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执法代位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2015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2015年修正) 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全国人大常委会•【公布日期】2015.04.24•【文号】主席令第23号•【施行日期】2015.04.24•【效力等级】法律•【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税务综合规定正文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1992年9月4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根据1995年2月28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决定》第一次修正2001年4月28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修订根据2013年6月29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等十二部法律的决定》第二次修正根据2015年4月2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等七部法律的决定》第三次修正)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税务管理第一节税务登记第二节帐簿、凭证管理第三节纳税申报第三章税款征收第四章税务检查第五章法律责任第六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立法目的】为了加强税收征收管理,规范税收征收和缴纳行为,保障国家税收收入,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凡依法由税务机关征收的各种税收的征收管理,均适用本法。
第三条【依法进行税收工作】税收的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依照法律的规定执行;法律授权国务院规定的,依照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
任何机关、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擅自作出税收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和其他同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决定。
第四条【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人。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扣缴义务人。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缴纳税款、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
税收法律责任
税收法律责任税收,作为国家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对于国家的发展和社会的稳定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而在税收领域,税收法律责任则是保障税收制度有效运行、维护税收秩序的重要手段。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什么是税收法律责任。
简单来说,税收法律责任就是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以及其他相关主体,在税收活动中违反税收法律法规所应当承担的法律后果。
这包括行政责任、刑事责任和民事责任等多种形式。
行政责任是税收法律责任中较为常见的一种。
比如,纳税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的,税务机关可以责令限期改正,并可以处以罚款。
如果纳税人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账簿、记账凭证,或者在账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税务机关不仅可以追缴税款、加收滞纳金,还可以处以罚款。
对于扣缴义务人来说,如果未按照规定设置、保管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账簿或者保管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记账凭证及有关资料的,也会面临相应的行政处罚。
刑事责任则是针对那些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税收违法行为。
例如,以暴力、威胁方法拒不缴纳税款的,就可能构成抗税罪,将受到刑法的制裁。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也属于严重的犯罪行为,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此外,还有偷税罪、逃避追缴欠税罪等多种涉税犯罪,这些犯罪行为不仅损害了国家的税收利益,也破坏了税收征管秩序,严重的甚至会影响经济的正常运行。
民事责任在税收法律责任中相对较少,但也并非不存在。
比如,在税收代位权和撤销权的行使中,如果纳税人怠于行使到期债权或者放弃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而受让人知道该情形,致使国家税收受到损害的,税务机关可以依照合同法的规定行使代位权、撤销权。
那么,为什么要明确和严格执行税收法律责任呢?这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原因。
其一,维护税收公平。
税收公平是税收制度的基本原则之一,如果有人通过违法手段逃避纳税,就会破坏税收的公平性,使依法纳税的人承担了更多的税负。
2023年税务系统执法资格考试模拟测试卷(含答案解析)
2023年税务系统执法资格考试模拟测试卷(含答案解析)一、单项选择题(每题只有一个选项正确,共20小题,每题1分,共计20分)1.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
A.中国共产党领导B.突出政治建设C.坚持以人为本D.集中统一领导2.税务机关在对税收违法行为进行处罚时,要充分考虑违法行为的情节、后果以及违法行为人的纠错情况,做到过罚相当,这体现的行政原则是()。
A.行政合法性原则B.行政合理性原则C.高效便民原则D.诚实守信原则3.税务行政相对人有权对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行为进行监督并提出批评建议,甚至控告、检举,这体现了税务行政相对人具有的权利是()。
A.知情权B.受益权C.监督权D. 请求权4.下列选项中,属于税务行政许可事项的是()。
A. 延期缴纳税款B. 延期申报C. 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审批D. 指定企业印制发票5.税务机关实施的下列行为中,属于税务行政处罚的是()。
