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党员组织关系转移手续须知
毕业生党员转移组织关系须知
6-5参考资料12,毕业生党员转移组织关系须知毕业生党员转移组织关系须知1、党员组织关系,是指党员与所在党组织(党支部)的隶属关系。
“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是党员办理组织关系接转的凭证。
按时接转组织关系,是党员的组织观念的体现。
2、所有党员,一旦学习、工作单位变动以后,必须及时转移党员正式组织关系,由新的工作单位党组织编入支部。
没有转移党员正式组织关系的党员,在新的工作单位党组织内不能享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换言之,没有转移党员正式组织关系的党员,不视作新的工作单位党组织管理的党员)。
3、党员要妥善地保存自己携带的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决不允许伪造、涂改、损毁“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
4、“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一经开出,必须在有效期内到接收地党组织办理接转手续(过期的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作废)。
及时接转党组织关系是党员组织观念和组织纪律性的表现。
对于那些无正当理由,不及时转移组织关系,导致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过期的,应给予严肃的批评和教育。
其中超过6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的,应按照党章规定作自行脱党处理。
提醒:到新单位报到后,不要简单地把组织关系介绍信交给单位后,不理不问,而应进一步落实,以确保组织关系及时接转。
5、“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开出后,由于特殊情况确实无法接转的,要在有效期内,及时与原所在二级学院、部党组织联系解决。
6、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一旦丢失,党员要及时向所在单位的党组织报告。
对丢失介绍信的党员,所在党支部应给予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还应给予适当的党纪处分。
对于“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丢失后没有及时报告,造成组织关系无法正常接转等后果,由本人自负。
党委组织部2008年6月8日。
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须知
**学院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须知各位毕业生党员:你们已即将顺利完成学业,走上新的工作或学习岗位,在此对你们表示热烈的祝贺!为确保您能够在离校后及时找到新的党组织,正常过组织生活,请您按有关规定及时办理党员关系手续,现就党员组织关系转接等相关问题做如下提示:1、什么是组织关系介绍信?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是党员变动组织关系的凭证,是被转接组织关系的党员的政治身份证明。
党员因工作单位发生变化,外出学习或工作时间较长(6个月以上)且地点比较固定的,应按规定转移党员正式组织关系,即开具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
党员组织关系转出后,党员在党组织中的隶属关系随即发生变化,党员应在转入单位党组织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交纳党费等。
2、毕业生党员的就业单位没有党组织,组织关系怎么转?毕业生所就业的单位无党组织的(如外资、合资、民营企业等),其党员组织关系可转到该单位所在地的市、县(市)区人才服务中心。
3、毕业生党员暂时未找到工作或者毕业离校一段时间之后再出国留学,组织关系应该怎么转?对于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党员,和毕业离校一段时间之后再出国留学的毕业生党员,其党员组织关系一般应放在户口所在地的党组织,既可将党员组织关系转至本人或父母居住地的街道、乡镇党组织、父母工作单位党组织,也可将组织关系暂挂靠在省、市、县(市)区人才服务中心或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
4、办理转移党员组织关系转接要注意哪些问题?(1)转移党员组织关系是一项严肃的工作,应由党员本人亲自办理,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要由本人携带,并负责妥善保管。
如有特殊原因,本人不能办理时,应由党组织代办或通过机要转递,不能委托他人代为办理。
(2)办理组织关系转移手续时,党员本人必须清楚接收组织关系的党组织的名称(准确的全称),以便填写介绍信的抬头。
接收组织关系的党组织是独立的党委,而不是总支或支部。
在填写接收党员组织关系的党组织名称前,毕业生党员要和单位取得联系,认真核实接收党员组织关系的党组织的正确名称,不能凭自己想象填报,以免造成不必要的麻烦。
办理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手续须知
