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扫黄打非”工作责任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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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扫黄打非”工作责任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我镇“扫黄打非”工作,根据省、市“扫黄打非”工作的指示精神和市委、市政府的要求,特制定大慈岩镇“扫黄打非”工作责任制度。
第二条“扫黄打非”工作的主要范围:
(一)书报刊市场:包括各类图书、报纸、期刊、图片的出版、印制、进口、批发、零售、出租等活动;
(二)音像制品市场:包括录音带、录像带、唱片、激光唱盘、激光视盘(含LD、VCD、DVD等)的出版、制作、复制、进口、批发、零售、出租、放映等活动;
(三)电子出版物市场:包括软磁盘、只读光盘、交互式光盘、照片光盘、集成电路卡等的出版、制作、复制、进口、批发、零售、出租等活动;
(四)印刷业市场:包括制版、排版、印刷、装订、打字、复印等活动。
(五)娱乐市场:歌舞娱乐场所的曲目和屏幕画面、游艺娱乐场所电子游戏机内的游戏项目、网吧营业时间、场所消防等活动。
第三条“扫黄打非”工作原则:
(一)讲政治。顾全大局,坚持将社会效益摆在首位。
(二)讲法制。严格管理,严肃执法。
(三)讲责任。分级管理,以块为主,条块结合,齐抓共管;谁主管,谁负直接责任。
(四)明奖惩。表彰先进,批评后进
第四条“扫黄打非”工作的主要任务:
(一)扫除市场上各类内容有害的出版物和非法出版物,最大限度地净化出版物市场;
(二)依法查处制黄贩黄、非法出版活动案件,严厉打击违法犯罪分子;
(三)加强对出版物市场的管理,促进出版物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第二章镇党委、政府的责任
第五条“扫黄打非”工作实行属地管理责任制,镇党委、政府对辖区内的“扫黄打非”工作负总责。要把“扫黄打非”工作作为重要工作来抓,有领导分工,有专门部门负责。
第六条镇党委、政府要设立“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配备相应的工作人员,保证必要的工作经费和工作条件。
第七条镇党委、政府要根据当地实际,制定辖区“扫黄打非”工作责任制度。
第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追究有关党委、政府分管领导或
主要领导的责任:
(一)辖区出版物市场发生重大问题,未能及时发现和解决,造成严重不良社会影响的;
(二)对发生的制黄贩黄、非法出版活动查处不力的;
(三)采取地方保护主义,对制黄贩黄、非法出版活动不进行打击、查处的。
第三章有关职能部门的责任
第九条有关职能部门是指与“扫黄打非”工作有直接责任的镇“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包括镇党委政府办公室、纪检委、文化处、广播电视站、综治办、电信局、教育机构、邮政所、交通、等部门。
第十条“扫黄打非”工作实行部门管理责任制,根据责任分工,各有关职能部门对所管理的系统以及所分工的工作负总责。要把“扫黄打非”工作作为重要工作来抓,有领导分工和专门部门负责。
第十一条有关职能部门在“扫黄打非”工作中应担负的主要责任:
(一)镇党委、政府办公室:及时传达市委、市政府关于“扫黄打非”工作的指示精神,并督促相关部门抓好贯彻落实;协调解决“扫黄打非”工作中的重要问题;制定、转发年度“扫黄打非”工作行动方案等有关文件;督促有关部门抓好“扫黄打非”
工作;将“扫黄打非”工作纳入精神文明建设,在文明单位评选中实行一票否决制度;组织新闻单位做好“扫黄打非”工作的宣传报道。
(二)镇纪委:会同有关部门检查、监督党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扫黄打非”工作中执行党和国家政策、法律、法规情况;按照党纪政纪,对在“扫黄打非”工作中失职渎职、徇私枉法的党政机关干部和执法人员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三)镇文化处:依法对音像制品经营单位和放映娱乐场所实施经常性管理;依法查处音像制品非法经营活动;会同有关部门依法取缔音像制品无证无照经营活动。
(四)镇广播电视站:加强对本系统内部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使用及经营活动的管理;及时报道宣传“扫黄打非”工作。
(五)财政办公室:将“扫黄打非”工作的经费列入年度预算并按时拨付;对“扫黄打非”工作经费和举报奖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六)综治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检查、规范出版物市场,查处内容反动、淫秽色情出版物和非法出版活动的经济犯罪案件;查禁、取缔各类制黄贩黄、非法出版活动。
(七)电信局:加强对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管理,把好审批关;积极配合有关部门依法对互联网上网服务的营业场所进行清理整顿,及时依法清理互联网上的各种有害信息。
(八)教育机构:加强对学校教材、教辅采购、使用的管理;协助有关部门依法查处本系统非法购销、印制和使用盗版教材、
教辅活动。
(九)邮政、交通、铁路部门:分别负责所辖行业出版物的运输和传递管理,严格执行准运、准邮的有关制度,把好运输和传递关口;会同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对政治性非法出版物、淫秽色情出版物等各类非法出版物的查堵工作;加强辖区内出版物经营活动的管理。
(十)“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市“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组织、协调“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开展工作;研究提出我镇“扫黄打非”的年度工作计划和“集中行动”、“专项治理”方案,并组织实施;采取巡查、暗访、监测等方法,对出版物市场实行动态监控;组织、协调有关部门查处重大案件,督促解决重点问题;加强“扫黄打非”信息和宣传工作,筹备全市“扫黄打非”的有关会议;总结“扫黄打非”工作经验,组织评选“扫黄打非”工作先进单位和个人;承办市“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和全国、全省“扫黄”办交办的有关事宜。
第十二条对没有认真履行职责,造成下列情况之一的,分别追究有关部门分管领导或主要领导的责任。
(一)违反规定审批发放有关经营证照造成严重后果的;
(二)采取部门保护主义,对本部门、本系统的违法违规经营行为,不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包庇、袒护或者为其说情造成不良后果的;
(三)归口管理的出版物市场出现严重混乱,没有及时发现,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