瓦斯超限停电撤人的措施(标准版)
瓦斯超限停电、停产撤人、分析查明原因、追查处理制度
瓦斯超限停电撤人制度第一条采掘工作面及其他地点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CO2浓度达到1.5%时必须停止工作切断电源、撤出人员,并将现场情况汇报矿调度室。
第二条甲烷传感器或便携式瓦斯报警仪发生报警,现场负责人必须负责停止作业,切断电源、负责将人员撤到进风流中并向调度室汇报。
第三条作业人员发现报警要及时通知现场负责人。
现场负责人接到通知后,应立即负责停止作业,切断电源、负责将人员撤到进风流中并向调度室汇报。
第四条瓦斯检查员、安全员经检查瓦斯超限时要与现场负责人组织停电、撤人、汇报工作。
甲烷传感器或便携式瓦斯报警仪、光干涉式甲烷测定器同时检测时,以最高的瓦斯浓度数为基准,确定瓦斯浓度。
第五条任何人不准违反瓦斯超限停电撤人制度,否则按事故追究责任。
瓦斯超限停止作业撤人制度第一条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指令、规程、条例以及有关安全生产的指示和规定。
第二条认真学习规程知识,熟练掌握各种瓦斯检测仪器的使用的方法,并持证上岗。
第三条坚持执行瓦斯巡回检查制度和“一炮三检”制度,作好预防工作,达到有事先知。
第四条熟悉掌握避灾路线和使用自救器。
第五条如果发现以下地点瓦斯超限时,停工撤人:1.总回风巷瓦斯或二氧化碳超过0.8%撤出井下工人。
2.采掘工作面风流中二氧化碳浓度达到1.5%时,必须停工撤人。
3.电动机或开关地点附近20米以内风流中瓦斯达到1.5%时,必须停止工作,切断电源,撤出人员。
4.采区回风巷、采掘工作面回风巷风流中瓦斯浓度超过1%时或二氧化碳浓度超过1.5%时,必须撤出人员,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5.采掘工作面及其它巷道内,体积大于0.5立方米的空间内,聚积的瓦斯浓度达到2%时附近20m内必须停止工作,撤出人员。
6.如发现以上情况必须先撤出人员,后向调度室报告按排排放瓦斯措施,进行排放瓦斯。
第六条瓦斯浓度超限撤人的规定1.工作面发生瓦斯浓度超过《煤矿安全规程》规定时,要及时向跟班队长或跟班领导报告,安全员、瓦斯检查员、跟班队长或跟班领导要向调度室汇报瓦斯超限地点及瓦斯浓度情况。
瓦斯超限停电撤人安全措施
停电撤人风险评估与控制措施
停电计划
01
制定详细的停电计划,明确停电范围、时间、影响等
,并报请上级主管部门审批。
撤人计划
02 根据停电影响范围,制定相应的撤人计划,包括撤人
区域、撤人路线、撤人后的安置等。
风险控制措施
03
瓦斯超限危害
瓦斯超限可能导致燃烧、爆炸、中毒、窒息等多种事故,严重威胁矿工生命安全,造成重大经 济损失。
停电撤人方案的目的和意义
停电撤人方案目的
当发生瓦斯超限时,迅速采取停电措施 ,切断电源,防止事故扩大,确保人员 安全撤离。
VS
停电撤人方案意义
及时停电和撤人能够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 伤亡和经济损失,保障矿工生命安全。
在停电撤人前,采取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如检查设
备状态、确认人员位置、配备应急装备等。
特殊情况下的风险评估与控制
夜间停电
在夜间停电时,应加强照明设备检查和维护,确保撤离路线畅通无阻。
恶劣天气
在恶劣天气条件下,应提前做好应急准备工作,如准备应急照明、防寒保暖装备等。
03
瓦斯超限停电撤人应急预案
应急预案的编制与修订
02
03
员工培训
定期开展员工培训,提高员工对瓦斯 超限停电撤人措施的认知和应急处置 能力。
实施效果评估流程
制定评估计划
根据矿井实际情况,制定 详细的评估计划,包括评 估目的、评估内容、评估 方法等。
实施评估
按照评估计划,开展模拟 演练、现场检查和员工培 训等评估工作,收集相关 数据和信息。
分析评估结果
03
经验教训
瓦斯超限停产撤人安全技术措施
长治红兴煤业有限公司瓦斯超限停产撤人安全技术措施编制单位:通风科瓦斯超限停产撤人安全技术措施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的相关规定,当井下发生瓦斯超限时,为确保职工安全,特制定以下安全技术措施。
1、井下采掘工作面风流中及其作业地点瓦斯浓度达到0.8%时:(1)现场瓦斯检查工和安监员负责立即组织将所有作业人员停止工作,人员撤离到全风压通风的采区进风巷或主要进风巷中,由班组长安排专人负责在巷道全风压风流处设置警标牌进行警戒,严禁人员入内,把便携式瓦斯检测报警仪悬挂在巷道警标牌处(距顶板不大于300mm,距巷帮不小于200mm),由瓦斯检查工检测瓦斯浓度。
并汇报矿调度指挥中心。
(2)立即通知其他距离较近人员迅速撤离到主要进风巷道中。
(3)安全监测系统地面中心站要记录好超限断电时间和瓦斯变化情况及时向矿调度指挥中心汇报。
(4)矿调度指挥中心值班人员接到井下的汇报后,将超限的地点、时间、汇报人的姓名、现场的气体情况作详细的记录。
(5)值班调度员立即通知有关人员下井组织查明原因。
(6)立即汇报矿值班领导、总工程师。
(7)在检查人员未到达现场前,由瓦斯检查工和安监员在现场监测瓦斯变化情况,并及时向矿调度指挥中心汇报。
(8)检查人员到达现场后,带领瓦斯检查工、安监员一起查明瓦斯的来源,涌出的浓度、压力和工作面通风情况,立即汇报矿调度指挥中心,具体的瓦斯处理工作,由通风科制定处理措施,汇报总工程师同意后,方可组织实施。
2、采掘工作面及其他巷道内,体积大于0.5m³空间内积聚的瓦斯浓度达到2.0%时:(1)附近20m内作业人员必须立即停止工作,切断电源,撤出人员。
(2)现场管理人员立即汇报矿调度指挥中心值班人员。
(3)安排瓦斯检查工负责查明原因,瓦斯检查工在查明原因后,将现场实际情况及时报矿调度指挥中心和通风科值班人员,由通风科确定采取措施进行处理,并负责组织实施。
