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院关于逾期付贷款违约金计算标准一览表
关于逾期付款违约金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关于逾期付款违约金的法律规定是什么?关于逾期付款违约金的法律规定主要是对于合同当事人没有约定逾期还款或付款违约金标准的,可以要求违约金,该违约金可以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
在借款合同载明的贷款利率水平上加收30%-50%,但不得超过中国人民银行贷款利率的4倍。
▲一、关于逾期付款违约金的法律规定是什么?关于逾期付款违约金的法律规定主要是:1、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逾期付款违约金应当按照何种标准计算问题的批复》,对于合同当事人没有约定逾期还款或付款违约金标准的,可以要求违约金,该违约金可以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
2、违约金计算方式(即逾期贷款利息计算方式):在借款合同载明的贷款利率水平上加收30%-50%,但不得超过中国人民银行贷款利率的4倍。
若未约定贷款利率的,在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贷款利率的水平上加收30%-50%。
(依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人民币贷款利率有关问题的通知)所谓“违约金”,顾名思义,是指合同一方违反合同的约定,而应向合同相对方支付的一定金额。
其存在的前提是合同对此有约定。
逾期付款违约金就是合同双方约定当一方不按期履行其付款义务时,应向另一方支付的违约金。
欠款利息,是指一方有向另一方支付一定金钱的义务,而其并未履行这个义务,另一方有权在向其主张支付本金时,同时主张本金延付期间的利息。
由上可知,原告主张逾期付款违约金,必须有合同约定,而主张欠款利息,则不一定有合同的约定,甚至不一定是合同纠纷,只要能够证明存在欠款的事实即可。
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款项支付的不同情形。
1、当事人既约定了支付款项的时间,也约定了逾期支付款项应承担的违约金或支付利息的标准或数额;2、当事人约定了支付款项的时间,也约定了逾期支付款项应承担违约金或支付利息,但未约定违约金或利息的计算方法或数额;3、当事人约定了支付款项的时间,但未约定逾期支付款项是否应承担违约金或支付利息;4、当事人对支付款项的时间未作约定或约定不明确。
最高法院:民间借贷逾期利息、违约金之和不得超过24%(附5个真实判例)
最高法院:民间借贷逾期利息、违约金之和不得超过24%(附5个真实判例)本文由作者赐稿并授权民商事裁判规则公众号重新编辑整理,转载须在文首醒目注明作者和来源(侵权必究)。
最高人民法院民间借贷可请求法院保护的逾期利息、违约金之和的上限为年利率24%作者:唐青林李舒杨巍 (北京律师)阅读提示:民间借贷当事人在合同中既约定了逾期利息,又约定了违约金,出借人能否一并向法院主张?可以主张的上限是多少?对此,2015年出台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条已明确:“出借人可以选择主张逾期利息、违约金或者其他费用,也可以一并主张,但总计超过年利率24%的部分,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有些当事人或律师就是不信邪,非要约定超过年利率24%的“天价”逾期利息和违约金。
急需借钱的企业迫于形势,什么条件都可以答应,纷纷在合同上签字画押。
这些白纸黑字的协议签字后,法院能够支持吗?从实际判例来看,法院不会支持逾期利息、违约金或者其他费用总计超过年利率24%的部分。
所以,这种明显不合法的合同条款,写了也白写!裁判要旨民间借贷出借人可请求法院保护的逾期利息、违约金之和的上限为年利率24%。
案情简介一、2013年9月,长富基金、兴业银行武汉分行与中森华公司签订《委托贷款合同》,约定长富基金委托兴业银行武汉分行向中森华公司发放贷款6.3亿元,第一期发放4亿元,第二期发放2.3亿元,每期借款发放前提为中森华公司按约办理完成担保手续;前三年的年利率为16%,第四年为18%;借款人未按期归还本金及利息的,从逾期之日起上浮50%计收罚息;借款人违约需承担违约责任。
二、兴业银行武汉分行与中森华公司签订五份《抵押合同》,约定:如中森华公司隐瞒抵押物权属的真实情况、不配合办理登记手续,应按照主合同项下债务本金的20%向长富基金支付违约金。
三、第一期担保手续办理完成后,2013年12月,长富基金通过兴业银行武汉分行发放了4亿元贷款。
《民法典》最高违约金赔偿是多少
You must do what others don't want to do today, so that tomorrow you can have things that others can't.(页眉可删)《民法典》最高违约金赔偿是多少导读:1、违约金的最高限额不能超过对方的实际损失的数额。
2、要是实际造成的损失高于约定的违约金,那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适当予以增加。
但增加的幅度也不能超过30%。
一、《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最高违约金赔偿是多少《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根据这一规定,违约金的最高限额不得超过对方的实际损失的数额。
补充:按照《<合同法>解释二》第二十九条的规定,如果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超过造成损失的百分之三十的,应当按照《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规定,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的规定,违约金过高的比较标准为守约方的实际损失,如上所述,实际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履行利益损失。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六条的规定,以调整到实际损失的130%为原则,以体现违约金的惩罚性。
法律对于违约金的最高限度并没有明确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百二十一条规定“当事人约定的定金数额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百分之二十的,超过的部分,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二、违约承担什么责任1、继续履行。
最高院关于逾期付(贷)款违约金计算标准一览表-精选.pdf
