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1劳动合同与人事档案管理办法(修改)
劳动合同及员工档案管理制度
劳动合同及员工档案管理制度劳动合同及员工档案管理制度关于劳动合同和员工档案管理的规定一、劳动合同管理制度劳动合同:1、签订劳动合同的原则(1)本着平等自愿和协商一致的原则。
要求劳动合同的内容必须公正、诚实、守信。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
(3)以书面形式明确规定双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
(4)双方严格执行。
劳动合同签订后,双方都应严格按照合同规定的内容遵照执行,任何一方违约,都将按规定追究违约责任。
(5)以酒店经营目标为中心。
2、劳动合同的订立(1)原在册的劳动合同制员工以及新进酒店的人员。
(2)酒店的法人代表或委托人,代表酒店与其他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3)劳动合同期限分为有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三种。
其中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是指:签订一年以上有期限的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是指:在签定劳动合同时不明确终止期;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是:指合同当事人双方完成某一工作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是指合同当事人双方或某一工作的起讫的时间为条件的。
(4)新进员工应根据签订劳动合同的年限与有关规定,确定试用期,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2个月。
(5)劳动合同的变更、续订、终止和解除,均应按《劳动法》的有关规定办理。
3、签订后的劳动合同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人事部将员工合同书按部门、按序编号归档保存。
4、合同到期不续签的或已解除的劳动合同书均保存2年。
二、员工档案管理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有关法规的规定,酒店的人事部做好有关档案的管理工作。
档案管理实行“统一领导,分节管理”的原则,维持档案的真实、完善与安全,便于将来使用。
1、员工档案员工档案由酒店的人事部统一管理,人事部全面掌握酒店员工基本情况的收集、鉴别、管理和利用工作。
为做好考察培养使用工作提供重要的依据。
员工档案主要分以下二类:(1)员工人事档案员工人事档案是人事部从个人为单位集中保存起来的、反映个人一定时期的社会经历和德才表现的文件资料。
人事档案管理办法
人事档案管理方法人事档案管理方法是企事业单位进展人事管理的根本标准,对于确保人事档案的平安、准确和及时性具有重要意义。
下面是一份的人事档案管理方法,供参考。
一、总那么为标准企事业单位的人事档案管理工作,保障人事档案的完好、准确和平安,进步人事管理的科学性和标准性,特制定本人事档案管理方法。
二、适用范围本方法适用于所有企事业单位的人事档案管理工作。
三、档案管理机构和人员1. 每个企事业单位应设立专门的人事档案管理机构,负责人事档案的搜集、整理、管理和使用等工作。
2. 人事档案管理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并经过培训合格。
3. 人事档案管理员应遵守档案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并保守人事档案的机密,不得泄露档案信息。
四、档案搜集和整理1. 人事档案的搜集应按照正规的程序进展,包括招聘、入职、调动、离任等各个环节。
2. 搜集的人事档案应包括个人根本信息、工作经历、学历和培训资格证书等。
3. 搜集到的人事档案应按照一定的顺序进展整理,并编制索引,以便于检索和利用。
4. 对于已离任的员工的人事档案,应进展妥善的保管和整理,确保信息平安。
五、档案管理1. 人事档案应定期进展检查和整理,确保档案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2. 人事档案应按照一定的标准进展装订和分类,不得随意更改和挪动。
3. 人事档案应按照一定的保密措施进展管理,不得对外泄露和提供档案信息。
4. 人事档案的存储要求应符合档案管理的相关规定,如保证防火、防潮和防虫等措施。
5. 人事档案的利用应按照一定的程序进展,必须经过相关人员的审批和受权。
六、档案保管1. 人事档案应定期进展备份,并保存在平安可靠的地方,以防止意外损毁。
2. 人事档案应保持完好和准确,离任员工的档案应保存至少5年,退休员工的档案应永久保存。
3. 人事档案不得随意借阅和转借给别人,必须经过相关人员的审批和受权才能使用。
4. 人事档案的销毁应按照相关法规进展,包括完全销毁、归档和转移等处理方式。
人事档案管理办法
人事档案管理办法为了加强企业员工的管理,同时规范人事档案的管理,国家颁布了人事档案管理办法。
此法规定了企业管理员工档案的具体步骤和操作流程,旨在确保档案的有效运用和保密性,对企业的发展和员工的权益都产生了重要的影响。
一、人事档案的定义人事档案是企业对于员工个人信息、工作经历、技能水平等各种信息的记录和归集。
这些档案是企业管理人员进行人事管理所必需的基本依据,也是归档员工个人的必不可少的材料。
二、档案管理程序在档案管理的过程中,应该遵循以下的程序,确保人事档案的管理效率和保密性:1、归档:把员工信息、工作经历、以及相关的所有文件进行整理,并归入相应的文件夹中,以期方便日后的查阅。
