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法简答题汇总
知识产权法简答题
一、专利侵权认定的适用原则?
1.全面履善原则(全部技术特征原则):是否为专利侵权,法院应当将被控侵权产品或方法和专利权利要素进行比较,如果被控侵权产品或方法具备了权利要求的每一项技术特征或逐一要素相同,专利侵权成立;
2.等同原则:部件移位、等同替换、分解或合并技术特征;
3.禁止反悔原则:诚信原则在专利侵权中的具体体现;
4.多余指定原则:与全面覆盖原则性质刚好相反。
二、知识产权行为的归责原则?
1.关于侵害知识产权的赔偿责任,学术届和司法界普遍主张采取二元归责原则,即在采取过错责任原则的基础上补充适用其他归责原则
2.其中有代表性的观点,主要是两种:a.以无过错责任为补充原则。
b.以过错推定责任为补充原则
3.倒置的原则,即由制造同样产品的被控侵权人提供其产品制造方法不同的证据
三、如何区分法人作品和特殊职务作品?
1.隶属关系不同:特殊职务作品的创作者与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具有某种隶属关系,而法人作品的创作者或者其他组织不一定具有隶属关系;
2.创作起因不同:法人作品的创作一般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主动发起,或者事先征得其同意,而特殊职务作品既可以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发起的,也可以是创作者自己发起的;
3.作品理念不同:法人作品所表达的或者代表的只能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意志,而特殊职务作品代表的是作者自己的意志;
4.作品种类不同:法人作品是任何种类的作品,特殊职务作品是法律明确规定的三图一件等作品。
知识产权法简答题和答案
知识产权法简答题和答案知识产权法是保护知识产权的一系列法律规定的总称。
它旨在保护知识产权的创造者和持有人的权益,促进创新和发展。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知识产权法问题及其简答:1. 什么是知识产权?知识产权是指人们的智力创造成果所拥有的法律上的权利。
它包括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商业秘密等。
2. 什么是专利权?专利权是指对发明创造拥有的独占权,确保了发明人在一定时间内对其发明享有专属权利,防止他人未经许可使用、制造或销售该发明。
3. 什么是著作权?著作权是指对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的独占权,包括文学作品、音乐作品、电影作品、美术作品等。
4. 什么是商标权?商标权是指对商标的独占权,确保商标所有者在一定地区和一定时间内以独占的方式使用其商标标识,防止他人在同类商品或服务上使用相似的商标。
5. 什么是商业秘密?商业秘密是指企业的技术信息、商业计划、客户信息等与经营活动相关的信息,具有秘密性,并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
6. 知识产权的保护方式有哪些?知识产权的保护方式包括立法保护、行政保护和司法保护。
立法保护通过制定特定的法律法规来确保知识产权的合法保护。
行政保护则由政府相关部门负责,例如专利局、著作权局等。
司法保护是通过法院系统进行知识产权纠纷的解决。
7. 违反知识产权法有哪些后果?违反知识产权法可能会导致法律责任和经济损失。
违法行为可能会面临民事诉讼、刑事处罚和行政处罚。
同时,被侵权方也可以向法院请求停止侵权行为、赔偿损失等。
通过了解和遵守知识产权法,我们可以保护自己的知识产权,促进创新和发展,维护市场秩序。
同时,建立一个良好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也是各国政府的重要任务之一。
知识产权法简答题
二. 简答题1.简述知识产权的特征?(1)知识产权的法律确认性; (2)知识产权的专有性;(3)知识产权的地域性; (4)知识产权的时间性。
2.简述《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公约》所界定的知识产权范围。
答: (l)关于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的权利;(2)关于表演艺术家的表演、录音和广播的权利;(3)关于人类在一切领域内的发明的权利;(4)关于科学发现享有的权利;(5)关于工业品外观设计的权利;(6)关于商品商标、服务商标、商号及其他商业标记的权利; (7)关于制止不正当竞争的权利;(8)其他--切来自工业、科学及文学、艺术领域的智力创作活动所产生的权利。
3.简述《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所界定的知识产权范围。
答: (1)版权与邻接权; (2)商标权; (3)地理标志权;(4)工业品外观设计权; (5)专利权; (6)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 (7)未公开的信息专有权。
4.简述中国己经参加的有关知识产权的国际组织和国际公约。
答:(1)《世界知识产权组织》 (2)《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 (3)《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 (4)《关于集成电路知识产权保护条约》 (5)《保护文学艺术作品伯尔尼公约》 (6)《世界版权公约》 (7)《保护录音制品制作者防止未经许可复制日内瓦公约》 (8)《专利合作条约》 (9)《为商标注册目的而使用的商品与服务的国际分类协定》 (10)《专利国际分类协定》(11)《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5.简述中国己经制定的有关知识产权的法律法规。
