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测量实施细则
房屋测绘办法细则
房屋测绘办法细则一、总则房屋测绘是保障房屋交易公平、维护产权人合法权益的重要工作。
为了规范房屋测绘行为,提高测绘精度和准确性,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制定本细则。
二、测绘机构与人员(一)从事房屋测绘的机构应当具备相应的测绘资质,并在资质许可的范围内开展业务。
(二)测绘人员应当经过专业培训,具备相应的测绘知识和技能,遵守职业道德规范。
三、测绘依据与标准(一)房屋测绘应当依据国家和地方现行有效的测绘法律法规、技术规范和标准进行。
(二)采用的测量仪器和设备应当经过检定或校准,精度符合要求。
四、房屋测绘的分类(一)预测绘1、新建商品房在预售前应当进行预测绘,为房屋预售提供面积依据。
2、预测绘应当根据规划设计图纸和相关资料进行。
(二)实测绘1、房屋竣工后应当进行实测绘,确定房屋的实际面积和位置。
2、实测绘应当在房屋竣工验收合格后进行。
五、测绘程序(一)委托1、房屋权利人或相关单位可以委托具有资质的测绘机构进行测绘。
2、委托方应当提供必要的资料,如房屋产权证明、规划许可证、施工图纸等。
(二)外业测量1、测绘人员应当按照规定的测量方法和精度要求进行实地测量。
2、测量内容包括房屋的边长、层高、附属设施的位置和尺寸等。
(三)内业处理1、对测量数据进行整理、计算和绘图。
2、绘制房屋平面图、分层分户图等测绘成果。
(四)成果审核1、测绘机构应当对测绘成果进行内部审核,确保成果的准确性和规范性。
2、审核通过的成果应当加盖测绘机构的公章和测绘人员的签名。
六、房屋面积计算(一)建筑面积1、建筑面积按照外墙勒脚以上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
2、对于阳台、飘窗等部分,按照规定的计算规则计算面积。
(二)套内面积1、套内面积是指房屋户内可供使用的空间面积。
2、包括卧室、客厅、厨房、卫生间等的面积。
(三)共有面积1、共有面积是指由多个产权人共同使用的部分,如楼梯、电梯间、走廊等。
2、共有面积按照规定的分摊方法分摊到各产权户。
七、测绘成果的管理(一)测绘成果应当保存完整的原始数据和资料,以备查阅。
山东省实施《房产测绘管理办法》细则
山东省实施《房产测绘管理办法》细则第一条为规划房产测绘行为,提高房产测绘水平,更好地保护房屋权利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建设部、国家测绘局联合发布的《房产测绘管理办法》,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房产测绘活动,应当遵守本细则。
第三条省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根据省人民政府确定的职责分工负责全省房产测绘及成果应用的监督管理工作。
地级市测绘行政户观部门和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市人民政府确定的职责分工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房产测绘及成果应用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四条房产测绘单位实行资格审查认证制度.房产测绘单位依法取得省级以上测绘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载明房地产测绘业务的《测绘资格证书》后,方可开展房产测绘业务。
第五条房产测绘资格分为甲、乙、丙、丁四级。
其中甲、乙级测绘资格全国范围内有效,丙级测绘资格地级市范围内有效,丁级测绘资格县(市、区)范围内有效。
申请各等级房产测绘资格应当具备国务院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测绘资格审查认证有关规定的基本条件。
第六条房产测绘资格实行分级审批制度。
夹击房产测绘资格由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初审、省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后报国务院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发证,乙、丙、丁级房产测绘资格由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初审、省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发证。
第七条申请房产测绘资格需提交的资料:1、致省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和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房产测绘资格申请报告2份;2、《测绘资格审查申请表》5份(申报甲级资格6份);3、法人证明材料1份;4、法定代表人和主要技术负责人的任命或聘任文件及个人简历;5、主要技术骨干(具有高、中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任职资格证书或聘任文件1份;6、主要仪器设备及应用软件的检定证书或其它证明材料1份;7、当年正式在职人员及专业技术人员统计表,主要仪器设备及应用软件统计表1份;8、可以反映本单位技术水平和测绘业绩的有关证明材料;9、生产、技术管理制度,测绘资料档案管理制度,保密制度及相应措施,质量保证体系等有关证明文件;10、单位住所证明;11、应当提供的其它资料。
西安市房产测绘实施细则(草案)
西安市房产测绘实施细则1 总则1.0.1为规范房产面积测绘工作,统一本市在房产面积测算中对有关国家标准得理解与具体操作,根据国标《房产测量规范》(GB/T17986、1-2000 )与建设部《关于房屋建筑面积计算与房屋权属登记有关问题得通知》(建住房〔 201.0.202 〕74 号),按照建设部、国家测绘局《房产测绘管理办法》(2000年12月28日建设部83号令发布,2001年5月1日实施)得要求,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
1.0.2本实施细则仅对国标《房产测量规范》(以下简称《规范》)中没有涉及、或没有明确得具体问题进行补充或明确,《规范》中已经规定或明确得问题一般不再重复。
1.0.3 本实施细则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与房屋权属登记、交易、租赁、拆迁等相关得房屋面积测算以及商品房销售面积得预测算。
2术语2.0.1 房屋:具有顶盖、有承重支柱或墙或围护物等,以钢、钢筋混凝土或以钢筋混凝土、砖、石、木等材料建造得,永久牢固得、可作为人们得生产、生活或经营场所得建筑物。
2.0.2 幢:就是指独立得、包括不同结构与不同层次得建筑物整体。
2.0.3 顶盖:顶盖就是主要在竖直方向上为建筑物提供遮盖、支撑、防护作用得上盖。
对多层建筑物得某一层,其相应上层得底板也用作该层得顶盖。
2.0.4 围护物:围护物就是指对建筑物、建筑空间起到围护、分割作用得建筑部件,如墙、栏杆等。
2.0.5 层高:层高就是指房屋上下两层楼面到楼面、楼面到屋面或地面到楼面得垂直距离;或者说,某层房屋得层高,就是指该层底板上面到其顶盖或其上一层底板上面得垂直距离。
(净空间高度加屋顶厚度)2.0.6 坡屋面楼层得层高:指由坡屋面楼层地板上面到坡屋面顶盖下面垂直高度与坡屋面面板厚度之与。
2.0.7 自然层:由房屋楼板结构层在竖直方向上将建筑物自然分割而形成得、层高在2.2米以上得主要层次。
整层可计算建筑面积得技术设备层、消防避难层,应计自然层;整层采光窗在地坪以上得半地下室,其室内层高在2.2米以上得,也计算自然层数。
西安市房产测绘实施细则 西安市房产测绘细则
西安市房产测绘实施细则西安市房产测绘细则房地产测绘是专业测绘中的一个很具有特点的分支。