A.对未按期申报的纳税人下达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B.对欠缴税款的纳税人的法定代表人,通知出入境管理部门阻止其出境C.对出口企业依法停止出口退税权D.冻结纳税人银行账户6.下列关于税目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A.税目体现了征税的深度B.税目体现了征税的目的C.税目体现了征税的强度D.税目体现了征税的广度7.甲国的税法规定,居民企业从境外取得的所得应纳入本国税基征税,但是其在境外已经实际缴纳的税额可以从应纳税额中抵减,这种消除重复征税的方法是( )。
A.扣除法B.减免法C.免税法D.抵免法8.某市税务局稽查局按照重大税务案件审理程序,将查处的甲公司涉嫌虚开发票案提请市税务局进行审理后,按照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委员会意见,以稽查局的名义制作了税务处理和处罚决定文书。
甲公司对处罚决定不服申请复议,被申请人是()。
A.市税务局和市税务局稽查局B.市税务局C.市税务局稽查局D.市税务局或市税务局稽查局9.王某经营一家公司,A县税务局干部李某前往该公司采取税收保全措施时,王某拒不配合,将李某打成重伤。
07-2018税法一-第一章(第四节) - 税法的运行(2)
【例题1·单选题】关于税收执法监督,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2017年)A.税收执法监督的形式均为事中监督B.税收执法监督的主体是司法机关、审计机关C.税收执法监督的对象是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D.税务机关的人事任免属于税收执法监督的监督范围【答案】C【解析】选项A:税收执法监督包括事前监督、事中监督和事后监督。
选项B:税收执法监督的主体是税务机关。
选项D:税收执法监督的内容是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行政执法行为。
非行政执法行为,如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非职务行为,或者税务机关的人事任免等内容均不是税收执法监督的监督范围。
【例题2·多选题】税收执法合法性原则的具体要求体现在()。
(2016年)A.执法内容合法B.执法程序合法C.执法主体法定D.执法对象合法E.执法根据合法【答案】ABCE【例题3·多选题】下列关于税收执法特征的说法,正确的有()。
(2012年)A.具有单方面的意志性B.具有被动性C.具有裁量性D.是具体行政行为E.是无责行政行为【答案】ACD三、税收司法(一)税收司法概述1.含义:广义的税收司法,是指各级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等国家司法机关,在宪法和法律规定的职权范围内,按照法定程序处理涉税行政、民事和刑事案件的专门活动。
【注意】核心在于谁能够行使国家司法权处理涉税案件。
2.税收司法的基本原则:(1)独立性原则:税收司法机关作出的裁决,不受任何干涉。
(2)中立性原则:税收司法机关相当于裁判,要进行公平裁决。
(二)税收行政司法税收行政诉讼的具体受案范围:列举11项(熟悉)(1)对税务机关作出的征税行为不服;(2)对税务机关作出的责令纳税人提供纳税担保行为不服;(3)对税务机关作出的税收保全措施不服;(4)对税务机关通知出境管理机关阻止纳税人出境行为不服;(5)对税务机关税收强制执行措施不服;(6)对税务机关行政处罚不服;(7)认为税务机关没有正当理由而对要求颁发有关证件的申请予以拒绝或者不予答复;(8)认为税务机关侵犯法定经营自主权;(9)认为税务机关违法要求履行义务;(10)对税务机关复议行为不服;(11)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提起诉讼的其他税务行政案件等。
税收征收管理法2
2、延期缴纳税款制度 注意事项: (1)特殊困难的主要内容包括:一是因不可抗力,导 致纳税人发生较大损失,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受到较大影 响的;二是当期货币资金在扣除应付职工工资、社会保 险费后,不足以缴纳税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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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税款的延期缴纳,必须经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 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批准,方为有效。 (3)延期期限最长不得超过3个月,同一笔税款不得滚 动审批。 (4)批准延期内免予加收滞纳金。
税收征收管理法2
(3)建立欠税清缴制度,防止税款流失: ①扩大了阻止出境对象的范围。《征管法》第四十四条 规定:“欠缴税款的纳税人及其法定代表需要出境的, 应当在出境前向税务机关结清应纳税款或者提供担保。 未结清税款,又不提供担保的,税务机关可以通知出境 管理机关阻止其出境。”
税收征收管理法2
②建立改制纳税人欠税的清缴制度。《征管法》第四十八 条规定:“纳税人有合并、分立情形的,应当向税务机关 报告,并依法缴清税款。纳税人合并时未缴清税款的,应 当由合并后的纳税人继续履行未履行的纳税义务;纳税人 分立时未缴清税款的,分立后的纳税人对未履行的纳税义 务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③大额欠税处分财产报告制度。根据《征管法》第四十九 条和《细则》第七十七条的规定,欠缴税款数பைடு நூலகம்在5万元以 上的纳税人,在处分其不动产或者大额资产之前,应当向 税务机关报告。
②纳税人欠缴税款,同时又被税务机关以外的其他行政 部门处以罚款、没收非法所得的,税款优先于罚款、 没收非法所得。
税收征收管理法2
(二)税款征收的方式 1、查账征收—适用于会计制度健全,能认真履行纳税
义务的纳税人 2、查定征收—适用于账册不够健全,但能够控制原材
料或进销货的纳税人 3、查验征收—适用于经营品种单一,经营地点、时间
2024税务执法资格考试题库
2024税务执法资格考试题库一、单项选择题(共25题,每题1分,共25分。
每题列出的选项中只有1个选项是最符合题意的,请将正确选项的标号填在括号内。
)1,关于车辆购置税,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单选题] *A、购置已税二手车需要缴纳车辆购置税B、已缴纳车辆购置税的车辆,发生车辆退回生产企业的,可全额申请退税C、纳税人进口自用的应税车辆,以组成计税价格为计税依据计算纳税(正确答案)D、纳税人购买自用的应税车辆,自购买之日起 10 日内申报纳税2.下列各项中,应在收回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后应向委托方征收消费税的是()。
[单选题] *A、商品批发企业销售委托其他企业加工的特制白酒,但受托方在向委托方交货时没有代收代缴税款的(正确答案)B、商业批发企业收回委托其他企业加工的特制白酒直接销售的C、商业批发企业销售其委托加工,但是由受托方以其名义购买原材料生产的应税消费品D、工业企业委托加工收回后用于连续生产药酒的白酒3.下列关于消费税应税消费品的纳税环节表述不正确的是()。
[单选题] *A、金银首饰、钻石及钻石饰品仅在零售环节缴纳消费税B、卷烟在生产、委托加工、进口、批发环节缴纳消费税C、超豪华小汽车仅在生产、委托加工、进口环节缴纳消费税(正确答案)D、除金银首饰、钻石及钻石饰品、卷烟、超豪华小汽车外其他应税消费品在生产、委托加工、进口环节缴纳消费税4.下列各项中,在零售环节征收消费税的是()。
