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指南)创业投资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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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创业指南)2020年给创业者风险投资的十二条潜规则

2020(创业指南)2020年给创业者风险投资的十二条潜规则

(创业指南)2020年给创业者风险投资的十二条潜规则(创业指南)2020年给创业者风险投资的十二条潜规则给创业者:风险投资的十二条潜规则以美洲版、欧洲版、亚洲版、中国版、英文版等五种形式编制的华尔街电讯(),将读者定位为金融专才、商界领袖、经济学人、媒体精英、政策制定者、中小企业主、各类投资者。

华尔街电讯眼中的VC:1,VC确有等级;2.为好企业不惜贵;3,信任是关健;4,交流方便也很重要;5,要算自己的大蛋糕是否更大;6,本来创业投资追求十成一二;7,上市当然可能回报最高但兼且也可能高收益;8,有气节的创业家才会得到尊重;9,会鼓励也会严厉;10,变脸会事先写在合同中;11,创投见中行业领袖潜质;12,短平快是全球特征都是投资逼良为娼。

规则一:原来VC也讲等级资本市场本身就是多层级的,投资机构和企业的位置泾渭分明。

在智慧方面大基金和小基金没有必然的差别,就象卡车司机不一定比跑车司机技术高超一样。

俩者的区别首先资金运规模,大项目私募时金额已经相当可观、IPO时更涉及数十亿计的股票承销。

其次是成本,不同水准的基金运作成本天差地远,重量级不够的项目取得的投资收益根本无法覆盖大基金的成本。

大型投资机构是摩根、凯雷、软银;中型的有联想投资等大陆、港台风投机构和刚刚进入中国试水的海外基金;小型基金多由海外证券机构或华人发起,对行业的专注度较高。

风投领域虽无明文规定却是等级分明,具体企业适于那个级别的风投机构是不言自明的。

规则二:越投越贵,越贵越投风投最先在国内“试水”阶段投资的项目一般只有是几十万,一百万的很少见。

随着中国概念在国际资本市场名声鹊起,专利投资中国的VC募集到的金额日益庞大。

对VC来说,投资200万美金的项目和2000万美的项目花费的时间基本相同。

所以总的来说呈现越投越贵、越贵越投的现象。

但投资机构又有分散风险的理念,计划投入中国IT业的1亿美元分散投到50家比集中投入5家风险小得多。

为此风投选择结伴而行,比如2002年10月,摩根、英联、鼎辉三家联手向投蒙牛投入2600万美元。

国家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申报指南

国家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申报指南

国家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申报指南国家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是指由国家设立、支持和引导的专门用于支持新兴产业创业投资的基金。

它的设立旨在促进创新创业,推动新兴产业的发展,有力地推动了我国经济的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

下面将从申报要求、申报材料和申报流程三个方面对国家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的申报进行详细介绍。

一、申报要求1.投资范围:国家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主要面向新兴产业创业项目进行投资,重点关注高新技术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现代服务业、文化创意产业等领域的创业项目。

2.投资规模:申报基金规模不得少于10亿元。

3.投资期限:投资期限一般为5年以上,其中前两年为募集期,后面为投资运营期。

4.投资方向:申报基金应聚焦国家新兴产业创业投资的重点领域和重要环节,注重投资项目的科技含量和技术创新,促进新兴产业取得突破和发展。

5.地区范围:基金的投资对象可以是全国范围内的创业项目,也可以是在一定地区内的项目,具体由申报方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二、申报材料1.申请书:申请书应该包括基金名称、基金规模、投资范围、投资方向、投资期限等基本信息,并附上基金管理人的基本情况介绍。

2.基金组织章程:基金组织章程应包括基金的设立目的、基金的投资范围和投资方向、基金的投资运作模式等内容。

3.基金管理人相关材料:应提供基金管理人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基金管理人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基金管理人的资质证明等相关材料。

4.基金管理人相关经验:应提供基金管理人的投资管理经验和相关业绩,包括管理过的同类型基金的投资情况、管理的项目的盈利能力等。

5.投资项目方案书:投资项目方案书应包括项目背景、项目内容、项目预期效益、项目可行性分析等内容,以便评估和审查。

三、申报流程1.申请:申报方首先需要向国家相关部门进行书面申请,提供相关的申报材料。

2.审查:国家相关部门根据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对符合要求的基金进行初审。

3.审批:初审通过后,申报方需要按照相关部门的要求进行现场审核和答辩。

创业投资基金设立方案

创业投资基金设立方案

创业投资基金设立方案1. 简介本文档旨在提供一种创业投资基金的设立方案,帮助创业者了解创立创业投资基金的必要步骤和注意事项,并提供相关的法律、财务和运营指南。

2. 背景2.1 市场分析目前,创业投资市场正处于高速发展阶段。

越来越多的创业者需要资金支持来实现他们的创业梦想,同时也有越来越多的投资人愿意为创业项目提供资金支持。

创业投资基金作为一种专门用于投资于初创企业的基金形式,可以满足创业者和投资人之间的需求,促进创新和经济发展。

2.2 创业投资基金的概念创业投资基金是一种由投资人集资组建的专业化投资机构,主要用于投资初创企业和创新项目。

创业投资基金通过提供资金和资源支持,帮助创业者实现商业模式验证、市场拓展和企业成长等目标。

3. 设立步骤3.1 确定基金类型创业投资基金可以分为天使投资基金、种子基金、风险投资基金等不同类型。

创业者需要根据自身的投资战略和目标来确定基金类型。

3.2 制定基金目标和策略在设立创业投资基金之前,创业者需要制定明确的基金目标和投资策略,包括投资阶段、行业领域、投资规模和退出策略等内容。

3.3 确定基金规模和募资计划创业者需要确定基金的规模,即计划募集多少资金来投资创业项目,并制定相应的募资计划。

在制定募资计划时,可以考虑与相关机构合作或者进行股权融资等多种方式。

3.4 注册基金管理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设立需要注册一个基金管理公司作为投资管理主体。

创业者需要根据当地法律法规要求,完成基金管理公司的注册手续。

3.5 设立基金合伙人和基金投资委员会创业者需要邀请符合要求的投资人作为基金合伙人,他们将共同管理和投资基金。

同时,创业者还需要设立基金投资委员会,以决策基金投资事项。

3.6 制定基金合同和投资决策流程创业者需要制定基金合同和投资决策流程,规定基金合伙人的权益和义务,明确基金的决策流程和落地方式。

3.7 开展基金运营和投资管理一旦创业投资基金设立完毕,创业者需要开展基金的日常运营和投资管理工作,包括项目筛选和投资决策、交易执行和监督、投后管理等方面的工作。

