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序正义及其意义

合集下载

法律程序的价值

法律程序的价值

法律程序的价值法律程序的价值法律程序是指司法的程序和规则,用于处理和解决各种法律争议和纠纷。

它是司法制度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对于维护社会公正、保护公民权益、维护法律权威具有重要的意义。

下面将从不同的角度论述法律程序的价值。

首先,法律程序的审判过程可以保障合法正义的实现。

在一个法治社会中,法律程序的最重要功能之一就是通过公正的审讯来确定事实,找出真相,公正审理案件。

通过这个过程,能够确保每个人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避免任意拘捕和审判的情况发生。

法律程序不仅要求司法机关严格执行法律,而且要求尊重程序正义,充分保障被告人的权益,确保其有公平的机会为自己辩护和申辩。

只有在程序正义的基础上,才能实现合法正义。

其次,法律程序的价值在于促进社会秩序的稳定。

法律程序是一种严密的程序,其中包括了法官、律师、证人等各方参与者的协作,以及调查收集证据、质证和辩论等环节。

这些环节的进行有助于确保案件的公正和真相的还原,从而建立起人民群众对司法制度的信任感。

只有当群众对司法机关具有信任感,才能保证司法机关的权威性和合法性,从而维护社会秩序的稳定。

此外,法律程序的价值也在于保障公民的权益和自由。

在法律程序中,每个公民都有权利按照规定程序获得司法救济。

它不仅为公民提供了维权的途径,还保障了公民享受公正审判的权利。

法律程序中的一些基本原则,如被告人的无罪推定、不受非法搜查和酷刑对待、以及言论自由等,都是保障公民权益和自由的重要保障。

只有通过法律程序,公民才能以合法的方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实现法治社会的目标。

此外,法律程序还有助于促进司法的公平和透明。

法律程序对所有的案件都适用同样的程序规则,确保审判的公平性。

法律程序包括法庭的公开审理、审判的书面记录和裁决结果等,这些都有助于维护司法的透明性。

公众可以通过法律程序对审判结果进行监督,避免司法机关的滥权和腐败的现象发生。

司法的公平和透明是法治社会的基石,有助于增强公众对司法的信任度,同时也促进了社会的和谐与稳定。

论程序正义3000字

论程序正义3000字

论程序正义3000字程序正义是指一种法律观念,强调法律程序的公正和合理性,以确保判决的公正性和可接受性。

程序正义不仅仅是一个法律问题,还是一个伦理和道德问题。

在一个公正的程序中,人们应该受到公正对待,而不受任何歧视或其他不公正待遇。

本文将探讨程序正义的重要性、实现方式以及其与其他正义概念的关联。

程序正义的重要性程序正义的重要性在于它对于维护公正和平等具有重要意义。

在一个公正的程序中,人们应该受到公正对待,而不受任何歧视或其他不公正待遇。

程序正义能够确保人们得到公正的判决,避免不公正和错误的判决。

此外,程序正义还能够保护人们的权利和自由,确保人们不受非法的干涉和侵犯。

程序正义的实现方式程序正义的实现方式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确保法律程序的公正性和透明度。

法律程序的公正性和透明度是确保程序正义的关键。

法律程序应该公正、透明,并且应该受到监督和审查。

2. 确保判决的公正性和可接受性。

判决的公正性和可接受性是程序正义的重要组成部分。

判决应该公正、合理,并且应该受到法律和社会的认可。

3. 加强法律教育。

法律教育是确保人们理解和尊重程序正义的关键。

法律教育能够帮助人们了解法律程序的重要性和意义,提高人们的法律素养和法律意识。

程序正义与其他正义概念的关联程序正义与其他正义概念有着密切的关联。

程序正义是确保公正和平等的关键,而公正和平等则是正义的核心。

程序正义还能够保护人们的权利和自由,这与自由和权利正义也有着密切的关联。

此外,程序正义还能够确保法律程序的公正性和透明度,这与实质正义也有一定的关联。

结论程序正义是一个重要的法律和伦理概念,它对于维护公正和平等具有重要意义。

程序正义的实现方式包括确保法律程序的公正性和透明度、确保判决的公正性和可接受性以及加强法律教育等。

程序正义的标准

程序正义的标准

程序正义的标准程序正义是指在程序运行的过程中,对于不公正的情况进行纠正和调整,确保程序的公正性和公平性。

程序正义的标准是程序运行的评价标准,它包括程序的公正、公平、透明和合法性等方面。

在现代社会中,程序正义的标准已经成为社会治理的重要内容,对于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起着重要的作用。

首先,程序的公正是程序正义的重要标准。

程序的公正意味着程序的运行应当遵循公正的原则,不偏袒任何一方,不受外部因素的影响。

在程序运行的过程中,应当保证每个参与者都能够享有公正的待遇和权利,不因个人或者组织的因素而受到歧视或者不公平的对待。

只有保证了程序的公正,才能够确保程序正义的实现。

其次,程序的公平也是程序正义的重要标准。

程序的公平意味着程序的运行应当遵循公平的原则,不偏袒任何一方,不给予特殊待遇。

在程序运行的过程中,应当保证每个参与者都有平等的机会和权利,不因个人或者组织的因素而受到不公平的对待。

只有保证了程序的公平,才能够确保程序正义的实现。

此外,程序的透明也是程序正义的重要标准。

程序的透明意味着程序的运行应当公开透明,参与者能够清晰地了解程序的运行机制和决策过程。

在程序运行的过程中,应当公开程序的相关信息和数据,确保参与者能够全面了解程序的运行情况,不受信息不对称的影响。

只有保证了程序的透明,才能够确保程序正义的实现。

最后,程序的合法性也是程序正义的重要标准。

程序的合法性意味着程序的运行应当符合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不违反法律和道德。

在程序运行的过程中,应当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确保程序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只有保证了程序的合法性,才能够确保程序正义的实现。

