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案例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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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合同管理与案例分析5篇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与案例分析5篇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与案例分析5篇篇1甲方(发包方):_________________[单位名称]乙方(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单位名称]鉴于甲方需要实施一项建设工程,并决定由乙方承包完成,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就本次建设工程合同管理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合同基本原则(一)本合同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自愿签订并执行本合同。

(二)甲乙双方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履行合同义务,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

二、工程概况(一)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工程名称](二)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工程地点](三)工程内容:_________________[具体工程内容](四)工程造价:_________________[工程造价金额及明细表](附后)。

三、合同管理与执行(一)甲乙双方应建立健全合同管理制度,确保合同的有效执行。

(二)甲方应及时向乙方提供工程相关资料,并确保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三)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组织施工力量,确保工程进度和质量。

(四)工程款支付应当按照合同约定进行,甲方不得无故拖欠工程进度款。

(五)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工程无法按时完成,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双方协商解决。

四、案例分析(一)针对以往类似工程中的常见问题,甲乙双方进行了深入的沟通和讨论。

(二)对于合同履行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风险点,双方应采取以下应对措施:1. 工程质量问题:设立专门的质量监督小组,对工程建设全过程进行监控。

2. 工程进度延误:双方应密切沟通,共同制定解决方案,确保工程进度。

3. 工程款项纠纷: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执行款项支付,避免不必要的纠纷。

(三)对于过去已完成的工程项目,双方应总结经验教训,为本次工程提供参考和借鉴。

五、违约责任与解决方式(一)甲乙双方如违反合同约定,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建筑工程合同案例分析实例

建筑工程合同案例分析实例

建筑工程合同案例分析实例某建筑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与一工程承包商(以下简称乙方)签订了一份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合同约定由乙方负责甲方的一项办公楼建设工程。

合同中明确了工程的施工范围、质量标准、工期要求、付款方式等关键条款。

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出现了以下几个主要问题:1. 工程延期:由于乙方在施工过程中遇到了不可预见的地质问题,导致工程进度受阻,最终未能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完成。

根据合同条款,乙方应支付违约金。

但乙方认为,地质问题是不可抗力因素,不应承担责任。

2. 质量问题:甲方在验收过程中发现部分建筑材料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要求乙方进行更换。

乙方则认为材料供应商应对此负责,而非自己。

3. 付款争议:乙方在未完成全部工程的情况下,要求甲方支付剩余工程款。

甲方则认为应根据工程进度和质量来支付款项。

针对上述问题,双方进行了多轮协商,并最终达成了以下解决方案:1. 对于工程延期问题,经过专业评估机构的鉴定,确认地质问题属于不可抗力。

双方同意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工期,并对合同中关于不可抗力的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免除了乙方的部分违约责任。

2. 关于质量问题,乙方承认了对工程质量把关不严的责任,并同意更换不合格材料。

同时,为了保障后续工程质量,双方约定增加第三方监理的频率和范围。

3. 在付款争议方面,双方同意按照实际完成的工程量和质量进行结算。

甲方先行支付部分工程款,剩余款项在工程全部完成并通过验收后支付。

通过这一系列的协商和调整,最终甲乙双方均表示满意,工程也顺利完成。

此案例反映出在建筑工程合同执行过程中,遇到问题时,双方应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积极沟通协商,寻求合理的解决方案。

建筑工程合同的签订只是合作的开始,合同的执行和管理才是确保工程顺利进行的关键。

在实际操作中,合同双方应当充分了解合同条款,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

在遇到争议时,应及时沟通协商,必要时可寻求第三方的专业意见或仲裁解决。

只有这样,才能在保护自身合法权益的同时,推动工程项目的顺利完成。

建设工程合同案例分析

建设工程合同案例分析

篇一:建设工程合同案例分析一、建设工程合同的内涵【案例】××商场为了扩大营业范围,购得我市×××集团公司地皮一块,准备兴建××商场分店。

××商场通过招标投标的形式与××建筑工程公司签订了建筑工程承包合同。

之后,承包人将各种设备、材料运抵工地开始施工。

施工过程中,城市规划管理局的工作人员来到施工现场,指出该工程不符合城市建设规划,未领取施工规划许可证,必须立即停止施工。

最后,城市规划管理局对发包人作出了行政处罚,处以罚款2万元,勒令停止施工,拆除已修建部分。

承包人因此而蒙受损失,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发包人给予赔偿。

【案例评析】本案双方当事人之间所订合同属于典型的建设工程合同,归属于施工合同的类别,所以评判双方当事人的权责应依有关建设工程合同的规定。

本案中引起当事人争议并导致损失产生的原因是工程开工前未办理规划许可证,从而导致工程为非法工程,当事人基于此而订立的合同无合法基础,应视为无效合同。

依《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之规定,规划许可证应由建设人,即发包人办理,所以,本案中的过错在于发包方,发包方应当赔偿给承包人造成的先期投入、设备、材料运送费用以及耗用的人工费用等项损失。

二、建设工程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案例】承包人和发包人签订了物流货物堆放场地平整工程合同,规定工程按我市工程造价管理部门颁布的《综合价格》进行结算。

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因发包人未解决好征地问题,使承包人7台推土机无法进入场地,窝工200天,致使承包人没有按期交工。

经发包人和承包人口头交涉,在征得承包人同意的基础上按承包人实际完成的工程量变更合同,并商定按“冶金部广东省某厂估价标准机械化施工标准”结算。

工程完工结算时因为窝工问题和结算依据发生争议。

承包人起诉,要求发包人承担全部窝工责任并坚持按第一次合同规定的计价依据和标准办理结算,而发包人在答辩中则要求承包人承担延期交工责任。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与案例分析8篇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与案例分析8篇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与案例分析8篇篇1甲方:[甲方名称](以下简称“业主”)乙方:[乙方名称](以下简称“承包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建设工程合同的法律法规的规定,为明确双方在建设工程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一、建设工程概况项目名称:[工程名称]工程地点:[工程地点]工程规模:[工程规模简述]合同总造价:[合同总造价金额](人民币)工期要求:[具体工期要求]工程质量标准:[工程质量标准]二、合同目的与原则本合同旨在明确业主与承包商在工程建设过程中的权利与义务,确保工程按期完成,质量合格,风险可控。