[单选题] *A、镀金首饰B、包金首饰C、钻石饰品(正确答案)D、玉石首饰5.依据企业所得税的相关规定,下列关于收入确认时间的表述,正确的是()。
[单选题] *A.接受捐赠收入,按照合同约定的捐赠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B.特许权使用费收入,以实际取得收入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C.股权转让收入,应于转让协议生效且完成股权变更手续时确认(正确答案)D.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以被投资方实际分红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6.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仅取得经营所得的个人,在计算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只能在办理汇算清缴时减除的项目是()。
税法考试题库[1]
一、填空题(本题共小题, 每个空0.5分, 共分, 请将正确答案填在——上)1.企业所得税纳税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2.企业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以权责发生制为原则。
3.按照国务院规定设立并向社会公告的税务机构, 属于税收执法主体。
4.从事生产、经营纳税人, 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起30日内向所在地方税务机关办理税务登记。
5.根据规定, 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15日内设置账簿。
6.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 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的14%的部分, 准予扣除。
7、企业拨缴的工会经费, 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的2%的部分, 准予扣除。
8、跨省、自治区、直辖市使用的车船, 车船税的纳税地点为车船的登记地。
9、车船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未缴纳车船税的, 使用人应当代为缴纳车船税。
10、行政赔偿诉讼可以适用调解。
11.车船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为车船管理部门核发的车船登记证书或者行驶证书所记载日期的当月。
12、根据行政处罚法, 根据行政处罚法, 一般情况下20元以下罚款可以当场收缴。
13、申请人可以在得知税务机关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 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14.纳税人以暴力、威胁的方法拒绝缴纳税款是抗税。
15.我国税务行政复议实行一级复议制。
16、纳税人违反税收法律、行政法规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在五年内未被发现的, 税务机关不再给予行政处罚。
17、纳税人自结算缴纳税款之日起3年内发现多缴税款的, 可以向税务机关要求退还多缴的税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这里的存款利息是按活期存款的利率计算的。
18、复议决定一经送达就发生法律效力。
19、每个公民自出生到死亡都享有权利的能力或资格, 在法学上称为: 权利能力。
20、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或者没收非法财物拍卖所得的款项, 必须全部上缴国库。
二、判断题(请判断下列每小题的表述是否正确, 将结果填入答题卷的相应位置, 正确的用“√”表示, 错误的用“×”表示。
税务执法风险与防范
税务执法风险与防范第一部分税务执法共有风险行为共有风险行为是指税务人员在做出各项具体行政行为过程中都有可能遇到的执法风险,具体分为税务行政不作为、执法主体资格不合法、执法程序违法、执法文书错误、越权执法、税收执法侵权、执法依据错误、证据收集不充分不合法、自由裁量权滥用、税务执行不到位、其它执法风险等十个方面48个执法风险点。
一、税务行政不作为【提示】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履行或者消极履行法定职责,造成侵犯税收利益、扰乱税收秩序、侵害纳税人合法权益的后果,形成执法风险。
【表现形式】税务行政不作为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22种形式:(一)侵犯税收权益、扰乱税收秩序的行为1.未宣传、贯彻、执行税收法规,未辅导纳税人依法纳税。
2. 未责令限期改正。
3.不征少征税款。
4. 未按规定缴销纳税人票证。
5.不处罚或少处罚,应处罚不处罚。
6.不移送税务违法案件。
7.不执行上级机关征税决定。
8.不执行裁决。
9.不按规定对纳税人进行检查监管。
10.不受理不查处举报案件。
11. 不采取税收保全或强制措施。
12、未告知纳税人申请回避的权利。
(二)侵害纳税人的合法权益的行为1.无正当理由不予以办理税务登记。
2.无正当理由不受理纳税人申请。
3.无正当理由不确认税务资格。
4.无正当理由不发售发票。
5.无正当理由不开具税收单证。
6.无正当理由不履行工作职责,不遵守法定时限,拖延办理各项税务行政审批。
7.无正当理由不退还纳税人多缴税款。
8.不为纳税人提供无偿服务。
9.不告知纳税人权利事项。
二、执法主体资格不合法【提示】以税务机关内设科(股)的名义对纳税人做出处理决定或安排无执法资格的人员参与执法,形成执法风险。
三、执法程序违法【表现形式】执法程序违法主要表现为以下9种形式:1.开展日常税务检查,应出示而未出示税务检查证;2.收集证据资料,纳税人未签署意见或者盖章;3.违反法定程序采取税收保全措施和强制执行措施;4.应告知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可以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而未告知。
新《税收征管法》赋予纳税人的权利义务及税务部门税务检查的职责
新《税收征管法》赋予纳税⼈的权利义务及税务部门税务检查的职责税收征管法是税收征收管理的基本法律,是税务机关依法⾏政的重要依据,不仅涉及到基层税收征管的⽅⽅⾯⾯,⽽且涉及到⼴⼤纳税⼈的切⾝利益。
所以,今年5⽉1⽇实施经过修订的《中华⼈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以下简称新征管法),既牵动了百万税务⼲部的⼼,也倍受⼴⼤纳税⼈的⼴泛关注。
为了帮助⼤家尽快掌握新征管法的精神,下⾯就有关情况进⾏说明。
对新《税收征管法》的总体概括和理解。
1.“第⼀次”突破的新内容(1)按照“科技加管理”的思想,适应全球信息化潮流,第⼀次把税收现代化、信息化发展的思路和要求写进法律,具有前瞻性。
⼀⽅⾯,要求税务机关内部要实现⽹络化、信息化;另⼀⽅⾯,要求税务机关与政府有关部门之间实现⽹络互通,信息共享。
明确按照国家规定向税务机关提供有关信息是纳税⼈、扣缴义务⼈的义务。