3、采掘工作面及其他巷道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3.0%时:(1)现场管理人员或作业人员必须立即停止工作,切断电源,人员撤至主要进风巷道中,并汇报矿调度指挥中心。
瓦斯超限停电撤人措施
瓦斯超限停电撤人措施1. 瓦斯超限停电介绍瓦斯超限停电是一种为了确保人员安全而采取的预防措施。
当瓦斯泄漏超过安全限度时,为了避免火灾、爆炸等危险情况的发生,需要立即采取相应的撤离措施,同时停止供电。
这篇文档将重点介绍瓦斯超限停电的撤人措施,并提供一些建议。
2. 瓦斯超限停电撤人措施在瓦斯超限停电的情况下,必须迅速而有序地撤离人员,以确保每个人的安全。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撤人措施:•拉响警报: 在瓦斯超限停电发生时,立即拉响警报器。
警报器的声音能够吸引人们的注意力,提醒他们采取必要的行动。
•发出紧急广播: 同时发出紧急广播通知,通过广播系统向所有人员传达关于瓦斯超限停电的信息,包括可能的危险性和撤离指示。
•指定撤离路线: 在每个区域内,事先规划好撤离路线,并指定警示标志和紧急出口,以便人员能够快速离开。
这些路线应该是最短、最安全的。
•组织撤离队伍: 撤离队伍应该由特别训练的人员组织和引导,他们将确保撤离的秩序和安全性。
他们应该穿戴醒目的制服或背心,以便他人能够轻松认出他们。
•保持冷静和有序: 在撤离过程中,人员必须保持冷静和有序。
大声喧哗和拥挤可能导致混乱和伤害。
事先进行演习训练可以帮助人们在真正发生瓦斯超限停电时保持冷静和有条不紊。
•儿童、老年人和残疾人员的特别照顾: 在撤离过程中,特别需要关注儿童、老年人和残疾人员的安全。
他们可能需要额外的协助和照顾,特别是在逃生过程中。
•集合安全区域: 一旦撤离,人们应该前往指定的集合安全区域,以确保所有人员的安全。
这些区域应该足够远离瓦斯超限的地点,同时提供足够的避险空间和必要的紧急救援设施。
3. 瓦斯超限停电撤人措施的必要性瓦斯超限停电撤人措施的必要性在于保护人员的生命安全。
瓦斯泄露不仅会引起火灾和爆炸等直接危险,还会导致窒息和中毒等间接危险。
及时采取撤离措施可以最大程度地降低人员伤亡的风险。
此外,瓦斯超限停电撤人措施还有以下的优点:•明确责任:通过明确的撤人措施,可以确保责任的划分清晰,响应更加迅速和高效。
瓦斯超限停电撤人安全措施
汇报人: 2024-01-02
目录
• 瓦斯超限基础知识 • 瓦斯超限停电措施 • 人员撤离方案 • 安全预防与应对措施 • 案例分析
01
瓦斯超限基础知识
瓦斯的性质
可燃性
瓦斯主要成分是甲烷,具有可燃性,遇火会发生燃烧 甚至爆炸。
无色无味
瓦斯是一种无色、无味的气体,难以通过视觉和嗅觉 发现,需借助仪器检测。
定期组织安全检查和评估,及 时发现和整改安全隐患和问题 。
建立安全责任制,明确各级管 理人员和员工的安全职责和责 任,确保安全工作的有效落实 。
05
案例分析
瓦斯超限事故案例
事故经过
某煤矿瓦斯超限,未及时采取措 施,导致瓦斯爆炸,造成严重人 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事故原因
瓦斯监测系统故障,未能及时发 现瓦斯超限;安全管理制度不健 全,应急处置不当。
密度小于空气
瓦斯的分子量较小,密度小于空气,容易在空气中漂 浮和流动。
瓦斯超限的危害
燃烧爆炸
瓦斯浓度达到一定范围,遇到火源极易燃烧甚 至爆炸,造成严重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窒息危险
高浓度的瓦斯会占据大量空间,导致氧气含量 降低,使人窒息。
影响生产安全
瓦斯超限可能导致设备故障、生产中断等事故,影响企业正常生产和经济效益 。
3
培训员工掌握通讯设备
对员工进行通讯设备使用的培训,确保他们能够 熟练使用各种通讯工具,以便在紧急情况下保持 联系。
撤离过程中的注意事项
保持秩序
在撤离过程中,所有人员应保持秩序 ,按照预先规划的路线快速、有序地 撤离,避免发生混乱和拥挤。
及时报告
在撤离过程中,如发现异常情况或遇 到困难,应及时向相关人员报告,以 便得到及时处理和救援。
瓦斯超限停电撤人制度
瓦斯超限停电撤人制度浓1、采掘工作面及其他地点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CO2度达到1.5%时必须停止工作切断电源、撤出人员,并将现场情况汇报矿调度室。
2、甲烷传感器或便携式瓦斯报警仪发生报警,现场负责人必须负责停止作业,切断电源、负责将人员撤到进风流中并向调度室汇报。
3、作业人员发现报警要及时通知现场负责人。
现场负责人接到通知后,应立即负责停止作业,切断电源、负责将人员撤到进风流中并向调度室汇报。
4、瓦斯检查员、安全员经检查瓦斯超限时要与现场负责人组织停电、撤人、汇报工作。
甲烷传感器或便携式瓦斯报警仪、光干涉式甲烷测定器同时检测时,以最高的瓦斯浓度数为基准,确定瓦斯浓度。
5、任何人不准违反瓦斯超限停电撤人制度,否则按事故追究责任。
瓦斯超限停止作业撤人制度一、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指令、规程、条例以及有关安全生产的指示和规定。
二、认真学习规程知识,熟练掌握各种瓦斯检测仪器的使用的方法,并持证上岗。
三、坚持执行瓦斯巡回检查制度和“一炮三检”制度,作好预防工作,达到有事先知。
四、熟悉掌握避灾路线和使用自救器。
五、如果发现以下地点瓦斯超限时,停止作业立即撤人:1、总回风巷瓦斯或二氧化碳超过0.75%撤出井下工人。
2、采掘工作面风流中二氧化碳浓度达到1.5%时,必须停工撤人。
3、开关地点附近20米以内风流中瓦斯达到1.5% 时,必须停止工作,切断电源,撤出人员。
4、采区回风巷、采掘工作面回风巷风流中瓦斯浓度超过1% 时或二氧化碳浓度超过1.5%时,必须撤出人员,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5、采掘工作面及其它巷道内,体积大于0.5立方米的空间内,聚积的瓦斯浓度达到2%时附近20m内必须停止工作,撤出人员。
