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代应对选人改官的待次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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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宋代对换官制度

论宋代对换官制度
地 因等 级 不 同 纷 繁臃 冗 。 以此 为题 , 过 对 制 度 本 身 、 通 施 稽 留 、稽缓等情况时有发生 ,每宣敕下诸 州 则 一直 为军 事 州 , 位 最 低 。 “ 多 不 致 州 品 , 行缘由等方面的考察, 能反映宋代统治者运 路 相 度 会 问 公 事 , 是 稽 留 , 即 结 绝 , 处 , 也 具 有 不 同 的 “ 秩 ” 节 度 州 为 j 刺 由此 也 决 定 了 长 吏 待 遇 用 该项 制 度 的用 意 , 而看 出统 治者 的治 国 烦催促 ” 3 从 4。非 但如 此 , 的官员 在任期 品 , 史 州 为 五 品 , 5 有

种惩处1 。再如南宋淳{ 年间 , 5 1 z ; 占 饶州推

制 度 释 名 与 渊源 Nhomakorabea受赇 、 征暴敛 , 横 以至 于 “ 贪声 载路 ” 民怨 日 官舒 济不仅 “ 视官箴 ” 以胥吏 吴杰为心 蔑 ,
欺压 百姓 , 蔡杭任 江东提刑 , 对换官制度 , 简而言之就是根据具体情 深19 更 加 深 了宋 代 官 僚 队伍 的 腐 败 , 时 腹贪 残暴敛 , 9。 1 5 连 人浮政滥” 倦一 日 》来总结宋代 责 其 “ 移 鄱 阳县 东 尉 ”1。 … 策, 对 [6 9 5 况, 将两处的官员两易其任I3 】 。除了对换官 人也以“ ] 6 5 之外 , 在现存 的文献 中 , 又称 其为 “ 两易 ” 行政 体制 的特点 。 、 “ 对移 ”据《 , 朝野类要》 所载 :两易 , “ 俗谓对 除因罪而被对移之外 ,官员在对换差 3 亲避籍。避亲制度是我 国封建社会 遣时 , 避 双方 的资序 、 差遣 等级要 大体相 当,
移也。 ”/其基本 含义是 : [2 2 7 官员“ 仕之不称 较为有特色的一种政治现象 , 对于加强封建 不得 以小换大。 隆兴元年 ( 13 四月 , 16 ) 宋政 者”“ 因避嫌或以得罪被劾而罚轻者”], 统治 、 、或 [ 2 7 2 维护国家稳定 、 整肃吏治 、 防止腐败等 府 诏 令 :潦 州 通 判 鲜 于 广 与扬 州 通判 蒋 该 “ 许郡将或部使者两易其任 。”I 对换官制 方面均起到了 比较重要 的作用l8 . 3 眷 】 。时至宋 对移 , 因鲜于广资序不够 , 2 ] 2 但 而以 吕企 中替

从“磨勘”制度看宋朝官员管理下的贪污腐败现象

从“磨勘”制度看宋朝官员管理下的贪污腐败现象

从“磨勘”制度看宋朝官员管理下的贪污腐败现象发布时间:2021-12-08T05:50:10.219Z 来源:《学习与科普》2021年14期作者:徐诗雨[导读] 若问宋代官员管理体制有何特点,“冗官”必为答案之一。

宋太祖为避免五代以来藩镇割据之弊,建立起前所未有的中央集权制度,其封建官僚队伍之人数也达到了历史之最。

沈阳师范大学辽宁省沈阳市 110034摘要:若问宋代官员管理体制有何特点,“冗官”必为答案之一。

宋太祖为避免五代以来藩镇割据之弊,建立起前所未有的中央集权制度,其封建官僚队伍之人数也达到了历史之最。

由此产生的官员管理办法也错综复杂,“磨勘”制度就是其中之一。

作为宋代考课官员的主要方法,无数宋士大夫都将“磨勘”作为仕宦生涯升迁的重要工具,因其产生的贪贿腐败更是数不胜数。

本文就从这一制度来探寻宋朝官员在升迁管理中产生的种种腐败贪贿现象。

关键词:磨勘;铨选;循资格;官员管理一、“磨勘”制度之前因宋代治国方针的倾向性不可避免的造成了官吏数量的增多,皇帝重视文人为官,而科举制度下的封建社会最不缺的就是文人。

“真宗景德年间官一万余员;仁宗皇祐年间二万余员;英宗治平年间并幕职州县官三千三百余员,总二万四员。

”大体上,宋代官员人数在200年间翻了4倍,每四五十年间就翻一番。

①这些数据直观反映了宋代官员管理体制为后人所熟知的一点——冗官现象。

冗官现象带来了什么后果呢?其中一个直接后果就是管理难成办法,所谓“治国先治吏,治民先治官”,要想治理好国家,就得挑选出好官员,如果科举制度是选才之途径,那么铨选制度则是选出好官之途径。

而宋代统治者铨选的主要做法就是“磨勘”,北宋百余年间,“磨勘”在铨选中所起的作用有长足的发展,换句话说,“磨勘”,其实就是北宋统治者为针对庞大官员体系而实行的一种严格的铨选制度。

二、“磨勘”制度的具体内容(一)“磨勘”制度的演变“磨勘”原指以勘验历薄历文状为手段的一系列程序和做法。

把这一词用在铨选制度,初见于唐代中叶。

宋朝的科举入仕与官场底线

宋朝的科举入仕与官场底线

宋朝的科举入仕与官场底线作者:陈峰来源:《读书》2012年第07期孔夫子的名言“学而优则仕”,本是希望掌握儒家理念及学说的优秀知识分子积极从政,以建设理想状态的“仁政”国家。

这为有志于此的读书人指明了奋斗的方向,影响深远,几乎家喻户晓。

但在中国漫长的历史上,这一名言在现实中既未见得很好落实,又常常被曲解或沦为空洞的口号。

在先秦时代,长期盛行世袭制度,官爵在等级贵族内部传递,即“世卿世禄”,故寻常书生即使再优秀也很难步入政坛。

以后秦汉的军功爵、魏晋南北朝的九品中正及隋唐的门荫等制度,也是属于世袭或半世袭的规则。

倒是汉代的征辟、察举制中的某些名目,为读书人提供了狭窄的途径。

如此这般,在贵族、豪强以及高门大族的把持下,普通读书人要顺利做官,着实艰难。

而即使一些有幸踏入政界者,因为背景不强,上升的空间依旧极为有限。

难怪孔子自己便如“丧家之犬”,一生颠沛流离;司马相如之流的文人,终日围绕在王侯将相身边,以奉献歌功颂德的诗赋为安身立命之本;出身寒门的陶渊明,才华横溢,声名远扬,却徘徊在县衙之内,最终无奈地退隐田园。