合伙制创业投资企业单一投资基金核算方式报告

合伙制创业投资企业单一投资基金核算方式报告

合伙制创业投资企业单一投资基金核算方式报告服务指南发布日期:2020年8月1日实施日期:2020年8月1日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合伙制创业投资企业单一投资基金核算方式报告服务指南一、适用范围涉及的内容:合伙制创业投资企业(基金),可以选择按单一投资基金核算或者按创投企业年度所得整体核算两种方式之一,对其个人合伙人来源于创投企业的所得计算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

适用对象:法人/其他组织适用对象说明:符合有关规定完成备案且规范运作的合伙制创业投资企业(基金)。

二、事项审查类型即审即办三、办理依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展改革委证监会关于创业投资企业个人合伙人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9〕8号)第六条。

四、受理机构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场所)五、决定机构主管税务机关六、数量限制无数量限制七、申请条件符合《创业投资企业管理暂行办法》(发展改革委等10部门令第39号)或者《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证监会令第105号)有关规定完成备案且规范运作的合伙制创业投资企业(基金),可以选择按单一投资基金核算或者按创投企业年度所得整体核算两种方式之一,对其个人合伙人来源于创投企业的所得计算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

上述合伙制创投企业选择按单一投资基金核算的,应当在完成备案的30日内,就其核算方式向主管税务机关报告备案。

八、禁止性要求无禁止性要求九、申请材料目录注:1.请各位纳税人在办理涉税事项时,按照《办税指南》中所涉及的相关表单的规定携带或事先加盖单位公章或相关印章。

2.材料类型如为复印件,须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公章。

3.纳税人上门办理涉税事项时需报送纸质版资料,通过网上办理或移动终端办理的按照系统操作报送电子版资料。

4.我省目前正积极推进实名办税工作,敬请各位纳税人上门办理涉税事项时注意携带相应身份证件用于查验。

十、申请接收申请方式:上门申请、网上申请、移动终端申请。

通办范围:不通办十一、办理基本流程十二、办理方式上门办理、网上办理、移动终端办理。

创业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

创业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

创业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第一条为规范设立和运作上海市创业投资引导基金(以下简称“引导基金”),促进上海创业投资健康快速发展,大力推进自主创新和高新技术产业化,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根据《国务院关于推进上海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和先进制造业建设国际金融中心和国际航运中心的意见》(国发〔20xx〕19号)、《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创业投资引导基金规范设立与运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xx〕116号)、《创业投资企业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20xx年第39号令)和《中共上海市委、上海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科技创新加快高新技术产业化的若干意见〉的通知》(沪委发〔20xx〕9号)精神,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引导基金,是指由市政府设立并按照市场化方式运作的政策性基金。

引导基金主要是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放大效应,引导民间资金投向上海重点发展的产业领域,特别是战略性新兴产业,并主要投资于处于种子期、成长期等创业早中期的创业企业,促进优质创业资本、项目、技术和人才向上海集聚。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创业投资引导基金,以及按照《创业投资企业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在创业投资备案管理部门备案,并申请引导基金扶持的各类创业投资企业。

第四条上海市创业投资引导基金(英文名称为Venture Capital Guiding Fund of Shanghai,英文缩写为VCGFSH),采取决策、评审和日常管理相分离的管理体制。

设立上海市创业投资引导基金(以下简称“引导基金”)理事会,为引导基金的决策机制,行使决策管理职责。

引导基金理事会下设办公室,设在市发展改革委,负责日常事务。

成立独立的引导基金专家评审委员会,对引导基金投资运作方案进行评审。

引导基金适时以事业法人形式设立,暂由上海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作为引导基金受托管理机构,负责日常投资运作。

资金来源第五条引导基金主要资金来源:(一)本市自主创新和高新技术产业发展重大项目专项资金;(二)引导基金运行的各项收益;(三)个人、企业或社会机构无偿捐赠的资金;(四)其他各级政府资金;(五)其他资金来源。

办税指南-合伙制创业投资企业单一投资基金核算方式报告

办税指南-合伙制创业投资企业单一投资基金核算方式报告

合伙制创业投资企业单一投资基金核算方式报告一、事项名称合伙制创业投资企业单一投资基金核算方式报告二、事项类别➢发起方式:纳税人➢办结方式:即办➢全省通办:否➢网上办理:是➢适用层级:县(市、区)级➢最多跑一次:是三、办理条件1.符合《创业投资企业管理暂行办法》(发展改革委等10部门令第39号)或者《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证监会令第105号)关于创业投资企业(基金)的有关规定,并按照上述规定完成备案且规范运作的合伙制创业投资企业(基金),可以选择按单一投资基金核算或者按创投企业年度所得整体核算两种方式之一,对其个人合伙人来源于创投企业的所得计算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并需要按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进行核算类型备案。

2.创投企业选择按单一投资基金核算的,其个人合伙人从该基金应分得的股权转让所得和股息红利所得,按照20%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创投企业选择按年度所得整体核算的,其个人合伙人应从创投企业取得的所得,按照“经营所得”项目、5%-35%的超额累进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3.创投企业选择按单一投资基金核算的,应当在完成备案的30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进行核算方式备案;未按规定备案的,视同选择按创投企业年度所得整体核算。

2019年1月1日前已经完成备案的创投企业,选择按单一投资基金核算的,应当在2019年3月1日前向主管税务机关进行核算方式备案。

创投企业选择一种核算方式满3年需要调整的,应当在满3年的次年1月31日前,重新向主管税务机关备案。

4.创投企业选择按单一投资基金核算或按创投企业年度所得整体核算后,3年内不能变更。

四、设定依据1.《关于创业投资企业个人合伙人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9〕8号)第六条“创投企业选择按单一投资基金核算的,应当在按照本通知第一条规定完成备案的30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进行核算方式备案;未按规定备案的,视同选择按创投企业年度所得整体核算。

