
咨询电话
监督举报电话
学校收费公示
年 学期
学段
学前教育
收费性质
收费项目
计费单位
收费标准(元)
批准收费的机关及 文号
备注
行政事业性收费 保教费
元点心费) 元/生.月
x元
〔2024〕x号
x元
〔2024〕x号
x元
〔2024〕x号
保教费按月收取,不足半个月(含半 个月)的按半个月收取,超过半个月 的按一个月收取。
教育收费公示制度
教育收费公示制度为规范教育收费行为,完善监督管理措施,增加透明度,治理乱收费,特制订教育收费公示制度。
一、学校通过设立公示栏、公示牌、公示墙等形式,向社会公布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相关内容。
二、凡按国家规定的审批权限和程序制定的教育收费,包括义务教育学校服务性收费、代收费和非义务教育学校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服务性收费、代收费等学校所有的收费,均应实行公示制度。
公示的主要内容包括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批准机关及文号)、收费范围、计费单位、投诉电话等。
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行收费减免的政策也应进行公示。
三、校内设立的公示栏、公示牌、公示墙的制作材料、规格、样式,根据实际情况及动态管理、长期置放和清楚方便的要求进行规范。
要尽可能独立置放,位置明显,字体端正,实用规范。
遇有损坏或字迹不清的,学校要及时更换、维修或刷新。
四、教育收费公示的内容,事前必须经过发改、财政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的审核。
公示收费的内容,要严格执行规定的收费项目、标准及范围等。
禁止将越权收费、超标准收费、自立项目收费等乱收费行为通过公示“合法化”。
五、遇有政策调整或其它情况变化时,及时更新公示的有关内容同时,做好公示栏、公示牌、公示墙的更新维护工作。
六、创新宣传方式,通过学校网站、微信公众号、官方微博、手机短信、邮件等多种途径把各类教育收费政策、项目、标准宣讲到位,公开到位,做到家长知晓、学生知道、社会明白。
七、加强对教育收费公示制度的监督检查。
对违反规定的乱收费,按规定应公示而未公示的收费,或公示内容与规定政策不符的,学生有权拒绝缴纳,并有权向发改、财政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举报;发改、财政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要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查处。
XX小学。
幼儿园2020-2021学年收费公示制度收费公示制度
幼儿园2020-2021学年收费公示制度收费
公示制度
2020-2021学年教育收费公示制度公告
为规范教育收费行为,加强监督管理,提高透明度,治理乱收费,前卫镇第二幼儿园决定实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
教育收费公示制度是通过公示栏、公示牌、公示墙等形式向社会公布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相关内容,方便社会监督学校严格执行国家教育收费政策,保护幼儿及其家长自身合法权益的制度。
上级规定的教育收费,公示的主要内容包括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收费范围、计费单位、投诉电话等都应进行公示。
幼儿园在园内通过公示栏、公示牌等方式,向学生公示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内容。
开学时或学期结束后,幼儿园向家
长报告本学期学校收费情况,让家长了解幼儿园的实际收费与规定的收费是否一致。
在园内设立的公示栏、公示牌要尽可能独立置放,位置明显,字体端正,实用规范。
遇有损坏或字迹不清的,要及时更换、维修或刷新。
收费公示的内容,事前必须经过县教育行政部门的审核。
公示收费的内容要严格执行规定的收费项目、标准及范围等,禁止将越权收费、超标准收费、自立项目收费等乱收费行为通过公示“合法化”。
遇有政策调整或其他情况变化时,幼儿园要及时更新公示的有关内容。
幼儿园要主动、及时向财政主管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做好教育收费政策信息的沟通,并做好公示栏、公示牌、公示墙的更新维护工作。
公告费收费标准
