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口AA大豆植物检疫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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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口大豆检测指标

进口大豆检测指标

进口大豆检测指标摘要:一、引言二、进口大豆检测指标的内容1.重金属元素2.农药残留3.黄曲霉素4.蛋白质含量5.水分含量三、各国对进口大豆检测指标的要求四、我国对进口大豆检测指标的规定五、结论正文:【引言】随着全球贸易的不断发展,大豆作为重要的农作物和蛋白质来源,已经成为各国进口的主要农产品之一。

然而,进口大豆的质量安全问题也日益受到关注。

为了确保进口大豆的质量安全,各国对进口大豆的检测指标有着严格的规定。

本文将重点介绍进口大豆的检测指标以及各国对进口大豆检测指标的要求。

【进口大豆检测指标的内容】1.重金属元素重金属元素是指原子序数较大的金属元素,如铅、汞、镉等。

重金属元素对人体健康具有毒性,因此需要对进口大豆中的重金属元素进行检测。

2.农药残留农药残留是指在农作物生长过程中使用的农药在作物中的残留物。

农药残留对人体健康和生态环境有一定的危害,因此需要对进口大豆中的农药残留进行检测。

3.黄曲霉素黄曲霉素是一种由黄曲霉产生的真菌毒素,具有强烈的致癌性。

黄曲霉素在大豆中的含量如果超过一定标准,对人体健康会造成严重影响,因此需要对进口大豆中的黄曲霉素进行检测。

4.蛋白质含量蛋白质是大豆的主要营养成分,对于大豆的加工利用和质量评价具有重要意义。

因此,需要对进口大豆中的蛋白质含量进行检测。

5.水分含量水分含量是衡量大豆质量和储存条件的重要指标。

水分过高或过低都会影响大豆的品质和储存稳定性,因此需要对进口大豆中的水分含量进行检测。

【各国对进口大豆检测指标的要求】各国根据本国的标准和法规对进口大豆的检测指标提出不同的要求。

例如,美国对进口大豆的黄曲霉素含量要求较高,欧盟对进口大豆的农药残留要求较为严格。

【我国对进口大豆检测指标的规定】我国对进口大豆的检测指标有着严格的规定。

根据《食品安全法》和《进口食品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我国对进口大豆的重金属元素、农药残留、黄曲霉素、蛋白质含量和水分含量等指标进行检测。

进口大豆检测指标

进口大豆检测指标

进口大豆检测指标通常涉及大豆的质量、安全性和适用性。

以下是一些可能的检测指标,这些指标可能会因国家、地区和法规而有所不同:
1. 湿度:大豆的水分含量通常在一定范围内,以确保其保存和运输的质量。

2. 蛋白质含量:蛋白质是大豆的主要营养成分之一,通常以百分比表示。

3. 油分含量:大豆油含量也是一个关键的参数,对于大豆油生产很重要。

4. 不完善豆粒(剩余皮和碎屑):这是检测大豆净度的一个指标。

5. 杂质含量:大豆中的杂质,如杂草种子、石头、泥土等的含量。

6. 残留农药和化肥:检测大豆中是否存在有害化学物质的残留。

7. 铅、镉、汞等重金属含量:大豆中重金属的含量,以确保产品的安全性。

8. 真菌毒素:检测是否存在真菌毒素,如黄曲霉毒素、赤霉素等。

9. 生物学污染物:检测大豆中是否含有有害的微生物,如大肠杆菌、沙门氏菌等。

10. 基因改良检测:检测大豆是否含有转基因成分,以确保符合法规。

11. 运输状况:检查大豆的运输状态,以确保没有受到严重的物理损害。

这些检测指标的具体要求可能因国家和地区的法规而有所不同。

大豆的质量和安全检测对于确保其适用于食品生产、饲料或工业用途非常重要,以保障人类和动物的健康,以及产品质量。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印发《进口大豆期货交割检验检疫监督管理要求(试行)》的通知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印发《进口大豆期货交割检验检疫监督管理要求(试行)》的通知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印发《进口大豆期货交割检验检疫监督管理要求(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已撤销)•【公布日期】2005.12.22•【文号】国质检动函[2005]1004号•【施行日期】2005.12.22•【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动植物检疫正文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印发《进口大豆期货交割检验检疫监督管理要求(试行)》的通知(2005年12月22日国质检动函[2005]1004号)各直属检验检疫局:为防止有害生物传入,合理引导企业进口大豆,活跃和规范大豆期货市场,总局批复大连商品交易所在大连、南通、日照、深圳4个口岸设立了进口大豆期货交割仓库。

为规范进口大豆进出期货交割仓库的检疫监管,现将《进口大豆期货交割检验检疫监督管理要求(试行)》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进口大豆期货交割检验检疫监督管理要求(试行) 为规范我国进口大豆期货交割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工作,防止疫情传入,根据《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及其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监管要求。