最高院关于逾期付(贷)款违约金计算标准一览表最高院关于逾期付(贷)款违约金计算标准一览表逾期付(贷)款违约金的计算标准逾期付款违约金计算标准适用期限有关逾期付款违约金计算标准的最高院的司法解释和复函参考银行相关规定计算方式逾期付款金额的日万分之三1994.3.12-1996.5.15最高人民法院1994年3月12日《关于逾期付款违约金应依据何种标准计算问题的复函》法函【1994】10号复函中国人民银行的银发[1990]97号通知下发的《违反银行结算制度处罚规定》付款人对托收承付逾期付款的,银行按照逾期付款金额每天3/10000对其计扣赔偿金。
单利逾期付款金额的日万分之五1996.5.16—1999.2.15《<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逾期付款违约金应当依据何种标准计算问题的批复>的批复》法复【1996】7号中国人民银行银发(1994)256号的《异地托收承付结算办法》和《异地托收承付结算会计核算手续》付款人开户银行对付款人逾期支付的款项,应当根据逾期付款金额和逾期天数,按每天5‰0计算逾期付款赔偿金单利逾期付款金额的日万分之四1999.2.16-2000.11.20《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逾期付款违约金应当按照何种标准计算问题的批复》法释【1999】8号中国人民银行1996年4月30日发布的银发〔1996〕156号《关于降低金融机构存、贷款利率的通知》复利逾期付款金额的日万分之二点一2000.11.2-2003.12.3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逾期付款违约金应当按照何种标准问题的批复>的批复》法释中国人民银行银发(1999)192号中国人民银行关于降低存、贷款利率的通知复利“借款合同载明的贷款利息水2004.1.1-目前中国人民银行银发[2003]251号关于人民币贷款利率有关问复利平上加收30%-50%”【2000】34号题的通知债务人逾期归还贷款,没有约定或者不明的,依照中国人民银行《人民币利率管理规定》计算利息和复息自2001年4月23日起施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收购、管理、处置国有银行不良贷款形成的资产的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01]12号中国人民银行《人民币利率管理规定》复利当事人对欠付工程价款利息计付标准,没有约定的,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息自2005年1月1日起施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法释[2004]14号逾期付款违约金计算疑问:借款合同逾期付款违约金的计算,与工程款、租金、货款等的逾期付款违约金的计算,是否一致?工程款、租金、货款在未约定逾期付款违约金的情形下,是仅按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息,还是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加收30%-50%计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逾期付款违约金应当按照何种标准计算问题的批复法释[1999]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逾期付款违约金应当按照何种标准计算问题的批复》已于1999年1月29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042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1999年2月16日起施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逾期付款违约金应当依据何种标准计算问题的批复-法复[1996]7号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逾期付款违约金应当依据何种标准计算问题的批复
正文: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逾期付款违约金
应当依据何种标准计算问题的批复
(法复〔1996〕7号)
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
你院黑高法〔1996〕16号请示收悉。
经研究,答复如下:
本院曾于1994年3月12日以法函〔1994〕10号复函你院:经济合同法及其有关条例中规定的逾期付款的违约金,应按逾期付款金额每日万分之三计算。
该复函内容与实际情况现已不相适应。
参照中国人民银行银发〔1994〕256号通知印发的修订后的《异地托收承付结算办法》和《异地托收承付结算会计核算手续》的有关规定,逾期付款违约金,应当按照逾期付款金额每日万分之五计算。
但本批复下发前发生的逾期付款行为,其违约金的计算标准,则仍应按照本院〔1994〕10号复函处理。
此复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
一九九六年五月十六日
——结束——。
合同的逾期违约金的规定是什么
合同的逾期违约金的规定是什么对于合同中的违约金的标准是不能超过银行同类型贷款利率的四倍的,所以虽然在法律规定中没有明确规定合同逾期的双方约定的违约金的限定,但是较高的违约金是得不到法律的保障的。
一、合同的逾期违约金的规定是什么一般来说,在法律规定中,没有明确强调逾期付款违约金的上限。
通常按照当事人双方签订的合同来看违约金的赔付多少。
根据司法实践的经验,就逾期付款违约金的标准来说,如果双方没有在合同中约定,法院一般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大约每日万分之二点一)的标准计算;如果双方有约定,该约定的标准一般不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4倍(大约在每日万分之八——千分之一之间)。
二、买卖合同违约金过高怎么办?违约金是由当事人约定或者法律直接规定的,在一方当事人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合同时向另一方当事人支付一定数额的金钱或者其他给付。
约定违约金是当事人通过约定而预先确定的,在违约后生效的独立于履行行为之外的给付。
《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
三、如何判断违约金过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下称《解释(二)》)明确:当事人主张约定的违约金过高请求予以适当减少的,人民法院应当以实际损失为基础,根据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予以衡量,并作出裁决。
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超过造成损失的30%的,一般可以认定为《合同法》第114条第2款规定的“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
