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灾高危单位消防评估规程(山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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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评估导则(2021年)

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评估导则(2021年)

When the lives of employees or national property are endangered, production activities are stopped to rectify and eliminate dangerous factors.(安全管理)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评估导则(2021年)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评估导则(2021年)导语:生产有了安全保障,才能持续、稳定发展。

生产活动中事故层出不穷,生产势必陷于混乱、甚至瘫痪状态。

当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危及职工生命或国家财产时,生产活动停下来整治、消除危险因素以后,生产形势会变得更好。

"安全第一"的提法,决非把安全摆到生产之上;忽视安全自然是一种错误。

第一条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意见》(国发[2011]46号),建立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评估制度,规范消防安全评估工作,特制定本导则。

第二条容易造成群死群伤火灾的下列单位是火灾高危单位:(一)在本地区具有较大规模的人员密集场所;(二)在本地区具有一定规模的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单位;(三)火灾荷载较大、人员较密集的高层、地下公共建筑以及地下交通工程;(四)采用木结构或砖木结构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五)其他容易发生火灾且一旦发生火灾可能造成重大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单位。

火灾高危单位的具体界定标准由省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结合本地实际确定,并报省级人民政府公布。

第三条火灾高危单位应每年按要求对本单位消防安全情况进行一次评估,并在每年度12月10日前将评估报告报当地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备案。

第四条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评估的内容:(一)建筑物和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合法性情况;(二)制定并落实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情况;(三)依法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专(兼)职消防管理员、自动消防系统操作人员情况,组织开展防火检查、防火巡查以及火灾隐患整改情况;(四)员工消防安全培训和“一懂三会”知识掌握情况,消防安全宣传情况,定期组织开展消防演练情况;(五)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设置配置以及完好有效情况,消防控制室值班及自动消防系统操作人员持证上岗情况;(六)电器产品、燃气用具的安装、使用及其线路、管路的敷设、维护保养情况;(七)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保持畅通情况,防火分区、防火间距、防烟分区、避难层(间)及消防车登高作业区域保持有效情况;(八)室内外装修情况,建筑外保温材料使用情况,易燃易爆危险品管理情况;(九)依法建立专职消防队及配备装备器材情况,扑救火灾能力情况;(十)受到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行政处罚和消防安全不良行为公布情况,对监督检查发现问题整改情况;(十一)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专(兼)职消防管理员确定、变更,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定期检查评估,消防设施维护保养落实并定期向当地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报告备案情况;(十二)单位结合实际加强人防、物防、技防等火灾防范措施情况;(十三)单位年内发生火灾情况。

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评估细则

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评估细则
档案未建立的扣3分,档案不全的扣0.5分,档案信息未及时更新的扣0.5分,档案信息未及时录入互联网消防公众服务平台的扣0.5分。
第二项:
建筑防火设施方面
(15分)
5
建筑防火间距、消防车通道、消防车登高作业区域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及保持情况。(5分)
★建筑防火间距、消防车道、消防车登高作业区域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的直接判定为差,并扣5分,有1项不符合的扣1分;占用防火间距的、消防车通道、消防车作业区域的每处扣2分;
8
建筑防烟分区、防排烟系统设置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及完好有效情况。(2分)
擅自改变防烟分区产生火灾隐患的每处扣1分;挡烟垂壁等防烟设施损坏的每处扣0.5分。
9
利用物联网技术实行消防安全远程监控等技防措施情况。(加分项)
单位联网消防安全远程监控系统的,加1分;采取其他加强火灾防控能力的技防措施,加1分。
第三项:
★未依法建立专职消防队的直接判定为差,并扣5分;未依法建立志愿消防队的扣2分;未开展训练的扣3分;队员能力不能达标的扣2分。
21
专职消防队、志愿消防队装备器材情况。(5分)
专职消防队、志愿消防队装备器材不达标的每种器材扣1分。
22
制定本单位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及定期演练情况。(5分)
未制定预案的扣3分;★未进行预案演练的直接判定为差,并扣5分;未定期演练的扣2分
建筑消防设施设备方面
(15分)
10
按照国家、地方、行业标准设置消防设施器材情况。(5分)
★旅馆、公共娱乐场所、商店未按标准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或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直接判定为差,并扣5分;其它单位未按标准设置自动消防设施的每项扣3分,未按规定设置。(2分)
28
消防安全评估及向当地公安消防部门报告备案情况。(4分)

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评估标准【最新版】

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评估标准【最新版】

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评估标准一、火灾高危单位判定标准本标准所称火灾高危单位(以下简称单位),是指下列发生火灾容易造成人身重大伤亡或者财产重大损失的单位:(一)建筑面积超过1万平方米的商场、市场、会堂、公共展览馆、博物馆、图书馆、档案馆等场所,地下建筑面积超过2000平方米的商场、市场,建筑面积超过2000平方米或者设置在地下的建筑面积超过500平方米的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二)建筑总面积超过3万平方米,综合经营购物、餐饮、休闲、娱乐、住宿、会议、展览等三个以上项目的公众聚集场所;(三)床位数超过200个的宾馆、饭店、医院、养老院、福利院,床位数超过1000个的寄宿制学校,座位数超过3万个的体育场、座位数超过3000个的体育馆;(四)单个厂房或者车间建筑面积超过2500平方米而且同一工时用工人数超过100人的劳动密集型企业;(五)总容积超过1000立方米的甲、乙类易燃气体的生产、充装、储存、销售企业,总储量超过1万立方米的甲、乙类易燃液体的生产、充装、储存、销售企业,建筑面积超过5000平方米且具有甲、乙类可燃固体、可燃纤维的生产、加工、储存企业;(六)建筑高度超过50米的办公楼、电力调度楼、邮政楼、电信楼、广播电视楼、财贸金融楼等的使用单位;(七)采用木结构或者砖木结构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八)省人民政府公安机关规定或者设区的市人民政府认为应当列入火灾高危单位管理的其他单位。

