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移动营业场所安全管理规定通用版
移动公司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加强移动公司安全生产管理,保障公司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预防和减少事故发生,根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安全生产目标1. 遵守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确保公司安全生产无事故。
2. 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减少事故发生。
3. 加强安全生产设施设备投入,提高安全生产水平。
4. 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及时发现并消除安全隐患。
三、安全生产责任制1. 公司领导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安全生产工作。
2. 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责任,确保本部门安全生产无事故。
3. 员工对本岗位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责任,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确保安全生产。
四、安全生产管理措施1.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公司定期组织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2. 安全生产设施设备:公司应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设备,确保其完好、有效。
3. 安全操作规程:公司制定并实施各项安全操作规程,确保员工按照规程操作。
4. 安全检查:公司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
5. 事故报告和处理:发生事故后,立即报告上级领导,及时采取措施,减少事故损失。
五、安全生产奖惩1. 对在安全生产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和集体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造成事故的个人和集体依法进行处罚。
六、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制度由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具体条款如下:一、安全教育培训1. 公司应定期组织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2. 新员工入职前,必须参加公司组织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3. 员工晋升、转岗前,必须参加相应岗位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二、安全设施设备1. 公司应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设备,如防护用品、消防器材等。
2. 安全防护设施设备应定期检查、维护,确保其完好、有效。
三、安全操作规程1. 公司制定并实施各项安全操作规程,确保员工按照规程操作。
通信企业营业厅安全管理规定
通信企业营业厅安全管理规定一、总则1. 为确保通信企业营业厅的安全运营,维护用户的合法权益,制定本安全管理规定。
2. 本规定适用于所有通信企业经营的营业厅,包括自营和委托经营的营业厅。
3. 营业厅必须严格执行本规定,确保安全管理工作的有效性。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1. 通信企业应设立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安全管理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
2. 安全管理部门应制定安全管理方案,并定期组织安全培训和演练。
3. 营业厅经理为安全管理工作的直接责任人,负责营业厅的安全管理工作。
三、人员管理1. 营业厅工作人员必须进行入职培训,并掌握基本的安全知识和操作技能。
2. 营业厅工作人员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确保各项工作的安全性和准确性。
3. 营业厅工作人员应佩戴工作证,并定期进行身体健康检查,确保工作的稳定性和安全性。
四、设备管理1. 营业厅设备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并经过定期维护和检修。
2. 营业厅设备应与计算机系统联网,确保数据的安全和准确性。
3. 营业厅设备应设置密码和权限管理,保障数据和信息的安全性。
4. 营业厅设备不得私自更换或移动,如有需要应经过安全管理部门的审批。
五、场所管理1. 营业厅场所应配备安全防范设施,包括视频监控、报警器等。
2. 营业厅场所应定期进行保洁和消毒,确保环境的整洁和卫生。
3. 营业厅场所不得堆放易燃、易爆和有毒物品,避免安全隐患的发生。
4. 营业厅场所应设置明显的安全标识,指导员工和用户了解安全规定和应急措施。
六、安防措施1. 营业厅应限制进入人员的数量,确保场所的安全。
2. 营业厅应设置安全通道,并保持通道的畅通,保证用户的安全撤离。
3. 营业厅应定期进行消防演练,增强员工的消防意识和技能。
4. 营业厅应建立应急预案和应急疏散预案,确保员工和用户在突发情况下能够迅速有效地采取应对措施。
七、安全事件处理1. 营业厅对于安全事件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保持与安全管理部门的及时沟通。
2. 营业厅应配备专门的应急处理人员,确保能够及时处理和处置各类安全事件。
营业厅安全管理规定范文
营业厅安全管理规定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营业厅的安全管理,维护员工和客户的人身财产安全,提高服务质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要求,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营业厅安全管理工作必须坚持以人为本,依法依规,主动防范为主,综合治理为辅的原则。
充分发挥各级组织和广大员工的积极性,提高安全防范能力。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本公司营业厅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二章安全组织与责任第四条公司设立安全管理部门,负责营业厅安全管理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
第五条营业厅安全管理部门由负责安全管理工作的专职人员组成,主要负责制定安全工作方针、政策和制度,组织安全培训和演练,指导和监督营业厅的安全工作。
营业厅的安全纪检员由安全管理部门推荐,公司批准任命,负责监督检查营业厅的安全工作。
第六条营业厅安全管理工作由营业厅经理负责,分管安全工作的副经理协助。
营业厅经理对本单位的安全工作负主要领导责任,副经理对本单位的安全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第七条营业厅设立安全工作小组,由负责安全工作的专职人员、营业厅领导和部分员工组成,负责制定安全工作计划、安全防范措施的制定和组织实施,安全工作的督导检查和整改。
