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保障机制 促进学前教育健康发展@幼儿园管理经验交流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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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保障机制促进学前教育健康发展

几年来,城阳区学前教育工作在各级领导的关怀、支持下,认真贯彻国家两个教育法规和国办发13号《关于学前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指导意见》,以儿童体、智、德、美全面发展为中心,统筹规划,深化改革,使全区学前教育得以健康、持续、快速发展。我区曾先后被评为“青岛市学前教育先进单位”、“山东省学前教育先进区”等称号。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为学前教育快速发展建立保障机制

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学前教育作为整个教育事业的基础环节和提高全民素质的奠基工程,越来越受到全社会的关注和重视。

(一)统筹规划,强化考核,以有力的监控措施保证各项目标落到实处

几年来,我区认真贯彻全国、省、市教育工作会议精神,把办好学前教育作为实施素质教育的重要环节纳入了议事日程。在“十五”规划中,围绕“教育思想现代化、办园条件标准化、园所管理规范化、师资结构合理化、幼儿素质优良化”的总体目标,明确提出要高标准、高质量普及学前三年教育。为全面落实工作目标,切实加大监控和督导力度,先后出台了《关于城阳区农村幼儿园布局调整的实施意见》、《学前教育管理督导评估标准》、《城阳区关于学前教育人事制度改革的意见》等配套文件,并将学前教育发展情况纳入街道年度“双千分”考核,为全区学前教育的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二)明确责任,分级管理,充分调动全区各级办园积极性

几年来,我区坚持“分级办学、分级管理、分级投资”的发展思路,明确区、街道、村三级办园责任目标:即区政府负责办好区实验幼儿园,各街道办事处负责办好街道中心幼儿园,各村负责办好村级幼儿园,逐步形成了以实验、示范园为龙头,以集体办园为骨干,个体办园为补充的多种形式并存的办园体制。在办学经费的筹措上除了积极发动社会和个人捐资助学外,还作出明确规定,街道办事处负责筹措幼儿教师的工资、养老保险金,办园单位负责园所建设投资和购置大中型设备,幼儿园负责解决日常办公经费、幼儿教师工资补贴及小型教玩具购置。办园责任的落实,资金渠道的畅通,为园所高标准建设、高速度发展提供了可能。几年来,全区新建高标准幼儿园7处,扩建、改建幼儿园20余处,投入资金约5000余万元。目前,全区市级一类以上幼儿园占幼儿园总数的60%,省级示范、市级示范幼儿园达16%。今年全区又有14处幼儿园申报市级示范幼儿园,形成了“比、学、赶、超”的良好氛

围,有效推动了全区学前教育的发展。

(三)调整布局,提高效益,努力构架学前教育良好的办园格局

为了提高学前教育的整体水平,提升每所幼儿园的办园层次,合理配置、使用教育资源,着眼于长远规划,致力于教育发展,我区制定并下发了《关于农村幼儿园布局调整的实施意见》,对幼儿园的规模及设学布局提出了具体要求,各街道均按要求制定了三年计划和五年规划,使布局调整与经济建设、教育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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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紧密结合,让有限的资金发挥最大的效益。为鼓励规模办园,采取“以奖代补,分班过渡”的办法,通过分段撤并、强弱联办、限制升类以及充分利用中小学闲置校舍等有效措施,使这项工作得到快速进展。城阳街道由原来的34处,撤并到现在的20处。惜福镇街道由原来的23处撤并到现在的9处。目前,全区集体办幼儿园由1998年的193处调整到现在的126处。布局调整工作的顺利进行,为园所分类定级提供了广阔的空间。

二、深化改革,优化师资,为学前教育健康发展奠定基础

学前教育人事制度改革,是理顺学前教育管理体制,提高办园质量的重要途径。解决农村幼儿教师的工资待遇,优化和稳定幼儿教师队伍,一直是我区致力研究和解决的重要问题。2000年,我区在充分调研、论证的基础上,出台了《关于深化学前教育人事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就幼儿教师资格复审、管理机制和应享受的待遇等问题作了明确规定,并在全区推开了学前教育人事制度改革。

(一)实施改革,优化队伍,建立长效的用人机制

为确保改革实效,我区组成了由区领导负责的专门工作小组,加强组织领导,首先在河套街道进行了试点。为确保评审、确认的一贯性、公平性和真实性,对全区符合条件的899名幼儿教师统一进行了理论考试、技能技巧考试及平日工作成绩评定,有799人经考核评定为合格幼儿教师。在此基础上,实行园长竞争上岗和教职工聘用合同制,做到优中选优、能人上岗、行家当家,使一大批有能力、懂业务的教师走上了园长岗位。2000年12月区政府正式出台了《城阳区学前教育人事制度改革意见》,该意见进一步明确了改革的范围及条件,详细规定了幼儿园实行园长负责制、教职工全员聘用合同制、岗位考评制和绩效工资制等要求,同时对农村幼儿

>教师的准入也做了明确规定“今后招聘幼儿教师,年龄需在23周岁以下,原则上从幼儿师范毕业生中招聘,并经街道教委办面试和技能技巧考试,择优录用,试用

期为一年。试用期满,经区教体局考核和资格审查合格,方能签定聘用合同,享受合格农村教师待遇”。

本次改革,一次性辞退了45周岁以上的老教师和资格复审不合格教师100名。近两年又新招100余名年轻教师,优化了师资队伍。通过改革,进一步打破了“大锅饭”、“铁饭碗”,增强了教职工的竞争意识和工作积极性,完善了能者上、平者让、庸者下的选人用人机制。保教质量得到进一步提高,在2002年新一轮幼儿园分类定级活动中,我区有51处幼儿园顺利通过市级一类幼儿园验收,2003年有10幼儿园通过市级示范幼儿园验收,2处通过省级示范幼儿园验收。

(二)强化措施,落实待遇,为学前教育提供队伍保证

改革的目的在于更好地落实农村幼儿教师的工资待遇,为学前教育提供队伍保证。在改革的过程中始终把落实和提高农村幼儿教师的工资待遇作为主要内容来落实。文件规定:被聘用的农村幼儿教师,比照上年本镇“三提五统”确定的农民人均收入的2倍核发工资,从镇教育费附加中支付70%(教育费附加取消后各街道从财政列支),从园所收费中支付30%。二是为签订聘用合同的幼师办理养老保险(从2000

年7月1日起)。镇教委办统一到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办理养老保险手续,以上年本镇农村幼师月工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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