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籍测量学j第十一章 房产测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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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 房 产 测 量
第一节
一. 目的和内容
① 目的:采集和表述房屋和房屋用地的有关信息,为
房产测量概述
房产产权、产籍管理、房地产开发利用、交易、征
收税费,以及为城镇规划建设提供数据和资料。 ② 内容:房产调查、房产平面控制测量、房产要素测 量、房产图绘制、房产面积测算、变更测量、成果 资料的检查和验收
⑨ 套内墙体面积:指套内使用空间周围的维护、承重墙 体和其他承重支撑体所占的面积。
⑩ 套内阳台建筑面积:按阳台外围与房屋墙体之间的水 平投影面积计算。
11
第三节
一. 界址测量
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1. 2. 3.
房产图的测绘
界址点测量:极坐标法或交会法解析测定 丘界线测量:钢尺丈量或解析测定;不规则的弧形丘界线按折线分
1. 丘和丘号
2. 幢与幢号
幢指一座独立的,包括不同结构和不同层次的房屋;幢号以丘 为单位,在丘内按顺序编号;幢号注在房屋轮廓线内左下角, 加以括号表示。
3. 房产权号:建在他人用地范围内的房屋在幢号后加房产权号。
7
四.
1.
房屋用地调查
用地座落调查:所在街道的名称和门牌号
2.
3. 4.
用地产权性质调查:国有或集体所有
③
④
野外采集数据或解析测量房产要素点和地物点相对邻近控制点的点 位中误差≤±0.05mm;
展绘房产分幅图的中误差≤图上±0.1mm。
3. 房产界址点的精度要求
①
D m j 0.02m j D
间距未超过50m的界址点间的间距误差不超过下式规定:
其中:mj— 相应等级界址点的点位 中误差;D—相邻界址点的距离; 2 △D—界址点坐标计算的边长与实量边长较差的限差。
VII. 单层建筑物内分隔的操作间、控制室、仪表间等单层房间;
VIII. 层高小于2.2m的深基础地下架空室、坡地建筑物吊脚、架空层; IX. 建筑层高2.2m及以下的均不计入面积。
18
2.
商品住宅建筑面积计算法
成套住宅建筑面积的计算公式如下:
一套住宅的建筑面积 本幢楼总建筑面积 应扣除的建筑面积 一套住宅的使用面积 本幢楼各套住宅使用面积之和
3.
②
房产界址点的精度要求
间距超过50m的相邻界址点间 的间距误差和界址点相对于 邻近控制点的点位误差符合 表11-1规定:
表11-1
界 界址点相对于邻近控制点的点位误 址 差和相邻界址点间的间距误差 点 等 限 差 中 误 差 级 一 ±4cm ±10cm ±20cm ±2cm ±5cm ±10cm 表11-2 房产面积的 精 度 等 级 一 二 三 中 误 差 限 差
16
1.
②
房屋建筑面积的测算
计入一半建筑面积的范围
I. 用深基础做地下室架空加以利用,层高超过2.2m;
II. 独立柱的雨篷; III.单排柱或独立柱的车棚、货棚站台等; IV. 凹阳台、挑阳台、有柱阳台等; V. 建筑物墙外有顶盖和柱的走廊、檐廊等; VI. 两个建筑物间无顶盖的架空通廊; VII.室外楼梯作为主要通道和用于疏散的全部计入面积; 室内有楼梯的室外楼梯计算一半。
III.
IV. V. VI. VII.
多层建筑物:
地下室、半地下室、地下车间、仓库、商店、地下指挥部等及其 出入口的建筑面积; 坡地建筑物利用吊脚做架空层; 穿过建筑物的通道,建筑物内的门厅、大厅等; 建筑物内的技术层和设备层,层高超过2.2m的;
VIII. 电梯井、提物井、垃圾道、管道井、烟道等; IX. X. 突出屋面的有围护结构的楼梯间、水箱间、电梯、机房等; 突出墙外的门斗,跨越其他建筑物的高架单层建筑物。
用地等级调查:按土地等级划分的标准和规定进行调查 房屋用地的税费:向相关部门递交的年度金额
5.
