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三年(2018-2020年)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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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沧州市“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实施方案的通知

沧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沧州市“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实施方案的通知

沧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沧州市“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沧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2.08.15•【字号】沧政字〔2022〕15号•【施行日期】2022.08.1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节能管理,环境保护综合规定正文沧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沧州市“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实施方案的通知沧州渤海新区管委会、黄骅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沧州开发区、沧州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现将《沧州市“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沧州市人民政府2022年8月15日沧州市“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节能减排和碳达峰碳中和决策部署,严格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各项工作要求,大力推动节能减排,加快推进绿色低碳发展,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积极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完善能源消费强度和总量双控(以下简称能耗“双控”)、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把节能减排贯穿于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和各领域,以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为引领,以能源清洁低碳发展为关键,组织实施节能减排重点工程,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项目(以下简称“两高一低”项目)盲目发展,加快完善节能减排政策机制,统筹推进能源利用效率提升和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为建设现代化经济强市、美丽沧州奠定坚实基础。

二、主要目标到2025年,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比2020年下降17.5%,确保完成省下达我市煤炭消费削减、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下降任务目标,化学需氧量(COD)、氨氮(NH3—N)、氮氧化物(NOx)、挥发性有机物(VOCs)重点工程减排量分别为16200吨、570吨、16000吨和7500吨。

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2018

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2018

实用标准文档文案大全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2018)一、分类目的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决定》(国发〔2010〕32号)的要求,为准确反映“十三五”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情况,满足统计上测算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模、结构和速度的需要,制定本分类。

二、分类围和适用领域本分类规定的战略性新兴产业是以重大技术突破和重大发展需求为基础,对经济社会全局和长远发展具有重大引领带动作用,知识技术密集、物质资源消耗少、成长潜力大、综合效益好的产业,包括: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高端装备制造产业、新材料产业、生物产业、新能源汽车产业、新能源产业、节能环保产业、数字创意产业、相关服务业等9大领域。

本分类适用于对“十三五”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进行宏观监测和管理;适用于各地区、各部门依据本分类开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统计监测。

三、编制原则(一)以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政策为指导。

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决定》(国发〔2010〕32号),以落实《“十三五”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为目的,以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的《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产品和服务指导目录(2016)》和国家其他相关文件为主线,确定编制的总体思路、框架设计和围,以确保本分类容能够涵盖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十三五”规划的产品和服务。

(二)以现行《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为基础,对其中符合“战略性新兴产业”特征的有关活动进行再分类。

(三)注重实际可操作性,立足现行统计制度和方法,充分考虑数据的可获得性,以保证统计部门能够采集到“战略性新兴产业”活动的数据。

四、结构和编码本分类为独立的分类体系,采用线分类法、分层次和可变递增格式编码方法。

本分类主体编码分为一、二、三层,新材料产业采用可变递增格式编码,增加至四层。

所有编码分层用“.”隔开,每一层采用阿拉伯数字编码。

除新材料产业以外的类别,第二层如果不再细分,则第三层代码补一位“0”。

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沧州市科技创新“十四五”规划的通知

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沧州市科技创新“十四五”规划的通知

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沧州市科技创新“十四五”规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1.12.05•【字号】沧政办字〔2021〕167号•【施行日期】2021.12.0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法总类综合规定正文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沧州市科技创新“十四五”规划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渤海新区、开发区、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沧州市科技创新“十四五”规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1年12月5日沧州市科技创新“十四五”规划“十四五”时期,是我国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也是我市全面建设经济强市、美丽沧州的重要五年,更是我市加快建设科技强市、实现高质量跨越式发展的关键五年。

依据《河北省科技创新“十四五”规划》和《沧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特制定本规划。

一、发展基础与面临形势(一)基础与现状。

“十三五”期间,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的重要论述,全面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部署要求,紧扣新发展理念,科技创新引领支撑经济社会发展能力明显增强。

1.科技创新环境不断优化。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科技创新工作,先后制定出台了《关于深化科技改革创新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智汇沧州”人才立市十条措施》等促进科技创新政策文件30多个,深化科技体制机制改革,引导激发了全社会创新活力,促进了全市科技创新主要指标的全面提升。