答:(1)《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4)《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 (5)《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 (6)《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细则》 (7)《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 (8)《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实施条例》 (9)《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 (10)《实施国际著作权条约的规定》(11)《中华人民共和国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条例》(12)《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保护条例》6.简述知识产权的专有性。
知识产权法简答题
简答题:1、简述知识产权的本质属性。
答:知识产权是一种无形财产权,客体的非物质性是知识产权的本质属性,其具体表现为:(1)不发生有形控制的占有。
由于智力成果不具有物质形态,不占有一定的空间,人们对它的占有不是一种实在而具体的占据,而是表现为对某种知识、经验的认识与感受。
(2)不发生有形损耗的使用。
智力成果的公开性是知识产权产生的前提条件。
由于智力成果必须向社会公示、公布,人们从中得到有关知识即可使用,而且在一定时空条件下,可以被若干主体共同使用。
.(3)不发生消灭智力成果的事实处分与有形交付的法律处分。
智力成果不可能由实物形态消费而导致其本身消灭之情形,它的存在仅会因法定保护期届满产生专有财产与社会公共财富的区别。
同时,有形交付与法律处分并无联系.2.知识产权的专有性主要表现在哪些方面?答:(1)知识产权为权利人所独占,权利人垄断这种专有权利并受到严格保护,没有法律规定或未经权利人许可,任何人不得使用权利人的智力成果。
(2)对同一项智力成果,不允许有两个或两个以上同一属性的知识产权并存。
例如,两个相同的发明物,根据法律程序只能将专利权授予其中的一个,而以后的发明与已有的技术相比,如无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也不能取得相应的权利。
3. 试论知识产权的特征。
答:知识产权,是指人们基于自己的智力活动创造的成果和经营管理活动中的经验、知识而依法享有的权利。
(1)知识产权的专有性。
知识产权是一种专有性的民事权利,它同所有权一样,具有排他性和绝对性的特点。
知识产权的专有性,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第一,知识产权为权利人所独占,权利人垄断这种专有权利并受到严格保护,没有法律规定或未经权利人许可,任何人不得使用权利人的智力成果。
第二,对同一项智力成果,不允许有两个或两个以上同一属性的知识产权并存。
例如,两个相同的发明物,根据法律程序只能将专利权授予其中的一个;而以后的发明与已有的技术相比;如无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也不能取得相应的权利。
知识产权法-简答
4.注册商标的使用管理。
答:注册商标的使用管理,是指国家商标局对注册商标所有人使用注册商标行为依法进行管理,维护商标使用秩序的各项具体行为。其中包括:(1)对注册商标所有人是否自行改变其注册商标构成要素的管理;(2)对注册商标所有人是否自行改变其注册人名义、地址和其他注册事项的管理;(3)对注册商标所有人是否自行转让其注册商标的管理;(4)对注册商标所有人是否实际使用其注册商标的管理。
36.简述属于著作权法合理使用情况中的"对他人作品适当引用"的具体含义。
答:适当引用必须具备的条件(1)引用的目的权限于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者说明某一问题,应注明所引用作品的名称、出处、作者;(2)所引用部分不能构成引用人作品的主要部分或者实质部分;不得损害被引用作品著作权人的利益。
37.简述职务作品及其著作权归属。
知识产权特征并阐述实际意义
(1).知识产权的法律确认性。知识产权的产生和取得方式不同于有形财产权的产生和取得方式。由于智力成果内容的无形性,决定了他本身不能直接产生知识产权,而必须依照专门的法律确认或授予才能产生知识产权,例如人们发明创造要取得专利权必须依照专利法的规定,向国家专利主管机关申请专利,经依法审查批准授予专利权,并颁发专利证书予以确认。
但著作权自动取得原则,并不是无条件取得原则。一个具体的表达形式能自动产生著作权的条件是:(1)该表达形式已经以某种方式表现出来,能被人们感知;(2)该表达形式属于著作权法规定之文学、艺术或者科学领域内的作品;(3)该表达式的原作者具有合格的主体资格。
【知识产权法】简答题
一、知识产权总论(一)知识产权的特征1.无形性:知识产权的客体是不具有物质形态的智力成果;2.私权性:知识产权属于民事权利之一种;3.专有性:知识产权的权利主体依法享有独占使用智力成果的权利,他人不得侵犯;4.地域性:知识产权只在特定国家或地区范围内有效,不具有域外效力;5.时间性:依法产生的知识产权一般只有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有效。
(二)知识产权与物权的区别1.对象不同:知识产权的对象是无形的知识,物权的对象是有形的物;2.排他程度不同:知识产权的排他程度明显弱于物权;3.实现方式不同:知识产权无法通过事实上的占有实现利益,只能通过法律实现对利益的控制;4.优先性不同:权利发生冲突时,知识产权的优先性弱于物权;5.期限不同:知识产权具有法定的期限,物权物法定期限;6.价值不同:知识产权的价值取决于使用价值的市场价格,物权的价值取决于人的劳动。
(三)知识产权的许可方式1.独占许可:被许可方取得在规定的地域内使用智力成果的权利,而且有权排斥包括许可方在内的其他人在规定的时间、地域内使用;2.排他许可:许可方只允许被许可方在规定的地域内使用智力成果,但许可方仍有权在该地域内使用;3.普通许可:许可方在规定的地域内许可不同的人同时使用智力成果,被许可方不能排斥其他人使用。
(四)侵害知识产权的民事责任1.全部赔偿:侵权人应当按照权利人的实际损失给予赔偿,实际损失难以计算的,按照侵权人的违法所得给予赔偿;2.法定赔偿:权利人的实际损失或侵权人的违法所得不能确定的,由人民法院根据侵权行为的情节,判决给予50万元以下的赔偿;3.临时禁令:权利人有证据证明他人正在或即将实施侵权行为,如不及时制止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伤害的,可以在起诉前向法院申请责令停止有关行为和财产保全的措施;4.诉讼时效:权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侵权行为已超过2年,而侵权行为一直处于持续状态,法院只支持从起诉时向前追溯2年内的侵权损失赔偿。
知识产权法 简答