因此,彼时对大多数学子来说,“学而优则仕”只能是一种理想,或者是遥不可及的梦想。

“学而优则仕”主张在真正意义上的实践,还要说是唐朝科举制度推行以后。

与凭借血缘、出身背景的选官规则相比,科举制设计的基本原则是不问门第出身,以考试成绩录用,因此选拔的范围既广泛,打破了特权阶层垄断官场的格局,同时又以文化知识为条件,对提升官员的素质发挥了积极的作用,自然显得更为合理。

这便为一般读书人入仕,打开了方便之门。

然而在唐代,一方面门阀世族是“百足之虫死而不僵”,影响力依旧不容忽视;另一方面科举毕竟属新生事物,规模有限,还无法完全满足优秀学人的要求。

如白居易所反映:陈子昂、杜甫仅各授一拾遗,而困顿至死;李白、孟浩然不及一官职,穷悴终身;孟郊六十岁,才终试协律郎;张籍到五十岁,尚未离开太祝之位。

所谓的拾遗、协律郎以及太祝,都属低下官位。

宋代文官选任制度诸层面

宋代文官选任制度诸层面

宋代文官选任制度诸层面宋代是中国历史上政治体制最为成熟完备的时期,其选人用人之制发达周详,细密精当。

宋代中央官员正式选用,大致有三条途径:一是通过科举考试或征辟;二是荐举;三是自荐。

但不论采取哪种途径,均须经中央政府的权力机构进行。

这种官吏选用制度和现代选举制度非常相似,但又有很大区别,其中既包括了法定的公开程序,如资格审查、确认以及公布等,又不乏个性化的运作手段,如利益集团对候选人选拔的影响、内部政治权力斗争对选官的干扰等。

在这些制度规范下,文官选任已经形成了一套相当系统完善的制度体系,对于推动政治民主化和促进社会经济发展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一、文官选任的基本制度及原则1、文官选任的法定程序及原则宋代科举实行糊名法,对入试者的身份、籍贯、履历皆不予登记,只注明名第,所以称为糊名法,即取录进士前,先由礼部主持其家庭教育与本人品学等方面的综合考核,据其言行评价,再由主考官写出书面评语,分为若干项目列入试卷内。

宋朝还将这种试卷称为誊录。

试后,考官先按规定项目分类,然后对每个卷子逐一批阅,分门别类,编次序号,签上名字,送交承阅官,再次评阅,并在一定期限内向皇帝奏报评阅结果。

殿试结束后,仍由考官先按规定项目分类,然后对每个卷子逐一批阅,分门别类,编次序号,再加上“弥封”,交参知政事和礼部尚书拆弥封以观其姓名、年龄、籍贯,看有无改换姓名等异常情况,也分为若干项目列入试卷内。

然后在一定期限内向皇帝奏报评阅结果,由皇帝决定录取人数。

新科状元,要拜受官职后,方能赴太常寺等处参加唱名,依考官评语向皇帝呈上考卷,所谓“御览”,然后还有“唱名”,即亲自读考卷,一旦被点为状元,就被授予翰林院修撰的官职,位仅亚于侍从官,宋太祖规定状元需得到知制诰(用于向皇帝进谏)、直史馆(掌记载皇帝言行)和两制(中书和枢密院)等官的同意,才可以被授予官职,宋神宗、宋哲宗时更规定状元除非是皇帝特旨的,否则不许就职。

考试过程中,自始至终,公开公正,避免了权力因素的干扰。

宋代应对选人改官的待次问题

宋代应对选人改官的待次问题

疑是 降低 了他 们 改官 的机率 ,当然会 遭到 他们强
烈 的不 满 。因此 ,此道 诏 书的下 达 ,且不说 其 因 没有 效 力无人 遵 守 ,即使举 主遵 守 ,也会遭 到选
人 抵 制 ,从 而 造 成 选 人 阶层 的 不 稳 定 。
根 源 的认 识 发生 了偏 差 ,将 一 个复 杂 的问题简 单 化 。正 因如 此 的认 识 和解 决方 式 ,并 未 能有效 地 解 决待次 的问题 ,致 使 问题 继 续恶化 。 英宗 时 ,选人 磨 勘待 次 的人 数呈 现 出爆发 式
囊 磨 岁 月 。 愁 吟 徒 尔 为 ,泱 漭 天 地 阔 。 n _。 3
能 否 ,一 切 取 足 ,非 诏 意 也 。 自今 所 举 ,务 在 得
人 , 不 必 充 所 限 之 数 。 _卷 ”2 I
在待 次人 数暴增 的治平年 间 ,朝廷 终于认 识 到改 官人数 的增 多才 是 出现待 次 的根本原 因。贾
增 长 的 趋 势 , 时 任 御 史 中 丞 的 贾 黯 说 : “ 部 奏 吏
正 是 因为宋廷 对改 官人 不断 增多 的现 状处理
乏 力 , 待 次 问 题 没 有 得 到 缓 解 。 治 平 三 年
举 磨勘 选人 未 引见者 至二 百五 十余 人” 皇裙 及 ,“
今 ( 平 二 年 ) 才 十 年 尔 , 而 猥 多 至 于 三 治
看 , 当 时 对 此 认 识 严 重 不 足 , 导 致 对 引 发 此 问题
怀 疑于 言 。其 次 ,从举 主 的心 态来 讲 , “ 切取 一
足 ” 的动机远 不 是贾黯所 认 为 的那么 简单 。荐举 之 法 日益严 密 ,选 人 脱 身 选 调 的难 度 日益增 加 , 在 为求 一张举 状 四处奔 波状 况下 ,举 主若 不将手 中的荐举 名额 用满 ,必 然遭 到选 人们 的怨恨 ,从 举 主 的角度来 讲 即便是 出于对选 人 的同情 ,也很 难将 荐举 名额 白 白浪 费掉 。何况 对 于一些 欲 以手 中的荐举 权谋 私利 的举 主来 说 ,每一个 荐举 名额 都 意味着 一次 人情 往来 、一 次权 钱交 易 ,更 不可 能轻 易 浪费 。再次 ,从 选人 的角 度而 言 ,此 举无

宋代文官待阙问题研究

宋代文官待阙问题研究

【稽古】The Archaic to Now宋人笔下的待阙通常有两种含义:其一待次含义相同,即官员得替后到铨选机构依次等待注拟差遣;其二是指官员在铨司参选并已被除授差遣,但该官员还不能立刻走马上任,一般需要一段时间,以待被除授给他的职位出阙,这段等待期也叫待阙。