下文是西安市房产测绘实施细则,欢迎阅读!西安市房产测绘实施细则(草案)西安市房产测绘实施细则1 总则1.0.1 为规范房产面积测绘工作,统一本市在房产面积测算中对有关国家标准的理解和具体操作,根据国标《房产测量规范》( GB/T17986.1-20________0 )和建设部《关于房屋建筑面积计算与房屋权属登记有关问题的通知》(建住房〔 201.0.2 02 〕 74 号),按照建设部、国家测绘局《房产测绘管理办法》(20________0年12月28日建设部83号令发布,20________1年5月1日实施)的要求,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
1.0.2 本实施细则仅对国标《房产测量规范》(以下简称《规范》)中没有涉及、或没有明确的具体问题进行补充或明确,《规范》中已经规定或明确的问题一般不再重复。
1.0.3 本实施细则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与房屋权属登记、交易、租赁、拆迁等相关的房屋面积测算以及商品房销售面积的预测算。
2 术语2.0.1 房屋:具有顶盖、有承重支柱或墙或围护物等,以钢、钢筋混凝土或以钢筋混凝土、砖、石、木等材料建造的,永久牢固的、可作为人们的生产、生活或经营场所的建筑物。
2.0.2 幢:是指独立的、包括不同结构和不同层次的建筑物整体。
2.0.3 顶盖:顶盖是主要在竖直方向上为建筑物提供遮盖、支撑、防护作用的上盖。
对多层建筑物的某一层,其相应上层的底板也用作该层的顶盖。
2.0.4 围护物:围护物是指对建筑物、建筑空间起到围护、分割作用的建筑部件,如墙、栏杆等。
2.0.5 层高:层高是指房屋上下两层楼面到楼面、楼面到屋面或地面到楼面的垂直距离;或者说,某层房屋的层高,是指该层底板上面到其顶盖或其上一层底板上面的垂直距离。
(净空间高度加屋顶厚度)2.0.6 坡屋面楼层的层高:指由坡屋面楼层地板上面到坡屋面顶盖下面垂直高度与坡屋面面板厚度之和。
济南市房产面积测量计算实施细则
济南市房产平面图绘制及房产面积测量计算实施细则【112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测量规范》(GB/T17986-2000)、建设部《关于严格执行房地产地籍测绘要求配制房屋所有权证附图的通知》[1989]建房字第381号)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2010年11月01日房产面积测算一、一般规定面积测算系指水平面积测算,房屋面积测算包括房屋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共有建筑面积、产权面积等测算。
1、房屋的建筑面积:系指房屋外墙(柱)勒脚以上各层的外围水平投影面积,包括阳台、挑廊,地下室、室外楼梯等,且具备有上盖,结构牢固,层高2.20m(含2.20m)的永久性建筑。
2、房屋的套内建筑面积:由三部分组成:(1)套内使用面积;(2)套内墙体面积:套内使用空间周围的维护或承重墙体,有共用墙及非共用墙面积。
套之间的分隔墙,套与公共建筑之间的分隔墙以及外墙(包括山墙)均为共用墙,共用墙墙体水平投影面积一半计入套内墙体面积;(3)阳台建筑面积:按阳台底板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封闭的全部计算建筑面积,不封闭的计算一半建筑面积。
3、房屋的共有建筑面积:由两部分组成:(1)本幢楼内共有的电梯井、管道井、楼梯间、垃圾道、变电室、设备间、公共门厅、过道、地下室、值班警卫室等,以及为整幢服务的公共用房和管理用房的建筑面积;(2)套(单位)与公共建筑之间的分隔墙,以及外墙(包括山墙)墙体水平投影面积一半的建筑面积。
4、房屋的产权面积:系指产权人依法拥有房屋所有权的房屋建筑面积。
5、各类面积测算必须独立测算两次,其较差应在规定的限差以内,取中数作为最后结果。
6、房产面积测算的误差率不得超过±1.4%平方米。
7、测量应使用经检定合格的卷尺或其他能达到相应精度的仪器和工具。
面积以平方米为单位,取至0.01两位小数。
二、房屋建筑面积测算的有关规定1、计算全部建筑面积的范围(1)永久性结构的单层房屋,按一层计算建筑面积;多层房屋按各层建筑面积的总和计算。
南京市房产面积测算实施细则
南京市房产面积测算实施细则南京市房产面积测算实施细则南京市房产面积测算实施细则为进一步贯彻执行南京市房产管理局下发的《南京市房产面积测算规则》,规范房产面积测算工作,根据《规则》中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市的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本实施细则是对《规则》中房产面积测算内容的细化和补充第一章总则房屋建筑面积测算的目的房屋建筑面积测算是利用测绘技术和方法,采集和表述房屋及房屋用地的相关信息,为城市规划、土地管理、房地产产权、产藉管理、房地产开发等提供基础数据和资料房屋建筑面积测算的内容房屋建筑面积测算的内容包括房屋数据采集、房产图测绘、房屋建筑面积计算、成果资料的整理、检查、审核与归档房屋建筑面积测算的类型房屋建筑面积测算的类型包括预售房屋建筑面积测算、竣工房屋建筑面积测算、变更房屋建筑面积测算预售房屋建筑面积测算根据*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核准的设计图等资料进行所出具的测绘成果供建设单位用于房地产预售审批、销售和备案等竣工房屋建筑面积测算根据竣工房屋现状、*行政主管总共16页1南京市房产面积测算实施细则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核准的设计图、设计说明等资料进行所出具的测绘成果供申请人用于办理房屋权属登记变更房屋建筑面积测算根据房屋现状、*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相关资料或申请人的申请资料进行所出具的测绘成果供申请人用于办理房屋权属登记房屋建筑面积测算的成果房屋建筑面积测算的成果主要包括:房屋基本信息、测算依据、现场查勘记录、处置方案、房产分幅平面图、分层分户图、成果报告、审核意见、变更记录等资料第二章房屋测量的一般规定房屋测量的基本原则房屋以幢为单位进行测量测量点位可以是分隔墙、柱或界钉等界址点计算房屋面积的基本条件结构牢固;具备有上盖;有围护结构或柱;层高米以上房屋上盖、围护结构或柱的建筑材料以规划核准设计的材料为准房屋面积房屋的建筑面积房屋建筑面积系指房屋外墙勒脚以上各层的外围水平投影面积,包括阳台、挑廊、地下室、室外楼梯等的面积房屋的套内建筑面积房屋的套内建筑面积由房屋套内使用面积,套内墙体面积,套内阳台建筑面积三部分组成总共16页2南京市房产面积测算实施细则房屋套内使用面积是指房屋套内全部可供使用的空间面积不包括在结构面积内的套内烟囱、通风道、管道井等均计入使用面积,内墙面装饰厚度计入使用面积房屋的套内墙体面积是指套内使用空间周围的围护或承重墙体或其他承重支撑体所占的面积,其中各套之间的分隔墙和套与公共建筑空间的分隔墙以及外墙等共有墙,均按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入套内墙体面积套内自有墙体,按水平投影面积全部计入套内墙体面积套内阳台建筑面积是指套内各阳台建筑面积之和,均按阳台外围与房屋外墙之间的水平投影面积计算房屋分摊建筑面积是指房屋套内建筑面积依比例分摊得到的共有部位的建筑面积房屋测量仪器设备和边长丈量、面积计算数据取值要求房屋测量应使用相对误差小于1/的仪器和工具房屋边长丈量以米为单位丈量结果取位至米房屋面积以平方米为单位计算结果取位至平方米房屋边长丈量、面积测算限差规定房屋复测结果与原成果差值符合限差要求的仍使用原测绘成果房屋面积测算的精度要求房屋面积测算的精度,按《房产测量规范》面积精度的二级标准执行:限差:中误差:式中:S为房屋建筑面积,单位为平方米房屋边长、层高测量限差要求房屋边长、层高测量限差,按面积精度对应测量边长的要求总共16页3南京市房产面积测算实施细则△D ≤±△D :限差D :相邻界址点间的距离单位为米实测边长与图纸设计边长实测边长尺寸与规划核准图上设计尺寸的较差值满足的限差时,可认为实际房屋边长与设计值相符第三章房屋边长数据采集方式房屋边长数据采集有两种方式:一是依据设计图纸,即从建筑施工图上获取房屋边长数据;二是实地丈量取得房屋边长数据房屋边长数据的图上采集竣工并且有建筑施工图的房屋,从建筑施工图上采集边长数据时,应对实地分段边长和总长度进行检核若实地丈量的尺寸与对应图纸上的尺寸之差符合规定时,该房屋的边长可采用建筑施工图上标注的尺寸房屋外墙体的厚度以结构厚度计算,设计有保温墙体的,保温墙体的厚度计入外半墙房屋边长数据的实地采集竣工房屋存在一些圆形、弓形等其它不规则形状,且无建筑施工图可获得相应的图形元素时,可使用全站仪等测量工具沿不规则形状边线实测若干特征点或拐点的点位坐标,通过解析法计算面积当房屋边长较长且直接测量有困难时,或需要检核总边长与分段之和无法直接测量总边长的,可采用全站仪测绘坐标后计算相应的总边长值按柱外围计算面积,而柱子上下由不同直径多节总共16页4南京市房产面积测算实施细则柱体构成时,边长以柱边离地面米处进行测量当建筑物设计层高小于米或大于米时,可只检核测量一个层高值;当设计层高在大于米和小于米之间的范围时,应在不同位置测量3个以上层高值取平均数作为实测层高值在净高测量时,应在不同位置测量3个以上净高值,取平均数作为实测净高值第四章房屋总层数与所在层次房屋层高全部在米以上的层面计算层数假层、附层、插层、阁楼、装饰性塔楼以及突出屋面的设备间、水箱间等不计层数房屋总层数为房屋自然层数与地下层数之和自然层数是指按规划核准的室内地坪±0以上的层数,±0以下为地下层数±0标高设计在房屋中间部位且±0以上的净高超过房间净高1/2的层面计入自然层数所在层次是指产权人的房屋在该幢楼房中的层次地下层次以负数表示第五章房屋边长数据的采集房屋边长数据采集要求多产权房屋按户室、共有部位进行边长数据采集单产权房屋的边长数据应分层采集总共16页5南京市房产面积测算实施细则测量边长的记录应在实地完成,不得依据事后回忆补充或随意涂改数据房屋分户建筑面积计算边长量取规定户室与户室之间的共墙、户室与共有部位之间的共墙、共有部位与共有部位之间的共墙,均以墙体中线为界线,半墙厚度尺寸分别计入相应户室的边长或共有部位的边长电梯井周围结构墙体的内外,规划设计有隔音墙的,将隔音墙与分隔墙视为一道复合墙体,以复合墙体的中线量取半墙尺寸室外楼梯、外走廊、阳台与户室或共有部位之间的隔墙,其墙体厚度的一半尺寸计入相应户室或共有部位,另一半尺寸计入外半墙以柱、墙体等构成阳台围护结构的,以围护结构的外围量取尺寸,突出围护结构的构造物不计入阳台尺寸地下空间进行房屋边长丈量时,因无法丈量外墙厚度尺寸的,外墙厚度尺寸可取施工图的设计值斜屋面、墙体向内或向外倾斜的建筑空间,净高在米处无墙体的,丈量时无外半墙尺寸房屋外墙面贴有装饰材料的,装饰材料厚度不计入房屋边长各层墙体厚度不一致的,分别丈量墙体厚度架空层的外侧墙体厚度按其上一层的墙体厚度尺寸计算当层面内有部分为架空空间时,架空部位外侧墙体厚度按本层面相邻外墙厚度尺寸计算第六章房屋面积计算规定总共16页6南京市房产面积测算实施细则计算全部建筑面积的范围单层房屋按一层计算建筑面积;多层房屋按各层建筑面积的总和计算房屋内的夹层、插层、技术层、转换层及其楼梯间、电梯间等其层高在米以上的部位穿过房屋的通道,房屋内的门厅、大厅,均按一层计算建筑面积门厅、大厅内的回廊部分,层高在米以上的部位,按其水平投影计算建筑面积楼梯间、电梯井、管道井、通风井、提物井、垃圾道等均计入房屋自然层建筑面积房屋主墙体外的管道井、通风井等,层高在米以上的按一层计算建筑面积各种类型的楼梯,按其对应的空间部位计算建筑面积房屋天面上的楼梯间、水箱间、电梯机房等层高在米以上的部位斜面结构房屋及平顶房屋,按其净高在米以上的部位计算建筑面积挑楼按其外围水平投影计算建筑面积嵌入主墙体内的设备部位,按主墙体外围水平投影计算建筑面积全封闭的室外楼梯,按各层水平投影计算建筑面积房屋主墙体投影范围内的走廊、架空部位,按其外围水平投影计算建筑面积房屋主墙体外,与房屋相连的封闭走廊、门廊,按其外围水平投影计算建筑面积房屋间封闭的架空通廊,按其外围水平投影计算建筑面积总共16页7南京市房产面积测算实施细则地下室、半地下室及其相应出入口,按其外墙外围水平投影计算建筑面积幕墙等作为房屋围护结构的,按幕墙等计算建筑面积;同一楼层外墙既有主墙,又有幕墙的,以主墙为准计算建筑面积,墙厚按主墙体厚度计算有柱或围护结构、不完全封闭的车库、仓储等专用房屋依坡地建筑的房屋,利用吊脚做架空层、有围护结构的,其净高在米以上的部位与室内相通的伸缩缝、沉降缝,能正常利用的部位落地窗其净高在米以上的部位对倾斜、弧状等非垂直墙体的房屋,净高在米以上的部位房屋墙体向外倾斜,超出底板外沿的,以底板与围护结构相接处的外围水平投影计算建筑面积房屋外墙外侧的保温隔热层其它有与以上情况类似的,参照执行计算一半建筑面积的范围房屋主墙体外,与房屋相连有上盖和柱、不封闭的走廊、门廊,按其上盖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独立柱、单排柱的建筑物,按其上盖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阳台、有围护结构未封闭的走廊、挑廊,均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不封闭的架空通廊,按其上盖与围护结构外围水平投影重叠部分面积的一半计算不封闭的室外楼梯,按各层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其它有与以上情况类似的,参照执行总共16页8南京市房产面积测算实施细则不计算建筑面积的范围层高在米以下的房屋突出房屋墙面的柱、梁等构件、配件、装饰柱、装饰性的玻璃幕墙、垛、勒脚、台阶、无柱雨棚等房屋之间无上盖的架空通廊房屋的天面、挑台、露台、天面上的花园、泳池、水箱作为公共道路街巷通行的骑楼、过街楼下的底层利用引桥、高架路、高架桥、路面作为顶盖建造的房屋活动房屋、临时房屋独立烟囱、水塔、罐、池、地下人防干、支线与房屋室内不相通的房屋间伸缩缝、沉降缝与室内不相通的类似于阳台、挑廊、檐廊的建筑本层无顶盖或顶盖不能完全覆盖的阳台、走廊、挑廊飘窗设计上与阳台相连且位置、尺寸明确的设备部位已计算建筑面积的楼梯下方空间屋面上有顶盖但无围护结构的观景建筑设施其它有与以上情况类似的,参照执行第七章房屋面积计算特别规定设计在阳台内的花池、管道及装饰等部位均计入阳台建筑面积房屋内有类似于阳台功能的空中花园、入户花园等部位,按阳台计算建筑面积相邻套型间贯通的类似阳台的部位,按套内分隔墙划分后计总共16页9南京市房产面积测算实施细则入各相关套内面积利用屋顶斜面结构作阳台顶盖的,斜面结构完全覆盖阳台,且阳台地面距斜面结构净高均在米以上,按有顶盖阳台计算面积建筑物内由于自然层数不同,楼梯间的层数按其所在部位的层数计算面积机动车等坡道下方规划核准的,且层高在米以上的空间计算建筑面积房屋内走道两端无论是否封闭均计算全部建筑面积走道与大厅相接无明显分界线的,若面积计算的分摊等级有所差别,应以走道与大厅相接处为界,按各自分摊等级分别计算建筑物内门厅、大厅等的上空部位周边的外围墙体,按跨越的自然层以各层水平投影计算面积第八章共有面积的分摊共有面积分摊遵循的原则协议优先原则有合法的分割文件或协议时,以协议为准进行分摊计算;无分割文件或协议时,根据房屋共有建筑面积的使用功能,按共有面积相关房屋的套内建筑面积比例进行分摊计算分割文件或协议应由共有面积的所有相关权利人共同签署,协议内容不能侵犯公共利益和第三方利益,否则不能视为有效的分割文件或协议文件或协议对产权分割的部位和分割方式应明确、一致且无异议共有面积分摊划分的原则依据规划部门核准的设计图,划分共有部位的使用功能和服务范总共16页10南京市房产面积测算实施细则围设计图上的共有部位使用功能和服务范围反映不明确的,应由设计、建设单位共同出具使用说明共有面积分摊其它原则房屋建筑面积的分摊计算以幢为单位,本幢的共有建筑面积不分摊到其它幢,它幢的共有建筑面积也不分摊到本幢低一级共有面积参与高一级共有面积的分摊套内建筑面积均参与共有建筑面积的分摊共有建筑面积分摊后,不划分各套房屋分摊所得共有建筑面积的界线无法认定使用功能和服务范围的建筑空间不得作为共有建筑面积分摊竣工已经过分摊面积测算的房屋,由于部分拆除导致共有面积发生变化的,分摊面积不再重新计算房屋竣工已经过分摊面积测算,由于局部变更导致共用部位发生变化的,原分摊方式保持不变变更部位的原分摊面积和新产生的共有面积,按相关房屋的套内建筑面积比例进行分摊计算共有面积按比例分摊的计算公式δSi = K·Si∑δSi K = ─── ∑Si式中:K─为共有面积的分摊系数(取位至小数点后6位数);Si─为参加分摊的各单元套内建筑面积,平方米; δSi─为各单元参加分摊所得的分摊面积,平方米;∑δSi─为需要分摊的共有面积总和,平方米;总共16页11南京市房产面积测算实施细则∑Si─为参加分摊的各单元套内建筑面积总和,平方米共有建筑面积的分摊类别一级分摊面积:幢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是指幢内为整幢房屋服务的共有部位的建筑面积二级分摊面积:功能区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是指幢内专为功能区服务的共有部位的建筑面积三级分摊面积:层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是指房屋各层次内,为本层服务的共有部位的建筑面积共有建筑面积的分摊处理独立成幢的住宅房屋中,有的单元为多层,有的单元为小高层时,多层单元和小高层单元划分不同的分摊区域,分别为各分摊区域服务的共有面积在各分摊区域内进行分摊多层房屋指自然层数在七层以下的房屋规划核准为6+1层的房屋,视为多层房屋小高层或高层房屋指自然层在七层以上的房屋独立成幢的住宅多层房屋中,有的单元安装有电梯,有的单元未安装电梯时,有电梯单元和无电梯单元划分为不同的分摊区域,分别为各分摊区域服务的共有面积在各分摊区域内进行分摊单身公寓按层设计具有层分摊的共有部位时,按层设立分摊系数设计有连家店的住宅楼,整幢房屋按住宅楼的计算方法计算建筑面积房屋中有物业、社区等附属用房的,附属用房与其所在区域划为同一功能区或分摊区参与共有共用部位分摊多功能综合楼根据设计功能,将多功能综合楼中计入房屋分摊面积的共有面积,按幢、功能区、层划分为三个分摊类别,然后总共16页12南京市房产面积测算实施细则按此三个类别依次分摊同一功能区内可根据设计使用状况的不同,分别设立分摊区办公楼中每几层设计有中庭的,这几层视为一个整体,设为一个分摊区商业功能区内有商场和门面房的,商场与门面房应设为不同的分摊区综合楼中若规划核准的±0上下层面用途为商业,划分功能区时±0上下的商业设为同一功能区可根据设计功能的不同或业态的不同设不同分摊区单位自建自用综合楼,地下室内有人防部位的,以±0分割将整幢楼设为两个功能区,为整幢楼服务的共有部位在两个功能区分摊房屋内±0上下形成同一个产权单元,且只能从产权单元内部楼梯上下层面的,该产权单元按其主出入口所在部位的功能区划定非整体地下室和地面上房屋合在一起进行面积计算时,±0上下设计为不同用途的,以±0为界,将房屋按地下部分和地上部分划为不同的功能区,共有共用部位分别由其服务区域分摊地下室相通地面上独立的两幢以上房屋,以规划室内地坪±0划分为地上和地下两部分,地上部分分幢计算房屋建筑面积,地下层单独计算房屋建筑面积地下层内为地上部分服务的共用部位不予分摊规划设计为±0以下有多层地下室,±0以上有多幢房屋,只要地下层中有一个层面是贯通的整体地下室,则以±0为界上、下分别计算位于底层房屋内为地下室服务的通风井,无论通风井及总共16页13南京市房产面积测算实施细则其上部空间的高度为多少,该部位均按通风井计算一层面积,由地下室分摊地下室车位按套内面积计算,只参与楼梯间、外墙体一半及为全楼服务的共有共用部位的分摊地下室内的进风机房、排风机房、集气室、扩散室、滤毒室等部位,若位于人防必建面积范围,则计入人防面积;若在非人防范围,则作为户室单独计算面积地下室内既有车位又有商业用房时,为地下室服务的进风机房、排风机房由其服务区域分摊地下室内的电梯基坑按户室处理,只分摊墙体面积第九章参与分摊共用面积的其他部位一幢房屋内的地下室、避难层、架空层、人防地下室、自行车库、停车场、会所、物业管理用房以及设计中未标明用途的各独立单元等作为套内面积,参与共用面积的分摊为多幢服务的变配电所、生活水池、消防水池、水泵房等设备用房作为套内面积,只参与外墙体投影面积一半的分摊第十章可计入分摊面积的共有共用部位位于幢内且只为本幢服务的共有共用部位可计入分摊面积电梯井及机房、楼梯间、管道井、通风井、垃圾道、公共门厅、公共过道、变电室、设备层、水泵房、水箱间、消防监控室、消防楼梯、生活水池、消防水池、污水处理间、锅炉房、冷冻机房、空调机房、卫生间、开水间、电表间、信报间、总共16页14南京市房产面积测算实施细则值班警卫室、管理用房等以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套与共有部位之间的分隔墙、外墙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入分摊面积第十一章不计入分摊面积的共有共用部位规划核准图上标注的自行车库规划核准图上标注的底层架空层规划核准图上标注的避难层规划核准图上标注的为多幢或小区共用的设备用房房地产开发企业等建设单位按规定或约定应当无偿移交给全体业主的物业管理用房规划配建总量15%的室内机动车停车位为裙房上塔楼服务的室外楼梯建在幢外为本幢服务的配套设施用房只为某一功能区服务的楼梯间、电梯间、管道井等,其位于垂直穿越其他功能区的范围商业、办公用房的底层房屋外不封闭的廊道、门廊规划设计为层高米以下的架空层中的楼梯间、门厅等共用部位封闭建筑空间发建设单位承诺归全体业主共有的房屋它类似以上情况的共有共用部位第十二章不计入共有建筑面积的附属房屋可以销售的专用车库、车位总共16页15南京市房产面积测算实施细则规划部门核准的经营性用房幼儿园、学校、会所、社区服务用房、医院、农贸市场作为人防工程的地下室其它类似以上情况的附属房屋第十三章附则本规则所称“以上”包括本数,“以下”不包括本数各区、县的房屋面积测算,可参照本规则执行总共16页16。
北京市房地产测绘细则
北京市房地产测绘细则北京市房地产测绘细则是为了规范房地产测绘工作,保障土地、建筑物和其他不动产权益的测绘质量及其可靠性,保证土地、建筑物和其他不动产权益的准确界定和有效利用,加强对建设项目的管理和监督,保障国家和社会的利益而制定的。
一、房地产测绘的对象和范围房地产测绘的对象包括土地、建筑物和其他不动产,范围涉及到土地及其用途变更、规划用途和建设项目的规划选址等。
二、房地产测绘的程序和要求房地产测绘的程序包括测量准备、测量实施、地籍整理和档案保管四个阶段。
在测量准备阶段,应进行相关资料的调查和收集、测量方案设计以及人员组织等准备工作。
在测量实施阶段,需要按照测量方案进行测量工作,并及时记录和传输测量数据。
在地籍整理阶段,需要对测绘成果进行整理和反映,并进行图件的编制和更新。
在档案保管阶段,要对测绘资料进行保存和管理,以备查验。
房地产测绘的要求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测量准确性要求,即测量要求要精确,不得存在误差或误差要尽量减小;二是数据传输要求,即测量数据的处理和传输要及时和准确;三是地图和图件的绘制要求,即地图和图件的比例要统一,并且绘制内容要清晰、准确;四是档案管理要求,即测绘资料要分类保存和管理,且要定期进行检查和整理;五是测量质量评定要求,即要制定测绘质量评定办法,对测绘成果进行定期评估和考核。
三、房地产测绘的监督和检查对房地产测绘活动进行监督和检查是为了确保测绘工作的规范和质量。
监督和检查的方式可以包括定期检查、抽查和举报等方式。
监督和检查的内容主要包括测绘工作的程序是否符合规定、测绘成果是否准确可靠、测绘工作是否按时完成等。
四、房地产测绘的责任和处罚对于违反房地产测绘细则的行为,应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责任主要包括政府的责任、测绘机构的责任和个人的责任。
政府应加强对测绘工作的管理和监督,确保测绘工作的规范和质量;测绘机构应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测绘工作,并保障测绘成果的准确和可靠;个人责任主要指测量员应熟悉测绘知识和技术,严守工作纪律和规范,保证测量工作的准确和可靠。
房产测绘实施细则
房产测绘实施细则在房地产领域,房产测绘是一项至关重要的工作。
它不仅关系到房屋产权的明确界定,也对房地产市场的规范运行起着基础性的保障作用。
为了确保房产测绘的准确性、公正性和规范性,特制定以下房产测绘实施细则。
一、测绘资质与人员要求1、从事房产测绘的单位必须具备相应的测绘资质,并在资质许可的范围内开展业务。
2、测绘人员应经过专业培训,熟悉房产测绘的技术规范和操作流程,具备相应的测绘技能和职业素养。
3、定期对测绘人员进行业务考核和技术培训,不断提高其专业水平。
二、测绘仪器与设备管理1、采用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规范的测绘仪器和设备,且定期进行检定和校准,确保其精度和性能满足测绘要求。
2、对测绘仪器和设备进行妥善保管和维护,建立设备档案,记录设备的使用、维修和保养情况。
三、测绘项目受理1、委托人应向测绘单位提供完整、准确的房屋相关资料,包括建筑规划许可证、施工图纸、竣工验收报告等。