本监管要求适用于经国家质检总局指定的口岸入境并通过大连商品交易所进行期货交割业务的大豆商品。

一、进口大豆期货交割库的确定1.设立进口大豆期货交割库的口岸,由大连商品交易所提出,经国家质检总局同意后,作为期货交割大豆指定入境口岸。

2.在指定入境口岸所在地的仓储库点经大连商品交易所推荐,向所在地直属检验检疫局提出作为进口大豆期货交割库的申请。

3.直属检验检疫局按“进口大豆指定期货交割仓库申请要求与程序”(附1)进行考核。

考核合格的,批准为进口大豆期货交割库。

二、进口大豆进入期货交割库进口大豆进入期货交割库按如下要求和程序进行:1.用于期货交割的进口大豆应按有关规定办理《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

2.进口大豆到达口岸后须经检验检疫,合格后方可进入期货交割库。

3.用于期货交割的进口大豆进入交割库前,货主或其代理人应填报“进口大豆期货交割出/入库联系单”(附2)(以下简称联系单),经大连商品交易所初审,检验检疫机构核准同意后,货主或其代理人凭“联系单”到指定期货交割库办理大豆入库手续。

进境植物及产品检验检疫要求

进境植物及产品检验检疫要求

八、进境植物及产品检验检疫法律法规及标 准
进出口商品检验法



第五条 列入目录的进出口商品,由商检机构实施检验。 前款规定的进口商品未经检验的,不准销售、使用;前款 规定的出口商品未经检验合格的,不准出口。 …… 第六条 必须实施的进出口商品检验,是指确定列入目录的进 出口商品是否符合国家技术规范的强制性要求的合格评定活 动。 …… 第七条 列入目录的进出口商品,按照国家技术规范的强制 性要求进行检验;尚未制定国家技术规范的强制性要求的, 应当依法及时制定,未制定之前,可以参照国家商检部门指 定的国外有关标准进行检验。
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十、进境植物及产品加工企业管理要求
(一)、卸载和仓储条件要求


货物到货后,企业应及时与检验检疫机构取得联系,未经检 验检疫人员允许,不得擅自对货物卸载,企业配合检验检疫 机构、对进厂过程进行监管。并根据到货情况签署进口植物 及产品回执单,并做好对调入车辆的影照记录。 卸载现场、运输途中货物撒漏的货物要有专人负责收集,并 在专库存放,定期进行无害化处理;
进境植物及产品检验检疫要求

一、进境植物及产品范围 新疆口岸进境植物及产品包括:
一、水果类:(樱桃、芒果、柑桔) 二、粮谷类(如小麦、玉米、大麦等); 三、豆类(如大豆、绿豆、豌豆、蚕豆、鹰嘴豆、干瓜尔豆、 干芸豆等); 四、油料类(如红花子、葵花子等)作物的籽实(非繁殖 用),以及经加工后的副产品(如葵花子粕、红花子粕) 五、饲料类(棉籽粕、菜籽粕、麦麸) 六、棉类、(棉花、棉短绒、棉籽) 七、木材类、(原木、板材) 八、植物源性食品(如干果类、药材类等)
安全卫生检验项目
2014年度进口小麦安全风险监控物质推荐表

浅析进口大豆在检验检疫中的问题及其对策.

浅析进口大豆在检验检疫中的问题及其对策.

浅析进口大豆在检验检疫中的问题及其对策关键词:进口大豆检疫问题对策一、在检验检疫中出现的问题(一)相关检验规定落后有关部门在对进口大豆实施检验时,所使用的食品卫生技术规范、强制性要求不符合实际要求,这些落后的制度已经无法再适应现代检疫的要求。

事实上,我国的粮食标准远远落后与发达国家,我国进口粮谷的卫生强制性标准大多是在上世纪的80、90年代订立的,仅检6-8个化学残留项目,远不能适应现在进口粮食的检验要求。

