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称晋升量化评分标准2017修订稿 (2)
关于印发《称评审量化计分标准(修订)》的通 知
重庆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文件渝工业职院发〔2018〕17号关于印发《职称评审量化计分标准(修订)》的通知校属各单位:学校《职称评审量化计分标准(修订)》已经2018年第7次院长办公会审定。
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重庆工业职业技术学院2018年5月2日重庆工业职业技术学院职称评审量化计分标准(修订)为规范学校职称评审工作,构建科学、合理的评价机制,营造公平、和谐的工作环境,充分调动各类专业技术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与创造性,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标准。
一、适用范围本标准适用于在学校组织职称评审时,依照参与申报教师的材料,在符合申报条件的基础上,按相应的计分方式进行量化排序,根据需要确立推荐人选。
二、计分方式各量化计分指标需乘以相应的权重,当一级指标下包含多个二级指标时,各二级指标对应量化分数相加后再乘以一级指标的权重,最后所得总分数为各项所得分数乘以相对应权重的总和,三、组织实施量化计分工作由人事处牵头,采取申报人自评,相关业务主管部门核定的方式进行。
申报人所属的二级部门负责申报材料的初步审核,学生处负责学生管理工作的审核及量化计分,教务处负责教学工作、教学成果的审核及量化计分,科研与合作发展处负责科研工作、科研成果的审核及量化计分,教师能力发展中心负责实践锻炼、教学质量工作的审核及量化计分,人事处负责资历等条件的审核计分和汇总。
评审工作中,各部门应加强考核和协调,注重推荐过程的公平、公正。
四、相关说明(一)所提供的论文、论著、教材、项目、奖励等成果是指与申报学科、工作岗位(专业)相同(相近、相关)并已发表(出版、结题)的成果。
申报材料经有关部门审核确认后计分。
若经查实存在涉嫌剽窃、抄袭、造假等学术腐败行为,不予计分,并取消评审资格。
(二)由学校推荐至重庆市进行职称评审的人员,若连续两次未通过重庆市职称评审的,职称评审的申报推荐资格暂缓一年,在第二次未通过的下一年执行。
注1:课题立项、合作项目签订须经科研与合作发展处、教务处认定,未经通报科研与合作发展处、教务处立项的课题及签订的合作项目不得计算科(教)研工作量分值。
机电与车辆工程学院2017年职称评审量化计分办法 20170915终稿
《机电与车辆工程学院2017年职称评审量化计分办法》《机电与车辆工程学院2017年职称评审量化计分办法》经学院教师讨论,学院教授委员会投票表决通过,院党政联系会议审议,现予以颁布实施。
一、基本原则根据江西省人社厅和学校的要求,职称评审必须量化,学校制订了职称评定量化表,作为各学院的制订依据。
各学院拟定的职称评定量化表于开评前报人事处备案。
二、计分范围(1)仅对符合华交人[2016]144号中关于教师、辅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要求中的业绩、论文、论著等条件参与量化计分,参考业绩不参与量化计分。
(2)主持完成省级教改课题参与计分。
(3)根据华交教[2014]80号文件,校级“优秀主讲教师”参与计分。
(4)竞赛类获奖参与计分。
(5)公共服务类参与计分。
三、计分细则(1)职称评定量化基本计分表,见附录1。
(2)获省(部)级以上劳动模范等荣誉称号,或获省级人事、教育行政部门联合授予的模范(优秀)教师、先进(优秀)教育工作者等荣誉称号,视同1项省级项目,参与计分。
获市(厅)级以上劳动模范等荣誉称号,视同1项厅级项目,参与计分。
(3)获省(部)级学术荣誉称号参与计分,分值70分;获国家级学术荣誉称号参与计分,分值150分。
(4)考虑年均计划学时(包括本专科课堂教学、实践教学、研究生课堂教学工作量)参与计分。
申报主系列教研型讲师、教研型副教授职称,以年均完成计划学时120学时为基准,超出年均完成计划学时数按每学时0.1分参与加分;累计加分不超过50分。
申报主系列教研型教授职称,以年均完成计划学时190学时为基准,超出年均完成计划学时数按每学时0.1分参与加分;累计加分不超过50分。
学校人事处认可的双肩挑人员在任期间的计划学时,按年均计划学时*3计算,参与计划学时加分。
(5)主系列和辅系列申报聘期内,每超过一自然年度加5分。
(6)省级教改课题视同省级项目参与计分。
(7)获校“优秀主讲教师”(包含获1次和多次),只能在获评后3年内有效使用1次,按1项省级项目参与计分。
中高级职称晋升量化细则范本(三篇)
中高级职称晋升量化细则范本1. 职称晋升的要求:a. 中级职称晋升:- 个人工作经验不少于5年;- 参与并完成至少3个重要项目,并在国内外同行中有一定影响力;- 获得至少1项专利或发表至少3篇具有较高水平的学术论文;- 参与组织过学术会议或专业讲座。
b. 高级职称晋升:- 个人工作经验不少于10年;- 独立完成至少2个重要项目,并在国内外同行中有较大影响力;- 获得至少3项专利或发表至少5篇具有较高水平的学术论文;- 组织过学术会议或专业讲座,并发表过专业著作。
2. 职称晋升的评估标准:a. 项目贡献:- 根据项目的规模、重要性、创新性等方面评估个人在项目中的贡献;- 通过项目经理或相关领导的评价来确定贡献的程度。
b. 学术成果:- 专利:评估专利的技术水平和实际应用价值;- 学术论文:评估论文的质量、影响力、被引用次数等指标;- 学术会议或专业讲座:评估个人在组织和演讲方面的能力和贡献;- 专业著作:评估著作的质量、影响力等指标。
