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监理管理人员备案表 福州建设局制

合集下载

福建省工程建设工程监理文件表格.doc

福建省工程建设工程监理文件表格.doc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工程名称:编号:兹任命同志为我公司驻项目总监理工程师。

授权代表我公司履行建设工程监理合同,并承担法律、法规规定的相应责任。

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被任命人简况:姓名:年龄:职称:注册证号:监理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日期:项目监理机构监理人员表工程名称:编号:姓名岗位职务技术职称专业岗位证书名称及证号联系电话备注填报人:日期:监理设施(设备)登记表工程名称:编号:序号名称设施、设备编号型号规格数量生产厂家/供应商购入/生产日期进场日期备注填写人:日期:设计图纸监理自查记录工程名称:编号:日期页数共页,第页设计单位专业名称序号图号图纸自查问题建议及意见监理自查人施工单位项目管理机构报审表工程名称:编号:致: (监理单位) 我方承担的工程,在施工准备阶段已按照《建设工程监理规范》规定建立了项目管理机构的质量安全管理体系、施工技术管理体系和质量安全保证体系等工作,现将如下资料申报贵部审查。

附件: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3.项目管理组织机构;4.项目章启用函件;5.项目经理任命书;6.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备名单;7.岗位资格证件;8.其它要求的资料。

施工单位(章):项目经理:日期:审查意见:专业监理工程师:日期:审核意见:项目监理机构(章):总监理工程师:日期:监理日记日期:年月日,星期,气温:℃气候——白天:夜间:工程名称建设单位合同编号施工单位记录人:监理工程师:注:监理日志应全面记录有关监理活动,包括工程实施、监理工作及其他有关情况,如:工程进展、重要会议、重大事件、联合检查、监理通知/联系单、工程开工/复工及当地气候等情况。

工程质量监理工作月报编号:项目名称监理单位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施工单位项目经理施工进度填写要求:对上月的形象进度做出说明,并附反映工程形象进度的数码照片。

建设各方责任主体质量行为填写要求:对建设各方是否存在与质量有关的不良行为作说明,尤其是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的到位及履职情况。

建设工程安全监督备案登记表(DOC 75页)

建设工程安全监督备案登记表(DOC 75页)

建设工程安全监督备案登记表地上、地下管线及建(构)筑物资料移交单工程概况专项施工方案编号:工程名称:工程地址: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编制人: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监理工程师: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年月日专项施工方案会签表编号:编号:注:本表由施工单位填写,建设、监理、勘察、设计、总包、分包等单位各存一份安全技术交底汇总表注:本表由施工单位填写,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各存一份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技术交底记录注:项目部、班组各一份;交底、接受交底人必须本人签字;本表可做为分工种安全技术交底用表(也可采用影像资像资料)。

可加附页。

项目部定期安全检查记录(通知单)编号:项目部安全会议(活动)记录项目部安全教育记录教育时间:年月日编号:班组安全教育记录教育时间:年月日时编号:变换工种人员安全教育记录时间:年月日编号:表项目部管理人员安全教育培训记录编号:特种作业人员登记表编号:班组安全活动记录编号:注:本表可兼做《班组安全检查情况报告单》。

施工现场安全事故登记表编号:注:本表由施工单位填写,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各存一份;亦可做事故快报表。

事故调查和处理结果登记表注:本表由施工单位填写,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各存一份违章违纪教育处罚记录编号:注:本表由施工单位填报,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各存一份。

建设工程重大危险源监控登记表单位:(公章)编号:注:本表由施工单位填写,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存一份建设工程重大危险源公示牌编号:注:1、公示牌的尺寸为:宽1.8m×高1.0m,底边距地不得低于1.2m。

2、公示牌采用可擦写的白板,固定文字采用蓝色电脑刻字粘贴,经常变动文字可采用手写方式,字迹清晰、字体工整。

3、公示牌设立在作业区人员出入口处等显著位置,要牢固、抗风、防雨地上、地下管线及建(构)筑物保护措施验收记录编号:编号:施工现场应急救援组织机构企业负责人联系电话:行业主管部门电话:急救中心电话:消防部门电话:有关部门电话:施工现场重点部位消防登记表年月日编号:注:本表由施工单位填写,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存一份。