双方本着平等互利、诚实守信的原则签订本合同。

三、合同的主要内容及要求1. 合同文件的组成与解释顺序本合同由协议书、合同通用条款、合同专用条款及其他补充协议等文件组成。

合同解释顺序按照前述顺序进行。

2. 工程进度款支付方式及支付条件详细约定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方式、支付比例及支付条件等。

3. 工程变更与调整约定明确工程变更的范围、程序及调整合同造价的方式。

4. 工程验收与结算方式明确工程验收的标准、程序和结算方式以及质量保证金的扣留与返还。

5. 合同的履行与违约责职规定甲乙双方应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如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及赔偿损失的计算方式。

6. 争议的解决方式约定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的解决方式,如协商、调解、仲裁或诉讼等。

7. 其他补充条款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双方可约定其他补充条款。

四、案例分析部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描述)以实际建设工程案例为背景,对合同管理中的常见问题进行分析和讲解,如工程延期、质量纠纷、造价争议等,阐述如何运用法律手段解决这些问题,并强调合同管理的重要性。

案例分析应紧密结合合同条款,以便更好地理解和应用合同内容。

五、合同的生效与变更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合同执行过程中,任何变更须经双方协商一致并书面确认。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建设工程法律案例分析(3篇)

建设工程法律案例分析(3篇)

第1篇一、背景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建设工程行业也得到了迅猛的发展。

然而,建设工程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往往涉及众多法律问题,如合同纠纷、质量纠纷、安全事故等。

本文将通过对一起建设工程法律案例的分析,探讨建设工程法律问题及其解决方法。

二、案例简介某市某房地产开发公司(以下简称“甲方”)拟在市区建设一栋住宅楼,委托某建筑公司(以下简称“乙方”)承建。

双方签订了一份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甲方提供项目建设用地,乙方负责施工,工程总投资为1000万元。

合同签订后,乙方按照甲方要求完成了施工任务,但在工程验收过程中,发现工程质量存在问题。

甲方认为乙方施工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乙方则认为工程质量问题是由于甲方提供的地基条件不佳导致的,请求免除其违约责任。

三、案例分析1. 合同效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属于合同法调整的范畴。

本案中,甲方与乙方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符合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合同有效。

2. 违约责任(1)乙方违约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107条的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本案中,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因工程质量问题未能达到合同约定的标准,构成违约。

因此,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2)甲方违约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113条的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本案中,甲方在合同签订后未按照约定提供项目建设用地,导致乙方无法按期完成施工任务。

虽然甲方未构成违约,但其行为给乙方造成了损失,因此,甲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3. 质量问题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28条的规定,建筑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活动,必须保证建筑工程的质量。

建筑公司法律案例分析(3篇)

建筑公司法律案例分析(3篇)

第1篇一、案情简介某建筑工程公司(以下简称“原告”)与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被告”)于2018年5月签订了一份《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由原告承包被告开发的某住宅小区的土建工程。

合同约定工程总价为人民币2亿元,工期为18个月,合同工期自2018年6月1日起至2019年11月30日止。

合同中还约定了工程质量、付款方式、违约责任等条款。

2018年6月1日,原告按照合同约定开始施工。

然而,由于被告未按时支付工程进度款,原告在施工过程中多次暂停工程。

截至2019年9月30日,原告已完成工程量的60%。

在此期间,双方就工程进度款支付及工期延期等问题多次协商,但均未达成一致意见。

2019年10月,原告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支付剩余工程进度款及违约金。

二、争议焦点1. 被告是否应当支付原告剩余工程进度款?2. 被告是否应当承担违约责任?3. 双方违约责任的比例如何确定?三、案例分析(一)关于剩余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根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约定,被告应按照工程进度支付工程进度款。

原告已完成工程量的60%,按照合同约定,被告应支付相应的工程进度款。

然而,由于被告未按时支付,导致原告工程款支付困难,工程进度受到影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的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被告未按约定支付工程进度款,已构成违约。

在法院审理过程中,被告提出原告工程进度不符合合同约定,存在质量问题。

对此,原告提供了相应的工程验收报告和质量检测报告,证明工程符合合同约定和质量标准。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原告提供的证据充分,足以证明其已完成合同约定的工程量,被告应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剩余工程进度款。

(二)关于违约责任的承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八条的规定,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本案中,被告未按时支付工程进度款,已构成违约。

工程合同法律案例分析(3篇)

工程合同法律案例分析(3篇)

第1篇一、案件背景某房地产开发公司(以下简称“开发商”)与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筑公司”)于2010年签订了一份《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由建筑公司承建开发商开发的某住宅小区项目。

合同约定工程总价为人民币1亿元,工期为24个月。

合同签订后,双方按约定进行了履约,但在工程验收阶段,双方就工程质量及结算金额产生了争议,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

随后,开发商将建筑公司诉至法院,要求解除合同并赔偿损失。

二、争议焦点1. 工程质量是否符合合同约定?2. 工程结算金额是否合理?3. 双方是否已履行合同义务?三、案例分析1. 工程质量是否符合合同约定根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及相关法律法规,工程质量应当符合国家有关建设工程质量标准。

本案中,开发商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工程进行了质量检测,检测报告显示部分工程存在质量问题,如墙体裂缝、防水层渗漏等。

