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水电工程设计概预算编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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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水电工程设计概预算编制规定

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水电工程设计概预算编制规定






四、定额套用方法 编制工程概算,概算定额中没有的子目,可套 用预算定额相关子目,定额子目中的人、材、机消 耗量乘以扩大系数1.05;概、预算定额中均没有的 子目,可套用施工条件和施工工艺最接近的其他行 业定额的相关子目,定额人工及机械用量可参考附 录一进行换算,取费标准执行本规定。

(一)概(预)算文件的正件组成内容 1 编制说明 ⑴工程概况 ⑵投资主要指标 ⑶编制原则和依据 ⑷概(预)算编制中其他应说明的问题 ⑸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表 ⑹工程概(预)算总表 2 工程部分概(预)算表
设计概(预)算(工程部分) 第三章 项目组成 根据水利水电工程项目的特点,工程项目由建 筑工程、机电设备及安装工程、金属结构设备及安 装工程、临时工程、独立费用等五部分组成。 1、 建筑工程 (1)枢纽工程。指枢纽建筑物(含引水工程中 的水源工程)和其他中型以上独立建筑物。包括挡 水工程、泄洪工程、引水工程、发电厂工程、升压 变电站工程、航运过坝工程、鱼道工程、交通工程、 房屋建筑工程和其他建筑工程。其中,挡水工程等 前七项为主体建筑工程。




设计概(预)算(工程部分)
2 设计概(预)算编制规定及定额。 (1)《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水电工程设计概 (预)算编制规定(2007年)》。 (2)《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水电建筑工程概算 定额(2007年)》。 (3)《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水电设备安装工程 概算定额(2007年)》。 (4)《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水电工程机械台时 费定额(2007年)》。


工程部分
其他水利 水电工程
供水工程 灌溉工程 河湖整治工程 堤防工程 小水电站工程(单机500kW以下电站)

河南省水利工程概 估 算编制规定 计算标准

河南省水利工程概 估 算编制规定 计算标准

第一节工程分类及工程概算组成 1.水利水电工程按性质划分为三大类,具体划分如下:水利水电工程枢纽工程水库水电站大、中型泵站大、中型拦河水闸其他大、中型独立建筑物引水工程供水工程灌溉工程(1)河道工程堤防工程河湖整治工程行蓄(滞)洪区安全建设灌溉工程(2)大、中型泵站、大、中型拦河水闸的工程等级划分标准参见附录一。

灌溉工程(1)指灌溉工程的干渠、支渠等骨干工程;灌溉工程(2)指田间工程。

2.水利水电工程概算由工程部分、建设征地移民补偿、环境保护工程、水土保持工程四部分组成,具体划分如下:建筑工程机电设备及安装工程工程部分 金属结构设备及安装工程施工临时工程独立费用水利水电工程概算建设征地移民补偿环境保护工程水土保持工程3. 各部分概算下设一级、二级、三级项目。

4. 本规定以后章节主要用于规范工程部分概算编制,建设征地移民补偿、环境保护工程、水土保持工程概算编制执行国家及水利部和河南省现行有关规定,并将结果汇总到工程总概算中。

第二节概算文件编制依据1. 国家、水利部、河南省颁发的有关法令、法规、制度、规程。

2. 河南省水利水电工程设计概(估)算编制规定。

3. 《河南省水利水电工程概预算定额及设计概(估)算编制规定》之《第二册建筑工程概算定额(上册)》、《第三册建筑工程概算定额(下册)》等定额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定额。

4. 水利水电工程设计工程量计算规定。

5. 初步设计文件及图纸。

6. 有关合同协议及资金筹措方案。

7. 其他。

第一章 编制办法及计算标准第一节基础单价编制一、人工预算单价人工预算单价按表4-1标准计算。

表4-1 人工预算单价计算标准单位:元/工时等级枢纽工程 引水及河道工程工长 11.55 9.27 高级工 10.67 8.57中级工 8.9 6.62 初级工 6.13 4.64二、材料预算价格材料预算价格包含材料原价、运杂费、运输保险费和采购及保管费,按不含相应增值税进项税额的价格计算。

四川省水利水电工程设计概(估)算编制规定(2007)

四川省水利水电工程设计概(估)算编制规定(2007)