总之,程序正义的标准包括程序的公正、公平、透明和合法性等方面。

只有在程序运行的过程中,严格遵循这些标准,才能够确保程序的公正、公平、透明和合法性,最终实现程序正义的目标。

程序正义的标准是现代社会治理的重要内容,对于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起着重要的作用。

我们应当不断完善程序正义的标准,促进程序正义的实现,推动社会治理的现代化和法治化进程。

法律重视程序的案例(3篇)

法律重视程序的案例(3篇)

第1篇一、背景在我国,法律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基石。

法律程序是法律实施的重要环节,对于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司法公正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以李某某诉某市公安局行政拘留案为例,探讨法律重视程序的原则。

二、案情简介李某某,男,25岁,某市居民。

2018年5月,李某某因涉嫌盗窃被某市公安局刑事拘留。

在侦查过程中,某市公安局认定李某某有重大作案嫌疑,但未能提供充分的证据。

2018年6月,某市公安局对李某某作出行政拘留15日的处罚决定。

李某某不服该处罚决定,向某市公安机关申请行政复议。

某市公安机关经复议后,维持了某市公安局的处罚决定。

李某某仍不服,遂向某市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三、法院审理某市人民法院受理该案后,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

在审理过程中,法院认为,某市公安局在作出行政拘留决定时,存在以下程序违法:1. 未依法告知李某某有权申请听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二条规定,行政机关在作出较大数额罚款、没收违法所得、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行政拘留等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

某市公安局在作出行政拘留决定时,未告知李某某有权申请听证,违反了法定程序。

2. 未依法进行调查取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当充分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并对其陈述、申辩进行复核;对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应当进行复核。

某市公安局在作出行政拘留决定时,未对李某某进行充分调查取证,违反了法定程序。

3. 未依法履行送达义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规定,行政机关应当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某市公安局在作出行政拘留决定后,未将决定书送达李某某,违反了法定程序。

四、判决结果某市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某市公安局在作出行政拘留决定时,存在程序违法,侵犯了李某某的合法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五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判决撤销某市公安局对李某某作出的行政拘留决定。

程序正义的标准

程序正义的标准

程序正义的标准程序正义,是指在程序执行过程中,所遵循的公正、公平、合理的标准。

在当今社会,程序正义已经成为了法治社会的重要基石,其在司法领域的应用尤为重要。

那么,程序正义的标准究竟是什么呢?首先,程序正义的标准应当包括公正公平。

无论是在司法领域还是在其他领域,程序执行的过程都应当遵循公正公平的原则。

这意味着程序执行的过程中,不应当存在任何歧视,一切都应当按照法律规定和公平的标准来执行。

只有在这样的基础上,才能保障每个人的权益得到平等的保护。

其次,程序正义的标准应当包括合理合法。

程序执行的过程中,必须遵循法律的规定,不得违法乱纪。

任何程序的执行都应当在法律的框架下进行,不能随意变通,更不能违反法律的规定。

只有在合理合法的基础上,程序执行的结果才能得到社会的认可和支持。

再次,程序正义的标准应当包括效率和透明。

程序执行的过程中,应当高效、透明。

这意味着程序执行的过程应当尽可能地减少时间成本和资源浪费,同时,执行的过程应当对外公开透明,让社会公众都能够了解到程序执行的全过程。

只有在效率和透明的基础上,程序执行的过程才能得到社会的认可和支持。

最后,程序正义的标准应当包括公众参与和监督。

程序执行的过程中,应当充分尊重公众的意见,让公众参与到程序执行的过程中,让公众的声音得到充分的听取。

同时,程序执行的过程应当接受社会的监督,接受社会的监督和舆论的监督,让程序执行的过程得到更多的监督和约束。

只有在公众参与和监督的基础上,程序执行的过程才能得到更多的合理性和公信力。

总之,程序正义的标准是一个多维度的标准,包括公正公平、合理合法、效率和透明、公众参与和监督等多个方面。

只有在这些标准的基础上,程序执行的过程才能得到社会的认可和支持,才能真正实现正义的价值。

希望在今后的社会发展中,程序正义的标准能够得到更好的落实,为社会的发展进步提供更好的保障。

法律程序正义案例(3篇)

法律程序正义案例(3篇)

第1篇一、案情简介原告张某某与被告李某某于2018年签订了一份《房屋买卖合同》,约定李某某将其位于某市的房产出售给张某某,总价款为人民币200万元。

合同约定,张某某应在合同签订后10日内支付首付款50万元,余款在办理房产过户手续后支付。

合同签订后,张某某依约支付了首付款。

然而,在办理房产过户手续时,张某某发现该房产存在权属纠纷,原产权人赵某某与李某某存在未了结的债务纠纷。

赵某某声称其对房产拥有部分所有权,并拒绝配合办理过户手续。

张某某因此无法办理房产过户,遂将李某某诉至法院,要求解除合同,并要求李某某返还首付款及赔偿损失。

二、法律程序正义的体现本案中,法院在审理过程中,严格遵循了法律程序,确保了程序正义的实现。

1. 依法受理张某某在合同履行过程中遇到纠纷,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院在收到起诉状后,依法进行审查,确认符合受理条件,决定受理该案。