最高法院《关于逾期付款违约金应当按照何种标准计算问题的批复》是根据违约金的补偿性,以当事人的直接损失为准,即参照中国人民银行逾期贷款利率的规定。
综上所述,在签署了合同之后,双方各自规范自己的权利和义务,所以违约金在合同中的作用才比较重要,但是签订合同的时候对于违约金的约定并不适合过高,对于过高部分是得不到法律保障的,一般不能超出银行同类型的利率。
最高院关于逾期付款违约金计算标准一览表
最高院关于逾期付(贷)款违约金计算标准一览表最高院关于逾期付(贷)款违约金计算标准一览表逾期付款违约金计算疑问:借款合同逾期付款违约金的计算,与工程款、租金、货款等的逾期付款违约金的计算,是否一致?工程款、租金、货款在未约定逾期付款违约金的情形下,是仅按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息,还是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加收30%-50%计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逾期付款违约金应当按照何种标准计算问题的批复法释[1999]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逾期付款违约金应当按照何种标准计算问题的批复》已于1999年1月29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042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1999年2月16日起施行。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你院〔1998〕粤法经一行字第17号《关于逾期贷款如何计算利息问题的请示》收悉。
经研究,答复如下:对于合同当事人没有约定逾期付款违约金标准的,人民法院可以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逾期付款违约金。
中国人民银行调整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时,人民法院可以相应调整计算逾期付款违约金的计算标准。
参照中国人民银行1996年4月30日发布的银发〔1996〕156号《关于降低金融机构存、贷款利率的通知》的规定,目前,逾期付款违约金标准可以按每日万分之四计算。
本批复公布后,人民法院尚未审结的案件中有关计算逾期付款违约金的问题,按照本批复办理。
本批复公布前,已经按我院1996年5月16日作出的法复〔1996〕7号《关于逾期付款违约金应当依据何种标准计算问题的批复》审结的案件不再变动。
此复。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逾期付款违约金应当按照何种标准计算问题的批复》的批复(2000年11月13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137次会议通过)法释[2000]3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解放军军事法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生产建设兵团分院:一些法院反映,我法院法释〔1999〕8号《关于逾期付款违约金应当按照何种标准计算问题的批复》的有关内容与中国人民银行《关于降低金融机构存贷款利率公告》不一致。
最高院逾期付贷款违约金计算标准一览表
最高院关于逾期付贷款违约金计算标准一览表Pleasure Group Office【T985AB-B866SYT-B182C-BS682T-STT18】最高院关于逾期付(贷)款违约金计算标准一览表最高院关于逾期付(贷)款违约金计算标准一览表逾期付款违约金计算疑问:借款合同逾期付款违约金的计算,与工程款、租金、货款等的逾期付款违约金的计算,是否一致工程款、租金、货款在未约定逾期付款违约金的情形下,是仅按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息,还是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加收30%-50%计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逾期付款违约金应当按照何种标准计算问题的批复法释[1999]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逾期付款违约金应当按照何种标准计算问题的批复》已于1999年1月29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042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1999年2月16日起施行。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你院〔1998〕粤法经一行字第17号《关于逾期贷款如何计算利息问题的请示》收悉。
经研究,答复如下:对于合同当事人没有约定逾期付款违约金标准的,人民法院可以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逾期付款违约金。
中国人民银行调整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时,人民法院可以相应调整计算逾期付款违约金的计算标准。
参照中国人民银行1996年4月30日发布的银发〔1996〕156号《关于降低金融机构存、贷款利率的通知》的规定,目前,逾期付款违约金标准可以按每日万分之四计算。
本批复公布后,人民法院尚未审结的案件中有关计算逾期付款违约金的问题,按照本批复办理。
本批复公布前,已经按我院1996年5月16日作出的法复〔1996〕7号《关于逾期付款违约金应当依据何种标准计算问题的批复》审结的案件不再变动。
此复。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逾期付款违约金应当按照何种标准计算问题的批复》的批复(2000年11月13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137次会议通过)法释[2000]3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解放军军事法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生产建设兵团分院:一些法院反映,我法院法释〔1999〕8号《关于逾期付款违约金应当按照何种标准计算问题的批复》的有关内容与中国人民银行《关于降低金融机构存贷款利率公告》不一致。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逾期付款违约金应当按照何种标准计算问题的批复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逾期付款违约金应当按照何种标准计算问题的批复》的批复法释[2000]34号 (2000年11月13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137次会议通过2000年11月15日最高人民法院公告公布自2000年11月21日起施行)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解放军军事法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生产建设兵团分院:一些法院反映,我院法释[1999]8号《关于逾期付款违约金应当按照何种标准计算问题的批复》的有关内容与中国人民银行《关于降低金融机构存贷款利率公告》不一致。