福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公布第三批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福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公布第三批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福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公布第三批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福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公布日期】2014.04.02•【字号】榕建法[2014]10号•【施行日期】2014.04.0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法制工作正文福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公布第三批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榕建法[2014]10号)委机关各处室、委属各有关单位、各行政管理相对人:为加强规范性文件的规范管理,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机关,根据《关于印发<福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制定、评估、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榕建法[2012]3号)要求,我委对2013年12月31日前以委机关(含受托执法单位)名义发布的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现将我委第三批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公布如下:一、决定废止的规范性文件。

(共26件)1、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榕建[2006]筑19号);2、关于印发《福州市建筑市场主体不良行为认定及处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榕建筑[2007]92号);3、关于重申市政设施移交养管有关事项的通知(榕建城[2007]240号);4、关于做好《福州市建筑市场主体不良行为认定及处理办法》实施衔接工作的通知(榕建筑[2008]13号);5、关于进一步加强施工、监理企业在榕从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工作的通知(榕建筑[2007]110号);6、关于规范我市燃气入户安全检查有关事项的通知(榕建液[2008]21号);7、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燃气器具销售市场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榕建液[2008]46号);8、关于进一步加强在榕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管理的通知(榕建招[2008]26号);9、关于加强我市户内燃气设施天然气转换安全工作的通知(榕建液[2009]9号);10、关于福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有关事项的通知(榕建综[2009]28号);11、关于实行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评标专家抽取分类管理的通知(榕建招[2010]3号);12、关于在榕备案企业人员到位核查有关事项的通知(榕建筑[2010]19号);13、关于取消在榕工程项目管理人员岗位证书留存的通知(榕建筑[2010]28号);14、关于印发《福州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比选办法》的通知(榕建招[2010]35号);15、关于公布2010年市级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名录库的通知(榕建招[2011]7号);16、关于进一步加强钢瓶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榕建液[2011]17号);17、关于加强施工、监理企业在榕登记备案管理工作的补充通知(榕建筑[2011]33号);18、关于进一步加强破路施工安全文明管理的通知(榕建市政[2011]91号);19、福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实施天然气转换工作的通知(榕建液[2011]46号);20、关于印发《福州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从业人员管理办法》的通知(榕建招[2011]40号);21、关于规范燃气用户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榕建液[2011]57号);22、关于对在榕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企业实行登记备案有关事项的通知(榕建招[2012]21号);23、关于加强在榕备案企业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榕建筑[2012]35号);24、福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实施年度投标保证金制度有关事项的通知(榕建招[2012]32号);25、福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实施年度投标保证金制度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榕建招[2013]2号);26、关于转发《关于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中项目负责人有关事项的通知》的通知(榕建招[2013]35号);二、决定保留继续有效并适时修改的规范性文件。

建设工程安全监督备案登记表

建设工程安全监督备案登记表

建设工程安全监督备案登记表1. 介绍建设工程安全监督备案登记表是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要求,由建设工程的施工单位或者其他相关责任人在工程前的筹备阶段进行备案登记的一项重要文件。

本文档将详细介绍建设工程安全监督备案登记表的格式、填写要求和注意事项。

2. 填写要求2.1 登记表标题在建设工程安全监督备案登记表上方居中填写表的标题:“建设工程安全监督备案登记表”。

2.2 项目信息在表格的第一行,从左至右填写项目信息,包括: - 建设单位:填写建设工程的责任方名称; - 工程名称:填写建设工程的具体名称; -工程地址:填写建设工程所在地的详细地址; - 开工日期:填写建设工程的开工日期; - 完工日期:填写建设工程的预计完工日期。

2.3 项目分类在表格的第二行,从左至右填写项目分类信息,包括:- 项目类型:填写建设工程的类型,如住宅楼、商业综合体等; - 工程规模:填写建设工程的规模,如建筑面积、层数等; - 建设用途:填写建设工程的用途,如办公、商业等; - 项目性质:填写建设工程的性质,如新建、改建等。

2.4 安全管理责任人信息在表格的第三行,从左至右填写安全管理责任人的信息,包括: - 姓名:填写安全管理责任人的姓名; - 证件号码:填写安全管理责任人的身份证或其他证件号码; - 联系电话:填写安全管理责任人的联系电话。

2.5 监督机构信息在表格的第四行,从左至右填写监督机构的信息,包括: - 监督机构名称:填写负责监督该建设工程安全的机构名称; - 监督机构资质证书号:填写监督机构的资质证书号; - 监督机构联系电话:填写监督机构的联系电话。