5项复制推广的国家全面改革创新试验创新举措典型做法,在全省予以通报推广。

2.全社会研发投入快速增长。

全社会R&D经费投入由2015年16亿元增至2020年的47.62亿元,年均增长24.4%,居全省第3位。

投入强度由2015年0.48%提高到2020年的1.29%,年均增幅0.16个百分点,居全省第4位,与全省平均水平的差距缩小了0.24个百分点。

三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三明市实施战略性新兴产业倍增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通知

三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三明市实施战略性新兴产业倍增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通知

三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三明市实施战略性新兴产业倍增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三明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8.05.09•【字号】明政〔2018〕5号•【施行日期】2018.05.0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市场规范管理正文三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三明市实施战略性新兴产业倍增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现将《三明市实施战略性新兴产业倍增行动计划(2018—2020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三明市人民政府2018年5月9日三明市实施战略性新兴产业倍增行动计划(2018—2020年)为贯彻落实2018年市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实施战略性新兴产业倍增计划,加快我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步伐,推动工业经济转型升级、提质增量,根据《中共三明市委三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一十百千万”工程推动高质量发展奋力实现赶超的意见》精神,特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贯彻新发展理念,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立足我市资源情况和产业基础,重点培育壮大石墨(烯)、稀土新能源材料、氟新材料、生物医药四个资源型战略性新兴产业,强化政策支持,培育优势行业和骨干企业,促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快速壮大,使战略性新兴产业成为全市经济发展新增长极,努力将我市建设成为全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新高地。

二、重点目标推动全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倍增发展,以重大项目为支撑,以产业基地为载体,以骨干企业为依托,打造一批创新能力强、创业环境好、特色鲜明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基地,形成一批产业链完善、辐射带动作用强的战略性新兴产业集聚区。

至2020年,力争4个重点发展的战略性新兴产业产值达到550亿元。

其中,石墨(烯)产业,以技术引进及产业化为重点,填平补齐石墨产业链,打造百亿级石墨产业基地,力争到2020年产值突破100亿元;稀土新能源材料产业,以打造百亿产业为目标,大力发展稀土分离、深加工及应用产品,填平补齐稀土产业链条,力争到2020年产值突破100亿元;氟新材料产业,以加强产业分工协作为重点,填平补齐氟化工产业链条,力争到2020年产值突破200亿元;生物医药产业,以打造特色、拓展终端、提升市场认可度为重点,填平补齐生物医药产业链条,力争到2020年产值突破150亿元。

沧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工业强市战略进一步加快工业经济发展的指导意见

沧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工业强市战略进一步加快工业经济发展的指导意见

沧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工业强市战略进一步加快工业经济发展的指导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沧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2.12.13•【字号】•【施行日期】2012.12.1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发展规划正文沧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工业强市战略进一步加快工业经济发展的指导意见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渤海新区、开发区、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相关部门:为大力推进工业强市战略,加快新型工业化步伐,更好地发挥工业对全市经济发展的支撑作用,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工业转型升级加快建设工业强省的实施意见》,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思路坚持工业强市战略不动摇,围绕做大做强工业经济,以转变发展方式为主线,以工业聚集区、开发区为平台,以项目建设为抓手,以科技创新为动力,着力构筑沿海临港工业、县域工业、中心城区工业“三大板块”,壮大提高石油化工、管道装备、机械制造“三大主导产业”,培育发展战略新兴产业,加快形成结构优化、技术先进、清洁安全、附加值高、吸纳就业能力强的现代产业体系,推进全市工业经济实现科学发展、良性发展、持续发展,大力提升工业在全市经济发展中的支撑作用。

二、基本原则(一)坚持发展转型并重原则。

突出做大做强全市工业,正确处理工业经济增长与结构、质量、环境、安全的关系,以产品创新、结构调整、转型升级为动力,推进全市工业发展方式向质量效益型、科技创新型、集约高效型、安全环保型转变。

(二)坚持科技创新原则。

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构建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

鼓励引导企业提高科技创新能力,大力引进国内外先进技术,推动产业优化升级,促进产品质量提高,实现全市工业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

(三)坚持沿海突破原则。

充分发挥沿海优势,以建设全省重要经济增长极为契机,以综合大港建设为龙头,加快沿海经济开发建设,大力发展临港工业,实现沿海工业率先突破,提高龙头带动能力。

沧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成立沧州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领导小组的通知