2、测绘单位对委托人提供的资料进行初步审核,对于资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应及时告知委托人补充完善。
3、签订测绘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包括测绘的范围、内容、期限、费用等。
四、外业测绘1、测绘人员到达现场后,应先核对房屋的坐落、层数、结构等基本信息是否与提供的资料相符。
2、对房屋的边长、层高、阳台、飘窗等进行实地测量,测量数据应准确、可靠,记录清晰、完整。
3、绘制房屋的草图,标注测量的尺寸和位置,为内业计算和绘图提供依据。
五、内业处理1、根据外业测量的数据,进行计算和绘图。
计算应遵循相关的数学公式和规范要求,绘图应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规范。
2、对计算结果和绘图进行检查和核对,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图形的规范性。
3、编制房产测绘报告,报告应包括房屋的基本信息、测绘成果、计算过程、测绘人员签名等内容。
六、质量检查1、设立专门的质量检查岗位,对测绘成果进行全面检查。
2、检查内容包括测绘数据的准确性、测绘报告的完整性、绘图的规范性等。
3、对于检查不合格的测绘成果,应责令测绘人员重新测绘或修改完善。
房产变更测量实施细则
房产变更测量实施细则1.1 在房屋发生买卖、交换、继承、拆迁、新建、改建、扩建、重建、拆除、改制等涉及权界调整和面积增减变化时应进行房产变更测量。
1.2 房产变更测量的方法1.2.1现状变更测量。
1)变更范围小,可根据图上原有房屋或设置的测线,采用钢卷尺定点测量。
2)变更范围大,可采用测线图定点测量或平板仪测量。
3)采用解析法测量或全野外数字采集系统时,应在实地布设好足够的平面控制点,设站逐点进行现场数据采集。
1.2.2权属变更测量进行权属变更测量,必须依据变更登记申请书标示的房产及其用地位置草图、权利证明文件、约定日期,通知申请人到现场指界,实施分户测绘。
1)现有的平面控制点、界址点、房角点都可以作为变更测量的基准点。
2)采用图解法进行权属变更测量,应按实测数据计算面积后,再定出分界点在图上的位置。
3)变更测量之后,应对现有房产、原有资料进行修正和处理。
1.3 变更测量精度变更后的分幅、分丘图图上精度,新补测的界址点的精度都应符合规范的规定。
1.3.1按现行《房产测量规范》模拟方法测绘的房产分幅平面图上的地物点,相对于邻近控制点的点位中误差不超过图上±0.50mm。
1.3.2对全野外采集数据或野外解析测量等方法所测的房产要素和地物点,相对于邻近控制点的点位中误差不超过±0.05m。
1.4 丘号、栋号、界址点号的调整丘号、丘支号、栋号、界址点号、房角点号、房产权号、房屋共有权号都不能重号。
其中房产权号、房屋共有权号除了整栋房屋拆除须注销权号,一般不预调整。
1.4.1丘合并时,须重新编立丘号,新增丘号沿房产分区或房地产分幅平面图内最大丘号续编。
1.4.2用地合并时,四周外围界址点维持原点号;用地分割或扩大,新增界址点沿房地产分幅平面图内最大界址点续编。
1.4.3用地单元中房屋被部分拆除或扩建,仍保留原栋号;新建和改建房屋沿丘内最大编号续编。
《长沙市房产测绘实施细则》
《长沙市房产测绘实施细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房产测量规范》(GBH17986·l—2000),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细则。
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房产平面控制测量第三章房产调查与勘测第四章房产国绘制第五章房产面积测算第六章房产变更测量第七章附则第一章总则一、房产测绘的目的房产测绘主要是采集和表达房屋及其用地的有关信息,为房产产权、产籍管理、房地产开发利用、交易以及城镇规划建设提供数据和资料。
二、房产测绘的基本内容房产测绘的基本内容包括:房产平面控制测量、房产调查与勘测、房产图绘制、房产面积计算、房产变更测量等。
三、房产测绘的基本精度要求本细则以中误差作为评定精度的标准,以两倍中误差作为限差。
四、房产测绘的成果房产测绘成果包括房产分幅平面图、房产分丘平面图、房产分层分户平面图及内外业数据、薄册及其他信息载体。
五、坐标系统房产测绘采用长沙市独立直角坐标系和黄海高程系。
六、房产测绘技术方案房产测绘工作开始前应根据任务和测区收集有关资料,在踏勘基础上制定最佳技术方案,编写技术设计书,在施工过程中应加强质量检查,测绘工作结束后编写技术工作总结。
七、测绘仪器维护测绘仪器设备应定期检测,及时维修,使用中注意仪器的维护与安全。
第二章房产平面控制测量一、平面控制网的布设原则控制点的布设,应遵循从整体到局部,从高级到低级分级布网原则,也可越级布网。
基本控制点应根据城镇大小规模和精度留有余地的原则选择首级控制网的等级。
二、原有控制成果利用利用长沙市原有的控制成果和资料,须按《房产测量规范》的规定和要求进行比较和分析,凡符合规范要求的已有控制点成果,都应充分利用;对达不到规范要求的控制点,利用其点位进行联测后平差计算,使其达到相应等级点精度要求。
因布设新区控制网利用原有点联测时,须对所联测的原有控制点进行检验和认定。
三、平面控制点等级及主要技术指标末级相邻基本控制点的相对中误差不超过±0.025m。
四川省房产测绘实施细则(正式版)
四川省房产测绘实施细则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四川省测绘局二○一○年四月目录第一章总则 (2)第二章房产平面控制测量 (2)第三章房产图绘制 (3)第四章建筑面积计算规则 (4)第五章房屋建筑面积测算 (10)第六章共有建筑面积分摊规则 (16)第七章房产变更测量 (20)第八章成果资料的检查验收和整理 (21)第九章附则 (23)附录一:术语 (24)附录二:房屋面积测绘记录手簿 (28)第一章总则1.1目的为加强房产测绘管理,规范我省房产测绘行为,统一房屋建筑面积的计算规则,制定本细则。
1.2 适用范围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从事房产测绘工作应当遵守《房产测量规范》和本实施细则。
1.3 依据和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四川省测绘管理条例》《房产测绘管理办法》《房产测量规范》第1单元:房产测量规定GB/T 17986.1-2000《房产测量规范》第2单元:房产图图式GB/T 17986.2-2000《关于房屋建筑面积计算与房屋权属登记有关问题的通知》(建住房[2002]74号)《转发建设部〈关于房屋建筑面积计算与房屋权属登记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川建厅房[2002]104号)1.4 房产面积精度要求房产面积的精度分为三级,各级面积的限差和中误差不超过表1-1计算的结果。
各级房产面积的精度适用范围如表1-2。
第二章房产平面控制测量2.1 房产平面控制网点的布设原则房产平面控制点的布设,应遵循从整体到局部、从高级到低级、分级布网的原则,也可越级布网。
控制测量前,应充分收集测区已有的控制成果和资料,按现行《房产测量规范》(GB/T 17986.1-2000)的规定和要求进行比较和分析,凡符合要求的已有控制点成果,都应充分利用;对达不到要求的控制网点,也应尽量利用其点位,并对有关点进行联测。
2.2房产平面控制点的内容房产平面控制点包括二、三、四等平面控制点和一、二、三级平面控制点。
武汉市房产面积测算实施细则
武汉市房产面积测算实施细则1. 引言本实施细则旨在规范武汉市房产面积测算的操作方法,确保测算结果准确、公正。
下面将详细说明测算的要求、流程和相关注意事项。
2. 测算要求2.1 房屋建筑面积的测算应基于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并遵循本细则的规定。
测算结果应真实、可靠。
2.2 测算应考虑所有建筑物的内部结构、使用面积以及公共设施占用的空间。
测算过程应详细记录,并严格按照规定的计算方法进行。
2.3 测算需要使用专业的测量设备和工具,以确保测算数据的准确性和一致性。
3. 测算流程3.1 收集房屋相关信息:包括房屋平面图、建筑设计图纸、施工图纸等。
