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方责任之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
五方责任制的相关内容
五方责任制的相关内容建筑工程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包括: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勘察单位项目负责人、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施工单位项目经理、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相关文件:《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工程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的通知》主要内容:建筑工程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是指参与新建、扩建、改建的建筑工程项目负责人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在工程设计使用年限内对工程质量承担相应责任。
五方责任制:“五方”指哪些?建筑工程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是指承担建筑工程项目建设的: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勘察单位项目负责人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施工单位项目经理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五方责任制:“责任”有哪些?建筑工程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是指参与新建、扩建、改建的建筑工程项目负责人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在工程设计使用年限内对工程质量承担相应责任。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依法追究项目负责人的质量终身责任:(一)发生工程质量事故;(二)发生投诉、举报、群体性事件、媒体报道并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严重工程质量问题;(三)由于勘察、设计或施工原因造成尚在设计使用年限内的建筑工程不能正常使用;(四)存在其他需追究责任的违法违规行为。
建设单位的质量责任和义务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对工程质量承担全面责任,不得违法发包、肢解发包,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违反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标准,降低工程质量,其违法违规或不当行为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或质量问题应当承担责任。
其责任和义务具体为:(1)建设单位应当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单位,并不得将建设工程肢解发包。
(2)建设单位应当依法对工程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进行招标。
(3)建设单位必须向有关的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提供与建设工程有关的原始资料。
四川省五方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
附件1:五方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勘察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勘察单位:工程名称:工程地址:本人经法定代表人授权为该工程勘察项目负责人,承担相关质量终身责任,现郑重承诺:1、严格执行工程勘察标准;2、在勘察过程中及时整理、核对工程勘察工作的原始记录,对勘察成果资料负责;3、确保向业主提供的勘察文件真实、准确,符合国家规定的勘察文件编制深度要求;4、履行相关工程质量检查、验收及事故处理等职责5、履行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职责。
勘察项目负责人(签字):年月日设计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设计单位:工程名称:工程地址:本人经法定代表人授权为该工程设计项目负责人,承担相关质量终身责任,现郑重承诺:1、严格按照经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合格的工程勘察报告进行施工图设计;2、施工图设计严格执行工程建设规范、标准;3、严格执行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制度;4、按规定向相关单位提供合法有效的施工图纸,向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做好设计交底,积极做好设计后续服务;5、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设计变更;6、履行相关工程质量检查、验收及事故处理等职责;7、履行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职责。
设计项目负责人(签字):年月日施工项目经理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施工单位:工程名称:工程地址:本人经法定代表人授权为该工程施工项目经理,承担相关质量终身责任,现郑重承诺:1、在取得施工许可证后进行施工。
2、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及标准。
3、严格按规定配备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并确保所有人员到岗履职。
4、严格按照经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合格的工程设计文件及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精心组织施工.5、施工中采用合格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等,并严格按规定执行见证取样制度。
6、建立、健全质量检查、验收制度,严格工序管理,做好隐蔽工程质量的检查和记录。
7、对施工中出现的质量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严格依法依规履行义务。
8、履行相关工程质量检查、验收及事故处理等职责9、履行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职责。