(2)根据税收征管的需要,国家第⼀次⽤法律条⽂对推⼴应⽤税控装置作了规定。
⼀⽅⾯,为推⾏税控装置,强化税收管理,堵塞漏洞,落实税源管理信息化提供了法律依据;另⼀⽅⾯,也明确纳税⼈有义务按照规定安装、使⽤税控装置。
(3)第86条规定:“违反税收法律、⾏政法规⽽应当给予⾏政处罚的⾏为,在五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政处罚”,第⼀次突破了⾏政处罚法2年的时限,符合税收的实际情况。
(4)在第63条,对偷税的定义进⾏了修改补充,第⼀次改为与《刑法》⼀致。
此外,也与《刑法》衔接,提⾼了处罚下限。
(5)第⼀次在法律上明确了税务机关对偷税、抗税、骗税可以⽆限期追征其不缴或少缴的税款、滞纳⾦或者所骗取的税款。
(6)第⼀次依照《民法典》有关条款,提出税务机关可以⾏使代位权、撤销权的制度,以及第⼀次明确抵押权⼈、质权⼈可以请求税务机关提供有关⽋税的情况。
(7)第⼀次明确规定纳税⼈不办理税务登记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经税务机关提请,由⼯商⾏政管理机关吊销其执照。
2.在五个⽅⾯作了重⼤修改:⼀是增加了加强征管、堵塞漏洞的税源管理措施;⼆是进⼀步明确了税务机关执法主体的地位,强化了执法⼿段和措施;。
区国家税务局重大税收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模板】
收到审核申请后__日内提出审核意见
省局
3
税务行政许可类
不予行政许可的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 第二款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税务行政许可若干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___号)第三条第五款
具体承办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 第二款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税务行政许可若干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___号)第三条第五款
1.情况说明;
2.《税务行政许可申请表》;
3.不予税务行政许可决定书(代拟稿)。
1.适用法律、法规、规章是否准确;
2.程序是否合法,是否充分保障行政相对人权利;
该事项法定办结时限到期前__个工作日提交法制审核
(2)在进行税务检查时,发现纳税人有逃避纳税义务行为,并有明显的转移、隐匿其应纳税的商品、货物以及其他财产或者应纳税的收入的迹象的。
3.是否事先催告当事人履行义务;催告是否以书面形式作出,并载明下列事项:
(1)履行义务的期限;
(2)履行义务的方式;
(3)涉及金钱给付的,应当有明确的金额和给付方式;
(4)当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权和申辩权。
《税务稽查工作规程》(______〔2009〕___号印发)第三十五条
1.冻结存款决定建议情况说明;
2.《税收行政执法审批表》;
3.《税收保全措施决定书》(代拟稿)。
1.是否拟派出两名以上具有执法资格的人员实施;
2.冻结存款是否符合下列法定条件:
(1)有根据认为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有逃避纳税义务行为,在规定的纳税期之前,责令其限期缴纳应纳税款;在限期内发现纳税人有明显的转移、隐匿其应纳税的商品、货物以及其他财产或者应纳税的收入的迹象;税务机关责成纳税人提供纳税担保,而纳税人不能提供纳税担保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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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位权能这样行使吗?-财税法规解读获奖文档
【题记】何为税收代位权?税收代位权该如何行使?请看小刀另类视点:代位权能这样行使吗?
法治视点版10月20日刊发文章《行使代位权追缴税费400余万元》,笔者研读后认为,当事税务机关对代位权的规定存在误解,在行使代位权过程中的行为值得商榷。
税收征管法第五十条规定,欠缴税款的纳税人因怠于行使到期债权,或者放弃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或者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而受让人知道该情形,对国家税收造成损害的,税务机关可以依照合同法第七十三条、第七十四条的规定行使代位权、撤销权。
税务机关依照前款规定行使代位权、撤销权的,不免除欠缴税款的纳税人尚未履行的纳税义务和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笔者认为,对该条有关代位权规定的理解应注意四点:一是欠缴税款的纳税人存在怠于行使到期债权,或者放弃到期债权的情形之一;二是该行为对国家税收造成损害;三是代位权的行使要严格依照合同法第七十三条的规定;四是代位权的行使,不免除欠缴税款的纳税人尚未履行的纳税义务和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合同法第七十三条规定,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
税收代位权和撤销权制度初探
、
税收、 税收代位权和撤销权 的概念及理论依据
关于税收的概念 , 学界至今众说纷纭 , 主要观点有“ 国家分配说” , 认为税收是国家为实现其职能需要, 凭借政治权 力, 采用法律手段、 强 制、 无偿 、 固定地按照预定的标准, 对社会产 品进行分配 。“ 交换说” , 认为国家与个人是平等的主体, 人因国家行为而受益 , 个 就应 当向国 家提供 金钱 , 税收就是两者的交换 “ 保险 费说” 认 为国家像保险公 , 司一样 为国民提供生命、 财产的保 障, 税收是 国民缴纳给 国家 的相应 对价 , 当于保险费。“ 相 价格 说”认 为税收是 国家提供公共产 品或者 。 是公共服务 , 而人 民为此支付的价格费用 。 本文对税收代位权和撤销 权 的探讨是建立在税收“ 价格说” 的基础上的, 税收就是纳税 人与 国家 之 间的一种债权债务关系。 税收代位权 , 是指欠缴税款的纳税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而对 国 家税收即税收债权造成损害时, 由税务机关 以自己的名义代替纳税人 行使其债权 的权力0 税收撤销权 , 是指税务机关对欠缴税款的纳税 人滥用财产处分权而对 国家税 收造成损害的行为 , 请求法 院予 以撤销 的权利0 。税收代位权针对是纳税人消极怠于行使权 利的行 为, 收 税 撤销权针对的是纳税人积极处分其财产的行为。二者的共同 目的是
调。
税收代位权和撤销权来源于 民法上的债权代位权和撤销权 。民 法上设立代位权制度和撤销权制度的理 由是随着 市场经济的一体化 发展, 债的关系具有 了较强的外部性, 即在经济生活的实践中, 市场 主
保 证 国家 税 收 的 足额 、 时入 库 。 及
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
