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大财税法课程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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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税法课程所学内容总结(一)

财税法课程所学内容总结(一)

财税法课程所学内容总结(一)财税法课程学习总结前言在学习财税法课程的过程中,我深刻体会到了财税法对于企业和个人的重要性。

本文将从课程的内容、学习方法和未来应用等角度进行总结和归纳。

正文1. 财税法课程内容财税法课程主要涵盖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法律基本原理:深入了解法律体系、立法原则、法律适用等基本概念,为后续学习奠定基础。

•财经法律制度:学习财政法、税法等相关法律制度,了解财税体系的构建和运行机制。

•税收政策与实务:掌握税收政策和税务实务,包括税收管理、纳税申报、税务检查等实践操作。

•案例分析与应用:通过实际案例分析,将财税法应用到实际生活和企业经营管理中。

2. 学习方法与经验•理论与实践结合:财税法是一个实践性很强的学科,学习时需注重理论与实践的结合,多关注实际案例和政策变化。

•阅读与思考:财税法涉及大量的法条和条文解读,需要我们耐心阅读和思考,理清思路,确保理解正确。

•多方求证:财税法是一个不断变化的领域,我们应该及时了解最新政策和实务操作,可以通过阅读学术论文、实践经验分享等方式进行求证。

•团队合作:财税法是一个复杂而庞大的系统,与团队合作可以帮助我们更全面地理解和掌握财税法的内容。

3. 财税法的应用财税法不仅仅是一门理论课程,它在实际生活和工作中有着广泛的应用:•企业经营管理:企业需要了解财税法的相关规定,合理避税和缴税,确保企业合法合规运营。

•个人财富管理:个人在投资、税务筹划等方面也需要了解财税法,为个人财富的保值和增值提供支持。

•税务服务:具备财税法知识的人员可以从事税务咨询、税务规划等相关服务,为企业和个人提供专业的税务支持。

结尾通过财税法课程的学习,我对财税法有了更深入的理解和认识。

财税法作为一门重要的法学科目,对于企业和个人来说都扮演着不可忽视的角色。

在未来的工作和生活中,我将继续学习和应用财税法知识,为自己和他人提供更好的财务和税务支持。

财税法课程学习总结(续)4. 财税法课程的启示与收获在学习财税法课程的过程中,我不仅仅掌握了相关的法律知识,还得到了一些启示和收获:•法治意识的重要性:财税法的学习让我深刻认识到法治对于社会和经济的稳定和发展的重要性,个人和组织都应该遵纪守法,主动维护法律权益。

财税法业方向

财税法业方向

财税法专业方向目录第一部分:北京大学财经法研究中心介绍 (1)第二部分:财税法专业方向介绍 (2)第三部分:财税法专业方向高级课介绍 (3)第四部分:财税法专业方向师资介绍 (5)第五部分:财税法专业方向选拔办法 (8)第六部分:财税法专业方向培养计划 (9)第一部分:北京大学财经法研究中心介绍北京大学财经法研究中心(Peking University Fiscal Law Research Center)是以财税法为主要研究内容的校级学术研究机构,由北京大学法学院刘剑文教授任主任。

该中心先后于2005年、2009年和2014年连续三次被评为“北京大学人文社会科学优秀科研机构”,是法学类唯一连续三次获此殊荣的优秀科研机构。

中心下设学术委员会、财税法理论研究室、预算法研究室、金融税法研究室、民营企业税法研究室、美加财税法研究室、欧盟财税法研究室、东亚财税法研究室、港台财税法研究室、国际税法研究室等机构。

中心现有专职研究人员8人,兼职研究人员60余人。

研究人员主要是由美国、德国、法国、俄罗斯、荷兰、奥地利、日本和中国大陆、台湾地区等国家(地区)的近20所著名大学,以及全国人大、最高人民法院、国务院法制办、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和海关总署等机构的专家、学者所组成。

中心成立以来,本着“自强、拓新、务实、开放”的精神,致力于打造全国财税法学的立体化研究平台,扩大中国财税法学的国内、国际影响,推进全国财税法学研究的现代化、国际化、信息化和市场化,已成为财税法学全国重点研究基地和国家财税法律与政策智库。

