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农产品电子商务发展现状及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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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商论2011.10
摘要:河南省是全国农业大省,但农产品销售困难一直困扰河南农业快速发展。在河南农业
领域积极应用信息平台,实施电子商务,可以提升农业价值链,提高农业竞争力。发展河南省农产品电子商务,要在加强交易主体的综合能力的基础上,多渠道建设河南省农产品电子商务网站体系,强化河南省农产品电子商务发展的支持条件建设。
关键词:农产品;电子商务;河南文献标识码:A
修回日期:2011-10-09
作者简介:芦阳(1979-),女,河南郑州人,中州大学经济贸易学院讲师,研究方向:电子商务。
拥有丰富而优质的农产品资源,如原阳大米、许昌的烟叶、中牟大蒜等,品种多、产量高的各种农产品,已经成为河南省农村经济的命脉。然而,农产品销售困难一直是困扰河南省农业快速发展的一个严重问题,究其根源,在于小农经济的生产经营模式与现代农业工业化要求不相适应,由此导致了农产品的结构性、季节性、区域性过剩,从而造成销售不畅。其中,市场信息缺乏和信息传播手段的落后是阻碍河南省农产品销售的重要因素。电子商务在解决信息传播方面具有其他手段无法比拟的巨大优势,因此,必须在农业领域积极应用信息平台,实施电子商务,以提升河南省农业价值链,提高河南省农业竞争力。
一、河南省农产品电子商务的发展现状一方面,河南省农产品电子商务基础设施建设初具规模。自2003年以来,河南省农村实施的“村村通”工程,全省通信业累计投资数十亿元,实现了全省全部自然村村村通电话;同时,“退铜进光”工程进一步提升了河南省农村电子商务基础设施的品质,目前,全省已经实现行政村光缆覆盖达到78%以上,宽带覆盖率达到97%以上,2971个行政村具备了上网条件,为农产品电子商务的开展提供了重要的
基础设施条件。
另一方面,河南省探索建设多渠道农产品商务信息服务体系成效显著。2005年7月,基于河南网通宽带互联网的河南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工程全面启动,该工程覆盖18个地市、118个县/区,目前,“农村党员远程教育网络”已在乡镇和行政村累计建成终端站点50125个,行政村以上基本实现全覆盖;2009年2月,由河南联通公司研发的用于农村农产品电子商务的“新农村商网TV 版”正式运行。同时,“农信通”、“12316专家服务热线”、“田园快讯”等平台相继建成并投入使用,多种信息平台交叉覆盖,初步形成立体化的农产品信息服务网络,河南省农产品信息服务方式更加多样。在多个系统平台的支持下,全省基本建成了从省到市、县、乡的信息网络,18个省辖市和142个县级部门建立了农业信息网,已经建成162个农业信息网站、9个农业专业网站和18个涉农网站,如“金牧阳光工程”、“田园快讯”、“新农村信息网”等,提供包括农产品生产、技术指导、流通、储存、加工、销售等全方位服务,河南省农产品电子商务网络体系初步形成。
二、河南省农产品电子商务发展的制约因素
1、交易主体的知识水平有限。农产品电子商务
河南省农产品电子商务发展现状及对策分析
芦
阳
(中州大学经济贸易学院,河南郑州450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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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交易主体主要包括农民、农业企业、中介公司、涉农企业等。由于农民自身的文化水平有限,缺乏现代农业意识,其知识结构、信息观念、生产方式等未达到信息化的要求,所掌握的网络和计算机技术也相对有限,因而,即使具备完善的网络硬件设施,农产品电子商务应有的效益和效率也难以迅速发货;同时,开展农产品电子商务活动需要相关从业人员具备机算机网络技术,能够在网络上收集和发布信息甚至要求能够进行网页设计和维护,这就要求各类农业企业拥有大批既懂得网络技术、具有现代商务理念、又熟悉农产品生产经营的复合型人才,而河南省农业企业目前的人才结构显然还难以完全适应开展电子商务活动的需要。交易主体知识能力的欠缺是制约河南省农产品电子商务发展的一个基础性因素,要使农民具备基本的网络技术和信息观念,需要大量教育培训和指导,而要使各类农业企业的人才结构适应发展电子商务的需要,则需要社会多个领域的共同参与。