第三章安全制度和措施第八条营业厅必须建立健全安全制度,明确工作职责和权限。
第九条营业厅的安全工作要有全面的规划、科学的设计和合理的布局。
第十条营业厅应根据实际情况,制定适用于该厅的安全预案和应急处置措施。
第十一条营业厅应设置专门的安全管理区域,安装监控设备,保障工作场所的安全。
第十二条营业厅应加强人员进出管理,严格执行身份审查和人员登记制度,确保外来人员的合法身份。
第十三条营业厅应安排专人进行安全巡逻,及时发现和处理各类安全隐患,并做好相应的记录和报告。
第十四条营业厅应设置紧急报警装置,使员工在遇到紧急情况时能够及时报警求助。
第十五条营业厅应制定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演练方案,定期组织演练,提高员工应急处置能力。
第十六条营业厅应建立消防安全制度,配备相应的消防设施和器材,定期组织消防演练和检查。
营业厅安全管理规定范文(4篇)
营业厅安全管理规定范文是为了保障营业厅的安全和顾客的权益而制定的一系列规定。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营业厅安全管理规定:1. 出入管理:营业厅应设有明显的入口和出口,并实行身份验证和安全检查。
只有经过注册或验证的人员才能进入营业厅。
2. 安全设施:营业厅应配备监控摄像头、报警设备等安全设施,并定期检查和维护。
3. 人员培训:营业厅工作人员应接受相关的安全培训,了解应对突发事件的方法和紧急救援知识。
4. 物品管理:营业厅应建立健全的物品管理制度,对有价值的物品进行登记和管理,防止遗失或被盗。
5. 灭火安全:营业厅应配备灭火器和其他消防设备,并指定专人负责消防工作。
员工应熟悉灭火器的使用方法,并定期进行消防演练。
6. 应急预案:营业厅应制定应急预案,明确各类突发事件的应对措施,如火灾、地震、抢劫等,并定期进行演练和评估。
7. 客户安全:营业厅应保障顾客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防范盗窃、抢劫等犯罪行为。
同时,要加强安全宣传,提醒顾客保管好自己的财物。
8. 规章制度:营业厅应建立明确的安全规章制度,包括安全巡查、检查员工执勤情况、禁止携带危险物品等规定,并加强执行力度。
以上是一些常见的营业厅安全管理规定,不同行业和地区的规定可能会有所不同,营业厅管理者应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规定并加以执行。
营业厅安全管理规定范文(2)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营业厅的安全管理,维护营业场所的秩序和安全,保障员工和客户的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营业厅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三条营业厅安全管理应遵循“预防为主、防范化解、综合治理”的原则。
第四条营业厅安全管理应坚持依法、科学、协同、共同参与的原则。
第五条营业厅应建立安全管理委员会,负责安全管理工作的协调和决策。
第六条营业厅应配备安全管理人员,确保安全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七条营业厅应建立安全宣传教育制度,提高员工和客户的安全意识和应急能力。
第八条营业厅应建立安全防范和应急处置机制,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
中国移动营业场所安全管理规定
中国移动营业场所安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营业场所的安全管理,预防、消除安全生产与治安防范风险,保障营业场所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依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与安全保卫工作的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及集团公司相关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营业场所是指各公司自建、购买或租赁房产,经工商部门登记注册,自行设立或委托运营管理,面向公众开展营销服务活动的固定经营场所。
第三条营业场所的安全管理,应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落实安全管理责任,遵守有关安全生产与安全保卫工作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完善安全生产与治安防范条件,有效预防和处置生产安全事故、社会安全事件和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
第四条本规定适用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司对直营店、委托经营店的安全管理。
带店加盟店、授权代理店等渠道店面以及集团公司各直属单位和专业公司设立的营业场所,可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五条各公司应按照本规定,履行对委托经营店和外包合作柜台的安全管理职责,提供必要的安全保障条件。
委托经营和引商入柜合作单位(或承包人)应服从中国移动相关部门的管理,落实各项安全管理措施。
第二章安全管理工作职责第六条各公司应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严格落实营业场所安全生产责任。
公司党政主要负责人是营业场所安全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营业场所安全管理工作全面负责;其他负责人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管理工作负领导责任。
第七条公司内部各部门应按照管理职责分工,履行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管理职责,并承担相应的安全管理责任:(一)计划部门负责营业场所建设项目的计划管理,按照相关技术标准规划配置营业场所的安全设施,确保营业场所安全设施建设资金到位。
(二)安全管理部门负责营业场所安全管理工作的指导、监督和考核;负责组织制订营业场所安全生产与安全保卫管理规章制度;负责开展营业场所的安全监督检查;负责生产安全事故、社会安全事件的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配合工程建设部门开展工程建设项目的安全管理;负责或配合行政事务部门做好各类安全设施的维护管理。
营业厅安全管理规定
营业厅安全管理规定
是为了保障营业厅的安全和顾客的权益而制定的一系列规定。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营业厅安全管理规定:
1. 出入管理:营业厅应设有明显的入口和出口,并实行身份验证和安全检查。
只有经过注册或验证的人员才能进入营业厅。
2. 安全设施:营业厅应配备监控摄像头、报警设备等安全设施,并定期检查和维护。
3. 人员培训:营业厅工作人员应接受相关的安全培训,了解应对突发事件的方法和紧急救援知识。
4. 物品管理:营业厅应建立健全的物品管理制度,对有价值的物品进行登记和管理,防止遗失或被盗。
5. 灭火安全:营业厅应配备灭火器和其他消防设备,并指定专人负责消防工作。
员工应熟悉灭火器的使用方法,并定期进行消防演练。
6. 应急预案:营业厅应制定应急预案,明确各类突发事件的应对措施,如火灾、地震、抢劫等,并定期进行演练和评估。
7. 客户安全:营业厅应保障顾客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防范盗窃、抢劫等犯罪行为。
同时,要加强安全宣传,提醒顾客保管好自己的财物。
8. 规章制度:营业厅应建立明确的安全规章制度,包括安全巡查、检查员工执勤情况、禁止携带危险物品等规定,并加强执行力度。