经研究,现批复如下:将最高人民法院法释[1999]8号批复中“参照中国人民银行1996年4月30日发布的银发(1996)156号《关于降低金融机构存、贷款利率的通知》的规定,目前,逾期付款违约金标准可以按每日万分之四计算”的内容删除。
此复关于降低金融机构存、贷款利率的通知银发[1997]434号中国人民银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深圳经济特区分行,国家开发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人民保险(集团)公司、交通银行、中信实业银行、中国光大银行、华夏银行、中国民生银行、中国投资银行、邮电部:今年以来,我国宏观经济形势继续保持稳步、健康发展的态势,市场物价涨幅持续回落。
为了适应物价的变化,进一步减轻企业利息负担,支持国有企业改革,促进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经国务院批准,中国人民银行决定从1997年10月23日起,降低金融机构各项存、贷款利率。
现通知如下:一、降低存款利率。
各项存款年利率在现行基础上平均下调1.1个百分点(附表一)。
(一)对单位和个人发行的大额可转让定期存单利率,按调整后相应档次的存款利率执行。
其中,一个月期年利率调整为2.25%;九个月期年利率调整为4.86%。
对个人发行的大额可转让定期存单是否需要上浮,仍由中国人民银行省级分行决定,但最高上浮幅度不得超过5%。
贷款逾期处罚标准
贷款逾期处罚标准一、逾期还款定义及责任逾期还款是指按照借款合同约定的还款日期,借款人未按时偿还贷款本金和利息的行为。
逾期还款违反了合同约定,因此需要进行相应的处罚。
二、逾期还款处罚标准1. 逾期利息借款人在逾期还款期间将按照每日应还本金的千分之五加收逾期利息。
逾期利息按照实际逾期天数计算,直到借款人彻底清偿欠款为止。
2. 逾期罚息若借款人未在约定的宽限期内还款,则除逾期利息外,还需支付每日应还本金的千分之十作为逾期罚息。
3. 逾期违约金若借款人连续逾期还款超过三个月,将根据借款合同约定,收取逾期违约金。
逾期违约金为借款本金的百分之五,并根据实际逾期天数计算。
4. 代偿费用若借款人逾期还款逾期期限超过六个月,贷款机构有权采取追偿措施,包括代偿借款人欠款、法律诉讼等。
借款人需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代偿费用。
5. 逾期记录借款人每次逾期还款将被记录在信用档案中,对个人信用评级产生负面影响。
逾期记录将在借款人彻底还清贷款后才能被清除。
三、建议与注意事项1. 借款人在签署贷款合同前,应充分了解并理解逾期还款处罚标准,确保自己能够按时还款。
2. 若遇到经济困难无法按时还款,借款人应及时与贷款机构联系,寻求解决方案避免产生逾期费用。
3. 借款人在逾期还款后应及时通过合法渠道还清欠款,以减少逾期利息和罚息的累积。
4. 借款人应保持良好的信用记录,避免逾期还款带来的信用损失。
结论逾期还款是不符合贷款合同约定的行为,贷款机构有权依据逾期还款处罚标准来收取逾期利息、逾期罚息、逾期违约金等费用,并记录借款人的不良信用记录。
对于借款人来说,及时还款是维护个人信用的重要方式,应在贷款期限内按时偿还贷款,避免产生逾期费用及不良信用记录。
贷款逾期违约金与利息计算方法
贷款逾期违约金与利息计算方法贷款在现代社会中被广泛运用,但难免会出现逾期情况。
当借款人无法按时还款时,银行或金融机构通常会向借款人收取逾期违约金与利息。
本文将深入探讨贷款逾期违约金与利息的计算方法。
一、贷款逾期违约金计算方法逾期违约金是指借款人未按合同约定时间归还贷款本金和利息所产生的违约行为所需支付的费用。
逾期违约金的计算方法可以通过以下公式进行:逾期违约金 = 逾期未还款金额 ×逾期天数 ×逾期违约金利率在此公式中,逾期未还款金额指的是借款人逾期未偿还的贷款本金和利息。
逾期天数是指逾期时间的天数,而逾期违约金利率则是根据合同约定或相关法规规定的逾期违约金利率。
除了按照公式计算逾期违约金外,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逾期违约金的费用也应该在借款合同中进行明确约定。
因此,在办理贷款时,借款人应注意阅读合同条款中的相关规定,包括逾期违约金利率、违约金的支付方式和时间等信息。
二、贷款利息计算方法除了逾期违约金外,借款人还需支付逾期期间的利息。
贷款利息的计算方法可以通过以下公式进行:逾期利息 = 逾期未还款金额 ×逾期天数 ×逾期利率在此公式中,逾期未还款金额与逾期天数的含义与逾期违约金的计算方法相同。
而逾期利率则是根据合同约定或相关法规规定的逾期利率。
需要注意的是,逾期利息应基于逾期未还款金额进行计算。
也就是说,在逾期还款后,借款人仍需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剩余的本金和利息。
三、逾期违约金和利息计算实例为了更好地理解贷款逾期违约金和利息的计算方法,下面将展示一个实例:假设某借款人A在合同规定的还款日未按时归还一笔贷款,逾期20天。
合同约定的逾期违约金利率为每日逾期未还款金额的0.1%,逾期利率为每日逾期未还款金额的0.05%。
借款人A逾期未还款金额为10000元。
根据逾期违约金计算公式,逾期违约金 = 10000元 × 20天 × 0.1% = 200元。
贷款逾期违约金
贷款逾期违约金在贷款业务中,逾期还款是一种违约行为。
对于逾期贷款,借款人需要支付一定的违约金作为补偿,以体现其对合同条款的自觉遵守和责任担当。
本文将就贷款逾期违约金的定义、计算方法以及相关注意事项进行介绍。
一、贷款逾期违约金的定义贷款逾期违约金是指在贷款合同约定的还款日期之后借款人没有按时归还贷款本金和利息,按照一定的比例或具体金额向贷款人支付的罚金。
它是合同约定的一种违约责任,旨在强化借款人对还款时间的重视,鼓励按时还款,维护贷款交易秩序。
二、贷款逾期违约金的计算方法具体的贷款逾期违约金计算方法会根据贷款合同的约定而有所不同,下面列举常见的两种计算方式:1. 按日计算法:根据贷款合同约定,借款人每逾期一天需支付约定的逾期违约金,通常按日计算。
假设合同约定逾期违约金利率为每天0.05%,借款人逾期3天,应支付的违约金为逾期金额×0.0005×3。
2. 按比例计算法:根据贷款合同约定,借款人逾期还款后按照还款违约本金的一定比例支付违约金。
例如,合同约定逾期还款违约金为本金的0.1%,借款人逾期还款10000元,则需要支付10000元×0.1% = 10元的逾期违约金。
三、贷款逾期违约金的注意事项1. 合同约定原则:贷款逾期违约金的计算方法应在贷款合同中明确约定,借款人在签订合同时应详细了解逾期还款的相关责任和金额。
合同约定应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确保公平合理。