3.2 进行实地调查:对房屋进行实地测量,记录房屋的各项尺寸。
3.3 计算内部结构面积:根据房屋设计图纸,计算各个内部结构的面积,包括房间、厨房、卫生间等。
3.4 计算公共设施面积:根据公共设施的位置和尺寸,计算其占用的空间。
3.5 汇总测算结果:将各项测量结果进行统计和计算,得出最终的房屋建筑面积。
4. 注意事项4.1 测算过程中应保持尽可能的准确性和细致性,避免遗漏或错误测算。
4.2 测算人员应具备专业知识和技能,熟悉测算相关法律法规和操作规范。
4.3 测算结果应及时进行记录和备份,以备查验和核对。
4.4 如发现测算结果与实际情况存在明显差异,应及时进行复核和调整,并记录原因和处理过程。
5. 结论本实施细则是武汉市房产面积测算的指导文件,旨在确保测算工作的准确性和公正性。
有关部门应加强对测算工作的监督和指导,确保实施细则的有效执行,维护市场秩序和消费者权益的合法权益。
周口市房产测量实施细则
周口市房产测量实施细则周口市房产测量实施细则周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周口市房产测量实施细则的通知周政办[ 2011 ] 34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东新区管委会,黄泛区农场,周口监狱,市政府有关部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周口市房产测量实施细则》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参照执行。
二○一一年五月五日周口市房产测量实施细则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周口市房产测量计算中的一般及特殊情况的计算标准与处理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周口市房地产开发与销售、房屋产权登记、征地拆迁赔偿、旧城改造、历史遗留房地产问题处理等活动中各类房屋建筑面积指标的计算和统计。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17986-2000 房产测量规范—GB/T 50353-2005 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 7929-1995 1:500 1:1000 1:2000地形图图式—CJJ 8-99 城市测量规范—建住房〔2002〕74号文3.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房产测绘名词3.1.1 房屋面积测绘房屋各层水平投影面积的测量与计算。
包括房屋建筑面积、房屋套内建筑面积、房屋使用面积、房屋公用建筑面积、房屋产权面积等的测量与计算。
房屋建筑面积测绘计算分(幢)栋进行。
3.1.2 房屋的建筑面积房屋外墙(柱)勒脚以上各层的外围水平投影面积之和,包括阳台、挑廊、地下室、室外楼梯等,且层高在2.20米以上(含2.20米,以下同),有上盖,结构牢固的永久性建筑。
3.1.3 房屋的套内建筑面积房屋的套内建筑面积由单个产权人占有和使用的建筑面积,包括套内使用面积、套内墙体面积及套内阳台面积。
济南市房产面积测量计算实施细则
济南市房产平面图绘制及房产面积测量计算实施细则【112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测量规范》(GB/T17986-2000)、建设部《关于严格执行房地产地籍测绘要求配制房屋所有权证附图的通知》[1989]建房字第381号)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2010年11月01日房产面积测算一、一般规定面积测算系指水平面积测算,房屋面积测算包括房屋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共有建筑面积、产权面积等测算。
1、房屋的建筑面积:系指房屋外墙(柱)勒脚以上各层的外围水平投影面积,包括阳台、挑廊,地下室、室外楼梯等,且具备有上盖,结构牢固,层高2.20m(含2.20m)的永久性建筑。
2、房屋的套内建筑面积:由三部分组成:(1)套内使用面积;(2)套内墙体面积:套内使用空间周围的维护或承重墙体,有共用墙及非共用墙面积。
套之间的分隔墙,套与公共建筑之间的分隔墙以及外墙(包括山墙)均为共用墙,共用墙墙体水平投影面积一半计入套内墙体面积;(3)阳台建筑面积:按阳台底板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封闭的全部计算建筑面积,不封闭的计算一半建筑面积。
3、房屋的共有建筑面积:由两部分组成:(1)本幢楼内共有的电梯井、管道井、楼梯间、垃圾道、变电室、设备间、公共门厅、过道、地下室、值班警卫室等,以及为整幢服务的公共用房和管理用房的建筑面积;(2)套(单位)与公共建筑之间的分隔墙,以及外墙(包括山墙)墙体水平投影面积一半的建筑面积。
4、房屋的产权面积:系指产权人依法拥有房屋所有权的房屋建筑面积。
5、各类面积测算必须独立测算两次,其较差应在规定的限差以内,取中数作为最后结果。
6、房产面积测算的误差率不得超过±1.4%平方米。
7、测量应使用经检定合格的卷尺或其他能达到相应精度的仪器和工具。
面积以平方米为单位,取至0.01两位小数。
二、房屋建筑面积测算的有关规定1、计算全部建筑面积的范围(1)永久性结构的单层房屋,按一层计算建筑面积;多层房屋按各层建筑面积的总和计算。
2、西安市房产测绘实施细则
西安市房产测绘实施细则1 总则1.0.1为规范房产面积测绘工作,统一本市在房产面积测算中对有关国家标准的理解和具体操作,根据国标《房产测量规范》( GB/ )和建设部《关于房屋建筑面积计算与房屋权属登记有关问题的通知》(建住房〔 20 1.0.202 〕 74 号),按照建设部、国家测绘局《房产测绘管理办法》(2000年12月28日建设部83号令发布,2001年5月1日实施)的要求,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
1.0.2 本实施细则仅对国标《房产测量规范》(以下简称《规范》)中没有涉及、或没有明确的具体问题进行补充或明确,《规范》中已经规定或明确的问题一般不再重复。
1.0.3 本实施细则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与房屋权属登记、交易、租赁、拆迁等相关的房屋面积测算以及商品房销售面积的预测算。
2 术语2.0.1 房屋:具有顶盖、有承重支柱或墙或围护物等,以钢、钢筋混凝土或以钢筋混凝土、砖、石、木等材料建造的,永久牢固的、可作为人们的生产、生活或经营场所的建筑物。
2.0.2 幢:是指独立的、包括不同结构和不同层次的建筑物整体。
2.0.3 顶盖:顶盖是主要在竖直方向上为建筑物提供遮盖、支撑、防护作用的上盖。
对多层建筑物的某一层,其相应上层的底板也用作该层的顶盖。
2.0.4 围护物:围护物是指对建筑物、建筑空间起到围护、分割作用的建筑部件,如墙、栏杆等。
2.0.5 层高:层高是指房屋上下两层楼面到楼面、楼面到屋面或地面到楼面的垂直距离;或者说,某层房屋的层高,是指该层底板上面到其顶盖或其上一层底板上面的垂直距离。
(净空间高度加屋顶厚度)2.0.6 坡屋面楼层的层高:指由坡屋面楼层地板上面到坡屋面顶盖下面垂直高度与坡屋面面板厚度之和。
2.0.7 自然层:由房屋楼板结构层在竖直方向上将建筑物自然分割而形成的、层高在2.2米以上的主要层次。
整层可计算建筑面积的技术设备层、消防避难层,应计自然层;整层采光窗在地坪以上的半地下室,其室内层高在2.2米以上的,也计算自然层数。
郑州市房产测绘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
郑州市房产测绘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附件2郑州市房产测绘管理办法(试行)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房屋交易和产权管理,进一步规范我市房产测绘管理工作,保障房产测绘委托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房产测绘管理办法》、《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房屋交易与产权管理工作导则》(建办房[2015]45号)、《国土资源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做好不动产统一登记与房屋交易管理衔接的指导意见》(国土资发[2015]90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房产测绘管理包括测绘机构及从业人员信用档案管理和房产测绘成果备案管理。
