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航- 名词解释 简答论述
适航标准的名词解释
适航标准的名词解释适航标准指的是民航机或其他飞行器必须达到的技术要求和标准,以确保飞行器在各种飞行条件下的安全运行。
这些标准涵盖了飞行器的设计、生产、操作等各个方面,旨在保障乘客和机组人员的生命安全以及保护飞行器的财产安全。
飞行器适航标准的制定和遵守对于保障航空安全和有效运行至关重要。
首先,飞行器的设计和生产必须符合适航标准。
适航标准要求飞行器的结构强度、飞行性能、航电系统、燃油系统等各个部分都必须满足规定的技术要求。
设计和制造飞行器的厂家必须进行严格的测试和检查,以确保飞行器的性能和质量符合适航标准。
其次,适航标准对于飞行器的操作和维护也有明确的要求。
这些要求涵盖了机组人员的资质和培训、机场和维修设施的要求,以及飞行器的监控与维护等方面。
适航标准要求机组人员必须进行适当的培训和考试,以获得必要的执照和证书。
机场和维修设施必须具备符合适航标准的条件和设备,以确保安全的起降和维护操作。
此外,适航标准还规定了飞行器的安全监控和维护计划,以保证飞行器的可靠性和安全性。
适航标准是国际民航组织(ICAO)和各国民航当局制定和监管的。
ICAO是联合国的专门机构,负责制定国际民航的规则和标准。
每个国家民航当局根据国情和航空发展水平,对ICAO的适航标准进行适当的调整和补充,以确保航空运输在国内的安全和高效。
世界各国的适航标准虽有细微差异,但基本原则和核心要求是一致的。
适航标准的制定和执行是一个复杂而繁琐的过程。
首先,相关的技术委员会和专家团队需要对各个方面的技术要求进行充分研究和论证。
他们需要考虑飞行器的安全性、经济性、可靠性和环境保护等因素,并与厂家、运营商和维修机构等相关方进行广泛的讨论和协商。
其次,制定适航标准需要充分考虑技术进步的发展和国内外的最新经验,以确保适航标准的科学性和实用性。
最后,民航当局需要对适航标准进行有效的监督和检查,确保飞行器的设计、生产和运营符合规定的要求。
总之,适航标准是保障飞行器安全的基础和保证。
FAA适航规章
FAA适航规章
适航(Airworthiness)在民用航空领域分为初始适航和持续适航。
初始适航是指航空器在设计和生产过程中航空器安全、性能方面需要符合相关规章标准,并取得FAA航空器设计批准证书、生产批准证书且其零部件列入该机型设计批准证书相应商业零件清单内。
持续适航是指航空器所有人在取得航空器适航证并投入运行后为保证航空器处于适航状态而进行的使用、维修和相应管理。
各规章部分之间的关系如下图所示,21部统领航空器初始适航方面的各种要求,91部统领航空器进入运行阶段需要满足的规章要求,其中43部对维修的标准进行了全面阐述,65部、145部对应达到这些维修标准所需要的人员和机构。
183部对委任代表的管理进行了规定。
飞机适航的那些事
撰文 / 依蔓飞机适航的那些事相关的航空法规和标准,对航空活动进行监管,航空器适航的概念由此产生。
一般来说,航空器适航主要指的是航空器本身及其各部件、各系统适宜空中航行的最低安全标准。
民用航空器从孕育诞生到寿命终止的整个过程、每个环节都需要满足适航要求,在这个过程中,航空器制造商、民航当局和航空公司承担着不同的责任。
这三方的共同努力确保了航空器在预期的运行环境和整个生命周期内,能够持续保持着安全的品质。
202142DEC.提及民用航空器的安全性,“适航”一词常常与其同时出现在各类新闻媒体报道中。
那究竟什么是适航呢?适航,是航空器本身及其各部件、各系统适于空中航行的最低安全标准。
通俗地讲,航空器过不了适航这一关跟产品不合格是一个道理。
航空器必须具备两个条件才能满足完全适航性:一是整个研制阶段的初始适航要求;二是必须始终处于安全运行状态的持续适航要求民航客机的涡轮发动机通常必须由其供应商单独取得适航证,才有装机资格什么是适航1903年,美国莱特兄弟开启了人类历史上的首次航空飞行,从此飞机开始频繁出现在大众视野。
伴随着航空科技的发展,民用航空产业快速兴起,人为因素导致的飞机安全事故频发很快引起公众对飞机安全性的担忧。
在人们的强烈要求下,美国航空管理部门率先颁布了命运不同的大飞机20世纪60年代,苏联与美国分别推出了两款民用大飞机,它们是苏联图波列夫设计局设计的图-154飞机和美国波音公司的波音737飞机。
图-154飞机于1966年开始设计,1972年投入运行。
据有关报道称,由于研制时苏联没有成体系的适航标准,后期运营中也没能对飞机有明确的保养和维修规定,导致此后几十年间图-154飞机事故频发,造成数千名乘客和机组人员遇难。
最终,图-154飞机黯然退出民用航空市场。
与图-154飞机同一时期研制的波音737则成为民机市场上的典范,至今仍在天际翱翔。
两款知名飞机命运截然不同,背后的主要原因都跟适航标准的完善性有一定关系。
适航名词解释 简答论述
适航名词解释简答论述1适航性:民用航空器在预定的运行环境和使用限制条件下,能满足最低安全标准,并能顺利飞行所必须具备的品质。
2民用航空器的适航管理:1定义:以保障民用航空器的安全性为目标的技术管理,是政府适航部门在制定了各种最低安全标准的基础上,对民用航空器的设计、制造、使用和维修等环节进行科学统一的审查、鉴定、监督和管理。