以上是一些常见的营业厅安全管理规定,不同行业和地区的规定可能会有所不同,营业厅管理者应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规定并加以执行。
通信企业营业厅安全管理规定范本(2篇)
通信企业营业厅安全管理规定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通信企业营业厅的安全管理,保障企业和客户的利益,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通信企业的所有营业厅,包括直营的和代理的。
第三条通信企业营业厅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对员工的安全教育和培训,确保营业厅运营安全。
第四条通信企业营业厅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制定营业厅的安全管理责任制和安全管理细则。
第五条通信企业营业厅应当建立健全安全风险评估机制,定期对营业厅的安全风险进行评估和排查,并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
第二章营业厅的安全设施第六条通信企业营业厅应当根据营业厅的情况,配备相应的安全设施,包括但不限于安全监控系统、门禁系统、防火系统等。
第七条通信企业营业厅应当定期检查和维护安全设施,确保其正常运行。
第八条通信企业营业厅应当定期检查和测试安全设施的有效性,发现问题及时修复,并留存相关记录。
第三章人员管理第九条通信企业营业厅应当对所有员工进行背景调查和资格审查,确保员工的正当身份和资质。
第十条通信企业营业厅应当制定员工入职培训计划,并开展相关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第十一条通信企业营业厅应当建立健全员工职责明确制度,规范员工的行为规范和工作流程。
第十二条通信企业营业厅应当建立健全员工考核和奖惩制度,及时发现和纠正员工工作中的安全问题。
第四章安全管理措施第十三条通信企业营业厅应当制定访客管理制度,限制非工作人员的入厅访问,并留存相关登记记录。
第十四条通信企业营业厅应当设置安全警示标识,明确安全区域和禁止事项,提醒客户和员工注意安全。
第十五条通信企业营业厅应当制定货币和贵重物品保管管理制度,确保安全存储和交接。
第十六条通信企业营业厅应当建立应急预案和演练机制,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提高员工的应急处理能力。
第十七条通信企业营业厅应当建立健全事故和安全事件报告制度,对事故和安全事件进行及时报告和处理。
第五章外部合作第十八条通信企业营业厅与外部安保公司进行合作时,应当签订明确合同,明确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移动营业厅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确保移动营业厅安全、有序、高效地运行,保障员工及客户的人身和财产安全,防止事故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二、安全责任1. 营业厅经理为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营业厅的安全管理工作。
2. 所有员工应自觉遵守本制度,积极配合安全管理,共同维护营业厅的安全。
三、安全防范措施1. 营业厅内部安全管理(1)营业厅内不得存放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物品。
(2)营业厅内电气线路、设备应定期检查,确保安全运行。
(3)营业厅内消防设施应保持完好,消防通道畅通。
(4)营业厅内禁止吸烟、使用明火,严禁在营业厅内堆放杂物。
2. 营业厅外部安全管理(1)营业厅周边应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确保行人、车辆安全通行。
(2)营业厅门前应设置停车区域,引导车辆有序停放。
(3)营业厅周边应定期进行巡查,及时发现并消除安全隐患。
3. 财务安全管理(1)营业厅内现金、贵重物品应妥善保管,专人负责。
(2)营业厅内现金、贵重物品存放区域应设置监控设备,确保安全。
(3)营业厅内现金、贵重物品交接时,应有两名员工在场,并做好记录。
四、事故处理1. 营业厅发生安全事故,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人员进行救援。
2. 营业厅发生安全事故,应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并积极配合调查处理。
3. 营业厅发生安全事故,应查明原因,采取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五、安全教育与培训1. 定期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2. 员工应参加公司组织的安全培训,熟悉本岗位的安全操作规程。
3. 营业厅经理应定期组织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并消除安全隐患。
六、附则1. 本制度由营业厅经理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3. 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由营业厅经理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补充和完善。
营业厅安全管理规定
营业厅安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概述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管理要求,订立本《营业厅安全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本规定”)。
本规定旨在规范营业厅的安全管理工作,确保营业厅人员和资产的安全,提高工作效率,保护客户利益,维护公司形象。
第二章营业厅安全责任与组织架构第二条安全责任营业厅安全是营业厅负责人最紧要的工作之一,其对营业厅安全负有直接责任。
同时,全部营业厅员工都应对营业厅安全负有责任。
负责人应明确营业厅的安全目标,并订立相应的安全措施。
第三条安全管理组织架构营业厅应建立安全管理委员会,由营业厅负责人担负主任,安全、行政、技术等部门重要负责人担负委员,负责协调、推动、检查和评估安全工作。
公司安全处负责为营业厅供应安全管理的相关引导和支持。
第三章安全培训与教育第四条培训计划营业厅应订立年度安全培训计划,并依据员工实际情况订立个人培训计划,确保员工具备必需的安全知识和技能,提高安全意识和应急本领。
第五条安全培训内容安全培训内容应包含但不限于以下方面: 1. 营业厅安全法律法规的基本知识; 2. 营业厅安全规章制度及应急预案的具体内容; 3.安全设备的正确使用方法和维护保养要求; 4. 安全事故防范和处理的常识和技巧。
第六条安全培训形式安全培训可以采用集中培训、远程培训、现场演练等形式,依据实际需要确定具体方式。
培训记录应及时记录并保管。
第四章安全检查与整治第七条安全检查频次营业厅应定期进行安全检查,确保设施、设备和员工的安全。
安全检查应至少每季度进行一次,特殊时期或特定活动时可加添频次。
第八条安全检查内容安全检查内容应包含但不限于以下方面: 1. 营业厅门窗、门禁系统等的安全性能检查; 2. 视频监控系统、报警器、消防设备等的使用情况检查; 3. 紧急疏散通道、防火设施、紧急救援设备等的完好性检查; 4. 员工对安全规章制度的遵守情况检查。
第九条安全巡查与记录负责人应布置专人进行日常安全巡查,并订立相应的巡查记录表,记录巡查情况和发现的问题,对问题应及时跟进处理,并将巡查记录保管备查。
移动公司办公楼治安管理规定
移动公司办公楼治安管理规定1. 引言移动公司作为一家大型企业,为了保障员工的人身安全、维护正常的办公秩序,必须制定一套科学、合理的办公楼治安管理规定。
本文将详细介绍移动公司办公楼治安管理的各项规定,旨在维护公司内部的安全和秩序。