2. 公开审判法院在审理过程中,依法公开审判。

案件审理过程包括庭审、法庭调查、法庭辩论等环节,确保了当事人的知情权和参与权。

3. 保障当事人权利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充分保障了当事人的诉讼权利。

张某某作为原告,有权提供证据、质证、辩论等。

李某某作为被告,有权进行陈述、答辩、提供证据等。

4. 依法判决法院在审理过程中,依法对案件进行审理,并对证据进行审查。

在审查过程中,法院发现李某某在签订合同时存在欺诈行为,即未告知张某某房产存在权属纠纷。

因此,法院依法判决解除双方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并判决李某某返还张某某首付款50万元。

三、程序正义的意义本案中,法院严格遵循法律程序,确保了程序正义的实现,具有以下意义:1. 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法院依法判决,保障了张某某的合法权益,使其在遭受损失后得到补偿。

2. 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本案的审理过程,体现了法律的公正性,有助于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3. 提高司法公信力法院依法审理案件,确保了程序正义的实现,提高了司法公信力。

程序正义的价值与实现

程序正义的价值与实现

程序正义的价值与实现摘要:伴随着法治建设的进步和司法体制改革的推进,程序正义的价值日益凸显。

程序正义既有工具性的外在价值,也有其正义性的内在价值。

正确认识程序正义的价值和实现其价值,对于司法公正有着重要意义。

关键词:程序正义价值程序正义是与实体正义相对的概念,起源于英美法中的“自然正义”。

自然正义有两个基本要求,即“任何人不得担任自己案件的法官”和“法官在裁判时应听取双方的陈述申辩”。

在我国司法实践中,长期把实体正义作为最高价值目标,重实体轻程序的现象较为常见。

一、法律程序的价值刑事审判是一个查明案件事实真相的过程,更是一个价值选择和实现的过程。

要确立刑事审判的原则,就要权衡法律程序的诸多价值。

要解决这一问题,首先要搞清楚法律程序究竟有哪些价值。

笔者认为,法律程序的价值主要有两个,一是其内在价值,即程序的正义性;二是其外在价值,即程序的工具性。

法律程序的内在性价值是指“不依赖于判决结果而存在”的,即使并未促进判决准确性,法律程序也要加以维护的价值,如正义、尊严、参与等。

程序正义的内在价值旨在表达一种思想,即一个人的人权和尊严在司法活动中要受到尊重。

坚持程序正义的内在价值也有助于使诉讼方从心理上接受裁判结果。

法律程序的外在价值,即程序的工具性。

公正的程序具有实现实体正义的功能,通过法定的审判程序确保刑事实体正义的实现,这也是法治的要求。

在公权力面前,个人是渺小的。

为了防止定罪活动任意进行,法治要求一套公正的程序来限制国家定罪的法律机制。

因此,刑事审判程序的工具性意义,不可忽视。

二、不同的程序价值理论模式确定刑事审判程序的过程也是价值选择的过程。

学界关于程序价值理论的模式主要有四种,即绝对工具主义程序理论、相对工具主义程序理论、程序本位主义理论和经济效益主义程序理论。

绝对工具主义程序理论认为,程序只是用以实现实体法目的的工具和手段,程序只有在对查明真相和适用实体法有用时,才真正富有意义和价值。

绝对工具程序理论发现了程序在实现实体法方面的意义和作用,但是,绝对工具主义将审判程序的工具性价值强调过了头,以至于无法对程序的意义作出全面的认识。

看得见的正义

看得见的正义

《看得见的正义》读后感-------浅谈程序正义在英美人的一种法律传统中,将程序正义视为“看得见的正义”。

这源于一句著名的法律格言:“正义不仅应得到实现,而且要以人们看得见的方式加以实现。

”前一句讲的是法庭是一个伸张正义的地方,后一句讲的是,法庭不但要伸张正义,而且还要人们能够看得见的形式来伸张正义——这就是判决结果!这句话贯穿到立法上就是说:法律是为了伸张正义的载体,法律的条文就是要让正义能够很容易地在判决当中的体现出来。

要讲程序正义,首先就要谈及一下实体正义了。

程序正义和实体正义分别作为英美法系和大陆法系的关键词,一般人可能不甚了了。

对于初学法律的我,是这样理解的:程序正义:讲证据,重细节。

认为每个正确的链条相扣导致一个正确的结果。

实体正义:相对更重结果,不冤枉无罪之人,使有罪之人获应得之罪,就是正确。

当然最完美的是程序正义和实体正义都能得到实现。

在不能做到完美的时候,这两者是矛盾统一的关系。

专家学者多有论述,我不多说。

只说个人看法:程序正义看似精准,但对程序本身要求很高。

如果程序本身有漏洞,则很可能运算出一个有偏差的结果。

所以就算在讲求程序正义的英国美国,最后判决还是要参考陪审团意见。

陪审团其实就是民意对程序的一个监督和对程序漏洞的一种纠偏。

程序正义与实体正义具有内在的一致性。

首先,程序正义与实体正义的终极目标是一致的,都是追求纠纷的公正解决。

其次,实体正义的实现依赖于程序正义的保障。

程序正义相对于实体正义又具有独立性。

第一,程序正义有自己独立的评判标准。

第二,程序正义的实现不依赖于实体正义。

第三,程序正义与实体正义可能发生价值冲突。

学生刚拜读完陈瑞华教授的《看得见的正义》,书中涉及到对“正义不仅应得到实现,而且要以人们看得见的方式加以实现”的通俗解释:案件不仅要判得正确、公平,并完全符合实体法的规定和精神,而且还应当使人感受到判决过程的公平性和合理性。

