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安全管理规定(最新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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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版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最新版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十七、生效与实施(续)
3.本条例的贯彻实施,对于提升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水平,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本条例得到有效执行。
最新版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是对我国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的一次全面规范和提升。条例明确了建设工程各方主体的安全生产责任,规定了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条件、措施和管理制度,强化了监督管理和法律责任,同时注重先进技术的应用和国际合作交流。通过本条例的实施,将进一步增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意识,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为我国建筑业的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坚实保障。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建设工程各方主体应当严格遵守本条例,共同努力,确保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
六、法律责任
1.违反本条例规定,造成生产安全事故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政府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附则
1.军事建设工程的安全生产管理,按照中央军事委员会的有关规定执行。
(4)对安全生产管理情况进行定期评估,及时改进安全生产管理措施。
五、监督管理(续)
4.政府有关部门应当采取以下措施加强监督管理:
(1)建立和完善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制度,规范监督管理工作;
(2)对建设工程各方主体的安全生产资质、条件进行审查,依法发放相关许可证;
(3)对建设工程项目进行定期检查,对发现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依法予以处罚;
(4)阻碍、拒绝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的。
6.法律、行政法规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另有处罚规定的,从其规定。
十五、过渡条款
1.本条例实施前已经开工的建设工程,应当自本条例施行之日起6个月内,补办本条例规定的相关手续。

2024年工程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规定(2篇)

2024年工程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规定(2篇)

2024年工程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规定第一章安全防护第一条建筑施工现场必须严格按照建设部颁发的《建筑施工安全检查评分标准》、《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龙门架及井架物料提升机安全技术规范》、《建筑施工高处作业技术规范》等规范、规程组织施工。

第二条施工企业必须按规定取得《安全资格证书》,遵守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施工现场安全技术规范。

项目经理应全面负责施工过程中的安全文明卫生管理工作。

第三条建筑企业必须建立健全安全培训制度。

凡未经安全培训的人员,均不得上岗作业。

各级安全监督管理人员和各类特殊作业人员,必须经培训考核合格,并持证上岗。

第四条建设单位应当与施工单位共同搞好施工现场的安全文明卫生工作,并为施工单位提供必须的安全作业环境和相应的地下设施资料。

施工单位应当采取措施保证施工现场安全文明及地下设施的安全。

施工单位因采取保证措施所需的费用,由建设单位负责。

第五条施工现场所用安全防护用品,应当采用国家和省市有关部门认证的合格产品,严禁使用假冒伪劣产品。

第二章场容场貌管理第六条建筑工程开工前,施工企业应当按照施工组织设计完成施工现场内临时水、电的管线敷设和道路的修筑,并遵守下列规定:一、场内道路原则上要求采用硬地法施工,保持施工现场坚实、平坦畅通。

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及配电线路必须符合建设部《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

三、临时给水管线应当埋入地下,无滴漏和长流水,临时排水应当自成系统,保持畅通。

第七条施工现场采用围栏施工,围墙高度不得低于1.8米,表面抹灰刷白并做到整洁、美观、无缺损,地面以上各类建筑、构筑物,应当按施工规范搭设外脚手架,并采用密目安全网对脚手架进行封闭。

第八条施工现场必须设置明显的标牌,标明工程项目名称、建设单位、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和施工现场总代表人的姓名,开竣工日期,施工许可证等。

标牌要求规格适当,字迹端正,位置明显,张挂牢固。

第九条施工现场要保持场容场貌整洁,物料堆放整齐,建筑垃圾集中堆放清运。

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规定(3篇)

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规定(3篇)

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规定一、总则1. 本规定旨在加强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保障工人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维护社会公共利益。

2. 施工单位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施工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确保施工工作的安全进行。

二、安全责任1. 施工单位应明确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的安全职责。

2. 施工单位应制定详细的施工安全责任清单,明确不同岗位的具体责任和要求。

三、安全培训1. 施工单位应定期开展安全培训,确保施工人员具备安全操作技能和相关知识。

2. 施工单位应将安全培训纳入工作考核体系,提高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和素质。

四、安全生产措施1. 施工单位应制定科学合理的安全生产方案,确保施工过程中各项工作按照安全规范进行。

2. 施工单位应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和器材,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环境。

3. 施工单位应建立健全安全检查制度,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五、事故应急处置1. 施工单位应建立健全事故应急演练机制,提高从业人员的应急处理能力。

2. 施工单位应保障事故应急设备和物资的充足性,并确保其有效性。

六、安全监督1. 监管部门应加强对施工单位的安全监督,及时发现和处置安全隐患。

2. 监管部门应建立健全安全管理信息系统,方便对施工单位的安全情况进行监测和统计。

七、违规处理1. 对违反安全施工规定的行为要及时进行处理,包括警告、罚款、停工等处罚措施。

2. 对因违规行为导致事故的,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八、宣传教育1. 施工单位应定期开展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知识水平。

2. 媒体应加大对安全文明施工的宣传力度,引导社会各界共同关注和支持安全施工。

九、法律责任1. 施工单位违反安全施工规定的,将依法承担相应的行政责任。

2. 对因违规行为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附则1.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施工单位应及时制定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并执行。

2. 监管部门应加强对施工单位的监督检查,确保规定的有效落实。

工程建设施工安全管理规定

工程建设施工安全管理规定

工程建设施工安全管理规定
根据我国的法律法规以及相关标准,工程建设施工安全管理规定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 安全责任制度:明确施工单位的安全责任,包括安全管理机构的设置、安全管理人员的选聘和培训等。

2. 安全规划和设计:施工单位应根据工程特点制定安全生产计划和施工方案,并将安全措施融入工程设计中。

3. 安全培训和教育:施工单位应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和教育,提高其安全意识和技能,确保安全操作。

4. 安全技术措施:施工单位应对存在的安全隐患采取相应的技术措施,如安全防护设施、安全工器具的使用等。

5. 安全检查和监督:相关部门应对工程建设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和监督,确保施工单位严格遵守安全管理规定。

