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开大学研究生学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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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大研究生课程设置.

南大研究生课程设置.

2010-2011学年研究生课程目录博士53门左右硕士138左右1、课程号中有X ,为博士生课程2、博士研究生必须修读以下公共课:A 、英语 B 、马克思主义与当代西方社会思潮3、专业学科课程3门,其中导师讲授课程一门,部分部分专业要完成专业英语翻译5000字以上(国关不用修专业英语,只要三门课即可,世界史除杨豫,其他老师不要专业英语3、非专业和同等学力入学的研究生要求补二门硕士课程:A 、史学理论与方法 B 、专业学位课一门2009-2010学年研究生课程目录62008-2009学年研究生课程目录78 9中级韩语030401D042007-2008学年研究生课程目录10民 030401C03 族学 030401D01 030401D02 边 060121X01 疆学 060107X02 060107X06 060107X08 中 060107X14 国 060107C02 近 060107C03 现 060107D04 代060107D06 史 060107D18 060107D10 060107D24 060107D22 060107D30 060121X02 中国民族史西方民族研究的理论与方法当代民族问题探讨边疆研究通论西域历史地理刘迎胜特木勒杨晓春华涛特木勒杨晓春华刘高华涛 3 3 030401C02 当代世界民族、宗教问题研究特木勒郑振东 3 3 2 2 2 2 2 2 060121X03 中国边疆发展史华涛刘迎胜 2 中华民国史专题研究社会史概论国内外台湾研究述评民国时期中外关系史与史料阅读中国现代史研究 (二中国近现代史料评介社会史的理论与方法海峡两岸关系与政策研究毛泽东思想研究中国近代经济史研究中华民国史新论中国近代社会生活史中国近代政治文化思潮研究陈陈申张李良玉崔之清陈谦平刘姜曹等朱宝琴李玉 2 2 2 2 3 3 3 3 3 3 3 3 3 3 3 3 3 3 3 3 3 3 060107X01 060107X03 060107X07 060107X10 060107X12 中国现代化研究太平天国与晚清史研究述评中国近现代史料与史论当代中国史的理论与方法近代中外文化交流研究陈红民朱庆葆李良玉高华张海林 2 2 2 2 2 李良玉崔之清董国强马俊亚李玉060107X15 060107C01 060107D02 060107D05 060107D14 060107D16 060107D23 060107D29 060107D27 060107D17 060107D31 抗战时期沦陷区研究中国近代史研究中华民国史史料学当代台湾研究改革开放研究中华人民共和国史专题长江三角洲地区社会经济专题研究 20 世纪中国民族主义建构中国近代企业制度中华民国政治制度史文化人类学与近代中国研究欧美近现代史专题研究英国通史研究西方史学概论欧洲社会保障制度和平研究理论美国宪政与司法体制欧洲历史文献讲读英国思想史英国政治制度史西方文化史犹太文化与世界文明《老子》《庄子》研究朱宝琴崔之清等 2 3 3 3 3 3 3 3 3 3 3 2 2 2 3 3 3 3 3 3 3 3 3 3 朱宝琴崔之清刘相平张生董国强马俊亚胡成李玉陈谦平陈蕴茜沈汉钱乘旦张生马俊亚申晓云 060108X01 060108X02 世界史 060108C01 060108D01 060108D16060108D18 060108D19 060108D21 中 060122X02 国思想史 060108X09 英国近现代史专题英国政治和社会制度史研究发展理论研究钱乘旦沈汉 2 2 060108X05 060108X06 060108X11 陈晓律 2 060108X08 060108X12 陈晓律陈仲丹任东来钱乘旦张红陈晓律沈汉陈仲丹徐新颜世安 2 2 2 2 2 3 3 3 2 2 2 3 3 3 当代西方社会思潮英国社会史 20 世纪西方的女权主义西方学术思想史专题欧洲一体化研究美国史研究《论语》《孟子》研究陈晓律陈祖洲张红于文杰舒小昀外教颜世安 3 2 2 2 2 3 2 3 2 2 2 2 3 060108X13 060108C02 060108D02 060108D03 060108C06 060108D05 060122X03 112004-2005 学年新增加的研究生课程院系代码 010 院系名称课程编号课程名称主讲教师周学时 2 2 2 3 2 2 2 2 2 2 2 3 学分开课学期春秋春秋秋秋秋秋春备注历史系 060102X03 060102D12 060102D13 030207D08 060106X13 060106X21 060106X22 060106X23 060106X24 中国中世文物资料研究中国古建筑营造学古建筑鉴定分析学外交学概论审音与勘同先秦社会与文化研究思想史的理论与方法中国历史地理专题研究六朝历史与文化研究张学锋周学鹰周学鹰谭树林刘迎胜范毓周颜世安胡阿祥胡阿祥 12060106D32 060121X01 蒙古语入门边疆研究通论特木勒华涛刘迎胜高荣盛华涛 2 2 2 春秋 060121X02 060121X03 060107X13 060107X12 060107D30 060107D31 060108D17 060108X12 060105X04 西域历史地理中国边疆发展史中国近现代对外关系史近代中外文化交流研究中国近代政治文化思潮研究文化人类学与近代中国研究 20 世纪国际冲突与和平努力和平研究理论美国外交史研究 2 2 秋春陈隒平张海林申晓云陈蕴茜刘金源陈仲丹蔡佳禾 2 2 3 3 2 2 2 3 3 2 春秋秋春春春 13。

南开大学硕士研究生分类培养方案细则

南开大学硕士研究生分类培养方案细则

附件1南开大学经济学院研究生分类培养方案实施细则为更好地保证研究生培养质量,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对高层次研究人才的多层次需求,学校决定试行研究生分类培养方案。

研究生分类培养是指在同一学科专业下,按照两类不同的培养方案进行培养,分别为应用型硕士生和研究型硕士生。

应用型硕士生的培养致力于适应市场需求,提高学生分析实际问题的能力;研究型硕士生的培养致力于提高学生科学研究的能力,以便于从事更高层次的理论知识学习与前沿科学研究。

一、研究生分类培养总体要求研究型硕士生在第一学年完成硕士培养方案要求的课程学习,并经考核(学院统一组织笔试、系、所组织面试)和录取,导师确认,于第二学年进入博士生前期阶段的理论课程学习,并安排适量的科学研究工作。

如课程学习成绩及科研能力符合要求,并通过第二学年的中期综合考核,则在第三学年正式获得博士研究生资格;如课程学习成绩或科研能力不符合要求,或未通过中期综合考核,可顺延一个学期(第五学期),修满应用型硕士生毕业要求的学分,完成硕士毕业论文写作和答辩,获得硕士学位。