6. 7.
房屋用地的使用权主:产权主的姓名或单位名称
房屋用地的使用人:使用人的姓名或单位名称 用地来源:使用权取得的时间和方式
8.
9.
用地四至:与四邻接壤的情况
用地范围界标:地界线的各种标志
10. 用地用途分类:按《房产测量规范》进行 11. 用地面积调查:占地面积、院地面积、分摊面积 12. 用地略图:以用地单元为单位而绘制的略图
式中:“使用面积”指套内房屋使用空间的面积,如居室、 门厅、客厅、室内走道、厕所、卫生间、储藏室、壁橱、 阳台等,套内楼梯按自然层数的面积总和计入使用面积; “应扣除的建筑面积”指分摊的共有面积和未分摊的共有 面积,如高压水泵房、配电室、电梯间、设备层、地下室、 楼内锅炉房等的建筑面积。
19
三、 房屋用地面积的测算
③
房产测量成果:房产薄册、房产数据和房产图集
1
二.
1.
基本精度要求
房产平面控制测量的基本精度要求
末级相邻基本控制点的相对点位中误差≤±0.025m;
2. 房产分幅平面图和房产要素测量的精度
① ② 测绘平面图地物点相对邻近控制点的点位中误差≤图上±0.5mm; 编绘平面图地物点相对邻近控制点的点位中误差≤图上±0.6mm;
④ 共有面积:指各产权主共同拥有的建筑面积。
⑤ 房屋的产权面积:指产权主依法拥有房屋所有权的房 屋建筑面积。
10
房屋数量的有关解释:
⑥ 总建筑面积:等于计算容积率的建筑面积和不计算容 积率的建筑面积之和。计算容积率的建筑面积包括使 用建筑面积、分摊的共有面积和未分摊的共有面积。 ⑦ 成套房屋的建筑面积:由套内房屋的使用面积、套内 墙体面积和套内阳台面积三部分组成。 ⑧ 套内房屋使用面积:指套内房屋使用空间的面积,套 内楼梯按自然层数的面积总和计入使用面积。
2. 准备工作
资料的准备:房产图分幅表、房产图原图、解析界址点坐标成果 表及其计算和记录、房产调查表、房屋分层分户平面图等。 拟定测算计划,按《房产测量规范》的要求进行测算工作。
15
二. 房屋面积的测算
1.
①
I. II.
房屋建筑面积的测算
计入全部建筑面积的范围:
单层建筑物,以外墙勒角以上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 高低联跨的单层建筑物:
房屋的数量:房屋的数量包括建筑占地面积、建筑面积、 使用面积、共有面积、产权面积、宗地内的总建筑面积 (简称总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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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数量的有关解释:
① 建筑占地面积(基底面积):指房屋底层外墙(柱)外围 水平面积,一般与底层房屋建筑面积相同。
② 建筑面积:指房屋外墙(柱)勒脚以上各层的外围水平 投影面积,包括阳台、挑廊、地下室、室外楼梯等, 且具备有上盖,结构牢固,层高2.20m以上(含2.20m) 的永久性建筑。 ③ 使用面积:指房屋户内全部可供使用的空间面积,按 房屋内墙面水平投影计算。
4. 房角点的精度要求:
坐标的精度与界址点的精度 相同;如不需房角点坐标, 则房产图的精度按房产分幅 平面图和房产要素测绘的精 度要求;
二 三
5. 房产面积的精度要求:
符合表11-2的规定,表中S为 房产面积,单位为m2
0.01 S +0.0003S 0.02 S +0.001S 0.04 S +0.003S
房屋用地面积以丘为单位进行测算,范围包括:房屋占地面积、院 落面积、分摊共用院落面积、室外楼梯占地面积,以及其它各项地 类面积。 房屋占地面积(基底面积)是指房屋底层外墙(柱)外围水平面积,一 般与底层房屋建筑面积相同。
五. 房产分丘图的测绘
分丘图是分幅图的局部图,是绘制房屋产权证的附图;基本 要求与分幅图一致;分丘图地物点相对邻近控制点的点位误 差≤图上±0.5mm。
六. 房屋分户平面图的绘制
分户图是分丘图基础上绘制的细部图,是房产所有权证的附图; 分户图的房屋丘号和幢号应与分丘图一致。房屋边长实际丈 量并注记到0.01mm。 13
8
五. 房屋调查
房屋调查的内容包括五个方面:房屋的权属、位置、数 量、质量和利用现状。 • • • 房屋的权属:包括权利人、权属来源、产权性质、产别、 墙体归属、房屋权属界线草图。 房屋的位置:包括房屋的座落、所在层次。 房屋的质量:包括层数、建筑结构、建成年份。
•
•
房屋的用途:房屋目前的实际用途,也就是指房屋现在 的使用状况。
0.02 S +0.0006S 0.04 S +0.002S 0.08 S 3 +0.006S
三.