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工程名称:本人承诺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和建筑物设计使用年限内,对工程质量承担全面责任。
在工程建设过程中认真履行下列职责:1、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标准,认真履行建设工程合同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2、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施工、监理、勘察、设计、检测和施工图审查等单位,不将建设工程肢解发包。
对按规定必须招标的严格依法依规进行招标,不迫使承包方以低于成本价竞标,不任意压缩合理工期。
3、向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检测和施工图审查等单位提供真实、准确、齐全的建设项目相关的原始材料。
4、将勘察、设计文件送有资质的审查机构进行审查,及时向施工现场提供审查合格并加盖了审查专用章的勘察、设计文件及审查意见。
工程有变更的按规定程序办理相关手续,重大设计变更送原审查机构审查合格后再实施。
5、严格遵守基本建设程序,在开工前办理质量监督手续,领取施工许可证。
6、不明示或暗示勘察、设计、施工、检测等单位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或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建筑配件和设备,降低工程质量。
-1-7、工程竣工后,按规定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有关单位进行验收,并接受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监督。
在工程验收合格十五日内,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手续。
工程未经验收合格不得交付使用。
8、及时整理文件资料,建立健全工程项目档案,并自竣工验收后三个月内向城建档案管理部门移交建设项目档案。
9、督促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有关单位落实质量责任,对未实行监理的工程,组织建设单位相关人员履行监理单位职责。
10、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规定的其他质量责任。
本承诺书一式四份,一份在办理监督手续时提交质量监督机构,一份在办理施工许可时作为附件资料提交,一份在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与档案资料一并交城建档案管理部门存档,一份建设单位留存。
建设单位(公章):-2-勘察单位项目负责人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工程名称:本人承诺在该工程建设过程中和建筑物设计使用年限内,承担因勘察导致的工程质量事故或质量问题责任。
建筑工程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的解读
建筑工程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的解读范春雷摘要:建筑工程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的亮点包括:明确五方责任主体,以“具体、明确、管用”为原则,明确了质量责任追究的具体内容,方法。
很多人对《建筑工程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的条文理解不是很到位,认为这个文件的形式大于内容,其实不然,这个文件有很多内容是做了最新的阐述和明确的规定。
1.明确责任主体,共五方,这五方的项目负责人对建筑工程质量服终身责任,在《建筑工程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追究暂行办法》中规定:建筑工程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是指承担建筑工程项目建设的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勘察单位项目负责人、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施工单位项目经理、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
社会上有人认为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部门也应承担责任,出现质量问题就把责任推到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实际上这种观点是错误的,原因是工程质量监督机构不是责任主体单位,质量监督部门不是具体工程的验收单位,只是对具体工程的责任单位的验收程序进行监督,监督参与验收各方的验收程序的规范性,简称监督验收,对实体的检查是随机的抽查抽测,不参与具体质量问题的技术处理,质量监督部门是受政府的委托对所属地域建设项目的质量进行宏观的质量管控,是政府购买服务的一部分,其行为对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就质量情况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汇报。
明确是五方责任主体,不是以单位强势或弱势划分责任,明确是这五方责任主体,早期的时候有的地方规定是七方责任主体,还包括检测单位,图纸审查单位,更有甚者有的地方还要加上相关的材料供应单位,其实这几家单位都不是直接责任主体,而是由合同控制或其他法律规定控制的间接的责任人,算是参与单位,这几家单位不是直接责任的所在,如果把这几方通通作为责任主体,那么责任的划分反而不清晰、不明确。
2.该条例以“具体、明确、管用”为原则,强化建设单位主体责任,强化个人质量责任追究,建立重大质量问题报告制度,着力构建企业自控、行业自律、社会监督、政府监管的工程质量治理机制。
建筑工程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
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承诺书本人承诺在该工程建设过程中一定认真履行下列相应职责,对工程质量承担全面责任,对因本人违法违规或不当行为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或质量问题承担相应终身质量责任。
1、工程建设坚持先勘察、后设计、再施工的原则。
向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提供真实、准确、齐全的建设项目相关的原始材料.2、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施工、监理、勘察、设计等单位,不将建设工程违法发包、肢解发包,对规定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严格依法依规进行招标,不迫使承包方以低于成本价竞标,不任意压缩合理工期。
对规定必须实行监理的工程项目依法委托监理。
3、及时办理项目施工图审查、质量安全监督、开工安全生产条件审查等手续,领取施工许可证后方开工建设。