2、编目:对新的档案件利用编目卡进行办理,在工作过程中采用新的文件夹和编目卡把档案信息录入电子数据库中并做好标注。
3、存储:将归档好的人事档案按照一定的规定放入柜子中并做好分类,为后续的查阅和使用奠定了基础。
4、保管:公司应指定专人负责管理存放员工档案的房间,并采用一定的技术措施进行防火、防盗、防潮等工作,确保人事档案的安全性。
5、查询:需要查询的人员应根据要求填写查询表,提交查询请求等资料并在审核通过后,使用相应的权限进行查询。
6、销毁:适当的保留期过后,应及时销毁不需要归档的人事档案。
同时,要注意有关法律对员工个人信息保护的规定。
三、档案管理的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劳动法规定,企业应当建立完整的员工档案,并且员工有权查阅自己的档案。
同时,企业应当保护员工的个人隐私,防止将员工的个人信息泄露给其他人。
2、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档案法人事档案法规定,应当对员工档案进行保密,并严格限制档案查阅的范围。
在销毁员工档案之前,应当进行安全有效的销毁工作。
四、人事档案管理的重要性1、为企业提供基本信息素材人事档案是企业员工管理的基础资料,这些资料为企业的发展和员工的个人发展提供基础素材。
2、促进企业员工的工作效率针对员工在原公司的工作经历、特长和优秀素质,人事部门及时将其照片、简历、证书、奖状等相关证明材料等收集齐全,供领导考核,增强员工自尊心和自信心,继而促进企业的发展。
人事档案管理办法
人事档案管理办法一、总则人事档案是企业或组织在人力资源管理活动中形成的,记录员工个人经历、学历、培训、考核、奖惩等重要信息的文件材料。
它是企业了解员工、选拔人才、制定人力资源政策的重要依据。
为了加强人事档案管理,有效地保护和利用档案,提高档案管理的规范化、科学化水平,特制定本办法。
二、管理原则1、真实性原则人事档案应如实反映员工的个人情况,确保信息的准确、完整和可靠。
2、保密性原则严格遵守保密制度,未经授权,任何人不得查阅、泄露或篡改他人档案。
3、完整性原则档案材料应齐全完整,不得遗漏重要信息和文件。
4、动态管理原则及时更新档案内容,反映员工的最新情况和变化。
三、档案内容1、个人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家庭住址等。
2、学历和培训经历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培训证书、学习成绩单等。
3、工作经历劳动合同、工作证明、离职证明、岗位变动记录等。
4、考核评价绩效考核结果、工作评价、奖惩记录等。
5、专业技术资格和职业资格相关证书、职称评定材料等。
6、其他相关材料如党团关系材料、健康状况证明等。
四、档案收集1、新员工入职时,应提交个人相关材料,由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审核和收集。
2、在员工工作期间,各部门应及时将与员工相关的各类文件材料移交人力资源部门归档。
3、对于离职员工,人力资源部门应在办理离职手续时,收回相关档案材料。
五、档案整理1、对收集的档案材料进行分类、编号和装订,确保档案的有序排列。
2、建立档案目录,便于查询和检索。
3、对档案中的字迹模糊、纸张破损等情况进行修复和处理。
六、档案保管1、设立专门的档案库房,确保档案存放环境安全、干燥、通风,并具备防火、防潮、防虫等设施。
2、档案应按照分类存放,便于查找和使用。
3、严格限制非档案管理人员进入档案库房。
七、档案查阅1、内部查阅因工作需要查阅员工档案时,需填写,经部门负责人和人力资源部门负责人批准后方可查阅。
2、外部查阅一般情况下,不允许外部单位查阅员工档案。
劳动合同与人事档案管理制度
劳动合同与人事档案管理修改次第页次/总页数1/500劳动合同与人事档案管理受控状态:_____________发放编号:____________生效日期:__2004.11.18_劳动合同与人事档案管理修改次第页次/总页数3/500本程序适用于商场人事档案、劳动合同的管理。
3.定义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4.职责本规定由行政办公室协助总部人力资源部组织实施。
5.程序5.1.劳动合同管理5.1.1.劳动合同的类别劳动合同文本分两类:5.1.1.1.劳动合同:经劳动局鉴证的劳动合同文本,公司为签合同的员工缴纳社会统筹保险并享受公司内部相应级别福利待遇,见习班长及以上级别员工签定此种合同。
5.1.1.2.劳务合同:公司内部适用的劳动合同文本,公司为签定合同的员工缴纳社会统筹医疗保险及工伤险,并享受公司内部基层员工各项福利待遇。
5.1.2.劳动合同的签订5.1.2.1.员工被录用后即与公司签订合同,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参照《劳动法》及本市有关政策,明确双方责、权、利。
5.1.2.2.基层员工合同的签订由联营商场行政办公室人事文员负责(签订后传总部人力管理部统一归档),管理人员合同的签订由总部人力管理部劳资专员负责。
5.1.3.劳动合同期限部门经理合同期为四年;主管合同期为三年;班长(领班)、管理员、技工合同期为两年;见习班长及普通员工合同期为一年。
续签合同期同以上规定,除调换工作岗位外,不再设试用期。
5.1.4.工作内容:按岗位确定工作内容。
5.1.5.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场所、设备、设施和防护用品,保证员工的安全和健康。
5.1.6.劳动报酬:公司定于每月10日发放工资。