3. 注意事项3.1 填写准确性在填写建设工程安全监督备案登记表时,务必保证所填写的信息准确无误,以确保备案登记的有效性。

3.2 字体要求为了保证登记表的整体美观,建议使用统一的字体和字号进行填写,如宋体、楷体等。

3.3 完整性在填写建设工程安全监督备案登记表时,必须确保所有的必填项都填写完整,以免影响备案的有效性。

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州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监督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

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州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监督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

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州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监督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福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8.05.15•【字号】榕政综[2008]97号•【施行日期】2008.05.1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综合规定正文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州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监督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榕政综〔2008〕97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公司):《福州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监督管理办法(修订)》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二○○八年五月十五日福州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监督管理办法(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我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管理,规范招标代理机构执业行为,保障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各方主体的合法权益,维护招标代理市场秩序,促进招标代理机构行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福建省招标投标条例》、《福州市市场中介组织管理办法》,结合《福州市建筑市场主体不良行为认定及处理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在福州市行政区内从事各类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活动的招标代理机构,必须遵守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工程建设项目(以下简称工程),是指土木建筑工程(含水利、交通等工程)、市政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装饰装修及园林绿化等工程项目。

本办法所称工程招标代理,是指对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进口机电设备除外)、材料采购等招标的代理。

第三条福州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本行政区范围内工程招标代理机构的统一监督和管理。

福州市建筑安装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监督和管理。

第四条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应当遵守职业道德,遵循平等自愿、公正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独立、客观、公正地开展招标代理业务,并接受建设、水利、交通等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管理。

建设工程安全监督备案申报表完整版

建设工程安全监督备案申报表完整版

监督备案号:建设工程安全监督备案申报表工程名称:建设单位:(盖章)(申报单位)申报日期:某某省建筑安全监督总站制申报说明1、建设单位到安监机构领取本表,按要求填报。

2、办理安全监督备案时,所提交的申报资料须装订成册,申报资料中第2、3、9项应提供原件备核。

3、安监机构审查建设单位提供的安全监督备案资料,符合条件的4日内办理完备案手续;资料不全或不符合条件的,自收到备案资料之日起4日内退回备案资料并说明理由。

4、安监机构办理工程安全监督备案后4日内发出《建设工程安全监督通知书》。

5、工程类型:建筑、装饰装修、安装、市政基础设施和其它工程。

6、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备按照建质〔2008〕91号文件要求填写。

7、建设单位应如实逐项填写本表,各安全责任主体单位名称应填写全称并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8、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对报送的安全监督备案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及是否具备安全监督备案条件签署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

9、《建设工程安全监督备案申报表》一式四份,安监机构、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各一份。

1-1 建设工程安全监督备案申请书(安监机构):今有我单位建设的工程,按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管理办法》、《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导则》等相关规定,现携下列材料到你单位办理工程安全监督备案手续。

联系人:建设单位(盖章):联系电话:年月日1-2 工程概况及建设各方责任主体基本情况1-3 建设工程开工安全生产条件审查表工程名称:建设单位:施工单位:项目经理:监理单位:项目总监:注:本表一式四份,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各一份,另一份为安全监督备案的附件材料。

1-4 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应符合“边界清晰、围护美观、场内平实、物料整齐、文明有序”的总体要求,应详细标明办公区、施工区、生活区。

1-5 施工现场周边环境及地下设施情况交底表可另附页1-6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1-7 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建设工程开工安全生产条件复查表监督备案号:工程名称:施工单位:建设单位:监理单位:。

闽建建[2008]42号

闽建建[2008]42号

关于印发《福建省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暂行办法》的通知闽建建[2008]42号各设区市建设局、园林局、公用局:为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施工质量安全管理,提升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水平,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省厅制定了《福建省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执行中有何意见和建议,请及时向省厅工程处反馈。

附件:福建省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暂行办法二〇〇八年十二月十八日附件福建省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暂行办法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施工质量安全管理,提升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水平,根据《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阶段项目施工管理人员和监理管理人员的配备,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施工现场配备的施工管理人员和监理管理人员应满足工程施工需要。

施工项目部应配备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生产负责人、施工员、机管员、安全员、质检员、试验员、材料员等管理人员;项目监理机构应配备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等管理人员。

相关管理人员应取得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并在执业资格证书许可的范围内从事施工活动。