陈教授主要谈到的就是——程序正义,在英国的古典描述为“自然正义”,而在美国则被描述为“正当的法律程序”。

程序正义在司法实践中的意义

程序正义在司法实践中的意义

程序正义在司法实践中的意义随着信息时代的到来,计算机科学和人工智能技术的不断发展,程序正义正在成为法律界和人类社会的一个重要话题。

作为一种可以通过计算机程序自动执行的智能化操作,程序正义在司法实践中具有重要的意义和作用。

程序正义的定义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程序正义的含义。

程序正义是指计算机程序自动执行的智能化操作,确保法律和公共政策的正确执行。

程序正义可以保障公正性和透明度,同时也可以提高效率和减少人为错误的发生。

具体来说,程序正义的实现包括三个方面:1.程序应该正确地执行法律和公共政策。

即使没有人的干预,也应该保证程序的正确性和合法性。

2.程序的执行过程应该公开透明,可以被外界观察和监督。

任何人都可以通过程序的输出结果来验证程序的执行过程。

3.程序应该对所有人平等,没有偏见和歧视。

程序不能因为种族、性别、地域等因素而偏袒某一方。

程序正义的意义在司法实践中,程序正义具有以下几个重要的意义:1.保障司法公正性程序正义可以确保司法公正性的实现。

传统司法过程需要法官、律师等人员来参与,人员因素和主观因素很容易影响司法公正性。

而计算机程序不存在人为因素,可以从客观上杜绝人为错误和不公正的行为,大大提高司法公正性。

2.提高司法效率程序正义可以加速司法程序,缩短审判时间,从而提高司法效率。

传统司法程序需要多次往返申请、传递资料,耗时耗力,而计算机程序可以自动执行,节省了许多时间和人力资源。

3.降低司法成本传统司法程序的成本非常高昂,包括人力、物力、场地等多方面的成本。

而程序正义可以降低司法成本,减少了人为错误和重复劳动,大大节约了司法资源。

4.保障司法公开透明程序正义可以保障司法公开透明,任何人都可以通过程序的执行结果来验证司法结果的合法性和透明性。

程序的执行过程可以被外界观察和监督,不会出现被少数人干扰或掌控司法进程的情况。

5.提升法律人的素质程序正义的实现需要律师、法官等法律专业人员的积极参与和支持。

这种积极的参与不仅可以提高法律人的素质和技能,也可以带动整个司法行业的改革和发展。

规范劳动保障监察执法程序

规范劳动保障监察执法程序

(二)审查立案阶段
坚持“四审”把好立案关



Hale Waihona Puke 审职责范围 审管辖权限 审投诉时效 审双方主体资格
审职责范围(是否属于监察事项)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十一条 《贵州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十条
理顺监察与仲裁的关系 1、受案范围有交叉的,遵循不重复受理或 处理、在先受理原则 2、不属于监察受理而应当通过劳动争议或诉 讼程序办理的告知投诉人
规范劳动保障监察执法程序


一、行政执法程序正当的意义
二、劳动监察执法程序
三、劳动监察部分法律文书的制作
一、行政执法程序正当的意义
(一)行政执法程序相关制度依据
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2004- 3 -22
首次将正当程序确立为依法行政的基本要求,
明 确规定所有的行政执法都应当遵循 公正、公开、 公 平和效率等行政程序基本原则,遵守公开、听证、 回避等行政 程序基本制度,为全面规范我国行政 程
案例讨论1
• 法律衔接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 第 二十一条第二款 对应当通过劳动争议 处理程 序解决的事项或者已经 按照 劳动争议处理程序申请 调解、
厘清人社部门内部相关单位的职责
厘清社保征收机构、经办机构与社保行政 部门、劳动监 察部门的职责 “用人单位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 保险行政部门 责令限期改正…”“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 纳社会保险费的, 由社会保险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 社保行政 劳动监 足…逾期仍不缴纳 ? 部门或劳 动保障行 察部门 政部门社 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 保障行政 部门 倍以下的罚
树立程序与实体并 重的执法理念
程序违法同样导致 整个案件错误

罗伯特议事规则简介

罗伯特议事规则简介

罗伯特议事规则简介一、程序正义的重要性会议要讨论,讨论难免有争执,所以要“循一定之规则”,这一定的规则就叫“议事规则”或“会议规范”。

最有名的议事规则是罗伯特规则,是由美国著名的议学家罗伯特撰写的一本书名“罗伯特规则”而来。

国父孙中山先生也撰写过一本叫做“民权初步”的小册子,收录在“建国方略”里。

世界上很多国家和地区都有专门的有关议事规则的法律法规,比如台湾就有“会议规范”法规,各种会议都得照着规定议事。

“会议规范”总共有一百条,包括“会议的流程”、“主席的职权”、“纪录的形式”、“各种的动议”、“表决的方式”与“选举的方式和流程”等。

勿需讳言,遵守议事规则,是走向民主和法治的第一步。

一个组织或机构的民主性质,其根本的标志在于它的每一个成员都能自由的参与一个具体议题的全过程,而不仅仅是最后的投票。

明确而公允的规则在保障它健康、有效的运作的同时,最大程度地保护每个成员的权利,并认真的对待每个成员的意见。

英语民族在搞政治方面的优越性就在于他们懂得开会,结论就具有充分的正当性,也就是人们常说的程式正义即结果正义。

其实说到底,民主政治其实就是一种程式性的东西,就是一套议事决策的程式规范。

通常人们认为,在欧美民主史上,以法国革命为代表的大陆模式是一种激进革命的历史,他们满怀理想地追求自由、平等,追求社会公正等目标;而英美模式是保守的缓进改良的历史。