(二)防疫监管力度不够检疫监管机构对进口大豆实施有效的检疫监管是有必要的,它能预防和控制进口大豆的疫情发生。

因为进口大豆进口后要调运到外地加工,不但增加了监管的难度,还会在运输和加工中出现很多问题。

在运输过程中,承运人和被承运人没有充分重视防疫的重要性,大多只考虑到经济利益,消极的配合有关部分监管。

(三)转基因大豆的流向管理不严转基因大豆的食用安全和生物安全一直都是监管部门要注重馆主的问题。

在欧盟、日本等很多发达国家都纷纷颁布了有关转基因的监管控制条例。

根据有关资料统计,一些欧洲国家已经禁止向本国进口转基因大豆,许多国外进口商对非转基因食品要求出口商出具无转基因成份证明。

虽然我国已颁布了一些有关转基因食品标准的规定,但由于一直没有引起重视,相关消费者和企业也没有切实的执行这一条例。

在对转基因大豆的流向管理及其产品的标识管理方面也存在许多亟待规范的问题。

二、青岛地区进口大豆概况在2004一2006年,光青岛市就进口大豆366.56万t,总价值是10240.62万美元。

主要的出口国家是美国、巴西、阿根廷,其中美国188.48万t,阿根廷129,87万t,巴西48,21万t。

我国在进口大豆的检验中,整体质量检验严重不达标、生物疫情复杂、有毒有害物质多且种类繁杂。

我国进口大豆检验的不合格率达到了48.51%,不合格原因主要是杂质超标、损伤大豆总量超标、含油量未达合同规定以及检出种衣剂等。

有时合同规定杂质含量不得超过2.0%,但最高时杂质含量竟达4.2%。

进口俄罗斯大豆、玉米、水稻及油菜籽植物检验检疫要求

进口俄罗斯大豆、玉米、水稻及油菜籽植物检验检疫要求

进口俄罗斯大豆、玉米、水稻及油菜籽植物检验检疫要求第一篇:进口俄罗斯大豆、玉米、水稻及油菜籽植物检验检疫要求附件1进口俄罗斯大豆、玉米、水稻及油菜籽植物检验检疫要求一、法律法规依据(一)《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实施条例》;(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三)《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实施条例》;(四)《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五)《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俄罗斯兽医植物卫生监督局关于俄罗斯大豆、玉米、水稻及油菜籽输华植物检疫要求议定书》(2015年12月17日在北京签署)。

二、允许进境的商品名称用于加工的大豆、玉米、水稻和油菜籽籽实,不作种植用途,学名分别为:大豆(学名: Glycine max(L.)Merr,英文名:Soybean);— 1 —玉米(学名:Zea mays L.Merr, 英文名:maize或corn);水稻(学名:Oryza sativa, 英文名:rice);油菜籽(学名Brassica napus L.,英文名rapeseed,canola)。

三、允许的产地大豆、玉米和水稻产地仅限俄罗斯哈巴罗夫斯克边疆区、滨海边疆区、后贝加尔边疆区、阿穆尔州、犹太自治州。

油菜籽产地仅限俄罗斯西伯利亚及远东地区。

四、关注的检疫性有害生物名单(一)大豆上关注的检疫性有害生物。

1.大豆北方茎溃疡病菌Diaporthe phaseolorum var.caulivora2.大豆拟茎点种子腐烂病菌Phomopsis longicolla3.大豆疫病病菌Phytophthora sojae4.苜蓿黄萎病菌Verticillium albo-atrum5.棉花黄萎病菌Verticillium dahliae6.菜豆萎蔫病菌Curtobacterium flaccumfaciens pv.flaccumfaciens— 2 —7.菜豆晕疫病菌Pseudomonas savastanoi pv.phaseolicola 8.南芥菜花叶病毒Arabis mosaic virus 9.南方菜豆花叶病毒Southern bean mosaic virus 10.烟草环斑病毒Tobacco ringspot virus 11.烟草线条病毒Tobacco streak virus 12.番茄环斑病毒Tomato ringspot virus 13.菜豆象Acanthoscelides obtectus(Say)14.四纹豆象Callosobruchus maculatus 15.硬毛刺苞菊Acanthospermum hispidum 16.豚草Ambrosia artemisiifolia 17.三裂叶豚草Ambrosia trifida 18.多年生豚草Ambrosia ailostachya 19.阿洛葵Anoda cristata 20.菟丝子属Cuscuta spp.21.齿裂大戟Euphorbia dentata Michx— 3 — 22.毒麦Lolium temulentum.23.刺黄花稔Sida spinosa 24.刺萼龙葵Solaunm rostrarum 25.裂刺茄Solanum triflorum 26.假高粱Sorghum halepense(二)玉米上关注的检疫性有害生物。

进口大豆标准

进口大豆标准

进口大豆的标准可以参考以下几个方面:
1. **质量要求**:进口大豆的质量要求主要是颗粒饱满、无杂质、无异味、无病虫害等。

同时,其质量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进口商的合同要求。

2. **水分含量**:进口大豆的水分含量对其储存和运输等方面都有影响,一般要求水分含量不超过13%。

3. **杂质含量**:杂质含量过高会影响加工效率和产品质量,一般要求不超过1%。

4. **色泽和气味**:进口大豆的颜色应为浅黄色或深黄色,具有豆香味,无异味。

5. **含油量**:进口大豆的含油量对其用途和使用范围也有影响,一般会根据具体需求进行检测和验收。

6. **蛋白质含量**:蛋白质含量是进口大豆的重要品质指标,直接影响其加工产品的质量和价值。

一般要求蛋白质含量较高,以适应豆制品加工行业的需求。

7. **杂质和不完善粒**:杂质含量过低会影响加工设备的磨损,不完善粒包括未熟粒、虫蚀粒、病斑粒、软色粒等,验收时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分类。