向施工现场提供经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合格并加盖了专用章的施工用图和设计变更等相关设计文件。
4、不得以任何理由明示或暗示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违反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或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建筑配件和设备,降低工程质量.5、工程竣工后,组织勘察、设计、监理、施工等有关单位进行验收,并接受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监督。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应当在建筑物明显部位设置永久性标牌,载明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名称和项目负责人姓名.经验收合格的工程项目方交付使用,并在工程验收合格十五日内,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手续。
6、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职责。
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签章):年月日建设单位法人授权委托书根据住建部《建筑工程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建质[2014]124号)相关规定,现委托我单位员工(身份证号:为长沙现代服务业产业园地下室及1~8#栋(工程名称)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代表本单位认真履行项目负责人相应职责,对工程质量承担全面责任,并对因其违法违规或不当行为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或质量问题承担相应终身质量责任。
法人:(签章)被委托项目负责人:(签章)委托单位或公司盖章:年月日附件: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具体信息一览表工程名称:长沙现代服务业产业园地下室及1~8#栋本承诺书、授权委托书一式三份,一份在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手续时提交监督机构,一份待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备案后移交城建档案管理部门,一份保存于各自责任主体单位备查.勘察单位项目负责人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承诺书本人承诺在该工程建设过程中一定认真履行下列相应职责,并对因勘察导致的工程质量事故或质量问题承担相应终身质量责任。
建筑工程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
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承诺书本人承诺在该工程建设过程中一定认真履行下列相应职责,对工程质量承担全面责任,对因本人违法违规或不当行为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或质量问题承担相应终身质量责任。
1、工程建设坚持先勘察、后设计、再施工的原则。
向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提供真实、准确、齐全的建设项目相关的原始材料。
2、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施工、监理、勘察、设计等单位,不将建设工程违法发包、肢解发包,对规定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严格依法依规进行招标,不迫使承包方以低于成本价竞标,不任意压缩合理工期。
对规定必须实行监理的工程项目依法委托监理。
3、及时办理项目施工图审查、质量安全监督、开工安全生产条件审查等手续,领取施工许可证后方开工建设。
向施工现场提供经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合格并加盖了专用章的施工用图和设计变更等相关设计文件。
4、不得以任何理由明示或暗示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违反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或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建筑配件和设备,降低工程质量。
5、工程竣工后,组织勘察、设计、监理、施工等有关单位进行验收,并接受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监督。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应当在建筑物明显部位设置永久性标牌,载明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名称和项目负责人姓名。
经验收合格的工程项目方交付使用,并在工程验收合格十五日内,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手续。
6、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职责。
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签章):年月日建设单位法人授权委托书根据住建部《建筑工程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建质[2014]124号)相关规定,现委托我单位员工(身份证号:为长沙现代服务业产业园地下室及1~8#栋(工程名称)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代表本单位认真履行项目负责人相应职责,对工程质量承担全面责任,并对因其违法违规或不当行为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或质量问题承担相应终身质量责任。
法人:(签章)被委托项目负责人:(签章)委托单位或公司盖章:年月日附件: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具体信息一览表工程名称:长沙现代服务业产业园地下室及1~8#栋本承诺书、授权委托书一式三份,一份在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手续时提交监督机构,一份待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备案后移交城建档案管理部门,一份保存于各自责任主体单位备查。
五方责任承诺书
工程名称:本人承诺在该工程建设过程中一定认真履行下列相应职责,并在工程设计使用年限内对工程质量承担相应终身质量责任。
1、严格按照核定的工程设计资质等级和业务范围开展设计业务,不越级和超范围设计或以其他工程设计单位的名义承揽设计业务,不允许其他单位或个人以本单位的名义承揽设计业务,依法签订工程设计业务合同,不转包或违法分包所承揽的设计业务。