2分类:初始适航管理;持续适航管理3管理方法:以航空器的型号合格证、生产许可证、适航证等证件的管理为中心,通过颁发证件前的审查、鉴定,以及颁发证件后的监督管理等方式对适航性进行控制。
4主要内容:立法、定标;颁发适航证件;监督检查。
5特点:权威性和法规性、国际性、完整性和统一性、动态发展性、独立性3适航管理机构:1立法决策层-负责适航立法工作,并全面负责我国民用航空器的设计、生产、使用和维修环节的管理。
目前我国适航管理立法决策层为民航总局航空器适航审定司和飞行标准司;2执行层-执行层在适航司领导下负责相应地区的适航审定、适航监督等工作。
目前我国适航管理执行层为民航各地区管理局及民航各省级航空运行安全监督管理办公室;3基础层-适航部门对企事业单位实施适航管理的重要手段和方法之一就是建立“委任代表”制度。
4我国适航管理法规和文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①1995年10月30日由八届人大常委会16次会议通过②是从事民航活动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的根本大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器适航管理条例》①国务院1987年发布②是国家最高行政机关发布的行政法规③概括了适航管理的基本要求,对航空器适航的宗旨、适用范围、性质、管理者、管理方法、权限和处罚作了明确规定。
3《中国民用航空规章CCAR》①中国民用航空局制定、发布②涉及范围:适航管理、人员执照、机场管理、航务管理、航空运输、航空保安、搜寻救援、事故调查等各方面4《适航管理程序AP》:是适航管理规章的实施细则和具体管理程序5《资讯通告AC》:是适航部门向公众公开的对适航管理工作的政策以及某些具有普遍性的技术问题的解释性、说明性和推荐性文件或指导性文件6《适航管理文件AMD》:是各级适航部门就某一具体技术问题或工作,与运营人、航空产品设计、制造人以及有关部门进行工作联系时所用的形式7《适航指令CAD》:指当某些产品已经民航局审定,但后又发现有不安全情况,由民航局发出加以纠正的文件形式8《技术标准规定CTSO》:指民用航空器上的材料、零部件和机载设备的最低性能标准5飞行品质:1定义:飞行品质指为了保证飞行安全和实现预期的任务所必需的飞机飞行特性,包括操纵性、稳定性和配平。
01-适航法规-适航
1.2适航标准
适航标准是一类特殊的技术标准,它是为了保 证实现民用航空器的适航性制定的最低安全标 准,适航标准与其他标准不同,适航标准是国 家法规的一部分,必须严格执行。 适航标准的严肃性来自于国家法律的权威,是 国家为了维护国民的安全而定制的。
适航标准适维持航空器适航性的必然产物。
1.2.1 适航标准的特点:
立法、定标:适航部门根据《民用航空法》统一制定 颁布各种与安全有关的技术的和管理的适航标准、规 章、规则、指令和通告等,它是安全性的要求。 颁发适航证件:在民用航空器的研制、使用和维修过 程中,通过依法的审定和颁发各种适航证件的手段来 检验执行程度或标准要求的符合性,它是合法资格的 凭证。 监督检查:适航部门通过颁证前的合格审定及颁证后 的监督检查手段,促使从事民用航空活动的单位和个 人始终自觉满足规章要求,它是符合性的要求。
适航性这个词不是出于理论或学术研究的需要, 也不是出于设计、制造航空器的需要,而是出 于为维护公众利益的民用航空立法的需要产生 的; 适航性这个词始终与政府机构对民用航空器安 全性的控制和管理相联系; 民用航空活动的实践中,为达到某种适航性, 民用航空器必须符合法定的适航标准和处于合 法的受控状态。
1.4.1 适航管理的特点(续)
动态发展性:适航标准随科技进步和民航产业 的发展而发展,同时,适航管理本身也是实 践—认识—在实践—在认识的发展过程。 独立性:为保证适航部门立法和执法性工作的 公正与合理,适航部门在经济上和管理体制上 独立于民用航空器设计、制造、使用和维修等 环节之外。
1.4.2 适航管理的主要内容
1.3.2 航空器的使用和修理单位
航空器的使用单位(航空公司)和维修单位, 要对其使用和维修的航空器始终处于安全运行 状态,即对航空器的持续适航性负主要责任。
怎样看待民用航空的适航问题
怎样看待民用航空的适航问题想要回答“怎样看待民用航空的适航问题?”这样一个命题,需要首先回答另外一个问题,即“适航意味着什么?”有人给出“适航”的定义,即“适航指航空器能在预期的环境中安全飞行(包括起飞和着陆)的固有品质,这种品质可以通过合适的维修而持续保持”。
有人认为“适航”是一系列的法规、标准与规范,比如:CCAR-23、CCAR-25、SAE ARP 4754、SAE ARP 4761等等也有人认为“适航”代表一种未来飞行器设计的发展趋势,比如:军用飞机、无人机、载人航天等等。
这些都是正确的。
然而,“适航”更代表一种机遇和挑战。
想要理解这样一个说法,首先需要理解这样一个事实,即:当代各国之间市场竞争关系从深层次看是一个国家能够生产什么或不能生产什么的技术能力的竞争—即能够有效使用技术知识的能力。
但技术能力并不能通过自由市场机制自动获得,因此公开的技术信息并不等于现实掌握的技术能力。
民用航空中的适航问题就是这样的一个典型问题:尽管适航法规、解释材料、工业标准都是公开的技术信息,但是却不意味这些适航法规、解释材料、工业标准能够直接转化成现实的生产力。
