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计资[2012]6号-关于发布《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企业资质等级评定条件(2012年修定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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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系统集成资质三四级评定条件

信息系统集成资质三四级评定条件

信息系统集成资质等级评定条件(暂行)三级资质(一)综合条件1. 企业是在中华人民共与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变革发展历程清晰、产权关系明确,取得信息系统集成四级资质的时间不少于一年,或从事系统集成业务的时间不少于两年。

2. 3. 企业注册资本与实企业主业是系统集成,近三年的系统集成收入总额占营业收入总额的比例不低于50%。

收资本均不少于200万元, 或所有者权益合计不少于200万元。

(二)财务状况1. 企业近三年的系统集成收入总额不少于5000万元,或不少于4000万元且近三年完成的系统集成项目总额中软件与信息技术服务费总额所占比例不低于70%,财务数据真实可信,须经在中华人民共与国境内登记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2. 企业财务状况良好。

(三)信誉1. 企业有良好的资信,近三年无触犯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为。

2. 企业有良好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近三年完成的系统集成项目中无销售或提供非正版软件的行为。

3. 企业有良好的履约能力,近三年没有因企业原因造成验收未通过的项目或应由企业承担责任的用户重大投诉。

4. 企业近三年无不正当竞争行为。

5. 企业遵守信息系统集成资质管理相关规定,在资质申报与资质证书使用过程中诚实守信,近三年无不良行为。

(四)业绩1. 近三年完成的系统集成项目总额不少于5000万元,或不少于4000万元且近三年完成的系统集成项目总额中软件与信息技术服务费总额所占比例不低于70%。

这些项目已通过验收。

2. 近三年至少完成1个合同额不少于300万元的系统集成项目,或所完成合同额不少于100万元的系统集成项目总额不少于300万元,或所完成合同额不少于50万元的纯软件与信息技术服务项目总额不少于150万元。

3. 近三年完成的系统集成项目总额中软件与信息技术服务费总额所占比例不低于30%,或软件与信息技术服务费总额不少于1500万元,或软件开发费总额不少于800万元。

(五)管理能力1. 已建立质量管理体系,通过国家认可的第三方认证机构认证,并能有效运行。

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评定标准

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评定标准

一级资质(一)综合条件1、企业变革发展历程清晰,从事系统集成四年以上,原则上应取得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二级资质一年以上;2、企业主业是系统集成,系统集成收入是企业收入的主要来源;3、企业产权关系明确,注册资金2000万元以上;4、企业经济状况良好,近三年系统集成年平均收入超过亿元,财务数据真实可信,并须经国家认可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5、企业有良好的资信和公众形象,近三年没有触犯知识产权保护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行为。

(二)业绩1、近三年内完成的、超过200万元的系统集成项目总值3亿元以上,工程按合同要求质量合格,已通过验收并投入实际应用;2、近三年内完成至少两项3000万元以上系统集成项目或所完成1500万元以上项目总值超过6500万元,这些项目有较高的技术含量且至少应部分使用了有企业自主知识产权的软件;3、近三年内完成的超过200万元系统集成项目中软件费用(含系统设计、软件开发、系统集成和技术服务费用,但不含外购或委托他人开发的软件费用、建筑工程费用等)应占工程总值30%以上(至少不低于9000万元),或自主开发的软件费用不低于5000万元;4、近三年内未出现过验收未获通过的项目或者应由企业承担责任的用户重大投诉;5、主要业务领域的典型项目在技术水平、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等方面居国内同行业的领先水平。

(三)管理能力1、已建立完备的企业质量管理体系,通过国家认可的第三方认证机构认证并有效运行一年以上;2、已建立完备的客户服务体系,配置专门的机构和人员,能及时、有效地为客户提供优质服务;3、已建成完善的企业信息管理系统并能有效运行;4、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应具有5年以上从事电子信息技术领域企业管理经历,主要技术负责人应获得电子信息类高级职称且从事系统集成技术工作不少于5年,财务负责人应具有财务系列中级以上职称。

(四)技术实力1、有明确的系统集成业务领域,在主要业务领域内技术实力、市场占有率等居国内前列;2、对主要业务领域的业务流程有深入研究,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基础业务软件平台或其他先进的开发平台,有自主开发的软件产品和工具,且在已完成的系统集成项目中加以应用;3、有专门从事软件或系统集成技术开发的高级研发人员及与之相适应的开发场地、设备等,并建立完善的软件开发与测试体系;4、用于研发的经费年均投入在300万元以上。

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评定分级

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评定分级

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分级及评定条件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等级分一、二、三、四级各等级所对应的承担工程的能力:一级:具有独立承担国家级、省(部)级、行业级、地(市)级(及其以下)、大、中、小型企业级等各类计算机信息系统建设的能力。

二级:具有独立承担省(部)级、行业级、地(市)级(及其以下)、大、中、小型企业级或合作承担国家级的计算机信息系统建设的能力。

三级:具有独立承担中、小型企业级或合作承担大型企业级(或相当规模)的计算机信息系统建设的能力。

四级:具有独立承担小型企业级或合作承担中型企业级(或相当规模)的计算机信息系统建设的能力。

一级资质(一)综合条件1、企业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变革发展历程清晰、产权关系明确,取得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企业二级资质的时间不少于两年;2、企业不拥有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单位资质;3、企业主业是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以下称系统集成),近三年的系统集成收入总额占营业收入总额的比例不低于70%;4、企业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均不少于5000万元。

(二)财务状况1、企业近三年的系统集成收入总额不少于5亿元(或不少于4亿元且近三年完成的系统集成项目总额中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费总额所占比例不低于80%),财务数据真实可信,须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2、企业财务状况良好,近三年度没有出现亏损;3、企业拥有与从事系统集成业务相适应的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

(三)信誉1、企业有良好的资信和公众形象,近三年无触犯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为;2、企业有良好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近三年完成的系统集成项目中无销售或提供非正版软件的行为;3、企业有良好的履约能力,近三年没有因企业原因造成验收未通过的项目或应由企业承担责任的用户重大投诉;4、企业近三年无不正当竞争行为;5、企业遵守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企业资质管理相关规定,在资质申报和资质证书使用过程中诚实守信,近三年无不良行为。

