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执业精神初探
律师的精神
律师的精神12010031045 潘佩佩尊敬的各位老师、同学:上午好!今天我演讲的题目是《律师的精神》什么是律师的精神?首先需要清楚什么是律师?律师制度渊源流长,最早起源于公元二三世纪的古罗马,那时候罗马市民享有一定的民主和自由以及私有财产权,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法律关系日益复杂,各类法律不断制定,为此职业的律师就此产生。
在我国讼师也是个古已有之的职业,但真正的律师制度最早可以追溯自清朝末年,之后,律师制度在中国屡受磨难。
1979年恢复律师制度以来,对律师这一职业的认识也在不断的变化,我国《律师法》是这样定义律师的:律师,是指依法取得律师执业证书,接受委托或者指定,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的执业人员。
律师应当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法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
上述定义从实然和应然的角度界定了何为律师,律师首先就是一个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的职业者,其次律师在维护当事人利益的时候,应当依法进行,且应当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
只有实然而无应然,律师不能称其为律师,或许商人和讼师是这类人的最大归宿。
但是,过度的在个案中强调社会公平和正义,律师也不能称其为律师,或许法官是这类人的最好职业。
律师就是在个案中依法穷尽各种手段,合理利用程序和规则,维护当事人利益的法律服务者。
相信每一个律师若能做到上述要求,法官又能公平断案,社会公平和正义也就不会太遥远。
律师,需要崇尚法治,需要信仰法律。
“法律必须被信仰,否则他将形同虚设”,伯尔曼的这句名言,相信很多人都听过。
但是,现实中又有多少律师是真正信仰法律的呢?虽然,的确有一些律师在为法律信仰而奋战。
但不可否认,有的或许是一开始就不信仰法律,只是将律师作为一个谋生的手段而已,有些可能在现实的挫折中,逐渐丧失了对法律的信仰,意识到法律背后权力的角逐才能给胜利者带来收益。
现在的律师群体或许是最焦虑的一个群体,一方面学过法律,社会也普遍呼吁民主法治,因而,对法治充满期待,另一方面权力通吃的现象使得法律在现实中亦是处境窘迫。
律师 诚信执业 感悟
律师诚信执业感悟律师是一个执业需要高度诚信的职业。
诚信执业不仅是律师的职业道德要求,也是法律职业的基础。
在律师执业中,诚信是一种精神境界,是一种价值追求,更是一种社会责任。
诚信执业体现在律师对客户的诚实守信上。
律师作为客户的法律顾问和代理人,首先要向客户提供真实、准确的法律意见和信息。
律师应当以客观、客观的态度向客户解释法律问题,不得隐瞒真相或故意误导。
在代理诉讼过程中,律师更应当以诚实守信的原则为基础,维护客户的合法权益,不得从中谋取不当利益。
诚信执业还体现在律师对司法机关和法庭的诚信尊重上。
律师应当尊重司法机关的权威,遵守法律程序和法庭规则,不得干扰司法正常进行。
律师在法庭上应当以诚实守信的态度进行辩护,不得故意捏造事实、歪曲法律,违反职业操守。
律师还应当尊重其他律师和法官的权威,遵守职业道德规范,与其他律师保持平等、公正的竞争关系。
诚信执业还要求律师在处理案件时要保守客户的秘密。
律师与客户之间的关系是一种特殊的信任关系,客户向律师提供的信息和文件应当严格保密。
律师在处理案件过程中,应当妥善保管客户的文件、资料,不得泄露客户的秘密信息。
律师还应当对客户的利益负责,不得利用客户的信息谋取不当利益。
诚信执业的观念和要求已经被写入了法律职业道德规范中。
律师行业的自律组织和监管机构也对律师的诚信执业进行督促和监督。
对于违反诚信执业原则的律师,将会受到纪律处分,甚至可能被撤销律师资格。
律师的诚信执业是维护法律职业形象和社会公正的重要保证。
律师应当时刻将诚信作为执业的基本准则,坚守职业操守,为客户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
只有如此,律师才能真正成为法治社会中的守护者和推动者。
法律服务工作中的法律职业精神塑造
法律服务工作中的法律职业精神塑造在法律服务行业中,法律职业精神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
它不仅体现了法律从业者的专业素养和职业道德,更是推动法律事业发展和维护公正司法的核心力量。
本文将探讨法律服务工作中的法律职业精神塑造,并分析其重要性以及如何培养和弘扬。
一、法律职业精神的内涵与重要性法律职业精神可以被理解为法律从业者在职业化过程中所应具备的一系列精神特质和职业素养。
它涵盖了诚信正直、专业素养、终身学习、公正司法、服务社会等方面。
首先,诚信正直是法律职业精神的核心价值。
法律从业者必须以诚信为本,崇尚正义,并坚守职业道德准则。
只有通过诚实和透明的行为,才能赢得他人的信任,维护司法公正和社会秩序。
其次,专业素养是法律职业精神的重要组成部分。
法律从业者需要具备扎实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
他们应该具备分析问题、解决纷争和提供专业意见的能力,从而为客户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
此外,终身学习是法律职业精神的基石。
