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医科大学研究生导师遴选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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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医科大学研究生导师遴选条件(摘要)
一、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
2、原则上申报者年龄不得超过55周岁。
3、年龄在45周岁以下拟新增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者,必须具备博士学位。
4、现担任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至少已完整培养过一届硕士研究生。
5、我校科技创新建设需要,招聘来校的有特色专长的高级职称人员,如高级工程师。
(二)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业务条件
1、以第一负责人至少在研1项国家级课题(含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大项目、“973”、“863”项目分题负责人),可直接支配在研课题经费(含横向课题经费和单位配套经费)总额不少于30万元。
2、申请人近三年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单篇SCI影响因子在2.0(含)以上或累计影响因子不低于5.0的科研论文,或被EI收录科研论文(不含学术会议)不少于5篇;或获省(部)级科技成果一等奖或国家科技成果二等奖(含)以上奖励(前三作者)。
(三)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业务条件
1、以第一负责人至少在研一项省(部)级课题,且可直接支配科研课题经费(含横向课题经费和单位配套经费)总额不少于20万元。
2、近三年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核心期刊上发表论文不少于5篇,或发表SCI科研论文累计影响因子不低于2.0。
3、具备鲜明的医疗技术专业特色,社会影响大,知名度高,担任本学科省(部)级专业学会副主委(含)以上职务,或获省(部)级以上医疗成果奖励或担任省级专业技术特色项目负责人。
(四)破格申报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业务条件
1、下列人员可破格申报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
(1)具有博士学位的副高职称人员。
(2)近两年因学科发展需要,学校引进的具有博士学位和副高以上职称的海外高层次人才或优秀留学回国人员。
2、副高职称人员须具备以下条件
(1)现任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至少已完整培养过一届硕士研究生。
(2)以第一负责人在研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含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大项目、“973”、“863”项目成员,且为分题负责人),可直接支配在研课题经费不少于50万元。
(3)近三年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单篇SCI影响因子在5.0以上或累积影响因子不少于10.0的科研论文,或EI收录科研论文(不含学术会议)不少于5篇。
3、海外高层次人才或优秀留学回国人员须具备以下条件
(1)近五年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单篇SCI影响因子在5.0以上或累积影响因子不少于10.0的科研论文,或EI收录科研论文(不含学术会议)不少于5篇。
(2)主持在研课题经费不少于50万元。
二、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副教授(或相当)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2、具有硕士(含)以上学位。近三年,取得下列成绩之一的人员,可以放宽硕士学位条件要求:
(1)以第一负责人承担国家级科研项目者;
(2)国家科技成果二等奖(前三作者)以上获得者;
(3)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SCI收录的科技论文累计影响因子3.0以上者。
3、年龄不超过55周岁。
(二)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业务条件
1、以第一负责人承担省级以上在研课题,且可直接支配科研课题经费(含横向课题经费和单位配套经费)总额达10万元以上。其中人文社科类导师课题经费(含横向课题经费和单位配套经费)应不少于3万元。
2、近三年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SCI收录科研论文,累积影响因子不低于1.0,或以第一作者获得省(部)级科技成果二等奖(含)以上奖励。其中人文社科类导师必须发表累积影响因子不低于1.0的CSSCI(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收录科研论文。
(三)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业务条件
1、以第一负责人承担地市级(含)以上在研课题,且可直接支配科研课题经费(含横向课题经费和单位配套经费)总额达5万元以上。
2、近三年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核心期刊上发表论文不少于3篇或发表SCI收录论文不少于1篇,或获地市级(含)以上医疗成果奖励或担任地市级专业技术特色项目负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