建筑公司对此表示,质量问题系因自然灾害导致,非施工质量问题。

法院审理认为,虽然自然灾害可能对工程质量产生影响,但建筑公司在施工过程中应当采取相应的预防措施,降低自然灾害对工程质量的影响。

因此,建筑公司未能充分履行工程质量保障义务,部分工程存在质量问题,不符合合同约定。

2. 工程结算金额是否合理在工程结算过程中,双方对结算金额存在争议。

开发商认为,根据合同约定及实际施工情况,结算金额应为9500万元;而建筑公司认为,结算金额应为1.1亿元。

法院审理认为,工程结算金额应当以合同约定为准。

双方在合同中明确约定了工程总价为1亿元,虽然实际施工过程中存在部分变更,但变更部分已通过双方协商达成一致,并形成了书面变更协议。

因此,法院认定工程结算金额为1亿元。

3. 双方是否已履行合同义务本案中,开发商已按照合同约定支付了部分工程款,建筑公司已完成工程主体结构施工。

但双方在工程质量及结算金额方面存在争议,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

法院审理认为,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虽存在争议,但均未违反合同约定。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案例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案例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例分析一、案例背景某年,A公司作为甲方,与B公司作为乙方,签订了一份《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由B公司承担甲方所开发的一项住宅小区的建设工程。

合同中明确了工程范围、工程质量、工程进度、工程造价等方面的条款。

合同签订后,B公司组织施工,但由于甲方资金链断裂,导致工程进度受到影响。

二、纠纷产生在工程进度受到影响的情况下,B公司为了完成工程,向银行贷款并垫付了部分工程款。

然而,甲方却因资金问题无法按时支付工程款,导致双方产生纠纷。

B公司认为甲方违反了合同约定,要求甲方支付工程款及违约金;而甲方则认为工程进度受到影响,要求减少工程款。

三、法院审理双方协商无果,B公司将甲方诉至法院。

法院在审理过程中,查明以下事实:1. 甲方确实未能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2. 工程进度受到影响,但主要是由于甲方资金链断裂所致;3. B公司在施工过程中,确实向银行贷款并垫付了部分工程款。

四、判决结果法院认为,根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约定,甲方应按时支付工程款。

虽然工程进度受到影响,但主要是由于甲方资金问题所致,乙方B公司在施工过程中已履行了合同约定的义务。

因此,法院判决甲方支付乙方工程款及违约金。

五、案例分析1. 合同履行的重要性本案例中,甲方因资金问题导致工程进度受到影响,违反了合同约定。

这表明,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各方当事人应当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否则将承担违约责任。

2. 工程款支付问题本案中,甲方未能按时支付工程款,导致纠纷产生。

根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约定,甲方应按时支付工程款。

因此,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各方当事人应当关注工程款的支付问题,确保工程进度不受影响。

3. 违约责任的承担在本案中,法院判决甲方支付乙方工程款及违约金。

这表明,当一方违反合同约定时,另一方有权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因此,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各方当事人应当严格遵守合同约定,避免因违约而产生不必要的损失。

4. 工程进度与质量保障本案例中,虽然工程进度受到影响,但法院仍然判决甲方支付工程款。

工程合同的法律案例分析(3篇)

工程合同的法律案例分析(3篇)

第1篇一、引言工程合同是建筑工程领域中常见的合同类型,涉及工程建设项目的规划设计、施工、监理等多个环节。

工程合同的签订与履行,对于保障工程项目的顺利进行、维护合同双方的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以一起工程合同纠纷案件为例,分析工程合同的法律问题,为工程合同的法律实践提供参考。

二、案件背景某市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开发商”)与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施工方”)签订了一份《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由施工方负责该房地产开发项目的施工建设。

合同签订后,施工方按照合同约定进行了施工。

然而,在施工过程中,双方因工程进度、工程款支付等问题发生纠纷,导致工程停工。

随后,开发商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施工方继续履行合同,并赔偿因停工造成的损失。

三、案件争议焦点1. 工程进度是否符合合同约定?2. 工程款支付是否符合合同约定?3. 施工方是否有权要求开发商赔偿停工损失?四、法律分析1. 工程进度是否符合合同约定?根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约定,施工方应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施工。

然而,在施工过程中,因施工方原因导致工程进度滞后。

根据《合同法》第一百零三条的规定:“当事人一方未按约定履行合同义务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因此,施工方应承担工程进度滞后的违约责任。

2. 工程款支付是否符合合同约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工程款按月支付。

然而,在施工过程中,开发商未能按期支付工程款。

根据《合同法》第一百零五条的规定:“当事人一方未按约定支付价款或者报酬的,对方可以请求支付价款或者报酬。

”因此,开发商应承担未按期支付工程款的违约责任。

3. 施工方是否有权要求开发商赔偿停工损失?根据《合同法》第一百零九条的规定:“当事人一方违约,致使合同不能履行的,对方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

”在本案中,因开发商未按期支付工程款,导致施工方无法继续施工,造成停工。

根据法律规定,施工方有权要求开发商赔偿因停工造成的损失。

五、法院判决法院经审理认为,施工方因开发商未按期支付工程款导致停工,有权要求开发商继续履行合同,并赔偿因停工造成的损失。

建设工程施工案例(3篇)

建设工程施工案例(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某房地产开发公司(以下简称“发包人”)与某建筑公司(以下简称“承包人”)签订了一份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由承包人承建发包人开发的某住宅小区。

在施工过程中,承包人因资金周转困难,将工程分包给某劳务公司(以下简称“劳务分包单位”)。

后因劳务分包单位拖欠工人工资,导致工程停工。

发包人要求承包人支付工程款,但承包人以劳务分包单位欠款为由拒绝支付。

双方遂发生纠纷。

二、争议焦点1. 挂靠施工的法律责任。

2. 发包人是否应支付工程款。

三、案例分析1. 挂靠施工的法律责任。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条规定,挂靠经营者向劳务分包单位作出的支付工程款的承诺构成债务加入,应当在其承诺范围内向劳务分包单位承担支付欠付工程款的连带责任。

