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企业主贷款操作流程及所需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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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企业主贷款操作流程
1.贷款的定义:
中小企业法人代表或企业股东可用自然人或本企业名下的房产抵押,向银行申请用于补充企业流动性资金周转等合法指定用途的贷款。最高金额可达到1000万。
2.贷款的期限、金额及抵押物要求:
◆1年-3年;
◆贷款金额最低20万,最高1000万,同时最高授信金额不超过上一年度企业销售额的50%;
◆别墅和个人住宅可贷评估值的70%,企业名下房产或底商、写字楼最高为评估值的60%;
◆在授信额度及授信有效期内,借款人可随时向贷款人申请使用或归还贷款。
3.借款人所需条件:
◆注册资金50万元以上;
◆最低开业年限不低于1年,无不良信用记录。
4.借款人应提供的材料:
◆本人及配偶照片、有效身份证件/户口本/有效居留证明及婚姻状况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
◆借款人及配偶职业、职务及收入证明、授信前三个月的活期存折流水、其他有效还款来源证明或财产证明;
◆企业还款来源证明:提供企业营业执照、章程、验资报告或入资单、贷款卡(非必须)、企业一年以上财务报表、纳税证明等;
◆贷款用途文件,如:购销合同、发票、意向书、其他有效凭证(其一即可);
◆出具股东会全体股东同意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决议。
5.银行利率及还款方式:
◆银行利率执行同期人民银行规定商业贷款基准利率或上浮一定比例;
◆还款方式可分为按月等额本息;先还息、后等额本息;按月还息、一次还本(贷款金额200万以内,贷款期限一年以内)等三种方式。
中小企业贷款流程及申请贷款所需资料
(一)贷款项目所需资料清单
备注:1.所需资料请提供两份
2.以上资料请尽量提供,如无请说明理由。
(二)具体业务操作流程
1、新客户(即尚未与我行开展借贷业务关系客户)
分行业务发展处接洽客户—→项目选择、储备库入库—→分行评审处(风险管理处)开展客户信用评级工作—→分行风险管理处审核报告,并经分行或总行信用委员会审议,确定信用等级及风险限额—→符合我行贷款条件的客户由评审处开始贷款评审工作—→分行或总行贷款委员会审议,并确定贷款额度及贷款期限—→项目贷款承诺后,分行客户处开展贷款条件的落实及合同起草、谈判、签订、贷款发放及贷后管理工作。
2、老客户(即在我行已有信用评级记录的客户)
分行客户经理开展年度复评—→分行风险管理处审查报告,并由分行信用会或总行信用委员会确定信用等级、风险限额—→客户处协助业务发展处开展项目储备库入库工作—→客户处协助评审处开展项目评审工作—→分行或总行贷委会审议确定贷款承诺额及贷款期限—→项目贷款承诺后,分行客户处开展贷款条件的落实及合同起草、谈判、签订、贷款发放
及贷后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