6、如发现以上情况必须先撤出人员,立即向调度室报告按排放瓦斯措施,进行排放瓦斯。
六、瓦斯浓度超限撤人的规定1、工作面发生瓦斯浓度超过《煤矿安全规程》规定时,要及时向跟班队长或跟班领导报告,安全员、瓦斯检查员、跟班队长或跟班领导要向调度室汇报瓦斯超限地点及瓦斯浓度情况。
瓦斯超限停止作业撤人制度
山西通洲集团晋杨煤业有限公司停电、停风、瓦斯超限征兆撤人制度为了加强瓦斯治理,树立瓦斯超限就是事故的理念,针对我矿有可能出现停电、停风瓦斯超限必须停止作业、切断电源、特编制预防瓦斯事故撤人制度。
瓦斯超限停止作业撤人制度一、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指令、规程、条例以及有关安全生产的指示和规定。
二、认真学习规程知识,熟练掌握各种瓦斯检测仪器的使用的方法,并持证上岗。
三、坚持执行瓦斯巡回检查制度和“一炮三检”制度,作好预防工作,达到有事先知。
四、熟悉掌握避灾路线和使用自救器。
五、如果发现以下地点瓦斯超限时,停工撤人:(1)、总回风巷瓦斯或二氧化碳超过0.75%撤出井下工人。
(2)、采掘工作面风流中二氧化碳浓度达到1.5%时,必须停工把人员撤到井下进风巷道中。
(3)、电动机或开关地点附近20米以内风流中瓦斯超过0.5%时,必须停止工作,切断电源,撤出人员。
(4)、采区回风巷、采掘工作面回风巷风流中瓦斯浓度超过0.8% 时或二氧化碳浓度超过1.2%时,必须撤出人员,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5)采掘工作面及其它巷道内,体积大于0.5立方米的空间内,聚积的瓦斯浓度达到2%时附近20m内必须停止工作,撤出人员。
(6)如发现以上情况必须先撤出人员,后向调度室报告按排放瓦斯措施,进行排放瓦斯。
六、瓦斯浓度超限撤人的规定1.工作面发生瓦斯浓度超过《煤矿安全规程》规定时,要及时向跟班队长或跟班领导报告,安全员、瓦斯检查员、跟班队长或跟班领导要向调度室汇报瓦斯超限地点及瓦斯浓度情况。
2.由当班跟班队长或跟班领导、瓦检员带领工人按《瓦斯避灾路线》中制定避灾路线进行撤退。
3.由当班电工切断工作面风流、回风流中电气设备电源。
掘进工作面瓦斯超过3.0%时,要切断局部通风机电源,在掘进巷道入口1米处设置栅栏,悬挂禁止入内牌板。
4.当瓦斯浓度超过《煤矿安全规程》规定,而小于3.0%时,由调度室值班人员通知安全科、技术科,制定安全措施,对瓦斯浓度超限区域控制风流排放瓦斯;当瓦斯浓度超过3.0%时,制订安全排放瓦斯措施,报总工程师时批准后,由安通、技术科安排人员。
瓦斯超限停电撤人安全措施标准版本
文件编号:RHD-QB-K6975 (解决方案范本系列)编辑:XXXXXX查核:XXXXXX时间:XXXXXX瓦斯超限停电撤人安全措施标准版本瓦斯超限停电撤人安全措施标准版本操作指导:该解决方案文件为日常单位或公司为保证的工作、生产能够安全稳定地有效运转而制定的,并由相关人员在办理业务或操作时进行更好的判断与管理。
,其中条款可根据自己现实基础上调整,请仔细浏览后进行编辑与保存。
为了加强我矿瓦斯治理工作,树立“瓦斯超限就是事故”,“瓦斯事故可控可防”的安全工作理念,确保矿井安全生产,特制定瓦斯超限停电撤人安全措施。
一、成立领导组织机构组长:李少泉副组长:景得营董战营孙玉群李银伟张军生舒定锋张志祥李二松成员: 毛现军穆鸿涛白朝阳韩俊昌邵全中麻少伟焦明伟李怀民办公室下设在安全生产调度室,由景得营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协调和监督工作。
二、科室管理及责任划分瓦斯超限停电撤人工作有矿方安全生产调度室主管,有施工队和其它职能部门密切配合,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
1、安全生产调度室全面负责瓦斯超限停电撤人指挥、协调工作;2、地测防治水科:负责瓦斯超限停电撤人安全措施的编制、审批、上报工作;3、通防科:负责瓦斯超限停电撤人措施实施和日常业务管理工作;4、安全科:负责瓦斯超限停电撤人措施实施的监督检查落实工作;5、生产科:负责瓦斯超限停电撤人措施组织实施、贯彻落实;6、机电科:负责瓦斯超限停电撤人机电设备管理和供电安全;7、施工队:具体负责瓦斯超限停电撤人实施工作;三、停电撤人措施(1)、矿井供电双回路停电造成各井停风时,首先各井应立即起动自备电源,自备电源必须能满足通风、排水、提升,自备电源司机必须坚守工作岗位,如有故障必须立即向调度值班汇报。
(2)、矿井停电停风时,必须向调度室汇报,若停电停风时间超过10分钟,各井所有人员必须按照避灾路线立即撤到地面;同时通知机电队、通风科值班领导查明原因,制定措施进行处理和抢修,并做好记录。
瓦斯超限停电撤人安全措施
瓦斯超限停电撤人安全措施
在瓦斯超限停电时,需要采取以下安全措施:
1.紧急通知和指导:
2.安全撤离:
在瓦斯超限停电发生时,如果存在危险,燃气公司应及时通知用户撤离,确保人员的安全。
燃气公司应与相关机构及警方进行紧密合作,协助用户有序撤离,并提供避难场所。
3.安全防护设施:
在瓦斯超限停电发生后,燃气公司需要确保相关设施的安全。
对于具有爆炸危险的区域,燃气公司应加强安全防护措施,如加强巡视、设立安全标志牌、设置警戒线等,以防止人员进入危险区域。
4.修复和检测:
超限停电后,燃气公司需要迅速修复故障并检测系统是否恢复正常工作。
修复过程中,需要保证工人的安全,并配备合适的防护设备,如呼吸器、防护手套等。
5.安全检查和培训:
总之,瓦斯超限停电撤人安全措施的目的是保障公众的生命安全。
燃气公司应制定相关紧急预案,并与相关机构合作,确保及时有效地执行。
此外,燃气公司还应加强设备维护和检修,提高系统的稳定性,预防类似事件的发生。
瓦斯超限停电、停产撤人、分析查明原因、追查处理制度
瓦斯超限停电撤人制度第一条采掘工作面及其他地点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CO2浓度达到%时必须停止工作切断电源、撤出人员,并将现场情况汇报矿调度室。
