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总论期末复习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刑法总论需要掌握的重点内容,不单单是为了期末考试
(也是司法考试常考到的要点,如果掌握了如下内容国家司法考试刑法部分及格应该没有问题。)
1、你如何理解刑法的空间效力,其相关原则有哪些。
2、如何理解我国刑法关于溯及力的规定。
3、试述我国刑法关于刑事责任年龄以及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处理原则。
4、过于自信的过失与间接故意的区别。非罪过的意外事件。
5、刑法上的事实认识错误有哪些表现。
6、在不作为犯罪中,特定义务的来源有几个方面。
7、犯罪客体与犯罪对象的区别。
8、紧急避险与正当防卫的区别。
9、如何理解犯罪停止状态的几种情形比如犯罪未遂、中止等形态的概念和特征以及处罚原则。
10、如何理解教唆犯处罚原则、教唆犯和传授犯罪方法罪的区别。
11、试述罪数中一罪的类型及相关概念。
12、试述管制这一主刑限制自由的内容。
13、试述剥夺政治权利刑的权利内容和期限、适用情形。
14、如何理解减轻和免除处罚情节的适用。
15、假释、假释限制条件和法律后果。
16、如何把握减刑的适用条件。
17、试述我国刑法关于追诉时效的规定。
18、试述防卫过当及其刑事责任。
19、累犯(一般、特殊累犯)的分类和确定条件。
20、共同犯罪的认定及其在共同犯罪中主犯刑事责任的承担。
21、自首和立功的认定和法律后果。
22、如何理解先减后并和先并后减。
23、如何理解我国的死刑政策。
24、刑罚的消灭
名词解释
1、罪刑法定原则:什么是犯罪,有哪些犯罪,各种犯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有哪些刑种,各个刑种如何适用以及各种具体罪的具体量刑幅度如何等,都由刑法加以规定。对于分则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的.不得定罪处罚。概括起来说,就是“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法无明文规定不处罚”。
2、刑法的溯及力:是指刑法生效后,对于其生效以前未经审判或者判决尚未确定的行为是否适用的问题。如果适用,则有溯及力;如果不适用,则没有溯及力。
3、犯罪故意:是指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的一种主观心理态度。犯罪故意包括两个要素,即认识因素和意志因素。
4、犯罪过失:是指行为人应当预见到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
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的一种心理态度。犯罪过失的认识因素是行为人没有预见到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或者已经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意志因素是行为人对危害结果的发生持否定态度,即不希望这种结果的发生。
5、犯罪中止:是指在犯罪过程中,行为人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而未完成犯罪的一种犯罪停止形态。我国刑法上的犯罪中止可以分为自动放弃犯罪的犯罪中止和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犯罪中止两种类型。
6、结果加重犯:亦称加重结果犯,是指实施基本犯罪构成要件的行为,由于发生了法律规定的基本犯罪构成要件结果以外的加重结果,刑法对其规定了加重法定刑的犯罪形态。
7、刑事责任,是指行为人对违反刑事法律义务的行为所引起的刑事法律后果的一种应有的、体现国家对行为人否定的道德政治评价的承担。
8、一般预防:是指通过制定、适用和执行刑罚,防止社会上可能犯罪的人走上犯罪道路。故而,一般预防的对象不是犯罪人,而是没有犯罪的社会成员,包括危险分子、不稳定分子、刑事被害人以及其他社会成员。
9、刑罚裁量:也就是量刑,具体言之,它是指人民法院在定罪的基础上,根据行为人的犯罪事实与法律有关规定,权衡行为人应负刑事责任之轻重,依法决定对犯罪人是否判处刑罚、判处何
种刑罚,以及判处多重刑罚,并决定对犯罪人所判刑罚是否立即执行的司法审判活动。
10、假释:是指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一定刑罚之后,如果确有悔改表现,不致再危害社会的,司法机关可以附条件地将其提前释放的刑罚制度。
11、刑法中的时效:可以分为追诉时效和行刑时效两种。追诉时效,是指刑事法律所规定的,对犯罪人追究刑事责任的有效期限。行刑时效,则是指刑事法律所规定的,对判处刑罚的犯罪人执行刑罚的有效期限。
12、正当防卫:是指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对不法侵害人所实施的制止其不法侵害且没有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行为。
13、紧急避险,是指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而采取的损害另一较小合法利益的行为。
14、特别防卫:是指公民在某些特定情况下所实施的正当防卫行为,没有必要限度的限制,对其防卫行为的任何后果均不负刑事责任。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期末考试题型为:单项选择、多项选择、、名词解释、论述(需要展开论述,只简单论述只得要点分)、案例分析
要求:
仔细审题,切勿仓促提前交卷。
字迹清晰,不要龙飞凤舞。
全面复习,为学习分论打下基础。
祝大家考试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