沧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成立沧州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领导小组的通知

沧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成立沧州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领导小组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沧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4.04.11•【字号】沧政字[2014]19号•【施行日期】2014.04.11•【效力等级】地方工作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宏观调控和经济管理综合规定正文沧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成立沧州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领导小组的通知(沧政字〔2014〕19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渤海新区、开发区、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根据中共河北省委办公厅、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文件(冀办发〔2014〕6号)《关于实施“三个一百”领军企业工程的意见》精神,为加强对全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工作的组织和领导,推进全市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快速健康发展。

经研究,决定成立沧州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领导小组职责领导小组是全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工作的协调议事机构,主要职责是:1、研究提出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产业化、产业技术研发、创新平台建设和用高新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的支持政策和工作指导意见。

2、审议全市中长期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及重点领域专项规划,研究提出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目标和重点任务。

3、协调解决战略性新兴产业重大项目建设有关问题。

4、协调推进跨区域以及与大企业、大集团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战略合作。

5、协调指导全市战略性新兴产业投资、创业投资基金、中小企业风险担保资金等工作。

6、审议年度全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工作要点。

7、审定其它需要领导小组决定的事项。

二、领导小组组成组长:陈平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副组长:梁振刚市发改委主任龚金港市科技局局长成员:王建民市发改委调研员张德普市国资委副书记张居营市卫生局副局长张文清市计生委党组副书记冯刚市金融办副主任周宝龙市科技局副局长杨俊瑞市工信局副局长韩茂华市教育局副局长郭坤彦市财政局副局长董之山市国土资源局调研员田军市环保局副局长孙卫东市商务局副局长白洪波市畜牧局副局长赵亚杰市人才服务中心主任秦琨市城乡规划局副局长李宝银市交通运输局总工杨寿松市工商局副调研员郭英芳市国税局副局长张玉琪市地税局副局长刘建东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副局长宋建华市统计局副局长顾吉顺市食品药品监督局总工张宏彧沧州海关副关长三、领导小组机构设置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国家统计局发布《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2018)》包括新材料产业等9大领域

国家统计局发布《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2018)》包括新材料产业等9大领域

国家统计局发布《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2018)》包括新材料
产业等9大领域
国家统计局
【期刊名称】《新材料产业》
【年(卷),期】2018(0)12
【摘要】近日,国家统计局发布《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2018)》已经2018年10月12日国家统计局第15次常务会议通过。

分类规定的战略性新兴产业是以重大技术突破和重大发展需求为基础,对经济社会全局和长远发展具有重大引领带动作用,知识技术密集、物质资源消耗少、成长潜力大、综合效益好的产业,包括: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高端装备制造产业、新材料产业、生物产业、新能源汽车产业、新能源产业、节能环保产业、数字创意产业、相关服务业等9大领域。

【总页数】1页(P71-71)
【关键词】新材料产业;国家统计局;产业分类;新能源产业;信息技术产业;技术密集;新兴产业;经济社会
【作者】国家统计局
【作者单位】不详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F121.3
【相关文献】
1.区域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领域选择研究——以西安航空新材料产业为例 [J], 党兴华;车渊彬
2.看好战略性新兴产业广阔前景精细化工领域投资首选新材料 [J],
3.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与国际专利分类参照关系表首次发布 [J],
4.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2018) [J],
5.《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2018)》铸造行业新增分类5条 [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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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沧州市支持智能网联汽车产业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

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沧州市支持智能网联汽车产业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

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沧州市支持智能网联汽车产业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0.10.30•【字号】•【施行日期】2020.10.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正文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沧州市支持智能网联汽车产业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渤海新区、开发区、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沧州市支持智能网联汽车产业发展若干措施》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抓好贯彻落实。

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0年10月30日沧州市支持智能网联汽车产业发展若干措施为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十一部门印发的《智能汽车创新发展战略》(发改产业〔2020〕202号),抢抓产业智能化发展战略机遇,加快建设沧州市自动驾驶创新示范区,鼓励和支持我市智能网联汽车产业有序健康发展,形成创新驱动和应用示范同步推进的产业发展新格局,制定以下支持措施。