①
房产比例尺及坐标系统的选择
房产分幅平面图:建筑密集区50cm×50cm分幅,比例尺1:500, 其它区域1:1000;
1. 房产测量比例尺的选择
②
③
房产分丘图:分幅选择787mm×1092mm的1/32~1/4,比例尺根据 丘的面积大小和需要,在选择1:100~1:1000中选择;
17
1.
③
房屋建筑面积的测算
不计入建筑面积的范围
I. II. 突出墙面的构件配件和艺术装饰,如柱、垛、勒脚、台阶、无柱 雨蓬、挑廊、庭园、悬挑窗台等; 层高在2.2m以内的技术层;
III. 检修、消防用的楼梯; IV. V. VI. 没有围护结构的屋顶水箱,建筑物上无顶盖的平台(露台); 建筑物内外的操作平台、上料平台、及利用建筑物空间安置箱罐 的平台; 构筑物,如独立烟囱和烟道、油罐、贮水(油)池、贮仓、园库、 地下人防干线及支线等;
4
四.
房产测量常用术语
1. 假层:是指房屋的最上一层,四周外墙的高度一般低于正式层外
墙的高度,内部房间利用部分屋架空间构成的非正式层,其高度大 于2.2m的部分,面积不足底层1/2的层。
2. 气屋:利用房屋的人字屋架下面的空间建成,并设有老虎窗。 3. 夹层(附层):建筑设计时,安插在上下两层之间的房屋。 4. 暗楼:房屋建成后,利用室内上部空间添加建成的房间。 5. 过街楼和吊楼:横跨里巷两边房屋建造的悬空房屋为过街楼;一
6
三.
房屋单元的划分和编号
丘指地表上一块有界空间的地块,又分为独立丘和组合丘。
房产区以市行政建制区的街道或乡镇的行政辖区,或房地产管 理划分的区域为基础划分,可再分为房产分区,丘以房产分区 为单元划分。 丘按市、市辖区(县)、房产区、房产分区、丘五级编号。 市代码+市辖区(县)代码+房产区代码+房产分区代码+丘 (2位) (2位) (2位) (2位) (4位)
14
一. 面积测算的要求与准备工作
1. 测算的要求
面积量算通过分级测算的逐级限差来控制;
基本控制有两种:
① 公里格网为基本控制范围;
② 坐标解析法计算的面积为面积的基本控制。
在房产图上独立测算面积两次,两次较差≤ 0.0003M S m2,S为 量算的面积,M为房产图比例尺的分母。
面积小于图上5cm2不宜用求积仪测算。
5
第二节
一. 房产调查的对象:
房产调查
获取建筑物、构筑物的权属、数量、位置、类型和质量等信 息; 建筑物主要指房屋; 构筑物主要指道路、桥梁、堤坝、水闸等。
二. 房产调查的内容
① ② ③ ④ 分房屋用地调查和房屋调查两部分。 房屋用地调查以丘为单元,房屋调查以幢为单元分户进行; 如实按项依次填写“房屋用地调查表”及“房屋调查表”; 用地略图和房屋权界线示意图应与房产图一致。
房产分户图:分幅选择787mm×1092mm的1/32或1/16,比例尺一 般为1:200,可根据房屋的面积放大或缩小比例尺
2. 房产测量坐标系统的选择
① ② ③ 一般采用国家1980年大地坐标系或沿用当地地方坐标系;采用地 方坐标系时应与国家大地坐标系进行不少于三个点的联测; 统一采用高斯正形投影; 一般不表示高程;如需要测定高程,采用1985年国家高程基准
段丈量
界标地物的测量:各种测量方法测定
二. 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测量
1. 房屋的测绘:
2.
