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雷装置定期检测合同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防雷装置定期检测合同

合同编号: 201 年第号

甲方:

乙方:遵义市防雷装置检测站习水县分站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遵义市防雷装置检测站习水县分站(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按照《防雷减灾管理办法》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同意防雷装置检测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委托乙方对甲方

的防雷装置进行年度检测,防雷测点个。

二、防雷装置为每年检测次,甲方应按时通知乙方进行检测,如通知不及时造成漏检的,责任由甲方自负。

三、检测过程中,甲方应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并派人配合乙方工作,乙方工作人员应遵守甲方的安全规定。

四、防雷装置检测合格的一周内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领取检测报告。经检测不合格的防雷装置,乙方应及时下达整改意见,甲方应按照防雷整改意见及时整改,如因整改不及时造成的雷击损失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五、乙方工作人员未按核定的检测项目、范围和防雷技术规范、技术标准进行检测并出具检测报告或其它违反规定的行为,甲方可向当地气象主管机构投诉(投诉电话:2528450 2520556)。

六、防雷检测费乙方按贵州省物价局黔价费[2011]96号文件的规定收费。

七、经双方协商,防雷检测费每年为:

人民币万仟佰拾元整(¥:)。

八、付款方式:本合同签订后,乙方首次检测结束并提交检测报告后的10个工作日内,甲方一次性支付乙方当年度检测费用。

九、经检测不合格,整改后的复检费,按照贵州省物价局局黔价费[2011]96号文件的规定,复检费按检测费的30%收取。

十、本合同有效期为:

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十一、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甲、乙双方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盖章后生效。

十二、本合同履行中发生的争议,甲、乙双方首先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提请仲裁解决,仲裁不能解决的依法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负责人:负责人:

或委托代理人:或委托代理人

经办人:经办人:

开户行:习水县农业银行

账号:375001040004074

签订日期:

(注:文档可能无法思考全面,请浏览后下载,供参考。可复制、编制,期待你的好评与关注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