6. 事故应急管理:施工单位应建立健全事故应急预案和应急救援体系,及时处理和报告施工现场发生的事故。

7. 安全记录和报告:施工单位应建立安全记录和报告制度,及时记录工程建设施工中的安全事故和隐患,并向相关部门报告。

以上是工程建设施工安全管理规定的一些主要内容,实际的规定可能因地区和具体工程的特点而有所不同,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具体的执行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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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施工现场安全及质量管理100条【最新版】

建筑施工现场安全及质量管理100条【最新版】

建筑施工现场安全及质量管理100条一、建筑企业综合管理1、取得建筑业企业资质后不再符合相应资质条件二、施工现场安全管理2、施工单位在施工中选择未备案或信用评价等级为“无星级”租赁企业的建筑起重机械3、建筑施工企业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4、施工单位隐瞒或者谎报、拖延报告工程质量安全事故5、施工单位破坏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现场、阻碍对事故调查6、施工现场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时无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现场监督7、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经安全生产考核合格即从事相应工作8、施工单位现场一般作业人员或特种作业人员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即从事相应工作9、施工单位现场特种作业人员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即从事相应工作的10、施工单位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施工现场设置消防通道、消防水源、配备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11、施工单位未按照规定在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验收合格后登记12、施工单位挪用列入建设工程概算的安全生产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费用13、施工单位在施工前未对有关安全施工的技术要求做出详细说明14、施工单位未根据不同施工阶段和周围环境及季节、气候的变化,在施工现场采取相应的安全施工措施15、从事垂直运输机械作业人员、安装拆卸工、爆破作业人员、起重信号工、登高架设人员等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16、施工单位未为施工现场从事危险作业的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17、超越范围应用限制使用的技术或应用禁止使用的技术18、建筑起重机械使用单位未按规定办理建筑起重机械使用登记19、在轨道交通工程施工中,施工单位未编制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安全质量事故应急预案,或未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预警和应急协调保障机制20、未在专家论证会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将《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家论证报告》电子版上传至动态管理平台的21、施工单位未履行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恢复施工前自查报告制度和假期施工前自查报告制度22、在超过一定规模的危大工程施工期间,未在每月1日至5日(节假日顺延)登录动态管理平台,填写上月专项施工方案实施情况的23、施工总承包单位未在企业或项目设置独立的设备管理机构或配备专职设备管理人员的24、施工总承包单位未在企业或项目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中,配备机械类或综合类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25、施工总承包单位未按照《北京市建筑施工设备服务合同》示范文本的约定,督促设备产权单位按时对设备进行维修保养的26、施工总承包单位未履行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审核责任,项目在建筑起重机械综合管理系统备案(包括安装(顶升、附着)告知、使用登记、拆卸告知)的建筑起重机械司机、信号司索工或安装拆卸工与现场实际人员不一致的27、未按规定建立施工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28、未按规定对重大风险、较大风险进行管控29、未及时发现施工现场存在的重大事故隐患30、未及时整改施工现场存在的事故隐患三、施工现场管理31、轨道交通工程施工现场有违反《北京市建设委员会关于加强北京市轨道交通工程施工安全质量管理意见》(京建施〔2009〕140号)行为32、未配备专职卫生员33、对需要隔离的人员未进行隔离管理的34、未按照规定进行发热处置的35、未按照规定进行出入口测温登记管理的36、未按照规定执行施工现场封闭式管理的37、未按照规定进行宿舍和床铺设置的38、未按照规定落实食堂管理要求的四、施工质量管理39、未建立、健全教育培训制度40、施工单位从事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的从业人员不具备相应的专业技术能力,未定期参加职业培训41、未按照消防设计要求、施工技术标准和合同约定检验消防产品和具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质量,使用不合格产品42、不参加建设单位组织的建设工程竣工验收,不对建设工程消防施工质量签章确认43、工程项目负责人未持有授权委托书,或虽持有授权委托书,但委托书中未明确其代表单位法人承担工程项目质量责任44、未按规定制定质量管理制度45、工程项目部在施工组织设计中未细化保证工程质量的具体措施46、质量管理制度未由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审核后报送监理单位,或未经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批准后便执行47、未设立独立的工程质量管理部门,或未配备专业齐备且具有相应能力的质量管理人员48、未对工程项目部人员配备、施工技术方案的制定、质量体系的运行、工程实体质量等情况组织进行定期检查,或未对项目部质量管理情况进行评价49、重要分项、分部工程,以及单位(子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前,施工单位技术质量负责人未组织单位技术质量部门人员进行现场检查并形成检查记录签字认可,或合格后未报送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进行检查、验收并签字认可50、专业分包单位分包工程施工质量未由其质量检查员和技术质量负责人检查签字认可后形成检查记录,或未报发包单位检查验收51、对分包工程检查记录未按照经总承包单位质量检查员和专业技术质量负责人检查合格签字,报送监理单位监理工程师进行检查、验收、签字认可的程序便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52、未对工程存在的质量问题提出处理意见,或未督促工程项目部落实整改53、未配备与工程项目相适应的技术质量管理组织机构54、未依照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对进场的建筑材料设备和施工过程进行检查,或未形成检查记录55、未按规定程序形成施工检查记录56、对从业人员每年每人工程质量管理培训教育学时少于30学时57、未建立并执行工程质量数字图文记录制度58、建设单位未联合施工单位制定“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应用的施工技术方案,施工单位未组织编写适用的企业标准。

项目部施工现场一般安全管理规定

项目部施工现场一般安全管理规定

项目部施工现场一般安全管理规定项目部施工现场是一个涉及多种施工活动、多个施工队伍和多个工种的复杂环境。

为了保障施工人员和设备的安全,保证工程顺利进行,必须制定一系列科学规范的安全管理规定。

本文将详细介绍项目部施工现场的一般安全管理规定。

一、项目部施工现场的进出管理规定1. 所有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必须佩戴符合标准的安全帽、防护鞋和工作服。

2. 进入施工现场前,必须进行严格的身份验证,并领取临时访客证。

3. 未经许可,严禁携带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物品进入施工现场。

4. 临时工人必须在专门指定的区域领取工作牌,并进行必要的培训。

二、项目部施工现场的安全设施规定1. 在施工现场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牌,包括禁止通行、禁止吸烟、危险区域等。

