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装箱汽车运输规则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遇到侵权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问>>
集装箱汽车运输规则
集装箱汽车运输规则
(交通部交公路发
(五)托运人要求自理装拆集装箱或自理装卸集装箱时,经承运人确认后,在运单内注明;
(六)托运需经海关查验或商品检验、卫生防疫、动植物检验的集装箱时,应连同检验地点在运单中注明;
(七)应使用钢笔或圆珠笔填写,字迹清楚,内容准确;
(八)已填妥的运单,如有更改,必须在更改处签字盖章。
第十九条托运集装箱货物的品名、件数、重量,集装箱箱型、箱号、封志号等应与运单记载的内容相符。
第二十条托运的普通集装箱货物中,不得夹带危险货物、易腐货物、流质货物、贵重物品、货币、有价证券等物品。
第二十一条按照国家有关部门规定需办理准运证明文件和检验证明文件的货物,托运人托运时应将有关文件提交承运人检查核对,如需随货同行或委托承运人向收货人代递时,应在运单中注明文件名称及份数。
第二十二条托运需要具备运输包装的货物,应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进行包装,对没有统一标准和要求的,应在保证运输、装卸作业安全和货物质量的原则下进行包装。
第二十三条托运人不自理集装箱装卸作业,要办理在港站或其他场所的集装箱装卸作业申请,并在运单中注明。
第二十四条托运特种集装箱货物,托运人应按以下要求,在运单中注明运输条件和特约事项:
(一)托运冷藏保温集装箱,托运人应提供冷藏保温集装箱货物的装箱温度和在一定时间内的保持温度;
(二)托运鲜活货物集装箱,应提供最长运输期限及途中管理、照料事
宜的说明书,货物允许的最长运输期限应大于汽车运输能够达到的期限;
(三)托运危险货物集装箱,应按部颁标准《汽车危险货物运输规则》办理。
第三节集装箱货物和集装箱的受理
第二十五条承运人对托运人提交的运单应逐项审核,需要安排特殊运输的,应征得托运人同意,并在运单上记载。
第二十六条承运人受理凭证运输或需有关检验证明文件的货物后,要在证明文件的背面注明已托运货物的数量、运输日期,并加盖承运章。
准运证明和检验证明要随货同行,以备查验。
货物到达后,一并交收货人或退还托运人。
第二十七条承运人受理运输业务时,对托运人不自理集装箱装卸作业的,须要求托运人提交装卸机械作业申请书或受托运人委托代办理集装箱装卸机械的作业申请。
第二十八条集装箱运输中,在与承运人非隶属关系的集装箱中转站进行装卸作业,承运人应与场站作业人签订作业合同。
第二十九条承运人运输整箱货物前,应核对箱号,检查箱体和封志,发现箱体损坏或铅封脱落,需经交接人及封志监管单位签认或重新施封后,方可起运。
第三十条承运人运输拼箱货物前,应该对货物名称、数量、重量、体积是否与运单填写内容相符;检查货物包装是否良好,发现不符合规定或可能危及安全运输的,不得承运;包装轻度破损,托运人坚持装箱起运的,需要承运人同意,做好记录,签字盖章后,方可承运,其后果由托运人负责。
第三十一条承运人要根据受理的集装箱货物、集装箱箱型和集装箱总质量的情况,合理安排运输车辆,车辆装载不得超过有关限定装载质量的规定。
第三十二条集装箱拼箱货物运抵目的地后,承运人应在24小时内向收货人发出到货通知。
整箱货物起运前,承运人要通知收货人做好接货准备。
第四节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第三十三条月度和批量集装箱汽车运输合同,凡发生下列情况之一
者,允许变更和解除:
(一)由于不可抗力使运输合同无法履行;
(二)由于合同当事人一方的原因,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确实无法履行运输合
同;
(三)合同当事人一方违约,使运输合同的履行成为不可能或不必要;
(四)经合同当事人双方协商同意。