2. 逾期违约金上限:在我国,对于借款人逾期违约金金额的设定有一定的限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借款人的逾期违约金不得超过贷款本金的24%。
此外,监管机构还会对逾期违约金设定上限,保护借款人的权益。
3. 特殊情况处理:在实际操作中,也会遇到一些特殊情况,如借款人因不可抗力等原因导致无法按时还款。
这时候,借款人需要及时与贷款人沟通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便尽快解决逾期问题,并避免不必要的违约金产生。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逾期付款违约金应当按照何种标准计算问题的批复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逾期付款违约金应当按照何种标准计算问题的批复(2006-12-05 16:59:39)《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逾期付款违约金应当按照何种标准计算问题的批复》的批复关于银行逾期付款违约金的规定答复如下:(一)1996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逾期付款违约金应当依据何种标准计算问题的批复》中规定,“逾期付款违约金应当依照付款金额每日万分之五计算。
”2001年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将此比例调整到每日万分之二点一。
(二)最高法批复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逾期付款违约金应当按照何种标准计算问题的批复》的批复(2000年11月13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137次会议通过)法释〔2000〕34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公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逾期付款违约金应当按照何种标准计算问题的批复〉的批复》已于2000年11月13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137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0年11月21日起施行。
二○○○年十一月十五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解放军军事法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生产建设兵团分院:一些法院反映,我院法释〔1999〕8号《关于逾期付款违约金应当按照何种标准计算问题的批复》的有关内容与中国人民银行《关于降低金融机构存贷款利率公告》不一致。
经研究,现批复如下:将最高人民法院法释〔1999〕8号批复中“参照中国人民银行1996年4月30日发布的银发〔1996〕156号《关于降低金融机构存、贷款利率的通知》的规定,目前,逾期付款违约金标准可以按每日万分之四计算”的内容删除。
此复(三)有关违约金的法律规定在人民法院审判当事人没有约定的违约金计算方法的问题中,就违约金的标准,最高人民法院先后于1994年3月12日公布“法函[1994]10号”、1996年5月16日的“法复〔1996〕7号”、1999年1月29日“法释〔1999〕8号”、2000年11月21日“关于修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逾期付款违约金应当按照何种标准计算问题的批复》的批复”四个司法解释,违约金的标准也从1996年5月16日前的每天万分之三,年利率为10.95%;变为1996年5月17日----1999年1月29的每天万分之五,年利率为18.25%;又变为1999年1月30----2000年11月21日的每天万分之四,年利率为 14.6%;最后变为2000年11月22日以后的“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逾期付款违约金”,现在为每天万分之二点一,年利率为7.665%。
违约金计算标准一览表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逾期付贷款违约金计算标准一览表从上述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逾期付款违约金标准及中国人民银行关于逾期贷款利息计算的相关规定产生和发展的历史沿革的分析中我们明确了高院对逾期付款违约金从1999年2月1 6日起是采用银行同期或逾期贷款利息标准;对迟延履行金(利息)的计算采用的是银行同期贷款最高利率计算的利息的2倍。
因此关于逾期付款违约金、迟延履行金司法会计鉴定方法可分解为:1、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或同期银行贷款最高利率计算利息;2、按逾期贷款罚息利率计算利息。
下面按照利息构成五要素本金、计息期间、计息周期、利率、计息方式分别对照最高人民法院和中国人民银行相关规定探讨在逾期付款违约金、迟延履行金司法会计鉴定的具体适用:1、关于计息期间。
逾期付款利息计算期间的起点,在司法会计鉴定中依据的生效判决书中都会明确规定;逾期付款利息计算期间的终点则规定不明确,一般有下述三种意见,一种意见认为计算至当事人起诉之日,另一种意见认为计算至判决确定的履行期满之日,还有一种意见认为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
笔者认为:实际清偿之日早于判定履行期满日的以实际清偿之日为准,实际清偿之日晚于判定履行期满日的以判定履行期满日为准。
迟延履行金计算期间的起点高院司法解释明确规定为自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履行期满次日,迟延履行金计算期间的终点应为实际清偿之日,但司法会计鉴定委托书中常会指明具体截止时间。
2、关于本金。
此处本金指计算利息的起始基数,逾期付款利息计算起始基数判决书中都会明确写明,不过在逾期付款期间存在当事人支付部分利息和部分强制执行款的问题,对当事人支付的部分利息,应当在按期计算复利时将已付利息扣除,只将未付利息部分计算复利,如若已付利息大于应付利息的部分视为归还本金。
对部分强制执行款也按上原则处理。
对于迟延履行金的起始基数,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判决书一般也不会指明,实践中有三种意见:一种观点认为是指未付款本金;另一种观点认为将判诀中确定的本金和全部利息含罚息及复利加在一起作为计算迟延履行金的起始基数;还有一种观点认为迟延履行金应针对的是至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止所有债权,包括本金、利息,以及包括讼费用在内的所有债权。
贷款合同逾期违约金及利息如何计算-
编号:
贷款合同逾期违约金及利息如何计算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贷款合同逾期违约金及利息如何计算
1.如果只要求本金,放弃违约金和逾期利息的索赔,只判本金
2。
当事人双方对逾期违约金、逾期利息有约定,且当事人对利息有明确要求,且没有明显违法行为的,可以按照所要求的金额判决
3。
债权人仅按照约定或者国家规定要求借款人返还本金并收取利息的,从起诉之日起可以按照其要求判决。
4。
贷款人要求返还本金及全部应付利息的,判决应当自判决之日起十日后作出因为判决的确定是一个变量,在不上诉和上诉之间可能有所不同
5。
当事人在判决确认前十日自动履行的,提前日的利息在履行时自动扣除,并不代表不按照法院判决执行
6。
判决确认后拒不执行的,可以加倍罚息执行时不属于判断的不确定性
7。
如果双方约定的逾期违约金明显过高,法院可以根据一方的请求依法作出适当调整如果双方都没有提出,一般不要调整
应当指出,虽然大多数贷款人是银行,但他们也是企业和独立的法人,有自己的独立人格和处置自己的权利同时,出于各种考虑,法院既要明确贷款人的权利,又要尊重当事人的意志和诉讼请求,依法判决。
判决结果不应超过当事人的诉讼请求,也不应支持其非法请求。
最高法院:逾期付款违约金依法应按什么标准计算?(附6个相关案例)法客帝国
最高法院:逾期付款违约金依法应按什么标准计算?(附6个相关案例)法客帝国逾期付款违约金依法应按什么标准计算?作者 | 唐青林李舒杨巍北京云亭律师事务所*阅读提示:司法实践认定一般交易中逾期付款违约金的计算标准尚不统一,一种观点认为,逾期付款违约金约定不超过年利率24%,可予支持(主文案例、延伸阅读案例4~案例6);另一种观点认为,逾期付款违约金应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逾期贷款罚息利率或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为标准计算(延伸阅读案例1~案例3)。
裁判要旨在现实经济活动中,借款成本或贷款收益常常要高于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故该基准利率并非计算损失的唯一标准,甚至可以说该基准利率未必是各种情形下最合理的标准。
除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从事贷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因发放贷款等相关金融业务产生的法律关系外,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及其相互之间约定迟延付款违约金未超过年利率24%的,可以不认定为“过高”,不予调整。
案情简介一、中晟公司(一人有限公司,股东林卫东)作为发包人、浙江花园公司作为承包人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中晟公司逾期支付工程款将承担以下责任:按应付工程款的日万分之五支付违约金,工期顺延;延期60天还未支付工程款的,浙江花园公司有权停止施工,中晟公司应结清工程款并在7日内退还400万元保证金、赔偿损失。
二、后双方因工程款支付发生争议,诉至法院。
原审法院判决中晟公司向浙江花园公司支付违约金(按照双方约定的日万分之五计算)、退还保证金并支付相应利息。
三、中晟公司、林卫东向最高法院申请再审,主张浙江花园公司未能如期收到工程款的损失仅为利息,原判决按照合同约定的“日万分之五”计算违约金已远超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折合为日万分之一点六)的30%,故约定违约金过高,应予调整。
为此,中晟公司提供了新证据即“历年贷款利率表”予以证实。
最高法院最终裁定驳回中晟公司、林卫东的再审申请。
实务经验总结北京云亭律师事务所唐青林律师、李舒律师的专业律师团队办理和分析过大量本文涉及的法律问题,有丰富的实践经验。
最高人民法院欠款滞纳金的法律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欠款滞纳金的法律规定首先有约定的,按照合同约定没有约定依据: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逾期付款违约金应当按照何种标准计算问题的批复(1999年1月29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042次会议通过法释〔1999〕8号)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你院〔1998〕粤法经一行字第17号《关于逾期贷款如何计算利息问题的请示》收悉。
经研究,答复如下:对于合同当事人没有约定逾期付款违约金标准的,人民法院可以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逾期付款违约金。
中国人民银行调整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时,人民法院可以相应调整计算逾期付款违约金的计算标准。
参照中国人民银行1996年4月30日发布的银发〔1996〕156号《关于降低金融机构存、贷款利率的通知》的规定,目前,逾期付款违约金标准可以按每日万分之四计算。
本批复公布后,人民法院尚未审结的案件中有关计算逾期付款违约金的问题,按照本批复办理。
本批复公布前,已经按我院1996年5月16日作出的法复〔1996〕7号《关于逾期付款违约金应当依据何种标准计算问题的批复》审结的案件不再变动。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逾期付款违约金应当按照何种标准计算问题的批复》的批复法释[2000]34号(2000年11月13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137次会议通过2000年11月15日最高人民法院公告公布自2000年11月21日起施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解放军军事法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生产建设兵团分院:一些法院反映,我院法释[1999]8号《关于逾期付款违约金应当按照何种标准计算问题的批复》的有关内容与中国人民银行《关于降低金融机构存贷款利率公告》不一致。
经研究,现批复如下:将最高人民法院法释[1999]8号批复中“参照中国人民银行1996年4月30日发布的银发(1996)156号《关于降低金融机构存、贷款利率的通知》的规定,目前,逾期付款违约金标准可以按每日万分之四计算”的内容删除。
最高院:买卖合同中逾期付款利息的计算方法
最高院:买卖合同中逾期付款利息的计算方法▌法律依据(一)买卖合同解释(2012年7月1日起施行)第二十四条第四款:“买卖合同没有约定逾期付款违约金或者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出卖人以买受人违约为由主张赔偿逾期付款损失的,人民法院可以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为基础,参照逾期罚息利率标准计算。