本文所说的待阙单指后一含义,即已被除授差遣的官员等待出阙。

1 待阙的出现与发展北宋初,承五代之乱,人物凋敝,官员“至有经五七年不替罢者,或才罢去,便入见阙”。

朝廷往往因为官员不足而放选,遑论待阙了。

待阙始于何时?南宋人程大昌在其《续演繁露》中写道:景祐三年,审官院言:“见在院待阙官凡九十二人,欲并以到任一年半使阙,候见任官满三十月许赴。

”此则注官后待阙之始也。

程大昌认为待阙始于景祐三年(1036),似误。

天圣八年(1030)三月,欧阳修进士及第,五月,授官。

知制诰给欧阳修写的制词是“前乡贡进士欧阳某:右可特授将仕郎、试秘书省校书郎、充西京留守推官,替仲简来年二月满阙。

候见任官月限满日,即得赴任。

”明确说明欧阳修在除授差遣后要待阙。

欧阳修当时的身份是选人,说明选人待阙景祐三年前就存在。

审官院负责京朝官差遣的除授,程大昌的记载,只能说明京朝官景祐三年后也要待阙。

天圣元年(1023),权判流内铨晏殊说:“按大中祥符三年东封赦文,放选时三千余人赴集,铨司拟注不足,始擘画来年预使季阙,后遂为例,常来年奏明季阙。

”据晏殊所说,待阙似乎与真宗东封后大赦放选有关,因为这次东封大赦放选,到吏部流内铨参选的选人有三千余人。

流内铨没有如此多的现阙可用,不得不先预使来年季阙,为参选者注拟差遣。

不过,晏殊所说这次放选时间有误。

据《长编》记载,东封在大中祥符元年(1008)。

真宗于当年十月前往泰山封禅,并于当月大赦,但《长编》所载赦文中没有放选一事。

大中祥符二年(1009)正月,真宗命户部尚书温仲舒、尚书右丞向敏中与吏部流内铨官员一起“详定选集事宜”,起因便是选人注拟不及,稽滞铨司。

宋代选人改京官的方法

宋代选人改京官的方法

宋代选人改京官的方法
宋代选人改京官的方法主要有以下几种:
1. 通过荐举制度改官。

这通常是在选人任职次数、在任时间都达到一定标准后,从5名中高级官员那里凑齐5份“举削”,从而赴阙排队改官。

这是宋代逐渐完善的荐举制度相关,幕职州县官通过荐举这一途径升擢为京朝官形成了一项相对稳定的制度,纳入日常的政治秩序之中。

2. 通过参加特殊科举考试改官。

例如进一步参加“制科(制举)”“词科”等特殊科举考试,考试合格者,则有可能因此改官。

3. 在特殊时期或特殊情况下,可能因皇帝的特别恩典而减少在任职次数、在任时间、举主数量上的要求,甚至直接特许改官。

4. 出任某些对选人而言特殊的职务,亦可减少在任职次数、在任时间、举主数量上的要求,甚至径直改官。

5. 致仕改官。

南宋时,一名实际担任过职务,自己未犯过赃罪,未误断过犯人死罪,且满足一些其它具体条件的选人,可以在致仕(退休)时,由选人改京官或升朝官。

以上是宋代选人改京官的方法,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宋代官员选任和管理制度

宋代官员选任和管理制度

宋代官员选任和管理制度
在宋代,官员选任和管理制度经历了一系列改革和演变,以提高官员素质和政府效能。

以下是宋代官员选任和管理制度的主要特点:
1. 考试选拔制度:宋代实行科举制度,通过举行乡试、府试和殿试等考试来选拔官员。

这一制度推动了官员选拔的公平性和竞争性,注重考核才德和才能。

2. 重文不轻武:宋代官员选拔更加重视文化素质,文官地位逐渐提高。

士人士族成为官员的主要来源,士人身份也成为政治上的优势。

3. 举贤良方正:宋代重视官员品德,举贤良方正成为选拔官员的重要标准。

尤其是绍圣年间,实行推贤举贤制度,推动清廉政风。

4. 文官武将并重:宋代不仅重视文官,也重视武将。

文官和武将都可以在政府中担任重要职务,彼此之间相互配合,平衡政治权力。

5. 官员考绩制度:宋代设立考绩官,对官员进行考核和监督。

官员每三年要接受一次绩效考核,表现不佳的可能被罢免或贬职。

6. 贡举制度:宋代实行贡举制度,让有一定财力和家世背景的士人参加贡举,以提高考试的公平性和选拔优秀人才。

7. 审官和监察制度:设立审官和监察官,对官员进行考察和监督,打击贪污腐败等不良行为,保持政府廉洁。

宋代官员选任和管理制度在当时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但也存在一些弊端和不足。

后来的历史发展中,这些制度不断演变和调整,为后世政府机构和官员管理制度的形成奠定了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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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朝的选官制度

宋朝的选官制度

宋朝的选官制度宋朝选官制度宋朝(960-1279年)是中国历史上最悠久、最繁荣的封建朝代之一,其执政方式曾统治中国约三百多年。

宋朝是一个奢侈,精致,但也弹指之间彻底失败的朝代,曾经全面地改革了中国古代的政治和官制制度,但最终仍然崩溃并被蒙古攻佔。

宋朝的官制是宋朝统治者最重要的政治改革器材之一,它对中国历史的发展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一、选官制度的引入宋朝的官制受到了西晋的影响,它被分为两个部分,即“上下两等制度”,在这一制度下,九个宗室成为“朝廷”,九个宗室又分为四大部门,即太尉官,正字官,令道官,文官,以及朝廷的上尉大夫。

除此之外,宋朝还引入了选官制度,其主要内容是由朝廷官吏选拔有能力的青年成为官承担官职。

二、宋朝选官制度的具体要求宋朝的官吏由朝廷选拔,严格依据学识、道德及作为三者结合,以及地域性、世事政策性因素来择优议官。

宋朝的官吏要具有德学兼备的优良品质,必须学习独特的官制和在官僚制度中担任各种官职。

大部分官吏都非常有学问,能力强,政治派别不断,有一定的政治业绩或公共事业出色的官吏都有望被选官。

三、训诫制度宋朝的官制不仅要求官员有职德,还针对官员的行为进行训诫,将官员的犯错以文字表述录入官员责任书上,而这些文字也被称为‘训诫责任书’,如果官员在职内变节,便会受到朝廷的训诫重处理。