应用型硕士生的培养强调与社会实践相结合,目标是培养适应市场需求的高层次应用型人才。

第一学年完成基础理论和专业课程学习之后,第二学年将开设注重实际应用和案例型教学课程,可以在导师指导下从事专业学习,并完成毕业论文的写作与答辩。

二、学分要求1、应用型硕士生公共必修课和专业必修课为21个学分,应用型专业选修课为19个学分,共计40个学分,学制为2年。

2、研究型硕士生公共必修课和专业必修课为21个学分,另需完成8个学分的理论性专业选修课。

必修课和部分专业选修课在第一学年完成,经筛选考核合格后于第二学年进入博士研究生阶段的课程学习。

三、硕士学位论文要求1、应用型硕士生应用型硕士生的学位论文选题应注重对实际问题的研究并提出解决方案,也可以是规范的案例研究,论文字数不少于1.5万字。

考核的重点是学生分析与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及对解决问题的理论方法的掌握,按我校学位工作的有关规定,对优秀应用型硕士生论文进行评选和鼓励。

学业奖学金评定细则

学业奖学金评定细则

南开大学化学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细则根据学校《南开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暂行管理办法》为了保证公平、公正和公开,特制定本细则。

一、名额分配以二级学科为基础,结合所学专业课程,按照专业方向划分六个最小评审单位,具体按照研究生基数及获奖比例计算出各评审单位具体等级和名额,下达评审组。

最小评审单位划分方法为大有机组(有机化学、化学生物学、精细化学品化学、农药学含农药分析和绿色农药,农药学组(农药生物学))、无机材料组(无机化学、材料物理与化学)、分析化学组、物理化学组(含材料系的物化和化学系的物化)高分子组(高分子所、化学系高分子)和应用化学组。

二、年度评定办法硕士研究生:第一次,也就是新生入学前,新生奖学金严格按照学校规定的评定办法和名额比例进行操,按照入学笔试面试综合成绩以及是否调剂等条件进行评定。

第二次,即一年级期末,采取定量考核评定方式,即按照第一年的学分积,日常科研表现、科研成果以及德育表现等进行综合评定,按照学科分别排序。

第三次,即二年级期末,采用定量的考核评定方式,即按照科研成果、日常科研表现以及德育表现等进行综合评定,按照学科分别排序。

博士研究生:第一次,根据直博、转博以及入学考试成绩、六级成绩等,确定一等和二等。

第二次,即一年级期末,采取定量考核评定方式,按照德育表现、学分积、日常科研表现以及科研学术成果来综合评定,按照学科分别排序,其中直博生和非直博生分开评定。

第三次,即二年级末,采取定量考核评定方式,按照德育表现、日常科研表现以及科研学术成果来综合评定,按照学科排序。

三、参考指标及权重(一)硕士生2009级第一学年度奖学金的申请和评定主要依据为上一学年度学生的学习成绩、学术科研能力、学术科研成果、学生的日常行为道德表现及参加集体活动表现等。

根据学生具体情况,综合评定。

四个方面所占比权重例分别为:1.硕士研究生一年级末评分:(2009级)德育表现――满分100分权重10%学分积(必修课占70%+选修课30%)――--满分100分权重 70%日常科研表现(导师打分)――--满分100分权重 10%科研学术成果(评审小组评价)――--满分100分权重 10%2008级第二学年度奖学金的申请和评定主要依据上一年度的学术成果、科研研表现以及日常行为表现等三个方面具体情况,综合评定。

南开大学本科学生学则

南开大学本科学生学则

南开大学本科学生学则(二○一六年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维护学校的教育教学秩序和生活秩序,保障学生的身心健康,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形成优良的校风、学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南开大学章程》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学则。

第二条学校以“公能”特色的素质教育为办学基本战略,育人为本,按照国家教育方针,遵循教育规律,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要依法治校,从严管理,健全管理制度,规范管理行为;要将管理与加强教育相结合,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和学生培养质量,努力培养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

第三条学生应当努力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确立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共同理想和坚定信念;应当树立爱国主义思想,具有团结统一、爱好和平、勤劳勇敢、自强不息的精神;应当遵守宪法、法律、法规,遵守公民道德规范,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遵守学校管理制度,具有优秀的道德品质和良好的行为习惯;应当刻苦学习,积极探索,勇于创新,努力实践“允公允能,日新月异”的校训,掌握现代科学文化知识和专业技能;应当积极锻炼身体,具有健康体魄。

第四条本学则适用于我校对全日制本科学生的管理,是学校管理和学生学习、生活、行为的规范。

第二章学生的权利和义务第五条学生在校期间依法享有下列权利:(一)参加学校教育教学计划安排的各项活动,使用学校提供的教育教学资源;(二)参加社会服务、勤工助学,在校内组织、参加学生团体及文娱体育等活动;(三)对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及其改革等提出建议;(四)参与学校教育教学的改革、管理及监督;(五)申请奖学金、助学金以及助学贷款;(六)在思想品德、学业成绩等方面获得公正评价,完成学校规定学业后获得相应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七)对学校给予的处分或处理有异议,向学校、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诉;对学校、教职员工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提出申诉或者依法提出诉讼。

南开大学博士研究生培养制度改革方案及实施细则

南开大学博士研究生培养制度改革方案及实施细则

南开大学博士研究生培养制度改革方案及实施细则一、总则为有力地促进博士研究生培养质量的提高,在总结校内外实践经验和吸收先进国家成功经验的基础上继续深化对博士生培养制度的改革是非常必要的。

在博士生教育中,实行更灵活有效的管理,以充分调动和发挥博士生的主动性与创造性。

全面实施学分制;扩大博士生的选课范围并大力倡导学科的融合、交叉,在保持博士研究生专业知识“专、深”性的同时,应使其专业基础具备相当的“宽、厚”性;既要加强基础,开阔思维,又要注重创造能力的培养。