四川省水利水电工程设计概(估)算编制规定四川省水利厅四川省水利厅文件川水发【2007】20号四川省水利厅关于颁发《四川省水利水电建筑工程预算定额》、《四川省水利水电工程设计概(估)算编制规定》的通知各市、州水利(水务)局,厅直有关单位:为合理和有效控制我省水利水电工程基本建设投资,提高投资效益,由我厅水利基本建设经济定额站组织编制的《四川省水利水电建筑工程预算定额》、《四川省水利水电工程设计概(估)算编制规定》已经审查批准,现予以颁布,自2008年1月1日起执行。

原四川省、重庆市与1997年颁布的《四川省、重庆市水利水电建筑工程预算定额》、1997年颁发的《四川省、重庆市水利水电施工机械台班费定额》及1998年颁发的《四川省、重庆市水利水电工程设计概(估)算编制规定》同时废止。

此次颁布的定额及规定由四川省水利厅水利基本建设经济定额站负责解释。

在执行过程中如有问题请及时函告四川省水利厅水利基本建设经济定额站。

四川省水利厅二00七年五月二十八日目录四川省水利厅文件 (1)四川省水利厅关于颁发《四川省水利水电建筑工程预算定额》、《四川省水利水电工程设计概(估)算编制规定》的通知 (2)总则 (1)初步设计概算 (3)第一章概算文件编制依据 (3)第二章概算文件组成内容 (3)第一节概算正件组成内容 (3)第二节概算附件组成内容 (4)第三章项目划分 (5)第一节概述 (5)第二节项目组成内容 (6)第三节项目划分 (9)第四章费用构成 (34)第一节概述 (34)第二节建筑及安装工程费 (36)第三节设备费 (42)第四节独立费用 (42)第五节预备费及建设期融资利息 (46)第五章编制方法及计算标准 (46)第一节基础单价编制 (46)第二节建筑、安装工程单价编制 (52)第三节分部工程概算编制 (58)第四节分年度投资及资金流量 (75)第五节预备费、建设期融资利息、静态总投资、总投资 (77)第六章概算表格 (78)第七章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费 (96)第八章环境保护工程 (97)第九章水土保持工程 (98)可行性研究投资估算 (100)四川省水利水电建筑工程预算定额 (102)总说明 (102)第一章土方工程 (104)第二章石方工程 (106)第三章砌石工程 (110)第四章混凝土工程 (111)第五章模板工程 (114)第六章砂石备料工程 (115)第七章钻孔灌浆及锚固工程 (118)第八章其他工程 (120)附录 (121)四川省水利水电建筑工程概算定额 (141)第一章土方工程 (141)第二章石方工程 (142)第三章砌石工程 (145)第四章混凝土工程 (146)第五章模板工程 (148)第六章砂石备料工程 (149)第七章钻孔灌浆及锚固工程 (153)第八章疏浚工程 (154)第九章其他工程 (157)总则一、为加强水利水电工程投资管理,统一设计概(估)算编制办法,提高概(估)算编制质量,合理预测水利水电工程投资,根据建设部、财政部联合颁发的建标[2003]206号《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和水利部颁发的水总(2002)116号《水利工程设计概(估)算编制规定》,在原四川省水利电力厅颁发的川水建管(1998)379号《四川省、重庆市水利水电工程设计概(估)算编制规定》的基础上,结合四川省水利水电工程多年实施的具体情况制定本规定。

广西壮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水电工程设计概(预)算编制规定

广西壮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水电工程设计概(预)算编制规定
广西壮族自治区
水利水电工程设计概(预)算
编制规定
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厅
广西水利工程定额修编工作委员会
主任委员:韩庆东(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厅)
副主任委员:刘延明
委 员:唐咸秋(自治区发展与改革委员会)
陈庭均(自治区财政厅)
黄卫平 杨 彤 刘 炀 伍伟星 刘子沛
孙良平 郭裕强 苏珠琨 兰可华
主编单位:广西水利水电建设经济定额站
4.概(预)算编制中其他应说明的问题
5.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表
6.工程概(预)算总表
二、工程部分概(预)算表
1.概(预)算表
(1) 总概(预)算表
(2) 建筑工程概(预)算表
(3) 机电设备及安装工程概(预)算表
(4) 金属结构设备及安装工程概(预)算表
(5) 临时工程概(预)算表
(6) 独立费用概(预)算表