宋朝的官制尤其影响了宋朝人民的道德观,官员们都认为自己有责任要维护君臣之间尊卑有序的伦理道德关系,全力维护宋朝社会秩序的完善。

四、宋朝官制的缺点尽管宋朝的官制有一定的优点,但也有很多缺点,当时宋朝的官制存在一定的社会腐败,有腐败分子以贿赂的方式通过记入责任书的训诫制度获取官职,宋朝的官吏也固守地方的利益。

有的甚至利用职权违法,索取贿赂,做大奸大恶的事情,破坏了本来完善的宋朝官制。

总而言之,宋朝史观将宋朝官制分为两个部分:一种是上等制度,也就是“九宗室”;另一种是下等制度,也就是“宋朝选官制度”,它深深地影响着中国古代社会的发展和现实的政治运行,并影响了宋朝时期的政治状况。

中国历史上的淘汰冗员:历代行政改革的尝试回顾

中国历史上的淘汰冗员:历代行政改革的尝试回顾

中国历史上的淘汰冗员:历代行政改革的尝试回顾作者:王子今来源:学习时报来源日期:2005-2-1本站发布时间:2005-2-2 9:58:11阅读量:552次克服“官职冗滥”现象以解救政治危机,如苏轼所谓“救官冗之敝”,是历史上许多次改革曾经提出的政治任务。

往往正是目睹“官职冗滥”或者“吏员冗滥”的严重危害,才使得有识见的政治家痛下改革的决心,并且在推行改革的事业中将裁汰冗员作为最重要的步骤之一。

作为调整政治关系、改善行政管理的手段,执政者也重视推行“汰冗官”的政策。

北魏孝文帝主持的改革,包括对“冗官”的裁撤。

元澄曾经负责朝廷的这次“铨简旧臣”的人事调整。

起初北魏贵族官僚“动有万数,冗散无事”,元澄重新品量其优劣,将官员列为三等,尽其德才而任用。

唐玄宗即位初年,宰相多至17人,“台省要职不可数”,姚崇曾经主持“罢冗职”的制度改革,取得了成功。

唐代宗时,郭子仪论奏,有“黜素餐之吏,去冗食之官”的建议。

唐德宗贞元年间,宰相齐抗曾经“奏减冗员”。

李泌也曾经提议“省官”,并且对唐德宗解释说:“所谓省官者,去其冗员,非常员也。

”他认为“可悉罢”的地方有关官吏,“比正员三之一”,而建议精简的中朝官,有的职任多达三分之二。

裁抑冗员,也是通常改良政治的重要措施之一。

《新唐书·韩休传》说,户部侍郎韩休主管财政,曾经“罢省胥吏冗食二千人”。

《新唐书·孔巢父传》记载,谏议大夫孔戣上书指出四种严重社会弊病,建议整改,其中第一条就是“多冗官”。

他的意见受到唐宪宗的重视。

宰相李吉甫也曾经痛感“吏员广”,以为从汉代到隋代,“未有多于今者”,上奏说:“方今置吏不精,流品庞杂,存无事之官,食至重之税。

”建议合并一些州县,暂停岁时入仕,并且提出了“吏寡易求,官少易治”的见解。

认为吏少可以择优录用,官少便于加强管理。

他的主张付诸实施,一次就精简了冗官800员,吏1400员。

唐武宗会昌年间,曾经有诏减冗员,吏部郎中柳仲郢主持此事,经过10天的工作,裁减了1200员。

宋代地方政治空间中的对移处分制度

宋代地方政治空间中的对移处分制度

宋代地方政治空间中的对移处分制度对移是宋代地方官调换差遣的制度,执行者是地方的监司、知州。

作为地方政治空间中的对移处分,固着于北宋后期,并在南宋时期制度化。

从相关对移处分法令中,可以发现对移是对庸懦地方官员的较轻处罚,具有及时性,但处罚力度要远低于因违法而受到的奏罢、弹核。

《名公书判清明集》中诸多对移处分事例的记载,可见“州县自理之案”的对移处分是地方行政空间中监察制度的重要形式,也影响着宋代地方州县政治的运行状况。

标签:宋代;对移处分;《名公书判清明集》;行政监察对移,在宋代是一种调换官员差遣的制度,也称为“对换”或“两易”。

北宋方勺有言“仕有不称职者,许郡将或部使者两易其任,谓之对移”①,南宋赵升称“俗谓对移也,或因避嫌,或以得罪被劾而罚轻者,皆两易其任”②,即对移处分的对象是那些不称职者或因违法获罪的地方官员,执行者为知州、监司。

有关对移,笔者曾撰文认为是“以州统县”行政监察体制下,州对县的人事行政,王晓龙指出这是路级提点刑狱司的职责之一,郭艳艳则对对移的形成要因、实施程序、意义进行了说明。

③对宋代地方政治空间中对移处分的具体事例和实施原则,尚缺乏深入研究。

本文在探讨对移处分制度固着过程的基础上,归纳对移处分法令的实施原则,进而梳理《名公书判清明集》中诸多事例,分析对移处分在宋代地方官员监察制度中的地位。

一、对移处分制度的固着过程北宋前期,对移是不属于处分的临时性措施,是为“两易”。

如雍熙二年(985),太宗谓宰相曰:“比分遣使臣按巡诸道,盖虑或有冤滞耳。

因思新及第进士为司理参军,彼于法律固未精习,宜令诸州长吏视其不胜任者,于判司簿尉中两易之。

”④进士及第的官员中有人因未通晓法律,能力不足,而不胜任司理参军一职,与其他地方官员两易。

从派遣使臣按巡各地后的作为看,可谓是临时性举措。

此后至北宋中期的对移事例,多为由中央下令,限定区域与对象的临时性措施。

如皇祐三年(1051)仁宗对宰相文彦博等提到,“近日职司,以长吏不理闻者多矣。

宋代县官,怎么选任?怎么监督?

宋代县官,怎么选任?怎么监督?