第一条支持创新技术平台建设。

推动重点实验室、技术中心、产业创新中心等创新平台落地,支持各类创新主体建设智能网联汽车计算基础平台、云控基础平台、车载终端基础平台、高精度动态地图基础平台、信息安全基础平台、仿真测试平台等共性技术基础平台,落实《中共沧州市委沧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科技改革创新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沧发〔2019〕16号),对认定为国家级、省级的技术创新中心、重点实验室、工程实验室、新型研发机构等科技创新平台分别给予最高1000万元、100万元的资助。

(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发改委)第二条推动关键技术创新突破。

支持智能网联汽车关键核心技术研发及产业化,聚焦车载智能感知、处理器芯片等核心器件,提升车载计算平台、操作系统、集成控制及执行系统、通信和信息交互系统、定位与导航系统、车载智能终端及HMI系统、云控平台系统、信息安全系统、自动驾驶系统、智能座舱、V2X通信技术、边缘计算、自动驾驶数据标注等多个领域研发实力,根据项目研发水平和产业化情况,依法依规给予产业扶持资金支持,并争取国家、省、市专项资金支持。

关于印发《自治区国资委监管企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19-2021年)》的通知

关于印发《自治区国资委监管企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19-2021年)》的通知

关于印发《自治区国资委监管企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19-2021年)》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布日期】2019.05.05•【字号】•【施行日期】2019.05.0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企业正文关于印发《自治区国资委监管企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19-2021年)》的通知各企业:为推动我委监管企业高质量发展,我委制定了《自治区国资委监管企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19-2021年)》,请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自治区国资委监管企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19- 2021年).doc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19年5月5日自治区国资委监管企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19-2021年)为贯彻落实《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推动工业高质量发展的决定》(桂发〔2018〕11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广西工业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通知》(桂政发〔2018〕30号)文件精神,推进自治区国资委监管企业(以下简称企业)转型升级、创新发展,促进全区经济高质量发展,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刻领会高质量发展的丰富内涵和实践要求,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提高质量效益和核心竞争力为中心,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坚决摒弃与高质量发展不相符的思路和做法,始终把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提高经济效益作为企业投资决策的首要标准,持续提升企业的市场竞争力、盈利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扎实推动企业高质量发展。

二、主要目标(一)优化布局结构。

推动国有资本集中到基础设施和公共事业产业、能源、资源、战略性新兴产业、现代服务业、先进制造业和民生保障等领域,产业集中度达到80%左右,打造1-2家世界500强企业。

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沧州市国资委监管企业投资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

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沧州市国资委监管企业投资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

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沧州市国资委监管企业投资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3.12.29•【字号】•【施行日期】2024.01.0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法总类综合规定正文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沧州市国资委监管企业投资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沧州渤海新区管委会、黄骅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沧州开发区、沧州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沧州市国资委监管企业投资监督管理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3年12月29日沧州市国资委监管企业投资监督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建立和完善以管资本为主的国有资产监管体制,推动国有企业规范投资管理,优化国有资本布局和结构,促进高质量发展,防范投资风险,更好落实国有资本保值增值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等法律,参照《河北省国资委监管企业投资监督管理办法》,结合市国资委监管企业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沧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的企业及其各级全资、独资、控股或具有实际控制权的子企业(以下统称监管企业)。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投资是指监管企业在境内和境外以现金、实物、有价证券、股权、债权或无形资产等投入市场获取未来收益的行为,包括:(一)固定资产投资,主要包括基本建设投资、大型设备购置、更新(技术)改造投资(对原有固定资产进行必要的维修、维护项目除外)、房地产开发投资及参与其他企业破产资产处置等;(二)股权投资,主要包括在境内外设立全资、独资、控股(实际控制)、参股企业及对其追加投资、以及受让股权、对非出资企业新增投资、向基金出资(产业基金、引导基金等)、债转股等;(三)无形资产投资,主要包括购买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土地使用权、特许(经营)权、采矿权、产能指标、能耗指标、排污指标等投资行为;(四)金融投资,主要包括对持牌类金融机构的股权投资,购买证券(股票、债券等)、保险产品、委托理财及证券投资基金份额等;(五)BT、BOT、PPP等模式的投资。

关于加快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最新)

