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8年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水平监测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农业面源污染治理与监督指导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农业面源污染治理与监督指导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生态环境部,农业农村部•【公布日期】2021.03.20•【文号】环办土壤〔2021〕8号•【施行日期】2021.03.20•【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土壤环境保护正文关于印发《农业面源污染治理与监督指导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环办土壤〔2021〕8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态环境厅(局)、农业农村(农牧)厅(局、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生态环境局、农业农村局:为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进化肥农药减量化的部署要求,制定本方案。
请各地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农业农村部办公厅2021年3月20日农业面源污染治理与监督指导实施方案(试行)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是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内容,事关农村生态文明建设,事关国家粮食安全和农业绿色发展,事关城乡居民的水缸子、米袋子、菜篮子。
为加强农业面源污染治理与监督指导,保护生态环境,维护国家粮食安全,促进农业全面绿色转型,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定贯彻新发展理念,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以钉钉子精神推进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立足我国“三农”工作实际和新时期发展需要,以削减土壤和水环境农业面源污染负荷、促进土壤质量和水质改善为核心,按照“抓重点、分区治、精细管”的基本思路,统筹谋划、协同联动,突出重点、试点先行,优化政策、强化监督,真抓实干、久久为功,形成齐抓共管、持续推进的农业面源污染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开好局、起好步。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稳定和加强基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的通知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稳定和加强基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农业农村部•【公布日期】2019.09.30•【文号】农办质〔2019〕32号•【施行日期】2019.09.30•【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农产品质量安全正文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稳定和加强基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的通知农办质〔2019〕32号经过多年努力,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基本健全,设施装备条件明显改善,检测能力迅速提升,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提供了有力支撑。
但是,当前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存在着机构队伍不稳、管理体制不顺、履职能力削弱、保障措施不力等突出问题,严重影响了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的稳定和发展。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和《国家质量兴农战略规划(2018—2022年)》有关精神,现就稳定和加强基层(地、县为主)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稳定和加强基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的重要意义党中央、国务院历来高度重视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
习近平总书记在2013年和2017年出席中央农村工作会议时指出,农产品质量安全既是“产出来”的,也是“管出来”的,并要求“四个最严”和“走质量兴农之路”。
农业农村部始终把农产品质量安全作为农业的重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是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的重要技术支撑,对发现问题隐患、开展风险预警、加强风险防控、组织风险评估和加强执法监管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一)稳定和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是农业农村部门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的必然要求。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明确,加强技术支撑能力建设,健全以国家级检验机构为龙头,省级检验机构为骨干,市县两级检验机构为基础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落实各级农产品检验机构能力和装备配备标准。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农业农村部2019年人才工作要点》的通知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农业农村部2019年人才工作要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农业农村部•【公布日期】2019.03.20•【文号】农办人〔2019〕16号•【施行日期】2019.03.20•【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人才工作正文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农业农村部2019年人才工作要点》的通知农办人〔2019〕16号为深入贯彻落实2019年农业农村人才工作座谈会精神,做好2019年农业农村人才重点工作,我部研究制定了《农业农村部2019年人才工作要点》。