1、知识产权的性质:P6-7①权利本体的私权性私人的权利:国家作为权利主体与其他民事主体处于相互平等关系私有的权利:私人采取占有的形式②权利客体的非物质性不发生有形控制的占有不发生有形损耗的适用不发生有形处分的形式2、知识产权的特征: P7-9①独占性知识产权为私人所占有不能有同一属性并存于同一项知识产品上②地域性已过授予的知识产权,仅在改过的法域内有效③时间性知识产权是有时间限制的权利规定时间性的目的:阻止对知识和技术的长期垄断,是其进入公有领域,促进社会发展3、知识产权制度的特征: P10-11①知识产权的原始取得,以创造者的身份资格为基础,以国家认可或授权为条件②知识产权的继受取得,往往是不完全取得或有限制的取得,产生数个权利主体对同一知识产品分享利益的情形③对外国人,奉行“有条件的国民待遇原则”笔记第2页4、知识产品的特点: P15-16①创造性创造性是知识产品构成知识产权客体的条件,取得法律保护的条件②非物质性无形的精神产品,通过一定的载体表现出来③公开性知识产品必须向社会共示、公布、为公众知悉,是取得知识产权的前提④社会性变现在产品使用和归属各个方面,一旦保护条件或期限时效,即为社会整体的共同财富5、侵犯知识产权的基本特征: P17①侵害形式的特殊性其施加影响的对象是作者,创造者的思想内容或思想表现形式与物化载体无关②侵害行为的高技术性侵权性的使用行为一般要凭借相应的技术手段③侵害范围的广泛性“非物质性”和“公开性”是侵权轻而易举④侵权类型的多样性6、知识产权的基本制度 P21主体制度客体制度权项制度利用制度保护制度管理制度7、著作权的特征 P28 笔记 P9①内容的双重性包括著作人身权和著作财产权②具体化的专有性禁止他人对其作品进行复制、抄袭、剽窃③著作人身权保护期限的无限性财产权为一生加死后五十年8、作品的原创性标准①作品来源于作者本人的独立创作②作品来源于作者的智力创造③作品来源于作者的主观选择活动④作品应含有最低限度的创新9、著作权主体的种类笔记P13 书 P37-39原始主体和继受主体——权力基础完整主题和不完整主体——权利完整性本国主体、外国主体、无国籍主体——作者所属国籍自然人主体、法人主体、其他组织主体、国家主体——主体属性10、著作人身权的基本特征 P56-57①无期限性②不可分离性不可转让③不可剥夺性随着作品创作完成,不得以任何理由剥夺11、著作权的保护期 P64著作人身权①发表权与著作财产权的保护期相同②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的保护期不受限制,永久保护著作财产权①一般性保护原则有生之年+死后五十年合作作品著作权保护期为最后生存者死后五十年,截止第50年12月31日②特殊保护原则自创作完成之日起50年内未发表的不再受保护作者身份不明的作品,直接作者首次发表后第50年12月31日例:某作者1998年3月19日去世,保护期于2048年12月31日届满,1月1日不再受保护12、相关权的特点(与著作权主体相比较) P67①相关权主体以法人或其他组织为主、自然人为辅著作权主体以自然人为主,少数情况下是法人或自然人②相关权主体通过传播现在作品获得权利著作权人通过创作作品获得权利③相关权客体是通过传播行为所产生的创作型成果,无明确概念著作权客体是通过创造行为所产生的独立性智力成果即作品④相关权的保护范围小于狭义的著作权 eg.相关权不包含广播权,除表演者权其他相关权无著作人身权内容⑤相关权保护期计算方法:自传播成果公开之日起若干年其主体主要是法人或其他组织,故不采用有生之年加死后若干年的计算方法13、表演者权与表演权的比较 P69 P2314、合理使用与法定许可使用的区别 P79 P2815、法定许可与强制许可的区别 P82 P2816、与著作人自愿许可相比,强制许可的特点: P82①强制许可违背著作权人的意志②强制许可应由国家版权管理部门批准③有严格的条件限制强制许可的被许可人应当按规定向著作权人支付报酬17、合理使用的条件笔记 P26①使用目的的非营利性②版权作品的性质是否已经发表③所使用的部分占版权作品的数量及实质性应为少量和非实质性部分④使用的效果不得影响版权作品的潜在市场和价值18、著作权的许可使用 P 87 笔记 P30著作人通过许可使用合同授权他人在某个地域、某个时间、以某种方式利用其作品的制度。
自学考试知识产权法简答题整理及参考答案全
第一章简答题1.简述知识的特征。
答:知识,作为一种形式,是非物质的。
非物质性这一本质,决定了"知识"具有如下特征:(1)不具有实体性,它必须依赖于一定的载体为存在条件。
知识所彰显的是反映一定思想和情感的信息。
信息如果不借助于一定的载体便无法存在。
以物质为载体的可感知的存在形式,才是人们通常所说的“知识”。
(2)在时间上具有永存性的特点。
(3)受其非物质性决定,它在空间上可以无限地再现或复制自己。
知识一旦被生产出来并予以公开,客观上就为人们提供了共占、共享该知识的可能。
当其他人获取或利用该知识时,并不导致知识的生产者失去该知识,他仍然拥有它,他可以与众多的人不受数量限制地、互不干扰地、同样地占有和利用该知识。
2.简述知识产权与物权的区别。
答:二者的区别主要有:(1)权利的对象或标的不同。
物权的对象是动产和不动产以及其他实实在在存在的物理上的“物”。
知识产权的对象则是不含物质实体的思想或情感的表现形式,是客观存在,是非物理的虚拟的“物”。
(2)物权与知识产权虽然同为绝对权利,但是在独占性、专有性和排他性上,知识产权显然要弱于物权。
(3)物权往往可以通过事实占有实现,知识产权则须仰仗法律的保障。
(4)当知识产权与物权发生冲突时,知识产权通常要让位给物权。
(5)知识产权的期限不同于物权的期限。
知识产权在法律上明确规定一定的期限,期限届满,权利归于消灭。
物权则无此法律规定,物权的期限与物的自然寿命竞合。
(6)知识产权作为一种财产,其价值无论是质的规定性还是量的规定性,都不同于物权。
3.科学发现能否作为知识产权的保护对象?为什么?答:知识产权理论认为,科学发现不宜作为知识产权的保护对象,科学发现不同于发明创造。
简单地说,科学发现是人类对客观世界的认识,认识对象的现象,本质和规律是固有的,不是人造的,不以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
故不应当为任何人所专有。
发明则是对客观世界改造的成果,它不是客观物质世界固有的,是人类的创造物,是智力劳动的成果。
知识产权法简答题汇总
一.知识产权法的特征1.专有性,知识产权法是一种专有性的民事权利,具有排他性和绝对性。
2.地域性。
效力限于本国境内。
3.时间性。
知识产权仅仅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受到保护,一旦超过有效期限,这个权利自行消灭,相关的知识产品就变成全社会的财富,归全人类共同使用。
知识产品的概念和基本特点知识产品是指依靠知识而产生出的成果,例如商标、专利、版权等等。