3. 职称晋升的程序:a. 申请资格审查:申请人提交个人简历、项目经验、学术成果等材料进行资格审查;b. 综合评估:评估委员会对申请人的材料进行综合评估,包括对项目贡献和学术成果的评估;c. 面试:对通过综合评估的申请人进行面试,评估其专业知识和能力;d. 职称评定:评估委员会根据综合评估和面试结果,确定申请人是否满足晋升要求,并给予相应的职称评定;e. 结果通知:评估委员会将职称评定结果通知申请人。
4. 职称晋升的周期:a. 中级职称晋升的周期为3年;b. 高级职称晋升的周期为5年;c. 申请人在周期内可以多次申请,但每次申请需满足相应的晋升要求。
以上是一份中高级职称晋升量化细则的范本,具体的细则可根据不同行业和岗位的要求进行调整和补充。
中高级职称晋升量化细则范本(二)一、背景介绍中高级职称晋升是职场发展的重要目标,对于员工个人和企业发展都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确保公平公正的晋升机制,需要制定科学合理的量化细则。
职评量化内容及标准(分值)
推荐量化考核内容及标准(一)业绩评价(90分)1.工作年限(10分):截止申报当年12月31日,以本人工作年限(以人事部门认可的为准)计分,每年计1分:工作年限分=10÷本年申报同级者最长工龄×个人工龄(如当年申报同级者均未满10年的则据实计算)。
2.任职年限(10分):截止申报当年12月31日,以现聘职务实际年限计分(不计虚年),最高为10分,其余按公式计算:任职分=10÷本年申报同级者最长年限×个人任年限(岗位降低的应扣除相应年限,按职评规定可合并计算任职年限的可合并计算任职年限。
如当年申报同级者均未满10年的则据实计算)。
3.工作绩效(70分)(1)基本工作量(5分):根据《关于推行中小学教职工工作量标准计算的指导意见》(綦教〔2017〕55号)及学校教职工工作量计算方案,近五年达到本校教职工基本工作量(平均工作量)的每学年计1分,当年基本工作量未达标准的按:基本工作量分=本人实际工作量÷单位平均工作量×1计分。
若外校调入的则由原工作学校(单位)开具有效证明方可。
(2)履职绩效(45分):按近五学年在同校教学学业水平考核核算教学积分,同级申报中教学积分最高者每年计9分,其它按比例折算。
若外校调入的则由原工作学校(单位)开具有效证明,由学校按人数比例对比折算。
履职绩效分(每年)=9/参评教师中最高教学积分*本人教学积分(3)教学水平(10分):①参加职称教学水平测试(3分):参加统一的职称教学水平测试(有效期内)获“优秀、良好、合格”等级分别加3分、2分、1分。
②任现职以来参加课堂教学大练兵活动(3分):任现职以来参加课堂教学大练兵活动根据获奖情况计分。
计分方法按③执行。
③任现职以来参加赛课活动(4分):任现职以来参加各级各类赛课活动,具体计分方法:国家级(中国教育学会及专委会、电教馆)现场赛课、技能(基本功)综合类一、二、三等奖分别加7、5、3分,市级(市教委、教科院、继教中心、技装中心)现场赛课、技能(基本功)综合类一、二、三等奖分别加5分、3分,2分,区级(区教委、教科所)现场赛课、技能(基本功)综合类一、二、三等奖加3分,2分,1分,学区级现场赛课、技能(基本功)综合类一、二、三等奖加2分,1分,0.5分;校级一、二、三等奖加1分,0.5分,0.3分,录播课、微课按现场赛课二分之一计分。
晋升职称量化积分办法
晋升职称量化积分办法一、量化内容及积分量化积分内容:学年度考核成绩、专业工作年限、学历、任职年限、教育教学成果。
满分为100分。
任现职以来,不遵守人事管理规定,擅自借入借出人员不得参与积分;无相应级别的计算机合格证和相应教师资格证的人员不得参与积分;任职期限不满的人员不得参与积分;学历不达标(含取得达标学历不满三年的)且未办理破格手续的人员不得参与积分。
具体量化内容和积分标准如下:(一)学年度考核成绩积分:最高积50分取任现职以来近五学年度以来的考核结果积分。
优秀等次每次积10分,合格(称职)等次每次积9分,其它等次不积分。
(二)专业工作年限积分:最高积15分从事本专业工作年限每满一年积0.5分。
(三)学历积分:最高积15分。
1、第一学历积分:硕士研究生15分,研究生14分,本科且有学士学位12分,本科11分,专科10分,中专9分,高中8分,初中6分。
2、后学历积分:不达标学历每满一年积0.1分,达标学历每满一年积0.2分,提高学历每满一年积0.3分。
3、先后学历可累计积分,但最终积分不得高于同等学历的第一学历积分(达标、不达标学历满三年方可参与积分,积分从毕业时间算起)。
取得研究生课程班结业证书的在学历积分总分中加0.5分,后取得硕士学位的在学历积分总分中加1分,研究生课程班结业证书和后取得硕士学位只取一项积分,不重复积分。
(四)专业技术职务任职年限积分:最高积5分。
超过规定任职年限每满一年积0.5分。
(五)教育教学成果积分:以下各项积分均只取一项级别最高的参与积分,最高积9分。
1、荣誉称号积分:最高积4分。
积分范围:任现职以来,获得劳动模范、优秀教师(含明确规定享受优秀教师待遇的称号)、优秀教育工作者、专业技术拔尖人才、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及由教育教学主管部门颁发的其它与教育教学有关的荣誉称号。
其它行业协会、社团组织、论坛、各种组委会的颁奖均不参与积分。
积分标准:省级及以上4分,地市级3分,县级2分。
晋升专业技术职务量化评分标准及办法7
只考察任现职以来
①本人成果5分
评分标准①
级别
一等奖
二等奖
三等奖
市、校
0.5
0.3
0.2
州
1
0.5
0.3
省
2
1.5
1
国家
3
2.5
2