在本案中,承包人作为挂靠经营者,与劳务分包单位签订劳务分包合同,实际施工人为劳务分包单位。

承包人应在其承诺范围内向劳务分包单位承担支付欠付工程款的责任。

2. 发包人是否应支付工程款。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三条规定,发包人明知存在挂靠关系的情形下,被挂靠人无权依据合同向发包人主张工程价款。

在本案中,发包人明知承包人与劳务分包单位之间存在挂靠关系,但仍与承包人签订施工合同。

因此,发包人无权依据合同向承包人主张工程价款。

四、结论1. 承包人作为挂靠经营者,应在其承诺范围内向劳务分包单位承担支付欠付工程款的责任。

2. 发包人明知存在挂靠关系,仍与承包人签订施工合同,无权依据合同向承包人主张工程价款。

五、法律依据1.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2.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六、启示1. 施工企业应合法经营,不得挂靠施工。

2. 发包人应严格审查施工企业的资质,避免与挂靠施工企业签订合同。

3. 各方当事人应充分了解法律法规,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第2篇一、项目背景某住宅小区项目位于我国某大城市,占地面积约10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20万平方米。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案例分析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案例分析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案例分析1.案情:某大学根据学校合并规划,在某市开发区建设新校址,投资2亿元,建设4栋教学楼、6栋学生宿舍楼、2栋食堂、1栋浴室、3栋家属楼等一揽子工程。

建设周期为2年。

该项目进行了招标。

其中XXX 中标。

关于工程施工,双方约定:鉴于该项目是国家投资项目,工程必须保证质量达到优良;其次,必须保证工期,确保工程建设不影响学校的扩大招生并及时投入使用。

对于工程施工,承包方可以在自己的下属分公司中选择施工队伍,无须与发包人另行签订合同。

某大学群楼建设工程承包合同》签订后,作为总包单位,XXX遂安排下属施工能力强、施工工艺水平高的二、三、五、六建设分公司参与工程建设,并分别与这些参建分公司签订了《某单体工程内部承包协议书》,对工程工期和施工质量作了约定,并对施工提前奖励和延期罚款作了说明。

在以后的工程建设过程中,XXX为了加快施工进度,将其中一栋单体工程转交给了某具有三级施工资质的A施工公司,并收取该单体工程预算造价的20%作为管理费。

XXX,为争取提前奖励,将自己负责的工程部分分包给了临时组织的B农民施工队。

问题:1)请问上述背景资料中二分公司和五分公司的行为是否合法?2)根据我国法律法规的规定,承包单位将承包的工程转包或违法分包应承担什么法律后果?答案:(1)不合法。

二分公司的行为属于非法转包行为,XXX把部分工程分包给临时组织的农夫施工队的行为也是违法的。

2)根据《建筑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承包单位将承包的工程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对勘察、设计单位处合同约定的勘察费、设计费百分之二十五以上百分之五十以下的罚款;对施工单位处工程合同价款百分之零点五以上百分之一以下的罚款;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

工程监理单位转让工程监理业务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处合同约定的监理酬金百分之二十五以上百分之五十以下的罚款;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

建设工程合同法律案例(3篇)

建设工程合同法律案例(3篇)

第1篇一、案件背景甲公司(以下简称甲方)是一家大型房地产开发企业,乙公司(以下简称乙方)是一家专业建筑施工企业。

2010年,甲方拟在市区开发一座大型住宅小区,乙公司投标中标,双方签订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以下简称《合同》)。

合同约定,乙方负责该住宅小区的土建施工,工期为两年,合同总价为2亿元。

合同签订后,双方按照约定履行了各自义务,工程进展顺利。

二、案件事实1. 合同履行过程中,甲方发现乙方施工过程中存在质量问题,要求乙方整改。

乙方在整改过程中,部分工程因质量问题被甲方要求停工,导致工期延误。

2. 工期延误期间,甲方多次要求乙方加快施工进度,但乙方以种种理由推诿,导致工期延误时间延长。

3. 工期延误至2013年,甲方认为乙方严重违约,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因其违约行为造成的损失。

4. 乙方答辩称,工期延误是由于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存在问题,导致施工过程中出现质量问题,因此,乙方不应承担工期延误的责任。

三、争议焦点1. 乙方是否应承担工期延误的责任?2. 甲方是否可以解除合同?3. 乙方是否应赔偿甲方因违约行为造成的损失?四、法院判决1. 关于乙方是否应承担工期延误的责任,法院认为,乙方在施工过程中确实存在质量问题,导致工期延误。

根据《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因此,乙方应承担工期延误的责任。

2. 关于甲方是否可以解除合同,法院认为,根据《合同法》第九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与案例分析5篇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与案例分析5篇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与案例分析5篇篇1甲方(发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鉴于甲乙双方在建设工程项目上存在合作关系,为保障双方权益,明确各自职责,达成以下协议:一、合同概述本合同是关于建设工程项目的合同管理与案例分析协议。

旨在明确甲乙双方在建设工程项目中的权利与义务,规范合同管理,确保工程顺利进行。

二、合同目的与原则1. 合同目的:本合同旨在明确甲乙双方在建设工程项目中的合作事项,确保工程按期完成,保障工程质量,降低风险。

2. 合同原则:本合同遵循公平、公正、诚实、守信原则,保护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

三、合同管理与风险控制1. 合同签订:甲乙双方应确保合同条款明确、完整,遵循相关法律法规。

合同应在开工前签订,避免工程纠纷。

2. 合同履行:甲乙双方应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各自职责,确保工程质量、安全、进度等目标的实现。