关于加快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最新)

关于加快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最新)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三五”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的通知》(国发〔2016〕67号)、《x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x省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行动计划(x-x年)的通知》(x 政办发〔x〕100号)等文件精神,培育壮大我市经济发展新动能,进一步推进我市战略性新兴产业提质提速发展,特制定本政策意见。

一、打造高能级战略性新兴产业集聚平台1.推进重点平台核心产业集聚发展。

依托各地产业基础和资源禀赋,加快发展一批核心战略性新兴产业,着重支持发展数字经济、智能装备、生命健康、新能源智能网联汽车、新材料等五大重点产业。

对市区范围内的“3+12”核心产业平台,战略性新兴产业年增加值达到20亿元以上的,市财政给予平台基础奖励100万元,20亿元以上部分每增加20亿元的,再给予100万元奖励,累计奖励不超过500万元。

2.加快建设“万亩千亿”新产业平台。

支持企业积极参与开发建设“万亩千亿”产业平台,对成功列入x省“万亩千亿”新产业平台创建名单并以企业为主导开发的,市财政给予市场创建主体300万元奖励(同一平台如有多个市场创建主体,由多个市场创建主体共享300万元奖励资金),其中获批省“万亩千亿”新产业平台创建资格,先期拨付40%奖励资金;通过验收命名为省“万亩千亿”新产业示范平台,再拨付余下奖励资金。

省“万亩千亿”新产业示范平台,可参与申报“五大平台”争创创新载体奖励资金。

省“万亩千亿”新产业示范平台内新建自持自用楼宇的(不分割产权),可参照x南科技城新型产业用地(M0)政策。

3.谋划建设战略性新兴产业特色基地。

开展x市战略性新兴产业特色基地培育工作,支持引进国内外有实力的龙头企业,在各类开发区(园区)以园中园等形式集中开发建设战略性新兴产业特色基地,对列入市级战略性新兴产业特色基地培育名单的,在三年建设期内实行年度考核,每次考核通过的,市财政补助100万元。

2018年县发展改革局关于落实三年大变样工作安排-范文模板 (4页)

2018年县发展改革局关于落实三年大变样工作安排-范文模板 (4页)

本文部分内容来自网络整理,本司不为其真实性负责,如有异议或侵权请及时联系,本司将立即删除!== 本文为word格式,下载后可方便编辑和修改! == 县发展改革局关于落实三年大变样工作安排课件 4一、发展现状“十一五”以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县上下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实施“工业立县、项目强县”发展战略,经济社会保持了快速、健康、协调发展的良好势头,主要指标完成情况较好。

201X年,全县生产总值完成82亿元,同比增长14%,较201X年增长32.5%;财政收入完成3.08亿元,增长23.8%,较05年增长44.6%;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完成33.8亿元,增长49.6%,其中城镇固定资产投资完成23.9亿元,增长63.9%,分别较05年增长93%、143%。