(四)业绩1、近三年完成的不少于200万元的系统集成项目及不少于100万元的纯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项目总额不少于4亿元(或不少于3.5亿元且近三年完成的系统集成项目总额中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费总额所占比例不低于80%)。

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企业资质等级评定条件(2012年修定版)

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企业资质等级评定条件(2012年修定版)

关于发布《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企业资质等级评定条件(2012年修定版)》的通知工信计资[2012]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各级资质评审机构,各有关单位:为完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企业资质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信息系统集成行业,促进市场健康和良性发展,推动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做大做强,工业和信息化部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认证工作办公室组织对《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等级评定条件(修定版)》(信部规[2003]440号)进行了修订,现将修订完成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企业资质等级评定条件(2012年修定版)》予以发布,自即日起施行。

《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等级评定条件(修定版)》(信部规[2003]440号)同时废止。

二〇一二年五月二日主题词:计算机集成资质条件通知抄送:部内科技司、电子信息司、中国电子信息产业发展研究院、电子五所、电子四院、电子一所工业和信息化部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认证工作办公室 2012年5月2日印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企业资质等级评定条件(2012年修定版)一、一级资质(一)综合条件1、企业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变革发展历程清晰、产权关系明确,取得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企业二级资质的时间不少于两年;2、企业不拥有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单位资质;3、企业主业是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以下称系统集成),近三年的系统集成收入总额占营业收入总额的比例不低于70%;4、企业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均不少于5000万元。

(二)财务状况1、企业近三年的系统集成收入总额不少于5亿元(或不少于4亿元且近三年完成的系统集成项目总额中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费总额所占比例不低于80%),财务数据真实可信,须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2、企业财务状况良好,近三年度没有出现亏损;3、企业拥有与从事系统集成业务相适应的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

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等级评定条件

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等级评定条件

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等级评定条件一级资质:1、企业近3年完成计算机信息系统工程项目总值2.0亿元以上,并承担过至少1项3000万元以上或至少4项1000万元以上的项目;所完成的系统集成项目中应具有自主开发的软件产品;软件费用(含系统设计费、软件开发费、系统集成费和技术服务费)应占工程项目总值的30%以上(即不低于6000万元);工程按合同要求质量合格,已通过验收并投入实际应用。

2、企业注册资本1200万元以上,近3年的财务状况良好。

3、企业从事软件开发、系统集成等业务的工程技术人员不少于100人,且其中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的人员所占比例不少于80%。

4、企业总经理或负责系统集成工作的副总经理具有5年以上从事信息技术领域企业管理工作经历;企业具有已获得信息技术相关专业的高级职称、且从事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工作不少于5年的技术负责人;企业具有中级职称以上的财务负责人。

5、企业具有较强的综合实力,有先进、完整的软件及系统开发环境和设备,具有较强的技术开发能力。

6、企业已按ISO 9000或软件过程能力成熟度模型等标准、规范建立完备的质量保证体系,并能有效地实施。

7、企业具有完备的客户服务体系,并设立专门的机构。

8、企业具有系统的对员工进行新知识、新技术培训的计划,并能有效地组织实施。

9、企业没有出现验收未通过的项目。

10、企业没有触犯知识产权保护等有关法律的行为。

二级资质:1、企业近3年完成计算机信息系统工程项目总值1.0亿元以上,并且承担过至少1项1500万以上或至少3项800万以上的项目;所完成的系统集成项目中应具有自主开发的软件产品;软件费用(含系统设计费、软件开发费、系统集成费和技术服务费)应占工程项目总值的30%以上(即不低于3000万元);工程按合同要求质量合格,已通过验收并投入实际应用。

2、企业注册资本500万元以上,近3年的财务状况良好。

3、企业从事软件开发、系统集成等业务的工程技术人员不少于50人,且其中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的人员所占比例不少于80%。

《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等级评定条件》

《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等级评定条件》

《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等级评定条件》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等级评定条件是指在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领域,根据企业的能力和资质水平,评定其相应的等级,并依据不同等级提供相应的优惠政策和支持。

一、评定条件1.企业注册资金要求。

根据不同等级,要求企业具备一定的注册资金,以确保企业的经营稳定性和资金实力。

2.企业技术人员要求。

企业应具备一定数量和专业背景的技术人员,包括高级工程师和研发人员等,以保证企业的技术实力。

3.企业资质证书要求。

评定等级需要企业提供相关的资质证书,包括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格证书、系统集成项目资质证书等,以证明企业的从业经验和实际能力。

4.企业实施能力要求。

评定等级需要考察企业的项目管理能力、技术实施能力和服务支持能力等,以确保企业具备成功实施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项目的能力。

5.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要求。

企业应建立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并获得相关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如ISO9001认证等,以确保企业的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

6.企业业绩要求。

评定等级需要考察企业的业绩情况,包括完成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项目数量、项目规模、客户满意度等指标,以证明企业在该领域具备一定的经验和实力。

二、等级划分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等级根据企业的能力和资质水平,划分为多个等级,通常包括A级、B级、C级等不同等级。

不同等级享受不同的政策和支持,如资质等级越高,企业在政府采购项目中的竞争优势越明显。

三、政策支持对于不同等级的企业,政府可以提供相关的政策支持,包括:1.优先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单位在采购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项目时,优先考虑高等级资质企业的报价和投标。

2.财政补贴政策。

政府可以对高等级资质企业提供一定的财政补贴,以支持企业的项目实施和技术研发等方面的投入。

3.政府合作支持。

政府可以与高等级资质企业建立战略合作关系,共同推动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领域的发展,提供技术支持和资源共享等。

总结: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等级评定是对企业在该领域的能力和资质进行评估,评定等级的高低与企业的项目实施能力、技术实力、质量管理能力等密切相关。