法律领域不断演变和发展,法律从业者需要不断学习和更新知识,以应对新的法律挑战和变化。
通过积极学习,法律从业者可以提升自己的专业能力,并为客户提供更好的法律服务。
公正司法是法律职业精神的核心要求。
法律从业者在工作中应本着公正、客观和无私的原则,对待每一个案件和当事人。
他们应该始终坚守法律的底线,维护司法的公正与公平,为当事人提供公正的法律判断。
最后,服务社会是法律职业精神的重要宗旨。
法律从业者应该将服务社会作为自己的使命,关注社会正义,维护弱势群体的权益,并为社会发展提供法律支持。
二、培养和弘扬法律职业精神的途径为了培养和弘扬法律职业精神,需要采取一系列措施和途径。
以下是几个重要的方面:首先,法律教育的重视。
法学院和相关专业应该加强法律职业精神的教育,注重培养法律学生的专业素养和职业道德。
通过设置专门的课程和培训活动,引导学生了解法律职业精神的内涵和重要性。
其次,建立健全的职业道德规范体系。
相关法律行业协会和组织应该制定和完善法律职业道德规范,明确法律从业者的职业责任和道德底线。
律师执业精神
律师执业精神作为法律行业的从业者,律师是社会公正的守护者和法治精神的践行者。
律师的执业精神,不仅仅是一份工作责任,更是一种职业信仰,是对法律、对社会、对客户的无私奉献和无私付出。
首先,律师的执业精神体现在对法律的敬畏和遵守。
作为法律工作者,律师要时刻对法律法规保持高度尊重,绝对不能以身试法,更不能触碰法律的底线。
律师应该熟悉并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在执业过程中做到言行合一,做到守法诚信,绝不以身试法,确保自己的行为符合法律和职业道德的要求。
其次,律师的执业精神体现在对职业道德的坚守和践行。
律师要时刻牢记自己的执业宗旨,秉持独立、客观、公正、诚信的职业操守,恪守律师的职业道德准则,绝不为金钱、权力所腐蚀,坚守底线,不做违法乱纪的事情。
律师要守护客户的合法权益,竭力为客户提供合法、公正的法律服务,维护法律的公平正义,做到真正做到为社会、为人民服务。
再次,律师的执业精神体现在对客户利益的最大化追求。
作为客户的代理人,律师应该竭尽全力为客户争取最大的权益,果断、敢言,不畏艰难险阻。
律师要尊重客户的意愿和利益,倾听客户的诉求,耐心细致地帮助客户解决问题,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让客户在法律事务处理中感受到律师的专业和贴心。
最后,律师的执业精神体现在对社会责任的担当和承诺。
律师应当积极参与社会公益事业,为弱势群体和社会公益事业提供法律援助,为社会稳定和谐作出积极贡献。
律师要关注社会热点问题,积极参与公共事务,推动社会进步,为法治建设贡献自己的力量。
在当今社会,律师的执业精神是法治社会建设的重要一环,律师的使命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捍卫法治精神,确保法律的公正实施。
作为一名合格的律师,必须时刻铭记律师的执业精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坚守职业操守,始终保持法治信仰和忠诚。
只有律师们在执业中时刻践行律师执业精神,始终遵守法律、坚守职业道德,秉持对客户的热忱和责任,才能成为社会法治建设的中流砥柱,为法治社会的建设和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
律师执业精神
律师执业精神
作为一位合格的律师,应该具备以下几个方面的执业精神:
1.专业精神:律师应该具备扎实的法律知识和法律技能,注重学习和提高自己的专业素养。
只有具备了专业精神,才能为客户提供高质量的法律服务。
2.诚信精神:律师应该遵守法律法规,诚实守信,保护客户的合法权益。
同时,他们也应该维护自己的职业声誉,保持道德操守和高尚品德。
3.责任精神:律师应该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和义务,积极承担起客户委托的法律事务,并尽一切可能为客户解决问题,为他们提供最佳法律支持。
4.创新精神:律师应该不断开拓新的领域,探索新的解决方案,为客户提供更加创新和专业的法律服务。
5.团队精神:律师应该注重团队协作,尊重他人,合作共赢。
与同事和其他相关人员保持良好的合作关系,为客户提供整体的、协调一致的法律支持。
律师爱岗敬业演讲稿
律师爱岗敬业演讲稿
尊敬的各位领导、亲爱的同事们:
每个行业都有自己的职业精神,作为律师,我们更是有着非常严谨的专业职业精神,这就是“律师爱岗敬业”。
什么是“律师爱岗敬业”?我认为,律师爱岗敬业不仅仅是尽心尽责地为客户辩护,更是践行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
作为律师,我们首先要具备良好的法律素养,了解法律法规,并不断深入研究;同时,在日常工作中注重团队合作,兼顾协调。
这样才能更好地帮助客户解决问题。
作为一名律师,我们还应该时刻保持敬业精神,尽可能为客户提供更优质的服务,为客户出谋划策。
仔细聆听客户的需求,考虑客户利益最大化的方案,并在整个服务过程中不断地反思和改进。
只有这样,才能不断提高自己的专业水平,才能成为客户信赖的法律顾问。
律师这个职业不仅要求我们热爱自己的职业,同时还要求我们为了社会公正而奋斗。
在工作中,我们需要关注社会公众利益,秉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不断促进社会的法制化进程,为社会健康发展提供坚实的法律保障。
最后,让我们一起践行“律师爱岗敬业”这一职业精神,为客户提供更优秀的法律服务,为社会发展尽职尽责!