第二条甲烷传感器或便携式瓦斯报警仪发生报警,现场负责人必须负责停止作业,切断电源、负责将人员撤到进风流中并向调度室汇报。
第三条作业人员发现报警要及时通知现场负责人。
现场负责人接到通知后,应立即负责停止作业,切断电源、负责将人员撤到进风流中并向调度室汇报。
第四条瓦斯检查员、安全员经检查瓦斯超限时要与现场负责人组织停电、撤人、汇报工作。
甲烷传感器或便携式瓦斯报警仪、光干涉式甲烷测定器同时检测时,以最高的瓦斯浓度数为基准,确定瓦斯浓度。
第五条任何人不准违反瓦斯超限停电撤人制度,否则按事故追究责任。
瓦斯超限停止作业撤人制度第一条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指令、规程、条例以及有关安全生产的指示和规定。
第二条认真学习规程知识,熟练掌握各种瓦斯检测仪器的使用的方法,并持证上岗。
第三条坚持执行瓦斯巡回检查制度和“一炮三检”制度,作好预防工作,达到有事先知。
第四条熟悉掌握避灾路线和使用自救器。
第五条如果发现以下地点瓦斯超限时,停工撤人:1.总回风巷瓦斯或二氧化碳超过%撤出井下工人。
2.采掘工作面风流中二氧化碳浓度达到%时,必须停工撤人。
3.电动机或开关地点附近20米以内风流中瓦斯达到% 时,必须停止工作,切断电源,撤出人员。
4.采区回风巷、采掘工作面回风巷风流中瓦斯浓度超过1% 时或二氧化碳浓度超过%时,必须撤出人员,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5.采掘工作面及其它巷道内,体积大于立方米的空间内,聚积的瓦斯浓度达到2%时附近20m内必须停止工作,撤出人员。
6.如发现以上情况必须先撤出人员,后向调度室报告按排排放瓦斯措施,进行排放瓦斯。
第六条瓦斯浓度超限撤人的规定1.工作面发生瓦斯浓度超过《煤矿安全规程》规定时,要及时向跟班队长或跟班领导报告,安全员、瓦斯检查员、跟班队长或跟班领导要向调度室汇报瓦斯超限地点及瓦斯浓度情况。
瓦斯超限停止工作、超限处理和从作业场所撤人的制度
瓦斯超限停止工作、超限处理和从作业场所
撤人的制度
瓦斯超限停止工作、超限处理和从作业场所撤人的制度
一、矿井总回风巷或一翼回风巷中瓦斯或二氧化碳浓度超过0.75%时,采区回风巷、采掘工作面回风巷风流中瓦斯浓度超过1.0%或二氧化碳浓度超过1.5%时,即定为瓦斯超限。
二、瓦斯超限时必须立即停止工作,撤出人员并查明原因,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三、当采掘工作面及其它作业地点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
1.0%时,必须停止用电钻打眼;爆破地点附近20米以内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0%时,严禁爆破。
四、当采掘工作面及其它作业地点风流中、电动机或其开关安设地点附近20米以内风流中的瓦斯浓度达到1.5%时,必须停止工作切断电源,撤出人员,进行处理。
五、当采掘工作面及其它巷道内,体积大于0.5立方米的空间内积聚的瓦斯浓度达到2.0%时,附近20米内必须停止工作,撤出人员切断电源,进行处理。
六、对因瓦斯浓度超过规定被切断电源的电气设备,必须在瓦斯浓度降到1.0%以下时,方可通电开动。
七、撤离工作面的人员必须到新风大巷。
八、瓦斯超限地点应支丁、设立警标。
九、通知矿调度室,并通知救护队进行瓦斯排放。
十、在救护队未来之前,把风机、电缆、风筒运到工作地点(进风流区,回风巷不低于10米处)。
十一、救护人员、安全矿长入井排放瓦斯,严禁一风吹,并保证上回风流中有害气体浓度不超过1%。
十二、瓦斯降到1%以下时,加强检查力度,保证作业地点有足够新鲜风流。
十三、分析瓦斯超限原因,制订有效预防措施及矿井年度灾害预防措施和处理计划。
瓦斯超限停电、停产撤人、分析查明原因、追查处理制度
瓦斯超限停电撤人制度第一条采掘工作面及其他地点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CO2浓度达到1.5%时必须停止工作切断电源、撤出人员,并将现场情况汇报矿调度室。
第二条甲烷传感器或便携式瓦斯报警仪发生报警,现场负责人必须负责停止作业,切断电源、负责将人员撤到进风流中并向调度室汇报。
第三条作业人员发现报警要及时通知现场负责人。
现场负责人接到通知后,应立即负责停止作业,切断电源、负责将人员撤到进风流中并向调度室汇报。
第四条瓦斯检查员、安全员经检查瓦斯超限时要与现场负责人组织停电、撤人、汇报工作。
甲烷传感器或便携式瓦斯报警仪、光干涉式甲烷测定器同时检测时,以最高的瓦斯浓度数为基准,确定瓦斯浓度。
第五条任何人不准违反瓦斯超限停电撤人制度,否则按事故追究责任。
瓦斯超限停止作业撤人制度第一条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指令、规程、条例以及有关安全生产的指示和规定。
第二条认真学习规程知识,熟练掌握各种瓦斯检测仪器的使用的方法,并持证上岗。
第三条坚持执行瓦斯巡回检查制度和“一炮三检”制度,作好预防工作,达到有事先知。
第四条熟悉掌握避灾路线和使用自救器。
第五条如果发现以下地点瓦斯超限时,停工撤人:1.总回风巷瓦斯或二氧化碳超过0.8%撤出井下工人。
2.采掘工作面风流中二氧化碳浓度达到1.5%时,必须停工撤人。
3.电动机或开关地点附近20米以内风流中瓦斯达到1.5%时,必须停止工作,切断电源,撤出人员。
4.采区回风巷、采掘工作面回风巷风流中瓦斯浓度超过1%时或二氧化碳浓度超过1.5%时,必须撤出人员,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5.采掘工作面及其它巷道内,体积大于0.5立方米的空间内,聚积的瓦斯浓度达到2%时附近20m内必须停止工作,撤出人员。