2019年1月1日前已经完成备案的创投企业,选择按单一投资基金核算的,应当在2019年3月1日前向主管税务机关进行核算方式备案。

创业投融资实践指南

创业投融资实践指南

创业投融资实践指南创业是一项充满风险的活动,但也是一个充满机遇的领域。

在创业阶段,融资是必须要考虑的问题。

创业投融资实践指南是为了指导创业者们在融资过程中避免常见的陷阱和误区而设计的。

一、融资前的准备1.评估自身优势:在寻找投资人之前,创业者需要对自己和公司的情况进行全面的评估。

在评估过程中,需要考虑竞争对手、推广渠道和核心竞争力等重要因素。

2.明确融资需求:创业者需要明确自己需要多少融资资金,并确定如何使用这些资金。

同时,创业者还需要考虑融资后公司的估值和股权结构等问题。

3.准备融资材料:融资材料是吸引投资人关注和投资的重要因素。

因此,创业者需要准备一份完整的商业计划书、财务报告和市场调研报告等融资材料。

二、选择融资途径1.自筹资金:创业者可以通过自筹资金的方式来进行初步的投资。

自筹资金的方式包括个人储蓄、亲友投资和股权融资等方式。

2.天使投资:天使投资是指个人或小型投资基金向初创公司提供资金、人力和资源等支持。

天使投资人通常会对公司进行初步的尝试性投资,并帮助公司进一步发展。

3.风险投资:风险投资是指大型投资基金向高成长性公司提供投资的方式。

这些基金通常会对公司进行深入的尽职调查,并以期望在未来获得高额的回报。

三、完成融资交易1.准确估值:准确的估值是创业者和投资人之间最重要的议题之一。

创业者需要了解公司当前的市场价值,并根据公司的潜力、竞争优势、盈利前景等因素来确定公司的合理估值。

2.合理股权分配:股权分配是创业投资交易中另一个重要的议题。

创业者需要考虑如何在保证公司治理权下,合理分配股权。

3.确立投资人角色:在完成融资交易后,创业者需要和投资人明确各自的角色,并建立起完善的合作关系。

同时,创业者需要随时与投资人保持沟通,分享公司最新的进展和发展计划。

四、融资后的管理1.合规经营:创业者需要确保公司在经营和管理过程中遵守相关的规定和法律法规。

这包括地方政府的规定、人力资源管理方面的法律和合同管理等。

龙岗区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申报指南

龙岗区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申报指南

龙岗区创业投资引导基⾦申报指南龙岗区创业投资引导基⾦申报指南(2014年度)为深⼊推进龙岗区创新驱动发展、经济转型升级战略,聚焦培育辖区战略性新产业领域中⼩微创新型企业,推动优势产业的整合升级,根据《龙岗区创业投资引导基⾦管理暂⾏办法》(深龙经促[2014]22号)有关规定,现就龙岗区创业投资引导基⾦参股基⾦的创业投资机构相关⼯作,发布本指南:⼀、申报条件(⼀)为推进龙岗区战略性主导产业发展,发挥财政资⾦的杠杆放⼤效应,优化投资氛围,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科学决策、防范风险”原则,引导基⾦主要采取参股投资的⽅式运作。

(⼆)申报机构应当为符合资质的从事创业投资或创业投资管理活动的公司、有限合伙企业等法律允许的企业。

根据《龙岗区创业投资引导基⾦管理暂⾏办法》(深龙经促[2014]22号)的要求, 申报机构的具体条件为:1、合格的运营资质:实收资本不低于500万元⼈民币,有固定的营业场所和与其业务相适应的软硬件设施,创投机构可以是已经运⾏的专业投资管理机构,或是为申请引导基⾦参股投资⽽专设的投资管理机构,但应在申请前完成注册,且该新设创投机构应是原创投机构的全资或参控股⼦公司,以确保管理团队的延续性。

2、完整的管理团队:⾄少有3名具备3年以上股权投资管理⼯作经验的⾼级管理⼈员,主要成员⽆受过⾏政主管机关或司法机关处罚的不良记录。

3、充分的募资能⼒:管理团队实际管理的基⾦总规模不低于5亿元⼈民币,且投资进度超过70%。

4、丰富的投资经验:管理团队有5个以上作为项⽬主投⽅的投资案例。

5、完善的管理机制:管理团队具备规范的项⽬遴选机制和独⽴的投资决策机制,健全的创业投资管理和风险控制流程,完备的投资管理制度和完整的投资档案体系,能够为被投资企业提供创业辅导、管理咨询等增值服务。

6、良好的管理业绩:管理团队有3个以上的投资上市成功案例。

(三)创业投资机构申报龙岗区创业投资引导基⾦参股基⾦时,需按照《龙岗区创业投资引导基⾦合作机构申报材料》(详见附件)规定的内容提交相关材料。

创业融资指南探索多元化融资渠道

创业融资指南探索多元化融资渠道

创业融资指南探索多元化融资渠道创业融资指南:探索多元化融资渠道在创业的旅途中,融资是一个至关重要的环节。

然而,传统的融资渠道往往存在诸多限制和挑战,使得创业者需要寻找更多元化的融资方式。

本文将介绍一些多元化融资渠道,以助你在创业过程中更好地获取资金支持。

第一章:创新型国家和地方政策支持许多国家和地方都提供了一系列有针对性的政策来支持创业项目的融资。

例如,创业园区、科技园区和孵化器常常享受税收优惠,提供相对廉价的租金,以及提供各种培训和咨询服务。

此外,一些政府部门还设立了专门的创业基金,通过投资创业项目来推动本地经济的发展。

第二章:天使投资和风险投资天使投资和风险投资是创业者常见的融资渠道之一。

天使投资者通常是高净值个人或企业家,他们愿意投资于早期创业项目,并且在经营过程中提供经验和资源支持。

风险投资则是由专业投资机构提供的资金,针对成长性较高的创业企业。

通过天使投资和风险投资,创业者能够快速获得资金,并得到投资者的战略指导。

第三章:股权众筹股权众筹在过去几年中迅速崛起,为创业者提供了一种广泛的融资机会。

创业者可以在众筹平台上发布项目,吸引公众投资者购买股权或期权。

这种方式可以帮助创业者吸引资金,同时提高品牌曝光,打造广泛的忠实用户群体。

第四章:债务融资除了股权融资,债务融资也是一种常用的融资方式。

创业者可以向银行贷款或发行债券来筹集资金。

值得一提的是,近年来,一些在线平台也提供了创业者贷款的服务,使得融资过程更加简便和高效。

第五章:战略合作伙伴和企业合作与其他企业建立战略合作伙伴关系,是获得资金和资源的另一种方式。

通过与大公司或行业领先企业合作,创业者可以借助他们的品牌、渠道和资源来实现更快的增长。

此外,企业合作也可以帮助创业者降低成本,并获取尽可能多的市场机会。

第六章:个人储蓄和家人朋友支持最后,创业者可以从个人储蓄中筹集资金,并请求家人和朋友的支持。

虽然这种方式相对较为简单,但也需要认真考虑风险因素及与关系人之间的合作关系。

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管理办法

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管理办法

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设立与运作哈尔滨市创业投资引导基金(以下简称“引导基金”),扶持创业投资企业发展,根据《创业投资企业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10部委第39号令)、《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创业投资引导基金规范设立与运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8〕116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引导基金,是指为促进区域创业投资体系发展,由市政府设立并按市场化方式运作,不以营利为目的的政策性基金。

第三条引导基金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科学决策、防范风险”的原则,引导和扶持在哈尔滨市行政区划范围内设立创业投资企业(以下简称子基金),鼓励子基金投资于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重点发展领域,特别是战略性新兴产业;鼓励子基金投资于种子期、初创期、成长期等早、中期创业企业。