中心践行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国家发展战略中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展开研究,努力实现“国内保第一、世界创一流”的发展目标。

在北京大学和法学院的关心与指导下,中心在科学研究、人才培养、学术交流、平台建设等方面均已取得可喜成绩。

第二部分:财税法专业方向介绍北京大学财税法专业,是法学院最早在法律硕士(非法本法硕、法本法硕)设立的专业方向之一,现依托于北大财经法研究中心,面向所有有志于从事财税法事业的同学。

税法课程介绍

税法课程介绍

税法课程介绍
1.税法基本原理:学习税收的定义、分类、特点等基本概念,了解税法的基本原则和基本法律制度,包括税收的法律性质、税收的基本原则、税收的目的、税收的基本制度等。

2.税收政策和法规:学习税收政策的形成和实施过程,了解税收政策的主要内容和影响因素,掌握税法的相关法规,如税收征收管理法、税收征收法等。

3.税务程序:学习税务程序的基本内容和流程,包括税务登记、纳税申报、税款缴纳、税务检查、税务诉讼等。

4.税务纠纷处理:学习税务纠纷的种类和处理方法,了解税务纠纷的预防和解决措施,包括行政诉讼、仲裁、调解等。

本课程旨在培养学生对税法的基本理论和实际应用方面的掌握,使其能够在税务管理、税务咨询、税务审计等方面具有一定的实践能力和理论素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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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法 (2)》课程教学大纲

《税法 (2)》课程教学大纲

《税法》课程教学大纲总学时:34 (理论教学34学时)学分:2基本面向:工商管理、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一、本课程的目的、性质和任务本课程由税收基本理论和中国税制两部分组成,主要介绍税收的基本知识和我国现行税收法律制度,是管理学、经济学专业的主干课程。

通过本课程的学习,达到以下教学目的:1、掌握税收的基本概念、理论和原则,了解税收在国家财政中的重要作用以及税收同经济生活密不可分的关系;2、掌握流转税、所得税、资源税、财产税、行为税等主体税种的开征作用、税制要素、税额计算和申报缴纳;3、掌握税收征管法的有关规定。

二、本课程基本要求通过本课程的学习,使学生掌握税收的基本理论、基本方法和基本知识,了解税收在国家财政中的重要作用和地位,了解税收同经济生活密不可分的关系及税收在市场经济中的重要性。

掌握主要流转税、所得税、资源税、财产税、行为税种的纳税义务人、征税范围、税率、计税依据、应纳税额的计算,明确各税种的纳税期限、纳税地点及申报等相关知识,掌握税收征管法的有关内容。

该课程实用性强,理论性复杂,学习本课程要求理论指导实践, 注意解决实际工作中面临的问题;对理论问题要理解透彻;对业务方法要熟练掌握。

三、本课程与其它课程的关系先修课:财政学后续课:国际税收、税务代理相关课:经济法、财务会计、财务管理、金融会计法规四、本课程的教学内容第一章税法概论【教学目的与要求】本章作为税法基础知识的介绍,是本课程学习不可缺少的部分,学习时重在理解,以便为7、个人所得税的应纳税额计算、申报和缴纳。

(三)教学深广度税法是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的科目之一,通过教学应使学生了解、适应或达到资格考试的要求,特别要注重实用性和针对性。