2. 办公楼出入口管理为了控制办公楼出入口的安全,移动公司实施以下措施:•所有员工需要携带有效员工工卡,并在进入和离开办公楼时刷卡。
•访客需事先向所在部门申请,并由该部门负责人批准后方可进入办公楼。
在进入时,访客需要在门禁系统上登记并领取临时访客卡。
•离职员工的工卡将立即注销,不再具有有效性。
3. 办公楼内部监控管理移动公司在办公楼内部安装了监控摄像头,为了保障员工的隐私和公司的信息安全,制定了以下规定:•监控设备仅由授权人员进行安装、调试和维护,不得擅自更改监控区域或角度。
•监控录像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保留期限进行保存,并严格控制查看权限。
仅在发生违法、违纪行为或紧急情况下,相关部门经批准后方可查看监控录像。
•监控设备不得安装在员工休息区和卫生间等隐私场所。
4. 办公楼内部安全巡逻为了及时发现和处理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移动公司组织安保人员进行定期巡逻,具体规定如下:•安保人员按照规定的巡逻路线进行巡逻,定期巡查楼层、楼道、消防器材等设施的完好性。
•发现异常情况,如火警、漏水、电力故障等,安保人员应立即向相关部门报告,并协助处理。
•加强人员巡逻密度,特别是在公司上下班高峰期,提高巡逻频率和警惕性。
5. 办公楼紧急疏散预案为应对突发事件,确保员工生命安全,移动公司制订了紧急疏散预案,包括以下规定:•在每层办公楼的明显位置,设置应急疏散示意图,明确标注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
•定期组织员工进行疏散演练,培养疏散意识和应对能力。
•发生火灾等紧急情况时,员工应按照疏散预案的规定,沉着冷静地排队有序撤离办公楼,并在安全地点等候进一步指示。
6. 办公楼保安力量移动公司聘请了专业的保安力量,主要负责维护办公楼的治安和秩序。
中国移动安全规章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中国移动通信集团(以下简称“中国移动”)的安全管理工作,保障公司业务安全、信息安全、网络安全和用户信息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中国移动各级分支机构、各部门、各岗位员工,以及其他与公司业务相关的合作伙伴。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以下原则:(一)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二)全员参与,责任到人;(三)技术与管理相结合;(四)持续改进,不断完善。
第二章安全管理制度第一节保密制度第四条公司对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用户个人信息等敏感信息实行严格保密。
第五条员工应当遵守以下保密规定:(一)不得泄露公司秘密,不得擅自复制、传播、出售或提供给他人;(二)不得利用公司秘密谋取不正当利益;(三)离职时,应将涉及公司秘密的资料、设备等交还公司。
第二节信息安全制度第六条公司建立健全信息安全管理体系,确保信息系统安全稳定运行。
第七条员工应当遵守以下信息安全规定:(一)不得利用公司信息系统进行非法活动;(二)不得未经授权访问、修改、删除信息系统中的数据;(三)不得擅自安装、修改、删除系统软件或硬件;(四)不得泄露公司网络账号、密码等信息。
第三节网络安全制度第八条公司建立健全网络安全防护体系,确保网络安全。
第九条员工应当遵守以下网络安全规定:(一)不得利用公司网络进行非法活动;(二)不得擅自连接外部网络;(三)不得传播、下载、安装恶意软件;(四)不得泄露公司网络账号、密码等信息。
第四节用户信息安全制度第十条公司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保护用户信息安全。
第十一条员工应当遵守以下用户信息安全规定:(一)不得泄露用户个人信息;(二)不得未经用户同意,向第三方提供用户个人信息;(三)不得利用用户个人信息进行非法活动。
第三章责任与奖惩第十二条公司各级领导和员工应当对本部门、本岗位的安全工作负责。
第十三条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公司将根据情节轻重,采取以下措施:(一)警告、通报批评;(二)扣发绩效奖金;(三)解除劳动合同;(四)追究法律责任。
营业厅安全管理规定
营业厅安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营业厅的安全和顾客的资产安全,提高企业形象和服务质量,订立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企业名称)旗下全部营业厅,包含直营和加盟。
第三条:营业厅安全管理包含物理安全、信息安全和员工行为安全管理。
第二章物理安全管理第四条:营业厅应配备必需的安全装置与设备,包含但不限于监控系统、防盗报警系统、入侵检测系统等,确保营业厅的物理安全。
第五条:营业厅每日开门前应进行安全巡检,确认门窗、大门锁等是否完好无损,是否存在漏洞。
第六条:营业厅应设立放置宝贵物品的保险柜,并定期检查保险柜的防护装置,确保其正常运行。
第七条:营业厅内应设立紧急救援措施,包含明显标示紧急出口以及配备消防设备,并定期组织员工进行防火、防灾培训。
第八条:营业厅应加添安全防范意识,员工在离开工作岗位时,应及时关闭电子设备、锁好抽屉和柜门,确保营业厅内资产安全。
第九条:营业厅接待顾客时,应妥当保管顾客宝贵物品,待顾客离开后交还给顾客,并做好相关记录。
第三章信息安全管理第十条:营业厅应对信息系统进行规范化管理,确保信息的保密性、完整性和可靠性。
第十一条:营业厅应配备防火墙、入侵检测系统等信息安全设备,并定期对其进行检查和维护。
第十二条:员工在使用营业厅信息系统时,应遵守相关安全规定,包含但不限于不得私自拷贝、传播、窜改或删除系统中的数据。
第十三条:营业厅应定期对员工进行信息安全培训,加强员工的信息安全意识。
第十四条:营业厅应订立应急预案,定期进行模拟测试,做好信息安全事件的应急响应工作。
第四章员工行为安全管理第十五条:全部员工进入营业厅前,应接受安全检查或登记登记,不得携带违禁物品或不安全品。
第十六条:员工离开工作岗位时,应按规定关好门窗,检查是否离开电子设备、充电器等存在安全隐患。
第十七条:员工在处理顾客问题或争议时,应保持冷静、礼貌,不得采取任何暴力手段。
第十八条:员工不得利用职务之便为顾客供应不正当帮忙,或泄露顾客的个人信息。
移动营业厅规章制度
移动营业厅规章制度第一条总则为规范营业厅内部管理,确保运营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营业时间1. 营业厅营业时间为每天早8:00至晚8:00,法定节假日照常营业,如有特殊情况需调整营业时间,需提前报备。
2. 营业厅上班时间为每天早8:00至晚8:30,员工在规定时间内签到,不能早退,不能迟到。
第三条客户服务1. 客户服务是营业厅的核心工作,员工应友善、礼貌地对待每一位客户,解答客户问题,协助客户处理问题。
2. 员工应主动为客户提供帮助,不得搪塞、推诿责任。
3. 员工不得私自泄露客户信息,保护客户隐私。
第四条安全管理1. 营业厅内禁止吸烟、吸毒,禁止酗酒。
2. 营业厅内遵守消防安全规定,定期进行消防演练。
3. 营业厅内禁止私带物品,不得擅自携带易燃易爆物品进入。
第五条设备维护1. 营业厅内所有设备及用品应定期检查,保持设备正常运转。
2. 发现设备故障应及时汇报,由专业维修人员及时维修。
3. 营业厅内的办公用品应定期清点,保持库存量充足。
第六条行为规范1. 员工应遵守公司规定着装要求,统一佩戴工牌。
2. 员工在工作期间应集中精力,不得擅自使用手机、玩游戏等与工作无关的行为。
3. 员工不得在营业厅内进行个人交易,不得接受客户以礼物、现金等形式的请托。
第七条考核制度1. 营业厅将按照业绩、服务态度、纪律等方面对员工进行考核,考核结果将影响员工的晋升、奖励等。
2. 考核结果按月公布,员工有权对考核结果提出申诉。
第八条奖惩措施1. 营业厅将根据员工的表现给予奖励,奖励方式包括表扬、奖金等。
2. 对于违反规定、严重失职等员工,将给予相应的处罚,处罚方式包括警告、罚款等。
第九条纪律要求1. 员工应遵守公司规章制度,听从领导安排。
2. 员工不得在工作期间私自离开,不得与同事发生争执。