第三条房产测绘机构对房产测绘成果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
第四条郑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是本市房产测绘机构及从业人员信用档案和房产测绘成果备案的行政管理部门。
郑州市房地产市场和产权交易管理中心具体负责市区房产测绘管理工作的组织实施。
各县(市)、上街区房管部门负责所在区域内房产测绘管理工作的组织实施。
测绘机构及其人员信用档案管理第五条测绘机构及从业人员信用档案管理采用按积分评定信用等级的办法,建立红黑名单管理制度。
第六条负责房产测绘管理的部门应建立房产测绘备案管理信息系统,并为已载入信用档案的测绘机构设置端口,为其从业人员设定权限。
第七条测绘机构及人员载入信用档案的程序包括申请、受理、核准、公示、归档。
第八条申请载入信用档案的房产测绘机构应具备以下条件:(一)取得载明从事房产测绘业务的《测绘资质证书》;(二)机构及其从业人员无不良信用记录。
第九条房产测绘单位《测绘资质证书》变更的,应当在10日内,到相应区域内负责房产测绘管理的房管部门申请办理变更手续。
第十条房产测绘机构内从业人员数量、任职、资格等变更的,应在10日内,到相应区域内负责房产测绘管理的房管部门申请办理变更手续。
第十一条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产测绘机构,情节严重的暂停其测绘成果备案,并记入信用档案:(一)超出《测绘资质证书》规定范围从事房产测绘业务的;(二)因违反行业或其它规定,行业主管部门对其做出停业整改的;(三)因测绘成果问题引发责任追究的;(四)年度测绘成果考评不合格率大于10%的;(五)测绘机构及从业人员情况变更未按照规定申请办理备案手续的。
房产平面图绘制及房产面积测量计算实施细则(doc 10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测量规范》(GB/T17986-2000)、建设部《关于严格执行房地产地籍测绘要求配制房屋所有权证附图的通知》([1989]建房字第381号)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房产平面绘制房产平面图包括“房产分幅平面图”、“房产分丘平面图”、“房产坐落平面图”、“房产分层分户平面图”、“房产分户平面图”。
一、房产分幅平面图房产分幅平面图是全面反映房屋及其用地的位置和权属等状况的基本图,是测绘分丘图和分户图的基础资料,也是房产登记和建立产籍资料的索引和参考资料。
房产分幅平面图以幅绘制。
1. 房产幅平面图的测绘范围分幅图的测绘范围包括城市、县城、建制镇的建成区和建成区以外的工矿企事业等单位及其毗连居民点。
2. 分幅图的规格分幅图采用50cmx50cm正方形分幅。
3. 分幅图的比例尺建筑物密集区的分幅图一般采用1:500比例尺,其他区域的分幅图可采用1:1000比例尺。
4. 分幅图应表示的基本内容分幅图应表示控制点、行政境界、丘界、房屋、房屋附属设施和房屋围护物,以及与房地产有关的地籍地形要素和注记。
5. 分幅图绘制中各要素的取舍与表示办法(1)行政境界一般只表示区、县和镇的境界线,街道办事处或乡的境界根据需要表示,境界线重合时,用高一级境界线表示,境界线与丘界线重合时,用丘界线表示。
(2)丘界线表示方法:明确无争议的丘界线用丘界线表示,有争议或无明显界线又提不出凭证的丘界线用未定丘界线表示。
丘界线与房屋轮廓线或单线地物线重合时用丘界线表示。
(3)房屋包括一般房屋和架空房屋等。
房屋应分幢测绘,以外墙勒脚以上外围轮廓的水平投影为准,装饰性的柱和加因墙等一般不表示;临时性的过渡房屋及活动房屋不表示;同幢房屋层数不同的应绘出分层线。
架空房屋以房屋外围轮廓投影为准,用虚线表示;虚线内四角加给小圆表示支柱。
(4)分幅图上应绘制房屋附属设施,包括柱廊、檐廊、架空通廊、底层阳台、门廊、门楼、门、门墩和室外楼梯,以及和房屋相连的台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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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测量实施细则各位读友大家好,此文档由网络收集而来,欢迎您下载,谢谢【实习报告】测量是个精细活,测量物体得出的数据要非常精确,不然有时候就会“失之毫厘差之千里”了。
下面是由X为大家整理的“房产测量实习报告2019”,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房产测量实习报告2019(一)离开了习惯的校园生活,即将走上实习工作的道路,其情感是难以控制的,其意义也是毋庸置疑的,就业实习是我在校学习的最后一个实践性环节,也是即将正式走向工作岗位前的一次实习,时间安排在最后一个学期。
其目的是巩固和扩大学生在校学习的理论知识,培养学生适用所学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按照工程生产的实际要求和规定,独立地、创造性地解决工程测绘问题。
本次实习是在学生学完规定的课程,已掌握一定的专业知识的基础上进行的。
一、实习目的1.将所学专业知识用于测量的某一生产领域,进一步验证、巩固和加深理解以前所学的专业知识;2.了解测量的施测过程,初步掌握工程测量施工技能,了解工程测量施工的管理工作;3.对工作现场的生产、技术、质量、安全等工作进行分析,发现问题,提出改进措施;4.针对具体项目,运用所学知识,结合本次实习,提高专业综合素质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二、实习工具激光测距仪,白板,白板笔,资料登记簿,草图绘制簿,数码相机,三、实习注意事项1.要与同事处理好关系,与周围居民不要发生冲突,有情况要及时向领导汇报2.着装,因季节原因要穿着合适的衣服,以防止晒伤冻伤,以及蚊虫的叮咬3.危险的区域进行测量调查时,动时一定要注意四周的地形,以免发生不必要的意外伤害4.在下村子调查时,一定要与村委会领导互相配合,一争取是工作的顺利进行5.期间必须遵守实习单位有关纪律规定,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一般不要请假,特殊情况须向实习单位或带队组长请假6.密制度。
在实习期问,因实习需要,征得实习单位的同意,可查阅有关内部资料,应注意保密7.实习单位的一切规章制度和要求,注意安全、杜绝事故,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和技术安全规定8.队组长和实习单位指导人员的领导,听从指挥。
尊重工地技术人员和工人师傅,爱护国家财产,爱护公共设施,损坏东西照价赔偿四、实习内容我这一次是在xx测绘责任有限公司实习,该公司参与的具体项目是对xx市xx镇xx村进行房产调查下面简单介绍一下我此次实习的基本情况xx市xx镇xx村位于xx山东郊,整个前进村面积大约为平方公里,村子中间被霍里大道横贯,因为离xx市市中心距离较近,周边无明显突起地势,较为平坦,xx村村内主要建筑物为工厂一座以及xx村村委会,其余建筑均为民房住宅,牲口棚子,厕所等。
本次调查,是基于近年来中央下发的《物权法》为基础,xx省以xx市为试点,对xx市周围部分农村的房屋进行房屋产权办理,也就是办理《房产证》。
使得住户的合法权益能够得到充分的保证房产调查的具体工作大致步骤如下:首先,xx村村委会需要事先按照户口本登记好每个户头的详细资料:家庭住址,户主资料,户主亲属资料,房屋建造时间,房屋结构,房屋层数,以及户口本复印件,户主身份证复印件,如果户口不在xx村,且在村外无房的住户,需要开取异地无房证明,若原本是夫妻关系的,现已离婚,需要离婚证复印件两份,若户主有《土地使用证明》的,还需《土地使用证明》复印件一份其次,作为房产调查工作人员的我们,需要在村里领导的指引下,进入各个小自然村进行挨家挨户的调查,坚决不遗漏掉一个住户,保障住户的合法权益。