办理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手续须知毕业是每位大学生人生的重要时刻,对于党员同学来说,办理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手续也是必要的一步。
下面,将为各位毕业生党员详细介绍办理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手续的须知。
一、办理时间为确保党员组织关系的连续性和稳定性,毕业生党员办理党员组织关系转移手续的时间原则上为毕业前一个月至毕业后一个月。
请各位同学提前了解具体时间和地点,并合理安排自己的时间,确保顺利完成手续。
二、办理地点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手续的办理地点为所在学校党委组织部。
在办理时请携带相关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信息登记和转移手续。
三、办理须知1.准备材料办理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手续时,请准备以下材料:(1)个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3)党员证原件及复印件;(4)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5)党内材料:个人思想汇报、组织关系介绍信等。
请务必带齐材料,并保持材料的完整和正确。
2.信息登记办理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手续时,需进行信息登记。
请认真填写相关表格,并核对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特别注意姓名、党员证号、联系方式等关键信息的准确性,以免造成不必要的麻烦。
3.转移手续在信息登记完成后,党员同学需进行转移手续。
具体操作为提交相关材料,包括个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党员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等。
相关工作人员将审核所提交的材料,并办理组织关系转移手续。
审核通过后,党员同学将获得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手续办结的证明文件,以及个人党籍证明。
四、注意事项1. 提前了解建议各位毕业生党员提前了解所在学校党委组织部对于办理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手续的具体要求和流程。
可以通过学校官方网站、党委组织部门公告或直接咨询相关负责人了解详情,以免耽误办理进度。
2. 材料准备请提前准备好办理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手续所需的材料,并核对材料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如有遗漏或错误,请及时补充或更正,避免手续办理不全或被退回。
党员组织关系转移须知.doc - 上海海事大学党委组织部重点
党员组织关系转移须知一、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由党员本人携带到所往党组织。
二、党员应在介绍信有效期内将组织关系介绍信交给所往党组织。
三、转往地:上海户籍学生:提供具体党组织名称即可。
非上海户籍学生:外省市需提供县级以上(包括县级)党组织名称方可。
四、留校工作或学习的毕业生党员,暂时不办理组织关系转移手续,待下学期开学后,由各总支统一向党委组织部提供名单集中办理。
△注意:一、未落实工作应届毕业生党员:上海户籍的同学:转往居住地街道(社区)党组织。
非上海户籍的同学:可迁到户口原籍所在地县级以上(包括县级)党组织,然后由其党组织办理《流动党员活动证》。
申请组织关系保留学校的情况:1、条件:(1)人事档案学校托管。
(2)学院总支批准。
(3)与学校签订《保管户口和档案协议书》,两年内转出。
2、程序:(1)由总支按批准名单填写《毕业生党员保留组织关系申请表》。
(2)持《申请表》到组织部办理《流动党员活动证》,所在总支负责将党员编入一个党支部。
3、要求:党员持《活动证》,可同时参加学校及所往地党组织生活,按时交纳党费。
预备党员,定期写思想汇报,及时申请转正。
工作落实后,及时将组织关系转出。
二、接转党员组织关系如遇到问题,请致电“021-12371”。
本校组织部电话:58855200-4083 ……………………………………………………………………………………………………….党员组织关系转移须知一、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由党员本人携带到所往党组织。
二、党员应在介绍信有效期内将组织关系介绍信交给所往党组织。
三、转往地:上海户籍学生:提供具体党组织名称即可。
非上海户籍学生:外省市需提供乡镇级以上党组织名称方可。
四、留校工作或学习的毕业生党员,暂时不办理组织关系转移手续,待下学期开学后,由各总支统一向党委组织部提供名单集中办理。
△注意:一、未落实工作应届毕业生党员:上海户籍的同学:转往居住地街道(社区)党组织。
非上海户籍的同学:可迁到户口原籍所在地乡镇级以上党组织,然后由其党组织办理《流动党员活动证》。
党员办理组织关系转移手续须知
党员办理组织关系转移手续须知1、什么是党员组织关系?党员组织关系是指党员对党的基层组织的隶属关系。
按照党章规定,每个党员不论职务高低,都必须编入党的一个支部、小组或其他特定组织,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接受党内外群众的监督。