6.如发现以上情况必须先撤出人员,后向调度室报告按排排放瓦斯措施,进行排放瓦斯。
第六条瓦斯浓度超限撤人的规定1.工作面发生瓦斯浓度超过《煤矿安全规程》规定时,要及时向跟班队长或跟班领导报告,安全员、瓦斯检查员、跟班队长或跟班领导要向调度室汇报瓦斯超限地点及瓦斯浓度情况。
瓦斯超限停电、停产撤人、分析查明原因、追查处理制度
瓦斯超限停电撤人制度第一条采掘工作面及其他地点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CO2浓度达到 1.5%时必须停止工作切断电源、撤出人员,并将现场情况汇报矿调度室。
第二条甲烷传感器或便携式瓦斯报警仪发生报警,现场负责人必须负责停止作业,切断电源、负责将人员撤到进风流中并向调度室汇报。
第三条作业人员发现报警要及时通知现场负责人。
现场负责人接到通知后,应立即负责停止作业,切断电源、负责将人员撤到进风流中并向调度室汇报。
第四条瓦斯检查员、安全员经检查瓦斯超限时要与现场负责人组织停电、撤人、汇报工作。
甲烷传感器或便携式瓦斯报警仪、光干涉式甲烷测定器同时检测时,以最高的瓦斯浓度数为基准,确定瓦斯浓度。
第五条任何人不准违反瓦斯超限停电撤人制度,否则按事故追究责任。
瓦斯超限停止作业撤人制度第一条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指令、规程、条例以及有关安全生产的指示和规定。
第二条认真学习规程知识,熟练掌握各种瓦斯检测仪器的使用的方法,并持证上岗。
第三条坚持执行瓦斯巡回检查制度和“一炮三检”制度,作好预防工作,达到有事先知。
第四条熟悉掌握避灾路线和使用自救器。
第五条如果发现以下地点瓦斯超限时,停工撤人:1.总回风巷瓦斯或二氧化碳超过0.8%撤出井下工人。
2.采掘工作面风流中二氧化碳浓度达到1.5%时,必须停工撤人。
3.电动机或开关地点附近20米以内风流中瓦斯达到1.5% 时,必须停止工作,切断电源,撤出人员。
4.采区回风巷、采掘工作面回风巷风流中瓦斯浓度超过1% 时或二氧化碳浓度超过1.5%时,必须撤出人员,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5.采掘工作面及其它巷道内,体积大于0.5立方米的空间内,聚积的瓦斯浓度达到2%时附近20m内必须停止工作,撤出人员。
6.如发现以上情况必须先撤出人员,后向调度室报告按排排放瓦斯措施,进行排放瓦斯。
第六条瓦斯浓度超限撤人的规定1.工作面发生瓦斯浓度超过《煤矿安全规程》规定时,要及时向跟班队长或跟班领导报告,安全员、瓦斯检查员、跟班队长或跟班领导要向调度室汇报瓦斯超限地点及瓦斯浓度情况。
瓦斯超限撤人及排放措施
瓦斯超限撤人及排放措施一、瓦斯超限撤人制度为了加强我矿瓦斯治理工作,树立“瓦斯超限就是事故”,“瓦斯事故可控可防”的安全工作理念,确保矿井安全生产,特制定瓦斯超限停电撤人制度。
(一)办公室下设在安全科,由安全矿长高铁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协调和监督工作。
(二)、管理及责任划分瓦斯超限停电撤人工作由矿安全矿长主管,由队和其它职能部门密切配合,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
1、调度室全面负责瓦斯超限停电撤人指挥、协调工作;2、生产技术科负责瓦斯超限停电撤人安全措施的编制、审批、上报工作;3、通风科:负责矿井瓦斯监测监控和日常管理工作;4、安全科:负责瓦斯超限停电撤人措施实施的落实和监督检查工作;5、机电科:负责机电设备管理和停电供电工作;6、各队:具体负责瓦斯超限停电撤人实施工作。
(三)、停电撤人措施1、矿井停电停风时,相关单位必须立即向调度室汇报,若停电停风时间超过10 分钟,调度室立即通知井下所有人员按照避灾路线立即撤到地面;同时通知机电队、通风科值班领导查明原因,制定措施进行处理和抢修,并做好记录。
2、发生停电停风事故后应按下列要求撤人:接到调度室的指令后,由当班带班矿长或班长组织职工撤到地发生停电停风事故后矿井安全第一负责人(带班领导或班组长)、信号工、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坚守岗位,等待调度室的指令,最后离开岗位,撤至地面。
安全部长、井口检身人员清点出井人员,确认出入井人员相符后立即向调度值班汇报。
主井、风井、副井所有人员升井后由通风科负责立即安排设置栅栏、揭示警标、瓦检员负责随时检查井口附近20m内的瓦斯浓度,严禁烟火,严禁人员入内。
(四)、矿井瓦斯排放安全技术措施恢复生产前,按照以下措施先排放瓦斯:1、涉及需要瓦斯排放工作工作面必须由调度室统一指挥,瓦斯检查工按规定检查瓦斯,施工队配合工作,根据排放瓦斯需要随时作好断、送电、撤人等工作。
2、监控值班人员密切关注瓦斯监测监控掘进工作面及回风流瓦斯探头显示情况,并作好记录,发现问题,及时通知调度室值班矿长、通风科、安全科,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瓦斯超限 停电撤人制度
瓦斯超限停电撤人制度1、采掘工作面及其他地点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CO2浓度达到1.5%时必须停止工作切断电源、撤出人员,并将现场情况汇报矿调度室。
2、甲烷传感器或便携式瓦斯报警仪发生报警,现场负责人必须负责停止作业,切断电源、负责将人员撤到进风流中并向调度室汇报。
3、作业人员发现报警要及时通知现场负责人。
现场负责人接到通知后,应立即负责停止作业,切断电源、负责将人员撤到进风流中并向调度室汇报。
4、瓦斯检查员、安全员经检查瓦斯超限时要与现场负责人组织停电、撤人、汇报工作。
甲烷传感器或便携式瓦斯报警仪、光干涉式甲烷测定器同时检测时,以最高的瓦斯浓度数为基准,确定瓦斯浓度。
5、任何人不准违反瓦斯超限停电撤人制度,否则按事故追究责任。
启封密闭恢复盲巷制度1、启封密闭恢复盲巷前,事先由通风科编制专门的安全措施,报矿总工程师批准。