第四条项目施工管理人员配备数量应符合《福建省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人员配备标准》(详见附件1);项目监理管理人员配备数量必须符合《福建省建设工程项目监理管理人员配备标准》(详见附件2)。

各地可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另行制定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标准,但不得低于本办法所规定的标准。

第五条建设(代建)单位和招标代理机构编制的招标文件,建设(代建)单位与施工、监理单位签订的工程项目合同中,对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的要求应满足本办法规定,不得擅自降低标准。

施工、监理单位签订的工程项目合同中现场管理人员配备数量应当同投标时承诺的数量一致。

第六条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实行备案制度。

福建省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 人员配备暂行办法

福建省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 人员配备暂行办法

各设区市建设局、园林局、公用局:为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施工质量安全管理,提升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水平,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省厅制定了《福建省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执行中有何意见和建议,请及时向省厅工程处反馈。

附件:福建省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暂行办法福建省建设厅二○○八年十二月十八日附件福建省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暂行办法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施工质量安全管理,提升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水平,根据《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阶段项目施工管理人员和监理管理人员的配备,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施工现场配备的施工管理人员和监理管理人员应满足工程施工需要。

施工项目部应配备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生产负责人、施工员、机管员、安全员、质检员、试验员、材料员等管理人员;项目监理机构应配备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等管理人员。

相关管理人员应取得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并在执业资格证书许可的范围内从事施工活动。

第四条项目施工管理人员配备数量应符合《福建省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人员配备标准》(详见附件1);项目监理管理人员配备数量必须符合《福建省建设工程项目监理管理人员配备标准》(详见附件2)。

各地可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另行制定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标准,但不得低于本办法所规定的标准。

第五条建设(代建)单位和招标代理机构编制的招标文件,建设(代建)单位与施工、监理单位签订的工程项目合同中,对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的要求应满足本办法规定,不得擅自降低标准。

施工、监理单位签订的工程项目合同中现场管理人员配备数量应当同投标时承诺的数量一致。

第六条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实行备案制度。

建设单位在办理施工许可证时,应将施工、监理单位投标承诺和合同约定的项目施工管理人员、项目监理管理人员配备情况报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详见附件3)。

《福建省建设工程监理文件管理规程》修编

《福建省建设工程监理文件管理规程》修编

福建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编号:DBJ/T 13-144-2020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备案号:福建省建设工程监理文件管理规程2020-00-00发布 2020-00-00实施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福建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福建省建设工程监理文件管理规程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编号:DBJ/T 13-144-2020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备案号:主编单位:福建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福建省民益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批准部门: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施行日期:2020年00月00日2020年福州1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批准发布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福建省建设工程监理文件管理规程》的通知闽建科[2020]00号各设区市建设局(建委),平潭综合实验区交通与建设局:由福建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福建省民益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主编的《福建省建设工程监理文件管理规程》,经审查,批准为福建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编号为DBJ/T13-144-2020,自2020年00月00日起实施。

施行中有什么问题和意见请函告省厅建筑节能与科学技术处。

该标准由省厅负责管理。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二〇二〇年月日关于同意福建省《福建省建设工程监理文件管理规程》地方标准备案的函建标标备[2020]00号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你厅《关于报送福建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福建省建设工程监理文件管理规程〉备案的函》(闽建科[2020]00号)收悉。

经研究,同意该标准做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备案,其备案号为J 。

该项标准的备案公告,将刊登在近期出版的《工程建设标准化》刊物上。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二〇二〇年月日2前言为统一我省建设工程监理文件类型、项目、格式、内容,规范我省建设工程监理文件管理,根据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关于印发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2019年第二批科学技术项目计划的通知》(闽建办科[2019]8号)的要求,福建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会同有关单位,修订了本规程。

福建施工现场人员(施工及监理)配备办法

福建施工现场人员(施工及监理)配备办法

关于印发《福建省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暂行办法》的通知闽建建[2008]42号各设区市建设局、园林局、公用局:为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施工质量安全管理,提升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水平,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省厅制定了《福建省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执行中有何意见和建议,请及时向省厅工程处反馈。

附件:福建省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暂行办法福建省建设厅二○○八年十二月十八日附件福建省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暂行办法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施工质量安全管理,提升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水平,根据《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阶段项目施工管理人员和监理管理人员的配备,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施工现场配备的施工管理人员和监理管理人员应满足工程施工需要。