3. 员工应积极上进,遵守劳动纪律,每月参加公司组织的培训。
第十条附则1. 本规章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适用于所有营业厅员工。
营业厅安全管理规定
营业厅安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为保障企业营业厅的安全,规范营业厅员工的行为,提升营业厅的运营质量,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企业所有营业厅及其相关人员。
第三条安全管理原则安全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 1. 依法合规:遵循相关法律法规,确保营业厅运营符合法律要求; 2. 防控为主:做好预防工作,控制风险,防范事故发生; 3. 全员参与:全员员工要对营业厅安全负责,共同维护安全环境; 4. 持续改进:不断完善安全管理制度,提升管理水平。
第四条职责分工1.企业负责人:对营业厅安全管理负总责,包括组织制定安全管理制度,检查安全工作的实施情况,定期进行安全隐患排查等;2.营业厅负责人:负责营业厅的日常安全管理,组织安全培训,落实各项安全制度;3.员工:严格遵守安全制度,积极参与安全培训,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报告。
第二章安全管理标准第五条营业厅设施1.营业厅设施应符合建筑消防规范,保证消防通道畅通;2.营业厅应配备必要的安全设施,如灭火器、疏散标志等,保证员工和客户的安全。
第六条人员管理1.营业厅员工应经过专业的岗前培训,掌握相关安全知识和操作技能;2.员工应按照安全操作规程进行工作,不得私自改动设备、线路等;3.营业厅负责人应组织定期的安全培训,提升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第七条安全防范措施1.每位员工进入营业厅前应进行安全检查,禁止携带危险品入内;2.营业厅应配备监控设备,并组织专人进行监控,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处理;3.营业厅应设置有效的物品保管制度,对重要物品进行登记、保管和监控。
第八条突发事件应对1.营业厅负责人应建立健全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确保员工安全和客户安全;2.营业厅应配备应急设备和药品,以备突发事件应对;3.营业厅负责人应定期组织演练,有效提高应急响应能力。
第三章考核标准第九条考核内容对营业厅安全管理的考核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 营业厅设施是否符合相关规范要求; 2. 营业厅员工安全培训的完成情况; 3. 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改情况;4. 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完善和演练情况; 5. 安全事故处理情况。
移动营业厅管理制度
移动营业厅管理制度1. 引言移动营业厅作为中国移动通信公司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公司与用户直接接触、提供服务的重要窗口。
为了提高移动营业厅的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制定和执行一套科学合理的移动营业厅管理制度是必要的。
本文档旨在规范移动营业厅的运营和管理,确保服务的高效、准确和满意。
2. 范围本文档适用于所有中国移动通信公司的营业厅,包括直营和加盟营业厅。
3. 营业厅管理的基本原则在制定和执行移动营业厅的管理制度时,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3.1 客户至上客户是移动营业厅存在的根本,应以客户需求为导向,提供优质的服务和满意的解决方案。
3.2 公平公正在服务和销售过程中,要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偏袒任何一方利益,保证所有客户享受相同的权益和服务。
3.3 诚信守信移动营业厅的工作人员应以诚实和守信为核心价值观,维护公司形象和客户信任。
4. 营业厅管理的主要内容4.1 人员管理移动营业厅的人员管理应包括以下方面:•招聘与培训:根据营业厅的实际需求,招聘合适的人员,并进行必要的培训和岗位适应性测试。
•绩效考核:定期对营业厅人员进行绩效评估,给予激励或纠正措施。
•纪律管理:制定明确的纪律规定,对违反规定的人员进行纪律处分。
4.2 营业厅设备管理移动营业厅设备管理主要包括以下方面:•设备采购:根据营业厅业务需求和标准,进行设备的采购和更新。
•设备维护:定期对营业厅设备进行维护保养,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转。
•设备清理:对营业厅中不再使用或废弃的设备进行清理,确保工作环境整洁。
4.3 服务流程管理移动营业厅的服务流程管理包括以下方面:•客户接待:对客户进行热情、礼貌的接待,了解客户需求并提供专业的解答和建议。
•业务办理:根据客户需求,确保业务办理流程规范、高效。
•投诉处理:对客户的投诉进行及时处理和解决,保护客户权益。
4.4 安全管理移动营业厅的安全管理是营业厅管理中至关重要的一环,包括以下方面:•工作场所安全:确保营业厅工作场所的安全性,包括消防安全、防盗安全等。
通信企业营业厅安全管理规定范本
通信企业营业厅安全管理规定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通信企业营业厅的安全管理,确保企业资产的安全,保障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保护客户的合法权益,提升服务质量,维护企业的良好形象,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通信企业管理的所有营业厅。
第三条安全管理原则:(一)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二)依法合规,保护知识产权;(三)层级管理,明确责任;(四)综合治理,全员参与;(五)信息共享,风险防控;(六)制度健全,不断完善。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四条安全管理的组织机构:(一)通信企业营业厅应设立安全管理部门或委托专业安全机构负责安全管理工作;(二)安全管理部门的职责包括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培训安全意识、组织安全检查等。
第五条营业厅安全管理人员的要求:(一)营业厅安全管理人员必须具备相关的安全管理知识和技能;(二)营业厅安全管理人员应定期接受相关安全培训,提高安全意识和应急能力;(三)营业厅安全管理人员要保持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工作作风,不得利用职务之便严重违法违纪。
第六条岗位责任:(一)营业厅安全工作责任属于全员共担,各岗位人员应当按照本规定的要求,履行岗位安全责任;(二)各岗位人员应按照规定报告和处置相关安全事件和隐患,不得隐瞒、缓报或擅自处理。
第七条相关制度:(一)制定《通信企业营业厅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各项管理制度;(二)制定《通信企业营业厅安全事件报告和处理办法》,规范安全事件的报告和处理流程;(三)制定《通信企业营业厅应急预案》,明确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措施。
第三章安全设施和装备第八条安全设施:(一)通信企业营业厅应配备完善的安全设施,包括监控设备、报警系统、防火设施等;(二)通信企业营业厅应定期检查和维护安全设施,确保其正常运行;(三)通信企业营业厅应按照规定进行设施改造和提升,不得存在安全死角。