由通风科下达启封密闭通知单,通知单必须写清启封密闭时间、地点,成立由专职通风员、瓦检员、通风工程工、电工组成的启封密闭小组,通风科长任小组负责人现场指挥。
启封密闭墙前按措施在距盲巷回风口10米以外的进风巷中安设局扇,接好并备足风筒至密闭前,瓦斯检查员首先检查密闭墙前的瓦斯浓度,符合《规程》规定后方可进行启封密闭工作。
2、先在密闭墙的上方打开小口,再通过小口检查密闭墙内瓦斯情况。
瓦斯浓度在1%以下,CO在0.0024%以下可扩大墙口。
扩大墙口过程中,随时检查瓦斯等情况,发现瓦斯超限立即停止启封工作,按排放瓦斯措施处理。
在启封密闭过程中,严禁其他无关人员进入密闭巷道,打开密闭后,要及时检查瓦斯情况。
3、启封密闭(或临时密闭)必须由通风科按措施执行。
其他单位不准私自启封。
局部瓦斯的积聚和处理制度通常停风盲巷、顶板冒落空洞、回采面上隅角、低风速的巷道顶板附近以及有瓦斯(含硫化氢)喷出的地方,均易积聚瓦斯。
防止瓦斯积聚的主要措施是加强矿井通风。
矿井通风要做到:采用机械通风,风流要稳定连续;分区通风,且通风系统尽量简单,以便于调节风量,有足够的风量和风速;减少漏风,避免循环风;掘进巷道的局部通风,风筒末端要靠近工作面,放炮时不能停止通风等。
瓦斯超限停止作业撤人制度
矿井发现瓦斯事故征兆采取针对性的撤人制度根据灵媒总发2013年69号文件内容要求,红岩煤业矿井一通三防发现瓦斯事故征兆要采取以下有针对性的撤人制度(1)、总回风巷瓦斯或二氧化碳超过0.75%撤出井下工人。
(2)、采掘工作面风流中二氧化碳浓度达到1.5%时,必须停工撤人。
(3)、电动机或开关地点附近20米以内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5%时,必须停止工作,切断电源,撤出人员。
(4)、采区回风巷、采掘工作面回风巷风流中瓦斯浓度超过1%时或二氧化碳浓度超过1.5%时,必须撤出人员,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5)采掘工作面及其它巷道内,体积大于0.5立方米的空间内,聚积的瓦斯浓度达到2%时, 附近20m内必须停止工作,撤出人员。
(6)如发现以上情况必须先撤出人员,然后向调度室报告, 通风科制定排放瓦斯措施,按措施进行处理瓦斯隐患工作。
瓦斯浓度超限撤人的规定1.工作面发生瓦斯浓度超过《煤矿安全规程》规定时,要及时向跟班队长或跟班领导报告,安全员、瓦斯检查员、跟班队长或跟班领导要向调度室汇报瓦斯超限地点及瓦斯浓度情况。
2.由当班跟班队长或跟班领导、瓦检员带领工人按《瓦斯避灾路线》中制定避灾路线进行撤退。
3.由当班电工切断工作面风流、回风流中电气设备电源。
掘进工作面瓦斯超过3.0%时,要切断局部通风机电源,在掘进巷道入口1米处设置栅栏,悬挂禁止入内牌板。
4.当瓦斯浓度超过《煤矿安全规程》规定,而小于3.0%时,由调度室值班人员通知安全科、通风科,制定安全措施,对瓦斯浓度超限区域控制风流排放瓦斯;当瓦斯浓度超过3.0%时,制订安全排放瓦斯措施,报总工程师时批准后,由安全科、通风科安排人员进行处理。
矿井发现瓦斯事故征兆采取针对性的撤人制度山西灵石国泰红岩煤业有限公司。
瓦斯超限停电撤人安全措施
背景介绍
为确保瓦斯超限停电撤人方案在紧急情况下的有效实施,某矿编制了相应的应急预案,并定期进行演练。
演练过程
定期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演练,以提高应急响应能力。
效果评估
通过应急预案的编制和演练,有效提高了该矿应对瓦斯事故的能力,降低了事故发生时的影响。
应急预案
制定应急预案,明确在紧急情况下各岗位的职责和操作流程。
瓦斯泄漏
在停电过程中,应特别注意瓦斯的泄漏问题。加强对瓦斯抽放系统的监测和维护,确保其密封性和正常运行。如发现泄漏现象,应立即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
通风不畅
停电时,通风设施可能无法正常运行。为确保空气流通,应提前采取措施如开启应急通风设备,确保矿井内的空气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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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撤离过程中,人员可能会因为混乱、恐慌等情况而受伤。应加强安全教育,让员工了解撤离时的注意事项和安全常识,同时配备必要的急救设备和药品。
收集相关资料
根据收集的资料,识别出停电撤人过程中可能出现的潜在风险,如设备故障、人员受伤等。
识别潜在风险
对识别出的潜在风险进行详细分析,评估其对停电撤人方案的影响程度及后果。
分析风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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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电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风险及防范措施
电力设备故障
为确保停电过程的顺利进行,应定期对电力设备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行。同时,准备好备用电源和发电设备,以应对突发情况。
为确保所有员工都已安全撤离,应制定详细的撤离计划和责任制度。在撤离过程中,各级管理人员应做好协调和指挥工作,确保人员有序、迅速地撤离。
人员受伤
撤离不彻底