施工项目部应配备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生产负责人、施工员、机管员、安全员、质检员、试验员、材料员等管理人员;项目监理机构应配备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等管理人员。

相关管理人员应取得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并在执业资格证书许可的范围内从事施工活动。

第四条项目施工管理人员配备数量应符合《福建省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人员配备标准》(详见附件1);项目监理管理人员配备数量必须符合《福建省建设工程项目监理管理人员配备标准》(详见附件2)。

各地可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另行制定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标准,但不得低于本办法所规定的标准。

第五条建设(代建)单位和招标代理机构编制的招标文件,建设(代建)单位与施工、监理单位签订的工程项目合同中,对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的要求应满足本办法规定,不得擅自降低标准。

施工、监理单位签订的工程项目合同中现场管理人员配备数量应当同投标时承诺的数量一致。

第六条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实行备案制度。

福建市政工程监理表格全套

福建市政工程监理表格全套

福州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管理工作用表福州市市政建设开发公司总工办2011年3月1日编制及使用说明1、《福州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监理工作表式》其内容涵盖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00)》的全部表式,并根据本公司现行质量管理制度以及路桥市政工程特点,增加了部分表式。

2、本监理工作表式分二大类,即:A类表(施工单位用表)、B类表(监理单位用表)、C类表(设计方面用表)。

3、表式编号SZ表示市政工程。

4、表式内容填写总使用说明:①工程名称:以施工图设计文件名为准。

②项目部(施工、监理单位)名称以项目部公章为准。

按填写、使用说明要求盖公司章外,所有需要盖公章的,一律盖项目部的章。

③承包单位填写内容部分采用打印方式,监理单位审查意见、建设单位审查意见采用手写方式。

④所有姓名、日期的签署采用手写方式。

⑤监理单位审查意见如果在栏内写不下,可附页,并注明“具体意见附后”字样。

附页内容采用打印方式,并手写签署姓名、日期,加盖监理单位章。

5、一式多份文件应全部为原件归档。

文件的份数根据各参建单位留存和各工程档案归档要求确定。

移交归档的文件在移交前由组卷单位负责保管。

市政工程工作表式A类表(施工单位用表)1)SZ-A1-01总体工程开工报审表2)SZ-A1-02 单位工程开工报审表3)SZ-A1-03工程复工申请表4)SZ-A2-01总体施工组织设计报审表5)SZ-A2-02 管理体系报审表6)SZ-A2-03 安全文明施工策划报审表7)SZ-A2-04 应急预案报审表8)SZ-A2-05施工(调试)方案报审表9)SZ-A3-01分包单位资格报审表10)SZ-A3-02试验(检测)单位资质报审表11)SZ-A3-03试验(第三方见证)单位资质报备表12)SZ-A4-01工程控制网测量报审表13)SZ-A4-02施工质量验收及评定项目划分报审表14)SZ-A4-03分项工程质量报验申请单15)SZ-A4-04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申请单16)SZ-A4-05单位(子单位)工程竣工预验收报审表17)SZ-A4-06工程质量中间验收申请表18)SZ-A4-07试品/试件试验报告报验表19)SZ-A4-08调试报告报审表20)SZ-A4-09施工管理人员资质报审表21)SZ-A4-10主要施工管理人员变更报审表22)SZ-A4-11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请假申请单23)SZ-A4-12主要施工机械/工器具/安全用具报审表24)SZ-A4-13特殊工种/特殊作业人员报审表25)SZ-A4-14主要测量计量器具/试验设备检验报审表26)SZ-A4-15大中型施工机械进场/出场申报表27)SZ-A4-16报审表(通用表)28)SZ-A5-01工程预付款报审表29)SZ-A5-02工程进度款报审表30)SZ-A5-03工程最终支付报审表31)SZ-A6-01监理工程师通知回复单32)SZ-A6-02整改通知回复单33)SZ-A7-01施工进度计划报审表34)SZ-A7-02施工进度调整计划报审表35)SZ-A7-03变更工期报审表36)SZ-A8费用索赔申请表37)SZ-A9-01主要材料、构配件及设备供货商资质报审表38)SZ-A9-02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进场报审表39)SZ-A9-03主要设备开箱申请表40)SZ-A9-04构配件/设备缺陷通知单41)SZ-A9-05构配件/设备缺陷处理报验表42)SZ-A10-01工程初步竣工验收申请单43)SZ-A11-01工程检验交接单44)SZ-A12-01工程洽商单/现场签证单45)SZ-A12-02工程费用变更报审表46)SZ-A12-02-BG-01 工程费用变更价款签证单47)SZ-A12-02-BG-02 工程费用变更增减签证单48)SZ-A12-02-BG-03 工程变更数量签证单49)SZ-A12-02-BG-04 新增项目单价审核单50)SZ-A12-02-BG-05 工程数量现场确认单51)SZ-A13-01工程安全/质量事故报告单52)SZ-A13-02工程安全/质量事故处理方案报审表53)SZ-A13-03工程安全/质量事故处理结果报验表54)SZ-A14-01工作联系单55)SZ-A15施工日志56)SZ-A16技术交底记录B类表(监理单位用表)1)SZ-B1监理工程师通知单2)SZ-B2工程暂停令3)SZ-B3监理工作联系单4)SZ-B4工程款支付证书5)SZ-B5工程监理费付款报审表6)SZ-B6工程竣工预验收申请表7)SZ-B7-01 监理单位人员资质报审表8)SZ-B7-02 监理单位人员变更报审表9)SZ-B7-03监理主要人员请假申请单10)SZ-B8会议纪要(会议签到表/专家认证表)11)SZ-B9监理月报12)SZ-B10项目监理大事记13)SZ-B11监理工作日志14)SZ-B12旁站监理记录表15)SZ-B13-01 监理见证记录表16)SZ-B13-02见证试验检测汇总表17)SZ-B14-01分项工程检验批工程质量验收统计表18)SZ-B14-02单位/分部工程质量初步验收统计表19)SZ-B15清单计量分项细目台帐20)SZ-B16工程变更管理台帐21)SZ-B17 工程进度管理台帐22)SZ-B18工程质量管理台帐23)SZ-B19施工安全、文明、环保管理台帐24)SZ-B20-01发出文件记录表25)SZ-B20-02接收文件登记表C类表(设计方面用表)1)SZ-C1 图纸会审记录2)SZ-C2 设计变更通知单3)SZ-C3 设计单位工作联系单福州市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总体工程开工报审表表号:SZ-A1-01工程名称:编号:份。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监理管理人员备案表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监理管理人员备案表