3. 风险识别与应对措施:甲乙双方应共同识别建设工程中的风险,并制定相应的应对措施,确保工程顺利进行。

4. 合同变更与调整:如遇合同变更或调整,甲乙双方应协商一致,明确变更内容、责任与义务,并书面确认。

四、案例分析案例一:甲方与乙方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工程期限为一年。

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工程延期,双方因此产生纠纷。

经协商,双方同意顺延工程期限,并签订补充协议。

案例二: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因乙方施工质量问题导致工程出现安全隐患。

甲方提出整改要求,乙方积极整改并承担相应费用。

双方因此加强沟通与合作,确保工程顺利进行。

五、双方职责与义务1. 甲方职责:甲方负责提供工程所需的资金、技术支持和相关手续。

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工作进行监督与检查,确保工程质量与安全。

2. 乙方职责:乙方负责按照合同约定完成工程建设任务,确保工程质量、安全、进度等目标的实现。

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的监督与检查,及时汇报工程进展情况。

六、违约责任与解决方式1. 违约责任:如甲乙双方违反合同约定,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包括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等。

工程建设法律案例分析(3篇)

工程建设法律案例分析(3篇)

第1篇一、案件背景某市地铁建设项目是我国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一项重要工程,旨在缓解城市交通压力,提高市民出行效率。

该项目由某市地铁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地铁公司”)作为业主单位,负责项目的投资、建设和管理。

某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筑公司”)作为施工单位,负责地铁项目的土建施工。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由于设计变更、施工条件变化等原因,双方在工程进度、质量、费用等方面产生了分歧,最终导致了合同纠纷。

二、案情概述1. 合同签订与履行地铁公司与建筑公司于2016年签订《地铁土建工程施工合同》,约定建筑公司承建某市地铁一期工程土建施工,合同工期为三年。

合同签订后,建筑公司按照合同约定进行了施工。

2. 设计变更与争议在施工过程中,由于地质条件复杂、周边环境限制等原因,项目设计多次发生变更。

设计变更导致施工方案调整,增加了施工难度和工程量。

地铁公司认为,设计变更应由设计单位承担责任,要求建筑公司承担由此产生的额外费用。

而建筑公司则认为,设计变更应由地铁公司承担,并要求地铁公司支付额外费用。

3. 工程进度与争议由于设计变更等原因,工程进度严重滞后。

地铁公司多次要求建筑公司加快施工进度,但建筑公司以设计变更为由拒绝。

双方就工程进度问题多次协商无果,导致项目延期。

4. 费用争议在工程结算过程中,双方对工程量、费用等问题存在争议。

地铁公司认为,建筑公司虚报工程量,要求核减费用。

而建筑公司则认为,工程量符合实际,要求地铁公司支付全部费用。

三、法律分析1. 设计变更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因设计变更导致工程量增加,增加的工程量应当计入合同约定的工作量。

”因此,设计变更导致工程量增加,应由设计单位承担责任,增加的工程量应计入合同约定的工作量。

2. 工程进度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五十一条规定:“因设计变更、施工条件变化等原因,导致工程进度滞后的,应当及时调整工期。

”因此,地铁公司应承担因设计变更等原因导致的工程进度滞后责任,并应与建筑公司协商调整工期。

常州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常州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常州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例分析一、案例背景常州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与常州某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签订了一份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乙方承担甲方开发的一个住宅小区的施工任务。

合同中明确了工程范围、工程质量、工程进度、工程造价等条款。

合同签订后,乙方按照合同约定开始了施工。

在施工过程中,由于甲方设计方案的变更,导致工程范围和工程量的增加,乙方因此提出了工程款的追加要求。

甲方则认为,根据合同条款,工程变更应视为甲方违约,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双方因此产生了争议,未能达成一致。

二、争议焦点1. 工程变更的责任归属:甲方认为,工程变更是因为乙方在施工过程中未能及时提出合理化建议,导致工程进度延误,因此应由乙方承担责任。

乙方则认为,工程变更是因为甲方设计方案的变更,且甲方在变更过程中未能充分沟通,导致工程量的增加,因此应由甲方承担责任。

2. 工程款的追加问题:乙方认为,由于工程范围的增加,导致工程造价上升,根据合同约定,甲方应追加工程款。

甲方则认为,工程变更应视为甲方违约,甲方已承担了违约责任,不应再追加工程款。

三、案例分析1. 工程变更的责任归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规定:“当事人对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或者终止的效力有争议的,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或者依法定的条件承担责任。

”在本案中,合同双方未能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工程变更的责任归属,因此需要依据法律规定和合同履行情况来判断。

根据合同法的原则,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履行合同义务。

在本案中,甲方作为委托方,在设计方案变更过程中未能充分沟通,导致工程量的增加,主观上存在过错。

乙方作为施工方,在工程变更过程中未能及时提出合理化建议,客观上存在过失。

因此,双方都应承担一定的责任。

2. 工程款的追加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九条规定:“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的,对方可以请求支付价款。

”在本案中,由于工程范围的增加,导致工程造价上升,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追加工程款。

关于工程法律案例分析(3篇)

关于工程法律案例分析(3篇)

第1篇一、案情简介某建筑工程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与某建筑施工单位(以下简称“乙方”)签订了一份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由乙方承建甲方的一栋住宅楼。

合同签订后,乙方按照约定完成了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

然而,在工程竣工验收阶段,甲方发现乙方施工过程中存在多处质量问题,导致工程无法通过验收。

甲方遂要求乙方进行整改,但乙方以种种理由推脱。

双方协商不成,甲方遂将乙方诉至法院。

二、争议焦点1. 乙方施工过程中是否存在质量问题?2. 甲方要求乙方进行整改是否符合法律规定?3. 乙方是否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三、案例分析1. 乙方施工过程中是否存在质量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建筑工程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组织有关单位进行竣工验收。

建筑工程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

”在本案中,乙方在施工过程中确实存在多处质量问题,导致工程无法通过验收。

根据法律规定,乙方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2. 甲方要求乙方进行整改是否符合法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九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在本案中,甲方要求乙方进行整改,符合法律规定。