申请入党的人,一经被批准入党,接受其入党的党组织就把其编入党的一个基层组织,从此就确定了他的组织关系。
党员的组织关系一经确定,党员就可以而且必须参加该组织的生活,并在其中积极工作。
2、接转组织关系的重要性是什么?党员组织关系管理是党员管理的重要内容,是党组织的一项严肃工作。
认真接转党员组织关系,是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和重要措施,对于严密党的组织,增强党员党性和组织观念,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3、什么是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是党员变动组织关系的凭证。
党员因工作单位发生变化,应按规定转移党员正式组织关系,即开具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
党员组织关系转出后,党员在党组织中的隶属关系随即发生变化,党员应在转入单位党组织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交纳党费等。
没有转移党员组织关系或开具党员证明信的,新的单位党组织不得承认其党员身份和安排其参加党的组织生活。
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注意事项1、原则要求党员毕业离校,必须及时办理党员组织关系转移手续。
原则上由本人亲自办理党组织关系转移手续,不可委托代办。
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是党员组织关系接转的唯一凭证,党员应妥善保管自己的组织关系介绍信,千万不可遗失。
2、注意事项1) 请留意介绍信上的有效期和党组织名称,务必在有效期(90天)内、到介绍信开具的党组织(介绍信抬头)及时办理接转手续,落实党员组织关系。
(介绍信抬头与单位不一致的,先将介绍信交到单位,并询问转移手续办理)本次毕业生组织关系介绍信有效期至:2009年9月22日.逾期未办的,介绍信自行作废。
2) 党员毕业必须及时转移组织关系。
对没有正当理由,长期不转移组织关系,不按指定单位去报到的党员应该给予严肃的批评和教育。
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须知
党员组织关系转移须知
各毕业生党员:
转移党员组织关系,是党组织一项严肃的工作。
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是党员政治身份的证明,每位毕业生党员在转移党员组织关系过程中,应注意以下几点:
1、组织关系流程:
2、介绍信抬头称呼:毕业生与就业(或学习)单位的组织部门取得联系,落实党组织关系归属地的抬头称呼。
单位未落实、无党组织单位或出国,一般将组织关系迁往居住地,如所在村、社区或居民委员会等。
3、党员档案:党员材料跟随个人人事档案,如需使用请向档案所在地调用。
4、转组织关系:已落实到党组织的毕业生党员,在持有学校“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后,应在介绍信所规定的有效期内与所去的党组织取得联系,按照规定及时转移党组织关系,并督促接收组织关系基层党组织将《党员介绍信回执联》传真或邮寄至浙江工业大学化工学院党委。
5、介绍信时间:不按期转移关系介绍信是组织观念淡薄的一种表现,也是党的纪律所不允许的。
因此,对于个人原因不及时转移组织关系或不及时换开“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导致“介绍信”过期的,本人要作检讨,组织将给以严肃的批评教育。
其中超过6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和不缴纳党费的,则按党章规定作自行脱党处理,是预备党员的,要取消预备党员资格。
6、换开介绍信:如因单位变动或其他原因需换开“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的,应在介绍信所规定的有效期内到所在学院党委办理,重新开具“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手续。
组织关系转移办理流程
组织关系转移办理流程一、前言。
在组织关系转移办理流程中,需要遵循一定的程序和规定,以确保转移过程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本文将详细介绍组织关系转移的办理流程,帮助相关人员更好地理解和操作。
二、申请材料准备。
1. 原单位出具的组织关系转移申请书;2. 转入单位出具的组织关系接收确认函;3. 个人身份证明材料(身份证、户口本等);4. 原单位和转入单位的相关证明文件(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等);5. 其他相关证明文件(如婚姻状况证明、子女关系证明等)。
三、办理流程。
1. 提出申请。
员工向原单位人事部门提出组织关系转移申请,并提交所需材料。
2. 原单位审核。
原单位人事部门对员工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确保申请的合法性和完整性。
3. 转入单位确认。
原单位人事部门将审核通过的申请材料转发给转入单位,转入单位对员工的组织关系转移进行确认。
4. 公示。
原单位在规定的公示期内公示员工的组织关系转移情况,接受相关人员的监督和意见反馈。
5. 转移手续办理。
公示期结束后,原单位和转入单位共同办理组织关系转移手续,包括相关文件的签署、档案的转移等。
6. 个人确认。
员工在转移手续办理完成后,需要在原单位和转入单位进行确认,确认后方可正式生效。
四、注意事项。