准确的说,审查方尽管掌握这些信息并不意味着审查方具有足够的审查能力,而同样掌握这些信息的申请方也不一定意味具有足够的设计能力。
因此,对于审查方和申请方来说,无疑都面临巨大的挑战,解决问题的惟一途径只能靠高强度的技术学习、富于进取精神的战略和坚定不移的意志,从而发展出所需的技术能力。
挑战存在则意味着机遇存在。
现在国家上马大飞机项目,其目的就是要推动整个国家的技术能力发展,打破欧美对民机产业的能力壁垒,这不仅是审查方和申请方发展能力的绝好机会,也是高校、研究所等为代表的第三方发展能力的绝好机会,毕竟第三方代表整个民航工业的基础和未来。
因此,唯有三方共同努力,才能解决好与飞机安全密切相关的适航问题。
持续适航由来和发展
持续适航由来和发展适航,即适航性的简称,它是民用航空器一种属性的专用词。
英文字词是“AIRWORTHINESS”。
早期一般字典的定义:航空器适宜空中飞行的性质。
后来概括抽象为:该航空器包括其子部件及其子系统整体性能和操作性能在预期运行环境和使用限制下的安全性和物理完整性的一种品质。
这种品质要求航空器应始终处于保持其型号设计和始终处于安全运行状态。
适航管理是指适航性控制,民用航空器的适航管理是指以保障民用航空器的安全行为为目标的技术管理,是政府适航部门在制定了各种最低安全标准的基础上,对民用航空器的设计、制造、使用和维修等环节进行科学统一的审查、鉴定、监督和管理。
适航管理揭示和反映了民用航空器从设计、制造到使用、维修的客观规律,并实施以符合其规律的一整套规范化处理。
我国政府明确规定:民用航空器的适航管理由中国民用航空总局负责。
民用航空器的适航管理的宗旨是:保障民用航空安全,维护公众利益,促进民用航空业的发展。
民用航空器的适航管理可以相对的分为两大类,一类是初始适航管理,另一类是持续适航管理。
初始适航管理,是在航空器交付使用之前,适航部门依据各类适航标准和规范,对民用航空器的设计和制造所进行的型号合格审定和生产许可审定,以保证航空器和航空器部件的设计、制造是按照适航部门的规定进行的。
初始适航是对设计、制造的控制。
持续适航管理,是在航空器满足初始适航标准和规范、满足型号设计要求、符合型号合格审定基础上,获得适航证、投入运行后,为保证它在设计制造时的基本安全标准或适航水平,为保证航空器始终处于安全运行状态而进行的管理。
持续适航管理是针对航空器使用、维修的控制。
简单的说,航空器的持续适航是指保持一架飞机的技术状态始终符合型号设计要求,并且始终在安全运行状态,它是持续运行安全中的一个关键环节,其目的是保证质量、保障安全、促进发展、维护利益。
持续适航管理有三个要素,即维修机构、维修人、航空器。
三要素都应达到规定的要求或标准,才能保证民用航空器的持续适航。
适航复习提纲
1、适航的定义:航空器能在预期的环境中安全飞行(包括起飞和着陆)的固有品质,这种品质可以通过合适的维修而持续保持。
2、民用航空器的适航管理是以保障民用航空器的安全性为目标的技术管理,使政府适航部门在制定了各种最低安全标准的基础上,对民用航空器的设计、制造、使用和维修等环节进行科学统一的审查、鉴定、监督和管理。
3、民用航空器的适航管理的宗旨:保障民用航空安全,维护公众利益,促进民航事业发展。
4、适航管理分为初始适航管理和持续适航管理两个阶段。
5、初始适航管理:是在航空器交付使用前,适航部门依据各类适航标准和规范,对民用航空器的设计和制造所进行的型号合格审定和生产许可审定,以确保航空器和航空器的部件的设计、制造是按照适航部门的规定进行的。
初始适航管理是对设计制造的控制。
6、持续适航管理:持续适航管理,是在航空器满足初始适航标准和规范、满足型号设计要求、符合型号合格审定基础,获得适航证、投入运行后,为保持它在设计制造时基本安全标准和适航水平,为保证航空器能始终处于安全运行状态而进行的管理。
持续适航管理是对使用、维修的控制。
7、F AA、EASA、 CAAC,我国的适航管理体系参照的是国际上的美国FAA体系。
8、适航标准:适航标准是一类特殊的技术性标准,它是为保证实现民用航空器的适航性而制定的最低安全标准。
适航标准与其他标准不同,它是国家法规的一部分,必须严格执行。
中国目前的适航标准《中国民用航空规章》(CCAR)。
9、I CAO的成立:1944年初,美国政府与其他盟国进行了探讨性讨论;1944年11月,芝加哥会议(52个国家参加),会议产生了《国际民用航空公约》,即《芝加哥公约》。
另外制定了两个补充协定《国际航班国境协定》和《国际航空运输协定》;1947年4月4日,ICAO成立,总部在加拿大蒙特利尔;1974年,中国恢复了在该组织的席位;到目前,190个成员国。
10、《国际民用航空公约》内容(96个条款,18个附件)11、18个附件:附件1:人员执照附件2:空中规则附件3:国际航行气象服务附件4:航图附件5:在空中和地面运行中使用的计量单位附件6:航空器的运行附件7:航空器的国际和登记标志附件8:航空器的适航性附件9:简化手续附件10:航空通信附件11:空中交通服务附件12:搜寻救援附件13:航空器失事调查附件14:机场附件15:航空情报服务附件16:环境保护附件17:安全保卫附件18:危险品安全航空运输12、各国的适航法规体系都是以国际民航组织/ICAO的法规要求为基础建立。
民用航空适航基础知识简介.