变更或解除运输合同,应在集装箱货物起运前,由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的一方向对方提出运输合同变更书(见表三)或采用书面形式(信函、电报、传真等)。
运输合同只能变更一次。
第三十四条变更或解除运输合同所发生的费用,由要求变更或解除运输合同方负担,或由承运人与托运人按规定或商定的方式结算,多退少补。
第三十五条运单允许按下列规定变更或解除:
(一)集装箱货物起运前,承运人或托运人征得对方同意,可以变更或解除运输合同。
承运人提出变更或解除运输合同的,应退还已收的运费;托运人提出变更或解除运输合同的,应负担因变更或解除运输合同所发生的费用。
(二)集装箱货物起运后,不能解除运输合同;但经托运人征得承运人同意,可以变更货物到达地和收货人,变更运输合同所发生的费用,由要求变更运输合同方负担。
(三)变更或解除运输合同,由要求变更或解除运输合同的一方向对方提出运输合同变更书或采用书面形式。
第四章运输责任的划分
第三十六条承运人的集装箱整箱货物运输责任期,从收到整箱货物起,至运达目的地,整箱货物交付收货人止;集装箱拼箱货物运输责任期,从收到拼箱货物起,至运达目的地,拼箱货物交付收货人止。
第三十七条整箱货物在承运责任期内,保持箱体完好,封志完整,
箱内货物发生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承运人不负赔偿责任。
但承运人负责装、拆箱的除外。
第三十八条拼箱货物在承运责任期内,发生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承运人应负赔偿责任。
但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负赔偿责任。
(一)不可抗力;
(二)货物包装完整无损而内装货物短损、变质;
(三)货物的自然损耗和性质变化;
(四)托运人违反国家有关法令,货物被有关部门查扣、弃置或作其它处理;
(五)其他非承运人的责任所造成的损失。
第三十九条用承运人的自备集装箱装运货物,由于集装箱隐性破损,造成货物损坏,承运人应负赔偿责任。
第四十条由于承运人的责任,造成集装箱或集装箱货物未按约定时
间运达,承运人应负违约责任;错运到达地或错交收货人,承运人应将集装箱或货物无偿运到规定的地点,交给指定收货人。
第四十一条承运人末遵守承托双方商定的运输条件或特约事项,由此造成托运人的经济损失,承运人应负赔偿责任。
第四十二条托运人未按合同或运单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备好货物和提供装卸条件,以及集装箱或集装箱货物运达后无人收货或拒绝收货,而造成车辆延滞及其他损失,托运人应负违约或延滞赔偿责任。
第四十三条托运发生下列过错造成车辆、机具、设备的损坏、污染或人身伤亡,由托运人负责赔偿;
(一)在整箱、拼箱托运的普通货物中夹带危险货物或其他违反危险货物运输规定的行为;
(二)错报、匿报货物的重量、规格、性质;
(三)货物包装质量不符合标准,而从外部无法发现;
(四)错制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第四十四条托运人错报、误填货物名称或装卸地点,造成承运人错运误送,装货落空以及由此引起的其他损失,托运人负责赔偿。
第四十五条集装箱和集装箱货物在场站存放期间发生短少、变质、污染、丢失(箱体完好,封志完整除外),或在场站装卸作业中,由于场站作业人的作业不当,造成集装箱、集装箱货物的损坏,场站作业人应负赔偿责任。
第四十六条装拆箱作业人装箱、拆箱操作不当,造成货物损坏、变质、污染或集装箱箱体损坏,装拆箱作业人应负赔偿责任。
第五章装拆箱、装卸和交接
第四十七条集装箱装箱和拆箱作业应由托运人、收货人或承运人、场站作业人委托装拆箱作业人负责。
第四十八条装拆箱作业人在装箱前;应按规定认真检查箱体,发现集装箱不适合装运货物时,应拒绝装箱,并立即通知集装箱所有人或承运人。
第四十九条集装箱的目测检查:
(一)外部检查,集装箱外表有无损伤、变形、破口等异样。
(二)内部检查,集装箱内侧六面是否有漏水、漏光、水迹、油迹、残留物、锈蚀。