3. 4. 5.
房屋附属设施的测量:
房角点测量: 其它建筑物、构筑物的测量: 共有部位的测量:
12
三.
房产图的测绘方式
按仪器和成图方法可分为白纸测图、航测法成图和数字化成图三种
四. 房产分幅图的测绘
房产分幅图全面反映房屋及其用地的位置和权属等基本状况, 是测绘分丘图和分户图的基础资料;可在已有地籍图或地形 图基础上绘制而成,也可单独测绘。
边依附于相邻房屋,另一边有支柱建筑的悬空房屋为吊楼。
6. 阳台和挑外廊:房屋建筑的上层,伸出屋外的部分,作为吸收阳
光和纳凉使用的为阳台或眺台。阳台分为:外(凸)阳台、内(凹)阳 台、凸凹阳台,绘图时把突出墙面的部位绘成虚线。
7. 天井和天棚:房屋内部的小块空间,无盖见天的为天井。天井上
有透明顶棚覆盖的为天棚。
第四节
房产面积测算
房屋建筑面积 共有建筑面积
面积的测算是房产测量的重要内容。
房 产 面 积
房屋面积 用地面积
产权面积 使用面积
房产面积的测算方法有解析法、图解法、求积仪法和数字求积仪法 等。 测算后还要以一幢建筑物为单位进行面积的汇总和逐级进行分类面 积(分层面积、分户面积及建筑占地面积)的统计。
第一节
一. 目的和内容
① 目的:采集和表述房屋和房屋用地的有关信息,为
房产测量概述
房产产权、产籍管理、房地产开发利用、交易、征
收税费,以及为城镇规划建设提供数据和资料。 ② 内容:房产调查、房产平面控制测量、房产要素测 量、房产图绘制、房产面积测算、变更测量、成果 资料的检查和验收
⑨ 套内墙体面积:指套内使用空间周围的维护、承重墙 体和其他承重支撑体所占的面积。
⑩ 套内阳台建筑面积:按阳台外围与房屋墙体之间的水 平投影面积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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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一. 界址测量
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1. 2. 3.
房产图的测绘
界址点测量:极坐标法或交会法解析测定 丘界线测量:钢尺丈量或解析测定;不规则的弧形丘界线按折线分
1. 丘和丘号
2. 幢与幢号
幢指一座独立的,包括不同结构和不同层次的房屋;幢号以丘 为单位,在丘内按顺序编号;幢号注在房屋轮廓线内左下角, 加以括号表示。
3. 房产权号:建在他人用地范围内的房屋在幢号后加房产权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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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1.
房屋用地调查
用地座落调查:所在街道的名称和门牌号
2.
3. 4.
用地产权性质调查:国有或集体所有
③
④
野外采集数据或解析测量房产要素点和地物点相对邻近控制点的点 位中误差≤±0.05mm;
展绘房产分幅图的中误差≤图上±0.1mm。
3. 房产界址点的精度要求
①
D m j 0.02m j D
间距未超过50m的界址点间的间距误差不超过下式规定:
其中:mj— 相应等级界址点的点位 中误差;D—相邻界址点的距离; 2 △D—界址点坐标计算的边长与实量边长较差的限差。
VII. 单层建筑物内分隔的操作间、控制室、仪表间等单层房间;
VIII. 层高小于2.2m的深基础地下架空室、坡地建筑物吊脚、架空层; IX. 建筑层高2.2m及以下的均不计入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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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商品住宅建筑面积计算法
成套住宅建筑面积的计算公式如下:
一套住宅的建筑面积 本幢楼总建筑面积 应扣除的建筑面积 一套住宅的使用面积 本幢楼各套住宅使用面积之和
3.