2、确保提供的设计文件经过严格的内部审核校对程序,相关的签字、盖章手续齐全,符合国家规定的文件编制深度要求,并及时将设计文件及相关资料归档保存。
3、严格按照批准的规划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及相关工程建设规范、标准进行设计。
施工图设计严格按批准的初步设计文件进行,决不超规模、超标准设计。
4、向相关单位提供加盖有设计单位出图专用章、执业人员印章有效的施工图纸。
按规定向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做好设计交底,积极做好设计后续服务。
5、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设计变更。
涉及到建设规模、行业标准、工艺流程等重大变更,须由建设单位报原初步设计审批机关批准后才进行设计变更修改。
涉及到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安全性等方面的变更,须经原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合格。
所有的设计变更应按照规定和程序进行再次审查。
6、及时将设计图纸及相关原始资料归档保存。
参与竣工验收时,以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合格的设计图纸作为验收依据。
7、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职责。
本承诺书一式五份,一份在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时提交给工程质量监督机构,一份待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与工程档案一并交市城建档案馆存档,其它保存于各自责任主体单位备查。
项目负责人(承诺人)签字:责任单位(公章)年月日年月日身份证号码:执业资格名称:工程名称:本人承诺在该工程建设过程中一定认真履行下列相应职责,并在工程设计使用年限内对工程质量承担相应终身质量责任。
1、严格按照资质等级和业务范围承担监理业务,不转让监理业务,不承担与施工单位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单位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的工程监理业务。
五方责任划分情况说明
五方责任划分情况说明
五方责任划分是指在某个事务或项目中,将责任划分为五个方面,每个方面都有对应的责任主体来承担相应的责任。
具体来说,五方责任包括:
1.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对工程质量承担全面责任,不得违法发包、肢解发
包,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违反法律法规和工
程建设标准,降低工程质量。
其违法违规或不当行为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或
质量问题应当承担责任。
2.勘察、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应当保证勘察设计文件符合法律法规和工程
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要求,对因勘察、设计导致的工程质量事故或质量问题
承担责任。
3.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应当按照经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和施工技术标
准进行施工,对因施工导致的工程质量事故或质量问题承担责任。
4.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有关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和
工程承包合同,对施工质量实施监理,并对施工质量承担监理责任。
总的来说,五方责任主体各自有着明确的责任划分,以确保项目或事务的顺利进行。
在实际操作中,各方需要充分理解并履行自己的职责,以确保项目的成功实施。
建筑工程五方责任主体工程质量终身制承诺书
建筑工程五方责任主体工程质量终身制承诺书建筑工程五方责任主体工程质量终身制承诺书一、背景介绍为加强和规范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提高建筑工程质量,确保建筑工程的安全、可靠和耐久,建立五方责任主体工程质量终身制承诺书成为必要的措施。
本文档旨在明确建筑工程各方在工程质量方面的责任和义务,并倡导各方共同遵守。
二、五方责任主体建筑工程的五方责任主体包括业主、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和工程技术负责人。
1. 业主的责任业主是建筑工程的承建方,具有最基本的建筑工程质量责任。
业主在建设前,应确保项目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标准,并委托专业的设计单位进行规划和设计。
业主应严格监督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的质量管理,并对工程质量进行验收和整改。
2. 设计单位的责任设计单位是建筑工程质量的重要保障者,应具备相关资质和专业技术。
设计单位应根据业主的要求,编制完善、合理的项目设计方案,并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规范标准进行设计。
设计单位还应对施工单位提出的技术问题给予及时解答和指导,确保工程施工的顺利进行。
3. 施工单位的责任施工单位是建筑工程的实施者,应具备相应的从业资质和专业技能。
施工单位应组织施工过程中各项工作,并确保按照设计方案进行施工。
施工单位应根据施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时解决,并合理安排施工进度,确保工程质量和进度的双重控制。
4. 监理单位的责任监理单位是建筑工程施工的监督者,应具备相关资质和专业知识。
监理单位应对工程施工过程进行全程监督,确保施工单位按照设计方案和标准进行施工。
监理单位还应及时发现和纠正工程质量问题,并提出合理的整改措施。
5. 工程技术负责人的责任工程技术负责人是建筑工程质量的具体管理者,应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管理能力。
工程技术负责人应全面负责工程质量的管理和控制,并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技术培训和交流。
工程技术负责人还应制定完善的施工组织方案和质量控制计划,确保工程质量得到有效保证。
三、工程质量终身制承诺为进一步提高建筑工程质量,各方责任主体应共同遵守以下工程质量终身制承诺:1. 各方责任主体应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规范标准进行施工管理和质量控制,严禁使用假冒伪劣建材和施工设备。
建筑工程五方责任制:“五方”指哪些