论文、课件、优质课等获教育、教研部门奖励按获奖级别记分;论文、论著、教育教学经验文章,在公开发行的教育专业刊物上发表按相应级别一等奖记分;同一内容获不同级别奖励或不同刊物上发表,或者既获奖又发表的,只取最高一次记分,不重复计算;能独立完成的成果,几个合作完成的只取第一作者记分,确需合作才能完成的成果,如课题研究,其成员同时享受该成果的分数;
②辅导学生习作等在教育刊物上发表,标明了辅导教师的按《评分标准②》一等奖计分,未标明辅导教师的不计分。
③指导学生参与体育比赛,只给教练员计分。县(市)级的只按团体名次计分;州级以上的可按运动员个人名次或团体名次取最高一项计分。
④指导学生参加文娱会演、歌咏比赛、演讲等活动,只给直接参与指导者计分,县(市)级的只按团体名次计分;州级以上的可按学生个人名次或团体名次取最高一项计分。
2、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资格后,病、事假半年以上扣减任现职年限。
5、出勤5分
全勤5分;事假连续3天以上—0.2分/天;病假连续一周以上—0.1分/天;旷课(旷工)—1分/节;
1、只考察上学年度出勤,以记载为准;
2、婚、丧、产假在法定时间内不扣分,超出部分,按事假对待;
3、此项总得分不计负分。
6、工作业绩40分
聘任专业技术职务量化评分标准及办法
项目及分值
评分标准及办法(每项最高不超过满分)
1、教龄20分
职称评审量化考评细则修订意见
新集中学职称评审量化考评细则的修订意见(征求意见稿)1.教龄:满六年6-年记1分,每增加一年加1分,累计计算。
2.优质课:必须是由教育主管部门或业务主管部门开展的活动。
证书必须有XX教育局或XX基础教育教研室加印。
严禁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当年评审资格。
3.荣誉:光山县教育体育局把指标分配到学校的各种荣誉,由学校推荐上报,教师获得荣誉可计分(教师荣誉录入学校荣誉册);由上级部门开展的评选活动,但没有把指标分配到学校,学校推荐上报,县、市或省统一评选,教师获得荣誉可计分;学校推荐,受到党组织表彰与同级行政表彰同等对待计分。
4.教育科研:必须是由教育主管部门或业务主管部门开展的活动。
证书必须有XX教育局或XX基础教育教研室加印。
严禁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当年评审资格。
附:《河南省中小学教师职称评价标准》中小学一级教师评审业绩条件:在发展素质教育、推行课程改革、开展教育教学研究等方面取得以下业绩之一:(1)积极开展综合实践活动,指导学生开展研究性学习,取得良好效果,受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表彰或组织观摩学习。
(2)开发、实施校本课程,取得良好效果,受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表彰或组织观摩学习。
(3)主持辅导学生社团活动3年以上,取得良好效果,受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表彰或组织观摩学习。
(4)城市学校教师在教学研究、改革和实践中成绩突出,作为完成人(限前6名)参与并完成市级教科研课题研究;农村学校教师在教学研究、改革和实践中成绩突出,作为完成人(限前6名)参与并完成县级教科研课题研究。
5.绩效考核或量化考核:依据当年评审最近三个学年度六个学期计分。
6.调入教师不满三个学年度六个学期计分办法:调入我校工作后,学期量化据实计分,达不到六个学期的,不足部分按该学期教师平均量化或绩效积分计分。
关于教师绩效或量化考核的修订意见(征求意见稿)1.出勤:20分。
按考勤制度计分,扣完为止。
2.成绩:20分。
分实验班与平行班的年级,科任教师成绩计分:实验班教师所带学科期末统考成绩居全县前三分之一计20分,中三分之一的计15分,后三分之一的计10分;平行班教师所带学科期末统考成绩居全县前三分之二的计20分,后三分之一的且不倒数第一的计15分,倒数第一的计10分。
中高级职称晋升量化细则样本(二篇)
中高级职称晋升量化细则样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中高级职称晋升评审工作,量化晋升标准,提高晋升公平性和透明度,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公司中高级职称的晋升评审工作。
第三条中高级职称晋升的评审标准为定量和定性相结合,综合考虑员工的学历、专业技能、工作业绩、职业素养、继续学习和培训等方面的因素。
第四条中高级职称晋升评审工作由人力资源部负责组织和实施,具体操作细则由人力资源部制定并向公司员工公布。
第二章晋升评审依据和指标体系第五条中高级职称晋升评审按照以下指标进行评估:1. 学历:评估员工的学历水平,包括学历层次和毕业院校的知名度等。
2. 专业技能:评估员工的专业知识和技术能力,包括专业证书和技能培训等。
3. 工作业绩:评估员工在当前岗位上的工作业绩,包括完成项目的质量和效果等。
4. 职业素养:评估员工的职业道德和工作操守,包括工作纪律和团队协作等。
5. 继续学习和培训:评估员工的学习和发展动力,包括参与培训的次数和效果等。
第六条晋升评审的等级划分以及对应的评价标准由人力资源部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制定。
第三章晋升评审流程第七条中高级职称晋升评审按以下流程进行:1. 员工提交晋升申请:员工根据公司规定的时间节点,填写晋升申请表并提交给人力资源部。