除了上述质量标准,进口大豆还需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贸易合同的规定,如检验检疫标准、食品安全标准等。

同时,进口大豆的包装、标签、运输等方面也需要符合相关规定和要求。

具体的标准和要求可能因国家和地区而异,建议在签订贸易合同前仔细了解相关标准和要求,并请专业人士进行指导和协助。

总的来说,进口大豆的质量、数量和包装等方面都需要符合相关标准和要求,以确保贸易的顺利进行和双方的利益不受损害。

进口大豆检测指标

进口大豆检测指标

进口大豆检测指标【原创实用版】目录一、引言二、进口大豆检测指标的概述1.重要性2.检测指标分类三、具体的检测指标及其含义1.蛋白质含量2.水分含量3.杂质含量4.病原菌检测四、进口大豆检测指标的影响因素1.产地环境2.储存和运输条件五、进口大豆检测指标的检测方法1.感官检测法2.化学分析法3.生物学检测法六、结论正文一、引言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对于大豆的需求量也在逐年增加。

作为世界上最大的大豆消费国,我国对于大豆的进口依赖程度较高。

因此,对于进口大豆的质量检测显得尤为重要。

本文将对进口大豆检测指标进行详细的介绍和分析。

二、进口大豆检测指标的概述1.重要性进口大豆检测指标的重要性体现在其直接影响我国大豆市场的供应稳定和消费者的食品安全。

只有符合我国进口大豆检测指标的大豆才能进入国内市场,确保大豆质量和食品安全。

2.检测指标分类进口大豆检测指标主要包括物理指标、化学指标、生物学指标等。

物理指标主要包括水分、杂质等;化学指标主要包括蛋白质、油脂等;生物学指标主要包括病原菌等。

三、具体的检测指标及其含义1.蛋白质含量蛋白质是大豆的主要营养成分之一,对于大豆的品质和营养价值具有重要意义。

因此,蛋白质含量是进口大豆检测的重要指标之一。

2.水分含量水分含量影响大豆的储存和加工性能。

过高的水分含量容易导致大豆发霉、变质,影响大豆的品质和食品安全。

3.杂质含量杂质含量影响大豆的品质和加工性能。

包括石子、泥土、麦秸等杂质。

4.病原菌检测病原菌检测是为了确保进口大豆不携带对我国农业生产和生态环境有危害的病原菌。

四、进口大豆检测指标的影响因素1.产地环境产地环境对大豆的品质和安全性有很大影响。

不同的产地环境会导致大豆中的营养成分和有害物质含量不同。

2.储存和运输条件储存和运输条件对大豆的质量也有很大影响。

不当的储存和运输条件容易导致大豆发霉、变质,影响大豆的品质和食品安全。

五、进口大豆检测指标的检测方法1.感官检测法感官检测法主要是通过视觉、嗅觉、触觉等感官方式对大豆进行初步评估。

进口粮食报关植物检疫要求

进口粮食报关植物检疫要求

进口粮食植物检疫要求(截至2023年1月1日)3大豆埃塞俄比亚大豆(学名Gly-cinemaxMerrill,英文名Soy-bean)。

出口前,埃塞俄比亚农业部(MOA)应对输华大豆实施检疫。

对符合议定书要求的,出具植物检疫证书,并在附加声明栏中注明:“The consignment is in compliance withphytosanitary requirements described in the Protocol ofsoybean from the Federal Democratic of Ethiopia to the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between the GeneralAdministration of Quality Supervision, Inspection andQuarantine of China and the Min-istry of Agriculture ofEthiopia, and does not contain the quarantine pests ofconcern to China.”同时,注明本批货物注册出口、仓储企业名称或代码。

4绿豆埃塞俄比亚在埃塞俄比亚境内生产、加工的绿豆(Vignara-diate)。

每批进口埃塞俄比亚绿豆须随附埃方出具的官方植物检疫证书,并注明具体产地。

每一植物检疫证书都应有如下中文或英文附加证明:“该植物检疫证书所证明的绿豆符合中埃双方于2019年11月14日在亚的斯亚贝巴签署的关于埃塞俄比亚绿豆输华检验检疫要求议定书的规定。

”(Themung beans covered by this phytosanitary certificate complywith the requirements of the Protocol of Inspection andQuarantine Requirements for the Export of Mung Beans fromEthio-pia to China, signed on November 14th, 2019, in AddisAbaba, between the Chi-nese ide and the Ethiopia side.)5小麦、大麦澳大利亚非种用的小麦、大麦籽实,小麦学名:Triticumaestivum L、Triticumdurum L.、TriticumTauschillL,英文名wheat;大麦学出口前,澳方应对输华小麦大麦进行检验检疫。

