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防动员委员会各办公室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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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防动员委员会各办公室职责

综合办公室职责

综合办公室是县国防动员委员会的办事机构,在县国防动员委员会的直接领导下,负责国防动员综合计划、组织协调和文秘服务等工作。其主要工作职责:

1、组织协调国防动员建设规划、计划的制定和国防动员理论研究;

2、组织拟制地方性国防动员法规建设规划,牵头草拟地方性国防动员综合性法规和措施;

3、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宣传贯彻党和国家有关国防动员的方针、政策,总结交流国防动员工作经验,督促国防动员工作落实;

4、根据上级国防动员委员会的指示,组织协调有关部门提出本单位加强国防动员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5、承办区国防动员工作方面军地有关部门之间、国防动员委员会各办公室之间需要进行综合协调的工作;

6、承办区国防动员委员会的文秘工作,监用、保管国防动员委员会的印章;

7、指导全区开展国防动员潜力的调查和核对,负责全区国防动员潜力数据汇总、上报工作;

8、承办区国防动员委员会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交通战备办公室职责

交通战备办公室是本级国防动员委员会负责交通战备工作的主管部门。其主要工作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国防交通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县国防交通工作的具体规定;

2、规划全区国防交通网络布局,编报国防交通建设计划,对地方交通建设提出有关国防建议,参加有关交通工程设施的勘察、设计鉴(审)定和竣工验收;

3、拟订全县国防交通保障计划,指导交通、民航部门拟订战时交通保障计划和应急交通保障方案,负责部队军事行动和其它紧急任务的交通保障;

4、负责拟制全县交通动员和运力征用计划、方案;

5、制定国防交通保障队伍的组训计划,组织指导战备演练和专业队伍建设;

6、制定和实施全县国防交通物资储备计划,调用国防交通物资;

7、战时组织领导本县交通动员、运力征用和交通保障工作。

经济动员办公室职责

经济动员办公室是本级国防动员委员会负责经济动员工作的主管部门。其主要工作职责是:

1、贯彻国务院、中央军委和上级有关经济动员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指示,制定全区经济动员具体规定;

2、按照“平战结合”原则,结合地方经济建设提出国防建设要求;

3、根据上级赋予的动员任务,组织拟定地方经济和军工转产方案;

4、负责全区经济动员潜力调查统计工作,研究落实地方经济资源储备,负责制定全区经济动员计划、方案等;

5、战时组织领导本区经济动员的实施工作。

科技动员办公室职责

科技动员办公室是本级国防动员委员会负责科技动员工作的主管部门。其主要工作职责:

1、贯彻执行上级国防动员工作的方针、政策、规章,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本级科技动员工作中、长期规划和有关规定;

2、组织对本地县科技资源的种类、数质量和分布情况进行调查摸底,并研究落实地方技术资源储备工作;

3、根据上级要求和战时装备保障可能担负的任务,提出装备科技动员的报告和建议,制定科技动员规划及实施预案;

4、协助交通战备办公室搞好民用船舶的改装和重装备装(卸)载技术攻关;

5、指导、检查本地区科技动员准备工作,做好装备、科技潜力的动员与征用;

6、协调解决装备科技动员的有关问题;

7、完成上级赋予的其他任务。

人民防空办公室职责

人民防空办公室是本级国防动员委员会负责人民防空工作的主管部门。其主要工作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关于人民防空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拟订全县有关人民防空工作的规章和技术规范;

2、制定人民防空建设规划、计划,提出有关国防要求的意见和建议,指导检查规划、计划的落实,协调处理相关的问题;

3、负责全区人防组织、指挥、通信警报业务建设和人防科

研工作,组织有关部门进行课题论证和科研成果鉴定,推广运用新技术;

4、统一组织实施全区单独修建或结合地面建筑修建人防工程的管理工作,参与城区地下空间开发利用与规划,监督检查城区建设、基本建设贯彻人民防空要求的执行情况。负责大、中型人防工程有关文件的审查、审核和竣工初验,小型、零星人防工程的审批、竣工验收。负责已修人防工程的开发利用、维护管理等有关事宜;

5、开展人防宣传和“三防”知识教育,组织人民防空演练;

6、组织筹集全区人民防空经费,并加强监督和管理,做到专款专用。负责人民防空资产管理;

7、战时组织指挥本区人民防空斗争。

人民武装办公室职责

人民武装办公室是本级国防动员委员会负责民兵后备力量建设的主管部门。其主要工作职责:

1、贯彻执行党中央、中央军委关于后备力量建设的方针、政策和上级指示,组织制定全区后备力量建设的规定和措施;

2、组织拟制全县后备力量建设规划和人民武装力量动员计划;

3、指导全县民兵、预备役组织建设、军事训练和战备执勤;

4、负责全县民兵武器装备的计划、申请、分配、调拨与管理;

5、指导全县预备役技术兵储备区建设,开展预备役登记统计和兵员动员潜力调查,负责制定全县兵员动员计划、方案;

6、组织、指导全县民兵预备役人员参加抢险救灾、维护社

会治安;

7、战时组织领导本县后备力量动员的实施工作和支前工作。

信息动员办公室职责

信息动员办公室是本级国防动员委员会负责信息动员工作的主管部门。其主要工作职责:

1、贯彻执行上级关于国防动员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规章,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本级信息动员工作的规定、措施;

2、组织拟制本级信息基本建设贯彻国防要求的规划、计划,对本级信息工程建设提出国防要求的建议,参加有关信息工程设施的勘察、设计鉴(审)定和竣工验收;

3、掌握本地区信息资源潜力,拟制战时信息动员计划,组织信息力量为部队军事行动和其他紧急任务提供有关保障;

4、制定地方信息系统建设贯彻国防要求技术标准和规范,监督检查和协助有关部门抓好落实;

5、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上级要求,制定和实施本地区信息装备、物资储备计划,组织地方信息装备、物资的动员征用;

6、指导、检查、监督本地区信息动员工作,协调处理有关问题;

7、组织本地区国防信息动员技术研究及其成果推广、应用;

8、战时组织领导本地区信息动员、信息力量征用和有关保障工作;

9、完成上级赋予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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