第四条引导基金坚持参股不控股的原则,保证子基金决策及经营的独立性。

第五条引导基金总规模不少于10亿元人民币,由市财政预算安排。

引导基金退出后回收的本金及收益继续用于引导基金滚动发展。

第二章引导基金运作方式第六条引导基金采取参股方式同股同权参与设立子基金。

出资比例不超过子基金实收资本(或出资额)的25%,最多不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参股投资期限一般不超过10年。

第七条对向引导基金申请设立子基金的管理机构或管理团队(以下简称“子基金管理机构”)的,应符合以下条件:(一)有较强的资金募集能力;(二)至少有3名具备3年以上创业投资或相关业务经验的专职高级管理人员,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三)有向创业企业进行股权投资的良好业绩;(四)管理科学,运作规范,已制定子基金管理项目评估标准、投资决策程序、风险控制机制及内部财务制度。

第八条对新设立子基金,申请引导基金出资的,除子基金管理机构符合本办法第七条之规定外,还应符合以下条件:(一)子基金是在哈尔滨市注册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或有限合伙企业;(二)子基金在哈尔滨市的投资规模满足以下条件:1.投资于哈尔滨市行政区划范围内企业的资金不低于子基金可投资总额的50%或引导基金出资额的2倍,子基金引入黑龙江省外部企业落户哈尔滨市注册、且实际经营并形成税收的,以子基金对该企业投资额的2倍计算该子基金的本地投资额。

贵州省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管理办法

贵州省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管理办法

为规范设立和运作我省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吸引国内外优质创业资本、项目集聚贵州,建立和完善创业投资体系,促进省内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切实发挥创业投资在贵州经济社会发展中的推动作用,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贵州省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要求各地各部门认真贯彻执行。

办法全文如下:贵州省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设立和运作我省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吸引国内外优质创业资本、项目集聚贵州,建立和完善创业投资体系,促进省内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切实发挥创业投资在贵州经济社会发展中的推动作用,根据《创业投资企业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39号)和《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创业投资引导基金规范设立与运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8〕116号)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创业投资,是指向创业企业进行股权投资并提供创业管理服务,以期所投资创业企业发育成熟或相对成熟后,主要通过股权转让获得资本增值收益的投资方式。

本办法所称创业投资企业,是指主要从事创业投资业务的企业组织。

本办法所称贵州省创业投资引导基金(以下简称引导基金)是由省人民政府专门设立的旨在引导社会资金进入国家和省重点扶持的创业投资领域的政策性基金。

第三条引导基金的宗旨是发挥政府资金的杠杆放大和投资带动作用,增加创业投资资本的供给,克服单纯通过市场配置创业投资资本的市场失灵问题。

第四条引导基金采取决策、评审和日常管理相分离的管理体制。

成立引导基金理事会,行使引导基金决策权;设立引导基金评审委员会,对拟投资方案进行评审;委托专业基金管理公司对引导基金进行投资管理。

第五条引导基金以独立事业法人形式设立,纳入公共财政考核评价体系。

第二章引导基金资金来源和使用范围第六条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促进创业投资加快发展的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黔府办发〔2012〕17号)文件,引导基金资金主要来源为以下几个方面:(一)财政性专项资金。

《辽宁省产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管理暂行办法》

《辽宁省产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管理暂行办法》

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辽宁省产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辽政办发〔2019〕31号)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辽宁省产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管理暂行办法》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9年11月6日辽宁省产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辽宁省产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以下简称引导基金)管理,提升市场化、专业化水平,更好地发挥财政资金的引领和带动作用,根据国家政府投资基金管理相关政策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引导基金是指由省政府出资设立,按照市场化方式运作的政策性基金,采取股权投资等市场化方式,引导社会资本投向辽宁省产业发展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支持相关产业和领域实现跨越发展。

第三条引导基金主要来源为省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资金,以及引导基金收益等。

引导基金根据全省产业发展需要及基金设立需求,按进度分期出资。

第四条引导基金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科学决策、防范风险”的原则投资运作。

第二章管理架构及机构职责第五条引导基金管理架构由决策层、管理服务层和运营层组成。

决策层为引导基金管理委员会,管理服务层为引导基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专家咨询委员会和省政府有关部门,运营层为引导基金管理机构。

第六条引导基金管理委员会为引导基金的投资决策机构,以省政府常务会议形式对引导基金重大事项进行决策。

引导基金管理委员会由省长、各位副省长、秘书长,省财政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商务厅、省国资委、省市场监管局、省金融监管局等部门主要负责同志组成,主要职责:(一)审定引导基金发展战略规划和年度投资计划;(二)审定引导基金管理办法;(三)审定母基金和投资基金设立方案、增资方案;(四)审议引导基金年度工作报告;(五)审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七条引导基金管理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省财政厅,主要职责:(一)组织拟定引导基金发展战略规划和年度投资计划,并根据发展需要适时调整;(二)组织制定引导基金管理办法;(三)组织召集专家咨询委员会会议;(四)提报母基金和投资基金设立方案、增资方案;(五)批复经引导基金管理委员会审定的母基金和投资基金设立方案、增资方案,对批复的设立方案发生非实质性调整的事项进行备案;(六)以公开招标方式确定母基金及其参与设立的子基金和投资基金托管银行资格;(七)审定引导基金实施细则,监督指导引导基金年度投资计划执行及运营工作;(八)组织开展引导基金绩效评价工作,定期向引导基金管理委员会报告引导基金的投资运行情况;(九)引导基金管理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佛山市南海区创新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管理办法(修订)

佛山市南海区创新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管理办法(修订)

佛山市南海区创新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管理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吸引国内外优质创业投资企业在我区集聚,建立和完善创业投资体系,充分发挥创业投资对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促进产业转型升级的支撑作用,加快推进我区创新创业工作,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规定,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南海区创新创业投资引导基金(以下简称“引导基金”),是由南海区人民政府设立并主要按市场化方式运作的政策性、引导性基金,其宗旨是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放大效应,引导社会资本加大对南海区战略性新兴产业等产业领域的投资,重点投资于小微型创新企业和中小型创新企业。

引导基金可投资股权投资基金、并购基金。

在本办法中,由引导基金参与投资的基金统称为引导基金的子基金(以下简称“子基金”)。

第三条引导基金总规模亿元。

资金来源主要包括:(一)区财政安排的专项资金;(二)引导基金运作所产生的收益;(三)国家及省市主管部门的参股资金;(四)其他资金来源。

第四条引导基金由区金融办编制年度预算,由区财政部门根据年度预算、项目投资进度或实际用款需要拨付资金。

第二章组织架构第五条区政府设立南海区创新创业引导基金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管委会”)作为引导基金的主管机构。