建筑工程五方责任制:“五方”指哪些?“责任”有哪些?建筑工程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是指肩负建筑工程项目建设的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勘探单位项目负责人、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施工单位项目经理、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
建筑工程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生责任,是指参加新建、扩建、改建的建筑工程项目负责人依据国家法律法例和相关规定,在工程设计使用年限内对工程质量肩负相应责任。
切合以下情况之一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宅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该依法追查项目负责人的质量终生责任:(一)发生工程质量事故;(二)发生投诉、检举、集体性事件、媒体报导并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严重工程质量问题;(三)因为勘探、设计或施工原由造成尚在设计使用年限内的建筑工程不可以正常使用;(四)存在其余需追查责任的违纪违规行为。
建设单位的质量责任和义务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对工程质量肩负全面责任,不得违纪发包、肢解发包,不得以任何原由要求勘探、设计、施工、监理单位违犯法律法例和工程建设标准,降低工程质量,其违纪违规或不妥行为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或质量问题应该肩负责任。
其责任和义务详细为:(1)建设单位应该将工程发包给拥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单位,其实不得将建设工程肢解发包。
(2)建设单位应该依法对工程建设项目的勘探、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相关的重要设施、资料等的采买进行招标。
(3)建设单位一定向相关的勘探、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供给与建设工程相关的原始资料。
原始资料一定真切、正确、齐备。
(4)建设工程发包单位不得迫使承包方以低于成本的价钱竞标,不得随意压缩合理工期;不得明示或许示意设计单位或许施工单位违犯工程建设强迫性标准,降低建设工程质量。
(5)建设单位应该将施工图设计文件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许其余相关部门审察。
施工图设计文件未经审察同意的,不得使用。
(6)推行监理的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该拜托拥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工程监理单位进行监理。
建筑工程五方责任制:“五方”指哪些
建筑工程五方责任制:“五方”指哪些?“责任”有哪些?建筑工程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是指承担建筑工程项目建设的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勘察单位项目负责人、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施工单位项目经理、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
建筑工程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是指参与新建、扩建、改建的建筑工程项目负责人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在工程设计使用年限内对工程质量承担相应责任。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依法追究项目负责人的质量终身责任:(一)发生工程质量事故;(二)发生投诉、举报、群体性事件、媒体报道并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严重工程质量问题;(三)由于勘察、设计或施工原因造成尚在设计使用年限内的建筑工程不能正常使用;(四)存在其他需追究责任的违法违规行为。
建设单位的质量责任和义务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对工程质量承担全面责任,不得违法发包、肢解发包,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违反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标准,降低工程质量,其违法违规或不当行为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或质量问题应当承担责任。
其责任和义务具体为:(1)建设单位应当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单位,并不得将建设工程肢解发包。
(2)建设单位应当依法对工程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进行招标。
(3)建设单位必须向有关的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提供与建设工程有关的原始资料。
原始资料必须真实、准确、齐全。
(4)建设工程发包单位不得迫使承包方以低于成本的价格竞标,不得任意压缩合理工期;不得明示或者暗示设计单位或者施工单位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降低建设工程质量。
(5)建设单位应当将施工图设计文件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审查。
施工图设计文件未经审查批准的,不得使用。
(6)实行监理的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工程监理单位进行监理。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工程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
住房城 乡建设 部关 于 印发 《 建筑工程五方责任主体项 目负责人 质量终 身责任追究暂行办法》 的通知
建质 [ 2 0 1 4 1 1 2 4号
各 省 、 自治 区住 房 城 乡 建设 厅 ,直 辖 市 建委 ( 规
委) , 新疆 生 产 建设 兵 团 建设 局 :
你们 , 请 认真 贯彻执 行 。
建 筑 工 程 五 方 责 任 主体 项 目负 责 人
质 量 终 身 责 任 追 究暂 行 办 法
第一 条 为加 强 房 屋建 筑 和市 政 基础 设 施 工 作 进行 指 导和 监 督 管理 。 县级 以上 地 方人 民政府 住 房城 乡 建设 主 管部 程( 以下 简 称 建 筑 工程 ) 质量管理 , 提 高 质 量 责 任
事 责任 ; ( 三) 处单位 罚款数额 5 %以上 1 0 %以下 的罚款 ; ( 四) 向社会 公布 曝光 。 第十 三条 发 生本 办 法第 六条 所 列情 形 之 一 的, 对施工单位项 目经理按 以下方式进行责任追究 : ( 一) 项 目经 理 为 相 关注 册 执 业 人 员 的 , 责 令 停 止 执 业 1年 ; 造成 重大质量事故 的, 吊销 执 业 资格 证 书 , 5年 以 内不 予 注册 ;情 节特 别 恶 劣 的 , 终身 不 予注 册 ;