1. 员工在申请组织关系转移前,需仔细核对所需材料,确保完整和准确;2. 原单位和转入单位需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转移手续,确保合法性和有效性;3. 员工在确认转移手续时,需认真核对相关文件和信息,确保无误。
五、结束语。
组织关系转移办理流程是一项重要的人事管理工作,需要各方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和程序,确保转移过程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希望本文所述内容能够为相关人员提供帮助,使组织关系转移办理工作更加顺利和规范。
怎样办理党员组织关系转移手续
怎样办理党员组织关系转移手续?党员因调动工作、参军、升学、招工、转业、毕业分配、外出务工经商及其他原因,从一个单位(地区)调到另一个单位(地区),经党组织同意方可转移组织关系。
党员转移组织关系就是通过介绍信的方式证明党员的身份。
新单位(地区)的党组织根据这一证明,才能承认其党员身份,并将其编入党支部和党小组,参加党的组织生活。
因此,转移组织关系是加强对党员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各级党的组织和党委组织部门必须按照规定的程序,严肃、认真地做好这项工作。
一、党员组织关系转移程序1、党员在转移组织关系时,先由其所在党支部开具党员证明,然后党员本人持证明到上级党委(总支)办理接转手续。
2、上级党委(总支)根据党支部证明,开具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
介绍信要写明党员转出和转入单位党委(总支)的名称。
3、如果这一级党委(总支)无权与该党员调往单位或迁居地的党组织直接接转组织关系时,还需持组织关系介绍信到上一级党委开具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
4、党员持介绍信到所去地(单位)党委组织部或基层党委接转组织关系,由其开具组织关系介绍信到所去单位的党支部报到。
二、转移组织关系的权限1、在一个县的范围内,各乡镇党委之间、县直党(工)委和乡镇党委之间,可以直接相互接转党员组织关系。
2、在一个市(不包括县)范围内,各机关、厂矿、企业、学校、街道党委(工委)及以上各级党委(工委)或党委组织部。
各金融机构地(市)级分支机构党组织可以直接相互接转党员组织关系。
市直机关工委可在全市范围内与县(市)、区委组织部门直接相互接转组织关系。
3、在一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范围内,市、县委组织部,省辖市的区委组织部,省委、省政府直属机关党委组织部,大专院校党委或党委组织部,可以直接相互接转党员组织关系。
4、在全国范围内,县及县以上地方党委的组织部,中直机关和国家机关工委、党中央各部委党委、中央国家机关、人民团体的机关党委组织(政治)部门,省(自治区、直辖市)直属机关工委《党委)组织部,省、自治区辖市的区委组织部,大专院校党委或党委组织部门,解放军师(旅)一级政治部或政治部的组织部(处、科),各铁路局政治部,中国民航总局政治(组织)部,中央各金融机构党委组织部及其省级分支机构党组织,可以直接相互接转党员组织关系。
毕业生党员关系转移须知
毕业生党员关系转移须知1.如何办理组织关系转移手续?党员应在确定工作单位后,主动向所去单位党组织询问介绍信抬头如何填写,同时向系党总支提供个人相关信息。
2.对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规定党员已落实工作单位的,应将党员组织关系及时转移到所去单位党组织(党委级别),或单位(总支、支部)上级党组织,组织关系介绍信转出应是党委级别,不能转到总支、支部级别的党组织;单位没有党组织或没有上级党组织的原则上转移到单位所在的街道、乡镇党组织,弄清楚单位所在街道和乡镇名称,不是居委会名称。
党员应及时将组织关系介绍信交给单位党组织。
党员组织关系转至外省市的,应在介绍信有效期内(一般不超过30天),根据介绍信的抬头称呼到当地省委或市委、县委、区委组织部办理组织关系转入手续,再由当地的省委或市委、县委、区委组织部将组织关系转到具体工作单位。
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可将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到本人或父母居住地的街道、乡镇党组织,也可随同档案转移到县以上政府人事(劳动)部门所属的人才(劳动)服务机构党组织。
凡落实了工作单位的毕业生党员,没有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不办理党员组织关系转移手续的,按自行脱党,党内除名处理。
3.组织关系介绍信的携带与保管党员离校时,必须认真办理党员组织关系转移手续,组织关系介绍信由党员自己携带,妥善保管,不得涂改,在有效期内到新单位党组织办理接转组织关系手续,避免丢失和过期作废。
4.党员换了新单位如何处理?党员组织关系转出后,若工作单位有了变动,可在介绍信有效期内到学校党委组织部办理介绍信更改手续。
办理更改手续时,必须持原有介绍信。
5.组织关系介绍信丢失如何处理?党员组织关系若丢失,党员本人应写一份重新办理组织关系的申请,写明原因,经系党总支批评教育后开具证明,到办公室重新开具组织关系介绍信。
由于个人原因将组织关系介绍信遗失超过6个月的,办公室只出具有关证明,不再重新开具党组织关系介绍信。
如遇特殊情况在介绍信有效期内不能办理转移移手续的,应在有效日期内及时与党组织联系,按组织要求进行办理。
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须知
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须知毕业班党员同学:首先祝贺你圆满完成学业,在政治、思想和学习上取得了丰硕成果。