第九条装备要求:(一)通信企业营业厅应配备必要的安全装备,包括灭火器、急救箱等;(二)通信企业营业厅应对安全装备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其完好有效;(三)通信企业营业厅应定期进行安全装备的演练和培训,提高应急处理能力。
通信企业营业厅安全管理规定范文(3篇)
通信企业营业厅安全管理规定范文第一章安全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做好全省移动通信营业厅安全防范和消防管理工作,确保营业厅正常工作秩序和人身财产安全,特制定本规定。
(一)第二条成立组织机构第一责任人:____组长:____成员:____(二)职责营业厅各小组组长在负责人的代领下负责营业厅的日常安全的全面工作。
负责组织机构中的人员分组工作。
对防火设施进行检查。
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要以书面的形式进行上报至相关部门。
第二章营业厅安全防范制度第三条营业厅营业员和保安应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积极做好安全防范,确保人身、资金、设备和有价卡及票据安全。
第四条营业厅的安全管理工作,本着“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分管经营工作的领导和经营部负责人承担管理责任;分管安全工作的领导和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人承担监督检查责任;营业厅负责人承担现场管理责任,负责督促并实施营业厅的各项安全自查及隐患整改工作。
第五条营业厅员工应不断提高资金、设备、有价卡、消防等安全防范能力,做到会防抢、防盗、防骗,会识别假钞,会报警。
第六条严禁在营业厅内吸烟、饮食、闲谈;严禁将各种与工作无关的书刊、报纸和其他物品带入营业厅。
第七条值班人员严禁擅离工作岗位,确需临时离开时,应委托其他员工代为看管,并将现金、各种有价卡物和营业票据入柜落锁,微机退出操作系统。
第八条营业厅应安装“110”报警装置或声响报警器。
报警开关应设在既隐蔽安全又利于启动报警的位置。
第九条保安人员应遵章守纪,提高警惕,坚守工作岗位,认真做好营业厅的巡查工作,发现可疑情况及时处理,重大情况及时报告相关部门,保证安保监控系统不间断正常运行。
第十条严禁在业务受理计算机终端上运行游戏程序及其它与工作无关的程序,业务受理计算机终端使用的软盘要有严格的防病毒措施。
第十一条如有上级单位或领导到营业厅指导检查工作,须由营业厅值班经理陪同方可进入后台办公区。
第十二条公检法等政府部门调查办案需要查询用户资料的,须到安全管理部门办理相关手续,营业厅不得直接受理查询。
通信企业营业厅安全管理规定模板
通信企业营业厅安全管理规定模板1. 背景与目的为规范通信企业营业厅安全管理行为,保障职工和客户的人身安全和资产安全,提升企业形象和服务质量,订立本规定。
2. 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通信企业下属的全部营业厅。
3. 安全管理责任1.通信企业负责订立营业厅安全管理制度,明确管理责任和要求。
2.营业厅经理负责落实和执行本规定,组织开展安全培训和演练。
3.职能部门负责对营业厅安全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
4. 安全管理标准4.1 安全设施1.每个营业厅应配备必需的安全设施,包含视频监控系统、安全报警系统、防火设施等。
2.安全设施应处于良好状态,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正常运行。
4.2 出入管理1.营业厅应设立安全出入口,对进出人员进行身份验证,并记录相关信息。
2.客户进入营业厅后应接受安全检查,禁止携带不安全品和易燃易爆物品进入。
4.3 人员岗位管理1.营业厅应订立岗位职责清单,明确职责和权限。
2.营业厅应进行员工安全培训,提升员工应急处理和防范意识。
3.营业厅应定期开展员工安全意识教育活动,提示员工注意安全,避开安全隐患。
4.4 客户提示和安全宣传1.营业厅应在醒目位置张贴防范诈骗、保护个人信息等安全提示。
2.营业厅应使用多种形式进行安全宣传,提高客户安全意识和防范本领。
5. 安全考核标准5.1 安全设施1.安全设施是否正常运行,包含视频监控系统、安全报警系统等。
2.安全设施的维护和检查记录是否完整。
5.2 出入管理1.出入口是否设置并正常使用。
2.客户进入营业厅是否接受安全检查。
5.3 人员岗位管理1.岗位职责清单是否明确,员工是否清楚职责和权限。
2.员工是否按规定进行安全培训。
3.员工是否参加安全意识教育活动。
5.4 客户提示和安全宣传1.安全提示是否醒目可见。
2.安全宣传工作的开展情况。
6. 惩罚与嘉奖依据安全管理考核结果,对安全管理存在问题的营业厅进行警告、罚款、降级等处理措施。
同时,对安全管理表现优秀的营业厅予以称赞和嘉奖。
营业场所安全管理规定
中国移动营业场所安全管理规定目录第一章总则 (2)第二章安全管理工作职责 (3)第三章营业场所建设安全要求 (5)第四章安全生产管理第一节生产安全管理 (8)第二节消防安全管理 (10)第三节电气安全管理 (13)第四节施工安全管理 (16)第五章治安防范管理 (17)第六章应急处置 (19)第七章附则 (21)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营业场所的安全管理,预防、消除安全生产与治安防范风险,保障营业场所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依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与安全保卫工作的法律、法规、技术标准与集团公司相关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营业场所是指各公司自建、购买或租赁房产,经工商部门登记注册,自行设立或委托运营管理,面向公众开展营销服务活动的固定经营场所。
第三条营业场所的安全管理,应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落实安全管理责任,遵守有关安全生产与安全保卫工作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完善安全生产与治安防范条件,有效预防和处置生产安全事故、社会安全事件和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
第四条本规定适用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司对直营店、委托经营店的安全管理。
带店加盟店、授权代理店等渠道店面以与集团公司各直属单位和专业公司设立的营业场所,可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五条各公司应按照本规定,履行对委托经营店和外包合作柜台的安全管理职责,提供必要的安全保障条件。
委托经营和引商入柜合作单位(或承包人)应服从中国移动相关部门的管理,落实各项安全管理措施。
第二章安全管理工作职责第六条各公司应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严格落实营业场所安全生产责任。
公司党政主要负责人是营业场所安全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营业场所安全管理工作全面负责;其他负责人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管理工作负领导责任。
第七条公司内部各部门应按照管理职责分工,履行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管理职责,并承担相应的安全管理责任:(一)计划部门负责营业场所建设项目的计划管理,按照相关技术标准规划配置营业场所的安全设施,确保营业场所安全设施建设资金到位。
营业厅安全管理规定
