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建筑节能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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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建筑节能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要点

一、总则

1。1为规范云南省建筑节能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工作,明确审查内容,使建筑节能施工图设计文件的质量符合工程建设标准(含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强制性条文的规定,特制定本要点。

1。2本要点主要适用于云南省一般民用建筑工程节能设计文件的审查.

1。3为方便施工图设计审查部门使用,本要点将强制性条文也逐条列入。

1。4本要点所涉及的内容主要从以下标准和规范中摘录,在本要点颁布之后,如下述标准和规范有修订(或补充)时,应以修订(或补充)后的内容为准。有新标准和规范修订时,应以新标准和规范为准。

1、《民用建筑节能设计标准》JGJ26-95。

2、《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50189-2005。

3、《夏热冬冷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JGJ134-2001。

4、《夏热冬暖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JGJ75-2003。

5、《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50019-2003。

6、《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50034-2004。

7、《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GB50052-95。

1。5本要点所列审查内容是保证建筑节能包括建筑节能、暖通空调节能、电气节能、设计的基本要求,并不是节能设计的全部内容,

设计单位应全面执行工程建设标准、法律、法规和政府文件的规定,无论是否属于审查内容,均应承

担设计责任。

1.6审查机构和审查人员应根据本要点的规定进行审查,否则应

承担失察责任。

1.7对于审查中发现的违反强制性条文、法律、法规和政府文件

规定的问题必须修改,否则不予通过,对于强制性条文以外本要点的

其他问题,如未能严格执行应有依据。

1。8鉴于云南省气象特定条件,应根据建筑所在气候区划地域

特定条件相应规范要点审查。除公共建筑统一依据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

准GB50189—2005审查外,居住建筑:ⅥC区采暖建筑按民用建筑

节能设计标准JGJ26-95审查;ⅢC、ⅤA区采暖建筑按夏热冬冷地区

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JGJ134—2001审查;ⅤB区设有空气调节建

筑及ⅣB区按夏热冬暖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JGJ75-2003相关

规定要点审查.温和地区无采暖、无空调的一般建筑工程围护结构应

基本符合节能设计标准规定。

1.9积极开展可再生能源在建设领域的推广应用,结合实际开发

利用太阳能、地热、中水利用等自然及可再生能源,多层居住类建筑

应利用太阳能热源供卫生热水.

1.10按本标准进行的建筑节能设计,在保证相同的室内环境参数

条件下、与未采取节能措施前相比(20世纪八十年代)通过采用增

强建筑维护结构保温隔热性能和提高采暖、空调设备能效比的节能措

施,围护结构分担节能率约25%~13%,空调采暖系统分担节能率约20%

~16%,照明设备分担节能率约7%~18%执行本标准后,总体节能率可达50%。

附:云南省气候区划图。

二、术语

2。1建筑物体形系数(s)

建筑物与室外大气接触的外表面积与其所包围的体积的比值。

2.2 窗墙面积比

窗户洞口面积与相应立面面积的比值。

2.3可见光透射比

透过透明材料的可见光光通量与投射在其表面上的可见光光通

量之比。

2。4围护结构热工性能权衡判断

当建筑设计不能完全满足规定的围护结构热工设计要求时,计算

并比较参照建筑和所设计建筑的全年采暖和空调能耗,判定围护结构

的总体热工性能是否符合节能设计要求。

2.5参照建筑

对围护结构热工性能进行权衡判断时,作为计算全年采暖和空调

能耗用的假想建筑。

三、建筑专业节能设计审查要点

3.1、公共建筑设计节能审查要点(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50189—2005)

1、第4.1.1条总平面布置,宜利用冬季日照,利用夏季自然通风,选择本地区最佳朝向或接近最佳朝向。个体建筑设计功能用房应尽量做到穿堂通风或转角通风。建筑中庭、人员密集的大厅,应具备自然通风换气的基本条件。

2、第4。2。4条,建筑每个朝向的窗(包括透明幕墙)墙面积比均不应大于0。70,当面积比小于0.40时,玻璃的可见光透射比应小于0.4,当不能满足本条文规定时,必须按本标准第4。3节的规定进行权衡判断。

3、第4.2.6条,屋顶透明部分的面积不应大于屋顶总面积的20%,当不能满足本条文的规定时,必须按本标准第4.3节的规定进行权衡判断。

4、第4.2。10条外窗的气密性不应低于《建筑外窗气密性能分级及其检测方法》GB7107规定的4级.(缝长指标1。5≥q1>0.5m3/mh,面积指标4。5≥q2>1.5m3/㎡h)。

5、第4.2。11条,透明幕墙的气密性不应低于《建筑幕墙物理性能分级》GB/T15225规定的三级。

6、第4。2。8条外窗可开启面积不应小于窗面积的30%,透明幕墙应具有可开启部分或设有通风换气装置。

7、云南省ⅤB温和南区以南地区的建筑外窗(包括透明幕墙)宜设置外部遮阳,外部遮阳的遮阳系数按本标准附录A确定。有外遮阳

时,遮阳系数=玻璃遮阳系数x外遮阳的遮阳系数;无外遮阳时,遮阳

系数=玻璃遮阳系数。遮阳系数限值应符合标准表4。2.2-5规定。

8、第4。1。2条ⅥC寒冷地区建筑体形系数应小于或等于0.40,当

不能满足本条文的规定时,必须按本标准第4.3节的规定进行权衡判断。

9、第4.2.9条ⅥC寒冷地区建筑的外门宜设门斗或应采取其他减少冷风渗透措施,ⅣB夏热冬暖地区建筑外门也应采取隔热节能措施。

10、第4.2。2条,根据建筑所处气候分区,围护结构的热工性能,ⅥC寒冷地区应符合表4.2.2—3的规定,ⅢC、ⅤA夏热冬冷及温和北区

应符合表4。2.2-4的规定,其他地区应符合表4。2。2—5的规定,当条文不能满足时必须按本标准第4.3节的规定进行权衡判断。

11、公共建筑与居住建筑综合建设时,公共建筑部分按本标准实施,居住建筑按相关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实施。

3。2居住建筑设计节能审查要点:(包括旅馆、客房、托幼、病房等)

1、依据:

A、民用建筑节能设计标准JGJ26-95

B、夏热冬冷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JGJ134-2001

C、夏热冬暖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JGJ75—2003

2、居住区的总体规划布置,建筑的平面布置应有利己于自然通风,选择本地区最佳朝向或接近最佳朝向,寒冷地区主要房间宜避开冬季主导风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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