谢谢大家!。
律师执业心得体会演讲
律师执业心得体会演讲尊敬的各位领导、亲爱的同事们:大家好!今天很荣幸能够站在这里,向大家分享我在律师执业中的心得体会。
作为一名律师,我深知这个职业的艰辛和责任重大,但同时,也能感受到其中的光荣与挑战。
在我多年的执业过程中,我积累了许多经验,今天我想向大家分享一些我个人的体会。
首先,作为一名律师,我们要时刻践行法治精神。
法治是现代社会的基石,也是我们作为律师应当遵循的基本原则。
在处理法律事务时,我们必须严格按照法律规定行事,才能保证客户的合法权益得到维护和保障。
同时,作为法律专业人员,我们要不断学习和更新法律知识,保持对法治精神的持续追求。
其次,作为律师,我们要始终坚守职业道德。
法律是高尚的,律师更是高尚的。
我们要做到公正、廉洁、专业、勇敢,始终对客户负责、对社会负责。
我们必须时刻守护自己的职业道德底线,决不能为个人私利或不法之徒效劳。
只有始终坚守职业道德,我们才能保持律师群体的品牌形象,赢得社会的尊重和认可。
第三,作为律师,我们要注重团队合作。
法律事务往往关乎复杂的纷争和利益冲突,律师执业不可能孤军奋战。
在我的执业经历中,我深感团队合作的重要性。
只有与同事们紧密合作,共同协商、共同努力,才能为客户提供更加全面、专业、高效的服务。
团队合作是推动律师事务所发展的重要动力,也是实现客户利益最大化的有效途径。
最后,作为一名律师,我们要时刻保持谦逊和学习的心态。
法律是一个不断发展和变化的领域,我们不能止步于已有的成就,更不能固步自封。
只有保持谦逊、虚心学习,才能不断提升自己的专业水平,适应法律环境的变化,才能在竞争激烈的市场中立于不败之地。
同时,我们也要积极参与专业培训和学术交流,与同行分享经验和观点,共同促进行业的进步和发展。
通过以上几点,我希望能够给大家带来一些对律师执业的思考和启示。
作为律师,我们肩负着维护法律正义、保护社会利益的重要使命。
在执业过程中,我们要时刻践行法治精神,坚守职业道德,注重团队合作,保持学习的心态。
为国为民律师精神
为国为民律师精神引言律师作为法治社会中不可或缺的一份子,承担着维护正义、保护公民权益的重要职责。
为国为民律师精神是指律师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始终以国家和人民利益为出发点和归宿,坚守法律道义,秉持公正、独立、诚信的原则,努力为国家建设和社会进步作出贡献。
本文将从多个角度探讨为国为民律师精神的内涵和实践。
一、坚守法律道义作为法治社会的守护者,律师首先应该具备坚定的法治信仰,始终坚守法律道义。
这包括遵守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准则,不违反法纪底线,在处理案件时客观公正、严格依法办事。
同时,律师还应当注重自身修养和专业素养的提升,不断学习新知识、掌握新技能,以更好地服务于社会。
二、秉持公正独立为国为民律师精神的核心要求是秉持公正独立的原则。
律师应当在处理案件时保持中立公正的态度,不受任何非法干扰或利益诱惑。
他们应该坚决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不偏袒任何一方,并勇于向不公正行为说“不”。
同时,律师还应当独立思考、独立行动,不受外界压力和干扰,以保证自己的专业判断和决策。
三、诚信为本诚信是律师职业道德的基石,也是为国为民律师精神的重要体现。
律师应该始终如一地遵守承诺和诺言,在与当事人、法庭以及其他律师之间建立良好的信任关系。
他们需要保守客户隐私,严守职业秘密,并忠实履行委托责任。
此外,律师还应当坦诚交流、真实表达自己的观点和意见,在维护客户利益的同时尽可能地提供专业建议。
四、努力为国家建设作出贡献为国为民律师精神要求律师积极投身于国家建设和社会进步的事业中,为国家和人民作出贡献。
律师可以通过参与公益活动、提供法律援助等方式,回报社会,关注弱势群体的权益保护,推动社会公平正义的实现。
同时,律师还应当关注国家法治建设的进程,积极参与法律改革和完善,为建设法治社会贡献自己的智慧和力量。
五、为国为民律师精神的实践实践是检验理论的唯一标准。
为了践行为国为民律师精神,我们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1. 提升自身素养作为一名律师,在提供法律服务之前,首先需要不断提升自身素养。
学习《律师执业行为规范》的心得体会
学习《律师执业行为规范》的心得体会中国律师作为法律工作者,必须以维护社会主义法律尊严、公平正义和当事人合法权益为己任。
这要求律师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严格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不断提高素质,为法治建设做出贡献。
首先,律师必须不断研究,提高素质。
律师职业道德必须通过研究来提高。
如果不经常研究,律师很难适应经济社会的发展。
律师应该通过参加研究活动和自学等形式,全面研究政治理论和法律法规,不断提高思想道德素养。
此外,律师还应该加强业务研究,提高业务能力,以更好地为当事人服务。
其次,律师必须切实服务顾客,做到“顾客满意”。
作为服务业,律师的顾客包括当事人和涉及业务的相关人员和单位。
律师要从质量管理体系的角度出发,从以下方面入手,满足顾客的需求和期望,做到“顾客满意”。
律师在接受委托后,应该全面了解情况,认真分析可能存在的问题,并根据法律和事实做出相应的工作,以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这需要律师认真对待每一个案件,坚持依法维护当事人的权益。