2. 设立合理、安全的施工通道和应急疏散通道,并保持通畅。

3. 安装必要的消防设备和逃生设施,并定期进行检测和维护。

4. 安装防护网、防护栏杆等,保证高空作业人员的安全。

三、项目部施工现场的机械设备管理规定1. 使用机械设备前,必须对设备进行全面的检查和维护,并备案登记。

2. 严禁未经许可私自更改机械设备的参数和功能。

3. 禁止未经培训和资质认证的人员擅自操作机械设备。

4. 使用机械设备时,应设置专人负责观察周围环境,确保安全。

四、项目部施工现场的作业人员管理规定1. 所有作业人员必须参加安全培训,并持有相应的操作证书。

2. 对于危险作业,必须按照规定配备足够的人员,进行专人监护和保护。

3. 严禁酒后作业和疲劳作业,必要时要进行体检和休息。

4. 严禁在施工现场吸烟,防止引发火灾。

五、项目部施工现场的施工材料管理规定1. 施工材料必须按照规定进行分类、标识和存放,并定期检查和清理。

2. 严禁使用过期、质量不合格的施工材料。

3. 使用液体材料时,必须设置防漏装置,并定期检查和更换。

六、项目部施工现场的文明施工规定1. 施工人员必须遵守施工秩序,不得乱扔垃圾和污水。

2. 施工现场必须保持整洁干净,定期进行清理。

施工安全管理规定(四篇)

施工安全管理规定(四篇)

施工安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保障工人的生命健康权益,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所有施工工地,包括建筑施工、道路施工、桥梁施工等。

第三条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和完善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安全管理的责任和义务。

第四条施工单位应当选派专职的安全管理人员,负责施工安全管理工作。

第五条施工单位应当配备必要的安全设施和器材,确保施工作业过程中的安全。

第六条监理单位应当严格执行施工安全管理规定,对施工过程中的安全问题进行监督检查。

第七条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施工安全合作机制,共同促进施工过程中的安全。

第二章安全管理责任第八条施工单位的安全管理人员应当具备必要的安全素质和安全知识,负责施工安全管理工作。

第九条施工单位的安全管理人员应当对施工作业过程中的危险源进行识别和评估,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

第十条在施工现场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提醒工人注意安全,防止事故的发生。

第十一条施工单位应当定期组织安全培训,提高工人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第十二条施工单位应当根据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制定施工安全控制方案,指导施工作业的安全进行。

第十三条监理单位应当对施工过程中的安全问题进行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并处理安全隐患。

第十四条监理单位应当做好安全记录,记录施工过程中发生的安全事故和处理情况,并及时向施工单位报告。

第三章安全控制措施第十五条施工单位应当确保施工现场的秩序,避免人员堆积、物品堆放等情况导致安全事故的发生。

第十六条施工单位应当对施工现场进行清理,确保施工场地的安全和整洁。

第十七条施工单位应当对施工现场的危险源进行识别和评估,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

第十八条在施工现场设置必要的安全设施,包括安全防护栏杆、安全网等,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工人安全。

第十九条施工单位应当制定合理的施工计划,避免工期冲突导致的安全事故。

第二十条施工单位应当对施工工人进行安全教育,提高工人的安全意识。

第二十一条施工单位应当制定安全应急预案,预先调查施工现场周边的医院、消防站等应急资源。

2024年施工作业安全管理规定(2篇)

2024年施工作业安全管理规定(2篇)

2024年施工作业安全管理规定第一条施工作业是指在生产区域内进行新建、改扩建、检修、维修等施工作业项目。

第二条建设单位应按照《承包商安全管理规定》对施工单位进行安全资质审查,不合格者不得录用施工。

第三条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应按《合同法》签订施工作业合同书,合同书中应有安全条款,或签定安全作业协议书。

第四条施工单位进入生产设施、装置施工现场检修和维修作业,应严格执行集团公司和建设单位的各项管理制度。

第五条施工单位应对施工作业现场的安全全面负责,建设单位应对施工现场实施安全监督管理。

第六条施工作业前,施工单位应编制施工方案、安全技术措施和进度计划,报建设单位主管部门审批,并办理施工作业许可证。

第七条施工单位人员进入生产设施和装置施工现场,应按《生产厂区封闭化管理规定》执行。

第八条建设单位负责在施工作业现场划出安全隔离作业区,施工单位根据作业内容和作业场所环境情况制定出安全有效的作业区隔离措施方案。

1.建设单位有关主管部门、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和基层单位负责审批施工单位制订的隔离方案,并督促施工单位落实各项隔离措施。

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共同确认达到安全施工条件后,方可进行施工作业。

2.凡与施工项目相关的工艺管线、下水井系统等,应采取有效的隔离措施。

有毒有害及可燃介质的工艺管线必须加盲板进行隔离;通往下水系统的沟、井、漏斗等必须严密封堵;施工隔离区内凡与生产有关的工艺设备、阀门、管线等,均应有明显的禁动标志。

3.凡在运行的装置区域内进行施工作业,而又无法实施区域隔离的,必须由企业和施工单位共同制定安全措施和施工方案,并逐条落实,检查确认达到安全施工条件后,方可进行施工作业。

第九条建设单位在不停产状态下进行施工作业,应制定可靠的安全措施并认真执行。

1.基层单位应制定边生产、边施工作业的事故处理预案,并组织员工进行学习和演练。

2.现场有施工作业时,不得就地排放易燃易爆、有毒有害介质。

3.遇有异常情况,如紧急排放、泄漏、事故处理等,应立即停止一切施工作业,撤离人员并及时报警和报告处理。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定(5篇)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定(5篇)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定1.施工现场应符合相关安全卫生的要求。