咨询通告(Advisory Circular,简 称AC),是各职能部门下发的有关 管理民用航空工作的政策说明或对民 用航空规章条文所作的解释。
2019/4/4
民用航空适航基础知识简介
管理文件(MD)
管理文件(ManagementDocument, 简称MD),是各职能部门下发的暂行 规定或者就民用航空管理工作的重要 事项作出的通知或决定。
民航适航管理机构
交通运输部-民航局(前:民航总局)
民航局:适航审定司、飞标司(持续适 航维修处) 民航地区管理局:审定处、适航维修处 民航监督管理办公室:适航维修处
2019/4/4
民用航空适航基础知识简介
中国民用航空局部门设置
① ② ③ ④ ⑤ ⑥ ⑦ ⑧ ⑨ ⑩ 11
办公厅(GO) 航空安全办公室(AS) 政策法规司(LR) 规划发展财务司(PL) 人事科教司(PE) 国际合作司(IA) 运输司(TR) 飞行标准司(FS) 航空器适航审定司(AA) 机场司(AP) 公安局(SB)
民用航空适航基础知识简介
适航性责任
航空器必须满足两个条件方能称其是适航的:一是航 空器必须始终满足型号设计要求(初始适航);二是 航空器必须始终处于安全运行状态(持续适航)。
初始适航性责任——航空器的设计和制造单位 持续适航性责任——航空器使用单位(航空公司)和
维修单位。
适航部门作为国家政府部门:立法定标、颁发适航证
2019/4/4
民用航空适航基础知识简介
适航管理特点
权威性或法规性:国家法律效力,强制性; 国际性:国际交流和协调,多边或双边适航协议
完整性和统一性:(整体完整性和过程完整性)
适航管理
适航管理适航管理民用航空器的适航和适航管理国际组织与法规中国民用航空局的适航管理法规和文件体系民用航空器持续适航管理民用航空器的适航和适航管理第一节民用航空器适航的基本概念一、适航的定义二、适航标准一、适航的定义适航是适航性的简称英文:AIRWORTHINESS-航空器适宜于空中飞行的性质。
-该航空器包括其部件及子系统整体性能和操纵特性在预期运行环境和使用限制下的安全性和物理完整性的一种品质。
这种品质要求航空器应始终处于保持符合其型号设计和始终处于安全运行状态。
一、适航的定义适航性的要点:适航性只局限于民用航空器;最终目标是飞行中的安全性;它是以预期的运行环境和使用限制为界定条件的;它是一个包括设计、制造、使用和维修在内的动态系统。
二、适航标准适航标准是一类特殊的技术性标准,它是为保证实现民用航空器的适航性而制定的最低安全标准。
适航标准与其他标准不同,适航标准是国家法规的一部分,必须严格执行。
适航标准的特点法规性务实性稳健性平衡性第二节民用航空器的适航管理一、民用航空器适航管理的目的、范围、种类和方法二、民用航空器适航管理的对策三、民用航空器适航管理的证件体系及其证件要求四、民用航空器适航管理的组织机构及其职责一、民用航空器适航管理的目的、范围、种类和方法是保障民用航空器的安全性为目标的技术管理;是政府适航部门在制定了各种最低安全标准的基础上,对民用航空器的设计、制造、使用和维修等环节进行的科学统一的审查、鉴定、监督和管理:它揭示和反映了民用航空器从设计制造到使用、维修的客观规律,并施以符合规律的一套规范化管理。
一、民用航空器适航管理的目的、范围、种类和方法目的:保障民用航空安全。
维护公众利益,促进民用航空事业的发展。
范围:除国家航空器之外的所有航空器种类:初始适航管理和持续适航管理方法:适航部门依据制定的各类适航规章、标准和程序,再航空器设计、制造、使用、维修的全过程对民用航空器、维修单位及个人进行合格审定,通过颁发各类合格证书,并对持证人进行持续性监督检查。
适航简述
Q400 涡轮螺旋桨支线飞机
当你看到自己研制的新飞机飞向祖国的蓝天的时候,你的心里是什么滋味;但是你要 知道,在这新型飞机研制成功的背后,有多少科研人员,多少施工人员,多少服务人员共同努 力,经过了多少个日夜的辛勤劳动,付出了多大的心血才取得今天的丰硕成果.
2
序言
一架新型的飞机从总体设计方案开始到设计定型;工艺准备,生产 定型到出厂;试飞到安全飞上兰天需要很性能多,很多的步骤。而每 一个步骤都需要进行严格的工序控制,质量检查。
民用航空产品(补充)型号合格证/批准书申请书 符合性方法表 型号合格审定大纲 型号资料审查表 制造符合性声明 符合性验证文件摘要 问题纪要 制造符合性检查记录 型号检查核准书 型号检查报告(飞机) 第一部分 地面符合性 符合性检查清单
适航条款修定
适航标准相当于民用航空法律;适航标准的制定取自于民用航空, 服务于民用航空,在应用中不断发现问题,不断完善;通常FAA对使用 中发现的问题,采用发表咨询通报的方法;例如AC N0:20-107A用于 复合材料飞机结构的使用适航标准;有的可采用专用条件的方法;使 用一短时间以后,对有通用内容的,可组织有关专家讨论通过,民用 航空总局批准后,修定编入适航标准条款中;CCAR采用的方法基本上 与FAA相同;中国民用航空总局曾对CCAR21进行了三次修定, CCAR25 是1985.12.31制定的;1990.07.18进行了第一次修定; 1995.12.18 进行了第二次修定; 2001.05.14进行了第三次修定.