理 (水电)
员 (造价)
(土建)
(土建)
(水电)(土建)登记年月日意

变更情况
第一次
第二次
第三次
注:备案表一式三份(备案机关存档一份、监理单位存档一份、监理现场项目部存档一份)复印及涂改无效。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监理管理人员备案表
监理单位(盖章):
(合同登记号:

资质等级:
合同编号:
项目名称
工程类别与等级

桩基 、基础分部 、主体分部 、建筑装饰装修分部 、建筑屋面分部 、
工程所含分部
建筑给排水分部 、建筑电气分部 、智能建筑 、通风与空调 、电梯□ 目
工程规模
概 工程立项文件(编号)
投资性质证明文件(编号)
况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号 建设单位
承接合同方式 工程地址

合同编号
签订日期
理 监理费(按施工监理服务收费计算程序计算)
合 监理内容及范围

质量、投资、进度三控制监理
备案机关意见栏
职务及职责
性职 姓名
别称
专业
上岗证号
登记 情况
更正情况 姓名 专业 上岗证号
总 监( )
总监代表( )
(土建)
监 (土建)

福建省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 人员配备暂行办法

福建省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 人员配备暂行办法

各设区市建设局、园林局、公用局:为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施工质量安全管理,提升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水平,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省厅制定了《福建省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执行中有何意见和建议,请及时向省厅工程处反馈。

附件:福建省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暂行办法福建省建设厅二○○八年十二月十八日附件福建省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暂行办法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施工质量安全管理,提升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水平,根据《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阶段项目施工管理人员和监理管理人员的配备,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施工现场配备的施工管理人员和监理管理人员应满足工程施工需要。

施工项目部应配备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生产负责人、施工员、机管员、安全员、质检员、试验员、材料员等管理人员;项目监理机构应配备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等管理人员。

相关管理人员应取得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并在执业资格证书许可的范围内从事施工活动。

第四条项目施工管理人员配备数量应符合《福建省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人员配备标准》(详见附件1);项目监理管理人员配备数量必须符合《福建省建设工程项目监理管理人员配备标准》(详见附件2)。

各地可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另行制定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标准,但不得低于本办法所规定的标准。