2.现场附属建筑物、机械设备、运输道路、排水设施、电力线、乙炔瓶等应该有详细规定。

3.作业区间、悬崖、陡坎、坑洞等位置,应该用篱笆、木板、铁丝网、安全网等围设栅栏。

沟、坑在非作业期间应设围栏、加盖板。

4.施工现场要有交通指示标志。

危险作业点应该悬挂“危险”、“禁止通行”等明显标志,夜间应该设红灯示警。

场地狭小,行人来往和运输频繁的地点,应该设临时交通指挥。

5.施工现场架设的电线,悬吊高度和距工作地点的水平距离,应满足相关规定或按照当地电力部门的规定架设。

6.施工现场内一般不许架设高压电线,必要的时候,应该在下方增设电线保护网,或按照当地电电力部门的规定办理。

7.工地内交通运输道路,应该经常保持通畅和清洁,且应该尽量采用单行线和减少不必要的交叉点。

载重汽车的弯道半径,必须满足相关规定。

8.工地内行驶斗车、小平车的轨道应该平坦,纵向坡度不能大于____%,上述车辆必须安装有制动装置,且铁轨终点应该向上弯曲,或者设车挡。

9.工地内应该有适当的排水设施,且不妨碍工作区内的交通。

通过运输道路的沟渠,应搭设能确保安全的桥板。

10.工地一切材料的存放都要整齐和稳固,存放脚手杆要设支架。

拆除的模型板、废料等应及时清理,木模板应将钉子拔掉或者打弯。

11.在山沟、河流两岸或陡坡地段,铺设交通线路或者设置一切临时建筑,应事先了解地形、地质、历年山洪、最高水位等情况,以防自然灾害。

危害工人健康的颜料和其它有害物质,应存放在通风良好的指定场所;沥青应存放在不受阳光直接照射或者不易熔化的场所。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定(2)一、总则为了保障施工现场的安全,预防事故的发生,保护施工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依法规定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规定如下。

二、施工现场的责任人1. 施工现场的责任人必须具备相应的安全管理知识和技能,保证安全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2. 施工现场的责任人必须制定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制度,并向施工人员进行宣传和培训,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工作能够得到有效执行。

2024年动土作业安全管理规定(2篇)

2024年动土作业安全管理规定(2篇)

2024年动土作业安全管理规定一、目的:为了明确动土作业定义、安全要求及《动土安全作业证》的管理。

二、、职责:1、各部门应对自己所管辖区内的动土作业安全负责。

2、作业相关人员必须对整个动土作业过程负责。

三、定义动土作业:挖土、打桩、地锚入土深度0.5米以上;地面堆放负重在50Kg/m3以上;使用推土机、压路机等施工机械进行填土或平整场地的作业。

四、内容:1、动土作业安全要求1.1、动土作业必须进行动土作业风险分析并办理《动土安全作业证》,没有《动土安全作业证》不准动土作业。

1.2、动土作业前,项目负责人应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施工负责人对安全措施进行现场交底,并督促落实。

1.3、动土作业施工现场应根据需要设置护栏、盖板和警告标志,夜间应悬挂红灯示警;施工结束后要及时回填土,并恢复地面设施。

1.4、严禁涂改、转借《动土安全作业证》,不得擅自变更动土作业内容,扩大作业范围或转移作业地点。

1.5、动土作业必须按《动土安全作业证》进行,对审批手续不全、安全措施不落实的,施工人员有权拒绝作业。

1.6、挖掘坑、井、槽、沟等作业,应遵守下列规定:1.6.1挖掘土方应自上而下进行,不准采用挖底脚的办法挖掘,挖出的土石不准堵塞下水道和阴井。

1.6.2在挖较深的坑、井、槽、沟时,严禁在土壁上挖洞攀登。

作业时必须戴安全帽。

1.6.3要视土壤性质、湿度和挖掘深度设置安全边坡或固壁支架。

挖出的泥土堆放处所和堆放的材料至少要距坑、井、槽、沟边沿0.8米,高度不得超过1.5米。

1.6.4在坑、井、槽、沟的边缘,不能安放机械,铺设轨道及通行车辆。

1.6.5在拆除固壁支撑时,应从下而上进行。

更换支撑时,应先装新的,后拆旧的。

1.6.7所有人员不准在坑、井、槽、沟内休息。

1.6.8作业前必须检查工具、现场支护是否牢固、完好,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

2、《动土安全作业证》的管理2.1、《动土安全作业证》由生产安全科负责管理。

2.2、动土申请单位在生产安全科领取《动土安全作业证》。

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规范-2024标准

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规范-2024标准

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规范1 范围本文件规定了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的一般要求、安全管理目标、安全责任管理、培训与教育、生产检查管理、安全技术管理、现场安全管理、应急处理与调查、复工和结束的安全管理、安全考核与奖惩。

本文件适用于建筑工程施工现场作业安全管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

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JGJ 59 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施工单位 construction organization从事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及装修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和拆除等有关活动的单位。

3.2各管理层 all tiers of management施工单位组织管理体系中,包括总部、分支机构、工程项目部等在内的具有不同管理职责与权限的管理层面。

4 一般要求4.1 工程项目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办理质量监督手续。

4.2 施工现场各方主体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方安全职责。

4.3 建设单位不应对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提出不符合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的要求,不应随意压缩合同约定的工期,不应明示或者暗示施工单位购买、租赁、使用不符合安全施工要求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消防设施和器材。

4.4 监理单位应配备专业安全监理工程师或监理员,专业安全监理工程师或监理员的配备应与工程所涉及的专业相适应。

4.5 施工单位应建立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4.6 施工单位应依法为从业人员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缴纳社会保险费,鼓励为从事危险作业的人员购买意外伤害保险。

4.7 施工单位应建立健全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其他管理人员,明确管理范围、管理职责和管理权限。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最新版全文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最新版全文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最新版全文《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最新版全文《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最新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建设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和拆除等有关活动及实施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必须遵守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建设工程,是指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及装修工程。

第三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第四条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及其他与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有关的单位,必须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规定,保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依法承担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责任。

第二章建设单位的安全责任第六条建设单位应当向施工单位提供施工现场及毗邻区域内供水、排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广播电视等地下管线资料,气象和水文观测资料,相邻建筑物和构筑物、地下工程的有关资料,并保证资料的真实、准确、完整。

建设单位因建设工程需要,向有关部门或者单位查询前款规定的资料时,有关部门或者单位应当及时提供。

第七条建设单位不得对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提出不符合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规定的要求,不得压缩合同约定的工期。