尤其项目建设迈上新台阶。

201X年,全县共有建设项目266项,总投资20.9亿元,完成投资11亿元,分别比06年增长5%、38%、8%,分别比05年增长20%、99%、96%。

重点项目建设工作快速发展,06、07两年,水丸车间、合成氨平衡10万吨能力、硫酸技改等47个千万元以上项目竣工投产,我县经济发展后劲明显增强。

特别是07年正元公司投资3.6亿元的合成氨综合节能改造和30万吨多孔粒状硝酸铵2个项目开工建设,实现了大项目建设新的突破,开创了我县项目建设的新局面。

进入“十一五”以来,尽管我县经济快速发展,各项社会事业协调进步,但与周围先进县市比,差距仍在拉大。

特别是我省提出建设“沿海强省”发展目标后,全省各地竞相发展,区域经济竞争呈“白热化”状态,不发展落后,发展慢了仍然落后,我县在全市乃至全省的综合位次有下滑趋势。

目前,我县经济发展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大项目少。

与先进县市比,支撑性强、带动力大的大项目少一直是我县经济发展的薄弱环节。

二是产业结构不够合理。

皮革、化工、医药三大支柱产业均为资源消耗较高、污染物排放较多的产业,节能减排形势严峻,经济结构调整任务艰巨。

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沧州市招商引资十条优惠政策的通知

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沧州市招商引资十条优惠政策的通知

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沧州市招商引资十条优惠政策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2.07.29•【字号】沧政办规〔2022〕12号•【施行日期】2022.07.2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商务综合规定正文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沧州市招商引资十条优惠政策的通知沧州渤海新区管委会、黄骅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沧州开发区、沧州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沧州市招商引资十条优惠政策》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2年7月29日沧州市招商引资十条优惠政策第一条鼓励总部企业、金融类企业落户。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1.央企总部;2.世界500强、国内100强、国内民企前50强企业总部;3.符合我市产业发展导向的国家战略新兴产业百强企业、主板上市公司总部,在我市注册、纳税、独立核算,并根据纳税贡献程度由市财政一次性奖励5000万元—1亿元,央企总部来我市的在此基础上再根据央企需要无偿提供办公场所;央企和世界500强在我市设立二级公司总部并在我市纳税,根据纳税贡献程度一次性奖励3000万元;设立三级公司总部并在我市纳税,根据纳税贡献程度一次性奖励1000万元。

对新设立或新引进的金融机构、基金公司等法人机构自建或购买办公用房的,按房屋成本的1.5%给予一次性补助,最高不超过500万元;租赁办公用房的,3年内每年按房屋租金的30%给予补助,累计补助额不超过100万元。

项目奖补资金由县(市、区)负担。

第二条扩大引进境外投资。

在我市新注册设立的外资企业(房地产业、金融项目除外,且企业5年内不减资、不迁出),年实际到位资金在3000万美元以上5000万美元以下的,一次性奖励100万元人民币;年实际到位资金在5000万美元以上的,一次性奖励200万元人民币。

奖励资金由市、县(市、区)财政各负担50%。

沧州市经济社会发展分析报告11[1].13

沧州市经济社会发展分析报告11[1].13

沧州市经济社会发展与房地产市场发展报告一、沧州的位置:二、沧州概况:沧州地处河北省东南部,东临渤海,北连京津,与山东半岛和辽东半岛隔海相望,是一座有着悠久历史文化的古城,又是一座滨海化工城市。

全市共有18个县(市、区),土地总面积1.4万平方公里,总人口680多万。

1988年被国务院确定为沿海开放城市,是河北省确定率先发展的“两环”(环渤海、环京津)开放一线地区。

独特的区位优势和便利的交通条件,加上优势产业发展的基础,沧州正在成为环渤海、环京津区域内具有强劲发展活力的地区之一。

沧州地处全国交通枢纽地带,拥有铁路、公路、海运、管道等多种运输方式,自古有水旱码头之称。

京杭大运河贯穿全境。

黄骅港居全国港口前列,成为集煤炭、原油、成品油、杂货、化工、客运、集装箱为一体的中国北方综合性枢纽港口,沧州也将成为全国一个新的大型海陆联运枢纽和商贸集散地。

境内公路基本形成了“六纵、六横”主框架结构。

京沪铁路、京九铁路纵贯沧州南北,朔黄铁路横通东西。

沧州北靠京津,距北京240公里,距天津120公里,素有京津南大门之称,是大北京经济圈的重要发展区域。

以沧州为交通枢纽,可把晋、陕、内蒙古与环渤海地区紧密结合起来。

沧州是环渤海区域内资源丰富地区之一,境内有华北、大港两大油田,已探明石油地质储量为15亿吨,天然气282亿立方米,境内又发现储量650亿立方米的天然气田,开发潜力非常可观。

沧州经济结构日趋合理,主导产业优势明显。

沧州工业形成了以化工为主,轻工、机电、纺织、建材、食品、医药等协调发展的工业组织框架。

作为全国第三座化工城,拥有进入全国五百强的沧州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等一批大中型化工企业;铸造业是全国三大铸造基地之一,享有“铸造之乡”的美誉。

三、沧州经济发展指标分析:1、2006年经济成就:——国民经济保持平稳较快发展。

全年完成地区生产总值1281.67亿元,比上年增长15.2%。

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142亿元,增长4.8%;第二产业增加值699.49亿元,增长15.9%;第三产业增加值440.16亿元,增长17.6%。