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等级评定条件二三四级

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等级评定条件二三四级

THANK YOU
汇报人:XX
具备健全的技术管理制度,有相应的技术管理人员。
具备足够的技术实力和人才队伍,能够完成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项目的设计、开发、测试、实施 和维护工作。
四级资质评定条件
综合条件
成立年限:至少1年
注册资本:不低于300万元 人民币
技术人员数量:至少20名
质量管理体系:通过 ISO9001认证
技术实力
最近三年内从事信息系统集成相关工作 的人员不少于100人,其中高级职称人 员不少于10人,中级职称人员不少于30 人。
具备相应项目管理人员应具备相 应能力。
三级资质评定条件
综合条件
财务状况:企业近三年的财务状况良好,无亏损 经营状况:企业近三年经营状况良好,业务收入稳步增长 技术实力:企业拥有与从事系统集成业务相适应的技术开发和系统设计能力 人员资质:企业拥有与从事系统集成业务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
具备独立承担项目的技术能力,能提供相应的技术解决方案和系统设计。 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和产品,具备一定的技术创新和研发能力。 具备相应的技术支持和维护能力,能提供及时的技术服务和系统维护。 拥有完善的技术培训和售后服务体系,能为用户提供全面的技术支持和培训服务。
经营业绩
近三年的信息系统工程项目中,至少完成10个合同额在100万以上的项目。 近三年完成的合同额在100万以上的项目至少有5个获得用户单位好评。 近三年完成的合同额在100万以上的项目至少有3个获得用户单位高度好评。 近三年完成的合同额在100万以上的项目至少有2个获得用户单位特别好评。
技术实力
软件开发、系统集成项目经 验丰富,承担过大型项目
具备独立自主开发的软件产 品,并具有软件著作权

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等级评定条件一二三四级.

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等级评定条件一二三四级.

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等级评定条件一级资质:(一综合条件1、企业变革发展历程清晰, 从事系统集成四年以上, 原则上应取得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二级资质一年以上;2、企业主业是系统集成,系统集成收入是企业收入的主要来源;3、企业产权关系明确,注册资金 2000万元以上;4、企业经济状况良好, 近三年系统集成年平均收入超过亿元, 财务数据真实可信,并须经国家认可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5、企业有良好的资信和公众形象, 近三年没有触犯知识产权保护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行为。

(二业绩1、近三年内完成的、超过 200万元的系统集成项目总值 3亿元以上, 工程按合同要求质量合格,已通过验收并投入实际应用;2、近三年内完成至少两项 3000万元以上系统集成项目或所完成 1500万元以上项目总值超过 6500万元, 这些项目有较高的技术含量且至少应部分使用了有企业自主知识产权的软件;3、近三年内完成的超过 200万元系统集成项目中软件费用 (含系统设计、软件开发、系统集成和技术服务费用,但不含外购或委托他人开发的软件费用、建筑工程费用等应占工程总值 30%以上(至少不低于 9000万元 ,或自主开发的软件费用不低于 5000万元;4、近三年内未出现过验收未获通过的项目或者应由企业承担责任的用户重大投诉;5、主要业务领域的典型项目在技术水平、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等方面居国内同行业的领先水平。

(三管理能力1、已建立完备的企业质量管理体系, 通过国家认可的第三方认证机构认证并有效运行一年以上;2、已建立完备的客户服务体系, 配置专门的机构和人员, 能及时、有效地为客户提供优质服务;3、已建成完善的企业信息管理系统并能有效运行;4、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应具有 5年以上从事电子信息技术领域企业管理经历,主要技术负责人应获得电子信息类高级职称且从事系统集成技术工作不少于 5年,财务负责人应具有财务系列中级以上职称。

(四技术实力1、有明确的系统集成业务领域, 在主要业务领域内技术实力、市场占有率等居国内前列;2、对主要业务领域的业务流程有深入研究, 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基础业务软件平台或其他先进的开发平台,有自主开发的软件产品和工具, 且在已完成的系统集成项目中加以应用;3、有专门从事软件或系统集成技术开发的高级研发人员及与之相适应的开发场地、设备等,并建立完善的软件开发与测试体系;4、用于研发的经费年均投入在 300万元以上。

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等级评定条件(12年修改版)与2003年评审条件对比(免费下载)

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等级评定条件(12年修改版)与2003年评审条件对比(免费下载)
2、企业财务状况良好,近三年度没有出现亏损;
3、企业拥有与从事系统集成业务相适应的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
3.信誉
1、企业有良好的资信和公众形象,近三年无触犯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为;
2、企业有良好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近三年完成的系统集成项目中无销售或提供非正版软件的行为;
3、企业有良好的履约能力,近三年没有因企业原因造成验收未通过的项目或应由企业承担责任的用户重大投诉;
5.主要业务领域的典型项目在技术水平、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等方面居国内同行业的领先水平。
1、近三年完成的不少于200万元的系统集成项目及不少于100万元的纯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项目总额不少于4亿元(或不少于3.5亿元且近三年完成的系统集成项目总额中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费总额所占比例不低于80%)。这些项目至少涉及三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并已通过验收;
2.企业主业是系统集成,系统集成收入是企业收入的主要来源;
3.企业产权关系明确,注册资金2000万元以上;
4.企业经济状况良好,近三年系统集成年平均收入超过亿元,财务数据真实可信,并须经国家认可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5.企业有良好的资信和公众形象,近三年没有触犯知识产权保护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行为。
1、企业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变革发展历程清晰、产权关系明确,取得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企业二级资质的时间不少于两年;
4、企业近三年无不正当竞争行为;
5、企业遵守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企业资质管理相关规定,在资质申报和资质证书使用过程中诚实守信,近三年无不良行为。
4.业绩
1.近三年内完成的、超过200万元的系统集成项目总值3亿元以上,工程按合同要求质量合格,已通过验收并投入以上系统集成项目或所完成1500万元以上项目总值超过6500万元,这些项目有较高的技术含量且至少应部分使用了有企业自主知识产权的软件;

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企业资质等级评定条件

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企业资质等级评定条件

附件1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企业资质等级评定条件(2012年修定版)申报不同等级系统集成资质对于项目管理人员资质数量的要求:一、一级资质:具有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项目管理人员资质的人数不少于30名,其中高级项目经理人数不少于10名;二、二级资质:具有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项目管理人员资质的人数不少于18名,其中高级项目经理人数不少于4名;三、三级资质:具有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项目管理人员资质的人数不少于6名,其中高级项目经理人数不少于1名;四、四级资质:具有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项目管理人员资质的人数不少于2名;项目经理和高级项目经理资质申报条件一、项目经理资质新申报条件1)取得资格名称为“系统集成项目管理工程师”或“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的《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证书》(简称“软考证书”);2)具有IT相关专业学历且从事信息系统集成相关工作,学历、职称及工作经历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一)具有专科学历且从事信息系统集成相关工作不少于4年;(二)具有本科以上学历且从事信息系统集成相关工作不少于2年;(三)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且从事信息系统集成相关工作不少于1年。