本课程涉及我国现行各税种的计算与征收,以及其他各国税制的介绍与比较,同时还包含了法规、财政及会计处理等方面的内容。

六、课程学时分配:七、教学建议1、课程内容涉及各税种的会计处理、税法与会计制度的差异比较等问题,学习该课程时应具有一定的财务会计知识。

北大会计专业课程设置

北大会计专业课程设置

北大会计专业课程设置北大会计专业是北大经济学院下属的一个专业,培养学生具备扎实的会计理论基础和实际操作能力。

下面将对北大会计专业的课程设置进行介绍。

一、基础课程1. 经济学原理:该课程主要介绍经济学的基本原理和概念,为学生打下坚实的经济学基础,以便更好地理解和应用会计学知识。

2. 管理学原理:该课程主要介绍管理学的基本理论和方法,培养学生的管理思维和决策能力,在企业会计实践中发挥作用。

3. 法律基础:该课程主要介绍我国法律体系和法律知识,使学生具备法律意识和法律素养,为会计实践提供法律支持。

4. 统计学基础:该课程主要介绍统计学的基本概念和方法,培养学生的数据分析能力,为会计数据的处理和分析提供基础支持。

二、专业课程1. 会计学原理:该课程主要介绍会计学的基本理论和方法,包括会计信息的收集、处理和报告,培养学生的会计思维和分析能力。

2. 财务管理:该课程主要介绍企业财务管理的基本原理和方法,包括资金筹集、投资决策、资本运作等内容,培养学生的财务管理能力。

3. 成本会计:该课程主要介绍企业成本的计算和分析方法,包括成本核算、成本控制等内容,培养学生的成本管理能力。

4. 财务会计:该课程主要介绍财务会计的基本理论和方法,包括会计准则、会计报表等内容,培养学生的财务报告和分析能力。

5. 税务会计:该课程主要介绍税收法律和税务会计的基本原理和方法,培养学生的税务筹划和税务申报能力,为企业减税提供支持。

6. 内部控制与审计:该课程主要介绍企业内部控制和审计的基本原理和方法,培养学生的风险管理和内部审计能力。

7. 国际会计:该课程主要介绍国际会计准则和国际财务报告的要求和规范,培养学生的国际会计视野和跨国企业的会计能力。

三、实践课程1. 会计信息系统:该课程主要介绍会计信息系统的构建和管理,培养学生的信息技术应用能力,为会计信息化提供支持。

2. 会计实务:该课程主要介绍会计实务的操作方法和技巧,培养学生的实际操作能力,为会计工作提供实践支持。

会计专业《税法》课程教学大纲

会计专业《税法》课程教学大纲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华清学院“税法“课程教学大纲英文名称:Tax Law课程编号:204304课程类型:学科基础课学时:40 学分: 2.5适应对象:会计学本科学生先修课程:基础会计学、财务会计使用教材及参考书:《税务会计与纳税策划》盖地主编,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2003年《国家税收》沈关祥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2003年《中国税制》李海波主编,立信会计出版社,2001年一、课程的性质、目的和任务1、课程性质本课程是会计学专业的必修专业基础课之一。

随着税收法律体系的建立、健全,会计学专业的学生必须具有税收法观念,所以国家税收以逐渐成为会计学专业学生知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2.课程目的和任务通过本课程的学习,使学生全面、系统、准确地理解和掌握现行税收的法律规定及实物操作方法,并具有牢固的以法治税的国家税收理论知识和熟练处理纳税人实际纳税行为的操作技能。

二、课程的教学内容和要求第一章税法原理内容:1.税收的一般概念及形式特征。

2.税法的概念。

3.税收法律关系。

4.税法基本要素。

5.税收立法与税法实现、现行税法体系。

基本要求:1.理解纳税人有那些权利和义务、税法的地位及与其他法律的关系。

2. 了解纳税人如何进行税务登记、纳税申报和税款交纳。

3. 掌握税法原理中我国现行税制体系、税制的构成要素。

重点:税法与税收和税制的关系、税法构成要素、税收的形式特征、税与费用的区别。

难点:我国现行税法体系:税法构成要素、税收的形式特征。

深度和广度:本章介绍了税法的基础知识,是本课程学习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

通过本章学习,要求重点掌握税收法律关系、税法构成要素;一般掌握我国税收立法原则、税收法律级次、我国现行税法体系;了解税法与其他法律的关系及税法的作用,为以后各章学习奠定基础。

第二章增殖税内容:1.增殖税的法律规定(征收范围及纳税义务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应纳税额的计算、几种特殊经营行为的税务处理等)。