第五条建设(代建)单位和招标代理机构编制的招标文件,建设(代建)单位与施工、监理单位签订的工程项目合同中,对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的要求应满足本办法规定,不得擅自降低标准。

施工、监理单位签订的工程项目合同中现场管理人员配备数量应当同投标时承诺的数量一致。

第六条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实行备案制度。

建设单位在办理施工许可证时,应将施工、监理单位投标承诺和合同约定的项目施工管理人员、项目监理管理人员配备情况报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详见附件3)。

福建省人员配备-施工许可等附件

福建省人员配备-施工许可等附件

附件1福建省房建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部施工管理人员配备标准2.项目负责人必须由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类注册建造师担任。

一级注册建造师可担任大中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二级注册建造师可担任中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3.项目技术负责人必须由与工程项目施工相适应的工程类中、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其中大型项目必须是具备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人员)担任,施工员应按专业配备;4.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机械员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两个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中任职,项目部施工管理人员不得在在建项目的建设(监理)单位或相关中介机构中兼职。

附件2福建省房建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监理机构人员配备标准注:1.可按工程实际进度需要分阶段、分专业配备相应监理人员;2.经建设单位书面同意,总监理工程师在同一设区市(含平潭综合实验区)最多可在三个在建监理合同项目上从业;3.总监理工程师代表、主导专业(房屋建筑工程的土建类、市政公用工程的市政工程类,以专监培训岗位证书为准)的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只能在一个在建监理合同项目上从业,其他专业的专业监理工程师在同一设区市(含平潭综合实验区)最多可在三个在建监理合同项目上从业,项目部监理管理人员不得在同一项目或其他在建项目的建设(施工)单位或相关中介机构中兼职。

以上项目数的计算依据为项目监理合同。

- 2 -附件3编号:FJSGXK-059X-XX-XXXX-XXXXX福建省房建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许可申请表建设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填表日期: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制- 3 -填表须知1.编号说明,FJSGXK-XXXX-XX-XXXX-XXXXX(施工许可简称-区号-区县标识-年份-序号),例如FJSGXK-0591-MH-2012-00075表示2012年福州市闽侯县核发的第75份施工许可。

区县标识的代码为两个拼音首字母,由各设区市确定。

2.建设单位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可通过“福建省工程项目建设监管系统”填报工程项目相关信息和提交申请要件,建设单位对提交的信息和要件的真实性负责,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不得要求提交纸质材料。

监理单位工程项目监理人员备案表

监理单位工程项目监理人员备案表

站表2-2监理单位工程项目监理人员备案表
北京市公用工程质量监督站:
我单位根据相关规定要求,现将本工程(
)项目监理部监理人员组成情况向你单位报送备案。

以下人员在相应文件上按规定要求的签字均为我单位按监理管理工作需要所做的安排。

我单位对以下信息的真实性承担相应的责任。

法定代表人:监理单位(公章):
年月日
注: 1、此表由监理单位填写,建设单位(代建制管理单位)进行审查,并于工程开工前报公用工程质量监督站(公用站)备案。

人员有变化时,还应及时书面告知公用站。

2、如现场监理人员配备较多时,可按此表形式填写附表,经建设单位(代建制管理单
位)审查签认后,报公用站备案。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关于对房屋市政工程项目关键管理人员到岗履职情况实行自动监管评价的通知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关于对房屋市政工程项目关键管理人员到岗履职情况实行自动监管评价的通知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关于对房屋市政工程项目关键管理人员到岗履职情况实行自动监管评价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公布日期】2024.04.02•【字号】闽建办建函〔2024〕12号•【施行日期】2024.04.0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建筑市场监管正文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关于对房屋市政工程项目关键管理人员到岗履职情况实行自动监管评价的通知闽建办建函〔2024〕12号各设区市住建局,福州市建设局、平潭综合实验区交建局:为进一步压实施工现场质量安全管理责任,省厅在福建省建设工程监管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一体化平台”)增设“在建项目人员到岗履职监管”模块,将通过福建省劳务实名制平台(以下简称“实名制平台”)人员考勤数据,对房屋市政工程项目关键管理人员到岗履职情况实行自动监管评价记分。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评价对象全省在建房屋市政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总监、专职安全员等3类岗位管理人员,必须按规定在实名制平台实施电子考勤打卡,具体人员信息以一体化平台登记的为准。