(三)箱门检查,箱门、搭扣件、密封条有无变形,缺损,箱门能否开启1肋度。
第五十条装拆箱作业人应根据货物的性质,严格按装箱积载的要求装载货物,并采用合适的方法对箱内货物进行固定、捆绑、衬垫,防止货物在箱内移动或翻倾,其所需材料费用由委托装拆箱作业的人承担。
第五十一条装箱过程中,发现货物包装破损,装拆箱作业人应做好记录,并及时通知有关方后,再决定是否装箱。
第五十二条货物装箱后,装拆箱作业人应缮制货物装箱单,按有关规定施加封志,并按要求在箱体外贴上运输及有关标志。
第五十三条集装箱装卸作业应做到轻装轻卸,确保集装箱货物和集
装箱的安全。
第五十四条集装箱整箱货物交接时,交接双方应当检查箱号、箱体和封志,重箱凭封志和箱体状况交接;空箱凭箱体状况交接,交接后,交接双方应做记录并签字确认。
第五十五条集装箱拼箱货物在承运前,承运人要认真核对货物品名、数量是否与运单相符,运达后,经场站作业人、收货人查验签收。
第五十六条在集装箱货物交接过程中发现货损货差或箱体损坏等情况,交接双方要编制集装箱货运事故记录<见表四),并签字确认。
第五十七条交接责任的划分为,交接前由交方承担,交接后由接方承担,但如果在交接后180天内,接方能提出证据证明交接后的集装箱、集装箱货物的灭失、损坏是由交方原因造成的,交方应按有关规定负赔偿责任。
第六章运输费用和统计
第五十八条从事营业性集装箱汽车运输所发生的各种费用,按照《国
际集装箱汽车运输费收规则》、《国内集装箱汽车运?输费收规则》办理。
第五十九条集装箱汽车运价以箱为单位,按不同规格箱型的重箱、空箱计费。
根据计价方式的不同分为计程运价、计时运价和包箱运价,计价单位为:元/箱公里、元/吨位小时、元/箱。
第六十条集装箱汽车运输的装卸费收按不同箱型的重箱、空箱的箱次计费,计价单位为:元/箱。
第六十一条集装箱汽车运输统计按箱型分类,国际集装箱的统计单位为标准箱(TEU),国内集装箱和非标准集装箱的统计单位为自然箱。
第七章货运事故处理
第六十二条集装箱货运事故是指承运责任期内或场站存放期内发生集装箱货物或集装箱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误期。
集装箱货运事故发生后,承、托运双方及有关方都应积极采取补救措施,力争减少损失和防止损失继续扩大,并编制集装箱货运事故记录。
第六十三条托运人、收货人向承运人、场站作业人要求集装箱货运事故赔偿时,应在收到集装箱货运事故记录的次日起的180天内提出赔偿要求书(见表五),逾期不予受理。
提出赔偿要求书的同时,应随附集装箱货运事故记录、运单、货物价格证明等有关文件。
保价运输还应附声明价格的证明文件。
要求退还运费的,还应附运杂费收据。
第六十四条承运人、场站作业人应在收到赔偿要求书的次日起,60天内将处理意见通知托运人、收货人。
特殊情况经双方协商可适当延长。
托运人、收货人收到处理意见的次日起10天内没有提出异议的,承运人、场站作业人应即付结案。
第六十五条集装箱货运事故的赔偿价格按下列规定计算:
(一)执行国家定价的货物,按照各级物价管理部门规定的价格计算;
(二)执行国家指导价格或市场调节价格的货物,比照前项国家定价货物中相同规格或类似商品价格标准计算。
无法比照计价的货物按每公斤不超过5元计算;
(三)集装箱的计价按集装箱的净值计算,如能修复按修复发生的实际费用计算;
(四)各项赔偿价格均以起运地承运当日的价格为准;
(五)对灭失、短少的货物,如起运地价格中未包括运杂费、包装费以及已付的税费时,应按全部或短少部分的比例加算各项费用;
(六)赔偿费一律以人民币支付。
第六十六条办理保价运输的货物,按声明价格赔偿;实际损失低于声明价格时,按实际损失赔偿。
第八章运输合同争议的处理
第六十七条承运人、场站作业人与托运人、收货人在集装箱货物运输过程中发生纠纷,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向交通主管部门或仲裁机构申请调解、仲裁,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章附则
第六十八条集装箱汽车运输合同式样及填写要求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交通主管部门制定。