2.出口货物退(免)税。

《税法(简明版)》(第2版)教学大纲

《税法(简明版)》(第2版)教学大纲

人大社《税法(简明版)》(第2版)教学大纲制作人:梁文涛制作时间:2021年2月一、课程介绍“税法”课程是应用型院校财经专业的一门专业核心课。

“税法”课程服务于会计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培养具有一定的企业涉税法律知识、涉税岗位能力强的应用型人才。

本课程坚持“理实一体、学做合一”,以涉税岗位能力的培养为主线,直接为培养学生从事财税工作应具备的基本知识、基本技能和核算操作能力服务。

“税法”课程配套的《税法(简明版)》(第2版)教材内容包括税法认知、增值税法、消费税法、企业所得税法、个人所得税法、其他税种税法(上)、其他税种税法(下)共七章。

为培养高端应用型涉税岗位人才,本教材从【工作引例】【情境引例】【工作实例】【理论答疑】【实务答疑】等方面对涉税实例进行分析与操作,主要讲授了企业实际工作所必需的各税种的认知、计算、征收管理、涉税疑难解答等问题,突出了税法的实用性和应用性,让学生在学习税法理论知识的同时,提升税法的实践和应用能力。

本课程采用理论教学为主、实践教学(习题与案例教学或者实验教学)为辅的教学方式。

二、章节内容及建议课时三、教学目标1.基本知识教学目标(1)了解我国现行税制概况。

(2)理解我国现行各税种的含义及征税范围。

(3)掌握我国现行各税种应纳税额的计算方法。

2.职业能力培养目标(1)会办理企业税务登记、发票领购工作。

(2)能根据企业的类型和业务种类判断税种。

(3)能正确计算各税种的应纳税额。

(4)会使用各类发票、填制涉税文书。

(5)会组织数据的汇总与分析,进行简单的纳税筹划工作。

3.思想素质教育目标(1)具有团队精神和协作精神;(2)具有合法进行纳税筹划的意识;(3)具有严谨、诚信的职业品质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四、课程设计指南1.本课程以理论教学(含课堂讲授中的学生讨论和课堂练习)为主,大约占课程的60%;实践教学(含习题与案例的练习、讨论和讲解)为辅,大约占课程的40%。

有条件的学校还可以在实践教学增加仿真实验(或实训)课来进一步掌握课程的主要内容和重点难点。

《财税法》课程教学大纲(本科)

《财税法》课程教学大纲(本科)

财税法(The Financial and Tax Law)课程编号:21410039学分:2学时:32 (其中:讲课学时:32 实验学时:0 上机学时:0)先修课程:法理学、经济法学、行政法学适用专业:法学教材:《财政税收法》,刘剑文主编,法律出版社,2017年1月第1版一、课程的性质与任务(一)课程性质《财税法》课是法学专业的必修专业基础课程之一。

从法律制度的角度看,财税法学的研究对象主要包括税收制度、公债制度、费用征收制度、预算制度、国库管理制度、财政分权制度、转移支付制度、财政投资制度、财政贷款制度、国有资产管理制度、财政监督制度等。

(二)课程目标该课程的主要任务是使学生了解和掌握现代财政税收法律的基础理论、知识和操作技能。

通过本课程学习,使学生掌握财税法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了解财税法在经济法中的地位;提高其财政税收法律意识,确立依法治税的观念。

教学中注重理论联系实际,通过案例教学使学生掌握税收理论与实务。

二.课程的基本内容及要求:(一)财政法概述1.教学内容(1)财政法的基本概念、安排对象和范围(2)我国财政法的体系与渊源(3)财政法的基本原则(4)财政法的地位和功能2.学习要求了解财政法的概念、基本原则和地位及我国财政法的体系与渊源,进一步认识财政法的作用。

3.重难点财政法的基本原则。

(二)财政法的历史发展1.教学内容(1)中国财政法的历史发展(2)西方国家财政立法的概况2.学习要求了解我国与西方国家财政立法的发展历史,并学会比较二者的相似和不同之处,以更好的了解财税法的发展历史。