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超低能耗建设发展的实施意见-沧政办发〔2019〕11号

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超低能耗建设发展的实施意见-沧政办发〔2019〕11号

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超低能耗建设发展的实施意见正文:----------------------------------------------------------------------------------------------------------------------------------------------------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超低能耗建筑发展的实施意见沧政办发〔2019〕11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渤海新区、开发区、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为践行“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落实“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建设新时代创新驱动经济强市、生态宜居美丽沧州,提升人民生活品质和建筑能效水平,根据《河北省促进绿色建筑发展条例》,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加快推进超低能耗建筑发展提出如下意见: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抓住京津冀协同发展和新型城镇化发展机遇,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按照“适用、经济、安全、绿色、美观”的要求,坚持“统筹规划、政府推动、市场引导、全面推进、突出重点”的原则,在新建建筑中大力推进超低能耗建筑建设。

(二)目标任务1.2019年,全市全面启动超低能耗建筑建设工作。

2.到2020年,超低能耗建筑占新建居住建筑面积的比例达到5%以上。

二、工作重点(一)强化特定市场引导。

政府投资或者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公共建筑项目要带头采用超低能耗建设方式;总建筑面积在10万平方米(含)以上的商品住宅项目,规划条件须明确建设一栋以上的超低能耗建筑,且面积不低于总建筑面积的5%;由多个单体建筑构成的组团式公共建筑项目要选择部分单体项目采用被动式超低能耗方式建设,以起到示范引领作用。

(二)加强建设监管。

各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要充分发挥各自管理职能,在立项、规划、土地供应、设计、图审、施工、监理、质量监督等环节,明确责任,加强监管,确保超低能耗建筑建设落实到位。

邯郸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

邯郸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

邯郸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一、行动目标到2020年,规模以上战略性新兴产业暨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突破300亿元,年均增速15%以上,占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的比重达到20%以上,争取达到24%。

二、重点任务(一)新材料产业专项行动。

1.行动方向。

重点发展高品质金属材料、化工新材料、电子信息新材料、高品质非金属材料、新型能源材料、新型建筑材料、生物基材料;培育发展前沿新材料等。

到2020年,新材料产业的市场竞争力和技术支撑力进一步增强,建成具有国内影响力的新材料产业集群,新材料产业产值突破1000亿元。

2.行动路径。

高端金属材料。

发展汽车板、船板、家电板、电工钢、齿轮钢、轴承钢、石油管道钢、高铁轨道钢、双金属复合管、超高纯生铁等高强度、高性能、高品质金属材料,到2020年形成年产1500万吨生产能力;发展高性能耐热、耐蚀、耐磨特种铸造合金和铸造用高纯生铁、铸造3D打印快速成型新材料,形成年产300万吨生产能力。

全面提升金属材料产业技术创新能力,加强创新平台建设,充分发挥邯钢、新兴际华、天铁3个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和新兴双金属复合管材、新兴球墨铸铁管、邯钢汽车钢板、邯钢冷轧及涂镀层钢板等4个省级工程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在全市钢铁行业的技术支撑作用,使其在钢铁共性关键技术方面和高端金属材料研发方面不断取得突破。

化工新材料。

突破芳纶1414纤维、碳纤维聚合、纺丝及溶剂回收技术、复合材料用多轴缠绕机、热融预浸机、纤维铺放机、超高温热压成型设备关键技术,实现千吨级装置稳定运转,加速芳纶纤维、碳纤维等特种纤维产业化,到2020年实现年产芳纶1414纤维及复合制品5000吨、碳纤维及复合制品5000吨、碳纤维复合芯导线50000千米的生产规模,建成全国最大的高性能特种纤维及复合产品研发生产和设备制造基地。

以装置大型化、产品系列化为方向,积极发展高性能特种工程塑料、煤制聚乙烯、乙二醇、蒽油、洗油、脱氢催化剂、脱硝催化剂等煤基材料。

沧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沧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沧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9年部门预算信息公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共河北省委办公厅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和《河北省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实施细则》规定,现将沧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一、部门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部门职责:沧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是沧州市政府经济综合管理部门,纳入部门预算管理的单位为:沧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沧州市经济信息中心、沧州市涉案物品价格鉴证中心、沧州市节能监察监测中心、沧州市墙材革新和散装水泥管理办公室、沧州市农业区划办公室、人民政府口岸办公室、市石油天然气合作管理办公室。

