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学联十大代表名额方案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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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省学联十次代表大会

代表团体、委员会团体、主席团团体和列席代表、特邀代表

名额分配及产生办法方案

根据《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和《山西省学生联合会章程》规定, 经省委和全国学联的批复意见, 山西省学联十次代表大会定于5月3日—6日召开, 在团省委和山西省学联九届委员会的指导下, 对省学联十次代表大会代表团体、委员会团体、主席团团体和列席代表、特邀代表名额分配和产生办法, 提出以下方案。

一、大会规模

省学联十次代表大会代表团体223席( 每席代表团体产生1名正式代表参会, 共计223名正式代表) ; 委员会候选团体105席; 主席团候选团体33席, 其中主席候选团体1席, 副主席候选团体32席; 大会列席代表160名; 大会特邀代表2名。

二、资格限定

1、代表团体, 从国民教育体系中我省高等学校( 含职业类和民办院校, 下同) 学生会、研究生会和中等学校( 含普中、职高、中专和中技学校, 下同) 的学生会中产生。团体代表的正式代表, 应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坚持四项基本原则, 品学兼优, 具有为广大同学服务的愿望和能力, 在学生中有较高的威信。

2、委员会候选团体, 是在全省或一定范围内有影响、有代表性并能模范履行学联章程所规定权利和义务的高等学校和中等学校会员团体。

3、列席代表,从高校学生和团干部中产生。学生列席代表原则上从高等院校学生会中产生, 须具有一定代表性和影响力的在校大学生。团干部列席代表, 从省学联、各市团委分管书记及学校部长、省直团工委、国防团委、高等院校团委和中等学校团委中产生。

4、特邀代表, 从解放军和武警部队驻晋的全日制高等和中等学校中产生。

三、名额分配

1、代表团体的名额分配

代表团体223席: 高等学校学生会75席, 占33.63%; 研究生会8席, 占3.59%; 中等学校学生会137席, 占61.43%; 国防科工办3席, 占1.35%。( 详见附表1)

2、委员会候选团体的名额分配

委员会候选团体105席: 高等学校学生会45席, 占42.86%; 研究生会2席, 占1.90%; 中等学校学生会57席, 占54.29%; 国防科工办1席, 占0.95%。( 详见附表3)

3、主席团候选团体的名额分配

主席团候选团体33席: 高等学校学生会21席, 占63.64%; 研究生会1席, 占3.03%; 中等学校学生会11席, 占33.33%。( 详见附表4)

4、列席代表的名额分配

列席代表160名: 高等学校学生78名; 省学联6名; 各市团委33名( 含中等学校团委) ; 省直团工委6名; 高等学校团委36名; 国防科工办团委1名。(详见附表1、 2)

5、特邀代表的名额分配

特邀代表2名: 省军区1名; 武警太原指挥学院1名。( 详见附表1)

四、产生办法

1、代表团体、委员候选团体的产生

代表团体、委员候选团体, 应经过一定的民主程序产生。要根据实际情况, 经过相应的民主协商方式, 推选代表团体、委员候选团体, 并注重把握城乡中学的比例( 农村中学代表团体不低于30%) , 并要考虑在中学实践教育活动、教育改革等方面做出突出成绩的学校和有一定知名度的学校, 要保证有60%以上的县( 含县级市) 有代表团体, 进一步体现广泛性。

2、代表团体正式代表的产生

代表团体的正式代表人选, 要在党委的领导和团委的指导下, 由代表团体提名, 每席代表团体产生1名正式代表。

3、列席代表的产生

学生列席代表, 高校学生会要根据实际情况, 进行充分酝酿, 层层推选, 列席代表人选应具有一定的代表性, 并适当注意少数民族学生和女学生的比例。其它团干列席代表, 在团省委的指导下进行。

4、特邀代表的产生

特邀代表, 分别由省军区政治部和武警指挥学院政治部提名担任。

5、委员会团体和主席团的产生

省学联十届委员会委员团体从委员候选团体中, 由参加大会的代表团体选举产生。省学联十届委员会主席团从当选的委员团体中, 由十届委员会选举产生。

山西省学联九届委员会

3月22日

附表1:

山西省学联第十次代表大会代表团体、列席代表、特邀代表名额分配表

说明: 每个代表团体产生1名正式代表参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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