预祝你在新的人生旅途上一帆风顺、事业有成!根据有关规定,在你毕业离校时,应及时地将党员组织关系从你现在的党组织转移到所去地区或单位的党组织。
党员组织关系的转移将由各分党委、党总支在毕业生离校前集中办理。
为了使你能顺利地接转党员组织关系,我们将有关事项特别通知和提醒你,希望你能认真、仔细地阅读,以便及时准确地办理好自己的组织关系转移手续。
一、明确转移党员组织关系的原则:1、毕业生党员离校前应将党员组织关系转出,不能滞留在学校。
2、党员组织关系的转移由党员本人在各学院集中办理的时间到学院办理。
3、已经落实学习或工作单位的毕业生党员,应将党员组织关系及时转移到所去单位的党组织。
4、尚未落实工作单位或工作单位党组织不健全的毕业生党员,可将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到本人或父母居住地的街道、乡镇党组织以及所去单位上级主管部门的党组织,也可随同档案转移到县以上政府人事(劳动)部门所属的人才(劳动)服务机构党组织。
直到落实工作单位或工作单位党组织健全后,再将党员组织关系转入工作单位。
5、升本或留校其他单位工作的毕业生党员,党员组织关系按校内程序接转;留在学校本单位学习的党员,不需要开具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但仍需在院系集中办理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时到院系核实和进行相关的登记。
二、需要注意的一些问题和相关要求:1、在转接组织关系前,党员自己应明确接收单位,并务必与接收党员组织关系的单位组织部门取得联系,明确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抬头的党组织名称和所去单位的全称,绝不能随意填写。
转到本人或父母居住地党组织或县以上政府人事(劳动)部门所属的人才(劳动)服务机构党组织的,要征得对方同意。
2、拿到组织关系介绍信后,请注意以下事项:①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是党员变动组织关系的凭证,应妥善保管,千万不可遗失。
②留意介绍信上的有效期和党组织名称,务必在有效期内到介绍信开具的党组织及时办理党员组织关系手续。
办理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手续须知【模板】
办理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手续须知党员组织关系,是指党员对党的基层组织的隶属关系。
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是党员组织关系接转的凭证。
每位毕业生党员在离校时都应及时办理党员组织关系转移手续。
一、关于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接转单位党组织(介绍信抬头)的要求说明中组部规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须逐级接转,介绍信接转单位党组织(即介绍信抬头处填写单位)应是符合中组部要求的与介绍信开出党组织权限对等的单位党组织。
党员组织关系接收单位是指党员具体所去单位。
1.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往吉林省高校工委所属的46所高校,使用加盖学校党委组织部公章介绍信1所部属高校:XX大学24所省属本科院校:XX大学、XX大学、XX大学、XX大学、XX大学、XX大学、XX大学、XX大学、XX大学、吉林建筑工程学院、长春师范学院、XX大学、XX学院、XX学院、XX学院、XX学院、XX学院、XX学院、XX学院、XX学院、通货师范学院、XX学院、吉林教育学院、吉林广播电视大学6所省属专科院校:XX学校、XX学院、XX学院、XX学院、XX学院、XX学校15所民办高校(独立学院):吉林华侨外国语学院、XX学院、XX学院、东北师大人文学院、XX 大学光电信息学院、XX大学发展学院、XX大学人文信息学院、XX大学经济信息学院、吉林建筑工程学院城建学院、XX学院、XX大学光华学院、XX大学旅游学院、XX学院、XX大学博达学院、XX学院另:XX学院主管部门为吉林省公安厅,党组织关系隶属于吉林省直属机关工委。
接转单位党组织(介绍信抬头)填写“某某高校党委组织部”。
例:XX大学——XX大学党委组织部。
2.转到省内其他单位和省外单位使用加盖吉林省高校工委组织部公章介绍信(1)如果到外省市(非直辖市)、县政府及下属的地方政府,国有、事业、合资、民营等各类单位的,组织关系接转单位党组织(介绍信抬头)应为县级及县级以上地方各级党委组织部(直辖市的区委组织部)。
(2)如果到中央直属机关各部门、中央国家机关各部门及中央一级人民团体的机关党委或其下属的部门工作的,组织关系接转单位党组织(介绍信抬头)应为“中央直属机关各部门、中央国家机关各部门及中央一级人民团体的机关党委”。
党员组织关系转移须知
附件1:党员组织关系转移须知1.转移党员组织关系,是一项严肃的工作。
毕业生党员收到组织关系介绍信后,必须在有效期内到介绍信抬头称谓所指的党组织处接转组织关系。
2.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由党员自己携带,并负责妥善保管。
如遇特殊情况,本人不能亲自办理,应由党组织代办并通过机要交通转递。
党员不应私自委托他人代办。
3.毕业生党员在报到前,一定要妥善保管组织关系介绍信。
对遗失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的不予补办。
4.党员要在介绍信有效期内,根据介绍信的抬头称呼到有关组织部门办理组织关系转入手续,并将关系介绍信回执联用传真或特快、挂号信等方式发回学校组织部。
5.党员是否及时转移组织关系,反映出一个党员组织观念的强弱。