其主要职责为:(一)是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统筹协调经济社会发展,研究分析经济形势,提出全市国民经济发展和优化经济结构的目标、措施;提出综合运用各种经济手段和政策的建议;受市政府委托向市人大提交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报告。

(二)是负责汇总和分析财政、金融等方面的情况,研究贯彻国家、省财政政策、货币政策以及其它调控政策的措施;牵头推进全市产业投资基金和创业投资的发展及制度建设;受市政府委托对相关投融资机构进行宏观指导。

(三)是承担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经济体制改革的责任。

研究全市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有关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方案。

(四)是承担规划重大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的责任。

拟订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投资结构的调控目标、相关措施,衔接平衡需要安排政府投资和涉及重大建设项目的专项规划;安排国家和省、市拨款的建设项目,省、市重点建设项目,省重点产业支撑项目;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审核。

指导协调全市招标、投标工作;指导和监督政策性贷款的使用方向,引导民间资金用于固定资产投资的方向;组织开展重大建设项目稽察;指导工程咨询业发展。

(五)是研究提出全市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发展战略、规划、总量平衡和结构优化的目标和措施;负责全口径外债的总量控制、结构优化和监测工作;指导和依法监督国外贷款建设资金的使用;按规定权限备案重大外资项目、境外资源开发类和大额用汇投资项目,并进行依法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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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三:
机器人与智能装备产业发展
专项实施方案
一、前景与基础
机器人与智能制造装备是具有感知、决策、执行功能的各类制造装备的统称,其研发、制造、应用已成为衡量一个国家和地区科技创新和高端制造水平的重要标志,是产业竞争角力的主战场。

党的十九大提出推动人工智能与实体经济的深度融合,“中国制造2025”、《增强制造业核心竞争力三年行动计划》等战略及规划的实施,为机器人与智能装备产业发展提供了巨大发展空间。

二、行动目标
(一)产业规模不断壮大。

到2020年,全区机器人与智能装备产业实现全面投产,主营业务收入达到2亿元,。

(二)创新能力取得新突破。

加快运用高新技术进行创新改造的力度,大力推进科创微宏智能工业机器人生产项目建设,发展工业机器人与专用机器人,在其专业领域取得重大科技成果和技术标准,科技成果转化能力和产业创新能力得到明显提升。

三、主要任务
(一)激光及智能装备方面发展工业机器人与专用机器人,积极孵化一流的机器人科技企业。

依托科创微宏智能工业机器人生产项目,重点发展用于装备制造、自动化智能切割、自动化智能焊接工业机器人。

依托中捷高新区超快激光技术与应用产业化
项目,进行自主品牌的超快激光器生产,用于市场急需的先进制造领域,如用于手机和平板显示的蓝宝石板面、太阳能电池、汽车喷油嘴、航空发动机叶片加工、金属和非金属材料深度精密打标以及卫星测距等。

依托沧州中捷高新区3D显示产业化项目,建设3D显示设备中试生产线一条,建设3D内容制作服务中心,项目完成后将成为3D显示行业中具备基础研究,产品开发与制造,内容制作的全产业链高新技术企业和产学研协同创新中心。

(二)海洋工程装备方面加快发展船舶制造产业。

以船舶工程船、海洋捕捞船、游艇制造为主,积极承接船用柴油机、变速箱、控制设备等船舶零部件制造;逐步建立修造船基地和船舶配套产业平台,发展造船分段制造厂,积极吸引海洋工程总装及配套设备企业入驻,重点发展半潜式钻井平台和钻井船、海洋油气生产设备、海洋工程装备的核心配套装备,逐步建立海工特色装备制造业基地。

四、重点项目
1.科创微宏智能工业机器人生产项目项目方为北京科创微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新项目计划占地100亩,总投资3亿元,主要生产自动化智能切割工业机器人、自动化智能焊接工业机器人。

目前该项目正在进行前期手续跑办。

2.约基3D打印增减材智能制造及工业机器人生产综合基地项目项目方为北京约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项目计划总投资2亿元,占地50亩,主要建设3D打印增减材智能制造及机器人生产车间、组装车间及综合办公楼等。

项目预计2018年7月底竣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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