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为加强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推动乡村人才振兴作出贡献。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2019年3月20日农业农村部2019年人才工作要点农业农村部2019年人才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落实全国组织工作会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全国组织部长会议、全国农业农村厅局长会议和2019年农业农村人才工作座谈会部署要求,紧紧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进一步加强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不断强化乡村振兴的人才支撑。
一、深化农业农村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一)加强党对农业农村人才工作的领导。
完善党管农业农村人才体制机制,健全组织部门指导、农业农村部门牵头、有关部门共同参与、全系统协调联动、社会力量广泛支持的农业农村人才工作新格局。
加强对农业农村人才的政治引领和政治吸纳,把培养人才和发挥人才作用摆在乡村振兴战略全局中通盘考虑,依靠人才引领推动乡村振兴、在乡村振兴中培养造就人才。
(二)强化农业农村人才政策创设。
深化农业农村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系统研究推动乡村人才振兴的政策举措,建立以品德、业绩、贡献为导向的农业农村科技人才分类评价体系。
修订部系统职称评审有关政策文件,探索实施部系统专业技术人才分类评价。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发布关于做好现代设施农业建设项目谋划储备的通知
设施农业2023-104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发布关于做好现代设施农业建设项目谋划储备的通知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好中央一号文件关于发展现代设施农业的安排部署,按照《农业农村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全国现代设施农业建设规划(2023—2030年)〉的通知》(农计财发〔2023〕6号)要求,我部将建立健全农业农村基础设施融资项目库,做好设施种植、设施畜牧、设施渔业、现代物流设施等各类现代设施农业建设项目谋划储备,引导加大融资支持。
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锚定加快建设农业强国目标,围绕保障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稳定安全供给,牢固树立大食物观,以优化设施农业布局、适度扩大规模、升级改造老旧设施为重点,建立健全融资项目库,强化项目谋划顶层设计,完善“分类设库、分层储备、分级管理”运行机制,优化“主体线上填报、地方逐级推介、部门分批推送、银行自主审贷”流程模式,用好贷款贴息、财政奖补等各类政策工具,引导撬动更多金融活水流入现代设施农业,助力扩大农业农村有效投资,以基础设施现代化促进农业农村现代化。
二、支持重点(一)支持建设以节能宜机为主的现代设施种植业。
加快传统优势产区设施改造提升,支持整县推进实施老旧低效设施改造,加快推广现代信息技术和设施装备,有序推进产业提档升级。
以生态保护和资源合理利用为前提,有序推进西北戈壁、黄淮海和环渤海盐碱地等非耕地现代设施农业园区化开发。
强化大中城市现代化都市设施农业建设,突出发展现代都市型智慧设施农业,建设一批全年生产、立体种植、智能调控的连栋温室和植物工厂等高端生产设施,形成一批布局合理、高产高效的现代设施农业标准化园区。
以蔬菜和水稻生产大县为重点,合理布局建设集约化育苗(秧)中心。
(二)支持建设以高效集约为主的现代设施畜牧业。
加快规模养殖场设施化改造升级,支持配套和完善精准饲喂、智能环境控制、粪污处理利用等设施设备。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建设发展的指导意见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建设发展的指导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务院办公厅•【公布日期】2018.01.16•【文号】国办发〔2018〕4号•【施行日期】2018.01.16•【效力等级】国务院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农业管理综合规定正文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建设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8〕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1997年和2015年,国务院分别批准建立杨凌、黄河三角洲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
在各方共同努力下,我国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以下简称示范区)建设取得明显成效,在抢占现代农业科技制高点、引领带动现代农业发展、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也面临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高新技术产业竞争力有待提高等问题。
为加快推进示范区建设发展,提高农业综合效益和竞争力,大力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经国务院同意,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乡村振兴战略为引领,以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服务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增绿为主攻方向,统筹示范区建设布局,充分发挥创新高地优势,集聚各类要素资源,着力打造农业创新驱动发展的先行区和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试验区。
(二)基本原则。
坚持创新驱动。
以科技创新为引领,构建以企业为主体的创新体系,促进农业科技成果集成、转化,培育农业高新技术企业、发展农业高新技术产业,通过试验示范将科研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更好为农业农村发展服务,走质量兴农之路。
深化体制改革。
以改革创新为动力,加大科技体制机制改革力度,打造农业科技体制改革“试验田”,进一步整合科研力量,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着力激发农业科技创新活力。
农业农村部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第3556号建议的答复
农业农村部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第3556号建议的答复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农业农村部•【公布日期】2018.08.27•【文号】农办议〔2018〕304号•【施行日期】2018.08.27•【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土地资源正文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第3556号建议的答复农办议〔2018〕304号李东艳代表: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完善农村土地流转政策,促进农业经济发展的建议”收悉。