2、交易对象的特殊性。农产品电子商务是自然的农产品,由于农产品的生产具有一定的特殊性,这种特殊性也制约了河南省农产品电子商务活动的开展。一方面,农产品具有季节性,不易储存,在保鲜、运输和加工处理上不同于其他产品,尤其对流通环节要求较高,因而在电子商务模式的选择上较为苛刻,仅适宜开展能够及时采购、迅速集中、快速配送的规模化电子商务活动,而很难开展小规模个体化的电子商务经营;另一方面,农产品的标准化程度低,在目前河南省还未形成农业产业化经营的阶段下,即使同一地区生产的同一类农产品,其质量也会存在较大差别,由于农户长期处于分散生产分散经营状态,无法实施规模化运作,使得农产品的品牌、包装、质量控制、营销等都很难以一致的口径在电子商务平台上实现,这种状况与电子商务所要求的标准化产品、注重品牌宣传等还存在很大的差距。交易对象的特殊性是制约河南省农产品电子商务发展的一个关键因素。
3、交易支持条件的制约。农产品电子商务的发展需要一定的支持条件,如订货系统、物流配送系统、支付系统等,交易支持条件的不完善将直接制约农产品电子商务的实现。例如,农产品难包装、难储存、难运输,因而需要现代化的保鲜设备、运输和储存设备等,农产品生产和运销的季节性也促使了农产品物流具有显著的季节性,因此,农产品电子商务对物流有着较高的要求。网上支付是电子商务交易快捷高效这一优势的重要体现,但是网上支付需要相应的支付平台的支持以及网上银行的参与,同时对安全性有很高的要求,正因如此,对于大多数对不熟悉网络应用的农民来说,很难具备直接进行网上支付所需要的各种条件,其所从事的农产品电子商务活动也主要集中于网上信息发布、网上洽谈沟通等,很难真正实现网上交易。因此,要真正实现农产品电子商务,不仅需要信息发布平台,更需要先进的订货系统、安全的支付系统和快速高效的物流配送系统的参与,为其创造必要的交易支持条件。
三、河南省农产品电子商务的提升策略
1、加强河南省农产品电子商务交易主体的综合能力。农产品电子商务是否能够在河南省广大农村地区普及并且在农业生产中发挥优势,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电子商务交易主体对其的应用能力。一方面,农民作为农产品电子商务交易的主体之一,要具备相应的电子商务应用技能,为此,政府应当积极发挥引导作用,提高农户信息意识和信息获取、分析和使用的能力,从根本上提高农民的综合素质;同时,鼓励有电子商务应用经验的专业人才从事农产品电子商务交易活动,使电子商务深入农村,成为农民获取信息、开展生产的主要渠道。另一方面,大力发展农村中介组织,提高农村各类企业和各种经济合作组织的电子商务能力。针对目前河南省农业生产较为分散、难以实现规模化经营的状况,应积极培育各类中介组织,通过其建立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为分散的农户收集最新农业信息,并通过网站将本地的农产品供应信息进行集中发布,以促进农业经营规模的扩大。政府要在资金、政策等方面对中介组织的建立和运营给予大力支持。
2、多渠道建设河南省农产品电子商务网站体系。在农产品电子商务模式的选择方面,根据河南省目前农村的生产经营现状,应构建以政府网站为主导、以中介组织网站和农民自建网站为补充的农产品电子商务系统。首先,河南省农业厅和各地县主办的农业网站已经基本覆盖全省农村,是农民发布及获取农产品信息的主要来源,下一步的重点是加大对农业网站的宣传,不断优化网站内容,为农民和企业提供更加全面的信息和服务。其次,积极鼓励各类农业企业、农村中介组织以及农产品批发市场建立电子商务网站,尤其注重根据不同地区的特色农产品建设专业化、区域化的电子商务网站,利用其规模效益突出不同地区的产品特色,增进与供应商及客户的信息交流,将农产品销往全国。再次,充分利用现有的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开展农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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