我 国税法对这一制度 的引进, 在我国税法上进一步 明确了税收 的 公法之债的属性, 肯定了征税主体和纳税人之间法律地位 的平等 , 具 有重大的理论意义, 明了我 国整个税收法律制度 的改革方 向。 指 而我 国传统税法 , 强调税法是“ 强制地” “ 、无偿地” 取得税收收入之法 , 其主 要功能在于敛财 , 强调 公民的纳税义务, 只 而对纳税人权利之保护却 置于次要地位, 对税法 的基本内容 , 如关于国家权力的制约、 纳税人权 利等则少有规 定。 这无疑不符合现代 国家为民服 务的职 能定位 , 违背 市场经济 、 依法治国理念, 也容易使纳税人产生抗拒心理 , 不利于保证 国家财政收入 。 收代位权 、 税 撤销权制度的引进在理论上进一步确认 了税收公法之债 的属性 。强调征税主体和纳税 人之 间法律地位的平 等性, 有利 于税法制度构建时不仅考虑保障国家税收 , 也将保护纳税 人和第三人 的合法权益作为重要内容 。 同时, 税收代位权撤销权第一次在税法 中考虑除征税主体和纳税 主体外的第三人 的利益 , 符合现代 经济立法社会化 的倾 向, 即税法不 应当是 国家本位 , 只考虑国家利益, 而是应是社会本位 , 将国家利益 同 其他主体利益 、 社会整体利益联系起来 , 多种利益统筹兼顾, 相互协
税法一真题(含答案)
税法一试题及答案(1)1、下列各项中,属于事后监督的是()。
A、税收执法检查B、税收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制度C、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制度D、税收执法监督【正确答案】A【答案解析】选项A,税收执法检查、复议应诉等工作属于事后监督;选项B,税收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制度属于事前监督方式;选项C,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制度属于事中监督;选项D,税收执法监督包括事前监督、事中监督和事后监督。
2、以下项目中不属于税务机关职权的是()。
A、税务管理权B、陈述权与申辩权C、税收检查权D、税务违法处理权【正确答案】B【答案解析】选项B属于纳税人的权利。
3、()不仅是为了防止假冒、诈骗,也是为了防止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超越职权、滥用职权。
A、回避制度B、听证制度C、表明身份制度D、职能分离制度【正确答案】C【答案解析】表明身份制度不仅是为了防止假冒、诈骗,也是为了防止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超越职权、滥用职权.4、下列属于实体从旧、程序从新原则的正确解释是()。
A、对同一事项两部法律分别订有一般和特别规定时,特别规定的效力高于一般规定的效力B、实体法不具备溯及力,而程序法在特定条件下具备一定溯及力C、实体法、程序法权利义务均以其发生的时间为准D、新法、旧法对同一事项有不同规定时,新法的效力优于旧法【正确答案】B【答案解析】实体从旧、程序从新原则是指实体法不具备溯及力,而程序法在特定条件下具备一定溯及力。
5、下列关于税收法律关系主体的说法,错误的是().A、税收检查权是纳税主体的权利B、代位权和撤销权是征税主体的职权C、申请退还多缴税款权属于纳税人的权利D、税务机关对纳税人的经营状况负有保密义务【正确答案】A【答案解析】税收检查权是征税主体即税务机关的职权。
6、下列关于税务稽查程序的说法,错误的是()。
A、稽查局查处税收违法案件时,实行选案、检查、审理、执行分工制约原则B、待查对象确定后,经稽查局局长批准后立案检查C、实施检查的具体过程,主要是调查取证的过程D、检查应当自实施检查之日起30日内完成,确需延长检查时间的,应当经稽查局局长批准【正确答案】D【答案解析】检查应当自实施检查之日起60日内完成,确需延长检查时间的,应当经稽查局局长批准。
2016年“岗位大练兵、业务大比武”模拟试题七(征管评估类)
4.纳税人有()的税务违法行为,经税务机关提请,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其营业执照。
A.未在规定期限内申请办理税务登记B.未按规定使用税务登记证C.毁损税务登记证件D.不办理税务登记,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仍不改正答案:d5.征管法规定,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自领取营业执照起()日内,持有关证件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应当自收到申报之日起()内审核并发给税务登记证件。
A.30 1B.15 15C.15 1D.3030答案:d6.全国税务系统积极探索,充分发挥税收风险管理的导向作用,尝试运用各类征管数据,依托信息化工具实施(),提高征管工作的科学性、规范性和有效性。
A.税源监控和分析决策B.税源分析和监控决策C.征管监控和管理决策D.征管监控和分析决策答案:c7.关于调账检查,调取当年账簿进行检查的,税务机关必须在()日内退还所调取的账簿资料。
A.30日B.3个月C.45日D.60日答案:a姓名 单位 准考证号 分数密封线8. 某企业2013年12月31日资产负债表列明的流动资产总额为1694万元,存货年初数为273万元,期末数为712万元,利润表中主营业务成本全年累计数为2995万元。
则该企业存货周转率为( ) A . 1. 94 B . 2. 33 C . 6. 08 D . 7. 56 答案: c9.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纳税担保人同税务机关在( )上发生争议时,必须先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才可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A . 纳税B . 税务行政处罚决定C . 税收保全措施D . 税收强制执行 答案: a10. 在约谈过程中,纳税评估人员应将发现的问题或疑点的详细情况列入( )。
A . 《纳税评估约谈举证记录》 B . 《纳税评估拟办意见书》 C . 《纳税评估分析表》 D . 《纳税评估工作底稿》 答案: d11. 税收分析的内容不包括( )。
A . 税负分析 B . 税收弹性分析 C . 税收增减幅度分析 D . 税收关联分析答案: c12. 由纳税人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受理、应当由上级税务机关审批的减免税申请,主管税务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 )个工作日内直接上报有权审批的上级税务机关。
税法基本原理
(二)税法特点: 1.从立法过程看,是经一定立法程序制定出来的而非认可的,属制定法而非习惯法。
2.从法律性质上看,以保障人们某种权利为主的可以称为授权性规范,反之从规定
人们某种义务为出发点的可以称为义务性规范。税法属义务性法规而非授权性法规,显 著特点是强制性。 3.从内容看,税法具有综合性。由实体法、程序法、争讼法等构成的综合法律体系。 税法与税收关系:税收与税法密不可分,有税必有法,无法不成税。
第二部分
税收法律关系
一、税收法律关系的概念及范围
(一)税收法律关系的概念
税收法律关系:指通过税法确认和调整的国家与纳税人之间在税收分配过 程中间所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包括:
1.国家与纳税人间的税收宪法性法律关系; 2.征税机关与纳税主体间的税收征纳关系; 3.相关国家机关间的税收权限划分法律关系‘ 4.国际税收权益分配法律关系; 5.税收救济法律关系等
目
第一部分 税法的概念
录
第二部分 税收法律关系
第三部分 税收实体法与税收程序法 第四部分 我国税收立法、税法调整与实施
第五部分 我国现行税法体系
第五部分 我国税收管理体制
第一部分
税法的概念
一、税法的概念与特点
(一)税法的概念 何谓税收?