3.重难点中西方财税法发展的比较。

(三)财政支出法1.教学内容(1)财政支出法的概述(2)预算授权制度(3)支出基准制度(4)收支分离制度(5)国库集中支付制度(6)政府采购制度2.学习要求了解财政支出法的基本内容,熟知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和政府采购制度3.重难点支出基准制度与收支分离制度(四)财政收入法1.教学内容(1)财政收入法概述(2)费用征收法(3)公债法(4)彩票法2.学习要求了解财政收入法的基本内容,熟知费用征收法、公债法、彩票法的相关内容和规定。

财税法学

财税法学

财税法学一、专业介绍1、学科简介财税法学属于自设专业(自设专业是指在教育部专业目录中没有,而学校根据自己的特点和社会发展的需要设立的专业),属于一级学科法学下的二级一个学科。

财政法学是以财政法及其与财政法相关的一切社会现象为研究对象的法学学科,在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实施依法治国方略的新世纪,财税法关系着政府和民生的根本,关系到权利与权力的制衡,是国家与纳税人双方利益的调节器。

2、考试科目:1 101思想政治理论2 201英语一、202俄、203日、240法、241德任选一门3 654财税法学4 886法学综合卷(以上考试科目内容,以北京大学为例)二、专业培养目标掌握财政税收的基本理论、基本法规和基本技能,理解财税法在我国法治建设中的重要意义。

通过学习,使学生提高财税法方面的理论水平,熟悉相关的财税政策和法律制度,提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与技能,培养国家经济建设和社会急需的财税法方面的专门人才。

三、相同一级学科下的其他专业其一级学科法学下的其他专业有:法学理论、法律史、宪法学与行政法学、刑法学、民商法学、诉讼法学、经济法学、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国际法学、军事法学四、招收此自设专业的院校及开设年份北京大学(2007年)五、财政法学科发展现状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适应加入WTO和党的十六大关于新时期奋斗目标的需要,进一步加强财政法学研究,愈显重要。

应该说,从20世纪80年代初期以来,我国财政法学走过了20多年的历程,已经初具规模。

但目前的财政法学研究还存在诸多不足与缺陷,远远不能满足我国财政法制建设发展的需要。

我国财政法学尚没有得到较大的发展与财政法学基础理论研究的薄弱和欠缺有着直接的联系。

没有基础理论的支撑,财政法学就是苍白和无力的,它只能停留在对现有的财政法律文件的浅层次注释和评价的层面,只能对财政法制建设提供一些零星的立法建议和完善措施,这种方法和思路使财政法研究注定只能随着我国的财政法制建设亦步亦趋,而始终落后于实践。

《税法》第2版课程教学大纲

《税法》第2版课程教学大纲

《税法》(第2版)课程教学大纲一、课程基本信息课程代码:课程名称:税法课程英文名称:Taxation Laws学时/学分: 54学时/3学分开课系(部):会计系、财务管理系和工商管理系等先修课程:经济法面向对象:会计、财务管理、工商管理等专业二、课程性质与目标课程性质:本课程是会计、财务管理、工商管理等专业的一门专业限定选修课,是会计、财务管理、工商管理等专业的主干课程之一,是学生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证考试、助理会计师、会计师、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考试必考的一门课。

课程目标:通过本课程的学习,应使学生掌握税法的基本知识、流转税法与所得税法,对我国的现行税收体系有一个比较概括的了解,特别是掌握税收的征收办法及计算方法,增强学生的税法素质,为学生今后从事税务工作、会计实务工作以及企业管理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

三、理论教学基本内容及学时分配第一章税法概述(2学时)【教学目的】本章是该课程的理论基础,掌握好本章内容是学好以后各章的关键。

本章主要介绍税法的基础知识和我国建国以来的税制发展,其主要内容包括税法的概念、税收法律关系,税法的制定与实施,税法体系和税收管理体制等内容。

通过本章的教学,要求学生了解我国税制的发展演变历史和税收法律关系的基本内容;熟悉我国税制改革的基本内容和我国现行的税收管理体制;掌握税法、税收法律关系等概念内涵,掌握税法要素、税制体系和税收管理体制的内容;积累一定的税制和税法知识,为学习以后各章打好基础。