作为具有专业法律知识的法律工作者,律师应该尊重法律并遵守法律。
同时,律师也是社会人,应该尊重他人。
对于每一个案件中的对方当事人及其代理人、法官、检察官以及其他可能涉及的人员和单位,都应该表示出必要的尊重。
这里的“尊重”不仅仅是指人格方面的尊重,更要尊重其业务素养,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相关要求,正确处理与他们的关系。
律师的职业性质决定了其应该是法律的模范守护者,依法执业是体现这一职业本质的重要方面。
法律的尊严和权威不容亵渎,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也不容侵犯。
律师依法执业,既可以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也是对法律尊严和权威的维护。
因此,律师应该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秉持正义和公正的原则,做好法律事务,为社会的和谐稳定作出贡献。
执业律师的职业道德与执业规范探讨
执业律师的职业道德与执业规范探讨执业律师作为法律界的从业人员,其职业道德和执业规范的遵守对于维护司法公正、保障社会稳定至关重要。
本文将探讨执业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规范的内涵以及其在社会中的重要性。
一、执业律师的职业道德执业律师的职业道德是其作为法律专业人士应当遵守的行为准则和伦理规范。
职业道德要求执业律师具备高度的敬业精神、独立公正的态度以及崇高的社会责任感。
首先,执业律师应该对客户忠诚。
律师应当恪守保密义务,维护客户的合法权益,将客户的利益放在首位,坚决维护客户的权益,并在法律保护的范围内为客户提供全面的法律咨询和代理服务。
其次,执业律师应该追求公平正义。
律师作为法律服务的提供者,在处理案件时应遵守法律和道德规范,不偏袒任何一方,坚守公正原则。
无论是在法庭上还是在非诉讼事务中,律师都应确保各方当事人在与对方交涉和争议解决过程中得到平等和公正的对待。
此外,执业律师还应该以最高标准维护自身的专业声誉和形象。
律师应秉持正直、诚实、透明、廉洁的原则,从不从事任何违反职业道德的行为。
他们应该始终保持专业素养,不仅在法律实践中展现出良好的能力和品德,也应当在日常生活中体现出对法律、道德和社会的尊重。
二、执业律师的执业规范执业律师的执业规范是根据法律和行业规定,对于律师角色和行为进行规范的一系列规则和标准。
执业规范的遵守能够确保律师的工作得到有效的监督和约束,保障司法公正,维持法律市场秩序。
首先,执业律师应当按照法律规定申请取得执业资格,并持有有效的执业证书。
他们需要不断学习法律知识,更新自身的专业水平,提高自己的执业能力。
其次,执业律师应当遵守专业的行为规范,诚实守信,不得谎报、隐瞒事实和证据。
在律师行为中,不得有虚假广告、收受贿赂、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等不符合法律和道德的行为。
此外,执业律师还应确保事务所和律师个人的财务管理规范,定期进行财务审计,如实、准确地记录和报告律师业务活动和经济状况。
三、职业道德和执业规范的重要性执业律师的职业道德和执业规范的遵守对于维护司法公正和社会稳定至关重要。
律师的法律职业精神
律师的法律职业精神律师是一项具有高度专业性和责任感的职业。
在司法体系中,律师不仅仅是提供法律咨询和代理诉讼的人,更是社会正义的守护者。
律师的职业精神是指他们在执业过程中应该秉持的道德标准和职业操守。
本文将探讨律师的法律职业精神以及其在保障司法公正和维护社会秩序中的重要作用。
1. 专业素养律师的职业精神中,专业素养占据了重要位置。
律师应该具备扎实的法律知识和良好的法律技能,以便为客户提供准确的法律意见和有效的法律代理。
专业素养涉及对法律文书的熟悉和准确运用,对法律理论和实践的深入理解,以及持续学习和更新知识的意愿。
2. 诚信和保密律师作为一名职业人士,必须保持诚信和保密的原则。
诚信是律师职业道德的基石,律师应该以诚实守信的态度与客户和其他相关方进行交往,维护自己的职业声誉。
保密是执业律师的基本义务,客户向律师提供的信息应绝对保密,以便建立起客户与律师之间的信任关系。
3. 公正和独立律师的职责是在司法体系中维护公正和公平。
律师应该在处理案件时始终保持公正和客观的立场,不受个人利益或外部压力的干扰。
律师应当独立行使职业责任,既不受其他利益关系的约束,也不受政府或其他机构的指使。
4. 促进和解和社会公益律师依靠法律解决争议和冲突,致力于促进和解和社会公益。
律师应该鼓励当事人通过和解解决争议,以避免不必要的法律纠纷和资源浪费。
此外,律师还应参与公益事业,为弱势群体提供法律援助和服务,推进社会的公平和正义。
5. 专业责任和勇气律师应该肩负起专业责任,并以勇气面对挑战。
专业责任包括对客户和司法体系的责任,律师应当以高度的责任感为客户提供最大限度的利益,并遵守法律和职业道德准则。
勇气意味着律师能够应对各种压力和逆境,为客户捍卫权益,为正义而战。
综上所述,律师的法律职业精神是一个综合性的概念,涵盖了专业素养、诚信保密、公正独立、促进和解社会公益、专业责任和勇气等方面。
律师应当坚守原则,践行职业精神,以推动司法公正和社会和谐的发展。
律师的职业精神范文
如何培养律师职业精神1.律师要追求公平正义,维护公民的权利和法律的尊严,积极参与社会政治、经济生活,参与变革,推动民主法治建设的发展。