一般每个调查小组成员3至4人,分别负责住户资料登记,以便和村委会提供的资料进行核对,是否有不清楚和错误之处,一人负责房屋形状草图的绘制,方便与内业成图,一人使用激光测距仪测量房屋周边边长,以便今后对房屋面积进行计算,一人用数码相机拍摄下当前房屋的照片,以便对房屋层数,结构的检核提供依据由于是试点,所以在房产调查期间我们也会分批调查,把符合一定条件的住户先予以调查,等该部分住户的《房产证》下发到他们手中,再对剩余住户进行房产调查,马鞍山市房产局对于第一登记以及分户登记作出如下规定:1.户口必须是xx市xx镇xx村农村户口,予以一批登记2.户口系xx市xx镇xx村非农业户口,如是自费农转非户口,须出示相关证明,予以一批登记3.户口系xx市xx镇机关户口,予以一批登记4.户口必须是xx市xx镇xx村农村户口,若儿子年满25周岁,女儿年满23周岁,予以一批登记,且允许分户登记,若未达到分户年龄的,且业务结婚证明的,予以一批登记,但不予以分户登记5.户口必须是xx市xx镇xx村农村户口,若子女未满分户登记年龄的,而已经领取过结婚证明的,予以一批登记,且允许分户登记6.户口必须是xx市xx镇xx村农村户口,若子女户口在外地的(比如外地上学户口迁走的),予以一批登记,但不予以分户登记7.户口为xx市xx镇xx村户口,若服义务兵役制者,予以一批登记,但不予以分户登记,若服志愿兵役制者,予以一批登记,且允许分户登记8.户口为xx市xx镇xx村户口,且中有符合分户登记的家属在服刑期间,予以一批登记,且可以分户登记9.户口系xx市xx镇非xx村农业户口的,在xx村有房,且在异地无房的,需要开取异地无房证明,才予以一批登记10.户口系xx市xx镇xx村户口,且关系为夫妻关系的,现已离婚,须出示离婚证明,若离婚时间满一年的,予以一批登记,且予以分户登记,若不满一年的,予以一批登记,但不予以分户登记在学习完这些规定以后,使得我们在下村子调查中能够更合理进行房产登记,也能更详尽的解答村民心中的种种不解和疑惑,另外,再登记住户信息的时候,要尽量与村委会提供的住户资料相一致,如有出入,需要询问清楚住户,再进行登记,要是遇到分户问题的,要先询问清楚是否附后上面10种情况,若符合,可予以分户登记,对于有些住户对分户制度的不理解,要细心解答,直至住户满意为止由于农村民用住宅形状,大小,种类差别甚大,我们在进行房屋周边边长测量的时候会遇到很多不便,这时,根据马鞍山市房产局下发的文件的规定进行测量,具体如下:1、全部建筑面积的范围:a)永久性结构的单层房屋,按一层计算建筑面积;多层房屋按各层建筑面积的总和计算b)房屋内的夹层、插层、技术层及其梯间、电梯间等其高度在米以上部位计算建筑面积c)穿过房屋的通道,房屋内的门厅、大厅,均按一层计算面积。
门厅、大厅内的回廊部分,层高在米以上的,按其水平投影面积计算d)楼梯间、提物井、垃圾道、管道井等均按房屋自然层计算面积e)房屋在天面上,属永久性建筑,层高在米以上的楼梯间、水箱间、电梯机房及斜面结构屋顶高度在米以上的部位,按其外围水平投影面积计算f)挑楼、全封闭的阳台按其外围水平投影面积计算g)属永久性结构有上盖的室外楼梯,按各层水平投影面积计算h)与房屋相连的有柱走廊,两房屋间有上盖和柱的走廊,均按其柱的外围水平投影面积计算i)房屋间永久性的封闭的架空通廊,按外围水平投影面积计算j)地下室、半地下室及其相应出入口,层高在米以上的,按其外墙(不包括采光井、防潮层及保护墙)外围水平投影面积计算k)有柱或有围护结构的门廊、门斗,按其柱或围护结构的外围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l)玻璃幕墙等作为房屋外墙的,按其外围水平投影面积计算米)属永久性建筑有柱的车棚、货棚等按柱的外围水平投影面积计算n)依坡地建筑的房屋,利用吊脚做架空层,有围护结构的,按其高度在米以上部位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o)有伸缩缝的房屋,若其与室内相通的,伸缩缝计算建筑面积2、计算一半建筑面积的范围:a)与房屋相连有上盖无柱的走廊、檐廊,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b)独立柱、单排柱的门廊、车棚、货棚等属永久性建筑的,按其上盖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c)未封闭的阳台、挑廊,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d)无顶盖的室外楼梯按各层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e)有顶盖不封闭的永久性的架空通廊,按外围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3、不计算建筑面积的范围:a)层高小于米以下的夹层、插层、技术层和层高小于米的地下室和半地下室b)突出房屋墙面的构件、配件、装饰柱、装饰性的玻璃幕墙、垛、勒脚、台阶、无柱雨篷等c)房屋之间无上盖的架空通廊d)房屋的天面、挑台、天面上的花园、泳池e)建筑物内的操作平台、上料平台及利用建筑物的空间安置箱、罐的平台f)骑楼、过街楼的底层用作道路街巷通行的部分g)利用引桥、高架路、高架桥、路面作为顶盖建造的房屋h)活动房屋、临时房屋、简易房屋i)独立烟囱、亭、塔、罐、池、地下人防干、支线j)与房屋室内不相通的房屋间伸缩缝4.下列土地不计入用地面积:a)无明确使用权属的冷巷、巷道或间隙地b)市政管辖的道路、街道、巷道等公共用地c)公共使用的河涌、水沟、排污沟d)已征用、划拨或者属于原房地产证记载范围,经规划部门核定需要作市政建设的用地e)其他按规定不计入用地的面积在使用激光测距仪测量房屋周边边长的时候,采取三舍七入的原则进行读数,也就是小数点第二位数字小于或等于3的舍去不要,如果大于或等于7,则前进一位的读数方法接下来就是外业调查的最后一步,对现状房屋用数码相机进行拍照,先在白板上写上房屋的流水编号,比如:编号07112-1,07112-2,其中07为前进村某小自然村公安编号,112是我们登记的该自然村第112户,-1,-2表示该户主拥有的第一处和第二处房屋,它们可以分别是住宅和厨房,住宅和住宅,住宅和仓库,独立厕所以及牲口棚子不算在其中,若该住户的两处房屋最远距离超过50米,只予以登记一处房屋在确认完毕的情况下进行拍照,照片当中要照到白板上的房屋编号,要尽可能的将房屋的所有信息(房屋层数,房屋结构)照出来晚上回到宿舍,需要进行内业整理,要对白天拍摄的照片进行编号,具体如下:1.房屋编号若为07112-1,则相片号编为0711211,2.若一张照片不能保留该房屋的所有信息,当时同一处房屋就会留下两张甚至多张不同位置的照片,已确保房屋信息的全部保留,这时,若房屋的编号为07112-1,则相片号分别编为0711211,0711212,0711213……3.如果该住户有两处房屋,房屋编号为07112-1,07112-2……,则相片号分别编为0711211,0711221……相片号编完以后,要将白天测量的草图通过成图软件绘制出来,次的内业锻炼让我长进了不少。
学到了很多CASS 应用操作技巧。
双击滚轮——可以全屏显示整幅图;输入regen——可以刷新整幅图;输入purge——可以清理图层和线形等等很多快捷的命令。
如果熟悉这些后,那么内业画图就会方便快捷很多。
我总结了一下内业处理时的操作步骤大致是这样的:打开一个空文件——把要做的图作为块插入——保存为正式文件名(要备份一个原文件)——把所有的点状符号(块)比例改为——编辑高程点(用point点附值)——删除所有point 点——对照调绘图进行各要素编辑(注意保留结构线,数据咬合,面状要素封闭,属性正确,注记位置、大小适当,符号配置正确美观,层色正确)——上图廓(图外整饰)——接边——检查(自查、专查)——数据整理(线型生成、注记Z值为0、去除没用的要素、层、块等)——上交成果(没有遗留问题)最后,将数码相机里的数据备份到电脑上,将相机电池,激光测距仪电池充电,铅笔削好,在登记簿和草图绘制簿里放上空白的登记表,以备第二天继续使用,房产测量表面上看来是测量工作里较为轻松的,可也是刚刚开始从事这项工作,我们也在从一个普通人转变为专业的房产调查人员,心里的压力也是可想而知,总之就是又累又烦,好在我们还是坚持了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