②
房产界址点的精度要求
间距超过50m的相邻界址点间 的间距误差和界址点相对于 邻近控制点的点位误差符合 表11-1规定:
表11-1
界 界址点相对于邻近控制点的点位误 址 差和相邻界址点间的间距误差 点 等 限 差 中 误 差 级 一 ±4cm ±10cm ±20cm ±2cm ±5cm ±10cm 表11-2 房产面积的 精 度 等 级 一 二 三 中 误 差 限 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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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②
房屋建筑面积的测算
计入一半建筑面积的范围
I. 用深基础做地下室架空加以利用,层高超过2.2m;
II. 独立柱的雨篷; III.单排柱或独立柱的车棚、货棚站台等; IV. 凹阳台、挑阳台、有柱阳台等; V. 建筑物墙外有顶盖和柱的走廊、檐廊等; VI. 两个建筑物间无顶盖的架空通廊; VII.室外楼梯作为主要通道和用于疏散的全部计入面积; 室内有楼梯的室外楼梯计算一半。
III.
IV. V. VI. VII.
多层建筑物:
地下室、半地下室、地下车间、仓库、商店、地下指挥部等及其 出入口的建筑面积; 坡地建筑物利用吊脚做架空层; 穿过建筑物的通道,建筑物内的门厅、大厅等; 建筑物内的技术层和设备层,层高超过2.2m的;
VIII. 电梯井、提物井、垃圾道、管道井、烟道等; IX. X. 突出屋面的有围护结构的楼梯间、水箱间、电梯、机房等; 突出墙外的门斗,跨越其他建筑物的高架单层建筑物。
用地等级调查:按土地等级划分的标准和规定进行调查 房屋用地的税费:向相关部门递交的年度金额
5.
6. 7.
房屋用地的使用权主:产权主的姓名或单位名称
房屋用地的使用人:使用人的姓名或单位名称 用地来源:使用权取得的时间和方式
8.
9.
用地四至:与四邻接壤的情况
用地范围界标:地界线的各种标志
10. 用地用途分类:按《房产测量规范》进行 11. 用地面积调查:占地面积、院地面积、分摊面积 12. 用地略图:以用地单元为单位而绘制的略图
式中:“使用面积”指套内房屋使用空间的面积,如居室、 门厅、客厅、室内走道、厕所、卫生间、储藏室、壁橱、 阳台等,套内楼梯按自然层数的面积总和计入使用面积; “应扣除的建筑面积”指分摊的共有面积和未分摊的共有 面积,如高压水泵房、配电室、电梯间、设备层、地下室、 楼内锅炉房等的建筑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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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房屋用地面积的测算
③
房产测量成果:房产薄册、房产数据和房产图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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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1.
基本精度要求
房产平面控制测量的基本精度要求
末级相邻基本控制点的相对点位中误差≤±0.025m;
2. 房产分幅平面图和房产要素测量的精度
① ② 测绘平面图地物点相对邻近控制点的点位中误差≤图上±0.5mm; 编绘平面图地物点相对邻近控制点的点位中误差≤图上±0.6mm;
④ 共有面积:指各产权主共同拥有的建筑面积。
⑤ 房屋的产权面积:指产权主依法拥有房屋所有权的房 屋建筑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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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数量的有关解释:
⑥ 总建筑面积:等于计算容积率的建筑面积和不计算容 积率的建筑面积之和。计算容积率的建筑面积包括使 用建筑面积、分摊的共有面积和未分摊的共有面积。 ⑦ 成套房屋的建筑面积:由套内房屋的使用面积、套内 墙体面积和套内阳台面积三部分组成。 ⑧ 套内房屋使用面积:指套内房屋使用空间的面积,套 内楼梯按自然层数的面积总和计入使用面积。
2. 准备工作
资料的准备:房产图分幅表、房产图原图、解析界址点坐标成果 表及其计算和记录、房产调查表、房屋分层分户平面图等。 拟定测算计划,按《房产测量规范》的要求进行测算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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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房屋面积的测算
1.