当然,在现在的社会条件下,对律师提出这样的要求是不是标准太高,要求有些苛刻?我不这样认为。
因为,第一,律师职业群体里的大多数人是受过系统的法律教育和训练,比别人更多地了解民主法治对社会发展的重要意义,比别人能更深刻地理解法的精神和理念。
这方面律师是“先知”,“先知”就应该“先觉”,而且要以“先知先觉”带动“后知后觉”,这样社会才有进步和发展。
第二,相比于工人、农民和广大的普通百姓,律师职业群体占有更高的社会地位和更多的社会资源——越来越多的律师进入人大、政协,有的可能还会走上重要的领导岗位,律师在推动社会进步方面更有能力和影响力,理应有所担当,有所作为。
第三,我们现在一直在努力争取提高律师职业的社会地位和尊严。
但是,职业的地位和尊严不是别人赐予的,要靠自己去争取。
我们北仲的江平主任曾经说:“一个人受社会尊重的程度,主要取决于他的职业在社会政治生活中所起的作用,他能不能够人民群众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能不能对社会给予推动,作为社会进步的推动力”。
我们非常羡慕那些法治发达国家里律师所拥有的社会地位,我们可以清楚地说出美国、英国有几任总统、有多大比例的国家高层出身律师。
那是人家争来的。
因为,这些国家的律师在捍卫法律,维护公民权利和社会公平正义中表现出的正直、勇敢、奉献和牺牲精神,让社会大众感受到律师职业的价值和尊严。
这些年我接触了很多的律师,感到律师行业整体进步挺大,律师素质越来越高,其中有些人,不仅业务精深,思维水平高、能力强,而且忧国忧民,愿意并努力为国家的法治建设,社会的进步发展做奉献。
他们是律师界的希望和骄傲。
我希望这样的律师在整个律师队伍中越来越越多,形成一股主导性的力量。
当然,我们不能要求律师都有济世救民的公共情怀和勇气。
但是,律师应该有独善其身的自律精神,做一个遵纪守法,凭本事吃饭,认真负责的好律师。
核心价值观视阈下律师职业精神与工匠精神的融合
核心价值观视阈下律师职业精神与工匠精神的融合作者:刘敏来源:《西部论丛》2019年第25期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领导下,我国思想文化建设取得重大进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广泛弘扬,凝聚了团结一致、奋发进取的强大力量。
黨的十九大对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出新要求,强调要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社会发展各方面。
随着法治建设的不断深入,律师职业也逐渐成为法律工作的生力军,在我国法治建设历程中起着重要作用,核心价值观也必将渗透于律师职业之中,赋予新时代律师职业精神。
一、律师职业精神的探索所谓职业精神,是人们在职业活动中,根据其职业特征应当具有的精神、能力和自觉等精神与操守。
社会主义职业精神,由多种要素构成,它们相互配合,形成严谨的职业精神模式。
职业精神的实践内涵体现在“敬业、勤业、创业、立业”等四个方面。
在当今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不断地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事业,实现伟大中华民族复兴的征程中,从事不同职业的人们,都应当大力弘扬社会主义职业精神,尽职尽责,贡献出自己的聪明才智。
在我国法治建设中,律师是根据法律的规定,接受当事人的委托,提供法律服务,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社会执业者。
更应该有着自己独特的职业精神。
关于律师精神,国内外学者有着不同的表述和看法。
美国律师协会主席——杰罗姆·谢斯塔克,将律师职业精神表述为六个基本准则:(1)道德高尚、为人正直; (2)独立而且称职; (3)富有意义的持续学习; (4)文明礼貌; (5)对司法制度负有义务; (6)提供专业化服务。
二、核心价值观视阈下律师职业精神与工匠精神的融合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以“富强、民主、文明、和谐、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爱国、敬业、诚信、友善”共24个字表述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2016年3月5日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了“工匠精神”,让人耳目一新。
古语云:“玉不琢,不成器”。
工匠精神不仅仅体现了对产品的精心打造、精工制作等理念和追求,更强调的是,要不断吸收最前沿的技术,创造出新的成果。
律师职业道德学习心得体会
律师职业道德学习心得体会律师职业道德学习心得体会(精选11篇)心中有不少心得体会时,写一篇心得体会,记录下来,这样就可以总结出具体的经验和想法。
很多人都十分头疼怎么写一篇精彩的心得体会,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律师职业道德学习心得体会,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律师职业道德学习心得体会 1根据云南省律师协会的统一部署和所在县律师事务所的安排,结合前期在律师事务所的学习实践,特别是近来认真学习了律师远程培训,受益匪浅,思想认识和专业素质有了很大的提高,现总结如下学习心得体会。
