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专利申请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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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发明专利申请流程
1、专利检索
评价专利申请获得授权的可能性同时也可以完善自身的申请方案。据国外专利机构调查,有66%以上的发明专利最后不能获得授权,其中绝大多数都是因为存在在先公开的文献,缺乏新颖性而致。
2、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受理
专利局受理处或各专利局代办处收到专利申请后,对符合受理条件的申请,将确定申请日,给予申请号,发出受理通知书。
《专利审查指南》规定:电子申请经审查符合受理条件的,审查员应当发出专利申请受理通知书和缴纳申请费通知书;提出费用减缓请求的,应当发出专利申请受理通知书和费用减缓审批通知书。
3、申请人缴纳申请费
申请费的缴纳期限是自申请日起算两个月内。与申请费同时缴纳的费用还包括发明专利申请公布印刷费、申请附加费,要求优先权的,应同时缴纳优先权要求费。未在规定的期限内缴纳或缴足的,专利申请将视为撤回。(说明书页数超过30页或者权利要求大于10项时,需要缴纳申请附加费)
4、初步审查
国家专利局对发明专利进行初步审查,审核递交文件是否符合要求。
5、公布
专利法第三十四条规定,专利局收到发明专利申请后,经初步审查认为符合专利法要求的,自申请日起满十八个月,即行公布。专利局也可以根据申请人的请求早日公布其申请。
专利法规定:申请人仅在2种情况下可以对发明专利申请文件进行主动修改:①在提出实质审查请求时,②在收到专利局发出的发明专利申请进入实质审查阶段通知书之日起三个月内。(如果申请人在申请日同时申请公开和请求实质审查,就会失去这2个修改的机会)
6、实质审查
发明专利申请要进行实质审查。发明专利申请的实质审查程序主要依据申请人的实质审查请求而启动,申请人应当在申请日或优先权日起3年内,提交正式的实质审查请求,在此期限内没有请求实质审查的,申请将被视为撤回。
实质审查主要是对发明专利和提交的文件内容符不符合相关的规定,是否具有新颖性、创造性等。具体过程:1、提案。即发明专利申请被送人案源调配系统等待审查员的提案,所需要的时间因各个领域申请积压程度而有所区别。2、第一次意见通知。在申请到达审查员手中时,审查期限就有了明确的规定,一般期限是4个月内会发出第一次意见通知书。(现实是2个或3个月就会发出来的)3、第一次意见答复。申请人收到意见通知书后答复期限为4个月,逾期不答复的视为申请撤回,中止审查程序。4、二次意见通知。如果一次
答复后还有问题会再次发出意见通知书,审查员会在收到申请人答复4个月内发出第二次意见通知书,要求和第一次意见通知书一样。5、二次意见答复。申请人答复第二次意见通知书期限为2个月。6、结案。通常在三次通知书内是可以结案的(理论上是可以不经一次通知直接授权的,但实际操作中会有意见通知书需要答复),会有个案是四次通知以上的。
7、授权
审查员没有发出意见通知或者驳回理由及满足授权条件,专利局会作出授予专利权通知书。收到授权通知并缴费后大概2个月就能拿到专利权证书了。
专利申请过程专业而复杂,建议找专业的代理机构帮助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