党员一定要在介绍信规定的有效期内,到所去单位的组织部门办理接转组织关系的手续。
对无正当理由,因个人原因,长期不落组织关系,不过组织生活的,情节轻微者给与批评教育,情节严重者按党内有关规定处理。
6.党员在毕业离校后也要记得按时向所在组织缴纳党费。
预备党员还应牢记自己的转正时间,在规定的时间内向党组织提交转正申请。
时间超过6个月(从组织关系介绍信有效期的最后一天算起),并且在此期间,党员不与党组织联系,不交纳党费,或不过党组织生活,或不做党组织分配的工作的,按党章规定作自行脱党处理。
7.毕业生正式党员档案统一密封后交由学生处档案部门装入学生档案,形成个人人事档案,毕业生预备党员档案密封后交由学生处档案部门统一保管,学生可凭本人《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领取本人党组织档案并携带至组织关系接收单位(注意密封档案本人不可开封)。
基本原则1.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离校前必须转出。
学校不保留已毕业学生党员的党组织关系。
2.毕业生党员落实党组织关系的几种情况:(1)已经签定了工作单位或升学的毕业生党员,由其本人向所去单位询问接收组织关系的党委名称。
(2)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党员,可将其组织关系转到:①本人或父母户籍所在地的街道或乡、镇党组织;②父母所在单位党组织;③也可随同档案转移到县以上政府人事(劳动)部门所属的人才(劳动)服务机构党组织。
毕业生党员转移组织关系须知共8条
附件1:毕业生党员转移组织关系须知1.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时间?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开具工作在6月20前完成。
因其它原因未能在6月20日前开具组织关系介绍信的,请于7月8日前或下学期开学后,到学校党委组织部办理组织关系转移手续。
2.哪些毕业生党员需要转移组织关系?原则上,毕业生党员的组织关系应该和行政关系放在一起。
除留在本校继续深造、工作外,应届毕业生中的所有党员都需要转移党员组织关系。
留校继续深造或留校工作的,如党员隶属关系在原学院党委范围内变更,可不再办理组织关系转移手续,只需由学院党委向党委组织部提供其变更信息即可;如党员隶属关系跨学院变动,请于下学期开学后前二周到党委组织部办理组织关系转移手续。
3.哪些党组织可以接收党组织关系?能够接收我校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的党组织一般有:(1)县级及县级以上地方各级党委组织部门;(2)中央直属机关各部门、中央国家机关各部门及中央一级人民团体的机关党委;(3)省、自治区、直辖市直属机关党委(工委)组织部门;(4)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工作委员会组织部(处)、高校工委组织部(处);(5)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各工作委员会组织部(处);(6)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政治部组织部、各农业师(管理局)政治部(处);(7)中国人民解放军师(旅)或相当于师以上政治部或其组织部门;(8)铁路、金融、电信等国家垄断行业的各分局、银行、分公司党委组织部。
4.毕业生党员的就业单位没有党组织,组织关系应如何转移?毕业生就业单位无党组织的(如外资、合资、民营企业等),其党员组织关系可转到该单位所在地的市、县(市)区人才交流中心、街道基层党组织或其父母居住地党组织,也可以转至行业主管部门党组织。
5.毕业生党员暂时没找到工作或毕业后拟出国留学,组织关系应如何转移?对于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党员和毕业后拟出国留学的毕业生党员,其党员组织关系可转至父母居住地的街道、乡镇党组织或父母工作单位,也可将组织关系暂挂靠在省、市、县(市)区人才交流中心或省(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
办理接转党组织关系须知
办理接转党组织关系须知
一、服务对象
居住在本辖区的离退休、无业、与单位解除、终止劳动合同、部队复员、转业未安置及暂未落实组织关系的大中专毕业生党员。
二、转移要求
1、由本人亲自办理或由党组织派人办理手续,不得委托他人特别是非党员代办。
2、党员在接到组织关系介绍信,要妥善保管,要在介绍信注明的有效期内,到所去单位单位组织部门办理接转组织关系的手续。
如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办理接转手续,介绍信自行作废。
3、对于无正当理由,六个月不转组织关系,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应按党章规定,作自行脱党处理。
4、预备党员转入需移交入党志愿书等党员档案。
三、办理程序
(一)转入办理程序
1、所需材料:凭区委组织部开具的组织关系介绍信,户口簿;
2、办理程序:携带组织关系介绍信到街道二楼党政办公室办理转入手续,填写登记表及信息采集表。
开具组织关
系介绍信转入街道党工委所属基层党组织。
(二)转出办理程序
1、所需材料:街道所属基层党组织开具组织关系介绍信(要求注明转去何党组织、转移原因、党费缴纳情况);
2、办理程序:携组织关系介绍信到街道二楼党政办公室开具转往区委组织部或基层党委以上党组织关系介绍信。
党组织关系转接办法和步骤
党组织关系转接办法和步骤党员因调动工作、参军、学习、外出务工经商和其他原因离开原所在地或单位,以及外出时间在六个月以上,且地点比较固定的,经党组织同意,应按规定转移党员正式组织关系(即开写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