第八条建设单位在编制工程概算时,应当确定建设工程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费用。

第九条建设单位不得明示或者暗示施工单位购买、租赁、使用不符合安全施工要求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消防设施和器材。

第十条建设单位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时,应当提供建设工程有关安全施工措施的资料。

依法批准开工报告的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自开工报告批准之日起15日内,将保证安全施工的措施报送建设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备案。

第十一条建设单位应当将拆除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施工单位。

施工期间安全管理规定

施工期间安全管理规定

施工期间安全管理规定施工期间的安全管理是保障施工工作的进行和保护工人生命安全的重要措施。

为此,制定施工期间安全管理规定是必不可少的。

下面将详细介绍施工期间安全管理的规定,以确保工人的安全。

一、安全责任制度1.明确项目负责人、施工单位负责人、监理人员、施工人员等的安全职责,落实分工和权限。

2.施工单位负责人应当对全体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安全行为进行管理和监督,确保工人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二、安全教育培训1.施工单位应当组织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包括施工现场安全操作规程、急救知识等。

2.施工现场应当设置安全宣传栏,并定期发布安全知识和警示信息,提醒工人保持安全意识。

三、施工现场管理1.施工现场应划定安全警戒线,并设置明确的标志和警示牌,告知工人注意安全。

2.施工现场应保持整洁,避免材料堆放过高或过多,确保施工通道畅通。

3.对施工现场的重要设备和危险区域应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以提醒工人注意安全。

四、施工机械设备安全管理1.施工单位应按照规定对施工机械设备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转和安全使用。

2.施工机械设备的操作人员应具备相应的资质证书,并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确保安全生产。

五、高空作业安全管理1.进行高空作业时,应设置固定的防护设施,如安全网、安全带等,保证工人的安全。

2.在进行高空作业前,应先进行安全检查,确保施工区域的安全。

六、临时用电安全管理1.临时用电设施应符合相关标准,工作人员应按照规定进行接线和操作,避免电火灾事故的发生。

2.临时用电设施应定期检查和维护,并采取防护措施,确保电气设备的安全运行。

七、施工材料使用管理1.施工材料应选用符合标准的产品,并保证质量合格,避免因材料问题引发施工事故。

2.施工材料应分类存放,防止材料堆放不当导致人员伤害。

八、应急预案和救援设施1.制定施工现场的应急预案,明确各种突发事故的应对措施和责任分工。

2.施工现场应设置急救箱、灭火器等救援设施,以备突发事故的应急处理。

施工期间安全管理规定范文

施工期间安全管理规定范文

施工期间安全管理规定范文一、总则1. 为保障施工期间的安全生产,确保施工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规,制定本安全管理规定。

二、组织与管理1. 项目经理应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体系,明确安全管理责任,并组织专门的安全管理人员进行监督和管理。

2. 施工企业应进行安全生产培训,确保施工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和技能,并按照规定实施岗前培训。

3. 施工企业应成立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制定和落实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生产方案和工作预案。

4. 施工企业应设立安全督导岗位,监督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发现并纠正存在的安全隐患。

三、现场管理1. 施工现场应设立明显的安全警示标识,标示危险区域和禁止通行区域。

2. 施工现场应按照规定划定安全通道和应急疏散通道,并保持畅通。

3. 施工现场应配置必要的消防设施和器材,并定期进行检测和维护。

4. 施工现场应按照规定设置安全防护网和安全护栏,保护施工人员的安全。

5. 施工现场应进行现场安全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

四、安全技术措施1. 施工企业应制定详细的安全施工方案,明确施工过程中的各类安全技术措施。

2. 施工企业应对高空作业、深基坑施工、脚手架搭设等高风险作业进行专门的安全规定和操作指导。

3. 施工企业应定期组织安全培训和演练,提高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4. 施工企业应配备相关安全设备和器材,如安全帽、防护鞋、安全带等,并对施工人员进行正确使用和保养的培训。

5. 施工企业应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及时进行整改,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

五、事故报告与处理1. 施工企业应建立健全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及时报告发生的事故,并按照规定进行处理。

2. 施工企业应组织调查事故原因,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3. 施工企业应及时向相关部门提交事故报告,并配合相关部门的调查工作。

六、违规处理1. 对于违反安全管理规定的行为,施工企业应及时进行处理,包括口头警告、书面警告、停工整顿等措施。

(完整版)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范

(完整版)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范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制度第一条施工现场一般安全规定1、施工现场有详细的施工平面布置图,标明建筑物的位置、运输道路、临电线路布置、加工场所、机械设备位置、材料堆放位置、生活设施、安全色标布置、出入通道等。

2、现场内应悬挂安全管理规定、安全色标、安全板报等,以提示进入工地人员注意安全。

3、现场应做到道路畅通,排水良好,以防止雨水灌入基槽或地下室内。

4、施工区域应划分安全责任区,责任到人。

5、基坑开挖前应向有关部门索取地质资料,探明地下管线和构筑物等情况,确保安全施工。

开挖基槽应按设计放坡或采取可靠支护措施,弃土距坡顶水平距离不得小于1米,并且高度不得超过1.5米。

6、基槽、坑洞、井、人行道口、临时便桥等处应设1.2米高的防护栏或加盖,夜间设红灯示警,白天来往车辆、行人多时,应设专人指挥。

7、上下基槽或作业面,应搭设马道,坡度为1:3,两侧设护栏和挡脚板,坡道用木板铺设,防滑条间距为30厘米。

8、出入口、进料口应支搭3米宽、3—6米长的防护棚(高层设6米长双层板护棚),两侧绑护身栏用立网封闭,悬挂醒目的出入标志和示警标志。

9、一切材料的存放都要整齐和稳固,不能超过规定的高度。

现场中拆除的模板和废料等应及时清理,并且将钉子拔掉,防止扎脚。

10、遇有六级以上强风的时候,禁止露天进行起重工作和高处作业。

11、施工现场中的脚手板、马道板、路板和交通运输道路都要随时清扫,如果有雨水、冰雪,要采取防滑措施。

12、在天然光线不足的工作地点或者夜间工作,都应该设置足够的照明设备,在坑井、隧道等施工,除应该有常用照明外,还必须备有应急的照明设备。

13、冬季施工时,应在施工区附近设置有取暖设备的休息室。

施工现场和休息室处的一切取暖、保暖措施要符合防火和安全卫生要求。

14、采用电(气)法施工的时候,应有相应的安全措施。

15、对暗挖和管道内施工的要经常检测有害气体的情况,并且及时采取有效措施保证安全。

16、施工现场(作业场所)和危险区域、加工场所应悬挂有针对性的安全标语、标志以增强施工现场的安全气氛。

施工工地安全管理规定

施工工地安全管理规定

施工工地安全管理规定
施工工地安全管理是保障工人生命安全和工程质量的重要工作,每个施工工地都应当建立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和规定,以确保施工工地的安全生产。