公司支付员工的月工资不低于开发区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5.1.7.劳动保险:公司按规定给员工缴纳各种社会保险费(含养老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五项)。
人事档案管理办法
人事档案管理办法一、总则1、目的为了加强公司人事档案管理,有效地保护和利用档案,使人事档案管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2、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的人事档案管理。
3、原则人事档案管理应遵循真实、完整、安全、保密的原则,确保档案信息的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
二、人事档案的内容1、员工个人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户籍所在地、联系方式等。
2、教育背景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所学专业、毕业院校、毕业时间等。
3、工作经历入职时间、离职时间、工作单位、工作岗位、工作职责、工作业绩等。
4、培训经历培训时间、培训课程、培训机构、培训成绩等。
5、奖惩记录获得的奖励、表彰,以及受到的纪律处分、处罚等。
6、考核评价绩效考核结果、工作能力评价、职业素养评价等。
7、其他相关材料如职称证书、资格证书、健康证明等。
三、人事档案的建立1、新员工入职新员工入职时,应填写《员工信息登记表》,并提交相关证件的复印件,如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等。
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审核并收集相关资料,建立员工人事档案。
2、档案编号为每位员工的人事档案进行编号,编号应具有唯一性,便于查询和管理。
四、人事档案的保管1、保管场所人事档案应存放在专门的档案库房,库房应具备防火、防潮、防虫、防盗等设施,确保档案的安全。
2、保管方式人事档案应按照编号顺序进行存放,便于查找和使用。
同时,应建立档案目录,对档案的存放位置、内容等进行详细记录。
3、保管期限人事档案的保管期限分为永久、长期和短期。
对于重要的档案,如员工的劳动合同、奖惩记录等,应永久保存;对于一般性的档案,如培训记录、考核评价等,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保管期限。
五、人事档案的查阅1、查阅权限公司内部只有经过授权的人员才能查阅人事档案,如人力资源部门的工作人员、部门负责人等。
查阅时应填写《人事档案查阅申请表》,注明查阅原因、查阅内容等,并经相关领导审批同意后方可查阅。
人力资源部档案管理办法
人力资源部档案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人力资源部的档案管理工作,有效地保护和利用档案,维护公司合法权益,特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的档案是指:1、本部门文书档案:过去和现在本部门从事人力资源部业务(招聘、培训;薪酬福利、考核奖惩;员工关系、劳动合同、档案管理等)和企业管理活动中所直接形成的对企业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表、账册、凭证、报表、技术资料、电脑盘片、声像、胶卷、荣誉实物、证件等不同形式的历史记录。
2、公司员工档案:含个人履历;入职聘用、岗位变动;任免、奖惩;学习培训;学历、职称、职业资格、个人业绩等历史和现实记录。
第三条公司及各部门、员工有保护档案的义务。
第四条档案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保管、分级查阅的原则,进行网络化管理。
第二章档案机构及其职责第五条公司各部门指定专人负责档案管理工作(即资料员或部室内勤)。
第六条人力资源部所形成的文书档案,按本办法进行收集、整理、立卷、保管、利用,并按公司规定,定期交行政管理部保管。
公司员工档案,由人力资源部负责接收,收集、整理、立卷、保管、利用工作。
第七条人力资源部应逐步完善本部门档案管理办法,确保档案安全和方便利用,采用科学手段,逐步实现档案管理现代化。
第三章文书档案的管理第八条整理办法:1. 方法:以问题特征为主,同类合并,分别装文件盒。
盒内立小卷,每卷内按发生时间先后排列,一类一卷或若干卷。
2. 步骤:A. 收集文书档案:当年立前一年的卷,并预立当年的卷,随发生随收集。
B. 整理根据分类和发生时间整理。
C. 分类根据下述分类方法分类D. 立卷区分不同价值确定保管期限:永久、长期(5年——30年)、短期(5年内,不含5年)。
第九条过程管理:1.需交人力资源部保管的档案:公司各部门的资料员做好平时文件的预交工作,并在事件结束后的30天内将需归档的文件,整理移交人力资源部保管,任何人不得据为己有。
2. 属本部门保管的档案:平时进行收集,在每年12月底开始加工整理,分类上帐,次年一月份编辑装订成册。
人事档案管理办法(标准版)
(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人事档案管理办法(标准版)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人事档案管理办法(标准版)第一条员工档案内容(一)应聘人员面试评价表、新员工声明、试用合同。
(二)员工登记表、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外语等级证书、各种资料证以及其他相关证件的复印件。
(三)员工档案照片。
(四)员工转正申请表、试用员工登记表、声明、劳动合同。
(五)员工异动申请表、异动交接手续。
