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卫生法律法规及标准普及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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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卫生法律法规及标准普及培训

一、前言

学校卫生是社会各界关注的焦点,工作责任重大,使命光荣。它直接关系到每一个学生的健康发展,关系到每一个家庭的幸福,关系到人力资源的可持续发展,更关系到社会和谐稳定、国家的繁荣和强盛。

指根据儿童和青少年生长发育的特点,通过制定相应的法律规定,提出相应的学校卫生要求和卫生标准,消除各种不利于儿童和青少年学习和生活的因素,创造良好的学校教育环境,保护和促进学生的正常发育、身心健康,以实现德、智、体全面发展。

二、学校卫生法律法规和标准体系

(一)学校卫生立法发展历程

新中国成立后不久,为提高学生的健康水平,政务院颁布了《关于改善各级学校学生状况的决定》。之后,国务院及有关部门相继颁布了《关于全日制学校的教学,劳动和生活安排的规定》,《高等学校学生体质健康卡片》,《中,小学学生体质健康卡片》等30余项学校卫生方面的规范性文件。1979年和1980年,教育部和卫生部相继联合颁布了《中,小学卫生工作暂行规定(草案)》和《高等学校卫生工作暂行规定(草案)》。1982年宪法规定,国家培养青年、少年、儿童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充分体现了国家对学生健康问题的关怀,也为我国学校卫生立法提供了依据。1990年4月25日,经国务院批准,国家教育委员会和卫生部联合制定了《学校卫生工作条例》,使学校卫生工作从行政治理走上了法制治理的道路。教育部,卫生部还制定了许多规章。1996年卫生部发布了《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监督办法》。1999年卫生部根据WHO《健康促进学校发展纲领》制定了《健康促进学校工作指南》。2002年5月发布了《关于加强学校预防艾滋病健康教育工作的通知》。此外,国家还批准颁布了一系列学校卫生国家标准,包括:中小学校建筑设计规范(GBJ99—86),中小学校教室采光和照明卫生标准(GB7793—87),学校课桌椅卫生标准(GB7792—87)等,逐步完善了学校卫生法律、法规体系(二)涉及学校卫生的现行法律、法规和标准体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国家学校体育卫生条件试行基本标准》、《中小学校健康体检管理办法》等。

(三)举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46条国家培养青年、少年、儿童在品

德、智力、体育等方面全面发展。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第十条各级各类学校应当对学生进行健康知识和传染病预防知识的教育。

医学院校应当加强预防医学教育和科学研究,对在校学生以及其他与传染病防治相关人员进行预防医学教育和培训,为传染病防治工作提供技术支持。

第三十一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应当及时向附近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或者医疗机构报告。

第四十八条发生传染病疫情时,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指派的其他与传染病有关的专业技术机构,可以进入传染病疫点、疫区进行调查、采集样本、技术分析和检验。

第五十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在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时,有权进入被检查单位和传染病疫情发生现场调查取证,查阅或者复制有关的资料和采集样本。被检查单位应当予以配合,不得拒绝、阻挠。

《学校卫生工作条例》

1990年4月25日经国务院批准,原国家教委和卫生部颁布了《学校卫生工作条例》。该《条例》是我国学校卫生工作的第一部法规性文件,使我国的学校卫生工作由行政治理走上了法制治理的道路。

该《条例》提出了学校卫生工作的主要任务是:监测学生健康状况;对学生进行健康教育,培养学生良好的卫生习惯;改善学校卫生环境和教育卫生条件;加强对传染病、学生常见病的预防和治疗。

该《条例》规范了学校学习时间、环境建筑、食品卫生、饮用水卫生、传染病防治、突发公共卫生应急处置、学生用品卫生、卫生(保健)室建设、学生健康体检与常见病防治、学校卫生工作管理、学校卫生监督等方面,为国家制定和完善学校卫生法律、法规、标准和政策提供了基础。

但是,由于该《条例》颁布已有近20年时间,已存在明显局限性。如《条例》中对教育部门和卫生部门的分工不明确,且存在明显的2个主体问题。由于种种原因,2个主体之间不可避免地将产生一些冲突,影响《条例》的实施,影响学校卫生工作开展。另外,《条例》在立法目的、监督对象、内容、执法主体、处罚力度上也明显不能满足目前学校卫生工作的需要。

《国家学校体育卫生条件试行基本标准》

————————教体艺〔2008〕8号颁布,2008年6月9日起实施

卫生部会同教育部、财政部制定了《国家学校体育卫生条件试行基本标准》,规范各地中小学校的卫生保健管理。制定了中小学校卫生(保健)室建设基本标准,明确了中小学校卫生(保健)室的设置标准、承担的功能任务、卫生人员配备、医疗设施与设备配置等。

《中小学校健康体检管理办法》

————————卫医发〔2008〕37号颁布,2008年6月27日起实施

卫生部和教育部联合制定的《中小学校健康体检管理办法》要求每年对在校学生进行了一次健康体检,并建立学生健康档案,还对中小学生健康体检项目和评价作出了要求,明确了学生健康体检机构资质并对体检的经费管理和培训、考核提出了要求。

涉及室内教学环境常规项目监测的现行标准

三、学校职责

(一)教学卫生

(二)教学设施卫生

(三)学生卫生保健与常见病防治

(四)卫生(保健)室建设

(五)学生健康管理

(六)食品卫生

(七)饮用水卫生

(八)传染病防治

(九)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一)教学卫生

教学和作息时间

根据我国教育部和卫生部的规定,学生每日学习时间(包括自习)为:小学不超过6个学时,中学不超过8个学时,大学不超过10个学时。

学校还必须保证学生有课间休息的时间,课间休息时间应当至少保证有10分钟。

劳动卫生

适度安排学生参加社会公益劳动,不仅能让学生增强劳动观念,提高动手能力,养成良好的劳动习惯,也是学校搞好学生素质教育的一个重要方面。学校应当根据学生的年龄,组织学生参加适当的劳动,安排适当的劳动工种和劳动量。对参加劳动的学生,要进行安全生产教育,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学校要采取必要的安全和卫生防护措施。

体育活动

学校应保证学生每天至少有一个小时的体育活动时间,体育及格率在85%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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