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科技保险发展状况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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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科技保险发展状况与对策研究【摘要】科技保险为我国科技兴国战略的实施提供了保障,当前我国科技保险面临的主要问题是有效供给乏力和有效需求不足,科技保险市场的资源难以有效率地配置,出现了市场失灵状态。引发科技保险市场失灵的主要原因是正外部性和信息不对称,结合我国实际情况,我们提出了政府引导与市场运作相结合,培育中介机构,采用多样化的保险契约等相关制度设计建议。

【关键词】科技保险;市场失灵;对策建议

一、引言

在科技高速发展的当今社会,世界各国已把科技创新提到了国家战略的地位,科技创新能力正成为关系企业生存与发展的基本要素,与科技创新伴随而生的是越来越复杂的科技风险。科技风险是指科研开发过程中,由于外部环境的不确定性、项目本身的复杂性以及科研开发者能力的有限性而导致科研开发项目失败、中止、达不到预期的技术经济指标的可能性。最终表现为项目的失败、中止、撤消、延期或与预期目标不符。其主要体现为以下三种形式:科技研发风险;成果转化风险和市场应用风险。鉴于科技产业本身具有高风险性,欧美、日本等发达国家自20世纪50年代就开始涉足科技保险领域,随着科技产业在国民经济发展中的作用越来越大,各国对发展科技保险日益重视,不断丰富科技保险品种,拓展科技保险范围。从理论上讲,科技保险是承保在企业技术创新过程中,由于项目自身及外部环境的影响,导致项目失败、终止或在规定期限

内不能完成价值实现风险的一揽子保险的统称。

二、我国科技保险的发展现状及存在问题

2006年年末,中国保监会与科技部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强和改善对高新技术企业保险服务有关问题的通知》,将高新技术企业产品研发责任保险、关键研发设备保险、营业中断保险、出口信用保险、高管人员及关键研发人员团体健康保险和意外保险6个险种作为高科技研发保险险种,在北京、天津、重庆、深圳、武汉和苏州高新区等6个城市(区)进行试点,并且规定试点地区企业的保费支出纳入企业技术开发费用,享受国家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这标志着我国真正意义上的科技保险开始形成。2008年9月,上海、成都、沈阳、无锡及西安国家高新区、合肥国家高新区被批准为第二批科技保险创新试点城市(区),对高新技术企业开展保险服务,进一步推进了科技保险的发展。华泰保险、中国出口信用保险、人保财险、中金保险经纪等保险公司4家保险公司在各试点地区开展了科技保险业务。为进一步发挥科技保险的功能作用,支持国家自主创新战略的实施,保监会与科技部于2010年3月26日共同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科技保险有关工作的通知》,鼓励开发科技保险险种,并积极创新科技保险发展模式。意味着科技保险将由试点进入常态化发展,全面为企业自主创新保驾护航。

我国科技保险业务自开展以来,高新科技企业开始了解和关注科技保险,但科技保险在我国还属新生事物,其发展情况并不乐观,实际承保的企业还很少,作为承接风险的保险公司也并未积极拓展

科技领域的保险市场,科技保险还属于保险公司的“冷门”业务。从经济学意义上分析,我国科技保险目前面临的主要问题是有效供给和有效需求都不足,市场处于“供需双冷”状态,实际是一种相对社会最优水平更低的均衡状态,科技保险市场的资源难以有效率地配置,出现市场失灵状态。我国科技保险市场失灵的主要原因在于市场的正外部性和信息不对称。

(一)科技保险的正外部性

庇古在20世纪初提出:“某种外部性是指在两个当事人缺乏任何相关的经济贸易的情况下,由一个当事人向另一个当事人所提供的物品束”。曼昆认为外部性是一个人的行为对旁观者的福利的影响。而正外部性是指行为人实施的行为对他人或公共的环境利益有溢出效应。

正外部性是科技保险的显著属性,科技保险不仅为科技创新企业提供专业化、系统化的风险保障,而且促进了整个社会科技创新活动的有效开展,科技创新带来的潜在收益全社会都能够享有。科技保险的正外部性既体现在保险公司对科技保险产品的供给方面,也体现在科技创新企业对科技保险的需求方面,具有供给和需求的双重正外部性。

一方面,科技保险产品的供给具有正外部性。首先,科技保险的经营成本较高,由于科技保险作为一种新型的保险方式,其服务的对象和内容都有其自身的特殊性,保险公司要针对其重新设计承保、理赔流程,开发、推广新的保险产品,建立风险管理系统等,

这需要大量的人力和物力成本;其次,科技保险的经营风险较大,科技创新企业从事的创新活动具有高风险、高收益的特征,创新风险复杂多变,项目失败或事故发生的频率远高于一般商业保险产品,所以,从风险—收益角度分析,保险公司承担了过高的风险,却只是享有了部分收益。科技保险的供给正外部性表现为保险人提供科技保险的边际私人成本将大于边际社会成本,但边际私人收益将小于边际社会收益。

另一方面,科技保险产品的需求具有正外部性。科技企业投保后,保险分散了科技企业创新活动中的风险,这部分利益由投保企业直接享有,同时,科技保险还保障了整个社会科技创新的稳步开展,促进社会科技进步,这是由企业以外的全体社会成员共同享有的收益。科技保险的需求正外部性表现为科技保险投保人的边际私人成本将大于边际社会成本,但边际私人收益将小于边际社会收益。

(二)科技保险市场的信息不对称

在保险市场中,信息不对称是一个典型问题,而科技保险由于其独有的特性,信息不对称问题尤为严重。高新技术企业具有高风险、高收益的特点,其产品研发、生产以至市场推广的整个过程高度专业化,具有一定的行业技术壁垒,保险机构难以通过培训专业技术人员来把握所有行业技术创新特点,导致无法对高新技术企业运营风险作准确的定量分析。同时,保险公司也缺乏对科技保险的承保经验,相关风险评估系统尚不健全,损失概率统计数据缺失,

因而难于确定保险条款与厘定保险费率,给定损理赔加大了难度。

这种信息不对称使得高新技术企业在投保后更容易发生两种行为反应: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道德风险是指由于保险可以降低风险,被保险人在投保后做出的使不利事件发生概率上升或保险公司赔偿金额增加的行为。逆向选择是指那些自知风险程度较高的投保人更倾向于购买保险,因此,逆向选择使投保人组合的风险更大。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行为的存在,使提供科技保险的公司面临高监督成本和高赔付损失的两难选择,提高了保险公司的经营成本,减少了其提供科技保险产品的意愿,导致科技保险的供给乏力。逆向选择的存在还可能使科技保险市场中的高风险投保人把低风险投保人驱逐出市场,面对整个投保团队风险的增大,为免于亏损,保险公司不得不提高保险费率,高额的保险费率会进一步降低高科技企业的投保需求。信息不对称会引发需求不足和供给乏力,进一步加剧了科技保险的市场失灵。

三、我国科技保险发展对策建议

针对我国科技保险市场存在的问题,结合我国具体国情,可从以下几方面着手构建合理的科技保险扶持体系。

(一)建立政府引导与市场运作相结合的发展模式

对于具有正外部性的产品,推进其发展的有效途径应是采用“政府引导、市场化运作”的模式。以政府为主导,由政府对科技保险提供统一的制度框架,包括设计保险制度,规定财政补贴的方式、补贴比率,制定税收优惠政策等。从当前科技保险试点情况看,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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