2. 材料审查:人力资源部对提交的晋升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查,包括学历证书、培训证书、工作业绩等的核实。
3. 面试评审:人力资源部根据晋升申请材料和面试评估员工的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
4. 综合评定:根据评审结果,人力资源部综合考虑所有评估指标,作出综合评定结果。
5. 结果公示:人力资源部将评审结果公示,并给予公正、合理的解释。
6. 成立上诉委员会:对于不满意评审结果的员工,可以向上诉委员会提交上诉申请,上诉委员会对上诉进行重新评估。
7. 终审确认:上诉委员会对上诉结果进行确认,决定最终晋升名单。
8. 晋升通知:人力资源部将晋升结果通知给员工,并安排晋升仪式。
第四章奖惩措施第八条对于评审不合格的员工,可以提供一次机会进行补救,通过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特定的学习和培训,提升相应的评审指标后,再次参加评审。
关于专业技术人员晋级考核量化标准
关于专业技术人员晋级考核量化标准(讨论试行稿)为了增强学校管理工作的科学性,促进专业技术人员自身的修养,调动其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对今后的工作产生激励作用,学校对专业技术人员晋级考核,择优推荐,坚持志平工作的改革方向和政策导向的指导思想,特制定《专业技术人员晋级考核量化标准》,经教代会讨论通过后试行。
针对每位申报晋级人员的不同情况,采用积分的方法对有关人员的学历、教龄、任职期间的工作表现,工作实绩及获奖情况进行全面量化考核。
(量化分数上不封顶,下不包底)一、学历:小学教师合格学历人中师以上毕业考试合格证,专业考试免试证。
二、教龄,一年教龄积2分。
教龄积分,教龄×2三、五年以来的工作情况1、在每学期的教师工作综合考评中:(1)名次在21名之后,积2.5分,(含21名)(2)名次在16—20名之间,积3分(3)名次在11—16名之间,积3.5分(4)名次在6—10名之间,积4分(5)学校先进工作者,积5分累计九个学期的积分说明:副课、行政、后勤的教师在每学期的名次按语文、数学教师的比例排列。
2、在每学期的班级评比中获模范班主任,积3分四、五年来的获奖情况:1、被上级机关评为先进工作者(含劳动模范),和评为单项先进个人(模范班主任,优秀辅导员等)。
(1)国家级先进工作者(含劳模)一次积分10分。
单项先进个人,一次积8分。
(2)省级先进工作者(含劳模)一次积分9分。
单项先进个人,一次积7分(3)市级先进工作者(含劳模)一次积分8分单项先进个人,一次积6分(4)县级(含区教育局)先进工作者(含劳模)一次积分7分单项先进个人,一次积5分2、所教班级(中队)被上级机关评为先进集体或标准化(先进)中队的班主任或辅导员。
(1)国家级一次,积8分,组织或鼓励奖积5分(2)省级一次,积7分,组织或鼓励奖积4分(3)市级一次,积6分,组织或鼓励奖积3分(4)县级(含区教育局)一次,积5分,组织或鼓励奖积2分。
2017职评量化考评细则(高级-、中级)
部门申报人申报学科申报职称高级讲师得分
说明:
1.申报材料自任现职后,止2016年12月31日。
2.市“333工程”教师系列三层次分别是市级名师、市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
3.本方案如与上级文件有冲突,按上级文件执行。
4. 解释权属校长室。
学校审核人:(学校盖章)日期:
部门申报人申报学科申报职称讲师得分
1.申报材料自任现职后,止2016年12月31日。
2.市“333工程”教师系列三层次分别是市级名师、市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
3.本方案如与上级文件有冲突,按上级文件执行。
4. 解释权属校长室。
学校审核人:(学校盖章)日期:。
中高级职称晋升量化细则模板(2篇)
中高级职称晋升量化细则模板一、引言1. 背景介绍2. 目的和重要性二、职称晋升条件量化细则1. 资格要求1.1 学术背景1.2 工作经验1.3 学术成果1.4 专业知识1.5 业务能力2. 学术成果2.1 发表论文2.1.1 国际期刊2.1.2 国内期刊2.1.3 学术会议2.2 出版书籍2.3 课题研究2.4 参与科研项目3. 身份评价3.1 职务层次3.2 专业荣誉3.3 评审专家3.4 评审委员会成员4. 业绩考核4.1 项目成果4.2 绩效评价4.3 管理能力4.4 团队合作5. 教学评价5.1 课程教学5.2 学生评价5.3 教学创新5.4 指导学生6. 自我评价6.1 职业发展规划6.2 自我总结和反思6.3 继续学习和专业提升三、评定程序和标准1. 评审小组组成1.1 评审小组主要成员1.2 评审小组权威性和公正性2. 晋升评定标准2.1 职称晋升等级要求2.2 评审细则说明2.3 评审分数计算方法3. 评审程序3.1 申报审核3.2 评审材料评价3.3 个人陈述和面试3.4 综合评定结果四、评定结果与奖励措施1. 职称晋升结果公示2. 奖励措施和激励机制五、定期评估和调整1. 定期评估机制2. 调整机制六、结语以上是中高级职称晋升量化细则的模板,通过对职称晋升条件、评定标准、评审程序、评定结果与奖励措施等方面的详细规定,可以使晋升过程更加公正、透明,并激励员工不断提升自己的学术能力和业务水平。
同时,定期评估和调整机制也有助于不断完善这一制度,使其更好地适应职称晋升的需求和实际情况。
中高级职称晋升量化细则模板(二)一、个人业绩表现1. 目标达成率:评估个人在工作岗位上完成的目标任务的比例,达成率越高,说明个人工作能力越强。