一、为适应我区经济发展和水利水电工程建设投资管理的需要,提高概(预)算编制质量,合理确定工程投资,根据国家和我区现行的有关规定,结合近年来我区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的特点,制定本编制规定。它是编制和审批我区水利水电工程设计概(预)算和估算的依据,也是编制标底的指导性标准,供编制工程结算和决算参考。
二、本规定适用于由广西区内各级主管部门审定的水利水电工程和开发建设项目的水土保持工程。
(三)公用设备及安装工程。包括通信设备、通风采暖设备、机修设备、计算机监控系统、管理自动化系统、全厂接地及保护网,电梯,厂坝区馈电及生活区供电设备,厂坝区及生活区供水、排水、供热设备,水文、泥 沙监测设备,水情自动测报系统设备,外部观测设备,消防设备。交通设备等设备及安装工程。
二、其他水利水电工程
指构成该工程固定资产的全部机电设备及安装工程。本部分一般由泵站设备及安装工程、小水电站设备及安装工程、供变电工程和公用设备及安装工程四项组成。

水利水电工程环境保护设计概估算编制规定

水利水电工程环境保护设计概估算编制规定

水利水电工程环境保护设计概(估)算编制规定(送审稿)编制单位:水利部水利水电规划设计总院水利部黄河水利委员会勘测规划设计研究院二 O O 一年元月目录第一章总则 (1)第二章概算文件的编制原则和依据 (2)第一节编制原则 (2)第二节编制依据 (2)第三章概算文件的组成内容 (3)第一节编制说明 (3)第二节概算表 (3)第三节概算附件 (4)第四章项目划分 (5)第一节第一部分环境保护措施 (5)第二节第二部分环境监测措施 (5)第三节第三部分仪器设备及安装 (5)第四节第四部分环境保护临时措施 (6)第五节第五部分独立费用 (6)第五章费用构成 (15)第一节环境保护设计概算费用构成 (15)第二节建筑工程费和植物工程费 (15)第三节仪器设备及安装费 (18)第四节非工程措施费 (19)第五节独立费用 (19)第六节预备费和建设期还贷利息 (20)第六章编制方法及计算标准 (21)第一节基础单价编制 (21)第二节工程措施单价编制 (23)第三节环境保护工程设计概算编制 (25)第四节环境保护工程分年度投资 (26)第七章概算表格 (27)第八章投资估算的编制 (31)第一章总则一、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加强水利水电工程基本建设投资管理,特别是加强其中的环境保护投资管理的需要,合理确定环境保护投资,保证环境保护投资概算编制质量,满足不同设计阶段环境保护设计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条例》、《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计规定》等有关法规,并结合水利水电工程环境保护工作的特点,将水利水电工程环境保护概(估)算作为水利水电工程概(估)算的一部分,制定本规定。

它是编制和审批水利水电工程环境保护设计概算的依据,也是编制其工程标底的指导性标准。

二、本规定适用于中央投资或地方投资中央参与的水利水电工程项目的环境保护设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利(水电)厅(局),可参照本规定,另行制定适合本地区的中小型水利水电工程环境保护设计概算标准。

甘肃省水利水电工程设计概估算编制规定

甘肃省水利水电工程设计概估算编制规定

甘肃省水利水电工程设计概估算编制规定第一部分建筑工程建筑工程按主体建筑工程、交通工程、房屋建筑工程、高压供电线路工程、其他建筑工程分别使用不一致的方法编制。

一、主体建筑工程:(1)主体建筑工程按设计工程量乘以工程单价进行编制。

(2)主体建筑工程应根据《水利水电工程设计工程量计算规则》,按项目划分要求,计算到三级项目。

(3)当设计对砼施工有温控要求时,应根据温控措施设计,计算温控措施费用;也能够通过分析确定指标后,按建筑物砼方量进行计算。

(4)细部结构工程:可根据设计工程量乘以单价计算,也可参照水工建筑工程细部结构指标确定。

细部结构指标见表8所列。

二、交通工程:交通工程投资按设计工程量乘以单价进行计算,也可根据工程所在地区造价指标或者有关实际资料,使用扩大单位指标编制。

三、房屋建筑工程:(1)水利水电工程的永久管理房屋建筑面积,用于生产与管理办公的部分,由设计单位按有关规定,结合工程规模确定,生活及文化福利房屋建筑面积根据定员人数人均综合建筑面积指标计算。