3)近 3 年管理过、或作为项目组主要成员参与管理过的系统集成项目未发生过责任事故,其中验收完成的系统集成项目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一)至少有2项合同额在200万元以上;(二)完成系统集成项目总额500万以上,其中至少1项合同额在100万以上并且软件费用不低于30%。

二、高级项目经理资质新申报条件1)取得“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项目经理资质”满3年的,应同时满足以下三点:(一)取得资格名称为“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的《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证书》;(二)具有本科以上(含本科)学历或中级以上(含中级)专业技术职称;(三)申请人作为项目负责人或主要管理人员近3年管理过的系统集成项目未发生过责任事故,其中验收完成的系统集成项目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至少有1项合同额在1200万元以上、软件费用不低于30% ;●系统集成项目总额满3000万元以上,其中至少2项合同额在500万元以上、软件费用不低于30% 。

系统集成二级资质标准

系统集成二级资质标准

系统集成二级资质标准资质介绍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是隶属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管辖的一类资质,共分一、二、三、四级,是计算机技术与软件开发企业必须办的一类资质,资质主要针对网络技术、系统服务等行业的企业。

编辑本段资质标准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二级资质申报条件(一)综合条件1、企业变革发展历程清晰,从事系统集成三年以上,原则上应取得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三级资质一年以上;2、企业主业是系统集成,系统集成收入是企业收入的主要来源;3、企业产权关系明确,注册资金1000万元以上;4、企业经济状况良好,近三年系统集成年平均收入超过5000万元,财务数据真实可信,并须经国家认可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5、企业有良好的资信和公众形象,近三年没有触犯知识产权保护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行为。

(二)业绩1、近三年内完成的、超过80万元的系统集成项目总值1.5亿元以上,工程按合同要求质量合格,已通过验收并投入实际应用;2、近三年内完成至少两项1500万元以上系统集成项目或所完成的800万元以上项目总值超过4000万元,这些项目有较高的技术含量且至少应部分使用了有企业自主知识产权的软件;3、近三年内完成超过80万元的系统集成项目中软件费用(含系统设计、软件开发、系统集成和技术服务费用,但不含外购或委托他人开发的软件费用、建筑工程费用等)应占工程总值30%以上(至少不低于4500万元),或自主开发的软件费用不低于2500万元;4、近三年内未出现过验收未获通过的项目或者应由企业承担责任的用户重大投诉;5、主要业务领域的典型项目有较高的技术水平,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良好。

(三)管理能力1、已建立完备的企业质量管理体系,通过国家认可的第三方认证机构认证并有效运行一年以上;2、已建成完备的客户服务体系,配置专门的机构和人员,能及时、有效地为客户提供优质服务;3、已建成完善的企业信息管理系统并能有效运行。

4、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应具有4年以上从事电子信息技术领域企业管理经历,主要技术负责人应获得电子信息类高级职称且从事系统集成技术工作不少于4年,财务负责人应具有财务系列中级以上职称。

A组信息系统监理工程师继续教育考试题库及答案

A组信息系统监理工程师继续教育考试题库及答案

第一至三讲单选题1993年,国务院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确立提出了信息化建设的()二十四字指导方针。

B.“统筹规划;国家主导;统一标准;联合建设;联合互动;资源共享;”2.1998年3月以后,将原国务院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整建制并入新组建的信息产业部,设立了信息化推进司(国家信息化办公室)负责推进国民经济和社会服务信息化的工作。

其主要之策:‘研究制定推进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发展规划;指导各地区、各行业的国民经济信息化工作;();组织协调和推进全国软件产业的发展;研究制定有关信息资源的发展政策与措施,指导、协调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和信息安全技术开发;推动信息化普与教育“等职责。

B.协助业主推进重大信息化工程3.我国在推进信息化的过程中,相继启动了“金子”系列工程(金桥)、()、()、()、金企、金盾、金宏、金水、金智等十二金工程)和电子政务工程。

B.金关、金卡、金税4.《信息系统工程监理暂行规定》所称信息系统工程是指()D.信息网络系统、信息资源系统、信息应用系统的新建、升级、改造工程。

5.《信息系统工程监理暂行规定》所称信息系统监理是指()B.依法设立且具备相应资质的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单位,受野猪单位委托,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合同,对信息系统工程项目实施监督管理6.以下()在《信息系统工程监理暂行规定》中对信息系统工程监理的X围的规定的描述是错误的。

A.政府级别的信息系统工程7.《国家信息化领导小组关于我国电子政务建设指导意见》(中办发{2002}17号文)的稳重:电子政务建设具体项目要按照国家基本建设项目审批程序审批,做好()、采购招标、监理和验收工作。

A.前期审议、可行性研究8.《国家电子政务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发展改革委令【2007】第55号)第十四条:项目建设单位应建立健全责任制,并严格执行()、合同管理等制度。

B.招标投标、政府采购、工程监理9.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工程师XX书有效期为()年A.310.开展监理工程师资格挂历的法律依据是国务院412号令()项D.15211.监理单位的权利和义务不包括()B.可以开展系统集成业务12.申报乙级资质需要具有有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人员的数量为()人C.1213.监理工程师由于以下()原因不会收到处分A.XX书已认定,从事信息系统工程以不正当手段取得XX书监理业务二、多选题1.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认定条件包括()A.考试要求B.学历要求C.从业经历要求D.监理经历要求2.监理工程师的权力与义务包括()A.保守承建单位的技术秘密B.根据监理活动独立执行工程监理业务C.保守承建单位的商业秘密D.不得同时从事与监理项目相关的技术和业务活动3.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单位资质评定条件包括几个级别A.甲级B.乙级C.丙级D.丙级(暂行)第四至十三讲单选题信息系统建成后的()工作将是左右信息工程建设成败的关键环节。