一、通过学习认识到作为执业律师应当具备良好的学习心态和工作作风,始终保持谦虚好学的品格。
当今时代发展大趋势是科学技术飞速发展、知识更替日新月异,当事人的法律需求出现了多层次化、复杂化,律师与律师之间、律师事务所与律师事务所之间的竞争和合作出现了很多新情况、新问题。
作为中国律师队伍的预备队和接班人的一员怎样才能够在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怎样才能在残酷的法律服务市场竞争中求得生存和发展。
我认为一定要先保持平和的心态,放低身价、保持做人的低姿态,从最容易、最简单的小事做起,特别是注意工作细节。
当然最需要强调的是做人一定要谦虚,做律师更要谦虚。
我们要多去发现同仁律师们的长处,多去寻找自身的不足,见贤思齐焉,见不贤而内自省也。
我认为还要强调一下学习心态反映了一名律师的修养境界,影响了一名律师的发展空间。
做律师前一定得注意要生存、要发展、要进步,就要有好的心态。
而一名律师好的心态主要包括付出的心态、坚持的心态、合作的心态、感恩的心态、谦虚的心态等。
二、我认为一名律师要有一个人生职业规划,要具有全局观念和战略眼光。
目前来说,做律师难,做一名好律师更难。
这一情况已经严重影响最近几年我国律师在数量上的增长。
目前流行所谓“二八律”,百分之八十的律师服务市场集中在百分之二十的律师手中。
而剩下的百分之二十的`律师服务市场由近百分之八十的律师来竞争。
这一局面,造成新律师和实习人员的生存危机。
律师法律精神探微
律师法律精神探微--兼论构建律师文化的内核中国律师网2008-09-28 22:26:57.0 刘卫东摘要:现代律师制度在中国是缺乏传统文化支撑,对律师文化的探究,首先应确定律师文化内核,法律精神应就是律师文化的内核,而对法律精神的思考就是对律师文化的深层思考。
但是当前在对律师文化的研究和有意识的构建过程中,却是忽略了法律精神这一内核,造成现实情况出现诸多的问题和偏差,需要我们去解决,笔者认为,律师法律精神的内容包括人本精神、职业精神、抗争精神和团队精神。
在构建过程中,应当建立真正的法律信仰、建构创新性思维和实现真正的人文关怀。
关键词:法律精神文化职业化现代意义的中国律师制度的引入,最早见诸于清朝末年起草的诉讼法中,但因为五千年的中华文明史中,并没有出现过真正意义上的律师行业和律师制度,教科书上所讲的“讼师”仅是学者从“四书五经”中求证出来的,而民间所说的“刀笔先生”最多也只是“助人诉讼”的人员。
事实上“律师是商品经济的产物,是法律制度的产物,是“天赋人权”的产物。
律师是法律制度下的法律职业者,是法治社会的催化剂。
而中国现代律师和律师制度则完全从国外引进,是一个彻头彻尾的全“西化”制度。
”(注1)所以现代律师制度在中国是缺乏传统文化支撑。
在我国80年代初期,恢复律师制度过程中,则又恰遇中国传统文化被反思、否定思潮的冲击,我国律师制度是构建在千疮百孔的传统文化地基上。
“我是谁”、“我从哪里来”、“我向哪里去”这人类三大命题同样困扰了律师,可以说“先天不足,后天失调”。
故此,律师定位之争、职业化商业化之争、法律职业共同体之争,从未休止过,究其因,律师文化的内涵、特征及主流律师文化的培育虽然进行过有益的探索和总结,并取得了显著的成就,但大部分是浅浅之谈,并未触及律师文化的深层元素。
笔者认为,对律师文化的探究,首先应确定律师文化内核,只有对其内核的研究,我们才能了解律师文化的真谛,专家们虽有涉猎,但无人直接回答,本人以为律师文化的内核应该是律师的法律精神,对法律精神的思考就是对律师文化的深层思考;而要构建有内涵、有底蕴、有生命力的律师文化,则首先要构建的是法律精神这一内核。
中国律师精神初探
中国律师精神初探PDF转换可能丢失图片或格式,建议阅读原文/html/481/s_481694_48.htm 当我们谈到某某文化特征时总会提到“中国特色”、“文化底蕴”之类的概念;但嘎然而止,不甚了了。
律师文化具有哪些特征?中国律师文化底蕴的内涵是什么呢?本文试图顺着这一思路探讨一下我国律师精神的几个特征。
一、传统文化的影响 每个人接受的教育不同,这与家庭、校园、亲友、个人志趣等诸多因素相关联,但中国青年都不同程度地接受人道须合天道,天人一体的思想。
也许有些律师并没有读过《易经》、《论语》等经典著作,但他们的行为与思考问题的方式大都使用这模式。
“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地势坤、君子以厚德载物”几乎成了每个知识青年的座佑铭。
人道应天道的基本思想在多家经典与不同时代有不同的发挥。
这些思想都对中国人产生了重大影响。
儒家“仁者爱人”的思想是核心之一,这不仅是律师,也是善良的人都笃信不移的教条。
后又有群体生命高于个体生命的民贵君轻的思想,到当代索性与西方文化溶合成以人为本的律条。
在法律条文上把这一信念体现在几个具体的方面:对人的关爱包括对生存权的尊重;对他人财产的尊重;言论与行动的自由尊重;名誉与肖像的尊重…… 老子的《道德经》中说:“上善若水、水利万物而不争、处众人之所恶……这里“众人之所恶”是指低处,这一思想在中国长期的实践发展成谦逊、躬卑等特征,与西方教育大相径庭。
西方教育经常灌输“我是最好的”、“我要做最强的”。
本文不想评论教育方式的优劣与得失,但中国律师在内心深处也接受这一传统信念,只是时代演变至今这一特征逐渐被西方观念淡化。