具有文学艺术创作,发明创造,以及经营标志等多种形式。
创造性。
即商标应具有显著特征,便于识别。
2.非物质性。
知识产品是知识形态的精神产品,虽具有内在价值和使用价值,但没有外在的形体。
3.公开性。
知识产品必须向社会公开公布,让公众知悉。
是知识产品所有人取得知识产权的前提。
4.社会性。
从产生来说,一项知识产品,是人类智力劳动的结晶。
并且可以同时为若干主体所占有利用。
从归属看,知识产品既是创造个人的精神财富,也是社会财富的一部分。
著作人身权内容和保护期限内容:1.发表权。
是指作者决定将作品公之于众的权利。
作者生前未发表的作品,如果作者没有明确表示不发表的,在作者死后50年内,其发表权可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行使,没有继承人又受馈赠的,由作品原件所有人行使。
署名权。
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权利。
修改权。
修改,或者授权他人修改作品的权力。
保护作品完整权。
保护作品完整,使作品不收歪曲,篡改的权利。
保护期限:1.著作人身权的保护期限:作者的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的保护期不受限制。
发表权的保护期和著作财产权的保护期相同,是作者死后50年的12月1日。
著作财产权的保护期限:合作作品的著作财产权人的保护期,截止于最后死亡作者第50年的12月31日。
合作作者之一死亡后,其对合作作品享有的著作财产权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馈赠的,由其他合作作者享有。
软件著作权自软件开发完成之日起产生,自然人对软件享有著作权的,保护期为自然人的终生至其死亡后50年的12月31日。
作者身份不明的作品,其著作财产权的保护期为50年,从作品首次发表第50年的12月31日,作者身份一旦确定,适用著作权法的一般规定保护。
《知识产权法》考核试题及答案
《知识产权法》考核试题及答案一、填空题(每题2分,共20分)1. 知识产权是指法律赋予人们对创造性智力成果和商业标记所享有的权利,包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等。
答案: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商业秘密权2. 我国《专利法》规定,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权的保护期限为______年,自申请日起算。
答案:20年3. 根据《商标法》规定,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______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
答案:10年4. 《著作权法》规定,作品的著作权自作品______之日起产生。
答案:创作5. 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成立于______年,是联合国下属的专门机构。
答案:1967年二、选择题(每题2分,共20分)1. 下列哪项属于知识产权的范畴?(D)A. 土地使用权B. 矿产资源使用权C. 建筑物所有权D. 著作权2. 下列哪种专利类型不需要实质审查?(B)A. 发明专利B. 实用新型专利C. 外观设计专利D. 以上都是3. 下列哪种商标不得作为注册商标?(C)A. 文字商标B. 图形商标C. 声音商标D. 动画商标4. 下列哪个国际知识产权保护条约我国尚未加入?(D)A. 《伯尔尼公约》B. 《巴黎公约》C. 《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版权条约》D. 《世界知识产权组织表演和录音制品条约》5. 下列哪项不属于侵犯著作权的行为?(D)A. 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其作品B. 未经著作权人许可,翻译其作品C. 未经著作权人许可,表演其作品D. 未经著作权人许可,欣赏其作品三、简答题(每题10分,共30分)1. 简述知识产权的特点。
答案:知识产权具有以下特点:(1)无形性:知识产权是一种无形的权利,其客体是创造性智力成果和商业标记,不占有空间,不能直接触摸;(2)专有性:知识产权是一种独占性权利,权利人可以独占使用其知识产权;(3)地域性:知识产权只在特定国家或地区产生法律效力;(4)时间性:知识产权具有一定期限,期限届满后,权利归于消灭。
知识产权法简答题、论述题复习及答案
知识产权法简答题、论述题复习及答案篇一:知识产权法期末复习主观题及参考答案一、名词解释1、知识产权制度(每小题:是国际上通行的各个国5分,共20分)家普遍采用的确认、保护和利用知识产2、知识产权的专有性权的管理制度。
:是指知识产权所有人对其知识产权具有独占权。
3、知识产权法的渊源规范的各种具体表现形式。
:指的是知识产权法律4、知识产权的地域性:指的是知识产权只在授予其权利的国家或者确认其权利的国家产生,并且只能在该国范围内发生法律效力受法律保护。
5、知识产权法果而产生的,以及在确认、保护和行使:是调整因创造、使用智力成智力成果所有人的知识产权的过程中所发生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6、商标: 是指在商品或者服务项目上所使用的,用以识别不同经营者所生产、制造、加工、拣选、经销的商品或者提供的服务的显著的可视性标志。
7、商标注册标专用权,:是指商标的使用人为了取得商将其使用或准备使用的商标,依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向商标主管机关提出注册申请,经商标主管机关审核,予以注册的制度。
8、商标权:也可称为商标专用权,是指商标9、服务商标注册人对其注册商标所享有的权利。
:是指提供服务的经营者在其服务项目上所使用的,用于区别于其他服10、务者所提供的服务项目的显著性标志。
商品商标:是指使用于商品之上的商标。
11、注册商标争议:是指在先申请注册的商标注册人认为他人在后申请注册的商标与其在同一种或者类似商品上的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而引发的商标专用权的12、注册不当商标撤销制度争执。
:也称为注册商标无效审定制度,是指对那些不具备注册条件而取得注册的商标,通过法定程序撤销其注册的制度。
13、驰名商标:是指在中国为相关公众广为14、专利制度是依照专利法的规定,通过授知晓并享有较高声誉的商标。