第一,征税的主体:国家
第二,征税的依据:政治权力 第三,征税的目的:阶级统治、社会公共需要
默示终止:未明确废止,但依“新法优于旧法”原则,旧法中与新法冲 突部分自然废止。
3.税法的溯及力
我国及许多国家的税法都坚持不溯及既往的原则
(三)税法的对人效力
指一国税法可适用的主体范围,实际上是一国的税收管辖权问题。税法的空 间效力、时间效力最终都要归结为对人的效力。
税务执法资格考试模拟题(二)
税务执法资格考试模拟题(二)姓名: ____________ 年级: ____________ 学号: _______________一、单选题(总共40题,共40分)1-《税务处理决定书》生效的时间是()。
(1分)A决定书中写明的时间B税务机关作出决定的时间C纳税人实际收到决定书的时间D决定书依法送达的时间2. 办税服务人员服务标准落实不到位,一般会引起()。
(1分)A机关廉政风险B企业行贿风险0办税服务风险D税务行政复议3. 城镇土地税以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
(1分)A亩B平方米C平方公里D公尺4. 对于企业所得税定率征收的纳税人,在税务检查中原则上应当继续执行原定率。
这体现了依法行政基本要求中的()。
(1分)A合法行政原则B合理行政原则C程序正当原则D诚实信用原则5. 法与其他社会规范不同,法是由()制定或认可的。
(1分)A法院B国家机关C社会团体D国家6. 卷烟出口企业(包括购进免税卷烟出口的企业、直接出口自产卷烟的生产企业、委托出口自产卷烟的生产企业)在()起至次年4月30日前的增值税纳税申报期内,税务机关依申请为其办理出口卷烟的免税核销手续。
(1分)C国务院D国家税务总局68. 构成税制的三个最基本的要素包括()。
(1分)A纳税人B课税对象C税率D纳税环节69. 增值税纳税人发生下列应税行为,纳税义务发生时间表述正确的有()。
(1分)A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开具发票的当天B纳税人租赁服务采取预收款方式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预收款的当天C纳税人从事金融商品转让的,为金融商品所有权转移的当天D纳税人发生视同销售服务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服务完成的当天70. 原煤计税销售额是指纳税人销售原煤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不包括()。
(1分)A收取的增值税销项税额B收取的从坑口到车站的运输费用C收取的价格补贴D收取的违约金三、判断题(总共30题,共30分)71. 本级热线不能处理的工单,属于税收政策难题需要相关税政部门答复的,应在问题产生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制作«12366热线疑难问题提交单》。
2023初级经济法基础系统精讲税务管理、税款征收、税务检查、税务行政复议、税收法律责任
第七章税务管理、税款征收、税务检查、税务行政复议、税收法律责任(2023.3.27)【例题1·单选题】(2018 年)根据烟叶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烟叶税纳税人的是()。
A.销售香烟的单位B.生产烟叶的个人C.收购烟叶的单位D.消费香烟的个人『正确答案』C【例题2·多选题】(2022 年)下列属于烟叶税征税范围的有()。
A.烟丝B.卷烟C.晾晒烟叶D.烤烟叶『正确答案』CD『答案解析』烟叶税的征税范围包括晾晒烟叶、烤烟叶。
【例题3·多选题】(2018 年)根据烟叶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烟叶税征收范围的有()。
A.晾晒烟叶B.烟丝C.卷烟D.烤烟叶『正确答案』AD『答案解析』烟叶税的征税范围包括晾晒烟叶、烤烟叶。
【例题4·判断题】(2022 年)烟叶税纳税人,是中国境内的烟叶销售单位。
()『正确答案』×『答案解析』烟叶税的纳税人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收购烟叶的单位。
【例题5·判断题】(2019 年)烟叶税的纳税人是种植烟叶的农户。
()『正确答案』×『答案解析』烟叶税的纳税人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收购烟叶的单位。
【例题6·判断题】(2016 年)烟叶税的纳税人为种植烟叶的单位和个人。
()『正确答案』×『答案解析』烟叶税的纳税人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收购烟叶的单位。
【例题7·单选题】(2020 年)2019 年9 月甲公司向烟农收购烟叶一批,支付收购价款1 000 000 元,支付价外补贴100 000 元,已开具农产品收购发票。
已知,烟叶税税率为20%,计算甲公司当月该笔业务应缴纳烟叶税税额的下列算式中,正确的是()。
A.(1 000 000-100 000)×20%=180 000 元B.(1 000 000+100 000)×20%=220 000 元C.100 000×(1+20%)×20%=24 000 元D.1 000 000×20%=200 000 元『正确答案』B『答案解析』烟叶税应纳税额=价款总额×烟叶税税率;价款总额=烟叶收购价款+价外补贴,价外补贴统一按烟叶收购价款的10%计算。
盘点那些没有被完全执行的税法规定
经济与法制摘要:税收立法行政化色彩浓厚,税制设计不合理,选择性执法,税收司法监督不力,社会监督弱化,企业所得税法、个人所得税法、税收征收管理法等税法中的一些规定未得到完全的遵从和执行。
税收立法权回归人大,合理设计税制,严格依法治税,健全税收司法制度,强化税收实施监督,税法的遵从和执行才能落到实处。
关键词:税制;依法治税;税法实施监督Abstract:The legislation of tax is strong adminis-tration color.The tax system is designed unreasonably and the enforcement of the tax law is selective.The tax judicial supervision and the social supervision are weak.Some of the provisions in the tax laws such as the enterprise income tax law,the individual income tax law and the tax collection administration law have not fully complied and enforced.Therefore,the legisla-tive power of tax should be given back to the national people's congress,the tax system should be designed reasonably,the tax behaviour should be enforced strictly according to law,the tax judicial system should be improved and the tax enforcement supervision should be strengthened.In this way,should the compli-ance and the enforcement of the tax be in reality.Keywords:the tax system;taxation administration by law;the tax law enforcement supervision一、那些没有被执行的税收实体法规定1.企业所得税法企业所得税法并没有在所有地方和企业中得到切实执行,有些企业就采取各种手段来偷逃企业所得税,有些税务机关也找各种借口不完全执行企业所得税法而是依照本级或者本地税务机关出台的政策来征收企业所得税。