是 指 承 担建 筑 工 程项 目建 设 的建 设 单位 项 目负责
人、 勘 察 单 位 项 目负 责人 、 设 计 单 位 项 目负责 人 、
施 工 单 位项 目经 理 、 监 理 单位 总监 理 工 程师 。
建筑 工程开工 建设前 , 建设 、 勘察、 设计、 施 工、 监 理 单 位 法 定 代 表 人 应 当签 署 授 权 书 , 明 确
建筑工程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
建筑工程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建筑工程是一个涉及多方面、多环节的复杂过程,为了确保工程的质量和安全,必须明确各方的责任主体。
在建筑工程中,存在五个主要责任主体,其中项目负责人承担着最为重要的责任和义务。
本文将介绍建筑工程五方责任主体以及项目负责人的职责和要求。
一、建筑工程五方责任主体在建筑工程中,五方责任主体包括:业主、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和项目负责人。
每个责任主体都有着不同的职责和义务,共同保障工程的顺利进行和质量安全。
1. 业主:作为工程的发起者和权益保护者,业主有责任为工程提供充分的投资和资源支持,明确工程目标和要求,并配合承建单位履行工程建设和验收手续。
2. 设计单位:设计单位是负责提供建筑工程设计方案和施工图纸的机构。
设计单位需根据业主的要求制定合理的设计方案,保证设计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可行性,并配合相关单位进行施工过程中的设计调整。
3. 施工单位:施工单位负责具体的建筑工程施工任务,需要按照设计单位提供的施工图纸和方案进行工程施工,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并按时完成工程。
4. 监理单位:监理单位是独立于业主和施工单位的第三方机构,负责对工程施工过程进行监理和检查。
监理单位需要对施工单位的施工行为进行全程监督,确保施工合规和质量安全。
5. 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是项目管理团队的核心成员,对工程全过程的组织、协调和管理负有直接责任,承担最为重要的责任和义务。
二、项目负责人的职责和要求作为建筑工程的重要主体角色,项目负责人具有以下职责和要求:1. 整体管理和协调:项目负责人需要负责项目的整体管理和协调,包括制定项目工作计划和进度安排,统筹各方资源,协调解决工程问题等。
2. 技术管理:项目负责人需要具备扎实的技术知识和丰富的工程经验,对工程的技术细节和施工工艺有深入了解,能够对设计方案进行评审和调整,并指导施工单位按照要求进行施工。
3. 质量控制:项目负责人需要制定和执行质量控制方案,保证工程质量符合相关标准和要求。
建筑工程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
建筑工程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建筑工程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篇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五落实五到位规定》、《企业安全生产风险公告六条规定》、《企业主要负责人保护员工生产安全六条规定》和《强化安全生产监管六项举措》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我单位郑重承诺如下:一、严格遵守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建立健全各级、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完善并严格落实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积极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提高安全生产水平。
二、依据《安全生产法》有关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并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三、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做到人员、时间、内容、效果“四落实”。
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本单位使用被派遣劳动者的,将被派遣的劳动者纳入本单位从业人员统一管理,对被派遣劳动者进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操作技能的教育和培训。
四、依法按比例足额提取安全生产专项经费,制定安全生产费用投入使用计划,重点加大对安全教育培训、安全设施设备、安全标准化建设、隐患排查治理、危险工艺、重大危险源控制系统和推广使用安全生产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等方面的投入。
督促检查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切实打牢企业安全生产基础。
五、本单位确定每年6月为安全生产月,每月日为生产安全事故警示教育日。
六、严格落实建设项目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三同时”制度,定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风险评估,常态化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并通过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定期上报。
七、按标准化管理要求,设置企业安全生产信息公告栏,将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和危险有害因素公示卡、监控卡、应急救援措施及标识、标志标牌张贴或公示到车间和具体工作岗位。
八、依法组织制定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援预案、专项应急预案、现场处置方案),做到方案、救援组织、装备物资、演练“四落实”。
《建筑工程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宣贯 2014-10
及纪检监察部门,并建议对项目负责人给予相应的行政、纪律处分;
2 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 处单位罚款数额5%以上10%以下的罚款;
4 向社会公布曝光。
第十二条 工程质量事故,投诉、举报、群体性事件、媒体报道并造成恶劣社 会影响的严重工程质量问题,由于勘察、设计或施工原因造成尚在设计使用 年限内的建筑工程不能正常使用之一的,对勘察、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的责 任追究
3 处单位罚款数额5%以上10%以下的罚款;
4 向社会公布曝光。
第十五条