2. 项目完成度:评估个人在参与的项目中所承担的任务完成情况,包括任务分解、工作计划、时间管理等方面,完成度高说明个人具备良好的项目管理能力。
3. 业绩贡献度:评估个人在工作岗位上对组织的贡献程度,包括业绩增长、效益提升等方面,贡献度高说明个人具备卓越的工作能力。
职称评审量化标准(修订稿)
(1)学术论文只计算独立完成和第一作者的学术论文(参评正高级)。
独立完成论文,成果分值分配系数为1;合作完成论文,第一作者成果分值系数为0.8,第二作者(参评副高级及副高级以下计算)成果分值系数为0.3,其他作者不计算分值。
(2)学术论文系指在公开出版发行的学术性期刊上发表的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的论文;增刊、论文集上发表的论文不计分(若被检索,则按检索论文计算分值)。
学术论文注重学术性,不包括一般通俗性、科普性和启蒙性文章。
(3)中文核心期刊统一以《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北大发布)为准。
其中, 2004年9月至2008年11月发表的论文以《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2004版)为准。
2008年12月至2012年3月发表的论文以《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2008版)为准,2012年4月至今发表的论文以《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2011版)为准。
分类核心期刊及《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以外的学术期刊为普通期刊。
(4)三大检索收录论文是指被SCI(科学引文索引)、EI(工程索引)、ISTP(科技会议录索引)检索收录的论文。
(5)在学院工作期间,未署沈阳职业技术学院发表的论文不计分值(因学历学位进修原因未署沈阳职业技术学院发表的论文相应系数为0.5)。
2.著作及教材(1)著作及教材系指公开出版发行的学术著作(专著、编著、译著)及教材等,学术著作注重学术性,不包括一般通俗性、科普性、启蒙性出版物;再版著作及教材不重复计算分值。
(2)著作及教材成果分值分配系数按排名依次为:编著为1;编1人为0.9;主编1人为0.8;主编为2人的第1主编为0.7,第2主编为0.6,副主编为0.4, 参编(参评中级计算)为0.2,其它不计分值(无论是编著、编、主编、副主编还是参编必须达到以下字数要求:评正高级需达到10万元以上,副高级需达到7万字以上,其他需达到3万字以上,如没达到以上字数要求,不计分值)。
(3)教材认定标准1)国家级规划教材是指教育部普通高等教育“十五”、“十一五”、“十二五”国家级规划教材。
职称评审量化评分标准
基本资格(系数0.2) 任职年限 辅导员 近五年 年度 考核 以学生工作部的认定为准(2分/年,最高不超过12分) 合格 优秀 国家级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 优秀教师奖励 (每年以最高级别积 分,不重复计分) 奖励 国家级 其他综合性奖励 (每年以最高级别积 分,不重复计分) 省部级 市级 校级 教学(系数0.3) 课时量 近五年教学评估 优秀 在教育、教学技能竞赛中获得国家级奖励 在教育、教学技能竞赛中获得省级奖励 教学 奖励 在教育、教学技能竞赛中获得市厅级奖励 在教育、教学技能竞赛中获得校级奖励 指导学生获得国家级奖励 其他奖励 指导学生获得省级奖励 指导学生获得市厅级奖励 科研成果(系数0.5) SCI一区论文收录 SCI二区、SSCI、A&HCI论文收录、 新华文摘全文转载 SCI三区、EI 学术 论文 SCI四区、SCIE论文收录、 CSSCI收录、CSCD收录、新华文摘摘要刊登、人民日报理论版、光明日报理论版、 人大复印报刊资料全文复印、中国社会科学文摘全文转摘、高等学校文科学术文摘全文转摘 全国中文核心期刊 5分/次 3分/次 5分/次 3分/次 1分/次 分值 100分/篇 50分/篇 30分/篇 20分/篇 15分/篇 10分/篇 5分/次 10分/次 7分/次 完成基本课时量 良好 10分/次 7分/次 5分/次 2分/次 分值 10分 3分/次 省级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 市级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 校级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 分值 1分/年 2分/年 3分/次 5分/次 10分/次 7分/次 5分/次 2分/次
6分/篇 4分/篇
30分/部 15分/部 15分/部 12分/部 10分/部 8分/部
15分/项 6分/项
参与第1名按50%计分,参与第2名按40 %计分,参与第3名按30%计分,参与第4名按20%计分,参与第5名按15%计分,参与
职称量化评价标准及说明
附件3指导性量化评价原则及阐明 A专业晋升职称指导性量化评价原则及评分等级注: 本原则合用于研发类专业。
B专业晋升职称指导性量化评价原则及评分等级注: 本原则合用于非研发类专业。
指导性量化评价原则阐明根据参评专业旳岗位实际, 将量化原则分为研发类专业原则和非研发类专业原则两类。
详细分为评价指标和基本指标两部分, 重要评价参评人员旳专业理论水平、实际工作能力、任现职以来旳工作业绩和成果, 以及学历、资历、外语和专业知识水平等, 满分100分。