FAR121部对航空器的维修作业必须符合法定技术文件的要求,规
定航空器的维修必须要做记录,重要的维修必须报适航当局批准;航 空器实施维修作业采用的工具、设备和测试仪器以及更换器材,必须 是航空器设计、制造部门推荐的或经民航总局批准或认可的;
航空器适航管理
航空器适航管理2009-06-18 17:27:44| 分类:默认分类|字号订阅1.适航适航是适航性的简称,是民用航空器一种属性的专用词,其英文字词是“Airworthiness"。
英国牛津字典对适航的解释是“fit to fly”,意思是适于飞行。
1980年美国科学院在《改进航空安全性》的报告中给出的定义是:“适航性是“在预期的使用环境中和在经申明并被核准的使用限制之内运行时,航空器(包括其部件和子系统,性能和操纵特点)的安全性和物理完整性。
”1983年日本《航空宇宙辞典》中对适航性的定义是:“从确保安全的立场出发,民用航空器的性能、强度及构造特性、装备程度、方法的总称。
”1992年德国联邦航空局对适航性的定义是:“航空器的设计、制造符合于可接受的安全标准和达到适当的要求(在预期的使用环境中和在经申明并被核准的使用限制下),并具有与可接受的大纲一致的维修。
”总之,适航性这个专有词的出现是出于维护公众利益的民用航空立法的需要。
因此,适航性总是与政府机构对民用航空器飞行安全性的控制联系在一起。
2.适航标准适航标准是一类特别的技术性标准。
它是为保证实现民用航空器的适航性而制定的最低安全标准。
适航标准与其它标准的最大不同点在于:适航标准是国家法规(Regulations)的一部份,具有强制性。
适航标准的法规性体现在原本就是为政府管理部门或授权管理部门对航空器的安全性进行控制而制定的,本身就是法规或被纳入法规体系。
所谓最低安全标准,一是表明为保障飞行安全、该标准是基本的起码的;二是表明该标准是经济负担最轻的。
适航标准中处处都体现着这种安全性与经济性的平衡。
适航标准的制定又是务实的,即适航标准的制订是以民用航空的实践,特别是以空难事故的调查结果为背景的。
因此适航性标准中所规定的符合性方法也是经得起实践检验的。
总之,适航标准不同于一般的技术标准。
按照适航标准所进行的适航性审定工作,既不同于科研成果的鉴定,也不同于一般的商品检验或验收。
适航管理知识点梳理.doc
民用航空器适航管理第一章适航概述1.适航性定义适航:也称适航性(AIRWORTHINESS)。
指该航空器包括其部件及子系统整体性能和操纵特性在预期的运行环境和使用限制下的安全性和物理完整性的一种品质。
这种品质要求航空器应始终处于保持其型号合格设计和始终处于安全运行状态。
(安全性:既是出发点,也是归宿。
)2.适航标准(1)定义▪特殊的技术性标准,是为保证实现民用航空器的适航性而制定的最低安全标准。
▪适航标准是国家法规的一部分。
(2)国际上比较有影响的适航标准体系:FAA:FAR;JAA欧洲联合航空局:JAR;EASA欧洲航空安全委员会: CS 。
(3)适航标准特点:法规性;务实性;稳健性;平衡性。
(4)适航标准=最低安全标准最低的含义:该标准是基本的、起码的;表明该标准是经济负担最轻的。
3.适航责任航空器设计和制造单位:对航空器的初始适航负主要责任;航空器使用单位和维修单位:对航空器的持续适航负主要责任;4.适航的航空器必须满足的条件:a航空器的型号设计符合相应的适航标准并获得适航当局的批准;b航空器由取得适航当局批准的单位制造,经过检查确认符合型号设计;c航空器由持有合格证件的人员按照当局批准的大纲进行维修,贯彻执行了适航当局颁发的相应适航指令;d航空器在上述检查、维修中没有发现重大故障,不需要进行大的修理或调整。
5.适航管理(1)定义:以保障航空器的安全性为目的的技术管理,是政府适航部门在制定了各种最低安全标准的基础上,对民用航空器的设计、制造、使用、维修各个环节进行科学统一的审查、鉴定、监督和管理。
实施者:政府适航部门目标:保障航空器的安全性为最终目的性质:技术管理依据:适航标准对象:民用航空器的设计、制造、使用、维修各个环节工作方法:审查、鉴定、监督和管理(2)组成:✈初始适航管理:主要指航空器交付使用前,适航部门依据适航标准和规范,对航空器的设计和制造的控制和管理;✈持续适航管理:主要航空器获得适航证并投入运行后,对其使用和维修的控制和管理,保证航空器始终处于安全运行状态。
适航法规学习笔记2/4--
适航法规学习笔记2/4--适航管理适航管理适航,即适航性Airworthiness,是民用航空器的一种属性。
指在预定的使用环境中和在经申明并被核准的使用限制之内运行时,航空器(包括其部件和子系统、性能和操纵特点)的安全性和物理完整性。
适航管理,是对航空器的适航性进行控制。
当符合经批准的型号设计且处于安全可用状态时,我们说航空器处于适航状态。
这表明,一方面航空器要符合初始审定时的型号设计批准,另一方面航空器还要遵守持续适航的要求。
适航管理的基本模式适航管理遵循一条主线,即从立法定标,到合格审定,到最后的持续适航管理。
基本模式立法定标:其中立法定标,对于航空器的设计和制造,制定适航审定规定(初始适航规章);对于航空器的使用和维修,制定持续适航规章。
规章合格审定:其中合格审定中,采用颁发证件管理,型号合格审定、生产许可审定、单机适航审定、运行合格审定、维修许可审定等。
即3大类审定14种证件的管理方式。
3大类审定14种证件持续适航:在航空器的使用和运行中还需遵守维修和运行的相关要求,使航空器处于安全可用的状态。
持续适航持续适航管理的主要手段:航空器评审小组AEG、(运行和)持续适航文件ICA、适航指令AD、机构和人员的要求等。
适航审定AA民航局适航审定部门制定颁发适航标准,并监督设计和制造部门对规章的符合性。