乙方作为合同相对方,应当履行合同义务,对工程质量问题进行整改。

3. 乙方是否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建筑工程质量不符合规定标准的,责令改正,处合同价款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在本案中,乙方施工过程中存在多处质量问题,给甲方造成了损失。

根据法律规定,乙方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包括承担整改责任、赔偿损失等。

四、判决结果法院审理后认为,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存在多处质量问题,导致工程无法通过验收,依法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据此,法院判决乙方对工程质量问题进行整改,并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损失。

五、案例启示1. 施工单位应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

建设工程施工案例分析

建设工程施工案例分析

建设工程施工案例分析一、案例背景某工程项目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与某建筑工程公司(以下简称“乙方”)签订了一份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乙方承担甲方一项住宅小区的建设工程施工任务。

合同中约定了工程价款、施工期限、质量标准等条款。

工程顺利进行,但在施工过程中,乙方由于管理不善,导致工程质量问题频发,严重影响了工程进度和质量。

甲方多次要求乙方整改,但问题并未得到有效解决。

二、案例分析1. 质量问题原因分析根据现场检查和调查,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存在以下问题:(1)施工人员素质不高,不具备相应的专业技术和操作能力;(2)施工材料不合格,部分材料未经过严格检测;(3)现场管理混乱,安全防护措施不到位;(4)施工方案不科学,未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2. 合同履行情况分析根据合同约定,乙方应按照工程进度和质量标准完成施工任务。

然而,在实际施工过程中,乙方未能遵守合同约定,导致工程质量问题频发。

甲方多次要求乙方整改,但问题并未得到有效解决。

根据合同条款,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3. 法律后果分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存在质量问题,应承担以下法律后果:(1)承担工程质量整改费用;(2)支付违约金;(3)因工程质量问题导致工程延期,乙方应承担相应的工程延期损失;(4)若乙方严重违约,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乙方相应的赔偿责任。

三、解决方案1. 乙方应立即对工程质量问题进行整改,确保工程质量符合合同约定和法律法规要求。

2. 乙方应支付违约金,赔偿甲方因工程质量问题导致的损失。

3. 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信用惩戒,限制乙方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招标投标活动。

4. 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合同解除后的赔偿责任。

四、总结本案例中,乙方由于管理不善,导致工程质量问题频发,严重影响了工程进度和质量。

根据合同约定和法律法规,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通过分析本案例,我们可以得出以下启示:1. 施工单位应加强施工现场管理,确保施工质量;2. 施工单位应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合同义务;3. 甲方有权依法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维护自身合法权益;4. 建设工程质量问题不容忽视,各方主体应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共同保障工程质量。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与案例分析6篇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与案例分析6篇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与案例分析6篇篇1甲方(发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鉴于甲乙双方在建设工程项目上存在合作意向,为了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确保工程顺利进行,达成如下协议:一、合同概述本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就建设工程项目的实施签订合同。

本合同明确了双方在工程建设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和责任。

二、合同主体甲方(发包方):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乙方(承包方):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三、工程概况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包括但不限于工程规模、建设内容、技术标准等)开工日期: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以取得施工许可证之日起计算)竣工日期: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工程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相关标准规范。

合同总价款:人民币大写______元整(小写______元)。

具体支付方式见本合同条款。

四、合同管理与风险控制1. 合同签订前,双方应充分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确保合同条款合法合规。

2. 合同签订后,甲乙双方应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确保工程进度和质量。

3. 甲乙双方应建立健全工程管理制度,明确职责和权限,确保工程顺利进行。

4. 甲乙双方应建立健全风险管理制度,识别和评估工程风险,制定相应的应对措施。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与案例分析5篇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与案例分析5篇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与案例分析5篇篇1甲方(发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进行建设工程事项达成如下协议:一、合同目的与工程概况甲方委托乙方承担特定建设工程项目的施工任务,确保工程按期完成并达到预定的质量标准。

本合同明确了双方在工程实施过程中的权利与义务,规范了建设工程的合同管理。

二、合同管理与风险分配1. 合同管理原则:甲乙双方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确保合同的履行。

2. 合同签订流程:双方应充分了解合同条款,经过充分协商后签订本合同。

合同内容应包括工程范围、技术标准、质量要求、合同价格、付款方式、违约责任等。

3. 风险分配:甲乙双方应根据工程特点和实际情况,合理分配风险。

对于因不可抗力导致的风险损失,双方应协商解决。

三、合同条款解析与案例分析1. 工程范围及内容:明确工程的具体范围和内容,包括施工的具体项目、工程量等。

双方应就工程范围达成共识,避免出现争议。

2. 合同价格及付款方式:明确合同价格及付款方式,约定预付款、进度款和尾款的支付条件和时间。

对于工程进度款的支付,应设定合理的支付节点和比例。

3. 质量要求与验收标准:明确工程的质量要求和验收标准,约定工程质量检测、验收的程序和方法。

对于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工程,应明确处理方式。

4. 工期要求与违约责任:明确工程的开工、竣工时间,约定工程延期的条件和违约责任。

双方应严格遵守工期要求,对于违约行为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5. 案例分析与应对策略:结合具体案例,分析合同履行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风险和问题,如工程量变更、工程延期等。

双方应提前制定应对策略,确保合同的顺利履行。

四、合同履行与监管措施1. 双方应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确保工程的顺利进行。

对于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双方应及时沟通并解决。

施工合同_违反_案例分析

施工合同_违反_案例分析

标题:施工合同违反案例分析一、案例背景在某城市建设过程中,甲公司作为开发商,与乙公司签订了某栋大楼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合同约定乙公司承担该大楼的建设工程,甲公司按照工程进度支付工程款。

然而,在施工过程中,甲公司未能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导致工程进度受到影响。

乙公司为了保证工程进度,无奈之下只能自行垫付工程款。

工程完工后,乙公司向甲公司索要工程款及垫付的款项,甲公司却以各种理由拒绝支付。

乙公司只好将甲公司告上法庭。

二、案例分析1. 甲公司未按约支付工程款,违反了合同约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甲公司在合同约定的支付工程款的时间内未能支付,已构成违约。