管委会由区分管领导及区财政、公资办、金融办等部门的负责人组成。

管委会主任由区分管领导担任,副主任由区金融办领导担任。

管委会对区政府负责,主要履行下列职责:(一)确定引导基金的投资方向;(二)审定引导基金相关管理制度;(三)审定引导基金的投资方案及投资退出方案;(四)审议引导基金管理人提交的年度运营情况报告和资金使用情况报告;(五)审定本办法规定激励机制的实施方案;(六)根据投资运作情况调整引导基金规模;(七)决定引导基金有关的其他重大事项。

第六条管委会下设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管委办”),管委办设在区金融办,由区金融办代章。

管委办主要履行下列职责:(一)组织召开管委会工作会议;(二)制订引导基金相关管理制度,报管委会审定;(三)审定甄选子基金的方案;(四)制定引导基金投资的专家评审方案,明确评审专家要求、评审体系等内容;(五)根据管委会审定的投资方案,对引导基金出资子基金进行审批;(六)监督、指导基金管理人的工作。

投资创业指南之保险公司如何投资基金

投资创业指南之保险公司如何投资基金

投资创业指南之保险公司如何投资基金投资创业指南之保险公司如何投资基金自1999年获准入市以来,保险公司在基金市场上影响力已越来越大。

本文以基金年报为依据,对各保险公司在基金市场上的投资状况进行了较全面的研究,希望能对基金投资者有所启发。

保险公司基金投资现状1、基金投资规模高速增长但没有达到限额规模。

2001年,我国保险公司总资产为4591亿元,基金投资规模只占总资产的4.55%,比重仍然很小,远没有达到保监会规定的10%的比例。

按照10%比例测算,保险公司可用于基金投资的规模可达到460亿元,目前,至少有250亿基金投资额度没有用足。

2、对单一投资基金份额的比例管理与保险公司资产分配的比例管理存在严重矛盾。

2001年12月底,我国基金市场共有48只封闭式基金,基金总量逾699亿份,各家保险公司基金投资总份额约162亿份(不含开放式基金),约占基金总量的25%。

由于保险公司对单只基金的投资不得越过基金份额的10%,而今年又增发2只基金,现有基金市场规模达到759亿,因此一家保险公司的基金最大投资规模只有76 亿份单位。

中国人寿2001年底总资产超过2200亿元,按总资产的10 %,可投资基金逾 220亿元;但按基金总规模的10%,只有76亿份额规模,从静态看,有逾140亿元可投资基金的资产无法购买基金。

2001年该公司基金投资份额只有54.28亿,持有某些基金份额已接近10%上限,因此根本不可能谈对基金品种的选择,基金投资的.被动程度可想而知。

总资产规模超过1000亿元的平安保险以及太平洋保险也存在同样问题。

保险公司基金投资市场战略研究2001年深沪股市走势可区分为上涨、下跌、反弹3个阶段,基金趋势也复制了股市趋势的动态特征,保险公司基金投资的战略则依据自己对市场判断出现分化。

1、上半年保险公司基金投资战略。

扩张战略:以平安保险、人民保险、新华人寿为代表。

平安保险基金份额由 2000年底的21.73亿份,增仓到42.20亿份,增幅为94%,几乎翻倍;人民保险,则从无到有,迅速增仓到5.5亿份基金单位;新华人寿,则从1237 万基金单位增加到 29187万基金单位,增幅最大。

上海市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申报指南

上海市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申报指南

上海市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申报指南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战略决策,落实上海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推进高新技术产业化的重大部署,上海市政府设立上海市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并与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共同发起设立新能源、集成电路、生物医药、新材料、软件和信息服务业等首批5只高新技术产业化创业投资基金。

下面店铺整理了相关资料分享给大家,欢迎阅读:上海市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申报指南为深入推进上海创新驱动发展、经济转型升级战略,聚焦培育本市重点产业领域的中小创新型企业,推动优势产业的整合升级,根据《上海市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管理暂行办法》(沪府发[2010]37号)有关规定,现就做好上海市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参股创业投资企业申报相关工作,发布本指南:一、申报条件1、本指南支持的行业以节能环保、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和新能源汽车等七大战略性新兴产业,以及文化创意、高技术服务业等本市重点发展的产业领域为主。

2、申请机构应当为符合资质的从事创业投资或创业投资管理活动的公司、有限合伙企业等法律允许的企业。

申请机构的具体条件参见《上海市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管理暂行办法》。

3、创业投资机构申请引导基金参股设立创业投资企业之时,需按照《上海市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参股设立创业投资企业申请材料目录》规定的内容提交申请。

同时,申请人还需要按照《上海市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申请机构登记表》、《上海市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创业投资企业尽职调查清单》和《创业投资企业被投资企业列表》(附件四)规定的内容提交书面申请。

4、参股设立专业创业投资企业为常年受理。

二、报送内容本次申报方式为网上申请与纸质材料递交相结合,且网上申请与纸质材料均须提交。

网上、纸质材料基本内容必须保持一致。

申报人对申报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有效性、一致性负完全责任。

网上申报地址纸质材料需要正本1本和副本7本;扶持对象第十一条申请引导基金参股扶持的创业投资企业及其管理团队,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新参股设立的创业投资企业管理资金规模原则上不少于2亿元人民币(新参股设立的主要投资于种子期的创业投资企业管理资金规模原则上不少于1亿元人民币),且全部出资在3年内到位,其中首期到位资金不低于认缴出资总额的30%,且所有投资者均以货币形式出资;(二)管理团队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和既有投资业绩;(三)获得引导基金扶持设立的创业投资企业在创业投资企业备案管理部门备案并接受监管;(四)重点投资于政府扶持和鼓励的产业领域中的种子期和创业早中期企业,且有侧重的专业投资领域;(五)引导基金参股的创业投资企业优先投资于上海市范围内的企业;(六)管理和投资运作规范,具有严格的投资决策程序和风险控制机制和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

(创业指南)关于鼓励创新创业促进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

(创业指南)关于鼓励创新创业促进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

(创业指南)关于鼓励创新创业促进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杭高新[2008]346号关于鼓励创新创业促进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各街道办事处,区级机关各部门、各直属单位:为进壹步鼓励创新创业,促进产业发展,实施大项目带动“三年行动计划”,加快创新型和谐社会示范区建设,切实打造浙江省实施“创业富民,创新强省”战略引领区,依据《杭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条例》和国家、省、市关联政策,提出如下意见:壹、鼓励投资1、新引进注册资本1000万美元之上鼓励类生产型项目或200万美元之上研发型项目、1亿元人民币之上产业类集团总部或区域性总部项目,自引进或投产年度起对区贡献前三年50%、后俩年25%用于支持该企业发展。