撤人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风险及防范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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瓦斯超限停电撤人方案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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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全技术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瓦斯超限停电撤人的措施(标准版)Technical safety means that the pursuit of technology should also include ensuring that peoplemake mistakes瓦斯超限停电撤人的措施(标准版)为了加强我矿瓦斯治理工作,树立“瓦斯超限就是事故”,“瓦斯事故可控可防”的安全工作理念,确保矿井安全生产,特制定瓦斯超限停电撤人安全措施。
一、成立领导组织机构组长:何继生副组长:敖生涯邓世忠黄盛文张学亮成员:梁冬谷黄地生聂小林聂吉坤陈国华陈武祥谢长根袁炎顺何明周及各施工队负责人办公室下设在安全生产调度室,由谢长根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协调和监督工作。
二、科室管理及责任划分瓦斯超限停电撤人工作有矿方安全生产调度室主管,有施工队和其它职能部门密切配合,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
1、安全生产调度室全面负责瓦斯超限停电撤人指挥、协调工作;2、地测防治水:负责瓦斯超限停电撤人安全措施的编制、审批、上报工作;3、通防部:负责瓦斯超限停电撤人措施实施和日常业务管理工作;4、安全部:负责瓦斯超限停电撤人措施实施的监督检查落实工作;5、生产技术部:负责瓦斯超限停电撤人措施组织实施、贯彻落实;6、机电部:负责瓦斯超限停电撤人机电设备管理和供电安全;7、施工队:具体负责瓦斯超限停电撤人实施工作;三、停电撤人措施(1)矿井供电双回路停电造成各井停风时,首先各井应立即起动自备电源,自备电源必须能满足通风、排水、提升,自备电源司机必须坚守工作岗位,如有故障必须立即向调度值班汇报。
(2)矿井停电停风时,必须向调度室汇报,若停电停风时间超过10分钟,各井所有人员必须按照避灾路线立即撤到地面;同时通知机电队、通风部值班领导查明原因,制定措施进行处理和抢修,并做好记录。
(3)发生停电停风事故后应按下列要求撤人:①接到调度室的指令后,由当班带班矿长或班长组织职工撤到地面。
②发生停电停风事故后矿井安全第一负责人(带班领导或班组长)、信号工、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坚守岗位,等待调度室的指令,最后离开岗位,撤至地面。
③发生停电停风事故后,变电站值班人员要立即向主管领导请示,迅速切断井下生产设备所用电源。
④安全部长、井口检身人员清点出井人员,确认出入井人员相符后立即向调度值班汇报。
⑤主井、风井、副井所有人员升井后由通风部负责立即安排设置栅栏、揭示警标、瓦检员负责随时检查井口附近20m内的瓦斯浓度,严禁烟火,严禁人员入内。
四、加强瓦斯检测监控1、瓦斯管理必须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中对瓦斯浓度的规定,并根据我矿具体情况及上级部门规定做如下要求:(1)各采掘工作面回风流中的瓦斯或二氧化碳浓度超过0.79%时,瓦检员或调度监控员必须立即报矿总工程师,查明原因,进行处理;其浓度达到0.79%时,必须立即停止工作,撤出井下所有人员。
(2)各采掘工作面回风流中的瓦斯浓度达到0.79%或二氧化碳浓度达到1.5%,都必须停止工作,撤出人员,并报矿总工程师,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3)掘进工作面体积大于0.5m3的空间中,瓦斯浓度达到2.0%时,必须停止工作,撤出人员,切断电源,进行处理。
(4)已停止运转的局部通风机,在恢复通风前,必须先检查瓦斯,证实停风区中瓦斯浓度不超0.79%,并且二氧化碳浓度不超过1.5%时,同时检查局部通风机及其开关附近10m以内风流中瓦斯浓度不超过0.5%,方可启动局部通风机。
否则,必须按规定排放瓦斯。
2、矿井因停电或检修等原因,造成局部通风机停止运转,通防部必须制订恢复通风、排放瓦斯措施和送电的安全措施并按规定贯彻执行。
⑴局部通风机的恢复,排放瓦斯和送电程序是:由变电站先给各井局部通风机送电,启动通风机前,必须由调度室根据瓦斯监控数据都不超限,方可通知地面向井下送电。
恢复正常通风后,所有受到停风影响的各井的掘进工作面,都必须经过瓦斯检查人员检查,证实无危险后,方可恢复工作。
所有安装电动机及其开关地点附近20m的巷道内,瓦斯浓度都在0.79%以下、二氧化碳浓度在1.5%以下时,方可开动电器设备,恢复生产。
⑵局部通风机因故停止运转,在恢复通风前,必须首先检查瓦斯浓度,只有停风区中最高瓦斯浓度不超过0.79%和最高二氧化碳浓度不超过1.5%时,同时检查局部通风机及其开关10m内风流中瓦斯浓度不超过0.5%时,方可开动局部通风机,恢复正常通风。
停风区中瓦斯浓度超过0.79%或二氧化碳浓度超过1.5%,必须采取安全措施,控制风流排放瓦斯。
停风区中瓦斯浓度或二氧化碳浓度超过3%时,必须制定安全排放瓦斯措施,报矿总工程师批准后,组织人员进行排放瓦斯。
在排放瓦斯过程中,必须根据平面风向在排放措施中明确规定各井口附近停电撤人范围。
3、临时停工掘进工作面,不得停风,否则必须切断井下及井口20米内电源,设置栅栏,揭示警标,严禁人员进入,并向矿调度室报告。
4、每班瓦斯检查人员不必须经有资质部门专门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瓦检员必须携带便携式光学甲烷检测仪和便携式甲烷检测仪。