2. 乙公司有权要求甲公司支付工程款及垫付的款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在本案中,乙公司按照合同约定完成了工程建设,甲公司应当按照约定支付工程款。

此外,乙公司为了保证工程进度,自行垫付了工程款,甲公司也应当偿还乙公司垫付的款项。

3. 甲公司拒绝支付工程款及垫付的款项,违反了法律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九条规定,当事人一方违约后,对方有权选择依照本法规定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或者要求其按照合同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在本案中,乙公司有权要求甲公司承担违约责任,支付工程款及垫付的款项。

4. 法院判决。

根据以上分析,法院判决甲公司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及乙公司垫付的款项。

甲公司不服判决,提出上诉。

二审法院经审理后,维持了一审的判决。

三、案例启示1. 当事人应当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在本案中,甲公司未能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导致合同履行出现问题,最终承担了违约责任。

2. 当事人一方违约后,对方有权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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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案例分析随着我国的经济体制改革,建筑市场逐步走向规范与完善,目前建筑市场竞争激烈,企业利润少、风险大,建设工程合同管理越显重要。

企业应自觉重视合同的重要性,做好合同管理,才能有效的降低工程风险,维护企业的利益,增加企业利润。

在建筑市场竞争日益激烈的条件下,承包人与发包人之间的经济利益的冲突更是与日俱增。

随着我国的经济体制改革,建筑市场逐步走向规范与完善,目前建筑市场竞争激烈,企业利润少、风险大,建设工程合同管理越显重要。

企业应自觉重视合同的重要性,做好合同管理,才能有效的降低工程风险,维护企业的利益,增加企业利润。

在建筑市场竞争日益激烈的条件下,承包人与发包人之间的经济利益的冲突更是与日俱增。

近年来,承包人与发包人或建设单位之间因经济纠纷导致的诉讼案件居高不下,尚有越演越烈之势。

而在诸多承发包纠纷案件中,以工程款纠纷案件为数之最。

近年来,由于政府、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在我国道路、桥梁、房地产、基地、开发区、工业园等房地产建设工程项目中,出现了前所未所的拖欠工程款事件。

这些事件已严重影响了建筑施工企业的生存与发展、职工和农民工工资的发放和建筑市场的正常招投标管理秩序,引发了社会的不稳定因素。

现结合一起建设施工合同拖欠工程款案,对这种现象进行分析,并就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非法转包、违法分包的处理原则、无效施工合同的工程款结算方式、实际施工人利益的保护途径等问题提出自己的一些见解。

一、案情介绍2005年底,为进一步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某省某市政府决定,控股成立了某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业主A)。

2006年3月份,业主A通过在全国范围内的招投标,将一条通往省外的高速公路以总承包施工的方式,发包给某施工集团公司(以下简称B)施工建设。

B承接整个工程的施工任务后,将其中的三个工区的工程项目转包给某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C)。

2006年5月,B与C签订《建筑工程劳务承包合同》约定:承包方式为总承包,B配合C进行现场管理、技术管理,C全权负责现场组织施工;工程款的支付与结算,实行综合单价承包,合同期内不作调整,工程量以业主A批复的工程量为准。

B不向C预付工程款,每月底验工计价,扣除5%质量保证金。

工程税金由B承担。

C由于是家投资公司,没有相应的施工资质,于2006年6月与施工班组(实际施工人)D签订了一份《劳务合同协议书》,协议书约定:C将承接高速公路桥梁工程项目承包给D施工,包工包料;合同价,以工程量清单为准,在此基础上下调6%作为C的管理费用,单价表详见双方签字确认的附件;付款方式为,C按照D每月工程进度,由项目部报业主批复后,按实际完成的工程量90%支付,每月余额的10%在工程完工后付5%,余款5%作工程质保金,两年内付清。

2006年12月,因各种原因,实际施工人D被迫退场。

经D与C书面结算,本工程总工程款为1314178.3元,扣除材料款793267.8元,代付款81048元,借支款199000元,C拖欠D工程款392302元。

2 007年底,因民工上访,业主A支付了D实际施工人班组5万元民工工资。

截止2008年实际施工人D作为原告起诉之日,共被拖欠工程款342302元。

因业主A、总承包施工人B、转包人C三被告拒绝支付剩余拖欠的工程款,遂致诉。

二、案例分析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非法转包、非法分包的处理原则合法的工程分包存在着众多风险(如工程质量、工期、安全、工程款结算与支付以及政策法律、不可抗力、业主方面等等)已不可小视,违法分包、转包中蕴含的风险就更为巨大了。

一些施工总包单位或其项目经理由于忽视法律对工程分包的限制性规定,只重经济指标,不重分包合同管理及其合法性,或者明知违法分包却抱着“他人可为,我亦可为”的侥幸心理为之,致使总包单位承担巨大的风险,甚至有时是无可挽回的颠覆性灾难。

根据《建筑法》及相关法律规定,建设工程转包是指承包人(总承包人和专业分包的承包人)在承包建设工程后,又将其承包的建设工程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转承包人)。

对于转包行为,我国法律予以明确禁止。

实践中,承包单位对其承包的建设工程未派出项目管理班子或其技术管理人员明显低于正常水平的,以转包行为论处。

建设工程分包是指经发包人同意或者认可,建设工程的总承包人将承包工程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

结合上述法律规定,可以认定,本案中,业主A将工程发包给具有法定施工资质的总承包人B是符合法律规定,合同有效;而总承包人B将工程肢解后转包给没有任何施工资质的投资公司转承包人C,是非法转包,合同无效;转承包人C又将工程项目分包给没有施工资质的实际施工人D进行施工,是非法分包,合同无效。