”(二)2003年12月10日《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人民币贷款利率有关问题的通知》(银发[2003]251号)第三条:“关于罚息利率问题。
逾期贷款(借款人未按合同约定日期还款的借款)罚息利率由现行按日万分之二点一计收利息,改为在借款合同载明的贷款利率水平上加收30%-50%;借款人未按合同约定用途使用借款的罚息利率,由现行按日万分之五计收利息,改为在借款合同载明的贷款利率水平上加收50%-100%。
对逾期或未按合同约定用途使用借款的贷款,从逾期或未按合同约定用途使用贷款之日起,按罚息利率计收利息,直至清偿本息为止。
对不能按时支付的利息,按罚息利率计收复利。
”▌人民法院在审判实践中适用本条规定时,应当注意以下两个问题:一、注意把握贷款基准利率调整对逾期付款违约金计算的影响人民法院依据本解释所规定的逾期罚息标准计算逾期付款违约金的,在裁判文书判付之后、罚息计算期间,恰巧遇到中国人民银行调整贷款基准利率的,逾期付款违约金是否调整、如何计算不无疑问。
在审判实践中,有些案件依据旧利率执行,有些依据新利率执行,还有的根据新、旧利率分段计息,处理方法不统一。
根据《人民币利率管理规定》,短期贷款在贷款合同期内遇利率调整不分段计息;中长期贷款利率实行一年一定,贷款每满一年按相应档次法定利率确定下一年度利率。
因此,在计息期间内如遇中国人民银行利率调整,适用短期贷款利率的应不调整利率,适用中长期贷款利率的则应在下一年度按新利率计算。
二、注意逾期付款违约金与逾期付款损失之间的区别和联系逾期付款违约金与逾期付款损失赔偿责任属于两种不同的违约责任形式,当事人基于契约自由原则所约定的逾期付款违约金可以与逾期付款损失赔偿在责任范围上存在不一致,即当事人通过主张逾期付款违约金责任所获得的赔偿额可以适当高于逾期付款损失,这是二者的根本不同。
贷款逾期违约金计算
贷款逾期违约金计算随着金融行业的发展和人们对于贷款需求的增加,贷款逾期问题也日益突出。
当借款人无法按时偿还贷款时,逾期违约金便成为一种惩罚措施。
本文将介绍贷款逾期违约金的计算方式。
一、逾期违约金的定义逾期违约金是指借款人未按照约定时间和方式偿还贷款所面临的罚金。
逾期违约金的收取是合法的,它旨在对借款人的逾期行为进行惩罚,同时也是对借款人信用风险的补偿。
二、逾期违约金的计算方式逾期违约金的计算方式可以根据合同约定、法律规定或金融机构的内部规定而有所不同。
下面将介绍两种常见的计算方式。
1.按日计算逾期罚息根据合同约定,银行或金融机构通常会规定逾期违约金按日计算。
具体计算公式如下:逾期违约金=逾期本金 ×日罚息利率其中,逾期本金是指逾期时未偿还的贷款本金,日罚息利率是银行或金融机构规定的逾期罚息利率。
以一个例子来说明,假设逾期本金为10000元,日罚息利率为0.1%,逾期时间为5天,那么逾期违约金的计算如下:逾期违约金 = 10000元 × 0.1% × 5天 = 50元2.按逾期天数计算违约金比例另一种常见的计算方式是按逾期天数计算违约金比例。
例如,逾期0-7天违约金比例为1%,逾期8-15天违约金比例为2%,逾期16-30天违约金比例为3%等等。
假设逾期本金为10000元,逾期时间为10天,那么逾期违约金的计算如下:逾期违约金 = 10000元 × 1% = 100元三、逾期违约金计算的相关注意事项1.合同约定的逾期违约金计算方式具有法律效力,借款人应仔细阅读合同条款,了解自己应承担的风险和责任。
2.逾期违约金仅针对未按时偿还贷款的部分,而非全部贷款金额。
3.逾期违约金的计算方式可能因金融产品、金融机构、法律政策等因素而有所不同,借款人应进行充分的调查和比较,选择适合自己的贷款方案。
结论逾期违约金是贷款逾期行为所带来的惩罚和风险,其计算方式根据合同约定、法律规定或金融机构的内部规定而有所不同。
最高院关于逾期付(贷)款违约金计算标准一览表
最咼院关于逾期付(贷)款违约金计算标准一览表最高院关于逾期付(贷)款违约金计算标准一览表平上加收30% 【2000】34号 题的通知逾期付款违约金计算疑问: 借款合同逾期付款违约金的计算,与工程款、租金、货款等的逾期付款违约金的计算,是否一致?工程款、租金、货款在未约定逾期付款 违约金的情形下,是仅按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息,还是 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加收 30% -50 %计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逾期付款违约金应当按照何种标准计算问题的批复法释[1999]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逾期付款违约金应当按照何种标准计算问题的批复》已 于1 9 9 9年1月2 9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 0 4 2次会议通-50 %《最咼人民法院关于中国人民银行《人民币利率管债务人逾期归审理涉及金融资产管理规定》还贷款,没有约理公司收购、管理、处定或者不明的,自2001年4月23日起施置国有银行不良贷款依照中国人民复利银行《人民币利率管理规定》计算利息和复息当事人对欠付工程价款利息计付标准,没有约定的,按照中 自2005年1月1日起施行 国人民银行发 布的同期同类 形成的资产的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01] 12《最咼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 法释2004]14 号贷款利率计息过,现予公布,自1 999年2月16日起施行。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你院〔1 9 9 8丨粤法经一行字第17号《关于逾期贷款如何计算利息问题的请示》收悉。
经研究,答复如下:对于合同当事人没有约定逾期付款违约金标准的,人民法院可以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逾期付款违约金。
中国人民银行调整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时,人民法院可以相应调整计算逾期付款违约金的计算标准。
参照中国人民银行1 996年4月3 0日发布的银发〔1 9 9 6〕156号《关于降低金融机构存、贷款利率的通知》的规定,目前,逾期付款违约金标准可以按每日万分之四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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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院关于逾期付(贷)款违约金计算标准一览表最高院关于逾期付(贷)款违约金计算标准一览表
逾期付款违约金计算
疑问:借款合同逾期付款违约金的计算,与工程款、租金、货款等的逾期付款
违约金的计算,是否一致?工程款、租金、货款在未约定逾期付款违约金的情形下,是仅按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息,还是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加收30%-50%计息?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逾期付款违约金应当按照何种标准计算问题的批复