下面将介绍施工工地安全管理的一些常见规定,希望对大家有所启发。

1. 安全责任制度
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各级管理人员和工人的安全责任,切实加强对安全工作的领导和管理。

2. 安全培训
施工单位应当对所有进入工地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生产培训,包括安全操作规程、事故案例分析等内容,使他们具备安全生产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3. 安全防护设施
施工工地应当配备完善的安全防护设施,包括安全帽、安全绳、安全网等,确保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

4. 安全检查制度
施工单位应当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确保施工工地的安全生产。

5. 消防安全
施工工地应当配备消防器材,并组织消防演练,提高工人的消防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确保灭火工作的及时有效。

6. 安全督导
施工单位应当委托专业安全督导人员对施工工地进行日常监督,及时发现问题并协助解决,保障工地安全。

7. 安全奖励与惩罚
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完善的安全奖惩制度,对按规定执行安全管理和安全操作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奖励,对违反安全规定的单位和个人进行惩罚,倡导全员参与安全管理。

以上是施工工地安全管理的一些常见规定,希望各施工单位能够认真遵守,落实好安全管理工作,确保施工工地的安全生产和工程质量。

愿我们的工地安全管理工作越来越完善,工程进度更加顺利。

专业工程施工安全管理规定

专业工程施工安全管理规定

专业工程施工安全管理规定一、施工前的安全管理1. 施工单位应当在开工前组织开工前安全会议,对施工过程中可能存在的各种风险和危险进行分析和评估,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和预案。

2. 施工单位应当对施工现场进行全面的安全检查,确保施工现场符合相关安全要求,设立明显的安全标示,划定安全通道和安全区域。

3. 施工单位应当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培训和教育,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和安全素养,确保施工人员了解相关安全规定和操作规程。

二、施工中的安全管理1. 施工单位应当制定并执行施工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明确安全管理人员的职责和权限,建立安全管理体系。

2. 施工单位应当对施工现场进行定期巡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并对重大安全隐患进行报告和处理。

3. 施工单位应当建立施工记录和安全记录,及时记录施工过程中的安全情况和事件,为事故调查和处理提供依据。

4. 施工单位应当设立安全员和班长,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和监督,及时向施工单位领导汇报施工安全情况。

5. 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安全教育和培训机制,定期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提升其安全意识和操作能力。

三、施工后的安全管理1. 施工单位应当完成施工后的安全验收,确保工程施工符合相关安全规定和标准,交付相关部门并颁发安全合格证。

2. 施工单位应当对施工现场进行清理和整理,清除施工现场的安全隐患,保持施工现场的整洁和有序。

3. 施工单位要做好工程施工的档案管理工作,妥善保存施工过程中的各种资料和记录,为工程的后续管理和维护提供依据。

四、应急预案和事故处理1. 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应急预案,明确各类突发事件的处理流程和责任分工,及时应对各类突发事件。

2. 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事故调查和处理制度,对发生的事故进行及时调查和处理,总结事故原因,提出改进措施,避免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综上所述,工程施工安全管理规定是工程施工中最为重要的一项管理措施,对于保障施工现场的安全和稳定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各个施工单位应当严格执行相关安全管理规定,加强安全管理,在施工过程中不断提高安全管理水平,确保工程施工的安全和稳定。

工程安全管理规定

工程安全管理规定

工程安全管理规定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管理,有效预防和控制工程安全风险,保障工人的生命财产安全和建筑工程质量,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工程安全管理应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明确安全管理责任,加强安全教育培训,完善安全监测体系,规范施工现场秩序,营造安全文化氛围。

第三条工程安全管理机构应配备专业人员,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工程安全工作,建立工作制度,确保安全管理措施的落实。

第四条工程施工前应组织安全技术交底,明确工作要求和风险防控措施,落实工人的安全操作流程和个人防护措施。

第五条工程施工现场应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识,包括施工区域限制、禁止通行区域、安全通道等,保障工人的安全迅速撤离。

第六条在施工现场,应进行临时安全设施的搭建,包括安全网、防护栏杆、防护板等,防止高处坠落事故的发生。

第七条施工现场必须经过安全检查和验收,未通过验收的施工区域不得开工,以确保安全措施的有效性。

第八条施工设备的选择和使用必须符合安全技术标准和规范,定期进行维护和检修,防止设备故障引发事故。

第九条施工工人应具备相关证书和岗位培训,严禁无证上岗,同时要加强对工人的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工人的安全意识和技术水平。

第十条施工现场应建立健全安全监测和预警机制,及时发现和处理可能的安全隐患,防止事故的发生。

第十一条施工现场应保持整洁有序,禁止乱堆乱放,确保施工区域畅通无阻,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

第十二条工程施工中应严格按照施工方案进行施工,禁止私自修改和变动施工流程,以确保施工质量和安全。

第十三条施工现场应设立安全管理人员负责指导和监督施工安全工作,及时处置突发事件,确保工人的安全和施工的顺利进行。

第十四条施工现场应建立应急救援预案,配备必要的急救设备和人员,并定期对工人进行急救培训,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第十五条工程施工完工后应进行安全验收,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措施和规范的落实,为工人提供安全的工作环境。