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及时公布项目负责 人质量责任追究情况,将其违法违规等不良行为 及处罚结果记入个人信用档案,给予信用惩戒。 鼓励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开项目负责 人终身质量责任承诺等质量责任信息。
第十六条
项目负责人因调动工作等原因离开原单位后,被发现在原单位工作期间
项目经理为相关注册执业人员的,责令停止执业1年;造成重大质量事 1
故的,吊销执业资格证书,5年以内不予注册;情节特别恶劣的,终身 不予注册;
2 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 处单位罚款数额5%以上10%以下的罚款;
4 向社会公布曝光。
第十四条 工程质量事故,投诉、举报、群体性事件、媒体报道并造成恶劣社
第四条
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对全国建 筑工程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追究工作进行 指导和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 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建筑 工程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追究工作实施监 督管理。
1、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对工程质量承担全面责任,不得
违法发包、肢解发包,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勘察、设计、
建筑工程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
建筑工程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一、依法对工程建设活动履行项目管理职责,确保工程在设计使用年限内质量可靠。
在法律规定的各种使用年限内,承担相应的质量终身责任。
二、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坚持先勘察、后设计、再施工的原则,无施工图设计文件和审查合格书,不得擅自施工,设计变更严格执行有关规定,未经审查合格不得擅自实施。
三、认真执行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制度,履行合同约定,承担工程质量安全责任,并督促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检测等参建单位项目负责人落实各自的质量安全责任。
四、不任意压缩合理工期,不明示或暗示勘察、设计、施工、检测等单位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或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降低工程质量。
五、按规定组织工程质量验收,及时办理验收备案手续,不将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工程交付使用。
工程交付使用后,按规定组织质量回访、保修和质量投诉处理,并承担相应责任,不推诿扯皮。
六、按规定及时收集、整理、归档工程项目档案资料,并保证资料的真实、准确、完整。
七、如发生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我将及时上报并积极配合调查处理,不谎报、瞒报、漏报和迟报。
八、如违反上述承诺,我愿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承诺书一式五份,一份在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时提交质量监督机构,一份在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时提交竣工验收备案机关存档,其他份数由各方责任主体分别留存备查。
项目负责人(签字):XXX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XXXXXX执业资格:XXXXXXXXXX执业印章号:XXXXXXXXXX所在单位(公章):XXXXXXXXXXXXX年XX月XX日注:本承诺书一式五份,由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项目负责人签署并加盖所在单位公章后,分别留存各方责任主体和有关档案管理单位。
此承诺书仅为示例,具体内容可能需要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当地建设主管部门的规定以及具体项目的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
在签署此承诺书之前,请务必详细阅读相关法律法规,并咨询专业人士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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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
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
工程名称:
本人承诺在该工程建设过程中和建筑物设计使用年限内,承担因设计导致的工程质量事故或质量问题责任。
在工程建设过程中认真履行下列职责:
1.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标准,认真履行建设工程合同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2.严格按照核定的工程设计资质等级和业务范围开展设计业务,不超越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承揽工程,不转包或违法分包所承揽的设计业务。
3.严格依据勘察成果文件进行工程设计,保证设计文件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要求,达到国家规定的文件编制深度要求。
4.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设计变更。
重大设计变更应按规定和程序进行审查。
5.按规定在施工前向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做好设计交底和参加图纸会审,及时解决施工过程中涉及到的设计问题,积极参与重要分部工程和单位工程竣工验收,真实客观
地签署验收结论,积极参加质量事故调查和处理,按规定提交工程质量检查报告。
6.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规定的其他质量责任。
本承诺书一式四份,一份在办理监督手续时提交质量监督机构,一份在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与档案资料一并交城建档案管理部门存档,一份交建设单位,一份设计单位留
设计单位(公章):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