法释[1999]8号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逾期付款违约金应当按照何种标准计算问题的批复》已于1999年1月29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042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1999年2月16日起施行。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你院〔1998〕粤法经一行字第17号《关于逾期贷款如何计算利息问题的请示》收悉。
经研究,答复如下:对于合同当事人没有约定逾期付款违约金标准的,人民法院可以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逾期
付款违约金。
中国人民银行调整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时,人民法院可以相应调整计算逾期付款违约金的计算标准。
参照中国人民银行1996年4月30日发布的银发〔1996〕156号《关于降低金融机构存、贷款利率的通知》的规定,目前,逾期付款违约金标准可以按每日万分之四计算。
本批复公布后,人民法院尚未审结的案件中有关计算逾期付款违约金的问题,按照本批复办理。
本批复公布前,已经按我院1996年5月16日作出的法复〔1996〕7号《关于逾期付款违约金应当依据何种标准计算问题的批复》审结的案件不再变动。
此复。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逾期付款违约金应当按照何种标准计算问
题的批复》的批复
(2000年11月13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137次会议通过)
????????????????????????? 法释[2000]3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解放军军事法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生产建设兵团分院:
一些法院反映,我法院法释〔1999〕8号《关于逾期付款违约金应当按照何种标准计算问题的批复》的有关内容与中国人民银行《关于降低金融机构存贷款利率公告》不一致。
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将最高人民法院法释〔1999〕8号批复中“参照中国人民银行1996年4月30日发布的银发〔1996〕156号《关于降低金融机构存、贷款利率的通知》的规定,目前,逾期付款违约金标准可以按每日万分之四计算”的内容删除。
此复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降低存、贷款利率的通知
1999-06-09
中国人民银行各分行、营业管理部,各政策性银行,各国有独资商业银行,其他商业银行,各全国性保险公司,国家邮政局:??????
经国务院批准,中国人民银行决定,从1999年6月10日起,降低金融机构存、贷款利率。
现通知如下:??????
六、降低逾期贷款和挤占挪用贷款利率水平。
金融机构(不含农村信用社)逾期贷款利率由现行的日利率万分之三(折年率为10.8%)降为日利率万分之二点一(折年率为7.56%),挤占挪用贷款利率由现行的日利率万分之六降为日利率万分之五。
农村信用社逾期贷款利率由现行的日利率万分之四降为日利率万分之三,挤占挪用贷款利率由现行的日利率万分之六降为日利率万分之五。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人民币贷款利率有关问题的通知
银发[2003]251号
中国人民银行各分行、营业管理部,各政策性银行、国有独资商业银行、股份
制商业银行:
为稳步推进利率市场化改革,充分发挥利率杠杆的调节作用。
现就有关人民币贷款利率及计结息等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三、关于罚息利率问题。
逾期贷款(借款人未按合同约定日期还款的借款)罚息利率由现行按日万分之二点一计收利息,改为在借款合同载明的贷款利率水平上加收30%-50%;借款人未按合同约定用途使用借款的罚息利率,由现行按日万分之五计收利息,改为在借款合同载明的贷款利率水平上加收50%-100%。
对逾期或未按合同约定用途使用借款的贷款,从逾期或未按合同约定用途使用贷款之日起,按罚息利率计收利息,直至清偿本息为止。
对不能按时支付的利息,按罚息利率计收复利。
四、对2004年1月1日(含2004年1月1日)以后新发放的贷款按本通知执行。
对2004年1月1日以前发放的未到期贷款仍按原借款合同执行,但经借贷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的,也可执行本通知。
五、本通知自2004年1月1日起执行。
此前人民银行发布的有关人民币贷款利率的规定与本通知不符的,以本通知为准。
?????????????????????????????中国人民银行
二OO三年十二月十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
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自2005年1月1日起施行
第六条、当事人对垫资和垫资利息有约定,承包人请求按照约定返还垫资及其利息的,应予支持,但是约定的利息计算标准高于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的部分除外。
当事人对垫资没有约定的,按照工程欠款处理。
当事人对垫资利息没有约定,承包人请求支付利息的,不予支持。
第十七条、当事人对欠付工程价款利息计付标准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的,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息。
第十八条、利息从应付工程价款之日计付。
当事人对付款时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下列时间视为应付款时间:
(一)建设工程已实际交付的,为交付之日;
(二)建设工程没有交付的,为提交竣工结算文件之日;
(三)建设工程未交付,工程价款也未结算的,为当事人起诉之日
最高院和中国人民银行关于逾期付(贷)款违约金计算标准一览表
《关于审理涉及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收购、管理、处置国有银行不良贷款形成的资产的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01]12号
最高院关于逾期付(贷)款违约金计算标准一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