值得提醒的是老子的“上善”与西方的“最好”概念是不同的。
道家与儒家同时提出“信”的概念,信在二三千年中内涵变化不大、与今天的诚信意思大致相同。
中国人--乃至全世界人都认同这是人类行为的共同准则之一。
而律师--包括各国律师都会深切感受它的重要并厉行不止。
法律大都分条文都限制与惩罚诡诈与虚妄言行。
法律职业认知(认识实习)2016当代中国青年律师职业精神新探
当代中国青年律师职业精神新探内容简介:本文从律师职业的四个基本素质要求开始,层层剖析,首先分析律师职业技能对律师职业精神的必要性,继而论证职业技能研究应当找准思想资源和学术路径,最后以戏曲表演为例,分析了艺术是研究律师职业技能所可信赖的思想资源和学术路径之一,从而构画了一个相对完整的律师职业精神的研究框架和体系,从职业律师的角度对当前流行的律师职业精神和职业技能研究现状提出了自己的建议。
缘起“德艺双馨”本为人们评价新闻、艺术工作者的用语,而提到“律师”,人们往往想到的是正襟危坐、大义凛然、义正辞严,穿衣必然是西装而且是深蓝色的,所以很难想到以上这二者之间有什么关联。
然而,随着律师职业化进程加快和律师学研究的逐渐成熟,当我们探索律师的职业定位、职业精神、职业形象时,或许“德艺双馨”能够为我们提供一些思想资源,使我们在一些慷慨激昂的“大词”下面,能够静下心来,理一理思路,深入地、细致地思考一些实质性问题。
首先说明的是,把“德艺双馨”这个词用在律师身上,并不是笔者本人的创新,而是在四年前的一次律师工作会议上,由河南省司法厅副厅长周济生同志提出的,四年来,这个似“旧”而“新”的概念,一而再、再二三地促使我在夜深人静时冥思苦想,最终我发现,能够在律师职业伦理与律师职业技能之间架起逻辑桥梁的,恰在于这个“德艺双馨”,使得职业伦理与职业技能在“职业精神”的层面上达到逻辑自足。
现将其中若干内容整理成文,与业内人士探讨。
一、律师职业的四个基本素质是研究律师职业精神的基点熟悉新中国法律职业发展和法学发展的人都知道,我们过去所谓法学教育是以法律知识教育为主的,而法律技术、法律职业及其职业技能等从未在中国的法学教育中占据一席之地,哪怕是法官教育、律师教育这样的职业教育,也从未系统地传授法律职业技能问题,谈到律师的基本素质,也大多从一般性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等等,作一些泛泛而谈,而缺乏学术上的梳理和反思,谈律师职业精神,则往往说一些泛道德化的“大词”,从而与职业伦理混淆不清理。
律师职业特点和律师专业精神浅析
律师职业特点和律师专业精神浅析第一个问题,律师的职业特点我从1983年大学毕业后,先做兼职律师,后做专职律师,至今已经执业23年。
23年来,我尝遍了律师这个职业所带给我的酸甜苦辣,也充分领略到律师这个职业的独特魅力和吸引力。
我在做律师之前,曾做过工人、干部和教师,但只有律师这个职业深深吸引了我。
我的感受是“一见钟情,生死相与”。
执业23年来,我对律师这个职业有以下几点感受:第一,律师职业既是多棱体又是聚焦镜。
律师职业是多棱体。
她以多个不同的侧面向你展示律师职业的不同形式和不同内涵。
她给你带来极其丰富的感受,但你要充分认识她,不但需要长期浸淫在这个职业中,还需要用你的心去欣赏她、思索她、研究她,才能逐步对这个行业有接近于全面的认识。
律师执业又是聚焦镜,社会上的人生百态,世情冷暖,各种思潮,特别是各种社会矛盾,都通过律师职业这面聚焦镜,集中在律师行业中,得到反映、强化和凸显。
我们处理的每一件法律事务,都不是孤立的,就书本知识到书本知识,而是永远和一定的社会关系、利益关系联系在一起。
所以律师职业集中反映、强化、凸显了各种社会矛盾和各种人际关系。
第二,律师职业是一个充满挑战和极赋魅力的职业。
律师职业的挑战性,一方面,来自社会竞争在行业内部的反映。
我们代理的每一项委托事务,其实都和社会竞争紧密地联系在一起;另一方面,就律师这个职业来说,无论是诉讼业务还是非讼业务,不仅在开发市场方面有激烈的竞争,就是在履行委托事务的过程中,同样有激烈的竞争。
特别是诉讼业务,律师在法院的判决书未下来之前,经常充满了争取胜诉和避免败诉的渴望、焦虑并承受着巨大的心里压力。
理论上说,总是有50%的律师在经过努力之后品尝到了胜诉的甜头,而另外50%的律师在同样经过努力之后,却承受着败诉的苦涩。
律师行业的挑战性,还表现在律师每天都面临着争取新的委托和接受新的委托的竞争;而每一项委托都极负个性化,都和前一项委托事务有着不同的特点。
因此,律师职业的每一天,都充满了新鲜感和挑战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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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 业 特 点 . 挥 其 独 有 的 功 能 作 用 , 力 为 平 衡 国家 权 发 努 力 和 公 民权 利 的 冲 突 做 贡 献 . 维 护 社 会 公 平 与 正 义 。 在 维 护 人 权 、 政 、 治 中 体 现 律 师 的 社 会 价 值 。 是 独 宪 法 二
值 追 求 取 向 本 文 提 出 了律 师 应 注 意 培 养 的 十 种执 业精 神 ,希 望 对律 师 文 化 建 设 有 所 裨 益 。