努力创造条件,使博士生培养能在国内和国际先进水平的基础上进行。

在重视导师个人作用的同时,充分发挥所在专业、学科点和相关学科学术群体的指导作用。

着力采取切实措施,保障博士研究生毕业(学位)论文真正能够成为“创造性的成果”。

建立和实行科学、系统、严格、规范的规章制度,使博士研究生培养质量逐步达到与先进国家在可比方面大体相当的水平。

为此,特制订如下改革方案。

二、改革方案(一)总学分课程是获取知识(包括学科前沿的知识)和接受方法与技能训练的基本途径。

一定学分的课程学习对博士生是必要的。

我校博士生在学期间一般均应修读不少于12学分的课程。

本着因学科(专业)、因人制宜的原则,一些学科(专业)的博士研究生,其学分数可适当上调,以不超过18 学分为限。

各学科、专业的总学分数,由所在院、系、所提出方案报研究生培养处批准。

课程学习实行完全意义上的学分制。

(二)培养方案和课程设置为能向博士生提供较多的可供选择的高水平的课程,有博士学位授予权的学科、专业,在二级学科或在内涵相近的几个二级学科基础上制订培养方案。

条件适宜的单位,经研究生院同意,可积极进行按一级学科制订博士生培养方案的试验并及时加以总结。

制订培养方案的基本要求见附件一。

在培养方案中,将博士生修读的课程分为必修课和选修课两种。

必修课包括:马克思主义基础理论课;外语课;专业共同课,即在二级学科或几个相关的二级学科基础上(经研究生院同意的单位可在一级学科基础上)开设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博士生都必须修读的课程。

计算数学专业硕士生培养方案-南开大学数学科学学院

计算数学专业硕士生培养方案-南开大学数学科学学院

专业:计算数学(专业代码:070102 授予理学硕士学位)一、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政治素质高,思想品德过硬,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坚实的专业知识,能为我国的教育和科研事业服务的计算数学专业的高级人才。

具有系统、扎实的计算数学理论基础,能够运用现代计算机技术从事本专业的理论研究和实际应用,熟练掌握一门外国语。

毕业后可以独立从事本专业的理论研究、实际应用及教学工作,能够胜任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和其他单位的工作。

二、主要研究方向1.微分方程数值方法;2.最优化方法;3.计算几何三、培养方式及培养年限培养方式采用课堂教学、讨论和科研训练等相结合的培养方式。

1.课程学习要求专业课程以课堂讲授、主题研讨为主,考核方式可采用笔试或口试、闭卷或开卷、读书报告等多种方式。

2.实践和科研训练要求鼓励本专业的博士研究生积极参与院系和指导教师的科研项目和国内外学术交流,在导师的指导下,尽快进入有关课题的研究。

学制三年。

四、课程设置与学分分配专业培养方案课程设置与学分分配表*注:体育课为选修课,2学分。

该学分不包含在研究生完成课程学习所要求的总学分当中。

五、课程学习、学位论文及科学研究要求1.在学校规定的基础上,严格规定本专业研究生的学分要求及课程完成情况的审核①内地硕士研究生总学分不少于33学分,其中校级公共必修课7学分(马克思主义理论、第一外国语各3学分,研究生学术规范1学分),专业必修课不少于15学分。

跨学科专业硕士生一般应补修本专业3门本科主干课程,补修课程只登录成绩,不计学分。

②外国留学研究生及港澳台研究生按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2.对学位论文工作的全过程,如开题报告、论文工作检查、论文评阅和答辩程序等环节和要求做出具体规定硕士生在学期间,撰写学位论文是对其科研能力的全面训练,学位论文是衡量研究生综合能力和能否获得学位的重要依据。

鼓励本专业硕士研究生毕业前在国内外重要学术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所取得的科研成果均要求研究生为第一作者(单位为南开大学数学科学学院)。

南开大学研究生奖学金实施细则

南开大学研究生奖学金实施细则

南开大学研究生奖学金实施细则国家教委、财政部一九九一年十二月颁发了《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研究生奖学金制度试行办法〉的通知》教财[1991]98号。

通知指出:“为了鼓励普通高等学校研究生在校期间勤奋学习,刻苦钻研,品学兼优,全面发展,经研究决定,将发放研究生生活补助费的办法,改为试行研究生奖学金制度”。

根据此通知精神和《普通高等学校研究生奖学金制度试行办法》有关规定,现制定我校研究生奖学金实施细则如下:一、研究生奖学金,分为普通奖学金和优秀奖学金。

二、享受奖学金的条件:凡具备以下基本条件的研究生,均可享受普通奖学金:(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二)遵守学生守则和有关规章制度;(三)勤奋学习,努力掌握专业知识,各门课程学习成绩合格。

专业学习和研究中成绩突出的研究生,除享受普通奖学金外,还可享受优秀奖学金。

三、奖学金标准(一)普通奖学金1.博士研究生,入学前没有参加过实际工作的(指应届毕业生及其他非在职人员,下同),每生每月230元;大学毕业后,参加实际工作累计满二年以上者,每生每月250元;参加实际工作累计满四年以上者,每生每月270元。

2.硕士研究生,入学前没有参加实际工作的,每生每月190元;大学毕业后,参加实际工作累计满二年以上者,每生每月210元;大学毕业后,参加实际工作累计满四年以上者,每生每月230元。

(二)优秀奖学金优秀奖学金分特等、一等、二等、三等四档,每年9月评选,具体评选办法另行通知。

四、普通奖学金的评定和发放(一)入学前没有参加过实际工作的应届毕业生及其他非在职人员,凭研究生通知书,经本人申请,院(系、所)审核同意,报研究生教育管理处批准,从注册入学当月起,按规定标准发放普通奖学金。

(二)入学前参加过实际工作的在职人员,凭研究生通知书和原单位的工资关系、学历证明,经本人申请,院(系、所)审核同意,报研究生教育管理处审核,从注册入学当月起,按规定标准发放普通奖学金。

南开大学研究生培养方案

南开大学研究生培养方案

南开大学研究生培养方案南开大学是全国重点大学之一,拥有完善的教育体系和优秀的师资力量。

在研究生培养方面,南开大学一直以来秉持着严谨、创新的教学理念,注重培养具备深厚学术素养和创新精神的高素质人才。

本文将围绕南开大学研究生培养方案展开讨论,从培养目标、课程设置、实践教学和课程评价等方面进行分析。

一、培养目标南开大学研究生培养的宗旨是培养精英人才,具体目标如下:1. 具备扎实的专业知识和研究能力,能够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工作;2. 具有深厚的人文素养和国际化视野,能熟练掌握一门外语;3. 具备批判性思维和创新精神,能够快速适应复杂多变的社会和经济环境;4. 具有严谨的科研态度和道德品质,能够成为各领域的技术和管理领袖。