入境植物及其产品检验检疫指南

入境植物及其产品检验检疫指南

入境植物及其产品检验检疫指南一、报检要求(一)如实、完整地填写《入境货物报检单》。

(二)提供官方植物检疫证书。

(三)引进种子、苗木及其它繁殖材料的,需提供《隔离场、库备案证》,种植地不在佛山的需提供种植地检验检疫机关签发的《同意调入函》。

(四)需办理审批或许可证的植物、植物产品,必须提供农、林主管部门签发的《引进种子、苗木检疫审批单》或国家质检总局签发的《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

(详细内容见《进境植物审批》)(五)引进转基因产品的,需提供农业部签发的《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证明书》或“非转基因农产品声名”,转基因产品标识、转基因产品临时声明。

(六)引进种子、苗木及其它繁殖材料的,应在入境前7日内报检。

(七)合同约定入境货物需对外索赔出证的,应在索赔有效期前不少于20日内向我局报检。

(八)其它贸易单证。

二、检验检疫要求(一)货证相符。

(二)未经检验检疫合格,不得销售和使用。

(三)出入境检验检疫机关依据下列内容实施检疫:1.《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及相关法规规定的进境植物危险性有害生物。

2.我国政府与一些国家政府间签订的植物检疫和植物保护双边协定中规定的、签约双方防止通过植物或植物产品的出口而传入对方的危险性病虫害名单。

在双边协定中,这类危险性病虫害名单一般被称作“检疫性病、虫、杂草”或“植物检疫病虫害”等。

3.在进口贸易合同中及入境种苗检疫审批单中所规定的不得带有的植物病虫害名单,连同出口贸易合同中所规定的病虫害都是在具体工作中需实施检疫的。

4.中国的其他有关规定。

(四)出入境检验检疫机关依据下列内容实施检验:1.《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商品检验法》及其配套法规。

2.国家规定的强制性标准。

3.贸易合同(信用证)中约定的有关检验检疫条款。

三、检验检疫处理要求(一)经检疫发现有害生物,具备有效除害处理方法的,由检验检疫机构监督进行除害处理。

(二)经检验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合同要求的,但可进行有效技术处理的,在检验检疫机构监督下进行技术处理。

出境植物及其产品检验检疫指南.

出境植物及其产品检验检疫指南.

出境植物及其产品检验检疫指南.第一篇:出境植物及其产品检验检疫指南.出境植物及其产品检验检疫指南一、报检要求(一)如实、完整地填写《出境货物报检单》。

(二)提供合同或协议,有特殊检验检疫要求的,要在报检单上注明。

(三)企业自检报告。

(四)要求出具《熏蒸/消毒证书》的,要出具熏蒸单位的熏蒸结果记录。

二、检验检疫要求(一)货证相符。

(二)不得改换已检验检疫合格的货物。

(三)检验检疫机构依据以下内容实施检验检疫:1.与输入国或地区政府签定的双边检验检疫协议、议定书、备忘录等规定的检验检疫要求。

2.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质检总局规定的检验检疫要求。

3.合同、信用证中的植物检疫条款,除按条款要求作针对性检疫外,并要遵守输入国家(或地区)官方的有关检疫规定(PQIR)。

4.合同或信用证未定明具体的检疫条款,应参照输入国家(或地区)的进境植物检疫危险性病、虫、杂草名单和检疫禁止进境物名单等有关规定(PQIR)实施检疫。

5.国家或地区入境植物产品的检验检疫要求或强制性检验要求。

6.合同或信用证定明的检验检疫要求。

三、结果评定及出证(一)检疫合格的,出具《出境货物通关单》或《出境货物换证凭单》。

(二)政府间双边植物检验检疫协定、协议和备忘录或输入国要求,经检验检疫合格后,出具格式1-1《检验证书》、2-1《卫生证书》、5-1《植物检疫证书》。

(三)实施检疫处理的货物,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按照货主或其代理的申请提出处理意见,并依据检疫处理的有关规程,对检疫处理实施监督。

经认可的检疫处理合格后,出具格式7-1《熏蒸/消毒证书》或格式5-1《植物检疫证书》。

(四)检疫发现不符合出境规定的货物,由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签发的《检验检疫处理通知单》,通知货主或代理人分别做加工整理、检疫处理,经复检合格后方可出境;对检验检疫不合格又无有效方法除害处理的,不准出境。

第二篇:出境动物产品检验检疫.出境动物产品检验检疫一、定义及范围出境动物产品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向国外或港澳特区输出未经加工或虽经加工但仍有可能传播有害生物,危害农牧渔业生产的发展和人体健康的来自动物的皮张类、毛类、骨蹄角、明胶、蚕茧、饲料用乳清粉、鱼粉、骨粉、肉粉、肉骨粉、血粉、油脂以及未列出的动物源性饲料及添加剂、动物源性中药材以及动物源性复合肥等非食用性动物产品。