第十六条违反工程安全管理规定的单位和个人,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最新版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最新版
2.本条例的解释权归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可以根据本条例制定具体实施办法。
本条例旨在加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通过明确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安全生产管理、规范安全生产行为、加强监督检查、严格法律责任等措施,构建完善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应严格遵守本条例,不断提高安全生产水平,确保建设工程活动安全顺利进行。同时,通过国际合作与交流,提升我国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的国际竞争力,为我国建筑业的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最新版
一、总则
1.为了加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条例。
2.本条例适用于在我国境内从事建设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和拆除等活动(以下简称建设工程活动)的安全生产管理。
3.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应当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实行企业负责、政府监管、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的原则。
2.建设工程应当制定安全生产目标和指标,并纳入施工合同。
3.建设工程应当建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明确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职责。
4.施工现场应当实行封闭管理,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采取有效措施,保障周边环境和人员安全。
5.施工单位应当对施工现场进行定期安全检查,并作好记录。
四、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事故处理
1.发生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事故,应当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措施控制事故发展,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
(1)安全生产投入应当用于施工安全防护用具、设施的采购和更新;
(2)安全生产投入应保障安全生产管理、安全教育、事故防范和应急救援等需要;
(3)安全生产投入不足的,应当立即整改,整改合格后方可继续施工。

2024年施工期间安全管理规定

2024年施工期间安全管理规定

2024年施工期间安全管理规定2024年施工期间安全管理规定(1/6)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做好施工期间的安全管理工作,保障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规范施工作业,提高工作效率,保证施工进程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施工安全的基本要求,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所有在2024年进行的施工项目,包括建筑工程、贵重设备安装工程、市政工程、水利工程等。

第三条施工单位负责施工期间的安全管理工作,必须严格遵守本规定,制定详细的安全管理制度和相关措施,并组织实施。

第四条监理单位和业主单位在施工期间必须配合施工单位的安全管理工作,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协助。

第五条建筑施工期间必须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进行操作,严禁违规施工。

第六条管理人员必须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和安全管理规定,具有一定的安全管理经验和能力,能够制定科学的安全管理措施,保证施工过程中的安全。

第七条施工单位必须设立专职的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组织制定安全管理制度,负责监督和管理施工现场的安全工作。

第八条监理单位必须配备专职的安全监理人员,负责监督施工现场的安全工作,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安全隐患。

第九条业主单位必须配备专职的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协调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的安全工作,及时处理安全事故和纠正行业不良行为。

第十条本规定的术语定义如下:(一)施工单位:承担施工任务的企事业单位或个人。

(二)监理单位:负责对施工单位进行监督和指导的企事业单位。

(三)业主单位:负责施工项目的策划和组织实施,承担相应责任的单位。

(四)安全管理人员: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和业主单位专门从事安全管理工作的人员。

(五)安全事故:在施工期间发生的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或其他不良后果的事件。

(六)安全隐患:存在于施工过程中可能导致安全事故的不安全因素。

第十一条本规定的内容包括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安全设施的设置、危险源的管理、事故应急救援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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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安全管理规定(最新版)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enterprise production management. The object is the state management and control of all people, objects and environments in production.(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编号:AQ-SN-0355施工安全管理规定(最新版)第一章前言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内部施工安全管理工作,强化工程管理员、现场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消除不安全因素,避免施工安全事故的发生,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安全指施工安全,所称施工单位指工程项目施工项目经理部,所称施工人员指施工班组工人。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内的施工单位和承包公司承接施工任务的其他施工单位。

第二章安全管理的基本制度第四条安全管理的目标1.预防伤亡事故。

2.预防、消除危险,不断改善生产条件和作业环境,达到最佳安全状态。

第五条安全管理的基本原则1.管生产必须同时管安全。

安全管理是生产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公司的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安全,并对此负责,一切与生产有关的机构、人员都要参与安全管理,并在管理中承担相应责任。

2.以预防为主。

在施工生产活动中,经常检查,及时发现、消除不安全因素,确保施工生产顺利进行,经常与安全监督部门联系,自觉接受监督,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3.动态管理。

⑴.安全管理涉及到施工生产活动中的各方面,涉及到从项目开工到竣工验收交付使用的全部施工生产过程,涉及到全部施工生产时间和一切施工生产因素,在施工生产活动中要坚持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全天候的动态安全管理。

⑵.动态安全管理的重点是控制施工生产中人的不安全行为或物的不安全状态。

⑶.安全管理要不断的发展、变化、总结经验,适应不同的施工生产活动,消除不断产生的新的危险因素。

第三章安全生产责任制公司成立质安部作为安全监督的工作班子,负责监督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的各项规定,计划和措施的贯彻落实。

第六条质安部经理、副经理的安全生产责任。

1.贯彻、执行安全技术法规制度,接受并协调同政府安全监察机构人员的安全监察活动。

2.拟订本单位开展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和安全管理、监督、检查办法及安全技术措施,组织总结、交流安全生产的先进经验。

3.监督、检查基层单位安技措施的落实和安全管理规章制度贯彻执行情况,并对有关人员进行专业技术指导或培训。

4.参予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安技措施编制,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有关专业人员的培训。

考核和发证工作。

5.负责伤亡事故的统计,分析和报告,与有关部门共同负责对事故原因的分析,防范措施的制定和对责任者的严肃处理。

6.积极开展劳动保护管理,安全技术措施和防护保险装置的科学技术研究工作。

7.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做好检查记录,并经常深入工地现场,发现不安全隐患及时发出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或责令停产。

第七条专职安全员的安全生产责任1.检查、监督公司各部门或施工现场贯彻安技规程和落实安技措施。

2.发现安技措施不落实,违章指挥,冒险作业,对危及人身安全的隐患,有权向实施现场提出修改意见,发出《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或令其暂停作业,立即改正,实施现场必须接受监督检查,按期落实整改。

3.对违反政策、法令,忽视安全措施,冒险蛮干又不听劝告,不接受监督检查的生产指挥人员有权向上级部门报告,或向当地政府安全监察部门反映,以致向人民检察院申请诉讼。

4.有权对安全、文明生产做出显著成绩,有重大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提出物质奖励和给予荣誉称号的建议意见。

第八条工程项目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责任1.负责工程项目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制订、落实。