房屋建筑单位造价参照工程所在地区的永久房屋造价指标计算。

(2)室外工程投资,通常按房屋建筑工程投资的10%—15%计算。

四、高压供电线路工程:根据设计的电压等级、线路架设长度及所需配备的变配电设施,使用工程所在地区造价指标或者有关实际资料计算。

五、其他建筑工程:(1)内外部观测工程按建筑工程属性处理。

内外部观测工程项目投资应按设计资料计算。

如无设计资料时,可根据坝型或者其他工程型式,按照主体建筑工程投资的百分率计算,见表9所列。

(2)动力线路、照明线路、通信线路等工程投资按设计工程量乘以单价或者使用扩大单位指标编制。

(3)其余各项按设计要求分析计算。

第二部分机电设备及安装工程机电设备及安装工程投资由设备费与安装费两部分构成。

一、设备费1、设备原价:以出厂价或者设计单位分析论证后的询价为设备原价。

2、运杂费:分要紧设备运杂费与其他设备运杂费,均按占设备原价的百分率计算。

水利水电02概预算规定及定额说明概论

水利水电02概预算规定及定额说明概论

水利水电02概预算规定及定额说明总则一、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和水利水电工程基本建设投资管理的需要,提高概(估)算编制质量,合理确定工程投资,根据建筑安装工程费用组成的有关规定,在水建[1998]15号文《水利水电工程设计概(估)算费用构成及计算标准》的基础上,并结合近些年水利水电工程自身行业特点,制定了本编制规定。

它是编制和审批水利水电工程设计概(估)算的依据,也是编制工程标底的指导性标准。

二、本规定适用于中央项目和中央参与投资的地方大型水利水电工程。

三、工程的设计概(估)算应按编制年的政策及价格水平进行编制。

若工程开工年份的设计方案及价格水平与初步设计概算有明显变化时,则其初步设计概算应重编报批。

四、本规定由水利部水利建设经济定额站负责管理与解释。

初步设计概算第一篇总论第一章工程分类及概算编制依据第一节工程分类和工程概算组成1.水利工程按工程性质划分为二大类,具体划分如下:2.水利工程概算由工程部分、移民和环境两部分构成。

具体划分如下所示:3.工程各部分下设一级、二级、三级项目。

4.移民和环境部分划分的各级项目执行《水利工程建设征地移民补偿投资概(估)算编制规定》、《水利工程环境保护设计概(估)算编制规定》和《水土保持工程概(估)算编制规定》。

第二节初步设计概算文件编制依据1.国家及省、自治区、直辖市颁发的有关法令法规、制度、规程;2.水利水电工程设计概(估)算编制规定;3.水利水电建筑工程概算定额、水利水电设备安装工程概算定额、施工机械台时费定额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定额;4.水利水电工程设计工程量计算规定;5.初步设计文件及图纸;6.有关合同协议及资金筹措方案;7.其他。

第二章概算文件组成内容第一节概算正件组成内容一编制说明1.工程概况流域,河系,兴建地点,对外交通条件,工程规模,工程效益,工程布置型式,主体建筑工程量,主要材料用量,施工总工期,施工总工时,施工平均人数和高峰人数,资金筹措情况和投资比例等。

甘肃省水利水电工程设计概估算编制规定

甘肃省水利水电工程设计概估算编制规定

第二节建筑、安装工程单价编制一、建筑工程单价:1、直接工程费:(1)直接费:人工费=定额劳动量(工日)×人工预算单价(元/工日);材料费=定额材料用量×材料预算单价;机械使用费=定额机械量(台班)×机械台班费(元/台班);其他费用=定额其他费用金额×调整系数(2)其他直接费:其他直接费=直接费×其他直接费率之和。