二、课程设置南开大学研究生课程设置严格按照培养目标进行设计,结合实际需求,注重科学研究和学科交叉。

课程包括必修课、选修课和公共课。

其中,必修课主要包括学术论文写作、专业英语、研究方法和理论基础等,选修课和公共课则根据不同专业的需求进行设置。

此外,南开大学还注重学科交叉和跨学科课程设置,鼓励研究生在不同学科领域进行探索和创新。

三、实践教学南开大学非常注重研究生实践教学,包括实习、论文答辩、研究生学术论坛等。

其中,实习是研究生培养中重要的一环,有助于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和专业素养。

论文答辩是研究生课程学习的重要成果,能够对学生的科学研究能力进行科学评价。

研究生学术论坛则有助于研究生在学术上进行探索和交流,提升学术水平。

四、课程评价南开大学采用多种评价手段对研究生进行全方位的评价。

其中,学业测评是研究生课程学习的主要评价方式,包括课程成绩和综合考核。

此外,南开大学鼓励研究生参加学术比赛和创新创业活动,对参加活动的研究生进行绩效评估。

综合来看,南开大学的研究生课程评价方式全面、科学、公正,有利于发掘研究生的潜力和优势,并不断提高研究生的综合素质。

综上所述,南开大学研究生培养方案具有较高的水平和优势,注重培养研究生的创新精神和科学研究能力,在教学内容、实践环节和评价方式等方面不断创新和完善,为研究生的成长和发展提供了广阔的舞台和支持。

南开大学生命科学学院研究生优秀奖学金评审细则

南开大学生命科学学院研究生优秀奖学金评审细则

南开大学生命科学学院研究生优秀奖学金评审细则第一章南开大学生命科学学院研究生优秀奖学金评审办法为了做好研究生优秀奖学金的评选工作,做到公平、公正、透明,学院根据国家和学校相关文件的要求,特拟定此办法如下:一、学院成立研究生优秀奖学金评审委员会。

由学院主要领导、主管学生工作副书记、主管研究生教学工作副院长、研究生辅导员、各系系主任、研究生导师代表、学生代表组成。

负责本单位奖学金的评选工作,接受校奖学金评审委员会的领导和监督,接受全院师生的监督。

二、学院研究生优秀奖学金评审委员会为各系分配各类奖学金名额。

学院研究生优秀奖学金评审委员会根据学校分配的各类硕、博奖学金名额,以及各系符合申报奖学金条件的学生人数,确定各系各类奖学金名额。

三、要求各系成立奖学金评定小组,根据学生的申报材料以及分配名额初步确定获奖学生名单。

评定小组至少包括五名成员:系主任担任组长,根据《南开大学研究生优秀奖学金章程》(南发字〔2014〕47号)、《南开大学生命科学学院研究生优秀奖学金评审办法》、《南开大学生命科学学院研究生优秀奖学金评审条件》,可以采取公开答辩、综合评议等方式初步确定获奖学生名单,确保考评的过程公平公正。

三、研究生优秀奖学金类别如下:(一)国家奖学金,由中央财政出资设立。

奖励标准为博士研究生30000元/人,硕士研究生20000元/人.(二)特等奖学金,由学校出资设立,奖励标准为10000元/人,获奖者同时被授予“南开十杰”荣誉称号。

特等奖学金可与其他奖学金兼得(荣誉兼得且奖金兼得)。

(三)一等奖学金,由学校出资设立,奖励标准为博士研究生15000元/人,硕士研究生8000元/人。

(四)二等奖学金,由学校出资设立,奖励标准为博士研究生7500元/人,硕士研究生5000元/人。

(五)社会捐赠奖学金,由单位或个人捐资设立,是根据捐赠方的要求设立的用于奖励研究生个人或集体的奖学金。

(六)优秀新生奖学金,由学校出资设立,用于奖励推免入学的硕士研究生新生,奖励标准为3000元/人。

南开大学工商管理硕士MBA培养方案

南开大学工商管理硕士MBA培养方案

南开大学工商管理硕士MBA培养方案一、培养目标及基本规格要求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适应让会主义工商企业或经济管理部门需要的务实型的高层次综合管理人才,其基本规格要求为:⒈掌握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的基本理论,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各项方针、政策等和国家的法律法令,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努力为人民服务,勇于开拓、艰苦创业,联系群众,遵纪守法,有高尚的道德品质与文化素养;⒉掌握比较宽广的现代管理知识和必要的基础理论,了解中国经济建设与社会发展的新形势和现代管理理论的新发展。

⒊有较强的实际工作能力,包括应变、判断、决策能力,组织指挥能力并善于处理人际关系。

⒋比较熟练地掌握一门外语,能较顺利地阅读本专业外文资料,并具有处理外事业务及一般对外交往的能力;⒌身体健康。

二、招生以招收有实践经验并具有一定管理素质的各专业大学毕业生为主,实行定向培养与委托培养。

具体条件为:大学本科毕业、一般有三年及三年以上实际工作经验,专科毕业,一般有五年及五年以上实际工作经验,德才兼备、身体健康、年龄一般在40岁左右,经原工作单位同意可以报考,参加全国组织的考试,结合工作业绩与通过复式择优录取。

三、学制实行弹性学制,可以脱产学习,也可以半脱产或不脱产学习。

全脱产学制为2年;半脱产或不脱产学习者视其修满学分与完成论文情况决定学习年限,但最多不超过5年,最少不低于2.5年。

其中在校学习时间累计不得少于半年。

四、培养方式⒈提倡高等学校和经济产业部门、厂矿企业、工程建设等单位联合培养。

培养方式要灵活多样,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可以在职培养,也可以在某段时间以脱产培养为主、而另一段时间以在职培养为主;可以安排部分时间在校培养,部分时间在企业培养。

⒉采取学分制。

学员必须通过学校组织的规定课程的考试,成绩及格方能取得该门课程的学分;修满本学位规定的学分(至少47学分)方能撰写学位论文;学位论文经答辩通过方能按学位申请程序授予工商管理硕士学位。

南开大学翻译硕士 专业学位课程设置

南开大学翻译硕士  专业学位课程设置

翻译硕士专业学位专业代码:580100一、培养目标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能适应全球经济一体化及提高国家国际竞争力的需要,适应国家经济、文化、社会发展需要的高层次、应用型高级职业翻译人才。

二、主要研究方向1. 英语笔译2. 英语口译三、学制及学习年限本专业实行全脱产,学制为两年。

四、课程设置与学分分配(见附表)五、培养方式(1)本专业的课程设置包括三类:公共必修课程、学位必修课程及学位选修课程。

学位必修课程的设置以加强专业基础技能训练为原则,学位选修课程根据专业方向设置,以提高口笔翻译实践能力为原则。

本专业最低学分要求为38学分。

(2)采用研讨式、口译现场模拟式教学。

口译课程运用卫星电视、同声传译实验室和多媒体教室等电子信息技术设备授课。

笔译课程运用项目翻译方式授课,加强翻译技能的训练。

(3)重视实践环节。

强调翻译实践能力的培养和翻译案例的分析,要求学生至少有15万字以上的笔译实践或不少于400小时的口译实践。

(4)采取以导师负责为主、导师组集体培养的方式。

导师组由硕士生导师和实际工作部门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翻译人员参加;可以实行双导师制,即我校导师与有实际工作经验和研究水平的资深翻译人员共同指导。