一、转移办法二、转接操作步骤三、转接要求四、应该注意的问题一、转移办法1、在全国范围内可以直接相互转移党组织关系的党组织(1)县级及县级以上地方各级党委组织部;(2)中央直属机关各部门、中央国家机关各部门及中央一级人民团体的机关党委;(3)省、自治区、直辖市直属机关党委(工委)组织部;(4)省、自治区、直辖市各工作委员会组织部(处);(5)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政治部组织部、各农业师(管理局)政治部(处);(6)中国人民解放军师(旅)或相当于师以上政治部或其组织部门;(7)铁路系统的各铁路局党委组织部。
2、复转军人党员组织关系转递的基本原则已落实了工作单位的,应及时将党员组织关系转到所去单位党组织。
因某些原因尚未落实工作的,可将党员组织关系转到父母、配偶居住地的街道、乡镇党组织。
党员在落实单位过程中将人事关系和档案材料等暂保存在县以上政府人事(民政)部门所属复转安臵部门的,这些部门的党组织如具备管理条件并经同级地方党委同意,也可以接收这些党员的组织关系,并根据不同情况,组织这些党员过组织生活。
3、大中专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递的基本原则已经落实了工作单位的,应将党员组织关系及时转到所去单位党组织。
党员在落实工作单位过程中将人事关系和档案材料等暂保存在县以上政府人事(劳动)部门所属的人才交流服务机构的,这些机构的党组织如具备条件并经同级地方党委同意,可以接收这部分党员的组织关系,并根据不同情况,组织这些党员过组织生活。
对因某些原因,一时还不能落实工作单位的,可将其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到本人或父母居住地的街道、乡镇党组织。
党组织关系转接程序及注意事项
党组织关系转接程序及注意事项
一、党组关系转接程序
1、党员所在单位党组织出具党员介绍信。
2、党员个人持介绍信到县委组织部转接党员组织关系。
3、党员个人持组织关系介绍信到单位报到。
4、复转军人党员组织关系。
复转军人组织关系由师以上机关出具介绍信,由县委组织部接转到其居住地村或社区党组织。
复转军人预备党员组织关系,根据中组通字 [1999]58号文件规定,“预备党员军人原则上不准退出现役”,确实需要退出现役的,由其所在团以上政治部门开具证明信,证明退出现役的理由。
5、大中专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
已经落实单位的,将其组织关系转到所在单位;未落实单位的,将其组织关系转到居住地所在的乡镇党委,再由乡镇党委转到所在村或社区党组织。
6、离退休党员组织关系。
将其组织关系转到居住地所在的乡镇党委,再由乡镇党委转到所在村或社区党组织。
二、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应注意的问题
1、《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是党员的身份证明,党员工作调动(或退休)、毕业生党员离校、新大学生党员入学等必须及时转接组织关系。
2、为确保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和相关信息填写准确无误,《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必须由本人亲自办理,并由本人携带,其他任何人员不得代办。
3、党员开出的组织关系,不得长期放在自己手中,必须按照组织部们在《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中规定的有效期限内进行转接。
4、放在自己手中超过有效期的《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将过期作废。
毕业生党组织关系接转须知
附件1: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接转须知一、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须由本人带身份证亲自办理和携带,原则上不得委托他人办理(个别代办的务必要及时将介绍信送达其本人)。
组织关系介绍信要妥善保管,一旦丢失,应立即向所在单位党组织和校党委组织部汇报,个人作出检查,校党委组织部视情况作出相应处理。
二、党员必须在有效期内接转组织关系。
若改派则需携带改派证重新办理。
切忌将组织关系留在身上不去接转。
三、毕业生党员对校党委组织部开具的介绍信应认真核对。
个别组织关系介绍信接转单位有误或其他需要更改接转单位的,必须在有效期内回校党委组织部更改。
四、党员档案在毕业生的人事档案中,随人事档案一同转移。
办理了留档手续的,在转出组织关系后需办理转正等手续的,可由转入党组织开具介绍信到校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办理借党员档案手续,待办理完转正手续后,再将党员档案归还校就业指导中心存入本人人事档案中。
五、转往本省党组织的基本程序:学院党委开具介绍信至校党委组织部→校党委组织部开具介绍信至毕业生报到单位的市(县、区)党委组织部或省内高校党委组织部→市(县、区)党委组织部或省内高校党委组织部开具介绍信至毕业生报到单位党组织。
六、转往外省党组织的基本程序:学院党委开具介绍信至校党委组织部→校党委组织部开具介绍信至江西省委教育工委组织部→江西省委教育工委组织部开具介绍信至毕业生报到单位的省(市、县、区)党委组织部或外省的教育工委组织部等党组织→外省(市、县、区)党委组织部或教育工委组织部开具介绍信至毕业生报到单位党组织或外省高校。