予发明创造专利权来保护专利权人的独占使用权,并以此换取专利权人将发明创造的内容公之于众,以促进发明创造的推广使用,推动科学技术进步和经济15、专利权发展的一种法律制度。
知识产权法简答
0.1.筒述知识产权的性质。
答:知识产权是一种新型的民事权利,是一种有别于财产所有权的无形财产权。
权利本体的私权性是知识产权归类于民事权利范畴的基本依据。
权利客体的非物质性是知识产权区别于财产所有权的本质特性。
知识产权的客体即知识产品(或称为智力成果),是一种没有形体的精神财富,客体的非物质性是知识产权的本质属.性所在。
知识产品具有不同于有形财产的存在、利用、处分形态:第一,不发生有形控制的占有。
第二,不发生有形损耗的使用。
第三,不发生消灭知识产品的事实处分与有形交付的法律处分。
1.简述知识产权客体的非物质性。
答:知识产权的客体即知识产品,是一种没有形体的精神财富,客体的非物质性是知识产权的本质属性所在,也是该项权利与有形财产所有权的最根本的区别。
它具有不同的存在、利用、处分形态:(1)不发生有形控制的占有。
(2)不发生有形损耗的使用。
(3)不发生消灭知识产品的事实处分与有形交付的法律处分。
基于上述特征,国家有必要赋予智力成果的创造者以知识产权,并对这种权利实行有利于传统财产权制度的法律保护。
2.知识产权的专有性主要表现在哪几个方面?答:知识产权的专有性,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效力内容及表现形式方面:(1)知识产权为权利人所独占,没有经权利人许可或没有法律规定,任何人不得使用权利人的智力成果。
(2)对同一项智力成果,不允许有两个或两个以上同一属性的知识产权并存。
二是专有性效力方面:(1)其排他性排斥非专有人对知识产品进行不法仿制、假冒或剽窃;(2)垄断性往往要受到权能方面的限制。
3.知识产权的专有性是什么?答:(1)知识产权为权利人所独占;(2)对同一项智力成果,不允许有两个或两个以上同一属性的知识产权并存。
4.为什么对知识产权要有时间上的限制?答:知识产权时间性的特点表明:(1)知识产权仅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受到保护,一旦超过有效期,相关的智力成果即成为全社会的共同财富。
(2)知识产权的时间性,是世界各国普遍采用的原则。
知识产权法简答(最全小抄版)
知识产权法简答(最全小抄版)1、简述知识产权的特征:(1)知识产权的法律确认性;;(2)知识产权的专有性;(3)知识产权的地域性; (4)知识产权的时间性。
2、《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公约》所界定的知识产权范围:(l)关于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的权利;(2)关于表演艺术家的表演、录音和广播的权利;(3)关于人类在一切领域内的发明的权利;(4)关于科学发现享有的权利;(5)关于工业品外观设计的权利;(6)关于商品商标、服务商标、商号及其他商业标记的权利;(7)关于制止不正当竞争的权利;(8)其他--切来自工业、科学及文学、艺术领域的智力创作活动所产生的权利。
3、《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所界定的知识产权范围:(1)版权与邻接权;(2)商标权;(3)地理标志权;(4)工业品外观设计权;(5)专利权;(6)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7)未公开的信息专有权。
4、中国己经参加的有关知识产权的国际组织和国际公约:(1)《世界知识产权组织》(2)《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3)《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4)《关于集成电路知识产权保护条约》(5)《保护文学艺术作品伯尔尼公约》(6)《世界版权公约》(7)《保护录音制品制作者防止未经许可复制日内瓦公约》(8)《专利合作条约》(9)《为商标注册目的而使用的商品与服务的国际分类协定》(10)《专利国际分类协定》(11)《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5、中国己经制定的有关知识产权的法律法规:(1)《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4)《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5)《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6)《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细则》(7)《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8)《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实施条例》(9)《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10)《实施国际著作权条约的规定》(11)《中华人民共和国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条例》(12)《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保护条例》6、知识产权的专有性:知识产权的专有性,是指知识产权所有人对其知识产权具有独占性。
知识产权法简答题
知识产权法简答题知识产权(Intellectual Property,简称IP)是指由人类创造的智力成果所享有的权利。
它是现代社会经济发展的核心要素之一,旨在保护创新和创造,并为创造者提供合理的回报。
在知识经济时代的今天,知识产权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下面将对知识产权法进行简答题回答,分别涉及著作权、专利权和商标权三个方面。
一、著作权1. 什么是著作权?著作权是指作者对其个人创造的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享有的权利。
它包括两个方面的权利,即经济权利和道德权利。
2. 著作权的保护对象有哪些?著作权保护的对象包括文字、口述作品、音乐、戏剧、曲艺、美术、建筑、摄影、电影、电视、软件等各种表现形式的作品。
3. 著作权的保护期限是多久?根据《著作权法》,著作权的保护期限为作者终身及其逝世后50年,但对于合作作品、匿名或者未公开发表的作品,保护期限有所不同。