进口大豆检测指标

进口大豆检测指标

进口大豆检测指标摘要:一、大豆检测的重要性1.大豆作为我国主要进口农产品2.确保进口大豆质量对我国农业和粮食安全的影响3.进口大豆检测指标的作用二、大豆检测指标概述1.检测项目2.检测标准3.检测方法三、大豆检测指标详解1.营养成分2.转基因成分3.农残和重金属4.黄曲霉素5.储存品质四、我国大豆检测现状及挑战1.检测技术的发展2.检测能力的提升3.面临的挑战和未来发展方向正文:一、大豆检测的重要性大豆是我国重要的进口农产品之一,主要用于食品、饲料和油脂生产。

因此,确保进口大豆的质量对我国农业和粮食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进口大豆检测指标是评价大豆质量的重要依据,对指导我国大豆进口业务具有重要作用。

二、大豆检测指标概述进口大豆检测指标主要包括营养成分、转基因成分、农残和重金属、黄曲霉素以及储存品质等方面。

这些指标的检测有助于评价大豆的质量,保障我国进口大豆的安全。

三、大豆检测指标详解1.营养成分:主要包括蛋白质、脂肪、碳水化合物等成分,评价大豆的营养价值。

2.转基因成分:检测大豆中是否含有转基因成分,以满足市场需求和监管要求。

3.农残和重金属:检测大豆中的农药残留和重金属含量,确保大豆的安全性。

4.黄曲霉素:检测大豆中的黄曲霉素含量,防止对人体造成危害。

5.储存品质:评价大豆在储存过程中的品质变化,以保证大豆的食用品质。

四、我国大豆检测现状及挑战近年来,我国在大豆检测技术方面取得了显著进展,检测能力和水平不断提高。

然而,面对日益增长的进口大豆需求和复杂的检测任务,我国大豆检测还面临一些挑战。

埃塞俄比亚大豆输华植物检验检疫要求-动植物检疫监管司-国家

埃塞俄比亚大豆输华植物检验检疫要求-动植物检疫监管司-国家

附件4进口埃塞俄比亚大豆植物检验检疫要求一、法律法规依据(一)《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实施条例》;(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三)《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实施条例》;(四)《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五)《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埃塞俄比亚农业部关于埃塞俄比亚大豆输华植物检疫要求议定书》(2015年6月25日在北京草签)。

二、允许进境的商品名称大豆(学名:Glycine max Merrill,英文名:Soybean)。

三、允许的产地埃塞俄比亚全境。

四、关注的检疫性有害生物名单1. 大豆红叶斑病菌Phoma glycinicola。

2. 菜豆晕疫病菌Pseudomonas savastanoi pv. Phaseolicola。

3. 苜蓿花叶病毒Alfalfa mosaic virus。

4. 菜豆象Acanthoscelides obtectus。

5. 暗条豆象Bruchidius atrolineatus。

6. 鹰嘴豆象Callosobruchus analis。

7. 四纹豆象Callosobruchus maculatus。

8. 褐拟谷盗Tribolium destructor。

9. 毛叶刺苞果Acanthospermum hispidum。

10. 胜红蓟Ageratum conyzoides。

11. 黑蒴Alectra vogelii。

12. 绿穗苋Amaranthus hybridus。

13. 法国野燕麦Avena ludoviciana。

14. 不实野燕麦Avena sterilis。

15. 菟丝子属Cuscuta spp.。

16.毒麦Lolium temulentum。

17. 宽叶酢浆草Oxalis latifolia。

18. 假高粱Sorghum halepense。

进口大豆检测指标

进口大豆检测指标

进口大豆检测指标【原创实用版】目录1.进口大豆检测指标的背景和重要性2.进口大豆的主要检测指标3.进口大豆检测指标的检测方法和标准4.进口大豆检测指标对大豆市场的影响5.我国对于进口大豆检测指标的管理和政策正文一、进口大豆检测指标的背景和重要性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对于大豆的需求也在不断增长。

由于我国大豆的产量无法满足国内需求,因此,进口大豆成为了我国大豆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

为了保证进口大豆的质量和安全,我国对于进口大豆的检测指标有着严格的要求。

二、进口大豆的主要检测指标进口大豆的检测指标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重量和容量:包括大豆的毛重、净重、容量等。

2.杂质:包括大豆中的石子、泥土、杂草种子、金属等。

3.水分:大豆的水分含量是影响其储存和加工的重要因素。

4.蛋白质:大豆的蛋白质含量是衡量其营养价值的重要指标。

5.脂肪酸:包括饱和脂肪酸和不饱和脂肪酸,对于人体健康有着重要的影响。

三、进口大豆检测指标的检测方法和标准进口大豆的检测指标的检测方法和标准主要依据我国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包括《大豆进口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等。