宋代县官,怎么选任?怎么监督?作者:苗书梅来源:《人民论坛》2015年第07期【摘要】宋代统治者十分重视县级官员的选用,并要求地方长官向朝廷推荐县级官员人选,皇帝要亲自召见,考察合格后方可任命。

同时,宋代高度重视对州县各级各类官员的考核监督。

地方官员的考核既有针对任职年限积日计月的严格核算,也有对履职效果的等级评定。

在近乎严苛的选任制度下,宋代知县、县令群体的总体素质与行政能力普遍较高。

【关键词】宋代 ;知县县令 ;选任 ;监督【中图分类号】K244 ; ; ; ; ; 【文献标识码】A古代的县衙就像是一座小朝廷,政务繁杂,举凡行政、财政、司法、治安、民政、教育及民俗教化等,县级长官无不亲力亲为,故县衙及县官在国家治理中有不可替代的基石作用。

北宋建立之前,曾经历了两百多年的地方分权和割据混战,尤其五代时期,53年间更换了5个朝代18位帝王,地方治理问题百出,其中一个突出表现就是县级长官不受重视,县政陵替。

北宋建国后,主要国策都围绕着如何总结借鉴唐朝亡国、五代短命的教训而展开,在此基础上,确立了一套旨在强化中央集权的治国体制,其中地方长官的任命和监督制度在前朝的基础上更加复杂和严密。

因此,尽管当时边患不断,国内也时有反叛发生,但其内部治理相对稳定,在两宋320年的历史上,没有爆发全国性的农民战争,其统治时间仅次于两汉,居两千年帝制时代第二位,这与重视县级政权建设有较大关系。

宋代县官以文臣为主,资格和能力并重宋代县级政权设官极简,一般设知县或县令1人,大县设县丞、主簿、县尉各1员,个别繁难大县或任命主簿与县尉2位,其余中小县则根据县域大小和治理难易程度,配备1至3名行政官员,最小的县只设一员主簿或者县尉兼任县令。

行政官员之外,有少数武官领兵、巡检负责治安等。

宋代县级长官有两种称谓,凡是以京朝官、幕职官、武臣官阶出任者称“知县”,以文臣选任中较低官阶出任者称“县令”。

繁难大县派遣知县,中小县任命县令,二者职责相同。

限考受荐:宋代选人改官的资格

限考受荐:宋代选人改官的资格

作者: 胡坤
作者机构: [1]北京大学历史学系
出版物刊名: 中国史研究
页码: 99-112页
年卷期: 2012年 第1期
主题词: 荐举;考限;选人;改官;宋代
摘要:“限考受荐”是宋代选人受荐举改官所需遵行的重要原则。

考限则是选人改官的基本资格。

宋代的“限考受荐”原则在荐举改官制度发展演变的过程中,逐渐从不加区分受荐资格、磨勘资格到将二者区分明确,反映了宋代荐举改官制度的成熟。

受荐资格与磨勘资格的剥离,有效地限制了势要子弟和奔竞者的进身速度,同时平衡了宋代国家现在与未来的利益,安抚了未能改官的选人,稳定了低级文官队伍。

宋代官员的人事制度评价

宋代官员的人事制度评价

宋代官员的人事制度评价宋代是中国历史上一段较为繁荣的时期,官员制度也较为完善。

下面从官员选拔、待遇和考核等方面,对宋代官员的人事制度进行评价。

首先,宋代官员的选拔方式相对公正,注重实绩。

宋代官员的选拔主要有两种方式,一是诏拜,即由皇帝直接任用,这种方式主要针对一些高级官员,如执政、知府等;二是举荐和充选,即由地方官员推荐或通过科举考试选拔。

这种方式更加注重官员个人的实际表现和能力,减少了权力任人唯亲的情况,对提拔具有一定的公正性。

其次,宋代官员的待遇相对较好,体现了尊重人才的精神。

宋代官员享有一定的官禄和俸禄,根据官职的不同,待遇也不同。

高级官员如执政、知府等,不仅享受丰厚的禄位,还有丰富的物质收入,如土地、钱财等。

这样的待遇使得官员在履行职责时更有动力和积极性,也能够更好地为国家和百姓服务。

此外,宋代官员的考核制度较为完善,能够对官员的表现进行评价和监督。

宋代实行了考绩制,即通过考核来评估官员的工作表现和能力。

一方面,官员的升迁需要通过吏部的考核,不仅要看官员的个人能力和施政成绩,还要了解官员的品行和廉洁程度。

另一方面,百姓可以进行申诉,向吏部举报官员的不当行为或违法乱纪的行为,以便及时纠正和惩处。

这种考核制度能够及时发现官员的问题和不足,推动政府的廉洁和公正。

综上所述,宋代官员的人事制度在选拔、待遇和考核等方面体现出了一定的优势。

它注重实绩,选拔方式相对公正;官员待遇较好,有一定的物质收入和地位待遇;官员的考核制度也相对完善,能够对其工作表现进行评价和监督。

尽管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但整体上有助于提高官员的素质和能力,推动政府的廉洁和公正,有利于政权的稳定和社会的繁荣。

宋明时期的官员选拔与政治改革

宋明时期的官员选拔与政治改革

宋明时期的官员选拔与政治改革宋明时期是中国历史上一个重要的时期,这个时期发生了许多影响深远的政治改革。

其中,官员选拔制度的改革是其中最为重要的一项。

在宋明时期,如何选拔出优秀的官员成为了一个关键问题,因为优秀的官员能够有效地推动国家的发展和治理。

宋明时期的官员选拔制度经历了一系列的改革。

在宋朝,科举制度被广泛使用,通过考试选拔士人成为官员成为了一种主要的方式。

而在明朝初期,洪武帝朱元璋实行了军功、年功、秀才、举人等多种选拔制度,不仅考虑个人学术能力,同时注重个人政治背景和政治忠诚度。

这种选拔制度强调了忠诚和效能,并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官员的素质。

然而,在明朝后期,由于官僚体制的腐败和固化,官员选拔制度开始陷入了困境。

许多官员通过人际关系和贿赂等手段获得官职,而非真正的能力和才干。

这导致了官员素质的下降,政务的繁琐和效率的低下。

面对这一问题,明朝政府积极进行了改革。

明代政府在选择官员的时候,开始注重选拔有实际能力的人才。

他们试图通过选拔官员时注重实际工作能力、政治素养和廉洁性,来提高官员的素质。

此外,他们还试图引入一些新的选拔标准,如注重官员的实际表现和政绩,重视实践才能和经验,而不仅仅局限于纸上功夫。

在明朝时期,为了提高官员素质和选拔的公正程度,不少政治家提出了一些有益的建议。

其中,王守仁是一个重要的思想家和政治家,他主张选拔官员应根据其品德、学问、能力和行为等方面的综合评价,不再局限于科举考试的分数和文化背景。

他认为,除了知识能力之外,官员还应具备公正、善良、智慧和坚强的品质。

在宋明时期的政治改革中,官员选拔并不是孤立的一项措施,而是与其他政治改革相辅相成的。

例如,明朝还进行了一系列的农田改革、税收改革和地方政权改革等,以加强中央政府的控制和增强地方官员的约束力。

这些措施旨在减少腐败现象,提高政府的执行力和治理效率。

尽管在官员选拔制度方面进行了许多有益尝试,但是在宋明时期的政治改革中依然存在着不少问题和困难。

宋朝的官员制度与选拔标准

宋朝的官员制度与选拔标准

宋朝的官员制度与选拔标准宋朝是中国历史上一段辉煌的时代,其官员制度和选拔标准对于当时的统治和治理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本文将介绍宋朝的官员制度以及选拔标准,并分析其优点和缺点。