二、专利权1. 什么是专利权?专利权是指发明者对其发明所享有的专有权。
它是一种在法律范围内对创造性的技术解决方案予以保护的制度。
2. 什么可以申请专利?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可以申请专利。
发明是指在技术领域中有创造性地解决问题的技术方案,实用新型是指对现有产品的形状、结构或者其组合做出的改进,外观设计是指产品外观的新设计。
3. 专利权的保护期限是多久?一般发明专利的保护期限为20年,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的保护期限为10年。
三、商标权1. 什么是商标权?商标权是指在特定商品或服务上使用特定标志并受到法律保护的一种专有权。
它用于区分商品或服务提供者的来源和质量。
2. 商标使用的要求是什么?商标使用要求具有显著性、独特性和可辨识性,不能违反公序良俗,且不能与已有商标造成混淆。
3. 商标权的保护期限是多久?商标的初次注册保护期限为10年,可以无限次地续展注册。
结语知识产权法是维护创新和保护知识产权的重要法律体系。
通过著作权、专利权和商标权的保护,可以激励创新、提升竞争力,并促进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知识产权法简答题
二.简答题1、简述知识产权得特征?(1)知识产权得法律确认性; (2)知识产权得专有性;(3)知识产权得地域性; (4)知识产权得时间性。
2、简述《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公约》所界定得知识产权范围。
答:(l)关于文学艺术与科学作品得权利;(2)关于表演艺术家得表演、录音与广播得权利;(3)关于人类在一切领域内得发明得权利;(4)关于科学发现享有得权利;(5)关于工业品外观设计得权利;(6)关于商品商标、服务商标、商号及其她商业标记得权利; (7)关于制止不正当竞争得权利;(8)其她--切来自工业、科学及文学、艺术领域得智力创作活动所产生得权利。
3、简述《与贸易有关得知识产权协议》所界定得知识产权范围。
答: (1)版权与邻接权; (2)商标权; (3)地理标志权;(4)工业品外观设计权; (5)专利权; (6)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 (7)未公开得信息专有权。
4、简述中国己经参加得有关知识产权得国际组织与国际公约。
答:(1)《世界知识产权组织》 (2)《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 (3)《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 (4)《关于集成电路知识产权保护条约》 (5)《保护文学艺术作品伯尔尼公约》 (6)《世界版权公约》 (7)《保护录音制品制作者防止未经许可复制日内瓦公约》 (8)《专利合作条约》 (9)《为商标注册目得而使用得商品与服务得国际分类协定》 (10)《专利国际分类协定》(11)《与贸易有关得知识产权协议》5、简述中国己经制定得有关知识产权得法律法规。
答:(1)《中华人民共与国商标法》 (2)《中华人民共与国专利法》 (3)《中华人民共与国民法通则》 (4)《中华人民共与国著作权法》 (5)《中华人民共与国反不正当竞争法》 (6)《中华人民共与国商标法实施细则》 (7)《中华人民共与国专利法实施细则》 (8)《中华人民共与国著作权法实施条例》 (9)《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 (10)《实施国际著作权条约得规定》(11)《中华人民共与国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条例》(12)《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保护条例》6、简述知识产权得专有性。
知识产权法简答题和答案
知识产权法简答题和答案答:著作权侵权行为包括盗版、抄袭、篡改、传播等行为,侵权者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法律责任包括停止侵权、消除影响、赔偿损失等。
同时,著作权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5、什么是著作权的集体管理及其特征。
答:著作权的集体管理是指著作权人通过授权集体管理组织,对著作权进行统一管理和维护。
其特征包括:(1)代表性,即集体管理组织代表著作权人行使权利。
(2)共同性,即著作权人通过集体管理组织共同管理自己的权利。
(3)协商性,即集体管理组织与使用者在权利使用方面进行协商。
(4)非营利性,即集体管理组织不以营利为目的,主要为著作权人服务。
6、比较著作权的合理使用和法定许可。
答:著作权的合理使用是指在不侵犯著作权人权益的前提下,合理使用著作物。
而法定许可是指在法律规定的情况下,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可以使用著作物。
二者的主要区别在于:合理使用是一种灰色地带,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判断和权衡,而法定许可则是在法律规定下的明确规定和限制。
7、简述著作权许可使用与著作权转让的差异。
答:著作权许可使用是指著作权人允许他人在一定条件下使用自己的著作物,但著作权人仍保留著作权。
而著作权转让是指著作权人将自己的著作权全部或部分转让给他人,他人成为新的著作权人。
两者的主要差异在于:许可使用是一种合同关系,著作权人仍然保留著作权,而转让则是一种财产权转移,著作权人不再享有著作权。
8、简述发明与实用新型的区别。
答:发明和实用新型是两种不同的专利类型。
发明是指在技术方面有创造性地解决了问题的新技术方案,而实用新型则是指在现有技术基础上对形状、构造或组合进行的改进,具有实用性和创新性。
发明专利的保护期限为20年,而实用新型专利的保护期限为10年。
9、简述合理使用制度需具备的条件。
答:合理使用制度是指在不侵犯著作权人权益的前提下,合理使用著作物的制度。
其需具备的条件包括:(1)合理性,即使用的行为应当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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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法简答题汇总 Revised as of 23 November 2020一.知识产权法的特征1.专有性,知识产权法是一种专有性的民事权利,具有排他性和绝对性。