2、符合第壹条同等规模要求的新增资项目,自增资次年度起三年内按当年比上年对区贡献新增部分50%用于支持该企业发展。

3、利用江南区块楼宇新引进鼓励类生产、研发型项目或科技中介服务机构、创业(风险)投资、担保机构,经审核,给予入住企业俩年内实际租金最高不超过40%的补贴;上述年销售收入2000万元之上企业或注册资本100万美元之上外资企业,则按俩年内最高不超过60%给予房租补贴;年销售收入5000万元之上企业或注册资本500万美元之上外资企业,则按俩年内最高不超过80%给予房租补贴。

年销售收入5亿元之上企业(含独立法人资格的集团总部项目)或注册资本1000万美元之上外资项目,则按俩年内最高全额给予房租补贴。

对新引进的跨国公司地区总部、国内大企业(集团)总部项目直接于江南区块购买自用办公用房的,经审核,按购房价款1.5%给予资助,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4、新引进世界500强企业、世界50强服务外包企业以及其他国内外知名企业直接投资项目,经审核,最高给予三年全额房租补贴。

5、新设立的服务外包企业,自认定年度起对区贡献前三年100%、后俩年50%用于支持该企业发展;非新设立的自认定年度起前三年50%、后俩年25%用于支持该企业发展。

(创业指南)创业之星个季度规则

(创业指南)创业之星个季度规则

欢迎您,未来的创业之星:你们即将开始经营一家通过自主设计、研发电子书阅读技术,经过自有工厂生产电子书阅读器,最后推广销售给不同地区的不同消费者行业的公司,目前已经有0家企业进入这个行业,你们将与其他企业展开激烈的市场竞争,当然也会有合乎各自利益的双赢合作。

每个公司在经营之初,都将拥有一笔来自股东的600,000.00元的创业资金,用以展开各自的经营,公司的股东团队即是公司的管理团队,公司将经历8季度的经营,每个季度公司都有机会进行新产品设计,新产品研发,产品原料采购,生产厂房变更,生产设备变更,生产工人招聘、调整、培训,产品生产,产品广告宣传,新市场开发,销售人员招聘、调整、培训,产品订单报价等经营活动,每个团队都需要仔细分析讨论每一步决策任务,并形成最后一致的决策意见输入计算机。

希望您的公司在经历完若干个经营周期后,成为本行业的佼佼者。

•数据规则•••••••••••••消费群体每个公司在这个行业都需要面对商务人士,大众人群,在校学生 3个需求各异的消费群体:不同消费群体对产品的关注与侧重点是有差异的,消费者从5个不同角度挑选评价产品:以上5方面对于不同类型的消费群体,其关注的侧重度是不同的,一般侧重度越大的说明消费者越关注,对消费者是否购买该产品的影响也越大。

•消费者产品选择原则消费者选择产品将以每个参与公司的5项评价为依据,5项评分高的公司获得的市场需求就多,分值低的公司获得的需求就少。

形象期间,以下是一个具体分配示例以供参考理解:总共1000订单需求A,B,C三个公司竞争,A公司设100上限,B公司设300上限,C公司没有设置上限在第一轮分配中,根据5项分值,A公司应该可以拿到150,B公司应该可以拿到450,C公司应该可以拿到400,合计正好是全部需求1000但由于A公司设置了100的上限,所以最终实际拿到100,B公司设置了300的上限,所以最终实际拿到300,C公司没有设置上限,所以实际拿到400,合计800的需求在第一轮分配中已经被消耗对于A,B两家设置了上限的公司,分别有150-100=50,450-300=150的需求没有在第一轮竞争中得到满足,所以50+150=200的未满足需求将继续参与二次选择二次分配中,A,B公司由于已经达到上限,将不再参与竞争,只剩下C公司竞争,还是根据5个竞争因素,C公司应该可以拿到200,C公司没有设置上限,实际拿到200累计达到600这样A,B,C最终实际的量就是100,300,600.总共1000的需求全部得到满足,没有多余需求将累计到下季度,如果前面C公司也设置了上限,那就可能出现最终部分需求无法得到满足,这部分需求将累计到下季度另外如果A,B,C公司中本期如果有违约未能交付的需求,也将一并累积到下季度•各市场区域消费群体最高预算支出分时走势•不同地区的消费群体在不同时间段具有不同的最大预算支出。

产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直接投资科技创新项目管理办法

产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直接投资科技创新项目管理办法

产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直接投资科技创新项目管理办法第一条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和企业技术创新发展,充分发挥我省产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直接投资(以下简称直投基金)作用,吸引和调动社会资源支持辽宁装备制造、冶金、石化、建材、纺织、轻工、医药、电子信息等重点产业科技创新项目,结合《辽宁省产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直投资金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直投基金支持的科技创新项目,是指利用直投基金,通过省政府授权出资人代表以直接或委托直接投资方式,围绕我省重点产业组织实施的科技攻关、产业技术创新平台、产学研合作、成果转化项目。

第三条直投基金支持的科技创新项目单位应具备以下条件:(一)在省内注册,且具有较强创新能力的骨干龙头企业、高新技术企业或科技型中小企业;(二)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或产品;(三)主导产品或技术具有国内领先或先进水平;(四)拥有自主研发团队或产学研合作团队;(五)资产和股权结构清晰,具备研发投入保障和债务偿还能力;(六)具备实施项目管理的制度及能力。

第四条直投基金支持的科技创新项目应属我省重点发展的传统优势产业或战略性新兴产业,主要面向我省重点产业和重点企业的技术创新,结合《辽宁省“十三五”科技发展规划》和《中国制造2025辽宁行动纲要》确定的产业创新链条,组织实施的科技攻关、产学研合作、成果转化项目。

第五条直投基金支持的科技创新项目投资一般不超过项目研发总投入的50%,不超过企业净资产的50%。

投资额度原则上控制在100—2000万元之间,投资期限为2年。

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直投基金退出时间短的项目和产学研合作项目。

暂不支持获得过各类科技资金支持的同一创新项目。

第六条省科技厅会同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委、省产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管理中心,围绕我省重点产业发展的重大任务和创新需求,研究制定直投基金支持科技创新项目的年度计划指南,并向全社会发布。

科技创新创业投资母基金管理规定

科技创新创业投资母基金管理规定

科技创新创业投资母基金管理规定第一节总则第一条科技创新创业投资母基金(以下简称“母基金”),是指围绕科技创新创业企业的资金需求,由区政府、管委会出资设立,并按市场化方式运作的政策性引导基金。

为便于规范科技创新创业投资母基金管理,结合本区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母基金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科学决策、防范风险”原则进行设立和运作,发挥政府引导作用。