一、官员制度宋朝的官员制度是基于科举制度的,科举制度是以考试选拔官员,倡导文治的制度。

宋朝的官员分为文官和武官两大类,文官分为九品和延续制度。

在宋朝政治体系中,九品中正为最高品级官员。

延续制度是指官员在经过一定年限的任职后,可以晋升到更高级别的官职。

此外,宋朝还设置了许多专门的职位,如内廷的门下省和中书省等,以及地方中央之间的衔接系统。

二、选拔标准宋朝的官员选拔标准主要基于科举制度,并强调具备一定的学识和才能。

科举分为三个阶段:乡试、会试和殿试。

乡试是为了选拔优秀的士人,会试是为了选拔优秀的进士,而殿试则是选拔出最终的状元。

在这个过程中,考生需要展示自己的才能和学问,并通过多个环节的竞争来选拔最优秀的人才。

此外,宋朝还注重品德的考核,也就是注重官员的廉洁与道德,这是选拔官员的重要标准之一。

三、官员制度的优点宋朝的官员制度有着以下几个优点:1. 推动国家治理:通过科举制度,能够选拔到优秀的人才,为国家的治理提供了可靠的支持。

这一制度不仅重视学识,而且注重品德,保证了官员的廉洁和忠诚度。

2. 公平公正:科举制度的存在使得每个有才能的人都有机会通过考试进入官场,无论是贫寒还是富贵,只要通过考试,都能够获得公正的评价和机会。

3. 专业化管理:通过设立各类职位和衔接系统,官员能够根据自己的特长和才能得到更好的发展,提高了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率。

四、官员制度的缺点然而,宋朝的官员制度也有一些缺点:1. 学问偏重:科举制度过分偏重学问,对于实践经验和实际能力的考核较少,有时候并不能够真正选拔出最能胜任职务的官员。

这也导致了在实际行政工作中出现了一些问题。

2. 考试压力:科举制度对于考生而言是一个巨大的考验,因为竞争非常激烈,在不少人的人生中占据了过大的比重,可能会导致一些人为了考试而放弃了其他重要的事物。

宋代酬奖改官制度

宋代酬奖改官制度

宋代酬奖改官制度
宋代酬奖改官制度是指官员在任职期间,通过一定的功绩和表现,可以获得朝廷的奖励和提拔。

这种制度在宋代得到了很大的发展和完善,成为官员晋升的重要途径。

首先,宋代酬奖改官制度的实施主体是皇帝。

皇帝会根据官员的表现和功绩,亲自决定是否给予奖励和提拔。

这种决策方式体现了皇权的高度集中,也使得官员更加敬畏皇帝,努力为国家效力。

其次,宋代酬奖改官制度的实施对象主要是地方官员。

地方官员在任职期间,如果能够有效地治理地方,提高民生水平,就可以获得皇帝的赏识和提拔。

这种制度鼓励了地方官员为民办实事,促进了地方政治的稳定和发展。

再次,宋代酬奖改官制度的实施标准主要是政绩。

官员要想获得奖励和提拔,必须在工作中取得显著的成绩。

这种以政绩为主要评价标准的制度,使得官员更加注重实际工作,提高了政府的工作效率。

最后,宋代酬奖改官制度的实施方式主要有赏赐、加封、升迁等。

皇帝会根据官员的表现和功绩,给予相应的奖励,如金银财宝、土地、官职等。

这些奖励既是对官员的肯定,也是激励其他官员努力工作的手段。

总之,宋代酬奖改官制度是一种以皇帝为主导,以地方官员为主要对象,以政绩为评价标准,以赏赐、加封、升迁为主要方式的官员晋升制度。

这种制度的实施,对于选拔和培养优秀的官员,促进政府工作的高效运行,具有积极的意义。

宋朝选官制度素材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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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朝选官制度是我国古代选官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历史悠久,内容丰富。

本文将从宋朝选官制度的基本情况、选拔方式、特点以及影响等方面进行阐述。

一、宋朝选官制度的基本情况宋朝选官制度是在儒家传统思想基础上建立起来的,主要以考试为主要选拔方式。

宋朝的选官制度分为三个阶段:科举考试、恩荫补官和吏人出职。

其中,科举考试是选拔官员的主要途径,恩荫补官和吏人出职则是辅助途径。

1. 科举考试科举考试是宋朝选拔官员的主要方式,其考试内容以儒学为主,兼及见识才能。

科举考试分为乡试、省试和殿试三个阶段。

乡试在各地举行,合格者称为举人;省试在礼部举行,合格者称为进士;殿试由皇帝主持,合格者称为状元。

科举考试每三年举行一次,考试科目包括进士、明经、明法等。

2. 恩荫补官恩荫补官是指官员推荐,使得有功之臣、名门望族的后代以及皇帝的特殊恩赐者可以直接入朝为官。

恩荫补官的途径包括郊祀、皇帝生日、改元、致仕等。

受荫补对象包括皇族宗室、台省六品以上的官员以及其他五品以上的官员的子、孙、兄弟等。

3. 吏人出职吏人出职是指在政府机构中担任低级职务的吏员,通过一定的考试和选拔,可以晋升为官员。

吏人出职相当于现在的公务员遴选制度。

二、宋朝选官制度的特点1. 选拔方式多样化宋朝选官制度采用了科举考试、恩荫补官和吏人出职等多种选拔方式,既保证了选拔人才的公平性,又兼顾了社会各阶层的利益。

2. 重视才能和实绩宋朝选官制度注重考查候选人的才能和实绩,尤其是科举考试,要求考生具备一定的儒学素养和见识才能。

这种选拔方式有利于选拔真正有才能的人才进入官场。

3. 选拔过程公开透明宋朝选官制度的选拔过程相对公开透明,考试成绩公开,恩荫补官和吏人出职也有明确的规定。

这有助于减少选拔过程中的腐败现象,提高官员的整体素质。

4. 重视教育培养宋朝政府重视教育,通过改革科举制度、整顿太学等措施,培养了一大批人才。

这为选官制度提供了丰富的人才资源。

三、宋朝选官制度的影响1. 提高了官员的整体素质宋朝选官制度的改革,尤其是科举制度的完善,使得选拔出来的官员整体素质较高,有利于提高政府的治理能力。

评价宋朝官员考核制度

评价宋朝官员考核制度

评价宋朝官员考核制度
宋朝官员考核制度在中国历史上被认为是一种相对完善和科学的制度,对于官员选拔和绩效管理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以下是对宋朝官员考核制度的评价:
考核标准明确:宋朝官员考核制度明确了官员的职责和标准,以廉正、能干、勤政、公正为评价标准。