2、间接费:间接费=人工费×间接费率;机械化施工的土石方工程,间接费=直接工程费×间接费率;3、企业利润:企业利润=(直接工程费+间接费)×企业利润率4、税金:税金=(直接工程费+间接费+企业利润)×税率5、建筑工程单价:建筑工程单价=直接工程费+间接费+企业利润+税金注:(1)砼构件预制、运输等工序单价,只计直接费和间接费;(2)各种PVC-U管、PE管、玻璃钢夹砂管等管道的安装费,可暂按材料原价的8%——10%计算。

①平原或建设地点海拔高程小于2000m取小值;②微丘或建设地点海拔高程小于2000--2500m取平均值;③重丘、一般山区或建设地点海拔高程大于2500m取大值。

二、安装工程单价:(一)实物量形式的安装单价:1、直接工程费:(1)直接费:人工费=定额劳动量(工日)×人工预算单价(元/工日);材料费=定额材料用量×材料预算单价;机械使用费=定额机械量(台班)×机械台班费(元/台班);(2)其他直接费:其他直接费=直接费×其他直接费率之和2、间接费:间接费=人工费×间接费率3、企业利润:企业利润=(直接工程费+间接费)企业利润率4、未计价装置性材料费==未计价装置性材料用量×材料预算价5、税金:税金=(直接工程费+间接费+企业利润+未计价装置性材料费)×税率6、安装工程单价:安装工程单价=直接工程费+间接费+企业利润+未计价装置性材料费+税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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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水电工程设计概(预)算编制规定(2010年)》第一章总论第一节概述1. 本编规适用于我省利用国内资金建设的水利水电工程项目。

由中央投资或中央补助的省内大型水利水电工程项目,按谁,水利部有关计价依据的规定执行。

2. 本编规是编制省内新建、改建和扩建的水利水电项目工程造价文件的依据。

造价文件的形式包括投资估算、设计概算、项目管理预算、施工图预算、招标标底、投标报价、工程结算等。

3. 本编规以指令性和指导性相结合、政策指导和市场调节相互补为指导原则。

其中,费用计算程序和组成内容属指令性标准,取费费率在投资估算、设计概算、项目管理预算、施工图预算等造价文件中属指令性标准,在招标限价(或标底)、投称报价、工程结算等造价文件中属指导牲标准(除另有规定外)。

第二节概算编制依据1、国家和省颁发的有关法令法规、制度、规程;2、山东省水利水电工程概(预)算编制规定;3、有关定额:建筑工程:执行《山东省水利水电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10年版)》。

编制设计概算时,除计算半成品(如砂石料、纯砼、砂浆等)单价外,预算定额直接工程费单价乘以1.05扩大系数后作为概算直接工程费单价;安装工程:执行《山东省水利水电安装工程预算定额(2010年版)》。

编制设计概算时,预算定额直接工程费单价乘以1.05扩大系数后作为概算直接工程费单价;施工机械台班费:执行《山东省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机械台班费定额(2010年版)》。

编制概算与预算时台班费相同;以上定额缺项部分可参照水利部现行有关定额或其他专业定额;水利水电工程中的其它永久性专业工程,如公路工程、桥梁工程、房屋建筑工程、送出工程、环境保护工程等,采用山东省或有关专业部委颁发的相应专业定额及概算编制办法。

4、工程初步设计文件及图纸;5. 其他与概预算文件有关的文件、协议及资金措施方案等。

第三节概算文件组成设计概算文件由编制说明、工程概算表和概算附件三部分组成。

(一)编制说明:1、工程概况:流域或河系、兴建地点,对外交通条件、工程规模、工程效益、工程内容和布置形式、工程类别等级、施工总工期、主体建筑工程量、主要材料用量、资金筹措情况和投资比例等。

2、投资主要指标:工程总投资和静态总投资,预备费率,建设期融资额度、利率和利息等。

3、概算编制原则和依据:(1)初步设计概预算的编制原则及依据;(2)人工预算单价,主要材料预算价格,施工用电、水、风等基础单价的编制依据;(3)主要设备价格的编制依据;(4)费用计算标准;(5)征地和环境部分概算编制的简要说明和依据;(6)工程资金筹措方案。

4、概算编制中其他应说明的问题。

二、工程概算表(一)总概算表〔分列工程部分概算、征地和环境部分概算〕I、工程部分概算表1、建筑工程概算;2、机电设备及安装工程概算;3、金属结构设备及安装工程慨算;4、临时工程概算;5、独立费用概算。