计算机系统集成资质等级评定条件

计算机系统集成资质等级评定条件

计算机系统集成资质等级评定条件一、背景介绍计算机系统集成是指通过组织、设计、开发、实施和维护计算机网络系统来满足用户需求的过程。

在这个快速发展的行业中,对于计算机系统集成企业的评定尤为重要。

本文将介绍计算机系统集成资质等级评定的条件。

二、资质等级评定的重要性计算机系统集成企业的资质等级评定不仅是其自身发展的需要,也是对企业能力和信誉的验证。

资质等级评定有助于提升企业在市场上的竞争力,引导企业按照标准要求进行管理和运作,促进行业发展。

三、资质等级评定条件1. 企业注册及基本要求计算机系统集成企业的注册和基本要求是资质等级评定的首要条件。

企业应具备合法注册资格,注册资本金应符合相关要求,并有完善的组织结构、管理制度和人员配备。

2. 企业规模和业绩资质等级评定要求企业具备一定的规模和业绩。

这包括企业的注册资本、员工数量、销售收入、毛利率等指标。

通过评估企业的规模和业绩,可以初步了解企业在行业中的地位和实力。

3. 企业管理体系良好的企业管理体系是资质等级评定的重要条件之一。

企业应建立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安全管理体系和信息管理体系,确保业务流程的规范化和高效运作。

4. 专业技术能力计算机系统集成企业需要具备一定的专业技术能力,包括但不限于技术人员的学历和经验、技术设备和工具的配备、技术方案的设计和实施能力等。

企业应有相关技术领域的认证或资质,并能提供优质的技术支持和服务。

5. 项目管理能力资质等级评定要求企业具备有效的项目管理能力。

企业应具备建立和推进项目的能力,包括项目组织、计划、执行、控制和总结等方面。

优秀的项目管理能力有助于提高项目执行效率和质量。

6. 企业信用等级企业的信用等级也是资质等级评定的考核条件之一。

企业应注重维护良好的商业信誉,遵守法律法规,按时履行合同,具备诚信经营的态度和行为。

7. 资质证书和荣誉资质等级评定还将考虑企业所获得的资质证书和荣誉。

这些证书和荣誉可以证明企业在行业中具备一定的资历和实力,进一步提升企业的竞争力和市场形象。

中级系统集成项目管理工程师-信息系统集成、信息化基础知识、信息系统服务管理

中级系统集成项目管理工程师-信息系统集成、信息化基础知识、信息系统服务管理

中级系统集成项目管理工程师-信息系统集成、信息化基础知识、信息系统服务管理(总分:78.00,做题时间:90分钟)一、{{B}}单项选择题{{/B}}(总题数:58,分数:58.00)1.体所谓信息系统集成是指______。

∙ A.计算机网络系统的安装调试∙ B.计算机应用系统的部署和实施∙ C.计算机信息系统的设计、研发、实施和服务∙ D.计算机应用系统工程和网络系统工程的总体策划、设计、开发、实施、服务及保障(分数:1.00)A.B.C.D. √解析:[解析] 信息系统集成是指计算机应用系统工程和网络系统工程的总体策划、设计、开发、实施、服务及保障。

2.以下有关信息系统集成的描述中,错误的是______。

∙ A.信息系统集成项目要以满足客户和用户的需求为根本出发点∙ B.信息系统集成包括设备系统集成和管理系统集成∙ C.信息系统集成包括技术、管理和商务等各项工作,是一项综合性的系统工程∙ D.系统集成是指将计算机软/硬件、网络通信等技术和产品集成为能够满足用户特定需求的信息系统(分数:1.00)A.B. √C.D.解析:[解析] 信息系统集成包括设备系统集成和应用系统集成(也称为行业信息化解决方案集成)。

据此,选项B的说法有误。

3.以下对信息系统集成的描述,正确的是______。

∙ A.信息系统集成的根本出发点是实现各个分立子系统的整合∙ B.信息系统集成的最终交付物是若干分立的产品∙ C.信息系统集成的核心是软件∙ D.先进技术是信息系统集成项目成功实施的保障(分数:1.00)A.B.C. √D.解析:[解析] 信息系统集成不只是设备选择和供应,更重要的,它是具有高技术含量的工程过程,要面向用户需求提供全面解决方案,其核心是软件。

信息系统集成的根本出发点是满足用户需求。

信息系统集成的最终交付物是一个完整的系统而不是一个分立的产品。

技术是系统集成工作的核心,管理和商务活动是系统集成项目成功实施的保障。

《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企业资质等级评定条件》

《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企业资质等级评定条件》

《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企业资质等级评定条件》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企业资质等级评定条件是评定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企业资质等级的一项标准,其目的是为了能够对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企业进行科学、全面和客观地评定和分类,为政府、企事业单位以及消费者提供选择合格合适的集成服务商的依据。

本文将从综合实力、管理制度、技术能力、项目业绩等几个方面,详细介绍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企业资质等级评定条件。

综合实力是评定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企业资质等级的重要指标之一、综合实力包括企业的注册资本、固定资产、研发能力、企业规模等。

企业的注册资本应达到一定的标准,固定资产应符合相关要求。

此外,企业的研发能力和技术团队也是综合实力的重要体现,企业应具备一定的研发能力和强大的技术团队,拥有一定数量的高级职称人员和工程师,并且具备相关的研发设备和设施。

企业的规模也是综合实力的重要指标之一,企业应具备一定数量的员工和分支机构,以满足不同项目的需求。

管理制度是评定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企业资质等级的另一个重要指标。

企业应建立科学、规范的管理制度,包括组织架构、人事管理、财务管理、合同管理等。

企业应具备健全的组织架构和明确的岗位职责,人事管理应科学、公正、合理,财务管理应符合相关法规和规定,合同管理应严格遵守合同的约定,确保项目的顺利实施。

此外,企业还应具备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和信息安全管理制度,以确保信息系统集成项目的质量和安全。

技术能力是评定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企业资质等级的核心指标之一、企业应具备一定的技术能力和先进的技术装备。