第三条母基金应主要面向社会资本投入不足,亟需政府保持一定引导性投入的领域予以支持,重点为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的种子期、初创期科技企业发展壮大提供资本支撑。

第四条母基金由区财政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区金融主管部门编报的预算计划,结合母基金运作绩效等情况合理予以安排。

第二节母基金运作模式第五条母基金通过与社会资本合作设立或增资参股子基金的模式运作,重点投向本区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的种子期、初创期科技企业。

子基金的组织形式根据实际情况,可采用有限合伙制或公司制。

在采用有限合伙制形式下,母基金以有限合伙人(LP)身份出资参与子基金;在采用公司制形式下,母基金以股东身份参与子基金。

第六条区金融主管部门负责指导母基金受托管理机构组织开展项目申报、专家评审、尽职调查等工作,研究确定支持项目名单,下达资金计划,并对母基金运行情况进行监督,推进母基金政策目标的实现。

区财政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区金融主管部门联合下达资金计划,并配合区金融主管部门对具体项目实施及其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绩效评价。

第三节母基金受托管理机构第七条区金融主管部门负责从区属全资国企及其他股权投资管理机构中遴选符合条件的机构,经区政府、管委会批准后,作为母基金受托管理机构。

母基金受托管理机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区政府、管委会有关要求及委托管理协议约定,对母基金进行管理。

第八条母基金受托管理机构的职责主要包括:(一)对母基金申报机构开展专家评审、尽职调查、入股谈判,签订合伙协议或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文本;(二)代表母基金以出资额为限对子基金行使出资人权利并承担相应义务,并严格按照《合伙企业法》或《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区政府、管委会有关要求,有效履行母基金投后管理职责,监督子基金投向;(三)及时向区金融主管部门、区财政行政主管部门书面报告子基金运作情况、股本变化情况、资产负债情况、投资损益情况及其他可能影响投资者权益的重大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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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创业投资基金•经济管理系:朱平安•第一节创业投资基金的基本概念•一、创业投资、创业投资基金及其他•1、定义•根据美国创业协会(NVCA)的定义,创业投资(venture capital,VC)是指投资具备相当发展潜力的创业企业并为之提供专业化经营服务的一种权益性资本。

由此可见,创业投资的内涵包括两个方面:•(1)投资对象是具备相当发展潜力的创业企业。

•(2)不仅提供资本,而且提供专业化投资服务。

•2、分类•依据组织程度,创业投资划分为三种投资形态:•其一,“个人分散性创业投资”,即天使投资(angels),此类投资有个人分散地将资金投资于创业企业,或通过律师、会计师等非职业性投资中介将资金投资于创业企业,此类创业投资始于19世纪末;•其二,“非专业管理的机构性创业投资”,一些控股公司、保险公司等非专门从事创业投资的机构,以其部分资本投资创业企业,此类创业投资始于20世纪前叶;•其三,“专业化和机构化管理的创业投资”,即所谓的创业投资基金,它与前两类创业投资的本质区别是,创业投资基金由专业化的创业投资经营管理机构,实现创业投资经营主体的专业化和机构化。

•3、创业投资基金•创业投资基金是创业投资的一种形式,投资银行作为经营管理创业投资的专业机构,在创业投资中具备以下功能:•其一,作为创业投资基金的中介服务机构,主要业务是为创业投资基金提供融资服务,负责出售创业投资基金,或作为第三方监管创业投资基金的经营管理。

•其二,投资银行发起设立创业投资基金,直接参与创业投资业务。

•4、创业投资基金优势•其一,由于创业投资基金的资金规模巨大,能够适当地平衡创业投资的集中化和分散化;•其二,管理的机构化,提高了创业投资基金的效率。

•二、创业投资基金的特点•第一,一般选择权益性投资•创业投资基金是一种私募权益投资方式,其中包括两层含义:•其一,创业投资基金的投资是权益性的,而不是信贷资金,其着眼点并不在于投资对象的短期盈亏而在于它们的发展前景和价值的提升,以便能够通过上市、并购或出售等方式获得高额的资本回报;•其二,创业投资基金投资的企业股权一般是以私募证券的形式拥有的。

•第二,倾向于选择集中和分散结合的投资策略•所谓创业投资基金的集中投资策略是指某只基金的投资对象一般局限于某个或某几个行业。

•所谓创业投资基金的分散投资策略是指某只基金的投资对象广泛的分散于某个行业的诸多创业企业中。

创业投资基金选择此种投资策略的原因在于其管理者的知识专业化和规避不确知风险。

•第三,相对固定的投资期限•创业投资基金的投资期限一般界定在3至7年,其中的原因在于,创业投资基金希望投资的创业投资企业能够获得成功。

•第四,选择投资对象不仅基于创业企业的投资背景,还依赖于创业者的管理能力和创业精神•技术背景并不是创业企业成败的全部因素,创业投资基金在选择投资对象时还依赖于创业者的管路能力和创业精神。

•第五,创业投资基金选择的是参与管理型的投资方式•创业投资基金不仅向投资对象提供资金,还以其经验、知识和信息,协助创业企业管理人员更好地经营管理企业。

•表22-1归纳了创业投资与一般金融投资的特点:•三、创业投资基金的功能•创业投资基金的主要功能是培育和扶植中小创业企业的发展。

创业投资基金则能够较好地满足创业企业在资本支持和经营管理服务方面的双重需求:•一是创业投资基金的投资者通常是投资理念较为成熟的富有个人和机构,具备通过承担高风险来获取高收益的风险鉴别能力和风险承受能力;以基金形式运作还可以通过“集合出资、组合投资、专家管理”机制最大限度地满足创业企业的资本需求并分散并化解投资风险;•二是创业投资基金的管理人一般都擅长企业经营管理,并对所投资的企业行业发展方向以及整个市场发展趋势有较好的把握,所以能够较好地为创业企业提供包括制定长期发展战略与市场营销策略、寻求战略合作伙伴和关键人才、部署融资安排和重构财务机构等在内的多方面的经营管理服务,从而也就可以促进创业企业的快速成长和发展。

•第二节创业投资基金的组织形式•一、创业投资基金组织形式的类型•创业投资基金可分为合伙制和公司制两种形式。

•1、合伙制创业投资基金•合伙制创业投资基金通常有两种合伙人——有限合伙人和普通合伙人。

•有限合伙人是创业投资基金的投资者,他们提供了创业投资基金资金总额的99%,但一般只能获得75%~85%的投资收益,同时承担的责任仅以其在基金中的的出资金额为限。