官员需要通过考试和考核来评估他们在职期间的表现和绩效,这种明确的标准有助于提高官员的工作质量和绩效。

公正、公平的选拔机制:宋朝官员考核制度注重选拔优秀人才,通过严格的考试制度选拔官员。

这种选拔机制避免了世袭和贿赂等不正当手段,确保了官员的能力和品德。

绩效导向的管理:宋朝官员考核制度注重绩效管理,官员的晋升和升迁与其在职期间的表现和成绩密切相关。

这种绩效导向的管理机制激励了官员的积极性和工作动力,推动了政府的有效运行和发展。

选贤任能的理念:宋朝官员考核制度强调选拔贤能,注重官员的能力和才干。

通过考试和考核,优秀的官员得到提拔和重用,这种选贤任能的理念有利于培养和选拔具有专业素养和领导能力的官员,提高政府的治理水平。

然而,宋朝官员考核制度也存在一些不足之处。

例如,官员考核过于注重文化知识和功夫,对于实际的治理能力和实践经验的考核较少;同时,制度中的腐败问题也无法完全避免。

总的来说,宋朝官员考核制度在中国历史上是一种相对完善的制度,它注重选拔优秀人才、绩效导向的管理和选贤任能的理念。

这种制度为政府运行提供了一定的规范和指导,对于官员的选拔和绩效管理起到了一定的推动作用。

然而,考核制度仍然需要不断完善和改进,以适应时代的需求和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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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代应对选人改官的待次问题作者:胡坤来源:《安徽师范大学学报》2011年第01期关键词:待次;磨勘;荐举改官;引对摘要:宋代选人改官,磨勘之后,尚需君主引对,获得认可,方得脱离选调,进入京朝官序列。

随着改官人数日渐增多,选人往往不能按时引对,遂出现了待次问题。

宋廷在处理此问题时,从最初的调整引对班次、增加引对人数,到后来通过一系列政策限制改官人数,经过长期摸索,最终在南宋中期后,形成了一套行之有效的应对方案。

然而解决待次问题的方案,却没有从根本上解决选人积滞的社会现象。

中图分类号: K244,K245文献标志码: A文章编号:: 10012435(2011)01003905Problem of Waiting for Summon in Shifting Post of Administration In Song DynastyHU Kun(Department of History, Peking University, Beijing 100871, China)Key words: waiting for summon; evaluation and audit; shifting post of administration through recommendation; summoned by emperorAbstract: After evaluation and audit in shifting post of administration, official candidates need to be summoned by emperor and joined the seccession of officials in the Song Dynasty. With the increasing number of Candidates, they often can’t be summoned by emperor on time, so they had to wait for summon. Through the policy adjustments many times, the Song Dynasty have formed a set of effective problemsolving pattern, but this stagnant phenomenon has not been resolved completely.宋代选人改官,不啻为其仕途之要事。

其间经历举主荐举、赴部磨勘、君主引对等几大环节。

通常,选人通过了磨勘程序,经吏部主司按照相关规定拟定合改官阶之后,就进入到“引对”程序。

选人按照班次面见君主,君主通过选人的言行及吏部提供的相关资料,确定选人是否应当改官以及所改之官阶。

通过了引对程序,选人就算完成了整个改官过程,脱身选调,步入京朝官的行列。

但是,随着改官人数的增多,需要引对的选人人数亦大大增加,而引对班次及每班引对人数却有一定限制,北宋中期后,选人通过磨勘之后,往往不能在短时间内获得引对,需要按次序等待。

选人等候引对的过程就被称之为“待次”。

“待次”问题在仁宗末年开始出现,到了英、神、哲朝呈现出愈演愈烈的趋势。

在其应对过程中,政策不断地调整,亦反映出宋朝政府对荐举改官制度所作出符合统治需要的调节。

一宋朝初年,选人受荐磨勘改官者,一年也不过十数人,“引对犹未有待次者也”[1]卷160。

仁宗天圣(1023—1032)后,改官条法渐繁,有关改官的限制条件亦有所增多,而改官人数却不减反增,“改官者固已众矣”,“然磨勘应格者犹不越旬日引对,未有待次者”[2]卷204。

到了皇祐(1049—1054)年间,改官人数进一步增多,即时引对已经无法完成,“磨勘待次者已不减六七十人”[2]卷204。

嘉祐(1056—1063)初年,选人磨勘待次的情况愈发严重,时“磨勘者类皆待次外州,或至吏部二三岁乃得改官”[2]卷188。

嘉祐五年(1060),赴部改官,待次京师的强至曾写下过这样的诗句:嘉祐岁庚子,长安一尺雪。

落地还成冰,后土冻欲裂。

出门望天街,层城裹银阙。

健马载高冠,傍人指夔卨。

拜表瑶墀归,酒面风前热。

万井莫回头,穷阎正骚屑。

晓突无青烟,饥唇闷殭舌。

咄嗟路边子,未死衣百结。

亦有待次人,空囊磨岁月。

愁吟徒尔为,泱漭天地阔。

[3]10在这首诗中,雪中威严壮丽的宫阙、进宫赴宴而归的显贵,与衣衫褴褛、饥寒交迫的路人以及百无聊赖、空耗食粮的待次小官构成了一幅对比强烈的图景。

其间亦真实地描绘了选人待次时的窘迫情形,由此也能看出仁宗末年选人磨勘待次的严重程度。

这种情况同时引起朝廷的注意,然而当时推究待次人数增多的原因,却归结为选人“多因缘薄劳求截甲引见”所致。

宋代选人改官引对,选人可以根据自己在任时的劳绩,申请截甲引见,亦即不按班次等候,提前引对。

这本是对一些有突出劳绩之人进行奖赏的手段,但随着待次的选人愈来愈多,选人为了能早日脱离选调,就在“截甲”一事上打主意。

铨吏亦于此看到了“商机”,趁便索贿,两厢各取所需,一拍即合,造成了纳贿选人得以提前引对的情况。

朝廷为此特别下诏给吏部流内铨“自今选人磨勘,毋得叙劳绩求先次截甲引见,若劳绩重于改京官,朝廷自赏擢之”[2]卷188。

显然,从朝廷认为待次选人众多的原因来看,当时对此认识严重不足,导致对引发此问题根源的认识发生了偏差,将一个复杂的问题简单化。

正因如此的认识和解决方式,并未能有效地解决待次的问题,致使问题继续恶化。

英宗时,选人磨勘待次的人数呈现出爆发式增长的趋势,时任御史中丞的贾黯说:“吏部奏举磨勘选人未引见者至二百五十余人”,“皇祐及今(治平二年)才十年尔,而猥多至于三倍”[2]卷204。