其中基本指标中旳学历、资历、专业工作经历、外语和专业理论水平由各单位职改部门负责填报, 占40分;评价指标中旳获奖成果、论文、业务能力、工作业绩、创新能力由专业评审组织负责量化评价, 占60分。
各要素详细量化规定如下:一、学历。
对参评学历进行审核, 根据学历层次量化评价。
按参评人员具有旳符合评审条件规定旳学历打分, 若多种学历同步符合规定, 择高打分。
二、资历。
对既有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进行审核, 根据详细时间进行量化评价。
从参评人员获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既有级别任职资格之日开始计算到拟评审高一级任职资格当年旳年终止。
三、工作经历。
对参评人员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技术工作旳经历进行审核, 根据详细时间进行量化评价。
四、外语水平。
根据专业技术人员参与集团企业外语(政治理论)水平考试旳成绩(含托福成绩)除以10直接量化评价。
参与托福考试, 成绩500分以上和俄语80分以上旳人员可视为成绩合格。
量化评审过程中, 模拟托福成绩在500-530分之间(俄语80-90分)旳, 按获得晋升职称外语水平考试成绩60分计算;531-560分(俄语91-100分), 按70分计算;561-600分(俄语101-110分), 按80分计算;600分(俄语110分)以上, 按90分计算。
五、获奖成果。
对参评人员旳绩效要素进行评价, 重要是通过其已获得旳技术成果, 根据成果旳级别、类别和本人发挥旳作用, 做出绩效评价。
(修订)专业技术职务聘任量化评分细则
专业技术职务聘任量化评分细则本细则均采取累加分制,没有最高分限制。
一、教龄:从参加教育工作开始计算,按每周年博士2.0分、硕士1.5分、本科1.2分、专科1分、中师0.8分、中专及20年以上教龄的高中毕业生0.6分、其它学历0.5分计算得分,不封顶。
二、任现职年限:每周年计1分,不封顶。
三、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职务:竞聘年限内为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按国家、省、市、县级分别计15分、10分、6分、4分。
任现职来近三年中担任校级领导、中层干部、年级组长(教研组长、班主任),分别计3分、2分、1分;同级副职低0.5分。
按最高职务计分,兼职按最高职务计分。
此三项可累计加分,但不超过15分。
四、荣誉称号:任现职以来获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等综合性荣誉按国家、省、市、县、镇级分别计15分、10分、8分、6分、2分,单项荣誉按同级别的折半计分。
不同称号、不同年限可累计加分,但最高不超过15分。
非党、政、教育工会和教育系统内部的其它荣誉不计分。
五、公开教学:任现职期间承担全国、省、市、县、镇示范课或研究课分别计5分、4分、3分、2分、1分,可累计至10分。
六、优质课:任现职期间获得学科教学竞赛一等奖按国家、省、市、县级分别计10分、8分、6分、4分,获奖等次每低一级相应按二等奖比一等奖少40%,三等奖比二等奖少20%计分。
录像课、说课竞赛按优质课折半计分,可累计至10分。
七、论文与教案:任现职期间获得论文、教案(含说课稿)评选一等奖按国家、省、市、县级分别计10分、8分、6分、4分。
获奖等次每低一级相应按二等奖比一等奖少40%,三等奖比二等奖少20%计分。
可累计至10分。
八、发表文章:任现职期间在正式刊物上发表教学论文(含教案),发表于国家正式期刊、报纸(刊号有CN、ISSN标识为准)在1200字以上按国家、省、市级、县级分别计10分、8分、6分、4分。
合作论著的第一作者计得分的2/3,第二作者计得分的1/3,多人按第二作者均分得分的1/3。
中高级职称晋升量化细则样本(三篇)
中高级职称晋升量化细则样本一、个人绩效表现1. 目标完成比例:衡量个人在职务中实现目标的程度,达成率高显示出个人的工作效能更为出色。
2. 项目执行效果:评估个人在参与项目中承担任务的完成情况,包括任务分解、工作规划、时间管理等,高完成度表明个人具有优秀的项目管理能力。
3. 绩效贡献水平:评价个人对组织的贡献度,如业绩增长、效率提升等,高贡献度证明个人在工作中展现出卓越的能力。
4. 创新思维能力:评估个人在工作中提出创新解决方案和问题解决能力,强大的创新能力显示了个人的独立思考和问题解决实力。
二、专业知识与技能1. 学术成就:考察个人在相关领域的学术研究成果和发表论文的质量与数量,高水平的学术研究能力体现了深厚的专业知识基础。
2. 技术应用能力:评价个人在实际工作中应用专业知识和技能解决问题的能力,强技术应用能力意味着个人能将理论知识有效地转化为实践。
3. 业务熟练程度:评估个人在工作中运用业务知识和技能完成任务的能力,高业务水平表明个人对所从事领域的深入理解和掌握。
4. 自我学习与提升:衡量个人主动学习和持续进修的意愿及能力,强大的自我学习能力显示了个人不断提升自身知识和技能的驱动力。
三、团队协作与领导力1. 团队协作能力:评估个人在团队中的合作态度、沟通技巧和协作效率,优秀的团队协作能力意味着个人具备良好的团队精神和协调能力。
2. 领导才能:评价个人在担任项目负责人或团队负责人时展现的领导力,包括组织协调、决策能力及激励团队的能力,强领导力表明个人具备出色的领导素质。
3. 跨部门合作:衡量个人在跨部门合作中的效能,包括与其他部门的沟通协作能力,强跨部门协作能力体现了个人的广阔视野和资源整合能力。
四、职业道德与素养1. 规范遵守意识:评估个人在工作中遵守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的意识和执行力,强烈的规范意识反映了个人诚信守法的职业道德。