六、科学研究及学位论文要求(1)本专业实行学分制。

通过南开大学规定的课程考试,成绩合格取得学分;修满规定学分者撰写学位论文;修满规定学分,论文答辩通过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者按南开大学学位申请程序申请翻译硕士专业学位证书。

本专业毕业前需参加国家人事部II 级口译/笔译资格证书考试。

(2)学位论文写作时间为一个学期,可采用以下一种形式:①项目:在导师指导下,翻译长度为10000字以上的中外文本,然后,根据译文就翻译问题写出不少于5000字的研究报告;②实验报告:在导师指导下,就口译或笔译的某个环节展开实验,并分析实验结果,写出不少于10000字的实验报告。

③研究论文:在导师的指导下,撰写翻译研究论文,论文不少于15000字(以上字数均以汉字计算)。

南开大学研究生好考吗

南开大学研究生好考吗

南开大学研究生好考吗
南开大学是中国首批建设高水平研究型大学之一,其研究生教育质量一直处于国内领先水平。

因此,南开大学研究生的录取难度较大,考试难度较高。

首先,南开大学研究生考试具有较高的竞争性。

根据统计,南开大学研究生的报名人数一年比一年增长。

每年报考南开大学研究生的人数常常超过招生计划的两到三倍,极大地增加了录取难度。

此外,南开大学本身的声誉和优势也使得众多学生梦寐以求,进一步增加了竞争激烈程度。

其次,南开大学研究生考试的内容和难度都相对较高。

一般而言,南开大学研究生考试采用笔试的方式,主要考察学生的综合素质和专业能力。

不同专业的考试科目和内容各不相同,但一般都会包括政治、外语和专业课的考核。

由于南开大学研究生教育质量要求较高,考试内容涵盖面广,难度较大。

另外,南开大学研究生招生过程中还存在一些严格的选拔标准。

南开大学会结合考试成绩、学术水平、科研能力、综合素质以及面试表现等多个方面综合评价每位考生。

南开大学研究生的招生标准较高,并能根据专业需求进行精确调配,以确保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的高质量。

综上所述,南开大学研究生录取较为严格,考试难度较高。

对于想要考取南开大学研究生的学生来说,需要提前做好充分的准备,全面提升学术能力和综合素质,以应对高难度的考试内容和竞争压力。

南开大学研究生优秀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精品-doc】

南开大学研究生优秀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精品-doc】

南开大学研究生优秀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精品-doc】附件4 南开大学研究生优秀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第一条为做好研究生优秀奖学金,以下简称“优秀奖学金”,的评审工作~增强优秀奖学金的导向作用~鼓励研究生在校期间勤奋学习、刻苦钻研、锐意创新、全面发展~根据《南开大学研究生优秀奖学金章程》~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优秀奖学金评审应遵循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要讲求质量、注重导向、宁缺毋滥。

1. 每学年度初~研究生院根据优秀奖学金资金到帐情况~确定本学年度优秀奖学金各等次的名额和奖金~并根据全校符合参评条件研究生的分布、结合奖学金捐赠者的要求制定名额分配方案。

同时~将评选通知以书面形式通知各相关单位~并将有关材料报校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备案。

2. 各相关单位应将有关奖学金评选的通知公开张贴、逐级传达~让每一个在学学生了解相关信息~严禁中途截留。

第三条奖学金评审应经过申请者提交书面申请、导师推荐、组织鉴定、填写奖学金推荐表、奖学金评审分委员会初审后公示、研究生院审查、学校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审定等程序。

第四条提交奖学金申请书奖学金申请书由各奖学金评审分委员会自行制定~由学生根据本细则的规定~以书面形式提交奖学金评审分委员会。

1. 申请书应包含申请者思想表现、学习成绩、科研成果以及申请等级等信息。

2. 申请书内容必须真实、客观、完整、清晰~不得弄虚作假。

3. 各奖学金评审分委员会应妥善保管学生的奖学金申请书。

4. 符合特等奖学金条件的申请者~一般应通过本细则规定的程序参加奖学金评定,特殊情况下~可直接向学校奖学金评审委员会提出申请。

特等奖学金申请者的相关材料必须报送研究生院。

5. 奖学金评审分委员会根据《南开大学研究生优秀奖学金章程》和本细则~初步评审本单位优秀奖学金获奖者~并准予初评获奖者填写《南开大学研究生优秀奖学金推荐表》,以下简称“推荐表”,。

各等次初评获奖数额不得多于研究生院下发名额。

第五条填写《推荐表》各单位组织本单位初评获奖者填写《推荐表》。

南开大学33名博士研究生因延时毕业只拿到结业证

南开大学33名博士研究生因延时毕业只拿到结业证

南开大学33名博士研究生因延时毕业只拿到结业证。

李晓宜绘(人民图片)编者的话本版“话说教育质量”系列报道10月30日推出首期后,在广大读者特别是教育界引起较大反响。

许多网友评价说,教育质量话题贴近实际,切中要害,对促进中国高等教育的改革和发展具有很强的现实意义。

继上期着重探讨高等教育的评价机制之后,本期推出“高等教育如何引入淘汰机制”话题,从大学的“零淘汰率”、“保险箱”式教育入手,着重分析探讨高等教育引入淘汰和退出机制,激活竞争机制,激发创新活力的思路和举措,从另一个侧面深入探讨如何提升教育质量这一时代课题。

如同往日每一则学生被学校“淘汰”的新闻一样,近期南开大学33名博士研究生未能如期戴上博士帽又引起了社会各界广泛的关注和教育界的论争。

学生家长、公众会对未能毕业的博士生感到遗憾,对学校的“不通人情”、“铁面无私”表示不解。

教育专家们也在讨论,到底什么样的淘汰机制对于目前我国的高等教育现状来说是适宜的?入口把关、过程评价、出口淘汰,对于我国的高等教育来说,哪个环节的调整更为迫切?被“淘汰”依然是个“大新闻”——“严进宽出”的大背景下,“淘汰”不为公众理解事实上,近几年,“淘汰”在我国几乎所有的高校,已不是新鲜事物。

如,针对本科生,北京大学规定:连续两个学期所修课程平均学分绩点(GPA)低于 2.0并且这两个学期不及格课程超过10学分的;在校期间,考试不及格的课程(无论重新学习与否)累计达到或超过20学分的,将会有主管教学的老师同该同学商量退学事宜。