八、毕业生党员所去单位党组织健全的,应及时将党员组织关系转到所去单位党组织;所去单位尚未建立党组织的,应将党员组织关系转到所去单位的上级党组织,或转到所去单位所在地的街道、乡镇(村)党组织。
九、毕业生党员人事关系在省、市人才交流中心的,应将党组织关系转到该省、市人才交流中心党组织。
十、办理留档一年以上的,应将党组织关系转到省教育厅高校毕业生指导服务中心党组织。
党员组织关系转移流程(完整版)
党员组织关系转移流程(完整版)党员组织关系转移是指党员因工作、学习、生活等原因需要转移所在党组织的关系的一项程序。
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具有重要的制度意义和实际影响,它可以保证党员的团结统一,促进组织工作的顺利开展。
下面将详细介绍党员组织关系转移的流程。
一、申请转移党员在需要转移组织关系时,应向原党组织提出书面申请。
申请书应包括个人基本情况、转移原因以及申请的目的地党组织信息等内容。
申请书要求语言简练、明确,并附上个人签名。
二、审查与批准原党组织在收到党员的转移申请后,应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审查。
审查主要是对党员的基本情况进行核实,确保党员身份的真实性和党纪政纪的良好性。
审查结果应书面反馈给党员本人,并告知审查通过与否的决定。
通过审查的申请,原党组织应将审查结果上报上级党组织,上级党组织对转移申请进行再审查,确保程序的公正与规范。
经上级党组织批准后的党组织关系转移申请,即可进行下一步的手续。
三、转任通知上级党组织收到批准后的转移申请后,应立即将转移的党组织关系通知到目的地党组织。
通知内容应包括党员的基本情况、转移原因、原党组织的意见等。
同时,还应将党员的个人档案以及相关材料一并转寄给目的地党组织。
四、接收与登记目的地党组织收到转任通知后,应及时接收党员并进行登记工作。
接收时应核对党员的个人身份信息、党籍状况等,确保党员的信息准确无误。
在登记过程中,目的地党组织应将党员的转移时间、来源党组织等信息填写到党组织关系转接台账中,确保转移记录的准确性和可追溯性。
五、转接函发放目的地党组织在接收党员登记完成后,应向党员发放转接函。
转接函是党员组织关系转移的重要证明文件,它包含党员的个人信息、转移时间、目的地党组织等内容。
党员应妥善保管转接函,以备参加组织生活和参政议政等活动时使用。
六、宣布公示组织关系转移产生效力后,目的地党组织应及时宣布党员组织关系转移的事项。
公示内容应包括党员的个人信息、转移原因、公示期限等。
公示期限一般不少于3个工作日,确保党员组织关系转移的透明度和公正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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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党员组织关系转移手续须知
一、什么是党员组织关系?
党员组织关系是指党员对党的基层组织的隶属关系。
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是党员变动组织关系的凭证。
没有转移党员组织关系,新的单位党组织不得承认其党员身份和安排其参加党的组织生活。
按上级要求,今年在开具纸质介绍信的同时,还需在“12371”平台网上转移组织关系。
二、不及时转移组织关系有什么后果?
即使接转党员组织关系,是保证党员能够参加新单位党组织生活,履行党员义务,行使党员权利的一项组织措施。
《党章》第一章第九条规定“”无正当理由,六个月不转移党组织关系,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缴纳党费、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就被认为是自行脱党。
三、毕业生党员转移组织关系要注意些什么?
(一)凡毕业生党员(①就业②就读研究生③离校时暂未就业④出国),不论其档案是否申请留在学校,原则上都要在离校前,应当及时办理正
式组织关系转移手续。
(二)第①、②种情况的毕业生党员应当与新的接收单位的党组织(注意:不是人事部门)取得联系,询问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抬头应该如何填
写。
攻读本校或其他学院研究生的党员的组织关系,校内通过“12371”
平台直接对转。
(三)第③、④种情况的毕业生党员可将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到本人或父母居住地街道、乡镇党组织,也可随同档案转移到县以上政府人事(劳
动)部门所属的人才(劳动)服务机构党组织。
需要注意的是,此种
情况下,无论毕业生党员人事档案是否申请留在学校的,请提前要先
与目的地党组织取得联系。
(四)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必须由毕业生党员本人携带,在有效期内(介绍信左下角注明时间),携带组织关系介绍信办理党员转入手续。
工
作单位系外资、合资或新建企业无党组织、或党员组织关系转出后工
作单位发生变动的,应就近向当地地方党组织请示,或及时与组织部、学院党委联系。
党员本人应在介绍信有效期内,携原介绍信及时到学
校原二级党组织办理介绍信更改手续。
千万不要长期将党组织关系介
绍信放在身上,这是组织关系不强的表现,也容易造成预备党员无法
按期转正或自行脱党。
(五)党员到新的工作单位后,要按时参加党的组织生活和缴纳党费。
预备期内的党员,要主动向党组织递交思想汇报;预备期满,应及时向
党组织提出转正申请,并递交预备党员转正申请书。
党员组织关系管理是一项十分严肃的工作。
希望毕业生党员一定要充分认识其重要性,在毕业之际妥善处理好自己的组织关系转移。
如果你还有疑惑或困难,请及时与学院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