最高法院援引合同法第73条的代位权的规定,突破合同法规定的合同相对性原则,于2 004年10月25日公布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司法解释)。

该司法解释第26条规定,实际施工人以转包人、违法分包人为被告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

实际施工人以发包人为被告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可以追加转包人或者违法分包人为本案当事人。

发包人只在欠付工程款范围内对实际施工人承担责任。

本案中,运用合同相对性原则例外情形的规定,挖掘案件基本事实情况,搜集到了总承包人与转承包人之间、总承包人与实际施工人之间的联系材料,依法确定本案诉讼主体,让原告以“实际施工人”的身份,向转承包人C、总承包人B、业主建设单位A主张自己拖欠的工程款。

2、无效施工合同可以按照双方当事人约定的固定价结算工程款根据《合同法》、《建筑法》、2004年10月20日财政部和建设部联合发布的《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发包人、总承包人、分包人、应当在签订合同时对于工程价款约定具体的计价方式。

目前来说,有三种计价方式,固定总价、固定单价、可调价格。

固定总价,即一口价,是指在合同中确定一个完成项目的总价,在施工过程和结算时,施工单价和施工量不可调整,在这类合同中承包商承担了全部的工程量和价格风险,因此,承包商在报价时对一切费用的价格变动因素以及不可预见因素都做了充分估计,并将其包含在合同价格之中;固定单价,是指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综合单价包含的风险范围和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在约定的风险范围内综合单价不再调整,固定单价合同适用于工期较短、工程量变化幅度不会太大的项目。

可调价格,包括可调综合单价和措施费等,双方应在合同中约定综合单价和措施费的调整办法。

三种方式,实践中,运用更多的是“固定单价”计价方式。

结合本案的具体情况来看,总承包人A与转承包人C之间实行的是固定单价计价模式,转承包人C与实际施工人D之间实行的也是固定单价计价模式。

结合上述法律规定来看,虽然上述当事人之间签订的合同均为无效,但当事人之间关于工程款的计价模式是符合法律规定的,受到法律保护。

工程款的类型分为预付款、进度款、竣工结算款。

因此,可以认为即使在转承包人、实际施工人处于不利局面的情况下,仍然应当时刻注意工程款的结算模式和结算时间,及时向上一手承包人提交工程量报告和支付工程进度款的申请,或者以借支的名义向上一手承包人、总承包人、发包人借款,或者及时与转承包人进行书面的工程竣工结算,以赢得工程款结算的主动性。

尽最大努力避免工程完工后,没有任何书面的竣工结算报告,而只能通过工程造价鉴定来确定工程款。

3、对拖欠实际施工人的工程款,总承包人、转承包人应当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发包人业主应当在欠付工程款范围内承担清偿责任根据《民法通则》、《合同法》、《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等法律规章规定的合法、公平、诚信原则,总承包人基于自己的非法转包、违法分包,应当对实际施工人的利益予以保障。

总承包人即使已经将工程款向转承包人、违法分包人支付完毕,但只要转承包人、违法分包人没有付清实际施工人的工程款,也必须对拖欠实际施工人的工程款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结合本案,作为发包人来说,虽然他们是在欠付工程款范围内承担清偿责任,且欠付范围受到两方面的限制:一是实际施工人的上一手欠实际施工人工程款的数额限制;二是发包人欠总承包人工程款的数额限制,但是,他们应当就上述欠款是否清偿完毕,承担完全的举证责任。

如果未能充分举证证明“没有拖欠任何工程款”,则应视未举证不能,与总承包人一并就拖欠实际施工人的工程款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4、无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的“质保金预先扣除”,不受到法律保护根据《建筑法》、《合同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司法解释第25条以及建设部《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第12条之规定,可以确认,质量保证金的扣除的特别约定是以转包合同、分包合同有效为前提条件。

本案中,由于总承包人B与转承包人C签订的合同、转承包人C与实际施工人D签订的合同,均属于无效合同,因此,他们之间关于预先扣除的约定,缺乏法律依据。

5、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约定的管理费违反了法律禁止性规定,不应当被扣除根据《合同法》相关规定,本案件中,转承包人无权将其承包到的工程分包给实际施工人施工,更无权从该合同转让中谋取利益。

因此,转承包人C与实际施工人约定6%的管理费,缺乏法律依据,转承包人无权扣除这些费用。

三、思考及启示1、合同法规定,合同是平等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对于建筑施工企业而言,与总包的施工分包合同以及其他类似的合同从本质上讲就是为完成某一工程,围绕价款、质量、工期、承包或分包方式、工程量、结算、违约责任等内容,协商一致,对甲方、乙方甚至丙方的权利与义务的事先约定,是对未来将要发生的实现完工、竣工、结算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问题和责任的一种设想。

既然是一种设想、一种预先约定,那么合同签定的质量以及履行这一合同我们有关人员的法律意识和施工经验等等,都可能成为了导致建筑施工企业合同风险、发生合同纠纷的直接根源。

广大建筑施工企业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签订、履行、变更、终止、索赔、追究违约责任的每一个环节,都予以高度重视,密切关注工程款拖欠的事宜,切实维护自身的最大合法利益。

2、选择合格的分包商是合同得以顺利履行的前提。

选择分包商时,应注意以下几点:一是审查分包商的实力。

对其资金实力、设备配备、技术力量配置情况,特别是对分包商在本项目所需专业方面的实力,以及在同一时期在其他工程项目的中标情况认真审查,分析真正能够投入本项目的资源情况。

二是审查分包商的业绩。

有重点地了解与本项目有关的业绩情况、管理水平、社会公认程度等。

三是审查分包商的项目经理和关键人员的个人资料,尤其是项目经理的管理能力、工作业绩、个人素质等。

3、施工企业工程拖欠款的应对(1)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加强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和完善市场监督机制,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加大对建筑市场的监管力度,推进建设领域信用体系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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