(六)其他反映员工信息的材料。
第二条存档要求(一)公司员工内部档案应及时、全面地收集到人力资源部统一保管;各部门应主动将平时形成的应归档材料及时送交人力资源部保管;驻外机构在当地招聘的人员须建立详细的人事资料存档备查。
并将所聘人员的主要个人资料整理汇总后(原件)交公司人力资源部存档。
(二)人力资源部对收集的归档材料按规定进行整理、装订并按员工顺序号进行存放保管。
为确保档案的准确,每半年对内部档案进行检查、核对,同时不定期查看,做到防蛀、防潮。
每年年底清理当年离职员工档案,并将离职员工档案移交公司档案馆保存。
(具体保管要求按照公司《档案管理制度》执行)第三条档案借阅(一)查阅、借阅员工档案的人员须是部门经理及以上管理人员,且只能查、借其下属的档案。
(二)查阅、借阅员工档案的人员须填写《档案查阅(借阅)登记薄》。
(三)档案借出时间不超过5个工作日。
查阅、借阅档案者负有保密义务和保管责任。
第四条附则(一)本制度由公司规章制度编审委员会起草并修订,经公司职代会讨论并通过,自2010年1月1日总经理签发公布之日起正式实施。
劳动合同及档案管理规定
劳动合同及档案管理规定第一篇:劳动合同及档案管理规定劳动合同及档案管理规定为规范集团劳动合同的订立、变更、解除、续订和终止及管理,特制订本规定。
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内工作的正式职员。
1、公司内统一使用公司人力资源部门提供的劳动合同范本。
2、公司可根据需要签定不同期限的劳动合同。
3、劳动合同约定的条款发生变化时,公司将与员工协商变更劳动合同及其附件的相关内容(包括工作地点、工作岗位、劳动报酬等。
)4、发生劳动合同变更情形时,人力资源部与员工签订相关变更协议,变更协议由公司和员工各执一份。
5、公司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1)员工因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公司另行安排的工作的,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员工因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需要较长时间休息,按公司医疗期的规定核准进入医疗期,医疗期内员工应当提供假条。
3)员工医疗期满后,仍不能正常工作的,公司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
4)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5)员工不胜任工作的情况下,公司可调整员工的工作岗位及级别,员工须服从公司安排。
6)员工经过调整岗位或培训,仍不能胜任工作的,公司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
调整工作岗位时工资待遇按新岗位的标准执行。
7)不胜任工作脱岗培训期间,按当地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发放工资。
8)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公司和员工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公司可以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
6、员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因员工本人原因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提出(试用期为提前7天),经公司批准后可以离职,公司不支付任何补偿金。
7、劳动合同的续订与终止1)每年年初人力资源部负责向各部门第一负责人提供本部门年度内劳动合同到期的信息。
公司各部门第一负责人应合理规划本部门人力资源。
2)员工劳动合同到期前至少45天,人力资源部门确定出合同到期名单发给相关部门,部门第一负责人在10天内确定出续订/不续订劳动合同名单。
(完整word版)人事档案管理办法
人事档案管理办法1 总则1.1 为了规范人事档案管理工作,督促综合管理部妥善保管人事档案,维护员工档案资料的完整,为公司降低劳资风险,特制订本办法。
1.2 本办法有利于确保人事档案资料归档及时、排列有序、分类标准,以便高效、有序利用档案材料。
2 适用范围2.1 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全公司。
2.2 对象:与我司签订劳动合同,包括但不限于签订相关具有法律效力的协议书的所有员工。
3 细则3.1 人事档案定义本办法中的人事档案是指员工从入职开始(包括以后可能存在续签、调动、离职等)涉及的一系列档案资料。
3.2 人事档案分类按照员工劳动关系的变动,人事档案分为新入职员工档案、续签员工档案、调动员工档案以及离职员工档案。
自执行之日起,全公司每位员工的档案资料由综合管理部统一管理,并以一个员工一套档案(即一个档案袋)为准则。
3.3 新入职员工档案管理每个员工档案资料的管理从新入职开始,由综合管理部为每个新入职员工建立个人档案并统一管理。
3.3.1 档案资料内容(1)一寸电子照(按社保中心要求);(2)身份证、工资卡复印件各1份(身份证正反面正面复印在同一页A4纸上,工资卡复印件需员工本人签字);(3)最高学历证书(毕业证、学位证)复印件1份(仅适用于有学历要求的岗位,专科学历以上必须提交毕业证复印件);(4)离职证明原件1份;(5)劳动合同书1份;(6)应聘申请表/职工简历表1份;(7)职工履历表1份;(7)其他可供公司参考、有保存价值的资料。