经商财政部、银保监会,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加快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培育新型职业农民(一)关于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中央高度重视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强调,要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和《全国农业现代化规划(2016—2020年)》都把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工程作为重要内容。
各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要求,积极培育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一是健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政策体系。
2017年,中办、国办印发了《关于加快构建政策体系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从财政税收、基础设施建设、金融信贷服务、保险支持、营销市场、人才培养引进等方面建立健全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的政策体系。
《意见》明确提出,要构建框架完整、措施精准、机制有效的政策支持体系,不断提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适应市场能力和带动农民增收致富能力,进一步提高农业质量效益、促进现代农业发展。
同时,《意见》强调,要围绕帮助农民、提高农民、富裕农民,把坚持家庭经营基础性地位,既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又不忽视普通农户尤其是贫困农户,发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对普通农户的辐射带动作用,正确处理培育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与带动普通农户发展的关系。
二是建立家庭农场动态管理机制。
我部指导各地完善家庭农场认定标准和管理办法,确保所有涉农县(市、区)全覆盖。
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监测评价指标体系
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监测评价指标体系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监测评价指标体系是对现代农业示范区发展情况进行全面评估和监测的重要工具。
通过监测和评价,可以及时了解现代农业示范区的发展状况,为政府决策提供参考,推动现代农业示范区的建设与发展。
下面是一个可能的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监测评价指标体系。
一、农业生产指标1.农作物产量:主要评估农作物产量的数量和质量,包括粮食、油料作物、蔬菜、水果等。
2.养殖业产量:包括家禽、畜牧、水产等养殖业的产量和质量。
3.农业机械化水平:主要评估农田面积机械化耕种、播种、收割等的比例。
4.农业资源利用率:评估农业资源的合理利用程度,包括耕地利用率、水资源利用率等。
二、农业科技创新指标1.科技创新投入:包括研发经费、科研人员数量、科技创新成果的数量和质量等。
2.农业科技推广应用:评估新技术、新品种在现代农业示范区的推广应用情况。
3.农业科技服务体系:评估现代农业示范区建立的科技服务体系及其服务效果。
三、农业可持续发展指标1.农业环境保护:评估农业对环境的影响和农业环境保护措施的实施情况。
2.农产品质量安全:评估农产品的质量安全水平,包括化肥、农药等农业投入品的合规使用情况,以及农产品的环境安全指标等。
3.农村经济发展:评估现代农业示范区的农村经济发展水平和农民收入水平。
四、农业社会服务指标1.农业教育和培训:评估现代农业示范区的农业教育和培训机构的建设和效果。
2.农业就业和社会保障:评估现代农业示范区的农业就业和社会保障机制的建设和效果。
3.农村文化建设:评估现代农业示范区的农村文化建设情况,包括文化活动、乡风文明等。
综上所述,以上是一个可能的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监测评价指标体系。
这个指标体系通过评估农业生产、农业科技创新、农业可持续发展和农业社会服务等方面的情况,全面了解现代农业示范区的发展状况和问题,为政府决策提供科学参考,推动现代农业示范区的建设与发展。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批准开展2018年绿色循环优质高效特色农业促进项目建设的通知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批准开展2018年绿色循环优质高效特色农业促进项目建设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农业农村部,财政部办公厅•【公布日期】2018.08.05•【文号】农办财〔2018〕71号•【施行日期】2018.08.05•【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农业管理综合规定正文农业农村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批准开展2018年绿色循环优质高效特色农业促进项目建设的通知农办财〔2018〕71号各有关省、自治区农业(农牧、农村经济)厅(委)、财政厅,广东省农垦总局:根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中央1号文件有关部署要求,为推动质量兴农、绿色兴农,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2018年农业农村部、财政部启动绿色循环优质高效特色农业促进项目建设。
经县(市、区)申请、省级遴选、部级审查,决定批准河北省内丘县等32个县(市、区)实施绿色循环优质高效特色农业促进项目,具体名单见附件。
为指导各地扎实推进项目实施,确保政策项目有效落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明确项目建设目标实施绿色循环优质高效特色农业促进项目,是推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高农业创新力、竞争力和全要素生产率的重要举措。