适航审定部门初始适航管理中的适航标准和管理要求适航标准:是适航部门根据民用航空工业的发展水平及航空产品的使用类别而制定的最低安全标准(包括CCAR-23、25、27、29、、33、35、37等),是长期的运行经验和历次飞行事故教训的总结;随着科技的发展而不断完善,民用航空器生产、使用的国际化,适航标准逐渐国际化。
适航审定标准例:CCAR25 运输类飞机适航标准:本部规定供颁发和更改运输类飞机型号合格证用的适航标准。
CCAR25CCAR26 运输类飞机的持续适航和安全改进规定:主要针对25部老龄化飞机,从EWIS、燃油箱、结构三个方面制定标准。
飞机适航的定义
飞机适航的定义以飞机适航的定义为标题,本文将从飞机适航的概念、适航性要求、适航证书及适航检验等方面进行阐述。
一、飞机适航的概念飞机适航是指飞机在设计、制造和运营过程中符合一定的技术标准和法规要求,确保飞机在各种情况下的安全和可靠性。
适航的定义涵盖了飞机的设计、制造、维修、运营等各个环节,旨在保证飞机的适航性能和安全性。
二、适航性要求飞机适航性要求是指飞机在设计和制造过程中需要满足的技术标准和法规要求。
适航性要求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结构强度:飞机的结构要足够强度,能够承受正常运行和突发情况下的载荷,确保飞机不发生结构破坏或失效。
2. 控制性能:飞机的操纵系统应具备良好的控制性能,能够满足各种飞行阶段的操作需求,确保飞机的操纵稳定性和可靠性。
3. 燃油系统:飞机的燃油系统应安全可靠,能够满足飞机的燃油供应需求,并具备防火、泄漏等保护措施,确保飞机的燃油系统不发生故障或事故。
4. 电气系统:飞机的电气系统应具备良好的供电能力和故障保护措施,确保飞机的电气系统正常运行和应急处理能力。
5. 航电系统:飞机的航电系统应安全可靠,能够提供准确的导航和通信功能,确保飞机的导航和通信能力。
6. 内部环境:飞机的内部环境应舒适、安全,满足乘客和机组人员的基本需求。
7. 飞行性能:飞机的飞行性能应满足设计要求,包括起飞性能、巡航性能、爬升性能、降落性能等,确保飞机的飞行安全和经济性。
三、适航证书适航证书是飞机适航的法定依据,是飞机投入运营前必须获得的必要文件。
适航证书由相关的航空主管部门颁发,表明该飞机符合适航性要求,并具备正常运行的能力。
适航证书的发放需要满足一系列的适航标准和规定,包括飞机设计文件的审查、制造工艺的验证、试飞和适航检验等。
四、适航检验适航检验是飞机在运营期间进行的周期性检查,旨在确保飞机的适航性能和安全性。
适航检验包括日常的维护保养、定期的大修和特定的适航检查等。
适航检验主要包括飞机的结构检查、系统设备的检查、飞行性能的检查等,以发现和排除潜在的问题,确保飞机的正常运行。
船舶适航的概念
船舶适航的概念船舶适航是指船舶在各个方面都能够满足航行和作业中的一般安全要求,包括能够克服可预见的风险而安全航行。
这是承运人在船舶开航前和开航当时应当谨慎处理的重要责任之一,以确保船舶处于适航状态。
船舶适航是保证海上安全和船舶运输顺利的重要前提,也是船东和承运人应尽的义务。
本文将从船体结构与设备、船舶动力、导航与通信设备、船舶配载与稳性、船员资质与培训、船舶维护与保养、船舶安全与应急设备、船舶卫生与生活设施等方面阐述船舶适航的概念。
1.船体结构与设备船体结构与设备是保证船舶安全的基础。
船舶的结构应该能够承受航行中的各种应力,包括波浪、碰撞和风浪等。
船体设备应该根据船舶的类型和用途进行选择和配置,包括舵、螺旋桨、传动装置、船首侧推器等。
在船体结构与设备的检查和维护方面,应该遵循相关法规和技术标准,确保其处于良好状态,满足适航要求。
2.船舶动力船舶动力是保证船舶航行的关键。
船舶应该配备适合其类型和用途的发动机和辅助设备,如燃油供应系统、冷却系统、润滑系统等。
在船舶动力的维护和管理方面,应该定期检查发动机和辅助设备的运行状况,及时发现和解决潜在问题,确保其正常运转,满足适航要求。
3.导航与通信设备导航与通信设备是保证船舶航行安全的重要工具。
船舶应该配备适合其类型和用途的导航设备,如GPS、雷达、电子海图等,以及通信设备,如VHF、HF、AIS等。
在导航与通信设备的检查和维护方面,应该遵循相关法规和技术标准,确保其处于良好状态,满足适航要求。
同时,船员应该具备使用导航与通信设备的能力,以便在紧急情况下及时采取措施。
4.船舶配载与稳性船舶配载与稳性是保证船舶安全的重要因素。
船舶应该根据其类型和用途进行合理的配载,以保证船舶的吃水、重心位置和稳性等符合要求。
在船舶配载方面,应该遵循相关法规和技术标准,确保货物装载合理、稳固,避免出现重心不稳、过度倾斜等问题。
同时,在船舶稳性的计算和管理方面,应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准确的计算和分析,确保船舶在各种情况下的稳性符合要求。
适航管理
1.适航:航空器适宜于空中飞行的性质。
2.适航性:是指该航空器包括其部件及子系统整体性能和操作特性在预期的运行环境和使用限制下的安全性和物理完整性的一种品质。
3.适航标准:是为了保证实现民用航空器的适航性而制定的最低安全标准。
4.各国适航标准共同特点:1、适航标准的法规性。
2、适航标准的务实性。
3、适航标准的稳健性。
4、适航标准的平衡性。
5.适航标准又是最低安全标准:1、该标准时基本的、起码的。
2、该标准是经济负担最轻的。
6.航空器适航必须满足:1、航空器必须始终满足符合其型号设计要求。
2、航空器必须始终处于安全运行状态。
7.航空器的设计和制造单位要对航空器的初始适航性负主要责任。
8.航空器的使用单位和维修单位(包括所属各类航空人员)要对其使用和维修的航空器始终处于安全运行状态,即对航空器的持续适航性负主要责任。
9.适航管理意义:保障民航航空安全、维护公众利益、促进民航航空事业的发展。
适航管理者:政府适航部门(民航局)10.适航管理:是以保障民航航空器的安全性为目标的技术管理,对民用航空器的设计、制造、使用和维修等环节的审查、鉴定、监督和管理。