3.3.2 备注(1)离职证明原件需加盖上一家公司/单位公章;(2)常州本地户口且在常州工作的员工需提交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3)保洁员、厨师(若招聘)需提供健康证,且在一年有效期内,具体期限可结合当地政策。
3.4 续签员工档案管理根据公司发文的《劳动合同管理办法》,办理员工续签,同时需将以下资料存档:(1)《续订劳动合同意向书》(员工及公司各1份)(2)劳动合同书(1份)(3)《签订劳务协议意向书》(员工及公司各1份)、《退休返聘协议书》1份(仅适用于退休返聘的员工)3.5 调动员工档案管理调动员工的档案管理,有以下注意事项:(1)员工调动之前所在的公司(简称调出公司)需与调动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变更协议书》,并将协议书存档;(2)调动员工的档案跟随员工一起异动,调出单位于每月15日之前将上一个月调动员工的档案邮寄至调入公司,由调入单位综合管理部保管,调入公司有义务提醒调出公司及时邮寄档案;(3)调出公司邮寄调动员工档案时,需将该员工所有档案资料一同寄出,档案资料需与《员工档案清单》(附表1)一致;调入公司收到邮寄的员工档案后需核对清单,若不齐全则退回,由调出公司核实确认之后再重新邮寄。
劳动合同与人事档案管理办法
劳动合同与人事档案管理办法所有权声明本规定的版权属中国智能交通系统(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所有,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保护。
本公司将对本规定做不定期的符合法律规定的更新,更新的内容将会补充到本规定中并向员工公示。
本规定所含的任何构思、设计、工艺及其他技术信息均属本公司所有,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保护。
未经本公司书面同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摘抄、全部或部分复制本规定的内容,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使第三方知悉。
文件名称:CIC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劳动合同与人事档案管理办法》编号:CIC-HR-[2014]-002生效日期:2014年3月目录第一部分:劳动合同与人事档案管理办法一、目的二、适用范围三、职责机构1、集团人力资源部2、各业务集团人力资源四、规定内容1、劳动合同的日常管理2、劳动合同的续订管理3、劳动合同的台账管理4、劳动合同的稽查管理5、竞业限制与保密协议6、人事档案的日常管理五、附则第二部分:附件1、《劳动合同签领表》2、《竞业限制与保密协议签领表》3、《劳动合同台账模板》4、《续签劳动合同意向书》5、《终止劳动合同通知书》6、《人事档案借出表》第一部分:劳动合同与人事档案管理办法一、目的为了进一步规范公司劳动用工,提升劳动合同、人事档案管理水平,保护公司和员工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办法。
二、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中国智能交通系统(控股)有限公司集团及各业务集团全体签订劳动合同的员工。
三、职责机构1、集团人力资源部(1)、负责制定、修订劳动合同及人事档案管理办法;(2)、负责集团总部员工劳动合同台账及人事档案的日常管理;(3)、负责各业务集团员工劳动合同及人事档案的管理稽查,规避用工法律风险。
2、各业务集团人力资源(1)、负责各业务集团员工劳动合同台账及人事档案的日常管理;(2)、负责整理提报月度员工劳动合同台账;(3)、协助集团人力资源部开展劳动合同、人事档案的稽查、培训等相关工作。
聘用人员档案管理办法人员档案管理规定
聘用人员档案管理办法人员档案管理规定本《聘用人员档案管理办法人员档案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本规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为规范员工档案的管理,确保聘用人员档案的安全和完整性,保护聘用人员的合法权益,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聘用人员档案的范围本规定所指的聘用人员档案,包括但不限于各类劳动合同、人事资料、工作记录、薪酬记录、培训记录等与聘用人员及其工作相关的文件和记录。
第二条聘用人员档案管理的原则1.保密原则:任何的聘用人员档案信息都应严格保密,未经授权不得向第三方透露或使用。
2.完整性原则:聘用人员档案应具备完整、真实、准确的信息,不得有任何删除、篡改或伪造行为。
3.限制访问原则:只有授权人员才能访问聘用人员档案,对于非相关人员的访问必须经过相应的审批程序。
4.存储原则:聘用人员档案应妥善保存,采取适当的物理和电子措施,确保档案的安全可靠。
第三条聘用人员档案的建立和归档1.员工档案应在正式聘用人员后建立,包括个人基本信息、学历证明、身份证明、劳动合同、入职培训记录等文件。
2.档案管理部门负责对聘用人员档案进行分类、整理、归档,并妥善保管。
3.档案归档后,应按照一定的分类和归档目录进行存储和管理,便于查找和维护。
第四条聘用人员档案的访问和使用1.聘用人员有权查阅和查询自己的档案信息,但需提前向档案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查阅。
2.其他员工或相关部门需要访问聘用人员档案的,须提出书面申请,并经过相关审批程序后,方可获取相应档案信息。
3.未经授权,任何人不得非法查阅、使用或透露聘用人员档案的内容。