同时,我国的检验检疫部门也会对进口大豆进行现场检验和实验室检测,确保大豆的质量和安全。

四、进口大豆检测指标对大豆市场的影响进口大豆检测指标对于大豆市场的影响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保障了大豆的质量和安全,有利于保护消费者的权益。

2.提高了进口大豆的门槛,对于提升我国大豆产业的竞争力有着积极的作用。

3.对于维护我国的粮食安全和农产品市场的稳定也有着重要的意义。

五、我国对于进口大豆检测指标的管理和政策我国对于进口大豆检测指标的管理和政策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制定了一系列的法律法规和标准,包括《大豆进口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等。

2.设立了专门的检验检疫部门,负责对进口大豆进行检验和监管。

3.对于不符合检测指标的进口大豆,我国有权拒绝其入境,或者要求进行重新检验和处理。

进口储备粮检验检疫监督管理规定

进口储备粮检验检疫监督管理规定

进口储备粮检验检疫监督管理规定(试行)为做好我国进口储备粮(含小麦、稻谷、玉米等谷物类和大豆、油菜籽等油料类粮食)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工作,防止有害生物及有毒有害物质随进口储备粮传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和《出入境粮食和饲料检验检疫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制定进口储备粮检验检疫监管管理规定。

本监管规定适用于经国家相关主管部门批准,并由国家指定专营单位进口的国家储备粮。

一、进口储备粮储备库及中转库、加工厂资质考核进口储备粮接卸、运输、储存、加工等全过程应采取有效防疫等安全管理措施。

进口储备粮储备库、中转库、加工厂应获得检验检疫资质认可。

资质认可程序按照《行政许可法》相关规定执行。

符合资质条件的粮食储备库、中转库、加工厂,通过考核获得检验检疫机构认可后,方可从事进口储备粮的储备、中转、加工。

(一)储备库。

国家指定专营单位根据进口粮储备计划确定进口储备库后,应及时将进口粮储备库名单及接收计划提交国家质检总局。

列入名单的进口粮储备库,应填写《进口粮储备库检验检疫考核申请表》(附件1),并向所在地检验检疫机构申请考核。

直属检验检疫局按照“进口粮储备库检验检疫考核要求”(附件2)组织考核,填写“进口粮储备库考核记录”(附件3)。

考核合格的,认可为进口粮储备库。

(二)中转库。

如进口储备粮需使用港口中转库临时储存,国家指定专营单位及其下属机构应及时向进境口岸所在地检验检疫机构提出考核申请,检验检疫机构按照“进口粮中转库检验检疫考核要求”(见附件2)组织考核。

考核合格的,认可为进口储备粮中转库。

直属检验检疫局对进口储备粮中转库资质考核情况进行抽查监督。

(三)加工厂。

国家指定专营单位及其下属机构,应事先向储备库所在地检验检疫机构提交储备粮出库后相关加工厂名单。

拟加工进口储备粮的相关企业,应提前向所在地检验检疫机构提出考核申请,各直属检验检疫局按照“进口储备粮加工企业检验检疫考核要求”(附件2)组织考核,考核合格的,认可为进口储备粮加工企业。

入境植物及植物产品的报检

入境植物及植物产品的报检
入境植物及植物产品的报检
(一)报检范围:植物、植物产品、其他检疫物 (二)种子、苗木等植物繁殖材料报检要求 1、检疫审批 (1)输入植物繁殖材料的,必须事先办理检疫审 批手续,并在贸易合同中列明检疫审批提出的检 疫要求。 (2)因科学研究、教学等特殊原因,需从国外引 进禁止进境物名录植物繁殖材料的,引种单位、 个人或其代理人须按照有关规定向国家质检总局 申请办理特许检疫审批手续。
(三)水果、烟叶和茄科蔬菜
1、检疫审批 进口水果、烟叶和茄科蔬菜(主要有蕃茄、辣 椒、茄子等)须在签订合同或协议前提出申请,办 理检疫审批手续,取得《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 。转基因产品需到农业部申领许可证。 我国允许进境水果种类及输出国家名录
2、报检要求
(1)报检时限和地点 货主或其代理人应在入境前持有关资料向检验 检疫机构报检,预约检疫时间。 (2)报检应提供的单据 货主或其运提单或空运单、 原产地证; ②《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 ③输出国官方植物检疫证书
3、其他检验检疫规定和要求
(1)在植物种子、种苗入境前,经检验检疫机构 实施现场检疫或处理合格的,签发《入境货物通 关单》。 (2)入境后需要进行隔离检疫的,还要向检验检 疫机构申请隔离场或临时隔离场。 (3)从事进境种苗花卉生产经营企业要向所在地 检验检疫机构备案。 (4)引种单位、个人或其代理人应在植物繁殖材 料进境前10~15日,将《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 证》或《引进种子、苗木检疫审批单》、《引进 林木种子、苗木和其他繁殖材料检疫审批单》, 送入境口岸直属检验检疫局办理备案手续。
2、报检要求
(1)报检时限和地点 输入植物、种子、种苗及其他繁殖材料的,货主或其 代理人应在入境前7天持有关资料向检验检疫机构报检, 预约检疫时间。 (2)报检应提供的单据 货主或其代理人报检时应填写《入境货物报检单》并 随附合同、发票、提单、《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适 用于需国家质检总局特许审批的禁止进境的种子、苗木) 或《引进种子、苗木检疫审批单》或《引进林木种子、苗 木和其他繁殖材料检疫审批单》及输出国官方植物检疫证 书、原产地证等有关文件。