【教学重点】税法的概念;税法的构成要素;税收法律关系的特征;现行税法体系;税收管理体制;我国税制改革的主要内容。

【教学难点】全额累进税率和超额累进税率的比较;税法的制定。

第一节税法的概念第二节我国税法原则第三节我国税收立法机关和税法体系第四节我国税收制度的改革和发展第五节我国税收管理体制【教学基本内容】1.税收的概念和税收的职能2.税收的产生与发展3.我国现行税制体系4.税法分类5.税制构成要素第二章税收征收管理(2学时)【教学目的】本章主要介绍纳税人或扣缴义务人的权利和义务,税务登记、纳税申报和税款征管。

财税法学

财税法学
课程考核分为平时成绩、期中考试成绩和期末考试成绩。平时成绩根据出勤率、课堂表现和课堂发言、讨论情况综合评定,占10%;期中考试为论文写作,根据参考选题的范围完成一篇小论文,字数在4000—8000,占30%;期末考试为闭卷考试,题型分为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简答题、案例分析题和论述题,占60%。
教学评估
财税法学课程详细信息
课程号
02930145
学分
3
英文名称
Fiscal and Taxation Law
中文简介
本课以党的基本路线为指导,以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法律框架为目标, 以我国现行的法律和法规为依据,密切联系财税体制改革的实际, 较系统地对财政税收领域中的重要法律制度进行探讨。 教学内容主要包括: 财政法的概念, 特征以及财政体制; 预算法; 税法; 国债法和转移支付制度等法律规定。
本课程根据我国财税法治建设的需要,系统讲授财税法的基本理论,全面分析财政收支划分法律制度、预算法律制度、财政管理法律制度、税法基础理论、税收债务法原理、商品税法律制度、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财产税和行为税法律制度、税收征管法律制度、税收责任法律制度、税收救济法律制度等。
本课程以教师课堂讲授为主,以学生专题讨论为辅。其中穿插播放教学录像、财税法案例讨论、财税法网上答疑、财税法网上讨论、组织小论文写作等。学生以课堂听讲为主要学习方听讲,课后完成作业题或者思考题。积极参与教师或者助教组织的观看教学录像、进行财税法案例讨论、财税法网上答疑、财税法网上讨论,积极完成小论文写作等。
叶姗:
教材
财税法——原理、案例与材料,刘剑文,北京大学出版社,2013.2,第一版,978-7-301-22049-8/D·3263;
教学大纲

财税b

财税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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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财政法律关系
12
第一节 财政法律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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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概念
财政法律关系是指由国家财政法确认 和调整的,在财政活动中各方当事人之间 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 我国任何一个部门法都有特定的调整 对象,并经法律调整而形成各自独立的法 律部门,财政法也不例外。
14
二、特征 (一)发生领域的特定性
(二)关系主体的特定性
(一)预算外资金管理的法制建设滞后。 (二)对预算外资金的性质认识不清。 (三)现行预算外资金管理制度不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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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国债法律制度
69
第一节 国债与国债法
70
一、国债与国债法的概念 (一)国债的概念 国债,是指一国中央政府以国家 信用为基础,通过向国内外发行债券 或向外国政府和银行借款筹措财政资 金,用于本国经济建设和其他政府开 支,而产生的国家债务。
(一)预算支出的原则
(二)预算拨款的方式
(三)预算执行情况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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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预算调整
(一)预算调整的概念
预算调整,是指经全国人大批准的中央 预算和经地方各级人大批准的本级预算,在 执行过程中因特殊情况需要增加支出或减少 收入,使原批准的收支平衡预算的总支出超 过总收入,或者使原批准的预算中举借债务 的数额增加的部分变更。
主体
地方各级政府
财政机关 税务机关 事业单位
海关
国家金库 公民个人
其他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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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财政法律关系的客体
是指财政法律关系主体的权利、义务共 同指向的目标或对象。
客体分为物和行为两大类。 物是能够构成财政法律关系客体的物。
行为是指财政法律关系主体为实现自己 的权利或履行自己的义务而进行的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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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税收法》课程介绍
一、教学目的与主要内容
引导学生掌握财税法的基本原理、基本制度和基本技能,理解财税法在我国法治建设中的重要意义。