第六十九条托运人按普通货物、零担货物或特种货物托运,而承运人采用集装箱运输时,适用于《汽车货物运输规则》。
第七十条本规则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负责解释。
第七十一条本规则由各级交通主管部门负责监督实施。
第七十二条本规则自1996年2月1日起施行。
∙保姆受伤能申请工伤赔偿吗/w/qq/677375.html
∙安全芯片实现嵌入应用软件版权保护/w/qq/677373.html
∙承担人身损害赔偿的义务人有哪些/w/qq/677371.html
∙商标权无效有哪些种类/w/qq/677369.html
∙劳动法童工的法定年龄是多少/w/qq/677367.html
∙什么是专利技术规避,专利技术规避有哪些实施策略/w/qq/677366.html
∙网络受害者需要什么证据确定精神损害/w/qq/677364.html
∙侵犯版权的行为有哪些/w/qq/677361.html
∙收集人身损害赔偿的证据有什么技巧/w/qq/677359.html
∙发明专利申请费用 /w/qq/677357.html ∙污染环境罪的刑事责任/w/qq/677355.html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侵权的司法认定/w/qq/677353.html
∙校园高利贷2000%的利息违法吗/w/qq/677351.html
∙国内个人和单位专利费用减缓指南/w/qq/677349.html
∙微信发帖应受到法律的限制吗/w/qq/677347.html
∙版权与邻接权国际条约有哪些/w/qq/677345.html
∙打人两个耳光赔多少钱/w/qq/677343.html
∙软件著作权登记办法/w/qq/677342.html
∙碰瓷是怎么回事 /w/qq/677340.html
∙侵犯商业秘密罪认定注意的问题/w/qq/677338.html
∙逃逸治安处罚标准(2018年) /w/qq/677335.html
∙有关商业秘密保护的几点疑问/w/qq/677333.html
∙做人身伤害司法鉴定时间有什么规定(2018) /w/qq/677331.html
∙关于调整(专利费用减缓证明)申请材料的通知/w/qq/677329.html
∙非法使用外籍童工怎么处罚/w/qq/677327.html
∙汽车自动开闭门装置实用新型专利侵权纠纷案件/w/qq/677325.html
∙失业证过期半年要怎么办理/w/qq/677324.html
∙财政资助中小企海外申请专利/w/qq/677322.html
∙购买野生动物放生构成犯罪吗/w/qq/677320.html
∙商业方法专利申请的审查原则/w/qq/677317.html
∙校园暴力必须要证据怎么收集/w/qq/677315.html
∙从宝鸡秦源防盗螺丝厂专利侵权案看专利侵权的认定/w/qq/677313.html
∙精神损害赔偿的侵害行为如何确定/w/qq/677311.html
∙实用新型专利申请知识/w/qq/677309.html
∙网上有人传播自己的隐私照片,转发者要担责吗/w/qq/677307.html
∙发明专利权的保护时间计算/w/qq/677306.html
∙未成年人在校园受的伤害是怎么赔偿的/w/qq/677304.html
∙同人小说会涉及侵权吗/w/qq/677302.html
∙执法检查组:建议明确网络执法各部门权责界限/w/qq/677299.html
∙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手续/w/qq/677297.html
∙大学校园暴力校方责任是什么/w/qq/677295.html
∙专利委托转让及其注意事项/w/qq/677293.html
∙人身伤害和解协议书(2018最新)范本/w/qq/677291.html
∙一种特富龙稀织物及其应用发明专利侵权案/w/qq/677289.html
∙过期药物医疗过错承担什么责任/w/qq/677287.html