大豆植物检疫要求

大豆植物检疫要求

大豆植物检疫要求一、检验检疫依据(一)《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二)《进出境粮食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三)《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和坦桑尼亚联合共和国农业部关于坦桑尼亚大豆输华植物检疫要求议定书》。

二、允许进境商品名称本公告中的大豆(学名:Glycine max,英文名:Soybean)是指产自坦桑尼亚,输往中国用于加工的大豆籽实(限非转基因),不作种植用途。

三、允许的产地坦桑尼亚全境。

四、检疫性有害生物输华大豆不得携带以下检疫性有害生物:1.苜蓿黄萎病菌Verticillium albo-atrum2.棉花黄萎病菌Verticillium dahliae3.菜豆晕疫病菌Pseudomonas savastanoi pv. Phaseolicola4.苜蓿花叶病毒Alfalfa mosaic virus5.菜豆象Acanthoscelides obtectus6.鹰嘴豆象Callosobruchus analis7.四纹豆象Callosobruchus maculatus8.毛叶刺苞果Acanthospermum hispidum9.黑蒴Alectra vogelii10.绿穗苋Amaranthus hybridus11.南方三棘果Emex australis12.宽叶酢浆草Oxalis latifolia13.假高粱Sorghum halepense14.印加孔雀草Tagetes minuta五、装运前要求(一)生产要求。

坦桑尼亚联合共和国农业部(以下简称坦方)应建立有害生物综合防治措施,降低中方关注的检疫性有害生物的发生程度,根据坦桑尼亚有关植物检疫法律和条例监督大豆相关业界实施。

(二)注册登记要求。

输华大豆的出口、仓储企业应当经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以下简称中方)注册登记,确保大豆出口、仓储满足中国检验检疫的相关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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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口AA大豆植物检疫要求
一、检验检疫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实施条例》;
(二)《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
(三)《进出境粮食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与多民族AA国农村发展和土地部关于AA大豆输华植物检疫要求议定书》。

二、允许进境商品名称
输华大豆(学名:Glycine max (L.) Merr,英文名:Soybean),是指AA生产,输往中国用于加工的大豆籽实,不作种植用途。

三、出口、仓储企业的批准
AA农牧业健康和食品安全局(以下简称玻方)应按照要求对输华大豆的出口、仓储企业实施考核,确保符合相关防疫条件,并将出口、仓储注册企业名单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以下简称中方)。

经中方检查或审核合格后由中方予以注册登记。

四、检疫性有害生物
输华大豆不得携带以下中方关注的检疫性有害生物。

1.菜豆象Acanthoscelides obtectus
2.南美叶甲 Diabrotica speciosa
3.巴西豆象 Zabrotes subfasciatus
4.大豆北美猝死综合症病菌Fusarium virguliforme
5.番茄斑萎病毒Tomato spotted wilt virus
6.烟草环斑病毒Tobacco ringspot nepovirus
7.叶刺苞果 Acanthospermum hispidum
8.长芒苋Amaranthus palmeri
9.西部苋Amaranthus rudis
10.豚草Ambrosia artemisiifolia
11.阔叶丰花草Borreria latifolia
12.刺蒺藜草Cenchrus echinatus
13.疏花蒺藜草Cenchrus paucifloru
14.齿裂大戟Euphorbia dentata
15.飞机草Eupatorium odoratum
16.三裂叶薯Ipomoea triloba
17.假苍耳Iva xanthifolia
18.宽叶酢浆草Oxalis latifolia
19.假高粱Sorghum halepense
20.北美刺龙葵Solanum carolinense
21.拟刺茄Solanum sisymbriifolium
22.药蒲公英Taraxacum officinale
23.南美苍耳Xanthium cavanillesii
24.刺苍耳Xanthium spinosum
五、产品生产和出口要求
(一)生产、储藏及运输。

1.玻方应对输华大豆种植、收获、储存、运输、出口等全过程进行指导和监管;
2.玻方应按照国际植保公约相关标准开展监测调查,并采取措施降低中方关注的有害生物发生;
3.玻方应在每个收获季节,向中方提供近一年产区大豆北美猝死综合症病菌(Fusarium virguliforme)、番茄斑萎病毒(Tomato spotted wilt virus)和烟草环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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