营业厅安全管理规定营业厅安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营业厅的安全,保护员工和客户的人身财产安全,维护公司利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营业厅安全管理是指通过制定安全制度、完善安全设施、开展安全培训、加强安全巡查等措施,保障营业厅的安全与稳定。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所有公司经营的营业厅,包括直营门店和加盟店等。
第四条营业厅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并通过明确职责、指导操作、进行评估,来确保其有效实施。
第二章人员管理第五条招聘人员应当按照公司规定的程序进行,对应聘者进行面试和资格评估,并核查其个人背景和履历。
第六条招聘人员应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并经过培训合格方可上岗。
第七条入职人员应签订保密协议,并参加公司组织的安全培训,了解和掌握公司有关安全制度和操作规程。
第八条除了岗位要求外,职员应按时出勤,不得擅自外出或离岗,不得酗酒、吸烟、嗑药等行为,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
第九条营业厅应当定期组织应急演练,使人员了解应急预案和应对措施,确保在紧急情况下能迅速有效地应对。
第十条发现员工安全违规行为,应当及时进行调查并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严重违规行为可以采取解雇等措施。
第三章设施设备管理第十一条营业厅应配备一定数量的安全设备,包括但不限于闭路电视监控、报警系统、安全门禁等。
设备运行正常,有效发挥作用。
第十二条门禁系统应设置严格的管理权限和访客登记制度,员工应携带工作证件和门禁卡,访客应进行登记、签字并戴上门禁卡。
第十三条保安人员应定期检查、维护和保养安全设备,如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报告和处理。
第十四条营业厅应定期组织安全设备和设施的巡查和测试,确保其正常使用。
第四章客户服务第十五条营业厅应给予客户周到、热情的服务,解答客户的问题,并确保其安全。
第十六条营业厅可以通过培训等方式,提高员工的服务意识和服务水平,使其能更好地为客户提供服务。
第十七条营业厅应当保障客户的人身和财产安全,如发生突发情况,应及时向客户提供帮助和协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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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制度编号:YTO-FS-PD589中国移动营业场所安全管理规定通用版In Order T o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Of Daily Behavior, The Activities And T asks Are Controlled By The Determined Terms, So As T o Achieve The Effect Of Safe Production And Reduce Hidden Dangers.标准/ 权威/ 规范/ 实用Authoritative And Practical Standards中国移动营业场所安全管理规定通用版使用提示:本管理制度文件可用于工作中为规范日常行为与作业运行过程的管理,通过对确定的条款对活动和任务实施控制,使活动和任务在受控状态,从而达到安全生产和减少隐患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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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营业场所的安全管理,预防、消除安全生产与治安防范风险,保障营业场所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依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与安全保卫工作的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及集团公司相关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营业场所是指各公司自建、购买或租赁房产,经工商部门登记注册,自行设立或委托运营管理,面向公众开展营销服务活动的固定经营场所。
第三条营业场所的安全管理,应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落实安全管理责任,遵守有关安全生产与安全保卫工作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完善安全生产与治安防范条件,有效预防和处置生产安全事故、社会安全事件和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
第四条本规定适用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司对直营店、委托经营店的安全管理。
带店加盟店、授权代理店等渠道店面以及集团公司各直属单位和专业公司设立的营业场所,可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五条各公司应按照本规定,履行对委托经营店和外包合作柜台的安全管理职责,提供必要的安全保障条件。
委托经营和引商入柜合作单位(或承包人)应服从中国移动相关部门的管理,落实各项安全管理措施。
第二章安全管理工作职责第六条各公司应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严格落实营业场所安全生产责任。
公司党政主要负责人是营业场所安全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营业场所安全管理工作全面负责;其他负责人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管理工作负领导责任。
第七条公司内部各部门应按照管理职责分工,履行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管理职责,并承担相应的安全管理责任:(一)计划部门负责营业场所建设项目的计划管理,按照相关技术标准规划配置营业场所的安全设施,确保营业场所安全设施建设资金到位。
(二)安全管理部门负责营业场所安全管理工作的指导、监督和考核;负责组织制订营业场所安全生产与安全保卫管理规章制度;负责开展营业场所的安全监督检查;负责生产安全事故、社会安全事件的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配合工程建设部门开展工程建设项目的安全管理;负责或配合行政事务部门做好各类安全设施的维护管理。
(三)工程建设部门负责与营业场所相关的建设项目的安全管理,负责贯彻落实国家和集团公司有关工程建设项目安全生产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协助安全管理部门开展工程建设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
(四)营业场所管理部门配合计划部门开展营业场所安全设施的规划配置,确保安全设施的配置符合相关技术标准和规范要求;负责营业场所的日常安全管理,负责贯彻落实相关安全管理规章制度;负责制定营收款项、有价卡、手机终端等公司财物的安全管理制度及其他与本专业相关的安全生产操作规程;配合工程建设部门开展工程建设项目的安全管理;负责对承租柜台及相关人员的现场安全管理;负责开展日常的安全自查;负责组织班组安全教育和安全应急演练;配合安全管理部门开展生产安全事故、社会安全事件的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
(五)行政事务部门负责或配合安全管理部门做好各类安全设施的维护管理。