第五条聘用人员档案的保存和销毁1.聘用人员档案的保存期限应遵循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2.档案管理部门应制定档案清单和归档销毁计划,并按照计划进行规范的销毁程序,确保聘用人员档案的安全和隐私。
第六条聘用人员档案管理的责任与义务1.档案管理部门应认真履行聘用人员档案的管理职责,确保聘用人员档案的安全和完整性。
修改人事档案法律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人事档案管理,保障档案的完整、准确和有效利用,维护档案所有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的人事档案管理活动。
第三条人事档案是指反映个人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方面活动的各种历史记录,包括个人履历、学历、职务、职称、工资、考核、奖惩、任免、培训、辞职、退休等档案材料。
第四条人事档案的修改应当遵循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的原则。
第五条修改人事档案应当由档案管理部门或者档案管理单位负责,并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
第六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修改人事档案。
第二章修改条件与程序第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申请修改人事档案:(一)档案内容存在明显错误,影响个人合法权益的;(二)档案内容与实际情况不符,需要更正的;(三)档案内容需要补充完善的;(四)其他依法应当修改的情形。
第八条申请修改人事档案应当提交以下材料:(一)申请书;(二)证明材料;(三)原档案材料;(四)其他相关材料。
第九条修改人事档案的程序:(一)档案管理部门或者档案管理单位收到申请后,应当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二)审核通过的,应当组织人员进行调查核实;(三)核实无误的,应当予以修改;(四)修改完成后,应当将修改后的档案材料存档,并注明修改原因和时间;(五)将修改情况告知档案所有者。
第十条修改人事档案应当在档案管理部门或者档案管理单位的监督下进行。
第三章修改方式与期限第十一条修改人事档案可以采取以下方式:(一)涂改;(二)盖章;(三)添加;(四)删除;(五)其他合法方式。
第十二条修改人事档案的期限为自档案管理部门或者档案管理单位收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
第四章法律责任第十三条违反本规定,擅自修改人事档案的,由有关部门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06.1劳动合同与人事档案管理办法(修改)
劳动合同、劳务协议与人事档案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的劳动用工管理,保护劳动关系双方的合法权益,在遵守《劳动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第三条主管部门:公司人力资源部为劳动用工管理的职能部门,负责员工劳动合同、劳务协议的签订、人事档案的管理,以及处理和解决有关劳动纠纷、劳动争议等。
第二章劳动合同管理第四条合同或协议的签订一、公司遵循合法、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与招聘录用的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或劳务协议。
二、公司员工所签劳动合同或劳务协议的主体为北京永泰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由人力资源部组织实施。
三、试用期内双方签订劳务协议,待转正式后,公司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
四、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员工须提供与原位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原件)和社保关系转移相关材料或在入职前未与任何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否则签订劳务协议,并按公司要求出具书面声明。
五、公司与员工协商一致签订劳动合同或劳务协议,双方的权利、义务、责任等内容在合同、协议中具体规定。
六、签订劳动合同或劳务协议的期限原则上为1至2年,视公司具体情况而定;重要岗位及公司出资培训人员的劳动合同或劳务协议期限为2至5年。
七、劳动合同或劳务协议一经签订即发生法律效力,非经双方协商或法律规定程序不得擅自变更和解除合同或协议关系。
八、公司新入职员工试用期计入劳动合同或劳务协议期限。
九、对集团派驻北京永泰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工作的人员,其劳动合同的签订和管理,由集团人力资源中心负责。
第五条合同或协议的变更和解除一、劳动合同或劳务协议签订后,经双方协商一致或发生重大情势变化(依据的法律、法规及规定发生变化;依据的管理情况发生变化等)或符合同、协议中规定的条件,可以变更劳动合同、协议内容或解除关系。
二、变更和解除劳动合同或劳务协议关系须在符合合同或协议约定或法律规定的前提下,经双方协商一致,方可变更和解除关系,否则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和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人事档案与劳动关系管理办法