11.初始适航管理:是在航空器交付使用之前,适航部门依据各类适航标准和规范,对民用航空器的设计和制造所进行的型号合格审定和生产许可审定。
初始适航管理是对使用、制造的控制。
12.持续适航管理:是在航空器满足初始适航标准和规范、满足型号设计要求、符合型号合格审定基础,获得适航证、投入运行后,为了保持它在设计制造时的基本安全标准或适航水平,为了保证航空器能始终处于安全运行状态而进行的管理。
持续适航管理是对使用、维修的控制。
13.民航航空器是适航管理的主要对象和最终目标。
14.适航管理方法:以审定、鉴定、监督、和管理为主,以六大证件为主,型号合格证、生产许可证、国际登记证、适航证、维修单位许可证、维修人员执照。
15.适航管理特点:权威性或者法规性,国际性,完整性和统一性,动态发展性,独立性。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10持续适航管理:1定义:民用航空器得到适航证并投入使用后,为保证其始终处于适航状态所实施的管理;2目的:保障民用航空安全、维护公众利益、促进民用航空事业发展;3意义:①保障飞行安全,促进民用航空事业发展②有助于学习国际先进管理方法,有利于民航事业改革开放和发展③有利在民航领域增强政府监督管理职能,提高和完善管理水平④使使用和维护的机构和人员有法可依,并鼓励竞争与发展,有利于推进民航事业整体安全水平和经济效益4责任方:适航当局、设计制造部门、使用维护部门5主要工作内容:①对航空器的使用机构进行合格审定②对航空器的运行进行监督管理③对运行人员进行培训、资格审定和监督管理④对航空器的维修机构进行合格审定⑤对维修人员进行培训、资格审定和监督管理⑥对航空器适航性的监督
20无意中增速的运行状态和应对:1四种情况:突风颠倾、偶然的操纵动作、重心移动、从爬升转入平飞而推力尚未改出2应对:以上各种情况,在发出警告后,给予反应时间(3秒)后,以正常操纵技巧应可恢复到Vmo/Mmo,且其间不超过Md/Mdf及各种结构限制,也不致因抖动影响到观察仪表和操纵
21简述飞行签派员需具备理论知识:1与航线运输驾驶员权利、限制和飞行运行相关的中国民用航空规章中适用的规定2气象知识3气象和航行通告资料的收集、分析、分发和适用4气象图表、地图、预报、顺序报告、缩写和符号理解和使用5在相应的空域系统内运行时,有关的气象服务职能6风切变和下沉气流的认识、识别和避让7仪表气象条件下的空中导航8与航路运行、终端区和雷达环境下有关的运行以及与仪表进场和进近程序相关的空中交通程序和驾驶员的职责9航空器载重与平衡、航图、图表、表格、公式和计算的应用以及对航空器性能的影响10与正常和非正常飞行状态下的航空器飞行特性和性能有关的空气动力学11人为因素12决策和判断13机组资源管理,包括机组交流和协调
18民用航空器适航管理条例宗旨和适用范围:1宗旨:保证民用航空安全,保护公众利益,促进民航事业发展2适用范围:①境内设计、制造、使用、维修的单位和个人②向中国出口民用航空器的单位和个人③境外维修我民用航空产品的单位和个人
19为保证最低安全水平,从飞机设计对性能有哪几方面要求:1速度限制:①低速限制:失速、失速定义状态、失速速度试飞及修正、失速特性、失速警告要求、最小地面操纵速度、最小空中操纵速度②高速限制:几种高速速度的定义和用途、对高速限制的要求、增速特性和速度恢复特性应考虑的四种情况及要求2对爬升梯度的要求:全发情况下对着陆爬升的梯度要求,一发停车情况下四种情况的梯度要求3对飘降的要求:总、净航迹梯度差,净航迹越障要求
15机动载荷包线定义/限制/用途:1定义:又称飞行包线,是垂直作用于飞机纵轴的气动力分量与飞机重力之比,是运输类飞机设计强度、刚度的依据;2限制①空气动力限制:小速度范围内,主要受到失速升力系数限制②正过载系数限制:速度增大直到Vd为止,即对于民用运输机规定了其结构限制的最大机动能力范围③负过载系数限制:在襟翼收上为-1.0,放下为零,即不允许作负升力系数的机动飞行;3用途:飞机机动包线边界上和边界内的空速和载荷系数的任一组合,均需满足强度要求,飞行载荷因子限制反映了允许的飞机机动能力范围,在此范围内,不会造成机体结构损坏和不允许的变形,法向过载与飞机机动飞行时倾斜角关系式如下:n=1/cosΦ
22纵向稳定性原理和基本要求:1原理:当飞机受到扰动迎角增大时,尾翼产生的升力增大,从而使机头下沉,迎角减小,恢复到原先的平衡状态,反之亦然;2基本要求①为获得并维持比规定配平速度低的速度,必须拉杆,反之推杆②在允许速度范围内的任何速度,缓慢松除操纵力,则飞机自动恢复到原配平速度的7.5%以内(爬升、进场、着陆),巡航在10%以内③杆力-速度曲线的平均斜率不得低于每6节1磅
4我国适航管理法规和文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①1995年10月30日由八届人大常委会16次会议通过②是从事民航活动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的根本大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器适航管理条例》①国务院1987年发布②是国家最高行政机关发布的行政法规③概括了适航管理的基本要求,对航空器适航的宗旨、适用范围、性质、管理者、管理方法、权限和处罚作了明确规定。3《中国民用航空规章CCAR》①中国民用航空局制定、发布②涉及范围:适航管理、人员执照、机场管理、航务管理、航空运输、航空保安、搜寻救援、事故调查等各方面4《适航管理程序AP》:是适航管理规章的实施细则和具体管理程序5《资讯通告AC》:是适航部门向公众公开的对适航管理工作的政策以及某些具有普遍性的技术问题的解释性、说明性和推荐性文件或指导性文件6《适航管理文件AMD》:是各级适航部门就某一具体技术问题或工作,与运营人、航空产品设计、制造人以及有关部门进行工作联系时所用的形式7《适航指令CAD》:指当某些产品已经民航局审定,但后又发现有不安全情况,由民航局发出加以纠正的文件形式8《技术标准规定CTSO》:指民用航空器上的材料、零部件和机载设备的最低性能标准