可是,如果考察两百多年来欧美各国的政治变迁,考察自由、平等、民主、社会公正等价值的实现程度和前后对比,就会发现,英美模式导致的变化程度,并不亚于世界上任何一个地方,也是天翻地覆的变迁。

之所以给人保守缓进的印象,无非是因为反复小,血流得少。

这正是英美模式成功的地方。

而这种成功,至少有一半得归功于人们对程式、对规则的尊重。

人们常常会纳闷,为什么我们中国人一到开会就头大了。

原本是为了解决问题而开会,最后却往往会议还没开就打破头了,或者是开会引起的问题比开会前更多。

比如,过去民主运动中出现过一加一等于三的怪事。

程序正义的重要性

程序正义的重要性

程序正义的重要性
著名法学家边沁曾讲过这样一个故事:两人分一块饼。

只能用刀来切,没有任何的尺子、天平什么的测量工具来保证一刀下去,饼能公平得被分成平等的两份。

也就是说,两人都有可能在这次利益的分配中吃亏或者占到便宜,这次分割,将注定是难以达到实质公平的。

那么,怎样做才能让两人心服口服呢?边沁给了一个答案:一人切,另一人先拿。

边沁大师讲这个故事的用意在于阐释程序正义的重要性。

是的,实体正义和程序正义,无论哪一个,都不比另外一个距离真正的正义更近。

实体正义是法律意义上的意义,放宽一点说就是抽象意义上的正义,也是人类不懈追求的永恒主题。

程序正义则是与实体正义相对的范畴,亦是实现实体正义的阶梯,常被认为成为“看得见的正义”。

长久以来,程序正义在我们的国家一直未得到虔诚和尊敬的接受,重实体而轻程序的现象几乎成为习惯性存在。

体现在拆迁领域里面,主要包括随意执法、知法违法、有令不行、乱用职权等内容,以至于征地拆迁乱象丛生,偌大的一个国家,竟找不出一例百分百合法的正面个案。

本案违法征地批复的产生,即是随意执法、有令不行的负面典范:制造假的村民放弃听证声明以避开村民公开听证征地可行性、将征地公告张贴在村民们看不见的地方以削减村民们的异议权、借公益征拆之名行商业开发之实、先拆后征……程序正义的缺位,影响非常直接,亦极为尖刻:不利于打击违法行政、纵容野蛮执法、助长特权思想……
程序法如同桅杆顶尖,对船身最轻微的运动也会作出强烈的摆动……。

正当程序的作用与意义(范文3篇)

正当程序的作用与意义(范文3篇)

正当程序的作用与意义(范文3篇)以下是网友分享的关于正当程序的作用与意义的资料3篇,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就爱阅读感谢您的支持。

正当程序的作用与意义(1)自然正义与正当法律程序的比较分析-------兼述对我国行政程序立法的影响摘要:自然正义起源于古老的英国,可以溯源于《大宪章》,是英国法治的核心内容,经过长期的发展成为英国普通法的一项基本原则,它被视为权利与自由的基石。

后来美国的正当法律程序对其进行了继承与发展,使内容更为丰富与发展。

我国行政程序立法过程中有必要对其核心内涵进行汲取与学习。

关键词:自然正义正当法律程序行政程序立法自然正义是英国法治的核心概念,是英国行政法上最基本的程序原则,在美国被称为“正当程序”,为美国法所继承与发展,两者虽然都体现了程序正义的理念,但实际上,二者有一定的联系与区别。

作为法治社会中的核心内容,此原则对英美经济社会产生了极其重要的作用,我国正处于依法治国的进程中,处于法治社会的进展中,作为最古老重要的行政法原则,我国在行政程序立法过程中要汲取自然正义的内涵,进行正确的把握与认识,进而推动法治社会的建设。

一自然正义与正当法律程序的起源与区别自然正义原则与正当法律程序原则所体现的程序公正根植于古罗马法时代的“自然正义”( natural justice ) 。

最初意义上的自然正义源于亚里士多德的正义分类。

他认为自然正义是指以人类固有的自然本性之生命发展原理而成立的实质正义。

要求人类追求善, 并成立各种社会制度, 以实现社会福利。

自然正义于人性未变时对人类起普遍支配作用, 而在具体社会生活条件要求下, 可因时因地发生变化, 衍生出适合该社会的共同的“ 善” 。

在立法方面, 自然正义是指导的原则和依据。

在司法方面, 在追求法律稳定性与妥当性上也有相同的功能。

它对法官造法、解释法律、形成法理均有指导和批评的作用。

自然正义实际上就是法律的基本精神,它是法官造法、法律解释以及形成法理的依据。

程序正义的案例

程序正义的案例

程序正义的案例在当今社会,程序正义作为一种司法理念,被越来越多的人所重视和关注。

程序正义强调的是在司法过程中严格遵守法律程序,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确保司法裁决的公正性和合法性。

下面,我们将通过一些案例来具体分析程序正义的重要性和实践意义。

首先,我们先来看一个刑事案件的程序正义案例。

某地发生了一起盗窃案,嫌疑人被警方抓获后,案件进入司法程序。

在审判过程中,法庭严格按照法律程序进行审理,保障了被告人的辩护权和诉讼权,充分听取了证人证言和相关证据,最终作出了公正的判决。

这个案例充分体现了程序正义在刑事案件中的重要性,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了社会的公平正义。