面对这种严重的局面,若再不加以控制,待次人数则会进一步增长,至此,才引发朝廷对此事的真正重视。

贾黯认为,造成待次之人渐众的根本原因在于受荐改官选人的增多,并提出“向也法疏而其数省,今也法密而其数增,此何故哉”的设问,贾黯自己的回答是“正在荐吏者岁限定员,务充数而已”。

贾黯觉得,在岁举定员的情况下,一旦所荐未满,必然遭到欲获荐选人的怨恨,而举主为了避免遭人怨恨,也就不惜猥滥,取足了事。

为此,朝廷下诏:“向命监司、知州荐所部吏,岁限定员,本防其滥;不问能否,一切取足,非诏意也。

自今所举,务在得人,不必充所限之数。

”[2]卷204在待次人数暴增的治平年间,朝廷终于认识到改官人数的增多才是出现待次的根本原因。

贾黯提出的建议从理论上来讲,确实能够起到遏制改官人数增加的目的,但是从现实层面来说,却不是一纸诏令就能够解决的。

首先,从朝廷所下达诏书的内容来看,只是一个空泛的说辞,对“不问能否,一切取足”的行为,既没有明确的界定标准,同时也没有相应的惩罚措施。

“不必充所限之数”中的“不必”二字分明传达出的是一种模糊的态度。

如此一来,该诏书的效力值得怀疑于言。

其次,从举主的心态来讲,“一切取足”的动机远不是贾黯所认为的那么简单。

荐举之法日益严密,选人脱身选调的难度日益增加,在为求一张举状四处奔波状况下,举主若不将手中的荐举名额用满,必然遭到选人们的怨恨,从举主的角度来讲即便是出于对选人的同情,也很难将荐举名额白白浪费掉。

何况对于一些欲以手中的荐举权谋私利的举主来说,每一个荐举名额都意味着一次人情往来、一次权钱交易,更不可能轻易浪费。

再次,从选人的角度而言,此举无疑是降低了他们改官的机率,当然会遭到他们强烈的不满。

因此,此道诏书的下达,且不说其因没有效力无人遵守,即使举主遵守,也会遭到选人抵制,从而造成选人阶层的不稳定。

二正是因为宋廷对改官人不断增多的现状处理乏力,待次问题没有得到缓解。

治平三年(1066),同判吏部流内铨蔡抗上书时曾提到,当时“磨勘奏举候次引对选人二百五十人”[2]卷208,与治平二年相比,并无减少。

针对待次者众多的现状,蔡抗认为,还是要从减少获荐人数上入手加以解决,而朝廷“只是减损臣僚所举人数,即不增添选人考第举主,在人情亦无所觖望”,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进而提出取消在京文臣知杂御史以上、武臣观察使以上官员荐举选人改官的举主资格,对获荐人数众多的情况加以遏制,获得了朝廷的允准[2]卷208。

蔡抗缩小举主范围的改革思路相较于此前禁止截甲引对、诏令举主不必取足的做法显然要有效的多。

同时,在选人大都集中在地方的情况下,在京文臣及观察使以上武臣对选人实际情况的了解是很有限的,取消他们的举主资格,于情于理亦有其必然。

神宗熙宁元年(1068)因“提举常平使者列于监司”,获荐改官者“诸路顿增”,无形中又扩大了举主的范围,增加了待次的压力,为了控制举主范围,朝廷“始诏通判不得举人改京官”[4]卷5。

或许是实行缩小举主范围的时间比较短,到神宗熙宁二年时依然是“待次者寝多,至有滞留逾二年者”[5]选举二四之一二。

神宗曾经就改官人数众多的问题咨询知制诰苏颂,苏颂对神宗说:“真宗以前引见选人,或与改官,或止循资。

”显然,苏颂的回答意在凸显君主临轩黜置对控制改官人数的作用,但神宗对此颇不以为然,认为:“若此,则有幸不幸者。

今入仕之路多,科场之取士众,既多取之,而扼其进用,使人穷困,亦不为有理。

须别议其法。

”神宗的想法很有意思,他觉得既然科举的人数增多了,改官的人数自然也要相应增多,“使人穷困”之事,断然做不得的。

[5]选举二四之一二大约皇帝也不愿受人怨恨。

虽然神宗和苏颂讨论的是最终获得改官人数多少的问题,但神宗的言论影响了朝廷对待次一事的处理方法。

熙宁四年,朝廷面对众多的待次选人,终于拿出了一个解决办法,将原来五日引对一甲,每甲二人,改为每甲引四人[5]选举二四之一二、选举二九之九。

神宗不再谋求减少受荐人数,转而从增加引对人数入手解决问题。

于是,本为选择人才的荐举改官制度,被神宗改造成了一项对选人的“救济”措施。

神宗的“救济”措施取得的效果是很明显的,据《哲宗实录》旧录追叙,每甲引对四人后,“繇此无复淹滞之叹”[2]卷395。

大约神宗考虑到增加引见人数的做法,虽解一时燃眉之急,但终究会导向官冗的方向,选人大量引对之后,也会给注授差遣增加不小的压力,因此“元丰初,诏改官人五日引一甲,一甲三人”[4]卷5。

有意思的是,熙宁之前的旧制是一甲二人,熙宁时是一甲四人,此时则取中,改为一甲三人。

这恰恰反映了朝廷面对改官问题的矛盾心态,既担心每甲引对人数少,造成的待次人数众多现象会造成不稳定因素,又担心引对过多,会造成滥进成风,加剧官冗。

此举与其说是寻找平衡,不如说是面对现实的无奈。

这种矛盾心态使得朝廷在这一时期频繁更改引对频率与引对人数,借此调节待次人数。

哲宗时“选人改官,岁限百人。

而元祐变法,三人为甲,月三引见,积累至今(指绍圣元年),待次者亡虑二百八十余人”[5]选举二九之一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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