各有关省(自治区)及广东省农垦总局(以下简称各省)要高度重视,认真学习《农业农村部、财政部关于实施绿色循环优质高效特色农业促进项目的通知》(农财发〔2018〕22号)精神,准确把握实施要点,聚焦果菜茶等特色主导产品生产,延伸绿色优质特色农产品产业链,推动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提高农业绿色化、优质化、特色化、品牌化水平,实现产品质量高、产业效益高、生产效率高、资源利用高、农民收入高、消费者广泛认可,真正从增产导向转向提质导向,真正把质量兴农、绿色兴农的思路融入到项目管理实践中去,在提高农业供给体系的质量与效益上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二、进一步优化资金使用方向2018年中央财政绿色循环优质高效特色农业促进项目补助资金已经下达,其中分配给贫困县的要落实好贫困县涉农资金整合政策要求,体现带贫减贫效果。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农业科技现代化先行县共建工作的通知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农业科技现代化先行县共建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农业农村部•【公布日期】2021.05.25•【文号】农办科〔2021〕10号•【施行日期】2021.05.25•【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农业科技正文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农业科技现代化先行县共建工作的通知农办科〔2021〕10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农村(农牧)厅(局、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农村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科学院,农业农村部与教育部共建大学、农业农村部与相关省共建大学,部直属相关单位,有关涉农科技型企业: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农业现代化关键是农业科技现代化。
为加强农业与科技融合,推动产业振兴、人才振兴和生态振兴,按照“优先发展农业农村,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总体要求,围绕实施乡村振兴科技支撑行动,在全国范围内共建一批农业科技现代化先行县,探索构建科技支撑引领乡村全面振兴和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新机制新模式。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大力推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组织全国农业科教环能系统力量,聚焦县域农业农村发展实际需求,引导科技、人才、资本、信息等要素向县域集聚,激发县域经济活力,推动品种培优、品质提升、品牌打造和标准化生产,促进农业绿色转型和高质量发展,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重要农副产品有效供给,因地制宜共建一批产业科技化、人才专业化、生态绿色化的农业科技现代化先行县,引领全国乡村振兴和农业农村现代化。
二、共建原则(一)强化分工协作。
充分发挥先行县党委政府的主导作用、对口技术单位的支撑作用、各级农业农村部门的指导作用和企业的市场主体作用,汇聚全国农业科教环能系统力量,统筹好各渠道资源,促进各方面深度合作与开放共享,形成共建工作合力。
(二)聚力主导产业。
立足地方资源禀赋和比较优势,聚焦县域主导产业,围绕产业链各环节技术需求,通过共建平台、联合攻关、协同推广和品牌创建等方式,实现成果和服务精准供给,推动县域优势特色产业转型升级和提质增效。
2022年咨询工程师【农业产业园区规划与建设工程】参考答案
2022年咨询工程师(投资)继续教育--远程教育【农业产业园区规划与建设工程】参考答案一、单选题【本题型共15道题】1.农业产业园区规划中应以( )产业为其核心。
A.自然条件B.发展现状C.市场供求D.产业正确答案:[D]2.2017年以来,农业农村部和财政部批准创建了151个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其中已认定( )个。
A.120B.65C.87D.90正确答案:[C]3.央财政对列入第一批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创建名单的县(市)安排( )亿元奖补资金。
A.0.8B.1.0C.1.2D.2.0正确答案:[B]4.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认定条件中在带动农民作用显著方面,要求园内( )以上的农户加入合作社联合经营。
A.20%B.30%C.40%D.50%正确答案:[B]5.农业产业化是以市场为导向,以( )为中心。
A.主导产业B.经济效益C.社会效益D.生态效益正确答案:[B]6.农业产业化是以市场为导向,以( )为中心。
A.主导产业B.经济效益C.社会效益D.生态效益正确答案:[B]7.德国著名农业经济学家杜能在1826年出版了著作《孤立国》,标志着( )的诞生。
A.农业区位理论B.生态适宜性理论C.景观安全格局理论D.农业多功能性理论正确答案:[A]8.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认定条件中在主导产业发展水平全国领先方面,主导产业覆盖率达到( )以上。
A.50%B.60%C.70%D.80%正确答案:[B]9.现代农业产业园区运行模式中的合作社主体型园区的主体为( )。
A.农民B.合作社C.企业D.政府正确答案:[A]10. 目前,国内塑料大棚和日光温室使用的大都是( )膜。
A.生物降解膜B.转光膜C.防雾无滴膜D.耐候性农膜正确答案:[C]11.我国政府从( )引进温室大鹏与灌溉技术,在北京建立了中以示范农场,这是国内第一个实质意义上的农业产业园区。
A.美国B.以色列C.日本D.德国正确答案:[B]12.黑龙江省五常市现代农业产业园主导产业是( )。
农业农村部、财政部关于2018年批准创建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的通知
农业农村部、财政部关于2018年批准创建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农业农村部,财政部•【公布日期】2018.07.13•【文号】农计发〔2018〕17号•【施行日期】2018.07.13•【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农业管理综合规定正文农业农村部财政部关于2018年批准创建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的通知农计发〔2018〕17号按照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以及《2018年政府工作报告》部署要求,根据《农业农村部财政部关于开展2018年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创建工作的通知》(农计发〔2018〕11号),经县(市、区)申请、省级推荐、文本评审、现场答辩等选拔程序并公示,决定批准陕西省眉县等21个现代农业产业园创建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具体名单见附件。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切实加强对现代农业产业园工作的组织领导建设以规模化种养基地为基础,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带动,现代要素集聚,“生产+加工+科技”融合发展的现代农业产业园,是培育农村经济发展新动能、促进农民持续稳定增收的重要载体,是新时期推进农业高质量发展、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重大举措,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引领驱动乡村产业兴旺的有力抓手。
创建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发挥其示范带动作用,是党中央、国务院推进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的重要部署。
列入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创建名单的县(市、区),要建立健全由党委或政府主要领导牵头的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领导小组,统筹协调相关重大建设举措,及时解决重大问题。