其次,我们再来看一个民事案件的程序正义案例。

某公司与供应商之间发生了合同纠纷,双方因为合同履行问题产生了争议。

在诉讼过程中,法院依法进行了调解和审理,保障了双方当事人的诉讼权利,最终通过公正的裁决解决了纠纷。

这个案例表明了程序正义在民事案件中的重要作用,通过严格的司法程序,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了社会的法治秩序。

最后,我们来看一个行政案件的程序正义案例。

某市民因为房屋拆迁问题与政府发生了纠纷,双方在行政诉讼中展开了争夺。

在审理过程中,法院依法进行了调查和裁决,最终保障了市民的合法权益,维护了政府的合法权威。

这个案例充分说明了程序正义在行政案件中的重要性,通过严格的司法程序,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了社会的稳定和和谐。

通过以上案例的分析,我们可以看到程序正义在司法实践中的重要性和实践意义。

严格遵守法律程序,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确保司法裁决的公正性和合法性,是程序正义的核心价值。

只有通过程序正义的实践,才能真正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实现法治社会的目标。

总之,程序正义作为一种司法理念,对于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和法治秩序具有重要意义。

在司法实践中,我们应该始终坚持程序正义的原则,严格遵守法律程序,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确保司法裁决的公正性和合法性,为建设法治社会作出积极的贡献。

实质正义与程序正义

实质正义与程序正义

实质正义与程序正义释明权即指在民事诉讼中,为弥补当事人在诉讼能力上的欠缺,在其诉讼请求不充分、不正确或者不明确时,法院可依职权向其提出关于法律和事实上的质询,促请当事人表明主张,提供充足证据,以帮助当事人充分辩论案件事实和证据问题,并明确案件事实的权能。

该制度是为了实现诉讼效率、实体公正和程序公正,平衡当事人辩论能力的差异以及弥补其在民事诉讼中的缺陷而产生的。

奥地利、法国等大陆法系国家都规定了法官释明权制度,但相关规定在我国民事诉讼法中仍是新内容,是不完备的,这在一定程度上归咎于中国的民事诉讼模式。

一、法官释明权制度我国民事诉讼法律没有明确规定法官释明权,也没有规定法官诉讼指挥权的限度。

在我国民事诉讼中,法官的作用远超其它大陆法系国家的法官。

1991年修订的民事诉讼法,虽在庭审方式上有一些具体的改革,同时在证据制度方面强调当事人责任等体现当事人主义的内容,但从总体上看,由于“发现客观真实”是法官主要职责,因而超职权主义模式仍然在我国民事诉讼中大行其道。

我国的审判法官既是案件的裁判者,也是案件争点的整理者。

虽然法官的如此行为能在一定程度上帮助当事人明确案件争议,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但是与此同时不难发现:法官涉案虽能帮助当事人“讨回公道”,但法官的过多干预威胁到当事人平等诉讼原则;即法官本应在诉讼中保持中立,“一旦参与争点整理则不可避免地发生协助一方当事人对抗另一方当事人的现象,从而使当事人在诉讼中的力量对比发生失衡”。

这种牺牲程序公正的做法是很难实现实体公正的。

本文认为“发现真实”的职责应该归于当事人,同时限制法官的诉讼指挥权,引进法官释明权制度。

二、我国民事诉讼模式的转化和法官释明权民事诉讼模式在民事诉讼理论界一般分为职权主义和当事人主义。

前者是指在民事诉讼中,审理案件所需要的证据材料、主要事实及诉讼进程由法院主导指挥的诉讼模式;后者是指上述事项由当事人主导的模式。

职权主义模式违反了私法自治原则,使当事人不能处分自己的权利,当事人主义则违反诉讼经济原则,导致诉讼拖延,因而极少国家采用纯粹的当事人主义或职权主义。

行政程序法的价值及立法意义

行政程序法的价值及立法意义

行政程序法的价值及立法意义一、行政程序和行政程序法实施任何行为都离不开一定的方式、步骤、顺序以及时间的延续性,这就是行为的程序。

当法律要求某种行为必须符合一定的程序时,程序就是对实体活动的约束,程序与实体同等重要,程序的不当必然导致实体结果的不公正,程序的违法同会导致行为的最终违法。

行政行为同其他行为一样,有一定的方式、步骤、顺序以及时间的延续性,即行政程序。

行政程序的法律意义,主要地表现于它与行政机关的实体行政活动的关系上。

行政程序的主要作用,首先是保证实体法的实施,实现实体正义。

法律要求将行政程序作为行政实体职权合法的必要条件,将程序因素纳入实体权力的实现过程。

同时,行政程序还具有宪法上的重要意义,承载着实现个人权利,落实宪法理念的重要作用。

在行政活动涉及到个人基本权利时,当事人有权提出自己的观点和主张甚至参与到整个行政决策中,国家机关有义务去保证这一程序权利的实现。

任何违反公正程序的行政活动,都有可能构成对公民基本权利的侵犯。

按照杰里・马修的观点,程序理性是公认的按照实质标准作成决定的最可靠方法。

因为人性是容易犯错的,可能因为偏见或者特别利益等不可捉摸的心理因素而影响判断,所以,为了追求客观、理性、公正的决定,必须有程序法的规制,用以创造团体意识和尊重人性尊严,使人们能够预见政府行为,减少裁量行为的错误,从而精确地实现实体法。

