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建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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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联建协议书
甲方:
乙方: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鉴于甲方拥有自有用地,乙方具备房地产建设开发资质并与甲方相邻拥有自有用地拟进行房地产开发项目,在自治区政府、乌鲁木齐市政府、乌鲁木齐市规划局等部门和领导的大力支持下,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平等、自愿、互利、土地资源利用最大化的原则,就共同开发土地,达成如下协议:
一、联建项目:。
二、联建项目性质及位置
(1)联建项目位于,具体位置位于以双方持有的土地证具体面积确定的为准。
三、联建项目规模
在本协议第二条所述地块上,联建,该建筑面积平方米,具体执行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为准。
四、联建方式及投资
(1)甲乙双方提供自己拥有的具有合法手续的建设用地,双方按比例提供全部建设资金。
(2)乙方负责办理建设手续,争取将该用地建设容积率达到3.3以上。
(3)全部工程投资由甲乙双方按比例提供。
五、在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办理公证并经主管部门审批生效后日内,乙方负责完成建设用地的相关手续,向有关部门缴纳的各项必须费用由双方按比例分担。上述工作完成后,工程设计、施
工等招标内容由双方协商确定,相关费用由双方按比例分担。
六、利润分配
全部建设面积由甲乙双方按各50%的比例分享,具体分配方案由双方另行协议。
七、甲乙双方应联合进行的各项工作
(1)落实联建项目的合法用地手续,并取得联建项目的用地批文,该用地的使用权人为甲乙双方自身,土地使用不附带第三者权益限制。
(2)完成联建项目规划用地的拆迁、安置与补偿工作,拆迁安置及补偿费用由双方各自承担本地块费用。
(3)协调、规划联建项目的整体供水、污水排放、供电、供暖、供气(天然气)、通讯报装手续及相关工作。
(4)办理联建项目的开工手续,在项目正式建设开始时,办理完成全部开工必备报批手续,获得开工证,保证联建项目以合法手续开工。
(5)进行工程建设和工程管理,协调各方面关系。
(6)按本协议第四条的有关规定,分担联建项目的建筑安装费、红线内的市政管网、电权、公共设施配套费以及建设经营过程中的相关税费,上述费用由双方按比例分担(乙方经营商品房的税费由乙方自担)。
八、本协议生效后,双方派专人组织联建工程建设管理,具体完成工程建设管理、项目进展、人员联络、财务及工程进度安排。
九、联建工程拟于年月日前交付使用。交付条件为:水通、暖通、电通、下水通、燃气通、通讯线路到户,经过验收取得《建设工程质量核验证书》。
十、其它
(1)本协议签署后应报有关部门审批,以便按本协议规定确定联
建项目物业的产权归属,并办理相应的产权过户法律手续。
(2)联建物业交付使用后,该物业的物业管理交付乙方管理,具体内容由双方另行签订物业管理公约,甲方保证其所属房屋业主须遵守物业管理公约。
十一、违约责任
(1)任意一方不能履行本协议约定,造成另一方应得权益的损失,违约方应向另一方支付联建工程总投资的30%的违约金。
(2)任意一方不能按期付款,应比照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十二、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除有明确约定外,与本协议具备同等法律效力。
十三、甲乙双方应诚信守约,若有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十四、本协议书壹式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贰份用于公证、政府部门审批之用;本协议书经双方签字盖章并经公证和政府主管部门审批后生效。
甲方:(法定代表人)
年月日
乙方:
(法定代表人)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