①
I. II.
房屋建筑面积的测算
计入全部建筑面积的范围:
单层建筑物,以外墙勒角以上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 高低联跨的单层建筑物:
房屋的数量:房屋的数量包括建筑占地面积、建筑面积、 使用面积、共有面积、产权面积、宗地内的总建筑面积 (简称总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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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数量的有关解释:
① 建筑占地面积(基底面积):指房屋底层外墙(柱)外围 水平面积,一般与底层房屋建筑面积相同。
② 建筑面积:指房屋外墙(柱)勒脚以上各层的外围水平 投影面积,包括阳台、挑廊、地下室、室外楼梯等, 且具备有上盖,结构牢固,层高2.20m以上(含2.20m) 的永久性建筑。 ③ 使用面积:指房屋户内全部可供使用的空间面积,按 房屋内墙面水平投影计算。
4. 房角点的精度要求:
坐标的精度与界址点的精度 相同;如不需房角点坐标, 则房产图的精度按房产分幅 平面图和房产要素测绘的精 度要求;
二 三
5. 房产面积的精度要求:
符合表11-2的规定,表中S为 房产面积,单位为m2
0.01 S +0.0003S 0.02 S +0.001S 0.04 S +0.003S
房屋用地面积以丘为单位进行测算,范围包括:房屋占地面积、院 落面积、分摊共用院落面积、室外楼梯占地面积,以及其它各项地 类面积。 房屋占地面积(基底面积)是指房屋底层外墙(柱)外围水平面积,一 般与底层房屋建筑面积相同。
五. 房产分丘图的测绘
分丘图是分幅图的局部图,是绘制房屋产权证的附图;基本 要求与分幅图一致;分丘图地物点相对邻近控制点的点位误 差≤图上±0.5mm。
六. 房屋分户平面图的绘制
分户图是分丘图基础上绘制的细部图,是房产所有权证的附图; 分户图的房屋丘号和幢号应与分丘图一致。房屋边长实际丈 量并注记到0.01mm。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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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房屋调查
房屋调查的内容包括五个方面:房屋的权属、位置、数 量、质量和利用现状。 • • • 房屋的权属:包括权利人、权属来源、产权性质、产别、 墙体归属、房屋权属界线草图。 房屋的位置:包括房屋的座落、所在层次。 房屋的质量:包括层数、建筑结构、建成年份。
•
•
房屋的用途:房屋目前的实际用途,也就是指房屋现在 的使用状况。
0.02 S +0.0006S 0.04 S +0.002S 0.08 S 3 +0.006S
三.
①
房产比例尺及坐标系统的选择
房产分幅平面图:建筑密集区50cm×50cm分幅,比例尺1:500, 其它区域1:1000;
1. 房产测量比例尺的选择
②
③
房产分丘图:分幅选择787mm×1092mm的1/32~1/4,比例尺根据 丘的面积大小和需要,在选择1:100~1:1000中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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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③
房屋建筑面积的测算
不计入建筑面积的范围
I. II. 突出墙面的构件配件和艺术装饰,如柱、垛、勒脚、台阶、无柱 雨蓬、挑廊、庭园、悬挑窗台等; 层高在2.2m以内的技术层;
III. 检修、消防用的楼梯; IV. V. VI. 没有围护结构的屋顶水箱,建筑物上无顶盖的平台(露台); 建筑物内外的操作平台、上料平台、及利用建筑物空间安置箱罐 的平台; 构筑物,如独立烟囱和烟道、油罐、贮水(油)池、贮仓、园库、 地下人防干线及支线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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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房产测量常用术语
1. 假层:是指房屋的最上一层,四周外墙的高度一般低于正式层外
墙的高度,内部房间利用部分屋架空间构成的非正式层,其高度大 于2.2m的部分,面积不足底层1/2的层。
2. 气屋:利用房屋的人字屋架下面的空间建成,并设有老虎窗。 3. 夹层(附层):建筑设计时,安插在上下两层之间的房屋。 4. 暗楼:房屋建成后,利用室内上部空间添加建成的房间。 5. 过街楼和吊楼:横跨里巷两边房屋建造的悬空房屋为过街楼;一
6
三.