技术能力包括企业的技术人员素质、技术研发实力、技术装备等。

企业应拥有一支由高级职称人员和工程师组成的技术团队,具备丰富的项目实施经验和技术能力。

同时,企业还应具备先进的技术装备,为项目的顺利实施提供保障。

项目业绩是评定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企业资质等级的另一个重要指标。

企业应具备丰富的项目经验和成功的项目案例。

在评定过程中,将对企业过去的项目实施情况进行评估,包括项目规模、技术难度、项目进度和质量等。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发布《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企业资质等级评定条件实施细则》的通知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发布《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企业资质等级评定条件实施细则》的通知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发布《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企业资质等级评定条件实施细则》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布日期】2012.05.02•【文号】工信计资[2012]7号•【施行日期】2012.05.02•【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企业技术进步与高新技术产业化正文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发布《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企业资质等级评定条件实施细则》的通知(工信计资[2012]7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各级资质评审机构,各有关单位:工业和信息化部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认证工作办公室为了进一步做好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企业资质认定工作,细化认定依据,根据《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企业资质等级评定条件(2012年修定版)》,组织制定了《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企业资质等级评定条件实施细则》,现予以发布,自即日起施行。

附件: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企业资质等级评定条件实施细则二〇一二年五月二日附件: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企业资质等级评定条件实施细则一、一级资质(一)综合条件1、企业变革发展历程清晰、产权关系明确是指企业应有明确的成立时间,在转制、更名、合并、分立等变更事项中业绩、人员、资产继承关系明确,股权关系明确。

取得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企业二级资质的时间不少于两年是指企业现有二级资质证书的首次获证时间须满两年。

二级资质满两年后,企业方可向评审机构提交一级资质申报材料。

企业由一级资质降为二级资质,其现有二级资质证书的获证时间须满6个月后,方可向评审机构提交一级资质申报材料。

2、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是指从事计算机应用系统工程和网络系统工程的咨询设计、集成实施、运营维护等服务,涵盖总体策划、设计、开发、实施、服务及保障等环节。

近三年是指企业申报资质年度之前的三个自然年度。

系统集成收入是指企业从事系统集成服务各类业务所形成的收入,包括咨询设计收入、软件开发收入、集成实施收入、运行维护收入、数据处理收入、运营服务收入等,也包括系统集成项目中销售外购硬件、外购软件和自制硬件的收入。

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等级评定条件一二三四级

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等级评定条件一二三四级

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等级评定条件一级资质:(一综合条件1、企业变革发展历程清晰, 从事系统集成四年以上, 原则上应取得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二级资质一年以上;2、企业主业是系统集成,系统集成收入是企业收入的主要来源;3、企业产权关系明确,注册资金2000万元以上;2、企业经济状况良好, 近三年系统集成年平均收入超过亿元, 财务数据真实可信,并须经国家认可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5、企业有良好的资信和公众形象, 近三年没有触犯知识产权保护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行为。

(二业绩1、近三年内完成的、超过200万元的系统集成项目总值3亿元以上,工程按合同要求质量合格,已通过验收并投入实际应用;2、近三年内完成至少两项3000万元以上系统集成项目或所完成1500万元以上项目总值超过6500万元, 这些项目有较高的技术含量且至少应部分使用了有企业自主知识产权的软件;3、近三年内完成的超过200万元系统集成项目中软件费用(含系统设计、软件开发、系统集成和技术服务费用,但不含外购或委托他人开发的软件费用、建筑工程费用等应占工程总值30%以上(至少不低于9000万元,或自主开发的软件费用不低于5000万元;4、近三年内未出现过验收未获通过的项目或者应由企业承担责任的用户重大投诉;5、主要业务领域的典型项目在技术水平、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等方面居国内同行业的领先水平。

(三管理能力1、已建立完备的企业质量管理体系, 通过国家认可的第三方认证机构认证并有效运行一年以上;2、已建立完备的客户服务体系, 配置专门的机构和人员, 能及时、有效地为客户提供优质服务;3、已建成完善的企业信息管理系统并能有效运行;3、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应具有5年以上从事电子信息技术领域企业管理经历,主要技术负责人应获得电子信息类高级职称且从事系统集成技术工作不少于5年,财务负责人应具有财务系列中级以上职称。

(四技术实力1、有明确的系统集成业务领域, 在主要业务领域内技术实力、市场占有率等居国内前列;2、对主要业务领域的业务流程有深入研究, 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基础业务软件平台或其他先进的开发平台,有自主开发的软件产品和工具,且在已完成的系统集成项目中加以应用;3、有专门从事软件或系统集成技术开发的高级研发人员及与之相适应的开发场地、设备等,并建立完善的软件开发与测试体系;4、用于研发的经费年均投入在300万元以上。

《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企业资质等级评定条件》

《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企业资质等级评定条件》

《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企业资质等级评定条件》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企业的发展,提升企业的综合实力和竞争力,特制定本评定条件。

第二条本评定条件适用于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企业的资质等级评定。

第三条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企业资质等级评定以评定结果和资质等级为主要依据,评定结果包括基本情况评定、项目评定、专业技术评定和质量管理评定等。

第二章基本情况评定第四条基本情况评定主要根据企业的注册资本、固定资产总额、从业人员数量、企业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等情况进行评定。

第五条企业注册资本在1000万以上的,评定为A级;在500万以上、1000万以下的,评定为B级;在100万以上、500万以下的,评定为C级;在100万以下的,评定为D级。

第六条企业固定资产总额在5000万以上的,评定为A级;在2000万以上、5000万以下的,评定为B级;在1000万以上、2000万以下的,评定为C级;在1000万以下的,评定为D级。

第七条企业从业人员数量在500人以上的,评定为A级;在200人以上、500人以下的,评定为B级;在100人以上、200人以下的,评定为C 级;在100人以下的,评定为D级。

第八条企业组织机构健全、管理制度完善的,评定为A级;组织机构较为完善、管理制度较为规范的,评定为B级;组织机构偏简单、管理制度不够规范的,评定为C级;组织机构简单、管理制度混乱的,评定为D 级。

第三章项目评定第九条项目评定主要根据企业参与的项目规模、技术难度、项目完成情况和客户满意度等情况进行评定。

第十条企业参与国家级重点项目的,评定为A级;参与省级重点项目的,评定为B级;参与市级重点项目的,评定为C级;参与县级及以下的项目的,评定为D级。

第十一条企业承担的技术难度较高的项目的,评定为A级;承担的技术难度一般的项目的,评定为B级;承担的技术难度较低的项目的,评定为C级;未承担技术难度较高项目的,评定为D级。