税收债权及其制度保障
税收债权及其制度保障税收是国家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它的实现主要依赖于税收程序法所规定的一系列征收、缴纳等公法制度。
但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社会利益主体的多元化,国家公共职能的扩张,赋税日益加重,纳税人逃避纳税责任的现象日趋增多;同时,随着“有限政府”观念的确立,依法治国方略的实行,税务机关仅仅依靠税收行政执法权来保障、实现税收日益显现其不足之处。
因此新修订的《税收征管法》通过具体的制度设计确认税收权力的债权属性以保障税收的征管。
本文从税收债权债务关系说出发,解析新《税收征管法》,探讨税收债权保障制度的进一步完善。
一、税收债权借鉴私法债权保障措施的合理性税收是指国家为了实现其职能,依照法律规定向纳税人课征,以获取财政收入的一种形式。
税法学界对于税收法律关系的性质认识历来有权力关系说和债权债务关系说之争,相应地税收权也就有“行政权力”和“债权”两种解说。
权力关系说以奥特·麦雅为代表人物,该学说认为税收法律关系的实质是国民对国家征税权的服从关系,国家税收权是一种国家行政权力。
与此相对比,以阿尔巴特·亨塞尔为代表的“债务关系说”的学者认为,税收法律关系的实质是国家对纳税人请求履行税收债务的关系,国家和纳税人之间的关系即是法律上的债权人和债务人之间的对应关系,因而可以说税收是一种公法上的债务,而税收权则是一种公法上的债权。
“债务关系说”已在1919年的《德国租税通则》中得以确立。
目前该学说已为世界上多数国家的法律学者所接受,成为通说。
该学说把税收法律关系最基本的内容,即国家对纳税人请求税收这一金钱债务的关系作为基本的、原理性的债务关系来把握,有着十分充足的理由。
首先,公法与私法是相通的。
它们之间有着共同适用的一般法理。
历来区分公法与私法的学者很容易极端重视两者的区别,以为公法关系与私法关系是完全不同的,而忽视它们之间原则上的共通点。
当然公法和私法某种程度上有着各自的特殊性,对两者加以一定的区别也是有必要的,但是,公法和私法在法调整人与人之间的意思及利益上是有共通性的。
税收稽查相关法律问题及涉税案件分析
4、关于纳税担保问题: 必须是法律设定的。 担保程序及注意问题。
5、强制措施的权限及程序 6、适用强制措施注意的问题
7、违法采取税收强制措施的法 律后果:
经济责任、行政责任、刑事责任 8、适用税收强制措施难点的解决: A、利用公安机关的刑事权力 B、利用《刑法》有关规定
三、税款、滞纳金及罚款追 缴的延续:税收代位权与税收 撤消权的行使
税收稽查相关法律问题及 涉税案件分析
一、税收稽查中的法律适用
1、适用法律的范围 (1)国际税收条约和税收双边
协定
(2)法律 (3)行政法规 (4)规章 (5)税收规范性文件
2、适用法律的原则即法律冲突 时的适用
(1)下位法服从上位法原则 ----不同级别的法律冲突
(2)特殊法优于一般法原则 ----同级别的法律冲突
9、生效法院判决书的证据效力 10、协查函的证据效力 11、税务稽查执法人员应当出 庭作证的规定
五、偷税的定性与处理
1、偷税与偷税罪 偷税的特征:以《征管法》63 条为定性依据,性质为税收违法 行为 偷税罪的特征:以《刑法》201 条及司法解释为依据,性质为税 收犯罪
2、关于偷税的主观故意:
(3)后法优于前法原则 ----新旧法律规范冲突
3、适用法律的时效。 (1)法律的生效。 (2)法律的溯及力。法律一般不 溯及既往。 (3)法律适用的从轻原则。《立 法法》《刑法》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 (4)实体法和程序法法律适用的 不同。
4、法律救济----行政诉讼中的法律 适用:适用法律、行政法规,参照规 章。
B、对定性和处理要分别援引 相关法律条款。
C、根据法律级别由高向低援 引法律条款。
二、税收稽查的强制措施
1、种类:税收保全与税收强制执行。 含义、目的、作用。 二者的关系、相同与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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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执法代位权
2.2.3执法督查项目:代位权管理
一、过错行为
1.未按规定行使代位 *
2.超范围行使代位 *
3、直接行使代位
二、需要提供的资料
欠缴税款资料、纳税人无其他财产履行纳税义务证明资料、纳税人合法到期债权资料、法院起诉状等相关资料。
三、督察方法
1、检查纳税人欠缴税款资料,无欠缴税款的为过错。
2、实地检查纳税人履行能力证明资料,有其他财产可以履行纳税义务的为过错。
3、检查纳税人债权资料,债权不合法或未到期的为过错。
4、检查起诉状相关资料,税务机关应通过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行使代位权,直接行使代位权为过错。
5、检查税务机关行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欠缴税款和滞纳金为限。
如果超过欠缴税款和滞纳金,应当分割行使纳税人的权利。
只有在不能分割时,才能行使全部权利,并及时将超出部分价值归还于纳税人。
违法规定超范围行使或超出价值未及时归还的为过错。
6、税务机关代位请求的数额以纳税人对其债务人所享有的债权数额为限。
税务机关在行使代位权时,请求的范围不得超过纳税人对其债务人所享有的债权数额。
超范围的为过错。
7、在检查中还需要关注的问题:
(1)税务机关不能对专属于纳税人自身的债权行使代位行使。
(2)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纳税人承担。
(3)税务机关行使代位权后,不免除欠缴纳税的纳税人尚未履行的纳税义务和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四、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五十条规定:“欠缴税款的纳税人因怠于行使到期债权,或者放弃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或者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而受让人知道该情形,对国家税收造成损害的,税务机关可以依照《合同法》第七十三条、第七十四条的规定行使代位权、撤销权。
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规定行使代位权、撤销权的,不免除欠缴纳税的纳税人尚未履行的纳税义务和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
