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客户综合授信合同协议书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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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_____________个人客户综合授信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受信人(全称):(以下简称甲方)
授信人(全称):(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双方当事人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定义
个人客户综合授信业务是指乙方向甲方提供的,在一定额度和一定期限内,由甲方按照约定的业务种类循环使用信用的业务。
个人客户综合授信额度是指乙方向甲方提供的,在一定期限内,甲方按照约定的业务种类可循环使用的信用额度。
第二条授信内容
1、乙方向甲方提供的个人客户综合授信额度折合人民币(大写),其中:(1)质押授信额度折合人民币(大写)。(2)抵押授信额度折合人民币(大
写)。(3)保证授信额度折合人民币(大写)。(4)信用授信额度折合人民币(大写)。
2、个人客户综合授信业务的用途为个人合理的消费以及合法经营、投资的资金需要。
3、授信期限: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本授信合同项下信用业务的发生期限和到期日均受本期限约束。
4、在本授信合同项下单笔信用业务的起始日、到期日、金额、利率、费率以相应的单项业务合同、凭证为准。
第三条个人客户综合授信额度的使用
1、甲方需要使用本合同项下授信额度时,须逐笔向乙方提出申请或一次性签订最高额担保借款合同,乙方有权根据自身资金情况、甲方的经营状况及借款用途等因素进行审核。乙方审核同意的,双方另行签订单项业务合同或借款凭证。
2、在本合同约定的授信期限内,甲方可以申请循环使用授信额度,办理本合同约定的各业务种类,但用信余额之和不得超过本合同约定的授信额度。
3、授信期限届满,尚未使用的授信额度自动取消,甲方不能再申请使用。
第四条个人客户综合授信额度的调整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下列情形之一,乙方有权相应调整个人客户综合授信额度、暂停或终止全部或部分个人客户综合授信额度的使用:
1、甲方未按本合同或单项业务合同约定用途使用借款。
2、甲方连续三期(含三期)未足额偿还借款本息。
3、单项业务合同有效期内发生过本金或利息逾期情形,且累计次数达到六次。
4、甲方失踪或被宣告失踪而无财产代管人、甲方死亡或被宣告死亡而无继承人或受遗赠人。
5、抵押人未经乙方书面同意对抵押物做出赠与、转让、或其他任何对抵押权不利的处分。
6、与甲方经营相关的市场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或国家货币政策发生重大调整。
7、甲方经营状况发生重大困难或财务状况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8、甲方涉及重大诉讼或仲裁。
9、为本合同项下债权提供担保的保证人代偿能力降低,或抵押物、质物、质押权利毁损或价值明显减少。
10、甲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其不按本合同或单项业务合同的约定履行义务。
11、甲方丧失商业信誉。
12、甲方涉嫌刑事犯罪,或甲方财产被查封或扣押。
13、甲方有转移财产、逃避债务及其他损害乙方权益的行为。
14、甲方未履行本合同或单项业务合同约定的义务。
15、甲方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或发生其他乙方认为应暂停或终止可循环使用信用额度的情况。
乙方暂停全部或部分个人客户综合授信额度使用的,有权要求甲方在规定期限内停止违约行为,追加乙方认可的担保或采取其他债权保全措施。甲方未达到乙方要求的,乙方有权终止全部或部分个人客户综合授信额度,同时调减与本合同配套使用的《最高额担保个人借款合同》中约定的
最高贷款额度,并要求甲方在规定期限内偿还本息。
第五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l、有权按照本合同约定申请使用信用额度。
2、在乙方营业机构开立结算账户,办理因使用本合同授信额度而产生的相关业务。
3、按时足额归还借款本息。
4、严格遵守本合同项下各单项业务合同的约定。
5、按贷款人要求如实提供与本合同项下借款有关的文件、资料和单据。
6、发生以下事项时,应于事项发生后5日内书面通知乙方并落实乙方认可的债权保全措施:(1)住所地、通信地址、联系电话、工作单位及收入状况等发生变动时。
(2)财务状况恶化、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或发生重大诉讼、仲裁事件。
(3)对乙方债权实现有重大不利影响的其他事项。
7、为他人债务提供保证或以其主要财产向第三人抵押、质押,可能影响本合同项下偿债能力的,应事先征得乙方同意,并落实乙方认可的债务清偿措施:
8、本合同项下保证人出现足以影响其担保能力的重大不利情形的,部分或全部丧失与本合同相应的担保能力,或者为本合同担保的抵押物、质物、质押权利价值减损,甲方应当及时提供乙方认可的其他担保措施。
9、不与任何第三方签署有损于乙方在本合同项下权益的合同。
第六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及时受理并审核甲方的用信申请。
2、有权了解并检查借款人基本情况、借款使用情况、担保人状况及抵押物情况。
3、甲方人出现足以影响借款安全的重大不利情形,乙方可以停止发放借款或提前收回借款。
4、乙方在办理业务及相关风险管理中,可根据需要向全国个人征信系统或其他数据信息系统查询、打印和保存甲方和担保人的个人信息和信用报告;可按照有关规定向全国个人征信系统或其他数据信息系统提供本人基本信息和银行业务信息。
第七条违约责任
甲方违反本合同或本合同项下单项业务合同约定的,乙方有权调整授信额度、停止甲方授信额度的使用,或取消甲方尚未使用的授信额度,并有权按照单项业务合同追究甲方的违约责任。
第八条担保
本合同项下所产生债权如需担保的,担保合同另行签订。
第九条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可由双方协商解决,也可按以下第种方式解决:
1、诉讼。由乙方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2、仲裁。提交(仲裁机构全称)按其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在诉讼或仲裁期间,本合同不涉及争议的条款仍须履行。
第十条其他事项
1、甲方使用本合同项下授信额度时与乙方所签订的各单项业务合同及其相应的凭证、清单、申请书/承诺书等文书均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2、本合同与本合同项下各单项业务合同的内容发生冲突的,以单项业务合同的约定为准。
第十一条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二条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份,双方当事人各份,效力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