关 键 词 :律 师 ;执 业精 神 ; 文化 建设 文 献标 识 码 :A 文 章 编 号 :1 0 - 2 7 ( 0 0 4 0 7 — 3 0 7 8 0 2 1 )0 — 0 3 0 中 图 分 类 号 :D 2 . 9 65 收 稿 日期 :2 0 - 1 2 0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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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独 立 于 公 权 力 的 意 识 。 我 国 , 直 高 度 重 视 公 权 在 一
力 在管 理 国家 和社 会 中的作 用 。 在 社 会转 型 时期 . 而 公
权 力 具 有 潜 在 扩 张 和 滥 用 的 可 能 。 律 师 要 坚 持 自 己 的
最 合 理 模 式 . 治 是 治 国 的 基 本 方 略 。 治 精 神 是 法 治 法 法
作 者 简 介 :赵 亚 杰 ( 7 ) , ,女 , 吉林 公 主 岭 人 , 吉林 省 委 党 校 ( 吉林 省 行 政 学院 )编 审。
律师 文化 建设 要 以形 成 中国特 色社 会 主 义律 师执 业 精 神 为 核 心 。 师 的 执 业 精 神 , 律 师 在 执 业 活 动 中 律 是 所 表现 出来 的政 治 素质 、 业 素养 、 业 心 理 、 德情 职 职 道 操 、 为 风范 等与 律师 实践 活 动紧 密联 系 的精 神元 素 。 行
立 于 司法 权 的意 识 。 师独 立 于 司法权 , 狭 义 上说 . 律 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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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 展 是 社 会 进 步 的 最 高 目标 . 自 由 是 人 类 追 求 的 最 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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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 赵 亚 杰
( 林省 委 党校 ,吉 林 吉 长春 10 1 ) 3 0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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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具 有 中 国特 色 的社 会 主 义 律 师 文 化 ,是 律 师 行 业 的精 神 支柱 , 而 律 师 执 业 精 神 是 律 师 文 化 的 核 心 。 加 强
律 师 文 化 建 设 . 必须 形 成 符合 社 会 主 义 法 治理 念 要 求 和 律 师职 业 特 征 的 律 师执 业 精 神 , 并 以 此 作 为 整 个 律 师 行 业 的 价
治 精 神 相 背 离 的 思 想 意 识 和 价 值 观 念 ,不 断 调 整 修 正 形 成 法 治 精 神 的 心 路 .使 法 治 精 神 的 形 成 成 为 律 师 发
展 的必 需 。
二 、 尚 自 由 的 独 立 精 神 崇 人 是 社 会 发 展 的 主 体 . 人 的 解 放 和 自 由 而 全 面 的
律 师 执 业 精 神 既 是 律 师 执 业 理 念 的 重 要 体 现 。也 是 律 师 队伍整 体素 质状 况和 律 师业发 展 水平 的体现 。笔者
认 为 .从 中 国 律 师 所 承 担 的 职 业 使 命 和 职 业 责 任 以 及 律 师 业 内 执 业 现 状 和 执 业 需 求 出 发 ,在 律 师 文 化 建 设 中应努 力培 养 以下 十个 方面 的律 师执 业精 神 。 法 律 至 上 的 法 治 精 神 法 治 是 迄 今 为 止 人 类 社 会 探 索 出 来 的 治 理 国 家 的
社 会 的 基 本 精 神 .也 是 从 事 法 律 事 业 所 必 须 秉 承 的 职 业 精 神 。 师 是 实 现 法 治 的 重 要 力 量 之 一 . 须 秉 承 法 律 必 律 至 上 的 法 治 精 神 持 法 律 至 上 . 是 坚 持 党 的 事 业 坚 就 和 人 民 利 益 至 上 , 为 党 领 导 人 民 制 定 法 律 , 律 体 现 因 法 人 民 的 意 志 . 者 本 质 是 一 致 的 。 师 秉 承 法 治 精 神 集 三 律 中体 现 在 法 律 意 识 上 一 是 严 格 依 法 办 事 意 识 法 办 依 事 是 律 师 进 行 法 律 服 务 活 动 的 基 本 准 则 律 师 的 一 切 法 律 服 务 活 动 都 要 在 法 律 的框 架 内 进 行 .都 必 须 以 事 实 为 根 据 , 法 律 为 准 绳 , 照 法 律 程 序 办 事 , 能 超 以 按 不 越 法 律 的 规 定 二 是 坚 持 唯 法 独 尊 意 识 法 律 的 尊 崇 对 是 律 师 职 业 的 价 值 要 求 唯 法 独 尊 就 是 在 执 业 中 不 受 任何 组织 和个 人 的非法 干预 .坚持 按 照法 律程 序 履行 职责 . 持 依 照法律 提 出意 见 . 力 追求 法 律效 果 和社 坚 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