南开大学也规定,学生一学期三门以上公共课不及格,或四年累计20学分的课程不及格,并且补考也未及格的学生,就要被劝退。

考试作弊、替考等品德不端的学生,一旦发现也将被勒令退学。

针对研究生培养,国内多家高校都有着同南开大学类似的博士生培养年限的限制,包括清华大学、南开大学在内的一些高校还设立了“博士生中期筛选”制度,在博士生一年级或一年半的时候,要进行中期筛选,对该学生的学习成绩、学习态度、出勤率以及参与创作和科研等方面的情况进行综合评价,以考量该生是否有被继续培养的资格,不合格者将被“淘汰”;南开大学还在尝试从“出口淘汰”向“过程淘汰”转变,试行研究生分类培养制度,让一部分研究生在硕士阶段预读1年博士课程,若达到要求,则继续攻读博士学位,朝“学术研究型”方向培养,若不能达到要求,则“退出”,回归到“学术应用型”的培养轨道。

南发字[2019]93号 南开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试行)

南发字[2019]93号 南开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试行)

南发字〔2019〕93号各学院、各有关单位:《南开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试行)》业经2019年5月31日第十二次校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南开大学2019年5月31日(此件主动公开)第一节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研究生学籍管理,维护学校正常的研究生教育教学秩序,保障研究生合法权益,根据《南开大学研究生学则》相关规定和学校研究生培养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在南开大学接受学历研究生教育的各类研究生的学籍管理。

第二节入学与注册第三条已被南开大学学历教育录取的研究生新生,本人应持研究生录取通知书、居民身份证或其他身份证明和相应的前置学历学位证书等,在学校规定的报到日期和地点,按照学校的报到要求,到校办理入学手续。

第四条新生有特殊情况需要延期报到的,应当在报到日期前,提交延期报到的书面申请,报所在研究生培养单位审核后,可以延期报到。

请假时间一般不应超过15日。

第五条新生逾期15日仍不报到的,视为放弃入学资格,但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导致无法及时提交延期报到申请的情况除外。

在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消失后7日内,新生应当到校补办延期报到的申请并附逾期不报到的情况说明和证明,所在研究生培养单位审核通过后,补办报到手续。

第六条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在新生报到时,应对其个人录取信息、身份证明、录取通知书和前置学历学位证书等材料进行入学资格初步审查,初审合格的新生准予办理入学手续。

新生在学校规定的日期内完成入学教育和健康检查并达到相应要求后,学校予以注册学籍,发给校徽、学生证和其他相关材料。

第七条新生有下列情形之一,应当提交保留入学资格的申请,报研究生院审核后,可以办理保留入学资格手续:(一)中国大陆研究生参加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二)中国台湾研究生和外国留学生应征服兵役;(三)中国大陆研究生参加支教、援外和援助西部计划等国家任务;(四)经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诊断或学校医院检查,新生身心健康状况不适宜在校学习,认为经过不超过1年时间治疗和休养后可以到校学习。

南开大学研究生思想品德考核细则(暂行)

南开大学研究生思想品德考核细则(暂行)

南开大学研究生思想品德考核细则(暂行)为了全面提高研究生教育质量,贯彻落实《中共南开大学委员会关于加强研究生思想政治工作的几点意见》(南党发[1990]13号)的精神,促进研究生德、智、体全面发展,特制订研究生思想品德考核细则。

一、在研究生教育中,认真做好研究生的思想品德考核,对于引导和教育研究生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现代代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成为德才兼备的科学人才具有重要的意义。

二、研究生教育要在坚持业务培养考核高标准的同时,坚持思想品德考核的高标准,实行及时具体的考核。

三、对每位研究生实行学年考核,由研究生教育管理处制发和查验考核表,考核表每生每学年一份。

四、各院、系、所教学部主管研究生工作的党总支(支部)书记(或副书记)、主任(或副主任)、所长(或副所长)要重视考核工作,经常督促检查。

研究生管理干部要根据考核内容,负责记载;研究生导师和专、兼职班导师要注意研究生的行为表现,积极配合做好考核工作。

五、思想品德考核表要根据每位研究生具体情况,及时如实填写。

对于研究生的优点和进步表现,积极肯定,予以记载;对发现的问题,也要及时记载并做好教育工作。

今后,思想品德考核是研究生的奖励、惩处、中期筛选、毕业鉴定的主要依据之一。

六、要根据以下内容,对研究生进行思想品德考核:1.政治理论学习情况:阅读马列、毛泽东著作,学习中央文件,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认识,撰写读书报告、心得体会方面的情况。

2.时事政治集体学习的出勤、发言情况。

3.参加班级、系所和学校各项集体活动的情况。

4.每学期请假次数、时间、缘由及旷课记载。

5.对待专业的学习态度、作风的具体表现。

6.与同学、教师相处的情况,在公共场所(宿舍、教育、实验室、图书馆、电影院等)的举止行为表现。

7.对待恋爱、婚姻、家庭问题的态度及表现。

8.是否尊重他人,尊重他人劳动,是否爱惜粮食、节约水电、爱惜公共财物,生活是否节俭。

9.是否积极参加公益劳动、打扫宿舍卫生,所在宿舍及本人的卫生情况。

南开大学博士研究生培养制度改革方案及实施细则

南开大学博士研究生培养制度改革方案及实施细则

南开大学博士研究生培养制度改革方案及实施细则一、总则为有力地促进博士研究生培养质量的提高,在总结校内外实践经验和吸收先进国家成功经验的基础上继续深化对博士生培养制度的改革是非常必要的。

在博士生教育中,实行更灵活有效的管理,以充分调动和发挥博士生的主动性与创造性。

全面实施学分制;扩大博士生的选课范围并大力倡导学科的融合、交叉,在保持博士研究生专业知识“专、深”性的同时,应使其专业基础具备相当的“宽、厚”性;既要加强基础,开阔思维,又要注重创造能力的培养。

