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清单管理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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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6
工程量清单管理工作程序
1.0编制依据
根据合同文件的有关规定,编制本工作程序。
2.0目的
对工程量清单进行有效管理,控制工程投资。
3.0适用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合同工程工程量清单的管理。
4.0清单种类
初始清单、增补清单、支付清单、变更令清单、施工变更清单、额外费用清单。
5.0支付清单
5.1数量核算
承包人和监理部在接到业主下发的设计图纸14天内,应根据合同文件中工程量清单说明所列项目及所含内容和设计图纸对原工程量清单的数量进行认真核实,填写“清单核算计算表”,确定清单数量控制值。承包人填写“清单核算汇总表”报业主审批。
监理工程师将根据上述确认对工程量清单加以调整。经业主批准的工程量清单调整即“支付清单”,将作为合同文件的一部分,成为计量支付工作的基础依据之一。
支付清单与原清单只有数量的变化,可项目减少,不可项目增加,项目增加进增补清单。
5.2分阶段计量申请
承包人在核算完工程量后,应就清单中需分阶段计量的项目,向监理工程师提交一份划分计量阶段的建议。经监理批准,在计量时分阶段实施。
5.3分项工程支付清单
承包人应对调整后的工程量清单按分项工程进行分解,形成分项工程支付清单。分项工程支付清单上报监理,经监理审核、业主最终确认的分
项工程支付清单是合同总体计量支付申请的前提,也是月计量、支付和分项工程完工计量、支付的依据。无分项支付清单的合同,监理工程师将不予受理任何计量支付申请。
6.0清单的动态管理
清单作为合同计量、支付的基础。各种费用均应在清单的管理中。工程中不论增补、变更、索赔等费用变化项目均须对应相关的工程量清单。合同投资的增减均反映到清单中。清单的动态管理如下:
6.1增补清单
业主确定的招标时工程量清单中的暂时缺项,业主将在施工过程中以增补清单的形式予以增补。清单增补应视为工程量清单的一部分,纳入增补清单。
6.2工程变更令清单
由于工程变更引起的清单(包括支付清单、增补清单)变化,必须以监理办签发的工程变更令为准。工程变更引起的清单变化纳入变更清单。
6.3施工变更增补清单
施工变更增补清单是与施工变更通知单对应,清单费用增加。
6.4额外费用清单
额外费用是指由于索赔或业主指令等造成承包人发生额外支付费用。在业主、承包人、监理工程师三方确认后,监理以补充清单的形式发送承包人,纳入额外费用清单。
6.5承包人每月25日上报监理办清单变化一览表,由监理办汇总后上报业主。
7.0清单支付
除支付清单之外的所有清单均视为支付清单的变更与补充,和支付清单一样作为工程计量支付的基础依据,具体步骤按支付管理程序有关条款进行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