房屋单元的划分和编号
丘指地表上一块有界空间的地块,又分为独立丘和组合丘。
房产区以市行政建制区的街道或乡镇的行政辖区,或房地产管 理划分的区域为基础划分,可再分为房产分区,丘以房产分区 为单元划分。 丘按市、市辖区(县)、房产区、房产分区、丘五级编号。 市代码+市辖区(县)代码+房产区代码+房产分区代码+丘 (2位) (2位) (2位) (2位) (4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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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面积测算的要求与准备工作
1. 测算的要求
面积量算通过分级测算的逐级限差来控制;
基本控制有两种:
① 公里格网为基本控制范围;
② 坐标解析法计算的面积为面积的基本控制。
在房产图上独立测算面积两次,两次较差≤ 0.0003M S m2,S为 量算的面积,M为房产图比例尺的分母。
面积小于图上5cm2不宜用求积仪测算。
5
第二节
一. 房产调查的对象:
房产调查
获取建筑物、构筑物的权属、数量、位置、类型和质量等信 息; 建筑物主要指房屋; 构筑物主要指道路、桥梁、堤坝、水闸等。
二. 房产调查的内容
① ② ③ ④ 分房屋用地调查和房屋调查两部分。 房屋用地调查以丘为单元,房屋调查以幢为单元分户进行; 如实按项依次填写“房屋用地调查表”及“房屋调查表”; 用地略图和房屋权界线示意图应与房产图一致。
房产分户图:分幅选择787mm×1092mm的1/32或1/16,比例尺一 般为1:200,可根据房屋的面积放大或缩小比例尺
2. 房产测量坐标系统的选择
① ② ③ 一般采用国家1980年大地坐标系或沿用当地地方坐标系;采用地 方坐标系时应与国家大地坐标系进行不少于三个点的联测; 统一采用高斯正形投影; 一般不表示高程;如需要测定高程,采用1985年国家高程基准
段丈量
界标地物的测量:各种测量方法测定
二. 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测量
1. 房屋的测绘:
2.
3. 4. 5.
房屋附属设施的测量:
房角点测量: 其它建筑物、构筑物的测量: 共有部位的测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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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房产图的测绘方式
按仪器和成图方法可分为白纸测图、航测法成图和数字化成图三种
四. 房产分幅图的测绘
房产分幅图全面反映房屋及其用地的位置和权属等基本状况, 是测绘分丘图和分户图的基础资料;可在已有地籍图或地形 图基础上绘制而成,也可单独测绘。
边依附于相邻房屋,另一边有支柱建筑的悬空房屋为吊楼。
6. 阳台和挑外廊:房屋建筑的上层,伸出屋外的部分,作为吸收阳
光和纳凉使用的为阳台或眺台。阳台分为:外(凸)阳台、内(凹)阳 台、凸凹阳台,绘图时把突出墙面的部位绘成虚线。
7. 天井和天棚:房屋内部的小块空间,无盖见天的为天井。天井上
有透明顶棚覆盖的为天棚。
第四节
房产面积测算
房屋建筑面积 共有建筑面积
面积的测算是房产测量的重要内容。
房 产 面 积
房屋面积 用地面积
产权面积 使用面积
房产面积的测算方法有解析法、图解法、求积仪法和数字求积仪法 等。 测算后还要以一幢建筑物为单位进行面积的汇总和逐级进行分类面 积(分层面积、分户面积及建筑占地面积)的统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