省级农业、财政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创建成效考核,坚决避免“重申报创建、轻建设管理”等现象;要健全支持政策措施,大力推进本省区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构建部、省、市、县共同推进的产业园建设工作格局。
二、把准目标,扎实推进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创建有关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创建县(市、区),要抓紧修改完善产业园创建方案,省级农业、财政部门要加强督促和指导,强化创建方案论证、审核和实施。
农业示范区建设水平监测评价报告发布
农业示范区建设水平监测评价报告发布
作者:农业部网
来源:《农机市场》 2016年第5期
近日,农业部发布《2015 年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水平监测评价报告》。
报告以2014 年示范区数据为基础,对前两批153 个示范区建设水平进行了监测评价。
结果显示,迈入基本实现农业现代化阶段的示范区数量达到44 个,占示范区总数的28.8%,比上年新增24 个。
报告评述,示范区农业现代化进程不断加快,示范区的排头兵地位进一步彰显,示范引领的作用进一步发挥。
现代农业生产体系日臻完善。
农田基础设施更加牢固,旱涝保收高标准农田比重达到55.1%;农业设施装备不断优化,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78%;农业信息化水平稳步提升,平均每百户农户拥有56.3 台计算机,“12316”等农业信息服务热线覆盖率达到99.3%;科技素质水平逐年提高,大专学历以上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人员占比81.9%,持专业证书农业劳动力数量占农业劳动力总量的比重达44.5%。
现代农业经营体系不断创新。
规模化经营水平不断提高,土地适度规模经营比重、畜禽规模化养殖比重和水产标准化健康养殖比重分别达到57.0%、65.7%和为43.1%;农民组织化程度稳步提高,参加农民合作社的农户总数的比重达到55.2%;投融资机制更加健全,项目补助、财政奖补、信贷资金、农业保险等对农业产业发展的扶持力度不断增强。
(农业部网)。
农业农村部、财政部关于认定首批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的通知
农业农村部、财政部关于认定首批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农业农村部,财政部•【公布日期】2018.12.29•【文号】农规发〔2018〕12号•【施行日期】2018.12.29•【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农业科技正文农业农村部财政部关于认定首批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的通知农规发〔2018〕12号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建设现代农业产业园、培育农业农村发展新动能的决策部署,2017年,农业农村部、财政部批准创建了41个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
一年多来,各地坚持姓农、务农、为农和兴农的创建宗旨,切实加强创建指导,加大政策支持,推进规模化种养基地建设,促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建成了一批产业特色鲜明、要素高度集聚、设施装备先进、生产方式绿色、经济效益显著、示范带动有力的现代农业产业园。
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创建绩效评价和认定工作的通知》(农办规〔2018〕15号)要求,经绩效自评、申请认定、省级推荐、绩效评价和现场考察,决定将创建成效突出、符合认定条件的四川省眉山市东坡区等20个现代农业产业园认定为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具体名单见附件)。
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是引领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排头兵,是推进乡村产业振兴的重要载体。
各产业园要以获得认定为新起点,进一步做大做强优势特色主导产业,聚集现代生产要素,创新农民增收利益联结机制,打造新农民创新创业孵化平台,示范带动省、市、县梯次建设现代农业产业园,形成以产业园为主要抓手推进乡村产业振兴的工作格局。
各地要立足县域资源禀赋,突出优势特色主导产业,推进“生产+加工+科技+品牌”一体化发展,集中连片建设生产基地,引导农产品加工产能向产业园集中集聚,推动农产品就地就近转化增值,不断提升种养规模化、加工集群化、科技集成化、营销品牌化的全产业链开发水平,加快建设一二三产业融合、产业链条相对完整的现代农业产业园,让农民更多分享二三产业增值收益。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支持做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的通知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支持做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农业农村部,财政部•【公布日期】2019.07.01•【文号】农办计财〔2019〕44号•【施行日期】2019.07.0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农业管理其他规定正文关于支持做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的通知农办计财〔2019〕4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农业农村(农牧)厅(委、局)、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农村局、财政局,黑龙江省农垦总局、广东省农垦总局: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构建政策体系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意见》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的意见》精神,按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以及中央一号文件部署要求,2019年中央财政加大对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支持力度。