2.地域性。
效力限于本国境内。
3.时间性。
知识产权仅仅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受到保护,一旦超过有效期限,这个权利自行消灭,相关的知识产品就变成全社会的财富,归全人类共同使用。
知识产品的概念和基本特点知识产品是指依靠知识而产生出的成果,例如商标、专利、版权等等。
具有文学艺术创作,发明创造,以及经营标志等多种形式。
创造性。
即商标应具有显着特征,便于识别。
2.非物质性。
知识产品是知识形态的精神产品,虽具有内在价值和使用价值,但没有外在的形体。
3.公开性。
知识产品必须向社会公开公布,让公众知悉。
是知识产品所有人取得知识产权的前提。
4.社会性。
从产生来说,一项知识产品,是人类智力劳动的结晶。
并且可以同时为若干主体所占有利用。
从归属看,知识产品既是创造个人的精神财富,也是社会财富的一部分。
着作人身权内容和保护期限内容:1.发表权。
是指作者决定将作品公之于众的权利。
作者生前未发表的作品,如果作者没有明确表示不发表的,在作者死后50年内,其发表权可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行使,没有继承人又受馈赠的,由作品原件所有人行使。
署名权。
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权利。
修改权。
修改,或者授权他人修改作品的权力。
保护作品完整权。
保护作品完整,使作品不收歪曲,篡改的权利。
保护期限:1.着作人身权的保护期限:作者的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的保护期不受限制。
发表权的保护期和着作财产权的保护期相同,是作者死后50年的12月1日。
着作财产权的保护期限:合作作品的着作财产权人的保护期,截止于最后死亡作者第50年的12月31日。
合作作者之一死亡后,其对合作作品享有的着作财产权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馈赠的,由其他合作作者享有。
软件着作权自软件开发完成之日起产生,自然人对软件享有着作权的,保护期为自然人的终生至其死亡后50年的12月31日。
作者身份不明的作品,其着作财产权的保护期为50年,从作品首次发表第50年的12月31日,作者身份一旦确定,适用着作权法的一般规定保护。
四:邻接权的概念和种类概念:是指与着作权有关的权利,即作品传播者所享有的权利。
种类:括表演者权,录音录像制作者权,广播组织权。
专利权授权条件新颖性的概念和判断标准概念:是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不属于现有技术,也没有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就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申请日以前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或者公告的专利文件中。
判断标准:第一:公开标准:是判断新颖性的首要标准。
有书面公开(也叫出版物公开),使用公开,以及其他方式的公开。
我国通过公开出版物进行判断。
第二:时间标准。
一个是发明日标准,一个是申请日标准,即先申请原则,我国采取的以申请日判断是否有新颖性的时间标准。
第三:地域标准。
地域标准是确定新颖性的空间标准。
我国采用的是绝对新颖性标准,是指在专利审查中,专利主管部门可以引用世界范围内的任何出版物或实际活动去否定一项发明的新颖性。
相对新颖性标准,在专利审查过程中,专利主管部门只引用一国之内的出版物或者实际活动力判断一项发明是否具有新颖性。
抵触申请:仅指申请日以前他人向中国专利局提出的同样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的申请,不包括本人在申请日以前提出的同样申请。
不丧失新颖性的公开:申请专利的发明创造在申请日以前6个月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丧失。
(一)在中国政府主办或者承认的国际展览会上首次展出的。
(二)在规定的学术会议,或者技术会议上首次发表的。
(三)他认为经申请同意而泄露其内容的。
六.专利申请原则1.书面申请原则。
文件的规格和蚊子必须规范,申请文件撰写的顺序,所采用的技术术语和计量单位必须符合专利法的以及专利局的要求,申请人不得以口头,电报,实物等形式代替书面申请。
可以作为一件申请日提出。
2.单一性原则。
一件专利申请职能限于一项发明创造。
同一产品两项以上的相似外观设计,或者用同一类别并且成套出售或者适用的产品的两项以上外观设计,3.优先权原则。
申请人在一个缔约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后,在一定期限内,又以相同的发明创造向其他缔约国提出申请的,则该申请人有权要求该缔约国以申请人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的缔约国的申请日为申请日。
4.国际申请原则。
七.专利实施许可概念特征种类1.概念:也叫专利许可证贸易,是指专利权人或其授权的人作为许可方,以订立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的方式许可被许可方在一定范围内使用其专利,并支付一定费用的一种许可贸易。
2.特征:以有效的专利权的存在为前提。
专利实施许可是许可对方对专利使用权的有偿转让。
有一定的范围限制。
必须签订书面的专利实施许可合同。
3.种类:(一)独占实施许可。
是指被许可方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独占性拥有专利使用权,排斥包括许可方在内的一切人员使用供方技术的一种许可。
特征: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被许可人获得完全的专利使用权。
按照独占实施许可合同,专利权人暂时丧失专利使用权。
被许可人必须向许可方支付约定的报酬。
(二)排他实施许可。
是指许可方允许被许可方在约定的范围内独家实施其专利,而不再许可任何第三方在该范围内实用专利,但许可方仍可以保留自己在该范围内实施专利的权利。
(三)普通实施许可。
许可方许可被许可方可以在一定的范围内实用专利,自己也能使用,以及被许可的其他人也可以使用。
(四)分实实施许可。
(五)交叉实施许可。
八:注册商标专用权概念:商标权人对其注册商标享有的独占性使用的权力。