2.定期或不定期组织人员进行现场安全生产检查,督促施工班组搞好安全管理工作。

3.施工现场发生事故和未遂安全事故,及时按规定向公司安全管理部门的有关领导报告。

4.负责组织对轻伤和一般未遂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5.负责组织对新工人入场的第二级安全教育。

第九条现场施工负责人(施工员)的安全生产责任。

1.负责组织人员对施工现场的设备、设施的状态进行审验和认可。

2.定期或不定期组织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发现安全隐患的,及时提交施工班组整改。

3.施工现场发生安全事故的未遂安全事故,及时按规定向公司安全管理部门和有关领导报告。

4.负责组织对轻伤和一般未遂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5.负责组织对新工人入场的第二级安全教育。

第十条现场安全员的安全生产责任。

1.对施工人员的不安全行为进行动态管理。

2.检查发现设备、设施不安全状态的,提交施工班组整改,施工班组拒绝整改的,及时向现场施工负责人(项目经理)报告。

3.监督施工班组完成新工人上岗前的第三级安全教育。

第四章安全教育第十一条新工人入场的安全教育。

1.新工人进入现场开始作业前应分别完成由安全管理部门、项目经理部、施工班组组织的三级安全教育。

安全教育包括安全知识、安全技能、安全意识三个方面的教育。

安全知识教育是为了使操作者了解、掌握施工生产操作过程中潜在的危险因素及防范措施。

安全技能教育是为了使操作者逐渐掌握安全生产技能,获得完善的行为方式,减少操作中的失误现象。

安全意识教育在于激励操作者自觉坚持实行安全技能。

2.安全管理部门、项目经理部、施工班组要做好安全教育的组织、考核、记录和安全教育资料的保管工作。

第五章工程施工开工前的安全管理第十二条工程开工前的安全管理主要是做好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制、审核、执行等工作。

第十三条编制安全技术措施的要求。

1.安全技术措施是具体指导安全施工的规定,也是进行安全交底、安全检查和验收的依据。

编制安全技术措施的技术人员必须掌握工程概况、施工方法、场地环境、施工条件等一手资料,并熟悉安全法规、规程、规范、标准等。

2.安全技术措施在工程开工前编制,并按规定报送公司技术负责人和安全管理部门审核,必要时报送安全监督单位和建设单位备案、确认。

3.安全技术措施要针对不同工程施工可能存在的不安全隐患,针对不同的施工方法可能给施工带来的不安全因素,从技术上采取措施,消除危险,保证安全。

4.安全技术措施要针对使用的各种机械设备、用电设备和设施给施工人员可能带来的危险因素,从安全保险装置等方面采取技术措施防范。

5.安全技术措施要针对施工中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等作业可能给施工人员造成的危害,从技术上采取防护措施,防止伤害事故。

6.安全技术措施要细致、全面、具体、要贯穿于施工的全过程。

第十四条安全技术措施的执行1.工程施工开工前,工程施工项目经理(或指定的施工技术人员)要将工程概况、施工方法和安全技术措施向施工现场全体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2.每个单项工程开工前,现场安全员要将安全技术措施的具体内容和施工要求向班组进行详细交底。

3.安全技术交底应有记录,并经交底双方签证。

4.安全技术措施中的各种安全措施、防护装置的实施应列入施工任务单,将其实施责任落实到施工班组或个人,并实行验收制度。

5.各级有关负责人定期或不定期深入施工现场检查安全技术措施的实施情况,纠正违反安全技术措施的行为。

公司质安部每月对各施工项目工地施工现场进行一次安全大检查。

第十五条公司收取合同总金额1%的工程施工安全责任保证金,待工程竣工验收后,除扣除罚金和奖金外,全部退还给工程项目部。

第十六条工程项目经理或委托人员向公司质安部办理扣缴安全施工责任保证金协议或有关文件手续并经财务部会签。

第六章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第十七条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范化,建立良好的生产秩序和创造安全的生产环境1.施工现场除应设置安全宣传标语牌外,危险位置还要按规定设置安全色标和安全标志,白天光线较弱和夜间有人经过的坑洞应设防护设施或红灯示警。

2.用火用电和易燃易爆及有毒物品的安全管理,工地消防设施和消防责任制等都应按公安管理条例和消防要求周密考虑和落实。

3.明火作业必须经现场技术人员(施工员)批准并指定专人负责。

4.施工用电必须按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编制施工用电组织设计,制定安全用电技术措施和电器漏电保护及防火措施。

第十八条杜绝不安全行为1.进入施工现场必须配戴安全帽,高空作业配戴安全带。

2.禁止穿高跟鞋、拖鞋、硬底鞋或赤脚进入施工现场作业。

3.禁止从高处随意向下抛物等不安全行为发生。

第十九条安全技术资料的管理1.安全技术资料的内容:⑴.安全技术措施方案;⑵.安全技术交底书;⑶.安全设施任务单,复杂或特殊要求的安全设施,还应有设计图纸、计算书;⑷.安全设施验收书;⑸.特种作业人员上岗资格验证记录;⑹.安全检查、安全隐患整改材料;⑺.安全施工日志;⑻.其他有关安全技术资料。

2.工程施工项目经理、现场负责人安全员和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人员都要收集和妥善保管安全技术资料,为安全管理提供动态信息。

3.每个工程施工项目必须建立完整安全技术资料档案,以备上级建设主管部门的安全管理机构随时检查。

第七章安全事故的调查和处理第二十条安全事故处理1.施工现场发生的各类安全事故(包括未遂事故),应按规定逐级报告有关安全管理部门和有关领导。

2.安全事故处理的原则应做到三不放过,即事故原因没有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

第二十一条安全事故的调查1.轻伤事故、未遂事故由公司安全管理部门组织项目经理或现场负责人及施工现场有关人员调查,查明原因和隐患,督促施工班组整改。

2.重伤事故由公司分管领导组织技术负责人、安全管理部门调查,查明原因和隐患后由项目经理督促施工班组整改。

3.对死亡和重大伤亡事故,由有关安全部门和政府安全部门调查、处理。

XXX图文设计本文档文字均可以自由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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