行政程序法是以实现公共行政职能为目的,调整行政法律关系主体在行政活动中的程序法律规范和原则的总和,主要调整行政主体实施行政行为时所遵循的程序,包括行政行为所遵循的方式、步骤、顺序以及时间等要素,同时也调整行政相对人在行政活动中的行为程序,它是将影响相对人实体权益及行政效率的重大行政程序法律化的结果。

行政程序法是行政法的重要组成部分,有利于规范和制约行政权合法行使,防止其失职、越权和滥用职权,促进行政法治,有利于提高行政相对人的法律地位,维护其人格尊严,为其实现合法权益提供程序保障,有利于促进行政权合理行使,提高行政效率,使得公共利益与私人合法权益得以同时合理实现。

程序正义的标准

程序正义的标准

程序正义的标准程序正义是指在程序设计、执行和审判过程中,遵循公平、公正、透明、合法的原则,保障每个人的权利和利益。

在当今信息化社会,程序正义的重要性日益凸显。

程序正义的标准,不仅是程序设计者和执行者应当遵循的准则,也是社会公众对于程序公正的期待和要求。

首先,程序正义的标准应当体现在程序设计阶段。

在设计程序时,应当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确保程序的公正性。

程序设计者应当充分考虑各种可能的情况和利益相关者的权益,避免程序设计中的歧视性和不公正性。

程序设计应当透明、可追溯,保证程序的公正性和可信度。

其次,程序正义的标准应当贯穿于程序执行的全过程。

在程序执行中,执行者应当严格按照程序规定的流程和标准进行操作,不得擅自篡改程序执行的结果,确保程序执行的公正性和合法性。

执行者应当保持中立和客观,不受任何外部压力和干扰,保证程序执行的公正性和独立性。

再者,程序正义的标准应当体现在程序审判阶段。

在程序审判中,审判者应当遵循法律规定和法律精神,公正、公平地审理每一个案件,不受任何非法因素的影响,确保审判的公正性和合法性。

审判者应当保持中立和客观,不偏袒任何一方当事人,保证审判的公正性和独立性。

最后,程序正义的标准应当得到社会公众的监督和支持。

社会公众应当有权利和能力监督程序的设计、执行和审判过程,对程序中的不公正行为进行揭露和制止。

同时,社会公众也应当对程序正义给予支持和信任,共同维护程序正义的标准,促进社会的公平和正义。

综上所述,程序正义的标准是程序设计、执行和审判过程中的基本准则,是保障每个人的权利和利益的重要保障。

程序正义的标准应当在程序设计、执行和审判的全过程中得到贯彻和落实,得到社会公众的监督和支持,共同维护程序正义的标准,促进社会的公平和正义。

行政法中的程序正当原则

行政法中的程序正当原则

行政法中的程序正当原则摘要:程序正当原则是依法行政的重要原则之一,它的意义和价值在于有利于充分保障实体公正,有利于促进政府职能的转变,亦有利于充分推进政务公开和提高公民的法律道德素质。

实现正当程序原则,要求我们应当正确处理好民主与法治的关系,正确处理好权力与法治的关系,正确处理好效率与程序的关系。

一.概念引入程序正当原则是指行政机关实施行政管理,除涉及国家秘密和依法受到保护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外,应当公开,注意听取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意见;要严格遵循法定程序,依法保障行政管理相对人、利害关系人的知情权、参与权和救济权。

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与行政管理相对人存在利害关系时,应当回避。

程序正当原则是行政法的基本原则之一,他贯穿于行政立法、行政执法、行政监督的各个环节。

正当程序的内涵应包含以下几点:(1)正当程序的标准高于法定程序。

按照现代法治的要求,不仅合法或者违法的行政程序不属于正当程序,而且即使是符合法定程序的规定,但不符合保障人们最低限度公正的标准,该行政程序也不属于正当程序。

(2)正当程序具有合理性。

虽然程序合理并不必然导致结果合理,但程序合理通常能够得出正当的结果。

(3)正当程序具有公正性。

它是指程序的设计应当符合公平正义的目标。

尽管程序公正并不能避免个别具体事实上的不公正,但是程序不公正则通常导致结果的不公正。

二.程序正当原则的发展沿革程序正当原则起源于英国法中的“自然正义”,发达于美国法所继承的“正当法律程序”。

到了20世纪,包括许多欧洲大陆法系国家在内的世界多数国家纷纷进行行政程序立法,通过立法将正当程序原则确立为行政法的基本原则。

在英国,正当程序原则最早可追溯到1215年制定的《自由大宪章》。

其中规定:“凡自由民,如未经其同级贵族之依法载判,或经国家判决,皆不得被逮捕、监禁、没收财产、剥夺法律保护权、放逐或被加以何其他方式侵害,我们不得违反这些规定而为之。