通过学习,使学生提高财税法方面的理论水平,熟悉相关的具体制度,提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和技能,培养国家经济建设和社会急需的财税法方面的专门人才,并推动中国财税法治建设的发展。

本课程面向高年级本科生开设,共48学时,每周3学时,计3学分。

课程内容主要包括财税法基础理论、财政法律制度、税收法律制度等,紧密联系经济与社会热点,尤其侧重评介增值税法、消费税法、营业税法、企业所得税法、个人所得税法、房地产税法、车船税法和税收征管法等我国税收领域中的重要法律制度,突出纳税人权利保护,旁及税收筹划。

课程采用“普通高等教育国家级规划教材”——《财政税收法(第五版)》(法律出版社),该教材品质卓越,在第四版列选为普通高等教育“十一五”国家级规划教材之后,根据我国财税立法与实践方面的新进展,更新了相关内容,特别是调整了彩票法、增值税法、个人所得税法、企业所得税法等内容。

二、课程优势与特色
本课程依托北京大学财经法研究中心(两届北大优秀研究中心)强大的教学与科研平台,学生可以获得丰富的学术和实践资源,努力开拓学习视野,课程特色致力于在民商法、宪法与行政法、国际法等传统法学课程基础上提高法学专业的高附加值,为学生未来从事法律实务工作、开展学术研究提供具有国际竞争力的视角。

以学生为教学之本,注重教学创新,彻底改变传统的讲授模式,将课程教学定位于开阔思路、提高兴趣,引导学生走自学为主、听课为辅的学习之路。

立足国内外真实的财政税收实践,以生动活泼的形式展示现实生活中的财政与税收法律问题,秉承开放包容的教学理念,鼓励多元化的学习和研究思路。

在课堂教学之外,还充分利用网络资源(中国财税法网)、讲座论坛(北大财税法论坛)、暑期学校等多种形式充实教学内容、促激发学习兴趣。

三、主讲教师
刘剑文,法学博士、法学博士后。

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从1986年起,致力于财税法、经济法和知识产权法等的教学与研究。

兼任北京大学财经法研究中心主任、中国财税法学研究会会长、世界税法协会(ITLA)主席,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独著、合著《走向财税法治——信念与追求》、《国际所得税法研究(中青年学者文库)》、《财税法专题研究》、《重塑半壁财产法——财税法的新思维》等60部。

在《法学研究》、《中国法学》等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140余篇。

主持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规划重点课题等30余项国家级或部级课题。

曾任全国人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起草小组顾问,全国人大财经委委托项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基本法(税法通则)》起草组组长,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委托项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转移支付法》起草组组长,国家税务总局委托项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修改评估组组长。

2005年9月,参加新中国首次全国性立法听证会—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举办的《个人所得税法修订》听证会。

2006年10月31日,给吴邦国委员长等中央领导以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讲授法制课《我国的税收法律制度》。

四、参考书目
1.《走向财税法治——信念与追求》,刘剑文著,法律出版社2009年版。

2.《税法基础理论》,刘剑文、熊伟著,北京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

3.《追寻财税法的真谛》,(刘剑文教授访谈录),法律出版社2009年版。

4.《重塑半壁财产法——财税法的新思维》,刘剑文著,法律出版社2009年版。

5.《财税法成案研究》,刘剑文等著,北京大学出版社2011年版。

五、考试类型
开卷考试,期中考试占30%,期末考试占70%。

六、教学大纲
第一讲财政法原理
第二讲财政支出法
第三讲财政收入法
第四讲税法总论
第五讲纳税人权利
第六讲货物与劳务税法
第七讲企业所得税法与个人所得税法第八讲财产税法
第九讲印花税等行为税法
第十讲关税法
第十一讲税收程序法
第十二讲税收筹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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