人事档案与劳动关系管理办法人事档案管理办法1.员工原始档案内容应包括以下资料:1.1《入职登记表》或附个人履历书1.2《聘用合同书》1.3身份证复印件1.4学历/技术资格证明复印件1.5免冠照片1.6《转正晋级调薪呈批表》1.7《考核记录》1.8《晋升调薪呈批表》1.9《调动资料》1.10表现优秀资料1.11培训考核资料1.12身体健康检查证明1.13其他记录员工工作表现的资料2.人事档案资料的查阅和借用规定:2.1人事档案资料(包括人事电子档资料)属保密性资料,非经行政人事部负责人级以上人员审批同意,任何人不得查询;2.2必须查阅档案时,只限于部门经理级(含)以上人员查阅本部门属下的相关资料,不得查阅其他部门的档案资料。
2.3查阅档案,必须严格遵守保密制度,严禁在档案卷内涂改,圈划及撤换档案材料,不得向无关人员泄漏被查档案内容,违者应追究责任。
2.4查阅档案时,不得抄录或复印档案内容,如特殊情况,须经行政人事部负责人允许后方可抄录或复印,抄录或复印的材料应在不超过三个工作日内送回行政人事部处理。
2.5档案一般不得外借,在特殊情况下,经主管总监批准可以借出,但借出时要进行借阅登记,按期归还,如不按时归还,要及时催收,以免遗失。
3.人事档案应按部门分类编号管理并保持及时更新,由相关人员专职管理;离职人员的人事档案资料保存期限为三年,期满由行政人事部统一销毁。
劳动关系管理制度职责权限1.职责与权限1.1行政人事部:劳动关系管理的统筹部门,负责编制、改进劳动关系管理的相关制度,统筹劳动关系管理。
1.2其他部门:在行政人事部门指导下,正确开展劳动关系管理工作。
劳动关系管理1、劳动关系分类劳动关系管理、奖励与违纪事件处理、健康管理、特殊时期员工关系管理等。
2、劳动合同管理2.1.公司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与公司实际情况,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
2.2.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由行政人事部统一组织员工签订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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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劳务协议与人事档案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的劳动用工管理,保护劳动关系双方的合法权益,在遵守《劳动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第三条主管部门:公司人力资源部为劳动用工管理的职能部门,负责员工劳动合同、劳务协议的签订、人事档案的管理,以及处理和解决有关劳动纠纷、劳动争议等。
第二章劳动合同管理
第四条合同或协议的签订
一、公司遵循合法、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与招聘录用的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或劳务协议。
二、公司员工所签劳动合同或劳务协议的主体为北京永泰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由人力资源部组织实施。
三、试用期内双方签订劳务协议,待转正式后,公司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
四、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员工须提供与原位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原件)和社保关系转移相关材料或在入职前未与任何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否则签订劳务协议,并按公司要求出具书面声明。
五、公司与员工协商一致签订劳动合同或劳务协议,双方的权利、义务、责任等内容在合同、协议中具体规定。
六、签订劳动合同或劳务协议的期限原则上为1至2年,视公司具体情况而定;重要岗位及公司出资培训人员的劳动合同或劳务协议期限为2至5年。
七、劳动合同或劳务协议一经签订即发生法律效力,非经双方协商或法律规定程序不得擅自变更和解除合同或协议关系。
八、公司新入职员工试用期计入劳动合同或劳务协议期限。
九、对集团派驻北京永泰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工作的人员,其劳动合同的签订和管理,由集团人力资源中心负责。
第五条合同或协议的变更和解除
一、劳动合同或劳务协议签订后,经双方协商一致或发生重大情势变化(依据的法律、法规及规定发生变化;依据的管理情况发生变化等)或符合同、协议中规定的条件,可以变更劳动合同、协议内容或解除关系。
二、变更和解除劳动合同或劳务协议关系须在符合合同或协议约定或法律规定的前提下,经双方协商一致,方可变更和解除关系,否则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和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三、试用期内,公司可随时解除劳务协议关系;员工也可要求解除劳务协议关系,但须提前7天提出,以便办理相应的离职和工作交接手续。
四、员工转正后,要求解除劳动合同的一方应提前30天提出,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或劳务协议