矿长、矿总工程师、爆破工、采掘区队长、通风科长、工程技术人员、班组长、流动电钳工下井时,必须携带便携式甲烷检测仪。
安全监测工必须携带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或便携式光学甲烷检测仪,禁止使用不合格的瓦检仪。
5、瓦斯检查员必须按规定检查瓦斯,严禁存在假检、漏检现象发生。
6、瓦检员必须严格执行瓦斯巡回检查制度和请示报告制度,并认真填写瓦斯班报。
每次检查的结果,都必须记入瓦斯检查班报手册和检查地点的记录牌上,并通知现场工作人员。
瓦斯浓度超限时,必须立即责令工作面人员停止工作,切断电源,并把人员撤到安全地点。
同时报矿调度室,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瓦检员要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
7、瓦斯日报必须送矿长、矿总工程师审阅,对重大的通风、瓦斯问题,应制定措施布置有关人员处理。
8、在井上、下安全地点设置监控分站。
通过甲烷传感器、主要设备开停传感器、CO传感器、温度传感器、风速传感器、馈电状态传感器来实现对全矿各地点进行自动监控,以提高矿井的防灾、抗灾能力。
为保证安全监控系统的正常运行,特做如下要求:⑴掘进工作面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中,必须对安全监控设备的种类、数量、位置、以及控制区域等做出明确规定,并绘制布置图,必须符合规定。
⑵煤矿安全监控设备之间必须使用专用阻燃电缆或光缆连接,严禁与调度电话电缆或动力电缆等共用。
⑶安全监控设备的供电电源必须取自被控制开关的电源侧,严禁接在被控开关的负荷侧。
⑷安全监控设备必须定期进行调试、校正,每月至少一次。
甲烷传感器等监测设备,每7天必须使用标准气样和空气样调校1次。
每7天必须对甲烷超限断电功能进行测试。
安全监控设备发生故障时,必须及时处理,在故障期间必须有安全措施。
⑸每天必须检查安全监控设备及电缆是否正常,使用光学瓦斯检定器与甲烷传感器进行对照,误差不得超过规定。
⑹矿井安全监控系统中心必须实时监控全部掘进工作面瓦斯浓度变化及被控设备的通、断电状态。
矿井安全监控系统的监测日报必须每天报矿长、总工程师审阅。
甲烷传感器的报警浓度为0.75%、断电浓度0.75%、复电浓度0.75%以下和断电范围为掘进工作面及其回风流中所有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
五、预防瓦斯事故1、瓦斯爆炸的三个条件:⑴瓦斯浓度瓦斯爆炸有一定的浓度范围,我们把在空气中瓦斯遇火后能引起爆炸的浓度范围称为瓦斯爆炸界限。
瓦斯爆炸界限为5%~16%。
当瓦斯浓度低于5%时,遇火不爆炸,但能在火焰外围形成燃烧层,当瓦斯浓度为9.5%时,其爆炸威力最大(氧和瓦斯完全反应);瓦斯浓度在16%以上时,失去其爆炸性,但在空气中遇火仍会燃烧。
瓦斯爆炸界限并不是固定不变的,它还受温度、压力以及煤尘、其它可燃性气体、惰性气体的混入等因素的影响。
⑵引火温度瓦斯的引火温度,即点燃瓦斯的最低温度。
一般认为,瓦斯的引火温度为650℃~750℃。
但因受瓦斯的浓度、火源的性质及混合气体的压力等因素影响而变化。
当瓦斯含量在7%一8%时,最易引燃;当混合气体的压力增高时,引燃温度即降低;在引火温度相同时,火源面积越大、点火时间越长,越易引燃瓦斯。
高温火源的存在,是引起瓦斯爆炸的必要条件之一。
井下抽烟、电气火花、违章放炮、煤炭自燃、明火作业等都易引起瓦斯爆炸。
所以,在有瓦斯的矿井中作业,必须严格遵照《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
⑶氧的浓度实践证明,空气中的氧气浓度降低时,瓦斯爆炸界限随之缩小,当氧气浓度减少到12%以下时,瓦斯混合气体即失去爆炸性。
这一性质对井下密闭的火区有很大影响,在密闭的火区内往往积存大量瓦斯,且有火源存在,但因氧的浓度低,并不会发生爆炸。
如果有新鲜空气进入,氧气浓度达到12%以上,就可能发生爆炸。
2、预防瓦斯爆炸的措施:⑴防止瓦斯积聚。
所谓瓦斯积聚是指局部瓦斯浓度超过2%,体积超过0.5m3的现象。
为了防止瓦斯积聚,每一矿井必须从生产技术管理上尽量避免出现盲巷,临时停工地点不准停风,并加强通风系统管理,严格执行瓦斯检查制度,及时安全地处理积聚瓦斯。
⑵防止瓦斯引燃。
防止瓦期引燃的措施是严禁和杜绝一切火源;严格管理和控制生产中可能发生的火、热源、防止它的产生或限制其引燃瓦斯的能力。
因而严禁携带烟草和点火物品下井。
矿灯应完好,否则不得发放,应爱护矿灯,严禁拆开,敲打,撞击;加强电气设备管理和维护,采用防爆型电气设备,井下供电还应做到无鸡爪子,无羊尾巴,无明接头,坚持局扇使用风电、瓦斯电闭锁。
⑶防止瓦斯爆炸范围扩大。
万一发生爆炸,应使灾害限制在尽可能小的范围,并尽可能减少损失,为此通风系统力求简单,严禁存在不合理通风。
3、矿井瓦斯排放安全技术措施工作面停风时间较长,工作面内极易造成瓦斯聚积超限。
为做到安全、及时、有效地排放瓦斯,特制定以下安全措施,望有关单位认真贯彻执行。
⑴涉及需要瓦斯排放工作工作面必须由调度室统一指挥,瓦斯检查工按规定检查瓦斯,施工队配合工作,根据排放瓦斯需要随时作好断、送电、撤人等工作。
⑵监控值班人员密切关注瓦斯监测监控掘进工作面及回风流瓦斯探头显示情况,并作好记录,发现问题,及时通知调度室值班矿长、通防科、安全科,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⑶在启动局扇风机排放瓦斯前,必须由瓦斯检查工先检查局扇风机附近10米以内的瓦斯浓度,确定瓦斯浓度在0.5%以下,方准启动局扇风机进行瓦斯排放。
⑷瓦斯排放工作严格按各井《瓦斯排放安全措施》实施。
⑸各井掘进工作面排放瓦斯,严禁“一风吹”。
⑹参加瓦斯排放人员及所有协助人员严禁穿化纤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