内容:(一)禁止权(二)许可权(三)转让权九:淡化的含义及其表现形式含义:是指减损,削弱着名商标的识别性和显着性的行为,而不关驰名商标所有人和使用人之间是否存在竞争关系或者存在混淆和误解的可能性。
表现形式:冲淡和玷污。
冲淡是指无权使用人将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使用在与驰名商标商品不相同或不类似的商品上,从而使该驰名商标预期商品之间的特定联系弱化,甚至消失,侵蚀了驰名商标特有的吸引力和广告价值。
玷污是指一个商标被用于某些服务或者商品上或用于某种环境下,可能使其该商标良好信誉被贬低,毁损。
本质:通过消费者的联想作用从他人商标声誉中不正当的活力。
知识产权国际保护的主要途径以一国立法单方保护外国的知识产权。
2.互惠保护3.双边条约保护4.多边公约保护。
知识产权法简答题一、着作权与其他知识产权的区别(着作权法)(一)着作权与专利权的区别1、保护对象不同着作权所保护的不是作品的思想内容,而是表达该思想内容的具体形式;专利权保护的是技术方案本身,而不是表达形式。
2、保护条件不同着作权只要求其所保护的作品是独创的,不要求是首创的;专利权要求其所保护的发明创造具有新颖性,而且只授予最先申请人。
3、权利的取得方式不同由于着作权法允许独立创作的具有相同内容和表达形式的数件作品都享有着作权,所以着作权通常可以随着作品的创作完成而自动产生;而专利法不允许有相同发明创造的数人都享有相同的专利权,所以必须采取国家行政授权的方法确定专利权人。
(二)着作权与商标权的区别1、权利属性不同着作权是一种具有人身与财产双重属性的权利;而商标权只是一种财产权,不具有人身属性。
2、保护条件不同着作权法要求作品具有独创性;而商标法强调商标应具有识别性。
3、权利的取得方式不同着作权通常可随着作品的创作完成而自动产生,无需登记注册;而商标权一般须经注册登记才能产生。
二、合作作品的着作权主体/什么是合作作品(着作权法)两人以上合作创作的作品,着作权由合作作者共同享有。
没有参加创作的人,不能成为合作作者。
合作作品可以分割使用的,作者对各自创作的部分可以单独享有着作权,但行使着作权时不得侵犯合作作品整体的着作权。
确定合作作品的条件/确认合作作品应该具备以下条件:1、合作作者之间应有共同创作某一作品的意愿;2、合作作者必须都参加了共同的创作劳动;3、每个合作作者的行为性质应当达到一定的创作程度,其成果达到着作权法所要求的作品的标准。
三、职务作品的着作权主体/我国对职务作品着作权归属的规定(着作权法)公民为完成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工作任务所创作的作品是职务作品。
1、着作权由作者享有,但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权在其业务范围内优先使用。
作品完成两年内,未经单位同意,作者不得许可第三人以与单位使用的相同方式使用该作品。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职务作品,作者享有署名权,着作权的其他权利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给予作者奖励:(一)主要是利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物质技术条件创作,并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担责任的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计算机软件等职务作品;(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合同约定着作权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的职务作品。
四、着作人身权的内容(着作权法)着作人身权,是指作者对其作品所享有的,与其人身不可分离,且没有直接财产内容的权利。
着作人身权包括以下内容:一、发表权发表权,即决定作品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
发表权有以下特点:1、发表权只能行使一次。
2、发表权通常不能转移。
3、如果因作品而产生的权力涉及第三人的,发表权往往还受到第三人权利的制约。
二、署名权署名权,即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权利。
署名权具有以下内容和特点:1、作者有在作品上署名或不署名的权利;2、作者有禁止他人在自己作品上署名的权利;3、如无相反证明,在作品上署名的人即为作者;4、署名权不得转移,其保护期限不受限制;5、经作者许可,对其作品进行演绎后加以使用时,必须注明作者的姓名。
三、修改权修改权,即修改或者授权他人修改作品的权利。
修改权不是绝对的,通常不能对抗物权。
四、保护作品完整权保护作品完整权,即保护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权利。
五、联合商标与防御商标的区别(商标法)联合商标,是指同一个商标所有人在相同或类似的商品上使用若干个近似的商标。
在这些近似商标中,首先注册或主要使用的商标为正商标,其余商标为该商标的联合商标。
例如,金利来公司注册的“金利来”、“银利来”和“铜利来”商标。
防御商标,是指同一个商标所有人在不同类别的商品上注册使用同一个着名商标。
最先使用的商标为正商标,在其他类别商品上的同一商标为防御商标。
例如“可口可乐”商标。
六、注册商标争议的概念和条件(商标法)注册商标的争议,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注册商标所有人就注册商标专用权发生的争议。
具体地说,是指在先注册的商标所有人就他人在后注册的与其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注册的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提出的争议。
对注册商标提出争议应当符合以下条件:1、申请争议的人必须是注册商标所有人;2、申请人的注册商标的核准注册日必须先于被争议人的注册商标的核准注册日;3、申请争议的时间为自被争议的商标核准注册之日起5年内,超过此时间提出的争议不予受理;4、被争议商标的构成要素必须与争议商标的构成要素相同或者近似,而且两者被核定使用的商品为同一种商品或类似商品;5、争议申请人如果在被争议商标被核准前已经提出异议并经裁定异议不成立的,不得再以相同的事实和理由提出商标争议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