努力创造条件,使博士生培养能在国内和国际先进水平的基础上进行。

在重视导师个人作用的同时,充分发挥所在专业、学科点和相关学科学术群体的指导作用。

着力采取切实措施,保障博士研究生毕业(学位)论文真正能够成为“创造性的成果”。

建立和实行科学、系统、严格、规范的规章制度,使博士研究生培养质量逐步达到与先进国家在可比方面大体相当的水平。

为此,特制订如下改革方案。

二、改革方案(一)总学分课程是获取知识(包括学科前沿的知识)和接受方法与技能训练的基本途径。

一定学分的课程学习对博士生是必要的。

我校博士生在学期间一般均应修读不少于12学分的课程。

本着因学科(专业)、因人制宜的原则,一些学科(专业)的博士研究生,其学分数可适当上调,以不超过18学分为限。

各学科、专业的总学分数,由所在院、系、所提出方案报研究生培养处批准。

课程学习实行完全意义上的学分制。

(二)培养方案和课程设置为能向博士生提供较多的可供选择的高水平的课程,有博士学位授予权的学科、专业,在二级学科或在内涵相近的几个二级学科基础上制订培养方案。

条件适宜的单位,经研究生院同意,可积极进行按一级学科制订博士生培养方案的试验并及时加以总结。

制订培养方案的基本要求见附件一。

在培养方案中,将博士生修读的课程分为必修课和选修课两种。

必修课包括:马克思主义基础理论课;外语课;专业共同课,即在二级学科或几个相关的二级学科基础上(经研究生院同意的单位可在一级学科基础上)开设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博士生都必须修读的课程。

天津大学研究生学则

天津大学研究生学则

天津大学研究生学则为切实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加强和完善研究生学籍管理工作,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 树立优良校风,促进研究生在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把研究生培养成为素质优良的高层次专门人才,依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学则。

本学则适用于学历教育的研究生。

入学与注册第一条凡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参加全国研究生招生考试(或被保送),经教育部批准录取的考生,即取得我校学历教育研究生入学资格。

第二条新生须在规定的日期内,凭天津大学研究生院录取通知书,在规定的日期内办理入学手续。

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报到者,须事先请假并附有关证明,经研究生院批准,可延期报到,但延期报到最迟不得超过两周。

第三条新生报到后须按招生规定进行复查。

合格者,交相关费用后准予注册,取得学籍。

第四条在体检复查中发现患有疾病不能坚持学习者, 经本校医院证明在短期内可以治愈的,经个人申请,研究生院批准,可保留入学资格一年, 离校治疗。

保留入学资格的新生,须在下一学年开学前两个月向研究生院提出入学申请, 经县级以上医院证明和本校医院复查合格,方可重新办理入学手续。

第五条新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入学资格:(一)未经请假或请假逾期两周不报到者;(二)入学复查不合格者;(三)保留入学资格期满的新生未按规定申请入学,或是虽申请入学,但经复查不合格者;(四)有徇私舞弊行为者。

第六条我校硕士学位研究生学制一般为两年半,博士学位研究生学制一般为三年,硕博连读生学制一般为五年。

第七条 研究生一般不得延长学习年限,因特殊原因必须延期毕业者,应提前提出“天津大学研究生学籍异动”申请,经指导教师同意,学院主管院长审批,报研究生院批准。

生延长期一般不超过半年,博士生延长期一般不超过两年。

本校在职硕士研究生延长期不超 过一年。

经批准延期的研究生,延长期内的生活费由本人(或导师)解决。

同时须向学院交 纳补偿培养费和设施费。

延长期满仍不能毕业的研究生按肄业或结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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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发字〔2005〕74号关于印发《南开大学研究生学则》的通知各院(系)、各有关单位:《南开大学研究生学则》业经2005年7月11日第四次校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〇〇五年七月十一日主题词:学生管理 研究生学则 通知(共印100份)南开大学办公室 2005年8月26日印制南开大学研究生学则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科研秩序和生活秩序,保障研究生的身心健康,促进研究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形成优良的校风、学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学则。

第二条 学校以培养人才为中心,按照国家教育方针,遵循教育规律,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要依法治校,从严管理,健全管理制度,规范管理行为;要将管理与加强教育相结合,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和高层次人才培养质量,努力培养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

第三条 研究生应当努力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确立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共同理想和坚定信念;应当树立爱国主义思想,具有团结统一、爱好和平、勤劳勇敢、自强不息的精神;应当遵守宪法、法律、法规,遵守公民道德规范,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遵守学校管理制度,具有优秀的道德品质和良好的行为习惯;应当刻苦学习,勤于研究,勇于创新,努力实践“允公允能,日新月异”的校训,掌握现代科学文化知识和专业技能,不断提高科研能力;应当积极锻炼身体,具有健康体魄。

第四条 本学则适用于我校对研究生的管理,是学校管理和研究生学习、生活、行为的规范。

第二章 研究生的权利与义务第五条 研究生在校期间依法享有下列权利:(一)参加学校教育教学计划安排的各项活动,使用学校提供的教育教学资源;(二)参加社会服务、勤工助学,在校内组织、参加研究生团体及文娱体育等活动;(三)对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及其改革等提出建议;(四)参与学校教育教学的改革、管理及监督;(五)申请奖学金、助学贷款、困难补助金以及研究生科研津贴;(六)在思想品德、学业成绩等方面获得公正评价,完成学校规定学业后获得相应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七)对学校给予的处分或处理有异议,向学校、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诉;对学校、教职员工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提出申诉或者依法提出诉讼。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六条 研究生在校期间依法履行下列义务:(一)遵守宪法、法律、法规;(二)遵守学校管理制度;(三)努力学习,完成学校规定学业;(四)按规定缴纳学费及有关费用,履行获得贷学金、奖学金及研究生科研津贴的相应义务;(五)遵守研究生行为规范,尊敬师长,养成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行为习惯;(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三章 学籍管理第一节 入学与注册第七条 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凭“南开大学研究生录取通知书”和学校规定的其他证件,按规定日期到各院(系、所)报到,办理入学手续。

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期报到者,应事先向研究生院书面请假,并提交有关证明。

请假时间一般不超过两周,未请假或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不再办理入学手续。

第八条 新生报到后,学校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

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南开大学研究生学籍。

复查不合格者,由学校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第九条 在复查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由院(系、所)提出并报研究生院批准,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取消入学资格:(一)无故逾期十五天不报到者;(二)健康复查不符合招生体检标准者;(三)业务复查中,认定在入学考试或其他方面有徇私舞弊行为者。

第十条 新生报到后,应按规定时间到学校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健康复查,因病短期内能治愈的,由研究生本人申请或院(系、所)提出,研究生院批准,可以保留入学资格一年。