第十二条企业项目完成情况良好,达到或超出项目要求的,评定为A 级;项目完成情况一般,基本达到项目要求的,评定为B级;项目完成情况较差,未达到项目要求的,评定为C级;项目完成情况差,严重不符合项目要求的,评定为D级。

计算机的信息系统集成资质等级分级

计算机的信息系统集成资质等级分级

系统集成分级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等级分一、二、三、四级。

各等级所对应的承担工程的能力:一级:具有独立承担国家级、省(部)级、行业级、地(市)级(及其以下)、大、中、小型企业级等各类计算机信息系统建设的能力。

二级:具有独立承担省(部)级、行业级、地(市)级(及其以下)、大、中、小型企业级或合作承担国家级的计算机信息系统建设的能力。

三级:具有独立承担中、小型企业级或合作承担大型企业级(或相当规模)的计算机信息系统建设的能力。

四级:具有独立承担小型企业级或合作承担中型企业级(或相当规模)的计算机信息系统建设的能力。

一级具有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项目经理人数不少于25名,其中高级项目经理人数不少于8名;(就是项管师不少于8名)二级具有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项目经理人数不少于15名,其中高级项目经理人数不少于3名;三级具有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项目经理人数不少于6名,其中高级项目经理人数不少于1名;四级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项目经理人数不少于3名(一)申请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企业资质的条件(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企业资质等级分为一、二、三、四级资质。

)一级资质申请条件:1、综合条件:(1)企业变革发展历程清晰,从事系统集成四年以上,原则上应取得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二级资质一年以上;(2)企业主业是系统集成,系统集成收入是企业收入的主要来源;(3)企业产权关系明确,注册资金2000万元以上;(4)企业经济状况良好,近三年系统集成年平均收入超过亿元,财务数据真实可信,并须经国家认可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5)企业有良好的资信和公众形象,近三年没有触犯知识产权保护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行为。

2、业绩(1)近三年内完成的、超过200万元的系统集成项目总值3亿元以上,工程按合同要求质量合格,已通过验收并投入实际应用;(2)近三年内完成至少两项3000万元以上系统集成项目或所完成1500万元以上项目总值超过6500万元,这些项目有较高的技术含量且至少应部分使用了有企业自主知识产权的软件;(3)近三年内完成的超过200万元系统集成项目中软件费用(含系统设计、软件开发、系统集成和技术服务费用,但不含外购或委托他人开发的软件费用、建筑工程费用等)应占工程总值30%以上(至少不低于9000万元),或自主开发的软件费用不低于5000万元;(4)近三年内未出现过验收未获通过的项目或者应由企业承担责任的用户重大投诉;(5)主要业务领域的典型项目在技术水平、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等方面居国内同行业的领先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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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信计资[2012]6号关于发布《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企业资质等级评定条件(2012年修定版)》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各级资质评审机构,各有关单位:为完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企业资质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信息系统集成行业,促进市场健康和良性发展,推动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做大做强,工业和信息化部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认证工作办公室组织对《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等级评定条件(修定版)》(信部规[2003]440号)进行了修订,现将修订完成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企业资质等级评定条件(2012年修定版)》予以发布,自即日起施行。

《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等级评定条件(修定版)》(信部规[2003]440号)同时废止。

二〇一二年五月二日主题词:计算机集成资质条件通知抄送:部内科技司、电子信息司、中国电子信息产业发展研究院、电子五所、电子四院、电子一所工业和信息化部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认证工作办公室2012年5月2日印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企业资质等级评定条件(2012年修定版)一、一级资质(一)综合条件1、企业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变革发展历程清晰、产权关系明确,取得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企业二级资质的时间不少于两年;2、企业不拥有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单位资质;3、企业主业是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以下称系统集成),近三年的系统集成收入总额占营业收入总额的比例不低于70%;4、企业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均不少于5000万元。

(二)财务状况1、企业近三年的系统集成收入总额不少于5亿元(或不少于4亿元且近三年完成的系统集成项目总额中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费总额所占比例不低于80%),财务数据真实可信,须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2、企业财务状况良好,近三年度没有出现亏损;3、企业拥有与从事系统集成业务相适应的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

(三)信誉1、企业有良好的资信和公众形象,近三年无触犯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为;2、企业有良好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近三年完成的系统集成项目中无销售或提供非正版软件的行为;3、企业有良好的履约能力,近三年没有因企业原因造成验收未通过的项目或应由企业承担责任的用户重大投诉;4、企业近三年无不正当竞争行为;5、企业遵守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企业资质管理相关规定,在资质申报和资质证书使用过程中诚实守信,近三年无不良行为。

(四)业绩1、近三年完成的不少于200万元的系统集成项目及不少于100万元的纯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项目总额不少于4亿元(或不少于3.5亿元且近三年完成的系统集成项目总额中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费总额所占比例不低于80%)。

这些项目至少涉及三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并已通过验收;2、近三年至少完成4个合同额不少于1500万元的系统集成项目,或所完成合同额不少于1000万元的系统集成项目总额不少于6000万元,或所完成合同额不少于500万元的纯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项目总额不少于3000万元,这些项目中至少有部分项目应用了自主开发的软件产品;3、近三年完成的系统集成项目总额中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费总额所占比例不低于30%,或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费总额不少于1.2亿元,或软件开发费总额不少于6500万元。

(五)管理能力1、已建立完备的质量管理体系,通过国家认可的第三方认证机构认证,且连续有效运行时间不少于一年;2、已建立完备的项目管理体系,使用管理工具进行项目管理,并能有效实施;3、已建立完备的客户服务体系,能及时、有效地为客户提供优质服务;4、已建立完善的企业管理信息系统并能有效运行;5、企业的主要负责人从事信息技术领域企业管理的经历不少于5年,主要技术负责人应具有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高级项目经理资质或电子信息类高级技术职称、且从事系统集成技术工作的经历不少于5年,财务负责人应具有财务系列高级职称。