(六)其他相关部门负责本部门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管理。
第八条营业场所内的工作人员(含引商入柜合作单位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能够识别营业场所内存在的各类危险源(营业场所常见危险源见附件一),正确执行本岗位安全生产操作规程,服从管理,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对本岗位的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
第九条营业场所店面负责人是现场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
营业场所应设立兼职安全员,协助营业场所店面负责人贯彻落实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开展本班组的安全宣传教育、排查安全隐患和落实隐患整改工作、及时报告事故和案件情况。
第十条委托经营和引商入柜合作单位(或承包人)应严格遵守中国移动营业场所安全规章制度;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各类安全设施的规划、建设和维护;负责开展日常的安全自查并落实隐患整改工作;配合安全管理部门开展生产安全事故、社会安全事件的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
第十一条与其他社会单位或个人产权共有或租赁合用建筑物的营业场所,应按照产权归属或实际使用、管理范围明确各方安全管理责任。
第三章营业场所建设安全要求第十二条设置营业场所应充分考虑建筑物及周边环境的安全状况并符合以下要求:(一)营业场所的建筑物应符合建筑工程质量标准,房屋应有当地住建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权证》。
(二)不宜设置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规定的甲、乙类厂(库)房,甲、乙、丙类液体储罐,可燃气体储罐和可燃材料堆场附近。
(三)不应设置在地下三层及以下楼层。
(四)不应设置在燃油或燃气锅炉房和柴油发电机房的上一层、下一层或贴临。
(五)营业场所安全出口和疏散门的数量和布置应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的有关规定。
第十三条营业场所的建筑设计和施工,必须符合国家现行建筑工程消防技术标准;消防、安防等安全设施的配置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和规范的要求(详见附件二)。
营业场所未达到安全运营条件要求、未依法经政府相关主管机构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禁止投入使用。
第十四条营业场所的装修应符合《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50222-95)的要求;内部装修不宜做吊顶装饰;装修不应改变疏散门的开启方向、减少安全出口和疏散出口的数量及其净宽度、影响安全疏散畅通。
第十五条营业台席及营销设备、设施的布置应做到布局合理、人流顺畅。
主要疏散走道应直通安全出口,净宽度不应小于2.0m;其他疏散走道的净宽度不应小于1.5m。
第十六条营业场所的下列部位应设置应急照明:(一)营业台席内侧营业员工作场地。
(二)疏散走道。
(三)公共出入口处。
第十七条应急照明灯具宜设置在墙面的上部、顶棚或出口的顶部。
第十八条营业场所内疏散走道的地面上应设置视觉连续的蓄光型辅助疏散指示标志,疏散指示标志应指向最近的疏散出口;安全出口和疏散门的正上方应采用“安全出口”作为指示标志;各类消防安全标志的样式应符合《消防安全标志第一部分:标志》(GB13495.1-2015)的规定。
第十九条营业场所的疏散门应向疏散方向开启,疏散门不应设置门槛和其他影响疏散的障碍物,其净宽度不应小于1.4m,且紧靠门口内外各1.4m范围内不应设置踏步。
第二十条营业场所内的电缆井、管道井等竖向管道井,井壁上的检查门应采用丙级防火门。
第二十一条营业场所在建筑物一层的玻璃幕墙,应至少采用以下一种防护措施:(一)使用防砸玻璃作幕墙。
(二)在内侧安装金属防护网,栏杆钢筋直径应不小于14mm,网格间距应不大于100mm×250mm。
(三)安装卷帘窗,卷帘窗应加装防盗锁。
(四)玻璃幕墙内侧粘贴防爆膜,膜厚应不小于0.275mm。
第二十二条营业场所与外界地面、平台或走道高差5m 以下的窗户应在内侧安装金属防护栏或在窗户玻璃内侧粘贴防爆膜(已安装防砸玻璃的除外)。
金属防护栏网格间距应不大于100mm ×250mm;膜厚应不小于0.275mm。
第二十三条营业场所内应安装入侵报警系统,报警系统应覆盖营业场所的出入口、财务室、存放现金和(或)手机终端等重要物品的库房等部位,入侵报警系统应有统一的报警信息响应及处置机制。
第二十四条营业场所应按照以下要求设置安防视频监控系统:(一)营业场所的出入口,主要疏散走道、营业台席、自助服务区、财务室、存放现金和(或)手机终端等重要物品的库房等部位应安装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回放图像应能清晰显示控制区域内人员的活动情况,出入口的回放图像应能清晰辨别进出人员的体貌特征。
(二)视频图像保存时间不少于30天。
(三)视频监控系统主机应放置在封闭的房间内,系统宜接入本单位安全监控中心(室)。
(四)安防视频监控系统的设计、安装和维护保养,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安全防范技术规范》(GB50348)和《安全防范系统维护保养规范》(GA1081)的规定。
第二十五条门厅、走道、室外坡道等经常有大量人员走动的区域,以及容易受潮湿、结露等影响的地面应采用防滑、耐磨的块材面层或水泥类整体面层。
第四章安全生产管理第一节生产安全管理第二十六条营业场所内的工作人员(含承租及合作单位人员)应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明确岗位安全职责;工作人员应掌握和具备以下安全知识和技能:(一)了解本岗位工作流程和工作环境中的危险源,熟悉本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熟悉与岗位有关的生产设备和仪器仪表的正确操作方法;熟悉营业场所安全管理制度要求。
(二)懂得预防火灾、触电等生产安全事故的措施,能及时发现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懂得火灾扑救的方法和保护火灾现场,能正确使用灭火器材扑救初期火灾,会报警。
(三)熟悉应急疏散流程和疏散路线,会组织引导人员有序疏散。
(四)熟练掌握防抢报警、监控设施及护卫器械的正确使用方法。
(五)会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掌握触电、烧伤、烫伤、扭伤、出血、休克等常见急症的现场急救基本知识。
(六)其他应掌握的安全常识。
第二十七条电脑终端等营销设备,交换机、服务器、光端机等网络设备及安防、消防设施应明确维护责任人,建立设备维护登记台帐,明确设备、设施故障报修流程,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第二十八条各公司应与委托经营店和外包合作柜台的受托方、承租方签订安全管理协议,或者在委托管理协议、租赁合同中约定各自的安全管理职责。
协议或约定内容应包含以下安全管理事项:(一)管理区域及相应的安全生产与治安防范工作职责,在安全生产与治安防范方面各自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
(二)应当遵守的安全生产与治安防范规章制度,对违反安全规章制度的行为及安全责任事故(事件)的处罚。
(三)安全设备、设施的配备及维护管理责任。
第二十九条营业台席及营销设备、设施应安装稳固,可能与人员接触的部位应避免锋利、尖锐的凸起或棱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