5飞行品质:1定义:飞行品质指为了保证飞行安全和实现预期的任务所必需的飞机飞行特性,包括操纵性、稳定性和配平。好的飞行品质使飞行员飞行时感到舒适、操作简便、能准确安全的完成任务。2组成:配平,稳定性和操纵性。3配平:①为了飞机保持在所要求的定常飞行姿态,对各操纵面配平片所进行的调整,目的是使经过配平的飞机驾驶力为零。②关键配平状态:起飞、进近、平飞;4稳定性:①飞机在定常飞行状态,如水平直线飞行时,受到外界因素干扰(突风),使飞机偏离原运动状态。如扰动消失后,飞行员不需干预飞机,飞机能自动恢复到原先的飞行状态的能力。②按照运动性质可分为飞机纵向静稳定性、横航向静稳定性、纵向动稳定性、横航向动稳定性;5操纵性:①广义的讲是指飞机“听从”飞行员操纵杆、舵、油门、襟翼、减速板等而改变其飞行状态的特征。②主要涉及杆力、杆位置和跟随性;
8发动机台架实验主要试验项目名称、要求、目的:1活塞式:①校核试验:确定功率特性②振动试验:输出轴的弯曲、震动特性曲线,不因疲劳而损坏③爆震试验:不允许出现爆震(独有)④持久试验:150小时试车,不同转速不同时间要求,交替组成⑤工作试验:起动、慢车、加速、超速、点火2涡轮发动机:①校核试验:确定功率特性②振动试验:确定可能受机械或空气动力导致激振的部件的振动特性③超温试验:最大转速5分钟,燃气温度超过最大限制值,不损伤发动机(独有)④持久试验:150小时试车⑤工作试验:起动、慢车、加速、超速、点火、螺旋桨功能
16起飞着陆中,适航管理对哪些主要参数作规定1对于起飞①起飞速度:各种起飞速度定义及限制②起飞距离、起飞滑跑距离及加速停止距离③起飞飞行航迹的定义,总航迹与静航迹的梯度差,净航迹越障要求。起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航迹定义、分段及梯度要求;2对于着陆①进场复飞爬升及着陆复飞爬升梯度要求②着陆数度及着陆距离
17FAR起飞距离:一发停车的继续起飞距离(实际起飞距离)和全发起飞距离(1.15倍实际起飞距离)中较大者
7飞机防范能力:1结冰危害①影响飞行气动特性和飞行特性显著变化②升力减小、阻力上升,使失速提前,操纵性恶化、稳定性变差③引起喷气式发动机压气机叶片振动,损坏发动机甚至导致熄火2防冰①机翼前缘:影响升力系数、阻力系数②涡轮发动机进气口前缘内侧:使进气分布不均引起震动,冰层脱落进入,造成机械损伤③螺旋桨结冰:效率下降④活塞式发动机汽化器结冰:影响发动机正常工作⑤风挡:影响视界⑥天线:影响通讯⑦总静压口:影响高度表、空速表等3防火①要有足够数量和类型的手提式灭火瓶/固定式灭火系统②座舱、货舱、行李舱材料不易燃,能自灭③可燃液体防火④动力装置防火⑤氧气系统、电气设备等防火4防闪电雷击①要有防闪电装置②金属要搭接到机身上,有放电③非金属要分流④燃油要布置在闪电不易击中的地方
9飞机最低设备清单和飞机构型偏差单:1目的:①在保障飞行安全的同时降低了飞机延误率和成本②也防止一些忽视安全只追求经济利益而任意放行的做法③帮助运营和维修部门在各种非标准情况时开展运营④帮助在转场飞行时得到技术指导;2组成:最低设备清单(MMEL)、构型偏差单(CDL)、最低设备清单(MEL)、签派偏差指南(DDG);3MMEL:①按照CCAR-121授权进行②规定在一定飞行条件下,可以允许某一机型飞机带有不正常工作和不工作的仪表、设备可以飞行的具体项目以及受到的限制和飞行前应完成的一些工作内容③较简单,没有必须的准备和运行的具体程序,航空公司使用起来有一定困难;4CDL:①是FAA批准的飞机飞行手册(AFM)中必须包含的一个部分②规定在一定飞行条件下,某一机型可以飞行所允许缺少的零件及应付出的代价和限制;5MEL:①由于MMEL缺少具体使用程序,不便使用,为此,航空公司在MMEL基础上制定自己的MEL,加入自己的需要,如飞机的配置、公司航线具体操作程序和自己的维修实践②要求只能比MMEL更加严格,因为MMEL是基于最低安全标准制定的;6DDG:①由于MMEL、CDL应由营运人提交,作为航空公司营运人从技术上不可能完成,通常由飞机设计制造商代为编写②包括MMEL、MEL、CDL③经FAA批准后供营运人使用
3适航管理机构:1立法决策层-负责适航立法工作,并全面负责我国民用航空器的设计、生产、使用和维修环节的管理。目前我国适航管理立法决策层为民航总局航空器适航审定司和飞行标准司;2执行层-执行层在适航司领导下负责相应地区的适航审定、适航监督等工作。目前我国适航管理执行层为民航各地区管理局及民航各省级航空运行安全监督管理办公室;3基础层-适航部门对企事业单位实施适航管理的重要手段和方法之一就是建立“委任代表”制度。
11起飞航迹:从起飞静止点起,延伸到下列两点中的较高者:起飞过程中高于起飞表面1000英尺,或完成从起飞到航路爬升构型的转变并达到规定的速度、爬升梯度要求
12空中最小操纵速度:是在该速度时,一发突然停车,能用正常技巧及力对飞机进行操纵,保持航向及不大于5度坡度的最小速度
13动稳定性/对纵向动稳定性和横向动稳定性要求:1动稳定性:指处于平衡状态下的飞机受到扰动而偏离其原始状态时,在因此而产生的力和力矩作用下其后所发生的运动的性质2对纵向动稳定性要求:从VS-VMO出现的任何短周期震荡,在主操纵面处于松浮或固定状态,都受到重阻尼3对横航向动稳定性的要求:从VS-VMO出现的荷兰滚,在主操纵面处于松浮或固定状态,都受到正阻尼,用主操纵可控制,正常操纵技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