2. 职业形象:评价个人在工作中的仪表仪态和言行举止是否符合职业形象标准,良好的职业形象表明个人具备高度的职业素养。
中高级职称晋升量化细则模版(三篇)
中高级职称晋升量化细则模版一、背景介绍为了规范和促进中高级职称的评审工作,明确评审标准,特制定此中高级职称晋升量化细则模版。
该细则模板旨在对申报人员的绩效表现、学术成果和社会影响等方面进行量化评估,以便评审委员会能够进行客观、公正的评审。
二、中高级职称晋升评价指标1. 绩效表现- 平均每年教学时间:应超过200小时;- 平均每年科研项目完成数量:应超过2个;- 平均每年论文发表数量:应超过3篇;- 获得的国家级和省级教学成果奖励;- 获得的国家级和省级科研成果奖励;- 在本职工作中发挥的主要作用及创新成果。
2. 学术成果- 在核心期刊发表的论文数量和质量;- 参与编写的著作或教材数量和质量;- 主持或参与的科研项目数量和质量;- 获得的专利数量和质量;- 参与学术会议并作学术报告的次数。
3. 社会影响- 对教育事业的贡献度;- 对学科领域的影响力;- 在社会上的声誉和知名度;- 在学术界的地位和影响力。
三、评价指标的量化方法1. 绩效表现指标的量化方法- 平均每年教学时间:将每年教学时间总和除以工作年限,得到平均每年教学时间;- 平均每年科研项目完成数量:将每年科研项目完成数量总和除以工作年限,得到平均每年科研项目完成数量;- 平均每年论文发表数量:将每年论文发表数量总和除以工作年限,得到平均每年论文发表数量;- 获得的国家级和省级教学成果奖励:按奖励级别进行加分;- 获得的国家级和省级科研成果奖励:按奖励级别进行加分;- 在本职工作中发挥的主要作用及创新成果:根据工作单位提供的绩效考核报告进行评估。
2. 学术成果指标的量化方法- 在核心期刊发表的论文数量和质量:根据核心期刊的级别和影响因子进行评估;- 参与编写的著作或教材数量和质量:根据出版社的级别和著作的影响力进行评估;- 主持或参与的科研项目数量和质量:根据项目的资助金额和研究成果进行评估;- 获得的专利数量和质量:根据专利的授权情况和技术创新程度进行评估;- 参与学术会议并作学术报告的次数:根据会议级别和报告的知名度进行评估。
晋升职称量化积分办法
晋升职称量化积分办法一、量化内容及积分量化积分内容:学年度考核成绩、专业工作年限、学历、任职年限、教育教学成果。
满分为100分。
任现职以来,不遵守人事管理规定,擅自借入借出人员不得参与积分;无相应级别的计算机合格证和相应教师资格证的人员不得参与积分;任职期限不满的人员不得参与积分;学历不达标(含取得达标学历不满三年的)且未办理破格手续的人员不得参与积分。
具体量化内容和积分标准如下:(一)学年度考核成绩积分:最高积50分取任现职以来近五学年度以来的考核结果积分。
优秀等次每次积10分,合格(称职)等次每次积9分,其它等次不积分。
(二)专业工作年限积分:最高积15分从事本专业工作年限每满一年积0.5分。
(三)学历积分:最高积15分。
1、第一学历积分:硕士研究生15分,研究生14分,本科且有学士学位12分,本科11分,专科10分,中专9分,高中8分,初中6分。
2、后学历积分:不达标学历每满一年积0.1分,达标学历每满一年积0.2分,提高学历每满一年积0.3分。
3、先后学历可累计积分,但最终积分不得高于同等学历的第一学历积分(达标、不达标学历满三年方可参与积分,积分从毕业时间算起)。
取得研究生课程班结业证书的在学历积分总分中加0.5分,后取得硕士学位的在学历积分总分中加1分,研究生课程班结业证书和后取得硕士学位只取一项积分,不重复积分。
(四)专业技术职务任职年限积分:最高积5分。
超过规定任职年限每满一年积0.5分。
(五)教育教学成果积分:以下各项积分均只取一项级别最高的参与积分,最高积9分。
1、荣誉称号积分:最高积4分。
积分范围:任现职以来,获得劳动模范、优秀教师(含明确规定享受优秀教师待遇的称号)、优秀教育工作者、专业技术拔尖人才、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及由教育教学主管部门颁发的其它与教育教学有关的荣誉称号。
其它行业协会、社团组织、论坛、各种组委会的颁奖均不参与积分。
积分标准:省级及以上4分,地市级3分,县级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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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1.所发表的论文内容应与职称所申报的专业对口或相近相通,非对口或相近相通的论文依情况扣分或不
记分;小学幼儿园教师按全科教师对待。
2、发表的论文(著
作)或教学经验总结必须是在有刊号的专业性报刊杂志发表或出版且为任现0%记分。获奖必须是教育系统评奖的,新闻报道不算论文;
学历
符合达标学历记1.5分(高中段本科及以上,初中段专科及以 上),高于达标学历加0.5分。
2 对学历不达标而破格申报的,该项目不得分。
基 专业水平能力测试 合格成绩1分
本
条 件
继续教育
参加各级教育部门和学校组织的专业知识培训,并达到规定 学时(学分)且合格者,满分3分
1 城区教师成绩不合格不予申报,成绩合格记1分,合格成绩三年有效;农村学校教师直接记满分。 3 继续教育达到规定学时近两年合计不少于144学时记3分,每差10个学时扣0.5分,扣完为止。
后1/3为三等,每次记1分,累计满6分为止。
以上各项累计
总分不超过20分。
2 以人社部门颁发的优秀证书、或《事业单位年度考核表》为依据。
