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医科大学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认定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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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四
研究生指导教师认定表
院(系):
姓名:
职称:
学科、专业:
层次:
类型:
南方医科大学学位办公室制
年月日填表
填表说明
申请人应严格按照文件的要求认真填写申报表格,不得更改表格格式
一、学科、专业名称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1997年颁布的《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
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为准(可在研究生学院主页“学科简介”查询“学位授权学科”)。
研究方向是指申请人主要从事的研究方向。
二、论文主要指在国内外公开发行的学术刊物上发表的研究成果。未经正式刊发的各项成
果不得填报。论文按发表时间顺序的倒序排列。发表在SCI、EI期刊源上的学术论文必须随附学校图书馆的检索证明。
三、出版著作、译著、统编教材等必须有统一书号,填表时注明本人编写(译)字数。
四、科研项目应注明本人是主持、分题负责还是一般参与。
五、随附的材料有:
1、身份证、学位证书、职称资格证书及其聘书的复印件;
2、目前承担的科研项目证明(立项合同,分题负责或参与以申请课题标书为准)、现
存科研经费证明(由单位财务处出具证明)及获奖成果证明复印件;
3、公开发表的具有代表性的学术论文期刊封面、目录与论文全文复印件(其它论文
则附发表论文期刊封面、目录及论文首页复印件);出版的书籍须提供原件一部,评议结束后归还。
以上材料请用A4纸复印并与申请表一起装订,所有证明材料应与相应的填写内容一致。
六、申请表一般由申请人本人填写并对填写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承担责任,委
托他人填写的视为申请人本人填写。因为申报材料不完备而导致的不利于申请人的一切评议结果由申请人本人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