公告费收费标准篇一: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公示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公示说明一、经营服务性收费(价格)应坚持公开、公平、自愿有偿、委托人付费的原则。
二、条件具备的,用户可以自主选择有资质的服务机构。
三、相关经营服务机构应按规定与用户签订协议,明确委托服务的项目、服务内容和收费标准、收费方式、收费金额、付款时间等。
四、经批准的经营服务性收费,应在执收单位的醒目位置,公示服务项目、服务内容、收费标准、监督电话等。
五、有关收费优惠及减免政策按上级有关文件要求规定执行。
六、本公示内容实行动态管理,凡与上级文件有不一致的,一律以上级文件为准。
二00八年八月七日一、有线电视收费机顶盒由用户自行购买。
二、专业气象服务基准收费标准说明:其他气象服务收费由气象服务机构与委托人协商确定。
气象服务机构提供公益气象服务,不得收取气象服务费。
三、房地产服务费四、地产交易服务费说明:涉及农村住房改造建设的地产交易手续费按规定减半收取。
篇二:政府规费收费标准一览表(NEW)政府规费收费情况一览表1、领取《土地使用证》:缴纳土地出让金及其契税(土地款的4%)、土地测绘费(0.37元/米2)、登记费:登记费1000平方米以下为110元,每增加500平方米多增加40元2、设计方案评选费:按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执行。
3、各项施工图审查:(1)施工图审查费:1.57元/M (含岩土)(2)施工图抗震审查费:0.42元/M2(3)人防施工图审查:3.2元/M2×人防面积(4)防雷设计审查验收费:1.1元/M24、环评报告:收费按:计价(2022)125号《国家计委、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规范环境影响咨询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5、领取《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规划局代收:50%的规划技术服务费(住宅:0.9元/米,商业:1.2元/米)6、地名注册公告费:4500元/宗7、地震灾害性评估费、防雷击风险性评估费:1、该两项费用只在超高层建筑报建时发生。
居民常用商品价格和服务收费标准公示牌(示样)
附件4
************物业服务公司居民常用商品价格和服务收费标准公示牌(示样)
监制单位:兰州市物价局 价格举报电话:12358
填制说明:
1、本公示牌示样中如果小区没有的项目类别可去除;未列入的项目类别,可按相应的文件规定加入(如:50-100平方米的餐饮业的垃圾处理费的标准)。
2、不代收的填写“否”。
3、居民生活用电包含供电二次转供能源费。
二次转供能源费标准为:小区用户在1000户及以下的每千瓦时收取0.04元;1001户至3000户的每千瓦时收取0.03元;3001户及以上的每千瓦时收取0.02元。
则电价标准分别为0.565、0.555、0.545元/千瓦时。
注意其它的公共用水电费用必须单独收取(详见“服务区域共用水电费分摊公示牌”)。
4、不代收的居民电费标准为0.51元
1、本公示牌示样中如果小区没有的项目类别可去除;未列入的项目类别,可按相应的文件规定加入(如:50-100平方米的餐饮业的垃圾处理费的标准)。
2、不代收的填写“否”。
3、居民生活用电包含供电二次转供能源费。
二次转供能源费标准为:小区用户在1000户及以下的每千瓦时收取0.04元;1001户至3000户的每千瓦时收取0.03元;3001户及以上的每千瓦时收取0.02元。
则电价标准分别为0.565、0.555、0.545元/千瓦时。
注意其它的公共用水电费用必须单独收取(详见“服务区域共用水电费分摊公示牌”)。
4、不代收的居民电费标准为0.51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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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项目公示牌
单位:佛山市建筑工程质量检测站制作日期:2005年1月11日
注:建筑结构鉴定所含结构荷载试验、钻芯等常用检测收费标准见前表,表中计算单位“样”“项”是指该检测项目,“每样”“每项”是指该检测项目中的每一子项。
岩土工程检测监测收费价格
说明:1、岩土工程检测监测收费基准价=岩土工程检测监测实物工作收费+岩土工程检测监测技术工作收费。
2、岩土工程检测监测实物工作收费取费标准见附表一、附表三。
3、岩土工程检测监测技术工作收费=岩土工程检测监测实物工作收费×22%。
物价部门投诉电话:12358
收费单位监督电话:82706563 佛山市物价局监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