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通三防”专项检查自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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筠连县柏香林煤业有限责任公司柏香林煤矿“一通三防”专项检查自查报告

筠连县柏香林煤业有限责任公司柏香林煤矿按照按照《筠连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转发市安监局<关于转发(四川省安全监管局四川煤监局关于开展煤矿“一通三防”专项检查(监察)的通知)的通知>的通知》(筠安监〔2018〕33号)文件要求,柏香林煤矿为全力抓好”一通三防”专项检查治理工作,确保煤矿安全生产,特制定“一通三防”专项检查方案,并按照专项检查方案组织开展专项检查。

一、矿井概况

柏香林煤矿始建于1995年,设计生产能力210kt/a,井田面积1.6152Km2,矿井采高+750m至+300m,走向长度4000m,采取平硐+斜井开拓,现有5个安全出口,其中令溪沟盘区3个,马鞍山盘区2个,3个进风井,2个回风井,通风方式为两翼对角式,通风方法是抽出式,安装有四台同等能力的主扇风机,属低瓦斯矿井,绝对瓦斯涌出量2.256m3/min,相对瓦斯涌出量5.21m3/min,矿井采取后退式开采,采煤方法为走向长壁式,采煤工作面支护采用单体液压支柱,采矿许可证批淮开采煤层为3层,开采煤层分别为3号煤层、8-1+2号煤层、8-3 号煤层。

矿井采用平硐+斜井开拓方式,两翼对角式通风方式,机械抽出式通风方法。设计三个水平,采煤工作面采用走向长壁后退式采煤。属低瓦斯矿井,经华北科技学院检测,8号煤层煤尘无爆炸危险性,8号煤层煤的自燃倾向性为Ⅲ类不易自燃煤层;矿井无冲击地压现象,无地温异常现象;水文地质类型为简单矿井水患等级为Ⅲ级。煤层平均倾角37°,8-1+2号煤层平均采高1.65m,8-3号煤层平

均采高0.75m,3号煤层平均采高1.35m。矿井为生产矿井。

一、组织领导

为保证本次大检查行动有序开展,特成立由筠连县柏香林煤业有限责任公司柏香林煤矿矿长黄邦宁任组长,总工程师李文飞任副组长,其他副矿长和相关人员任成员的筠连县柏香煤矿”一通三防”专项检查领导小组,对全矿所有巷道及地面开展全面检查。

组长:黄邦宁(矿长)

副组长:李文飞(总工程师)

成员:郭昭金、严增明、李国松、何永平、邹克文、李伟、刘琳、周和春、吴传义、郑世均、金涌、周泽全、何飞云、谭科然、吴高坪、杨章均“一通三防”专项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总工办公室,由李文飞负责”一通三防”专项检查工作的具体落实。

职责分工:

组长:黄邦宁负责全面部署。

副组长:李文飞负责”一通三防”专项检查的全面调度指挥和具体分工;

成员:负责软件资料检查、”一通三防”专项检查方案、整改方案编制并督促方案的具体实施。

二、检查时间:2018年3月4日14:00

三、检查范围:全矿井所有巷道及地面软件资料

四,检查内容:

严格按照省局(川安监函2018〕50号)文件规定中除“落实防突制度措施”外的7个方面进行检查,具体检查范围如下:

1、采掘部署情况

2、落实矿井通风管理规定情况

3、落实瓦斯防治措施制度情况

4、安全健康系统运行情况

5、落实瓦斯等级鉴定办法情况

6、落实矿井防灭火措施情况

7、落实煤尘防治措施情况

五、自查情况

(一)采掘部署情况

柏香林煤矿属于低瓦斯矿井,开采的煤层均为不易自燃煤层。通过煤矿自查矿井采掘部署合理,通风系统完整可靠。矿井截止2018年2月底,柏香林煤矿的回采煤量为14.99万吨,能够生产7.92个月;准备煤量为32.08万吨,足够生产18.33个月;开拓煤量为90万吨,足够生产4.29年,“三量”符合规定;无违规的串联通风。矿井总回风未作为行人、运输和供电的主要通道。2017年12月份编制有2018年的生产作业计划并按规定上报,在生产期间井下所有的采掘作业地点均经县安监局批准同意。

(二)落实矿井通风管理规定情况

柏香林煤矿建立并落实了通风管理制度、通风设施管理制度和“一通三防”例会等制度;矿井总风量能满足需要,风量分配合理,井下用风地点风量、风速满足规定;主通风机及附属设施完善并按规定进行性能检测。矿井除马鞍山风井外均实现双回路供电,矿井在马鞍山风井自备了柴油发电机作为备用电源;采煤工作面全部采用全风压通风,不存在用局部通风机稀释采煤工作面瓦斯;按规定开展矿井生产能力、通风能力核定和通风阻力测定;通风、瓦斯检测仪表按规定使用、维护和校验;风门、风窗、密闭等通风设施均按规定设置、管理;掘进工作面局部通风机均采用三专供电,并形成双风机、双电源并实现自动切换。

(三)落实瓦斯防治措施制度情况

柏香林煤矿建立并严格落实了瓦斯防治责任制度,健全了瓦斯防治机构,配齐相关人员,落实计划、措施和资金;属于低瓦斯矿井未建立瓦斯抽采系统;健全矿井瓦斯检查制度,瓦斯巡回检查、“一炮三检”和《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的有关人员入井随身携带便携式瓦斯报警检测仪等瓦斯检查制度;井巷贯通、瓦斯排放等安全措施完善并严格落实;建立并落实了瓦斯“零超限”目标管理制度,瓦斯超限停电撤人、分析原因、停产整改和追究责任四项措施;日常工作中对通风和瓦斯异常变化的,立即查明原因、采取措施。

(四)落实防突制度措施情况。

柏香林煤矿为低瓦斯矿井,此项缺项。

(五)安全监控系统运行情况。

安全监控系统运行正常,功能完善;传感器安设符合规定;甲烷等传感器报警浓度、断电浓度、复电浓度和控制断电范围的设置满足要求;不存在人为造成传感器失效失真等弄虚作假现象;按规定使用、维护和管理安全监控系统,机房值班、传感器校验、监测报表、超限及故障处理等工作规范,专业技术人员的配备满足要求。

(六)落实瓦斯等级鉴定办法情况。

柏香林煤矿2016年按规定开展了瓦斯等级鉴定,鉴定结果报省级煤炭行业管理部门和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

(七)落实矿井防灭火措施情况。

柏香林煤矿建立了矿井防灭火管理制度;矿井开采的8号煤层鉴定为不易自燃并向监管部门备案,3号煤层自燃倾向性和爆炸性正在鉴定中;井上下消防材料符合规定。

(八)落实煤尘防治措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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