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要意义习近平总书记十分重视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发展,2018年9月21日在中央政治局第八次集体学习时指出“要突出抓好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两类农业经营主体发展,赋予双层经营体制新的内涵,不断提高农业经营效率”,2019年3月8日在参加河南代表团审议时强调“要突出抓好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两类农业经营主体发展,支持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构建政策体系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意见》明确,在坚持家庭承包经营基础上,培育从事农业生产和服务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是关系我国农业现代化的重大战略;加快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对于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引领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发展、带动农民就业增收、增强农业农村发展新动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加大对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支持,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促进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等一系列部署要求的重要内容,也是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夯实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基础的重要举措。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国家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建设的通知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国家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建设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农业农村部•【公布日期】2020.04.20•【文号】农办科〔2020〕6号•【施行日期】2020.04.20•【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农业科技正文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国家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建设的通知农办科〔2020〕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农村(农牧)厅(局、委),有关单位:为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和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乡村振兴战略,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推动农业转型升级和绿色发展,促进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落地和先进技术进村入户到企,充分展示部分地区先进农业技术生产模式和发展经验,我部在全国遴选了一批国家现代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以下简称“基地”,名单见附件1),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发挥基地引领农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作用基地是加快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开展先进技术集成示范推广,推动先进农业技术传播,引领农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示范展示平台。
建设主体要按照有一定面积规模、有综合引领性配套技术、有稳定科技支撑团队、有可持续发展机制的“四有”要求持续深入开展建设,构建科技成果转化的先行区域,打造优质品种和绿色技术的展示窗口,搭建农技推广服务和农民及新型经营主体观摩学习的优质载体。
要进一步强化突出科技对基地的转型升级、绿色发展、提质增效的重要支撑,体现现代农业技术的先进性、集成性、综合性,发挥好基地引领农业高质量发展的示范带动作用。
二、落实好基地建设运行各项任务省级农业农村部门要把基地当作引领当地农业发展的高标准样板,推进成果转化、技术推广、农民培训在基地融合贯通,组织基地建设主体编制工作方案、协调科技合作、指导开展建设并给予积极支持。
建设主体根据基地主导产业,加强与科技支撑单位的对接协作,提升自身技术应用和转化能力,确定示范展示的先进技术模式,在基地开展技术集成和试验示范展示,推进先进适用技术在基地转化应用并加强推广。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农业部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三农”重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农业部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三农”重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农业部(已撤销)•【公布日期】2012.05.21•【文号】农办办[2012]28号•【施行日期】2012.05.2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农业管理综合规定正文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农业部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三农”重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农办办[2012]28号)机关各司局、各直属单位: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农业科技创新持续增强农产品供给保障能力若干意见有关政策措施分工的通知》(国办函[2012]35号)、《国务院关于落实<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部门分工的意见》(国发[2012]13号)精神,办公厅制定了《农业部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三农”重点工作实施方案》。
经部领导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有关重点工作已纳入绩效管理,各司局要切实加强过程管理,强化监督检查,狠抓措施落实,确保各项重点工作顺利推进。
各牵头司局要在2012年10月中旬前将落实情况报办公厅。
二〇一二年五月二十一日农业部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三农”重点工作实施方案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农业科技创新持续增强农产品供给保障能力若干意见有关政策措施分工的通知》(国办函[2012]35号)和《国务院关于落实<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部门分工的意见》(国发[2012]13号)要求,中央1号文件有关政策措施分工中由我部牵头落实20项,参与落实44项,合计64项工作任务;《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部门分工中由我部牵头落实3个方面的10项重点工作、参与9个方面的11项重点工作。