在建房屋市政工程项目是指在一体化平台登记状态为“在建”的项目,不包括按规定登记为“中止评价(暂停)”、“预验收”或“完(竣)工”的项目。

二、评价规则按照《福建省房屋市政工程质量安全动态监管办法(2023年版)》(闽建〔2023〕11号)动态监管评价表第1.1.1条款等规定,将通过一体化平台“在建项目人员到岗履职监管”模块对上述3类岗位管理人员到岗履职情况进行自动监管评价记分。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视为长期不在施工现场,项目经理记3分、总监记3分,安全员发现1人次记2分:(一)连续5天(含5天)以上没有考勤打卡的;(二)当月累计超过10天(含10天)没有考勤打卡的;(三)上季度到岗率≤40%的(到岗率=季度到岗天数/当季度人员在一体化平台在建项目登记天数)。

有按规定批准,并在一体化平台登记请假的按照动态监管办法相关规定执行,连续请假超过5天(含5天)或单月累计请假超过10天(含10天)的,施工、监理企业应另行安排相应资格人员顶岗。

福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加强福州市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监理项目人员备案销案管理的通知

福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加强福州市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监理项目人员备案销案管理的通知

福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加强福州市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监理项目人员备案销案管理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福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公布日期】2014.03.24•【字号】榕建城[2014]51号•【施行日期】2014.03.2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建筑市场监管正文福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加强福州市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监理项目人员备案销案管理的通知(榕建城[2014]51号)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为加强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质量安全管理,进一步规范我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部管理人员备案制度,根据省住建厅《关于规范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监理项目备案工作的意见》、《关于规范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部施工管理人员备案工作的意见》及我市实际情况,现通知如下:一、存在下列情形,已在福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建委”)办理工程项目人员备案的施工、监理单位,经建设单位同意,施工、监理单位可向市建委申请撤销施工、监理项目管理人员备案:(一)已整体完工并经验收合格的;(二)非施工、监理单位原因,工程项目人员备案时间超过三个月仍无法开工的;(三)非施工、监理单位原因,工程停工时间超过三个月以上的;(四)非施工、监理单位原因,工程实际完工时间超过三个月仍未取得竣工验收报告的;(五)其他具有正当核销理由的情形(如工程因故中止施工等)。

二、项目撤销备案程序(一)已整体完工并经验收合格的项目施工、监理单位可携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及备案表原件,向市建委提出人员撤销备案申请。

经市建委核查,符合条件的,予以办理人员撤销备案手续,并收回原施工、监理人员备案表。

(二)非施工、监理单位原因,工程项目人员备案时间超过三个月仍无法开工的项目备案时间超过三个月无法开工的项目需经建设单位同意,由施工、监理单位可填写申请书(详附件一),向市建委提出人员撤销备案申请。

申请时还应提供以下材料:1、建设单位未开工报告;2、人员撤出后工地的留守人员情况及管理措施。

人员备案表

人员备案表
工程
名称
计划开工
竣工日期












姓名
现场岗位职务
岗位资格及证书
项目负责人施工员
质检员
材料员
安全员
机管员
试验员
造价员
备案意见(对施工或监理单位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是否与投标承诺和合同约定相一致进行审核后提出意见):
公章:
年月日
工程名称计划开工竣工日期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情况姓名现场岗位职务岗位资格及证书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生产负责人施工员施工员质检员材料员安全员机管员试验员造价员备案意见对施工或监理单位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是否与投标承诺和合同约定相一致进行审核后提出意见
附件3
福建省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备案表
单位(公章):日期: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监理管理人员备案表
(合同登记号:)
监理单位(盖章):资质等级:合同编号:
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工程类别与等级
工程所含分部
桩基、基础分部、主体分部、建筑装饰装修分部、建筑屋面分部、
建筑给排水分部、建筑电气分部、智能建筑、通风与空调、电梯□在框中打“√”工程规模
工程立项文件(编号)投资性质证明文件(编号)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号承接合同方式
建设单位工程地址
监理合同
合同编号签订日期
监理费(按施工监理服务收费计算程序计算)
监理内容及范围质量、投资、进度三控制监理
备案机关意见栏职务及职责姓名


职称专业上岗证号
登记
情况
更正情况
姓名专业上岗证号总监()
总监代表()



登记
意见年月日




第一次第二次第三次
注:备案表一式三份(备案机关存档一份、监理单位存档一份、监理现场项目部存档一份)复印及涂改无效。

福州市建设局监制。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