有限合伙人主要是富有的个人、银行、保险公司、养老基金等。

•普通合伙人是创业投资家,他们既是创业投资基金的资金供给者,亦是管理人员。

普通合伙人的出资金额至少占基金总额的1%(一般也不会超过这个限额),他们的主要专长是专业知识、管理经验和创业投资能力。

另外,如果创业投资基金资不抵债,他们会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由于这个原因,普通合伙人的收益远远高于其出资金额的比例。

•2、公司制创业投资基金•是指按照公司制度的原理组建的创业投资资金。

•美国第一家现代的创意投资公司美国研究与发展公司(American Research &Development Corp.,ARD)和随后建立的小企业投资公司(Small Business Investment Company ,SBIC)均为公司制创业投资基金。

•但是,由于激励、税收、责任承担等原因,此种组织形式的创业投资基金已不常见。

•在中国的台湾地区,创业投资基金均选择以公司制形式存在,其原因在于只有公司制创业投资基金才能享受《促进创业升级条例》的税收优惠。

•二、选择合伙制或公司制创业投资基金的经济理由•1、选择合伙制创业投资基金•(1)经济理由•其一,合伙制有效地解决了投资者和管理者之间的委托代理关系,降低了代理的成本。

•其二,合伙制创业投资基金能够提高决策的效率。

•其三,合伙制创业投资基金能够享受税收的优惠。

•其四,合伙制创业投资基金。

•(2)缺点•其一,募集的创业投资资本的稳定性差。

•其二,募集的创业投资资本的数量有限。

•2、选择公司制创业投资基金•(1)经济理由•第一,募集的创业投资资本具有稳定性;•第二,募集的创业投资资本数量可以不断的扩大。

•(2)缺点•其一,公司制创业投资基金增加了投资者和管理者之间的委托代理关系,产生高额的代理成本。

•其二,公司制创业投资基金降低了创业投资过程中的决策效率。

•第三,除非特别规定,公司制创业投资基金一般不能享有税收优惠。

•第四,公司制创业投资基金需要进行信息披露,会泄露其中的经营的信息,从而产生了信息成本。

•三、合伙制创业投资基金的结构•合伙制创业投资基金的结构主要包括:•A、合伙协议中有限合伙人对普通合伙人的限制性条款•B、创业投资基金向管理人支付的管理费•C、对管理人的激励约束。

•1、合伙协议中的限制性条款•(1)与基金的全面管理有关的限制性条款•其一,限制对单一企业的投资额,此类条款的目的是保证普通合伙人不能通过不断追加投资的形式挽救业绩较差的投资项目;•其二,限制债务的用途;•其三,有关管理人募集不同基金共同投资的问题;•许多管理人都管理着数只成立时间相隔数年的基金,这有可能导致机会主义行为,所以,第二只基金或以后基金的合伙协议通常要求基金顾问委员会对这类投资进行评审,或者规定这类投资必须获得大多数(或绝大多数)有限合伙人的同意。

•其四,限制利润再投资。

•(2)与普通合伙人行为有关的限制性条款•其一,限制将普通合伙人的个人资金对创业投资企业进行投资,否则它就会对该投资企业花费较多的时间和精力。

如果该投资企业没有投资前景或收益,它还会竭力挽救该投资企业;•其二,限制普通合伙人出售创业投资基金的权益;•其三,限制普通合伙人募集新的创业投资基金;•其四,限制普通合伙人的外部活动,因为外部活动可能会分散普通合伙人的注意力;•其五,限制增加新的普通合伙人。

•通过吸纳经验不够丰富的普通合伙人参加创业投资基金,普通合伙人的压力会减轻,但是管理质量会下降。

为此,创业投资基金在一定条件下会限制基金吸纳其他普通合伙人。

•(3)与投资类型有关的限制性条款•其一,限制基金对每一类资产的投资不能超过承诺资本或资产的一定百分比;•其二,限制普通合伙人对不熟悉的资产类型进行投资。

•2、管理费•在合伙制创业投资基金中,管理费的行业标准是每年合同承诺资本金额的 1.5%--2.5%,一般是每季度向普通合伙人(创业投资基金的管理人)支付一次。

另外,合伙协议中要求在某一固定时期后停收管理费或逐渐减少管理费。

•3、利润(亏损)的分配•(1)在合伙制创业投资基金中,创业投资基金的收益一般存在三中分配方式:•第一,净利润的20%分配给普通合伙人,其余的80%按照出资比例在有限合伙人之间分配,这是创业投资基金利润分配最常见的方式;•第二,在基金达到规定的收益率----内部收益率(又称“分割收益率”、“期望收益率”)之前的部分,有限合伙人按照出资比例分配,超过内部收益率的利润再按照20%分配给普通合伙人,80%根据出资比例在有限合伙人之间分配;•第三,超过规定的内部收益率部分全部分配给普通合伙人,直至达到普通合伙人的投资资本,其后再按照20%分配给普通合伙人和80%根据出资比例在有限合伙人之间进行分配。

•(2)对于损失的分配•行业惯例是,损失分配方式与利润分配方式相同,直到此类损失抵消了以前已经分配的所有利润和普通合伙人的投资资本为止。

对于超过上述金额的损失----超额损失(excess losses),全部(100%)由有限合伙人承担。

•另外一种不常用的方式是,在计算超额损失时,把普通合伙人的资本全部刨除在外,然后任何损失都按照出资比例分配,但此后产生的利润在分配时都要首先用于弥补以前的相应损失。

•第三节创业投资基金投资对象选择•创业投资最关键的原则是选择正确的投资项目。

创业投资的对象一般是没有任何经营业绩记录的企业,并且这类企业经常面临着巨大的市场风险、经营风险、财务风险等,属于一种高风险性的投资活动。

财务分析居于次要地位,科技含量成为选择企业的首要条件之一。

•一、技术背景•因为创业投资基金一般主要投资于高新技术产业,企业的技术水平是获得创业投资基金的前提,因此首先要对创业企业的技术水平进行分析。

分析的主要内容包括:技术的先进性、实用性、生命周期等方面。

•1、技术的先进性;•2、技术的实用性;•3、技术的生命周期。

•技术的生命周期是指一项技术从产生到淘汰所经历的时间,一般分为投入期、成长期、成熟期与衰退期四个阶段,它反映了该项技术被更新的速度。

•著名的摩尔定律则把这个周期分为:早期市场期、中断期、保龄球道期、旋风期和衰退期。

•二、创业者能力•在选择创业投资对象时,创业者的能力是一个主要的考虑因素•其一,创业者具备创业精神,能够全身心投入到创业之中;•其二,创业者具备开放、协作、团队精神;•其三,创业者将创业企业的成功看作是其生活的一部分,而不仅仅是获得金钱的途径;•其四,创业者具备独到的、敏锐的眼光,能够捕捉到市场和技术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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