2、《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七十三条规定:“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但该债权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
”
3、《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十一条规定:“债权人依照合同法第七十三条的规定提起代位权诉讼,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合法;(二)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三)债务人的债权已到期;(四)债务人的债权不是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债权。
”
4、《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十三条:“怠于行使是指债务人能够通过诉讼或仲裁的方式向其债务人主张权利,但一直未向其主张权利。
”
5、《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十二条规定,“专属于债权人的权利包括:(1)因人身权利被侵害而发生的损害赔偿请求权;
(2)基于身份关系而发生的财产请求权,如基于继承关系,抚养、赡养关系而发生的给付请求权;(3)禁止让与的权利,如养老金请求权;(4) 禁止扣押的权利,如维持生存所需要的劳动收入请求权。
”
五、问题及处理
1、直接行使代位权的应及时改正,通过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行使。
2、超范围行使代位权,应及时更正,归还纳税人或次债务人超范围利益部分,造成直接损害的予以赔偿。
2.2.4执法督查项目:撤销权管理
一、过错行为
1.未按规定行使撤销 *
2.超范围行使撤销 *
3、直接行使撤销
二、需要提供的资料
欠缴税款资料、纳税人无其他财产履行纳税义务证明资料、纳税人放弃到期债权、无偿或明显不合理低价转让财产资料、法院起诉状等相关资料。
三、督察方法
1、检查纳税人欠缴税款资料,无欠缴税款的为过错。
2、实地检查纳税人履行能力证明资料,有其他财产可以履行纳税义务的为过错。
3、检查纳税人放弃到期债权、无偿或明显不合理低价转让财产资料,撤销理由不合法的为过错。
4、检查起诉状相关资料,税务机关应通过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行使代位权,直接行使代位权为过错。
5、税务机关行使撤销权的范围以欠缴税款和滞纳金为限。
如果超过欠缴税款和滞纳金,应当分割行使纳税人的权利。
只有在不能分割时,才能行使全部权利,并及时将超出部分价值归还于纳税人。
违法规定超范围行使或超出价值未及时归还的为过错。
6、在检查中还需要关注的问题:
(1)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费用由纳税人承担。
(2)税务机关行使撤销权法定时间限制。
税务机关对欠缴税款的纳税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无偿转让财产或者以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的,应当在知道后一年内行使撤销权。
如果纳税人的上述法定行为发生五年后,税务机关一直没有行使撤销权的,税务机关的撤销权归于消灭。
(3)税务机关行使撤销权后,不免除欠缴纳税的纳税人尚未履行的纳税义务和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四、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五十条规定:“欠缴税款的纳税人因怠于行使到期债权,或者放弃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或者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而受让人知道该情形,对国家税收造成损害的,税务机关可以依照《合同法》第七十三条、第七十四条的规定行使代位权、撤销权。
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规定行使代位权、撤销权的,不免除欠缴纳税的纳税人尚未履行的纳税义务和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
2、《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七十四条规定:“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
3、《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七十五条: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
4、《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九十二条: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五、问题及处理
1、直接行使撤销权的应及时改正,通过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行使。
2、超范围行使撤销权,应及时更正,归还纳税人、次债务人或第三人超范围利益部分,造成直接损害的予以赔偿。
2.2.5执法督查项目:税收优先权管理
一、过错行为
1.未按规定行使优先权
2.超范围行使优先权
二、需要提供的资料
欠税公告、纳税人财产设置抵押、质押及被留置的资料、纳税人破产清算的资料等。
三、督察方法
1、检查欠税公告资料,核实纳税人欠缴税款的时间、金额。
无欠缴税款的为过错。
税收优先权行使以欠缴税款为限,超过欠缴税款的为过错。
2、检查纳税人财产设置抵押、质押及被留置的资料,核实抵押权、质押权、留置权设置时间,欠缴税款优先于其前抵押权、质押权、留置权的为过错。
3、检查纳税人破产清算的资料,欠缴税款优先于破产费用、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的为过错。
四、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税务机关征收税款,税收优先于无担保债权,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纳税人欠缴的税款发生在纳税人以其财产设定抵押、质押或者纳税人的财产被留置之前的,税收应当先于抵押权、质权、留置权执行。
纳税人欠缴税款,同时又被行政机关决定处以罚款、没收违法所得的,税收优先于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税务机关应当对纳税人欠缴税款的情况定期予以公告。
”
五、问题及处理
超范围行使税收优先权的,应及时停止,并归还相关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