因病保留入学资格的新生,必须持本人申请、南开大学医院体检诊断证明,到所在院(系、所)及研究生院办理保留入学资格手续。

病愈后,必须在学期开学前持县级以上医院健康证明经南开大学医院复查合格,研究生院审查同意后,方可办理入学手续。

复查不合格或者逾期不办理入学手续者,取消入学资格。

第十一条 新生报到后要填写南开大学研究生学籍卡片(一式二份)和研究生证,在入学二周内,将学籍卡片一份交研究生院教育管理办公室,另一份留存院(系、所)。

其中,“姓名”、“出生日期”及“籍贯”的填写必须与户口卡、身份证相一致。

第十二条 每学期开学时,研究生应当按学校规定办理注册手续,不能如期注册的,应当履行暂缓注册手续。

未按学校规定缴纳学费或者其他不符合注册条件的不予注册。

家庭经济困难的研究生可以申请贷款或者其他形式资助,办理有关手续后注册。

第十三条 因其他原因不能如期注册者,应当向所在院(系、所)履行书面请假手续,否则以旷课论处。

未请假或未准假逾期十五天不注册者,按自动退学处理。

第二节 转专业和转学第十四条 研究生一般不得转专业。

有如下情况必须转专业者,须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转出院(系、所)同意并经转入专业院(系、所)考核认可后,报研究生院培养与学位办公室批准:(一)专业调整;(二)导师调动工作或导师不适宜继续指导该研究生;(三)导师认为不适宜在本专业继续培养,但相关院(系、所)认定可以在其他专业继续培养者。

第十五条 研究生无特殊情况不得转学。

如因患病或者确有特殊困难,无法继续在本校学习的,可以申请转学。

研究生转学,经两校同意,由转出学校报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确认转学理由正当,可以办理转学手续;跨省转学者由转出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商转入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按转学条件确认后办理转学手续。

须转户口的由转入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将有关文件抄送转入校所在地户籍管理部门。

第十六条 转专业、转学的研究生原则上只限入学后的第一学年内办理。

第十七条 生师比高于规定比例的专业不得接受转学、转专业研究生。

第十八条 研究生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转学:(一)入学未满一学期的;(二)原所在校招生时录取批次低于我校的;(三)由低学历层次转入我校的;(四)处于休学、保留学籍和入学资格期间的;(五)应作退学处理的;(六)招生时确定为定向、委托培养的;(七)其他无正当理由的。

第三节 修业年限第十九条 研究生的培养年限规定如下:(一)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培养年限为2—3年。

(二)博士学位研究生的培养年限为3—4年,最长不超过6年;在职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的培养年限为4—6年。

(三)硕士-博士连读生的培养年限为5—6年,最长不超过7年。

(四)医学院本科—硕士连读研究生的学习年限为7年,其中硕士阶段为2年。

第二十条 上条所列(二)、(三)类研究生修业期满,未完成培养计划的,原则上不予延期。

确有必要的,经专业学院审查,研究生院批准,可以延期,但不得超过最长年限,并按规定缴纳有关费用。

第二十一条 在职研究生不脱离本职工作,在校学习期间,在原单位享受在职人员的工资、劳保和福利待遇。

在职研究生应当按照招生录取时规定的培养方式进行学习。

从应届毕业生和非在职人员中考入的脱产研究生,不得改为在职研究生。

从在职人员中考入的脱产研究生不得改为在职研究生,在职研究生不得改为脱产研究生,如有特殊情况需要改变者,须由院(系、所)提出,经研究生院审查批准,并报教育部备案。

第四节 休学与复学第二十二条研究生可以分阶段完成学业,因各种原因需暂时中断学业并经学校批准者,可予休学。

第二十三条 研究生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予休学:(一)因病经校医院或指定医院诊断,需停课治疗、休养超过六周的;(二)在一学期内请假缺课达六周的;(三)应征参加中国人民解放军(含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的;(四)自费留学的;(五)经学校批准休学创业的;(六)其他因某种特殊原因,本人申请或学校认为必须休学的。

第二十四条 研究生休学,一般以一学期为限。

休学期满后仍不能复学的,可以继续申请休学,但休学时间累计不得超过一年。

第二十五条 休学研究生的有关问题按以下规定处理:(一)休学研究生办理离校手续,学校予以保留学籍;(二)研究生休学期间,不享受在校研究生的待遇,学校不承担事故责任。

休学研究生患病,其医疗费按校医院有关规定处理;(三)研究生休学回家往返路费自理,户口不迁出学校;第二十六条 研究生休学由本人申请,并附有关证明,填写《南开大学研究生休学审批表》,经导师同意,院(系、所)审定,研究生院批准。

休学研究生需继续休学,应当办理续休手续,续休手续同休学手续。

逾期两周不办理续休手续,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外,取消学籍。

第二十七条 复学手续为:(一)研究生休学期满,应当于学期开学注册期间持休学证明书和相应证明文件向院(系、所)及有关部门提出复学申请,填写《南开大学研究生复学申请表》,经所在院(系、所)同意,研究生院批准,方可复学。

其毕业期限按休学时间顺延。

对申请复学的研究生,学校进行全面复查,如发现休学期间有严重违法乱纪行为,取消复学资格。

(二)因病休学者,应当出具当地二级甲等以上医院病愈诊断证明书,并经校医院体检复查合格,经院(系、所)领导审核后,由研究生院批准并办理复学手续。

第二十八条 研究生在学期间患有传染性疾病或经南开大学医院诊断认定有传染危险者应当办理休学手续并回家或回原单位休养和治疗。

第二十九条 响应国家号召,经学校同意或备案到基层锻炼、支教以及其他挂职锻炼的研究生的学籍管理,本着体现国家政策,服务国家建设,便利研究生本人的原则,按学校有关规定办理。

第三十条 研究生在学期间应征参加中国人民解放军(含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保留其学籍至退役后一年。

第五节 退 学第三十一条 研究生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予退学:(一)学业成绩未达到学校要求或者在学校规定年限内(含休学)未完成学业的;(二)休学期满,逾期两周不办理复学手续,或者复学经审查不合格的;(三)经校医院或者学校指定医院确诊,患有疾病或者意外伤残无法继续在校学习的;(四)未请假离校连续两周未参加学校规定的教学活动的;(五)超过学校规定期限未注册而又无正当事由的;(六)研究生本人申请退学的。

第三十二条 对研究生的退学处理,由本人或导师提出书面申请,经院(系、所)在充分调查研究基础上提出初步意见,报研究生院审查后,由校长会议研究决定。

因学术原因提起的退学申请,在院(系、所)审核的同时,应当由所在专业学位分委员会就研究生能否继续学习给予书面认定。

学校对退学研究生出具退学决定书并送交本人,同时报天津市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第三十三条 研究生对退学决定有异议,可以按照本学则有关条款提出申诉。

第三十四条 退学研究生善后事宜按下列规定办理:(一)按已有毕业学历和就业政策可以就业的退学研究生,由学校就业指导中心协助办理相关手续;在学校规定期限内没有聘用单位的,档案、户口退回其入学前户籍所在地或家庭户籍所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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