(六)技术实力1、主要业务领域中典型项目技术居国内同行业领先水平;2、对主要业务领域的业务流程有深入研究,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基础业务软件平台或其他先进的开发平台。

经过登记的自主开发的软件产品不少于20个,其中近三年登记的软件产品不少于10个,且部分软件产品在近三年已完成的项目中得到了应用;3、有专门从事软件或系统集成技术开发的技术带头人,已建立完备的软件开发与测试体系,研发及办公场地面积不少于1500平米;4、具有研发管理制度。

(七)人才实力1、从事软件开发与系统集成相关工作的人员不少于220人,其中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所占比例不低于80%;2、具有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项目管理人员资质的人数不少于30名,其中高级项目经理人数不少于10名;3、已建立完备的人力资源管理体系并能有效实施。

二、二级资质(一)综合条件1、企业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变革发展历程清晰、产权关系明确,取得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企业三级资质的时间不少于一年;2、企业不拥有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单位资质;3、企业主业是系统集成,近三年的系统集成收入总额占营业收入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4、企业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均不少于2000万元。

(二)财务状况1、企业近三年的系统集成收入总额不少于2.5亿元(或不少于2亿元且近三年完成的系统集成项目总额中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费总额所占比例不低于70%),财务数据真实可信,须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2、企业财务状况良好,最近两年度没有出现亏损;3、企业拥有与从事系统集成业务相适应的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

(三)信誉1、企业有良好的资信和公众形象,近三年无触犯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为;2、企业有良好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近三年完成的系统集成项目中无销售或提供非正版软件的行为;3、企业有良好的履约能力,近三年没有因企业原因造成验收未通过的项目或应由企业承担责任的用户重大投诉;4、企业近三年无不正当竞争行为;5、企业遵守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企业资质管理相关规定,在资质申报和资质证书使用过程中诚实守信,近三年无不良行为。

(四)业绩1、近三年完成的不少于80万元的系统集成项目及不少于40万元的纯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项目总额不少于2亿元(或不少于1.5亿元且近三年完成的系统集成项目总额中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费总额所占比例不低于70%)。

这些项目已通过验收;2、近三年至少完成3个合同额不少于1000万元的系统集成项目,或所完成合同额不少于600万元的系统集成项目总额不少于3000万元,或所完成合同额不少于300万元的纯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项目总额不少于1500万元,这些项目中至少有部分项目应用了自主开发的软件产品;3、近三年完成的系统集成项目总额中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费总额所占比例不低于30%,或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费总额不少于6000万元,或软件开发费总额不少于3000万元。

(五)管理能力1、已建立完备的质量管理体系,通过国家认可的第三方认证机构认证,且连续有效运行时间不少于一年;2、已建立项目管理体系并能有效实施;3、已建立完备的客户服务体系,能及时、有效地为客户提供优质服务;4、已建立完善的企业管理信息系统并能有效运行;5、企业的主要负责人从事信息技术领域企业管理的经历不少于4年,主要技术负责人应具有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高级项目经理资质或电子信息类高级技术职称、且从事系统集成技术工作的经历不少于4年,财务负责人应具有财务系列中级及以上职称。

(六)技术实力1、主要业务领域中典型项目具有较高技术水平;2、熟悉主要业务领域的业务流程,经过登记的自主开发的软件产品不少于10个,其中近三年登记的软件产品不少于5个,且部分软件产品在近三年已完成的项目中得到了应用;3、有专门从事软件或系统集成技术开发的技术带头人,已建立完备的软件开发与测试体系,研发及办公场地面积不少于1000平米。

(七)人才实力1、从事软件开发与系统集成相关工作的人员不少于150人,其中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所占比例不低于80%;2、具有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项目管理人员资质的人数不少于18名,其中高级项目经理人数不少于4名;3、已建立人力资源管理体系并能有效实施。

三、三级资质(一)综合条件1、企业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变革发展历程清晰、产权关系明确,取得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企业四级资质的时间不少于一年,或从事系统集成业务的时间不少于两年;2、企业不拥有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单位资质;3、企业主业是系统集成,近三年的系统集成收入总额占营业收入总额的比例不低于50%;4、企业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均不少于200万元。

(二)财务状况1、企业近三年的系统集成收入总额不少于5000万元(或不少于4000万元且近三年完成的系统集成项目总额中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费总额所占比例不低于70%),财务数据真实可信,须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2、企业财务状况良好,最近年度没有出现亏损。

(三)信誉1、企业有良好的资信,近三年无触犯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为;2、企业有良好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近三年完成的系统集成项目中无销售或提供非正版软件的行为;3、企业有良好的履约能力,近三年没有因企业原因造成验收未通过的项目或应由企业承担责任的用户重大投诉;4、企业近三年无不正当竞争行为;5、企业遵守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企业资质管理相关规定,在资质申报和资质证书使用过程中诚实守信,近三年无不良行为。

(四)业绩1、近三年完成的系统集成项目总额不少于5000万元(或不少于4000万元且近三年完成的系统集成项目总额中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费总额所占比例不低于70%)。

这些项目已通过验收;2、近三年至少完成1个合同额不少于300万元的系统集成项目,或所完成合同额不少于100万元的系统集成项目总额不少于300万元,或所完成合同额不少于50万元的纯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项目总额不少于150万元;3、近三年完成的系统集成项目总额中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费总额所占比例不低于30%,或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费总额不少于1500万元,或软件开发费总额不少于800万元。

(五)管理能力1、已建立质量管理体系,通过国家认可的第三方认证机构认证,并能有效运行;2、已建立完备的客户服务体系,能及时、有效地为客户提供服务;3、企业的主要负责人从事信息技术领域企业管理的经历不少于3年,主要技术负责人应具有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项目管理人员资质或电子信息类专业硕士及以上学位或电子信息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从事系统集成技术工作的经历不少于3年,财务负责人应具有财务系列初级及以上职称。

(六)技术实力1、在主要业务领域具有较强的技术实力;2、经过登记的自主开发的软件产品不少于3个,且部分软件产品在近三年已完成的项目中得到了应用;3、有专门从事软件或系统集成技术开发的研发人员,已建立基本的软件开发与测试体系,研发及办公场地面积不少于300平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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