(一)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聘用条件者;
(二)违反公司规章制度,造成恶劣影响或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者;
(三)徇私舞弊、以权谋私,造成恶劣影响或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者;
(四)无法胜任现任岗位经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者;
(五)受到刑事处罚者;
(六)劳动合同、劳务协议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合同、协议无法履行,经双方协商不能变更原合同、协议的;
(七)公司经营状况、经营方向或内部机构、编制等发生变化,经协商对方不同意变更部分合同、协议内容并拒绝接受合理安排的;
(八)其他法定事由或公司规定的其他事由。
第六条合同或协议的终止
一、合同或协议期满或符合合同、协议中约定的终止条件,劳动合同或劳务协议关系自然终止。
二、合同或协议期满须续签的,由人力资源部于合同或协议期满前30天书面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办理续签手续。
任何一方不同意续签的,合同或协议期满即行终止。
第七条劳动争议的处理
一、在符合法律规范的前提下,劳动争议和劳务纠纷的处理应本着友好协商、及
时处理的原则,按照合同或协议中的约定和有关法律规定执行。
二、劳动争议及劳务纠纷处理的具体事务,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相关部门配合办理。
第八条注意事项
一、公司在签订劳动合同或劳务协议时,应针对重要岗位、机密岗位等可能接触到商业秘密、技术秘密的加签保密条款。
二、员工在职期间及离职后应遵守职业道德,严格执行保密条款的规定,禁止泄露或非法使用与公司有关的商业和技术秘密等。
三、员工因违反合同或协议中保密条款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负责全部经济赔偿,并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第三章人事档案管理
第九条人事档案的管理范围和管理职责
一、管理范围:本公司所有员工(含临时用工)。
二、管理职责:
(一)收集和整理员工档案材料并及时归档。
(二)办理员工档案的查询、借阅和流转手续。
(三)为相关部门提供员工个人基本信息。
(四)做好员工人事档案的保密和保护工作。
第十条人事档案的分类及内容
一、人事档案的分类
一类为:招聘录用员工人事资料档案。
二类为:招聘录用员工个人永久性人事档案。
二、人事资料档案
(一)员工人事资料档案包括:
1.个人简历、照片、学历证书、各类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和执业资格证书的复印件。
2.招聘面试表、体检表、转正考核审批表等。
3.职务任免及岗位调迁等文件资料。
4.劳动合同或劳务协议、担保书、个人参加社保相关资料。
5.其他存档的资料。
(二)个人永久性人事档案:是指由员工在原单位或人才中心存放,可转入公司集体存档户委托存档的档案资料。
第十一条人事档案的保管
一、人事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
(一)认真鉴别存档的材料的真伪,保证材料的真实性。
(二)公司对员工进行考察、考核、培训、奖惩等形成的材料应及时收集、整理、归档立卷,保持档案的完整性。
(三)按照安全、保密原则,对人事档案进行严格保管,谨防遗失、泄密。
二、人事档案的收存
(一)员工人事资料档案由人力资源部负责收存。
(二)公司依据自愿原则,办理员工个人永久性人事档案转移,由人力资源部负责将个人永久性人事档案存入公司在北京人才开立的集体户头,统一办理存档手续,并交纳管理费用。
三、人事档案的查询
(一)在未经批准和许可的情况下,公司员工无权查询本人或他人档案。
(二)因工作需要须查询员工档案的,应向人力资源部提出申请,经上级领导批准同意并办理登记手续后,方可查询员工档案。
(三)部门经理仅限于查询本部门员工的人事资料档案;副总经理(含)以上人员仅限于借阅、查询分管部门员工的人事资料档案;总经理可随时借阅、查询公司所属员工的人事资料档案。
(四)属下列情形之一者,由员工本人提出申请,经人力资源核实并办理登记手续后,方由人力资源部查询本人档案,
1.子女升学、参军、参加工作等须了解其父母情况提供政审材料的;
2.参加执业资格、技术职称等级和其他专业考试等,需提供本人材料的;
3.其他需提供本人证明材料的特殊事项。
(五)查询员工档案的人员,应严格遵守保密制度,不得擅自泄露和向外公布档案内容。
若有违反,视情节严重给予警告或处分。
(六)查询人事档案者,应确保档案完好,严禁涂改、圈划、抽取、撤换,一经
发现严肃处理。
(七)严格履行查询登记手续,并按期归还。
第十二条人事档案的转移
(一)员工在集团内部调动需转移的人事档案的,由人力资源部负责按规定期限办理档案转移手续,并进行登记。
(二)员工调离、辞职、辞退等解除劳动关系时,由人力资源部负责按规定期限办理调出手续。
若因员工个人原因未在规定期限内办理完毕,公司将其档案退回街道,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员工本人承担。
第四章附则
第十三条本规定未尽事宜,在实际执行过程中修订、补充和完善。
第十四条本规定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自批准发布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