□、征地和环境部分概算表1、水库区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概算;2、工程建设区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概算;3、水土保持工程概算;4、环境保护工程概算。

(二)概算附表1、建筑工程单价汇总表2、安装工程单价汇总表3、施工机械台班费汇总表4、主要材料预算价格汇总表5、主要工程量汇总表6、主要材料用量汇总表7、建设征地移民实物成果汇总表(三)概算附件1、人工预算单价计算表2、主要材料预算价格计算表3、施工用风、水、电价格计算书4、砂石料预算价格计算书5、施工机械台班费计算书6、混凝土、砂浆材料单价计算书7、建筑工程单价计算表&安装工程单价计算表9、独立费用计算书(按独立费用项目分项计算);10、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标准计算书11、分年度投资表12、建设期融资利息计算书第四节概算文件管理1、初步设计是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程序中的一个重要阶段,初步设计概算是初步设计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

设计概算经批准后,即成为确定和控制项目建设投资、编制建设计划、实行建设项目包干、考核工程建设成本的依据;是进行项目竣工决算和项目投资后评价的对比依据。

2、设计概算应由具备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负责编制,....... 并对概算编制质量负责。

概算编制人员应具有水利工程造价专业资格证书,并在概预算文件上加盖编制者的“岗位专用章”。

概算文件需经专业审查,设计负责人、单位行政负责人的审查和签名。

若不符合上述手续或概算编制质量和深度未达到规定要求,审查单位可以退回,设计单位应补充完善直至重编。

概预算文件应随同概算编制单位送审的概算文件份数,应与设计文件相同,附件文本(或计算机软盘)应同时送审。

3、审查单位应按国家有关政策及本编制规定,组织有关单位对设计概预算进行认真审查。

概算经审查后,若需作修改,设计单位应按审查意见,及时作出调整或重编。

..4、经审批后的概算,不得任意修改。

招标标底、预算要严格控制在批准的设计概算投资范围之内。

若开工年工程项目的价格水平、政策规定及设计方案与批准概算有明显变化时,则初步设计概算应重新编制批准。

5、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由于以下原因造成工程投资突破批准概算投资的,项目法人单位可以要求编制调整概算:(1 )超出初步设汁范围的重大地质与设计变动;(2 )主要材料、设备价格上浮超出预备费幅度;(3)发生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4 )国家政策有重大调整;(5)由于投资主体方面的原因延长建设期。

调整概算原则上由该工程初步设计概算编制单位进行编制,因特殊原因需要由其他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调整概算编制工作的,项目法人应说明理由并经项目审查部门同意。

调整概算的编制人员应具备水利工程造价专业资格证书。

有关调整概算的编制及管理办法,按附件五《山东省水利水电建设工程调整概算管理办法》执行。

第二章项目组成和分类第一节概述水利水电工程设计概算由工程部分投资、征地和环境部分投资两部分组成。

具体划分如下:建筑工程机电设备及安装工程金属结构设备及安装工程工程部分施工临时工程独立费用预备费建设期融资利息水利水电工程概算水库区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工程建设区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水土保持工程征地和环境部分环境保护工程预备费建设期融资利息第二节工程部分项目组成一、建筑工程(一)枢纽工程:指水利枢纽建筑(含引水工程中的水源工程)和其他独立建筑物。