”美国法的基础是英国普通法。

程序正义的标准

程序正义的标准

程序正义的标准程序正义是指在法律和社会规范的框架下,对个人和组织进行公正的处理和评判。

在当今社会,程序正义的标准至关重要,它不仅关乎个体的利益,更关系到社会的公平和稳定。

因此,我们有必要探讨程序正义的标准是什么,以及如何确保这些标准得到有效的实施和维护。

首先,程序正义的标准应当包括公平、透明和合法性。

公平意味着在处理个案时不偏不倚,不受到任何特殊利益或偏见的影响。

透明则要求决策和执行过程应当对社会公众和相关当事人公开透明,确保公众对程序的公正性和合法性有信心。

合法性则是指程序和决策应当符合法律法规,不得违反法律的规定。

这三个标准是程序正义的基本要求,任何一个标准的缺失都会导致程序的不公正和不合理。

其次,程序正义的标准还应当包括程序的合理性和效率性。

合理性要求程序和决策应当有充分的理据和证据支持,不得凭空假设或主观臆测;效率性则要求程序的执行应当合理、高效,不得拖延或浪费时间和资源。

这两个标准是程序正义的保障,它们能够确保程序的公正和有效性。

最后,程序正义的标准还应当包括程序的可控性和可追溯性。

可控性要求程序和决策应当受到有效的监督和制衡,不得由个别人或机构擅自决定;可追溯性则要求程序和决策的过程和结果应当能够被追溯和核查,确保程序的公正和合理性。

这两个标准是程序正义的监督和保障,它们能够防止程序的滥用和不当行为。

总之,程序正义的标准是多方面的,它涵盖了公平、透明、合法、合理、效率、可控和可追溯等要素。

只有当这些标准得到有效的实施和维护,才能确保程序的公正和合理,维护社会的公平和稳定。

因此,我们有必要认真思考和探讨程序正义的标准,不断完善和提高程序的公正性和合理性,为社会的发展和进步提供坚实的法治基础。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程序正义及其意义
工商管理学院12工程2陈焕嘉这次选修选择了诉讼与正义这门课,虽然对法律知识没有深入了解,不过通过这次选修课也正好让我学习到法律方面的基础知识,丰富了我的课余生活,而这次选修的考试题目我选择了程序正义及其意义。

在英语中有一句名言为Justice mu st not only be done, but must be seen to be done,这句话翻译过来就是“正义不仅应得到实现,而且要以人们看得见的方式加以实现”,也就是我们所说的看得见的正义,称之为程序正义。

在法律中案件都得公平公正的对待,不仅符合实体法的规定和精神,而且还应当使人感受到判决过程的公平性和合理性,要使裁判结果得到人们的普遍认可,裁判者必须确保判决过程符合公正、正义的要求。

所谓的“看得见的正义”,可以理解为是指裁判过程的公平,法律程序的正义,而不仅仅是单纯的依法办事。

如果要简明程序正义的含义,那著名的美国刑事案件辛普森杀妻案,则是比较实际诠释程序正义的实例。

简单说一下辛普森杀妻案,1994年前美式橄榄球运动员辛普森杀妻一案成为当时美国最为轰动的事件。

此案当时的审理一波三折,辛普森在用刀杀前妻及餐馆的侍应生郎·高曼两项一级谋杀罪的指控中,由于警方的几个重大失误导致有力证据的失效,以无罪获释,仅被民事判定为对两人的死亡负有责任。

本案也成为美国历史上疑罪从无的最大案件。

美国人说:“辛普森杀害妻子的鲜血连上帝都看见了,但法律没看见,所以辛普森无罪。

”在轰动全美的辛普森杀妻案中,虽然大多数美国人都相信辛普森杀了人,但又普遍认为判决辛普森无罪释放是公正的。

其实,辛普森能够洗脱罪名,关键在于在美国的司法制度中,遵循程序正义的原则。

美国的司法程序对刑事审理的过程要求很严。

例如,判定罪名成立时,要求12名陪审员一致投票认定。

在整个庭审过程中,法官只是起一个球场裁判的作用,维护司法程序的公正。

如果说美国实行实体正义,那辛普森肯定得在监狱中度过余生,不过后来辛普森最终还是由于持枪械抢劫罪被美国法律处置了,舒缓美国人心中的一股怒气。

辛普森杀妻案”的审判中,被告之所以能被无罪释放,最重要的一点是警方并没有依法取证,致使证据不完整。

在美国法律中基于程序优于权利之一原因,尽管其他证据足以证明被告杀妻一案成立,但辛普森仍被无罪释放。

在程序正义与实体正义之间,美国选择了对政府约束力更强的“程序正义”,体现了一个民主法制的社会中对公民人权的保护与尊重,体现了法律对于立法、司法、行政等公权力机关的严格制约,更体现了全社会中对于司法程序的敬畏、遵守和执行。

西方民主法制社会的建设比我们的历史要长的多,很多制度性的内容都是经过上百年的实检验后存留下来的精华部分,值得我们去认真学习和借鉴。

在公民、政府、权利与犯罪面前,我们的社会与西方社会并没有本质的区别,因为这是有关人性的东西。

“正义不仅应得到实现,而且要以人们看得见的方式加以实现”,
而程序正义则视为“看得见的正义”。

从这句话中就能看出程序正义的意义,基于一些基本常识,我们会发现,就一个案件而言,最终的裁判是否公正,可能只有当事者才真正地“心知肚明”,那么,一个案件的裁判过程是否符合公正的标准,则不仅为当事者所能感知,而且还能为一般社会公众所觉察。

甚至在有的时候,公众对司法公正与否的评价正是通过这些程序的实施来展开的。

在刑事司法中,程序正义的作用更为重要,它是对法律本身应有的尊重与体现。

综合来说,程序正义有以下意义,有利于审判独立的真正实现,有利于保障双方当事人的地位、权利平等,能够增强司法权威,使人们更加尊重、信仰法律,有助于减少社会公正实现过程中的技术性失误,为实体公正提供有力保障。

程序正义是我国法律的灵魂所在,也是对公民的保障,建立一个公平公正能看得见的法律平台,遵循维护法律,依程序执行法律的权杖,才能真正维护公民的利益,实现程序正义作用最大化。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