4 原在农村乡镇工作,现调入城区的,此项不记分。
3 必须是任现职后的支教经历;县级指的是城→乡支教,乡镇级指集镇→村校支教。
6、教育主管部门或学校编写的教材(含校本教材)公开发表的按同等次记分;
7、本标准为各级别一等奖分值,二、三等奖分别按其70%、50%计分,相关协会、学会降一级记分。
以上2项累计总分不超过5分。
1.本荣誉限于名师、学术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教学能手、优秀学科教师、德育工作带头人、优秀教
4
练员等,优秀学员、裁判员、会员、监考、阅卷教师不算此项荣誉; 2.所有荣誉必须是任现职以来取得的;
等,兼顾任教经历(毕业班教学及教龄)、教科研任职经历(年级组长、教研组长、备课组长等)、所
获教科研表彰、备课本等。2.中小学加入任现职以来高考、中考及县局统调考因素,分值为6分,其中高
20 考依据近三年所任学科成绩在全市同类学校中的位次分等累计记分,中考和统调考依据近三年所任学科
成绩在全县的位次分等累计记分;居全市或全县前1/3为一等,每次记3分;中1/3为二等,每次记2分,
职 业 道
各级表彰
国家级6分、省级5分、市级4分、县级3分、镇级2分、校级1 分
2、表彰主体为党委、政府和人社、教育主管部门以及学校; 6 3、本标准为综合奖分值,单项奖按其同级70%记分,相关协会、学会降一级记分;
4、同一时间同一奖项获多次奖励的只取最高级别记分,各级别累计总分不得超过6分;
德
5、需附表彰文件的复印件(需学校签字、盖单位公章)。
上干部每满一年记0.2分,累计不超过6分
表彰
任现职后凡特殊岗位个人或所负责的班级(单位)获奖的依 级别累计记分,满分不超过3分。校级记0.3分,乡镇级记0.5 分,县级记1分,市级记1.5分;省级及以上记2分。
2 对普通话等级不达标的,不予申报。达标记1.5分,高于达标等次加0.5分。
10
1、符合正常晋升条件的记4分; 2、达到正常晋升条件后,任职年限每增一年加0.4分,累计得分不超过6分。
3、一年中,同篇论文(著作)或教学经验总结多处发表或获多项奖的取其最高级别记分,不同论文(著
作)或教学经验总结发表或获奖的按级别累计记分;
4、编写的教辅材料、习题集不记分;非教育主管部门集中汇编的论文不记分。 3 5、教科研课题:课题负责人(以结题证书原件为准)按同等次记分,参与成员按其60%记分;
3
1、教学业务比赛获奖必须在任现职后取得的,且必须是教育业务主管部门组织的; 2、某一年度同类别有多项次获奖的只取最高级别记分,相关协会、学会降一级记分,属学校日常教研活 3 动的不记分; 3、录像课获奖、说课获奖、微课获奖分别按优质课的80%、60%、50%记分; 4、本标准为各级别一等奖分值,二、三等奖分别按其70%、50%记分。 以上3项累计总分不超过8分 。 2
英
山
类 别
项目
标准
分值
说明
思
1、推荐一人的:赞成票数90%以上记2分;89%-75%记1.5分;
想 基层民主评议 74%-60%记1分。2、推荐多人的:第一名记2分,第二名记1.5 2 严格按规定程序评议推荐。推荐多人的必须排序且不得并列。
素
分,第三名及以后的记1分。
质
与
1、表彰必须是任现职以来取得的;
特 别 在农村乡镇任教 每年加0.2分,最高得分不超过4分
奖
励
任现职后支教援教
参加支教援教县级每满一年记1分,乡镇级每满一年记0.6 分,上述累计得分不超过3分
1、指导学生获奖是指个人三等奖以上、团体前三名(音乐、体育团体奖需注明教练或指导教师);
2、必须是任现职以来的且必须有教育行政主管或业务主管部门的文件或出具的证明材料,获奖证书上仅
3
有学生姓名的不记分; 3、同一学生在同一类竞赛中多次获奖,按最高级别记分;
4、本标准为各级别一等奖分值,二、三等奖分别按其70%、50%记分。
5、该项目累计记分不得超过3分。
4 由各校根据本学校工作量标准具体评分。见各单位分学期原始工作量公示通报表。
1.整体上依据申报材料,综合考核教师任职期间的师德表现、教学常规、教学工作量、教书育人效果
普通话
语文学科及幼儿园教师在二级甲等及以上,其它学科教师在 二级乙等及以上。
专业工作资历 按鄂职改办[2013]122号文件规定的申报条件
教龄
每年按0.4分计算,最高不超过12分
特殊 岗位 工作 经历 与业
绩
任现职后,担任班主任工作每满一年记0.5分,任教研组长、 工作经历 学科组长、年级主任、学生辅导员、团队辅导员、中层及以
范课、观摩 课、专题讲
省级及以上3分、市级2分、县级1分、校级0.3分
赛座
获 奖
课件、教具 、教案
省级及以上2分、市级1分、县级0.5分、校级0.3分
教
论文
育 或著 获奖或发表 省级及以上2分、市级1分、县级0.5分
作
教
学
能 课题 力
结题 省级及以上3分、市级2分、县级1分、校级0.5分
与
业
绩
教科研荣誉 省级4分、市级3分、县级2分、镇级1分、校级0.5分
12 教龄每满一年记0.4分,记满12分为止。
6
1、担任所有特殊岗位人员的任职及在岗位的年限均须提供原始任职文件,并由学校出具证明,表彰情况 需附表彰文件复印件,并需学校签字、盖单位公章。活动的优秀组织奖不算。 3
教 优质课评比 省级及以上3分、市级2分、县级1分、校级0.3分
学
业 公开课、示
务 比
3、同一荣誉称号取最高级别记分,不同荣誉称号累计记分。
各级别累计总分不超过4分。
绩
指导培养学生获奖 国家级3分、省级2分、市级1分、县级0.5分
教育教学工 作量
超工作量4分,满工作量3分、不足工作量2分。
教育 教学 业绩
教育教学质 量
好20—18分、较好17.9—15分、一般14.9—10分
任现职后年度考核 优秀每次加0.5分,最高得分不超过2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