包括:挡水工程、泄洪工程、引水工程、发电厂工程、升压变电站工程、航运工程、鱼道工程、交通工程、房屋建筑工程和其他建筑工程。

其中,挡水工程等前七项为主体建筑工程。

(二)引水、河道及围垦工程:指引供水、灌溉、河湖整治、围垦、堤防等工程。

包括引供水、灌溉渠(管)道、河湖整治、围垦、堤防工程、建筑物工程、交通工程、房屋建筑工程、供电设施工程和其他建筑工程。

二、机电设备及安装工程(一)枢纽工程:指构成枢纽工程固定资产的全部机电设备及安装工程。

本部分由发电设备及安装工程、升压变电设备及安装工程和公用设备及安装工程三项组成。

(二)引水、河道及围垦工程:指构成该工程固定资产的全部机电及安装工程。

本部分一般由泵站设备及安装工程、小水电站设备及安装工程、供变电工程和公用设备及安装工程四项组成。

三、金属结构设备及安装工程指构成枢纽工程和其他水利工程固定资产的全部金属结构设备及安装工程。

包括闸门、启闭机、拦污栅、升船机等设备及安装工程,压力钢管制作及安装工程和其他金属结构设备及安装工程。

金属结构设备及安装工程项目要与建筑工程项目相对应。

四、施工临时工程指为辅助主体工程施工所必须修建的生产和生活用临时性工程。

本部分组成内容如下:(1)施工导流工程。

(2)施工交通工程。

(3)施工场外供电工程。

(4)施工房屋建筑工程。

(5)其他施工临时工程。

五、独立费用由建设管理费、生产准备费、科研勘察设计费和其他四项组成。

(1)建设管理费。

包括建设单位开办费、建设单位经常费、工程监理费。

(2)生产准备费。

包括生产及管理单位提前进厂费、生产职工培训费、管理用具购置费、工器具及生产家具购置费。

(3 )科研勘察设计费。

包括科学研究试验费、前期勘察设计费和工程勘察设计费。

(4)其他。

包括工程质量监督费、工程定额测定费、安全施工费、工程保险费、其他税费。

第三节工程项目划分根据水利工程性质,其工程部分项目分别按枢纽工程,引水、河道及围垦工程划分。

工程各部分下设一、二、三级项目。

第二、三级项目中,仅列示了代表性子目,编制概算时,二、三级项目可根据水利工程初步设计编制规程的工作深度要求和工程情况增减或再划分,以三级项目为例:(1 )土方开挖工程,应将土方开挖与砂砾石开挖分列;(2 )石方开挖工程,应将明挖与暗挖,平洞与斜井、竖井分列;(3)土石方回填工程,应将土方回填与石方回填分列;(4)混凝土工程,应将不同工程部位、不同标号、不同级配的混凝土分列;(5)砌石工程,应将干砌石、浆砌石、抛石、铅丝(钢筋)笼块石等分列;(6)钻孔工程,应按使用不同钻孔机械及钻孔的不同用途分列;(7)灌浆工程,应按不同灌浆种类分列;(8)机电、金属结构设备及安装工程,应根据设计提供的设备清单,按分项要求逐一列出;(9 )钢管制作及安装工程,应将不同管径的钢管、叉管分列。

工程部分项目划分表见附件二。

第四节征地和环境部分项目组成和划分一、项目组成征地和环境部分概预算项目由水库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投资、工程建设区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投资、水土保持工程投资、环境保护工程投资等组成。

征地和环境部分投资列入设计概算的第H部分。

水库区或工程建设区征地补偿和移民补偿和移民安置概算,由以下项目组成。

1、农村部分补偿费2、城(集)镇部分补偿费3、工业企业补偿费4、专业项目补偿费5、防护工程费6、库底清理费7、其他费用8、有关税费二、项目划分:水库区或工程建设区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概算的项目划分,见附表三(第五节工程项目取费类别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项目,按工程类别和工程施工技术难易程度,工程取费划分为三类划分说明:1、本编规之工程取费类别划分仅作为概(估)算及标底报价编制的取费标准分类,工程设计,施工和竣工验收仍应执行相应的有关规范。

2、按上表各项工程取费类别划分时,应优先满足以下条件:按水利部《水利水电枢纽工程等级划分及设计标准》中水利水电枢纽工程分等指标规定,属二等及以上工程类别的工程,其取费不低于二类工程取费标准。

3、编制投资估算、概算及标底、报价时,根据主要工程项目,按项目划分规定中的“一级项目”选用工程类别。

当某工程“一级项目”中出现二种以上取费类别时,按较高取费类别标准选用。

在概(估)算阶段,一个工程选用取费类别,一般不多于二类。

编制单项工程概、预算时按单项工程类别选用。

4、强涌潮地区的堤防、挡潮闸、泵站等工程按上述标准相应提高一级。

围垦工程中的堵坝工程以及施工难度大的水下软基处理工程等亦提高一级。

5、供水(引水)工程的系列建筑物工程,按建筑物类别分别选用工程类别6、临时工程按相应主体工程的工程类别取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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