具体措施、工作要求、责任分工等明确如下:一、中央1号文件政策措施分工(一)我部牵头落实的20项工作任务1.关于“继续开展粮食稳定增产行动”工作措施:一是狠抓强农惠农富农政策落实。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创建绩效评价和认定工作的通知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创建绩效评价和认定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农业农村部,财政部办公厅•【公布日期】2018.11.27•【文号】农办规〔2018〕15号•【施行日期】2018.11.27•【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农业管理综合规定正文农业农村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创建绩效评价和认定工作的通知农办规〔2018〕15号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农村厅(委)、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局、财政局,黑龙江省农垦总局、广东省农垦总局:为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发挥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引领作用,按照《农业部财政部关于批准创建第一批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的通知》(农计发〔2017〕100号)、《农业部财政部关于批准创建第二批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的通知》(农计发〔2017〕110号)精神,经研究,农业农村部、财政部决定在创建绩效评价基础上,择优认定一批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推进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的工作部署,按照建设“生产+加工+科技”的现代农业产业集群、推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要求,加强产业园创建绩效评价,严格标准条件,认定一批产业特色鲜明、要素高度集聚、设施装备先进、生产方式绿色、经济效益显著、辐射带动有力的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引领带动各地推进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促进农业生产、加工、物流、研发、示范、服务等相互融合和全产业链开发,推动农民利益共享机制创新,打造农业农村现代化和乡村振兴先行区,建设乡村产业振兴主力军。
二、认定条件(一)主导产业发展水平全国领先。
产业园主导产业实现“生产+加工+科技”的发展要求,种养规模化、加工集群化、科技集成化、营销品牌化的全产业链开发格局已经形成,农业生态价值、休闲价值、文化价值充分挖掘,实现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生产、加工、物流、休闲、研发、示范、服务等发展板块布局合理、相对集中、连接紧密。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7年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水平监测评价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7年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水平
监测评价工作的通知
【法规类别】农业管理
【发文字号】农办计[2017]28号
【发布部门】农业部
【发布日期】2017.06.06
【实施日期】2017.06.06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E0303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7年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水平监测评价工作的通知
(农办计[2017]2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农业(农牧、农村经济)厅(局、委、办),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局,黑龙江省农垦总局、广东省农垦总局:
根据《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水平监测评价办法(试行)》(农办计〔2013〕79号)要求,为全面掌握地市级及以上示范区建设情况,现就开展2017年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水平监测评价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价对象
重点对我部认定的三批共283个示范区2016年度建设情况开展监测评价。
一是整市创建的地市级及以上示范区,选择其所辖主要农业县区进行评价;二是区域创建的地市级及
以上示范区,对其区域创建范围内的农业县区进行评价;三是黑龙江垦区按地市级单位开展评价,对整个垦区进行评价;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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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8年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
水平监测评价工作的通知
【法规类别】农业管理
【发文字号】农办计[2018]30号
【发布部门】60240
【发布日期】2018.08.10
【实施日期】2018.08.10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E0303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8年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水平监测评价工作的通知
(农办计[2018]3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农业(农牧、农村经济)厅(局、委、办),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局,黑龙江省农垦总局、广东省农垦总局:
为加强对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以下简称“示范区”)的考核管理、发挥示范区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中的示范引领作用,按照《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水平监测评价办法(试行)》(农办计〔2013〕79号)要求,现就开展2018年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水平监测评价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价对象
重点对我部认定的283个示范区(讷嫩片区和绥北片区除外)2017年建设情况开展监测
评价。
一是整市创建的地市级及以上示范区,选择其所辖主要农业县区进行评价;二是区域创建的地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