∙商业秘密的具体范围/w/qq/677285.html
∙买卖野生动物多少构成犯罪/w/qq/677283.html
∙侵犯商业秘密罪罪名分析及案例/w/qq/677281.html
∙捕捉野生动物判什么罪/w/qq/677280.html
∙专利权转让协议书范文2018最新书/w/qq/677277.html
∙网络图片印在衣服上是否构成侵权/w/qq/677276.html
∙论影视作品的著作权/w/qq/677274.html
∙产品侵权赔偿精神损失费吗/w/qq/677272.html
∙什么行为构成侵犯商业秘密/w/qq/677270.html
∙校园暴力如何定刑 /w/qq/677268.html ∙卡拉OK版权保卫战广东/w/qq/677266.html
∙要怎样收集人身损害赔偿的证据/w/qq/677264.html
∙著作权转让的效登记制度/w/qq/677262.html
∙什么情况会侵权软件公司/w/qq/677260.html
∙商业秘密秘密性的界定/w/qq/677258.html
∙把人打了进医院要赔多少钱/w/qq/677256.html
∙解决专利侵权纠纷的方法包括哪些/w/qq/677254.html
∙被狗咬到怎么维权 /w/qq/677252.html ∙员工带走商业秘密是否属劳动纠纷/w/qq/677250.html
∙打人致肋骨骨裂赔多少钱/w/qq/677248.html
∙探讨我国软件作品著作权保护的困境/w/qq/677246.html
∙雇佣童工劳动局会管吗/w/qq/677244.html
∙专利权转让合同书范本2018最新当事人有哪些义务/w/qq/677242.html
∙什么是侵犯他方财产共有权/w/qq/677239.html
∙使用在先的专利技术是否会侵权/w/qq/677238.html
∙私拆别人信件都违反了哪些法规/w/qq/677235.html
∙字体应列为著作权法保护对象/w/qq/677233.html
∙打人重伤得赔多少钱/w/qq/677231.html
∙实用新型专利概念 /w/qq/677229.html ∙打人造成轻伤二级怎么赔偿/w/qq/677227.html
∙网络服务提供者著作权方面的法律责任/w/qq/677225.html
∙野生动物罪的构成要件具体是什么/w/qq/677224.html
∙浙江杭州如何专利注册/w/qq/677222.html
∙侵犯隐私罪最高判刑几年/w/qq/677219.html
∙著作权使用许可与著作权转让的区别/w/qq/677218.html
∙60岁以上的老人被人推倒怎么解决/w/qq/677215.html
∙软件著作权登记有哪些法律意义/w/qq/677214.html
∙打人砸车怎么赔偿,赔多少钱/w/qq/677212.html
∙署名权可以转让吗 /w/qq/677210.html
∙校园法之校园暴力怎么规定(2018)的/w/qq/677208.html
∙怎样才算对企业商业秘密信息采取了保密措施/w/qq/677205.html
∙校园暴力刑事年龄是多少,如何预防校园暴力/w/qq/677203.html
∙专利权 /w/qq/677201.html
∙虚报数额骗公司钱犯罪吗/w/qq/677200.html
∙商业秘密的含义和范围/w/qq/677198.html
∙打人一拳要赔多少钱/w/qq/677196.html
∙有关专利费用的问题/w/qq/677194.html
∙火灾事故财产损失如何认定/w/qq/677192.html
∙河南省专利实施许可合同书范本2018最新备案管理办法/w/qq/677190.html
∙用什么样子的图片不会侵权/w/qq/677188.html
∙著作权自何时产生 /w/qq/677186.html
∙在法律上限制人身自由的界定是什么/w/qq/677184.html
∙实用新型专利纠纷不适用举证责任倒置/w/qq/677182.html
∙购买侵犯专利的东西犯法吗/w/qq/677179.html
∙什么是专利无效宣告,专利无效宣告的理由有哪些/w/qq/67717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