二、评估内容(一)消防安全合法性1、单位使用的建筑物、场所,应遵守消防技术标准和监督管理规定,应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依法审核、验收、竣工验收消防备案合格,并取得相关法律文书。

2、属于公众聚集场所的单位,应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依法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合格,并取得相关法律文书。

3、建筑物或场所的实际使用情况应符合消防技术规范要求,与消防验收、竣工验收备案、消防安全检查时确定的使用性质相符。

(二)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制定1、单位应根据生产、使用、经营、储运等环节的实际,制定相关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打印或装订成册,并及时修订。

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评估导则(试行)

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评估导则(试行)

公消〔2013〕60号关于印发《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评估导则(试行)》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消防总队: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意见》(国发〔2011〕46号),部消防局研究制定了《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评估导则(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公安部消防局2013年3月7日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评估导则(试行)第一条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意见》(国发[2011]46号),建立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评估制度,规范消防安全评估工作,特制定本导则。

第二条容易造成群死群伤火灾的下列单位是火灾高危单位:(一)在本地区具有较大规模的人员密集场所;(二)在本地区具有一定规模的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单位;(三)火灾荷载较大、人员较密集的高层、地下公共建筑以及地下交通工程;(四)采用木结构或砖木结构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五)其他容易发生火灾且一旦发生火灾可能造成重大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单位。

火灾高危单位的具体界定标准由省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结合本地实际确定,并报省级人民政府公布。

第三条火灾高危单位应每年按要求对本单位消防安全情况进行一次评估,并在每年度12月10日前将评估报告报当地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备案。

第四条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评估的内容:(一)建筑物和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合法性情况;(二)制定并落实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情况;(三)依法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专(兼)职消防管理员、自动消防系统操作人员情况,组织开展防火检查、防火巡查以及火灾隐患整改情况;(四)员工消防安全培训和“一懂三会”知识掌握情况,消防安全宣传情况,定期组织开展消防演练情况;(五)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设置配置以及完好有效情况,消防控制室值班及自动消防系统操作人员持证上岗情况;(六)电器产品、燃气用具的安装、使用及其线路、管路的敷设、维护保养情况;(七)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保持畅通情况,防火分区、防火间距、防烟分区、避难层(间)及消防车登高作业区域保持有效情况;(八)室内外装修情况,建筑外保温材料使用情况,易燃易爆危险品管理情况;(九)依法建立专职消防队及配备装备器材情况,扑救火灾能力情况;(十)受到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行政处罚和消防安全不良行为公布情况,对监督检查发现问题整改情况;(十一)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专(兼)职消防管理员确定、变更,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定期检查评估,消防设施维护保养落实并定期向当地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报告备案情况;(十二)单位结合实际加强人防、物防、技防等火灾防范措施情况;(十三)单位年内发生火灾情况。

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评估导则(正式)

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评估导则(正式)

编订:__________________单位:__________________时间:__________________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评估导则(正式)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Mechanism To Make The Personnel In The Organization Operate According To The Established Standards And Reach The Expected Level.Word格式 / 完整 / 可编辑文件编号:KG-AO-3258-67 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评估导则(正式)使用备注:本文档可用在日常工作场景,通过对管理机制、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机构进行设置固定的规范,从而使得组织内人员按照既定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操作,使日常工作或活动达到预期的水平。

下载后就可自由编辑。

第一条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意见》(国发[2011]46号),建立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评估制度,规范消防安全评估工作,特制定本导则。

第二条容易造成群死群伤火灾的下列单位是火灾高危单位:(一)在本地区具有较大规模的人员密集场所;(二)在本地区具有一定规模的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单位;(三)火灾荷载较大、人员较密集的高层、地下公共建筑以及地下交通工程;(四)采用木结构或砖木结构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五)其他容易发生火灾且一旦发生火灾可能造成重大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单位。

火灾高危单位的具体界定标准由省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结合本地实际确定,并报省级人民政府公布。

第三条火灾高危单位应每年按要求对本单位消防安全情况进行一次评估,并在每年度12月10日前将评估报告报当地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备案。

第四条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评估的内容:(一)建筑物和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合法性情况;(二)制定并落实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情况;(三)依法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专(兼)职消防管理员、自动消防系统操作人员情况,组织开展防火检查、防火巡查以及火灾隐患整改情况;(四)员工消防安全培训和“一懂三会”知识掌握情况,消防安全宣传情况,定期组织开展消防演练情况;(五)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设置配置以及完好有效情况,消防控制室值班及自动消防系统操作人员持证上岗情况;(六)电器产品、燃气用具的安装、使用及其线路、管路的敷设、维护保养情况;(七)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保持畅通情况,防火分区、防火间距、防烟分区、避难层(间)及消防车登高作业区域保持有效情况;(八)室内外装修情况,建筑外保温材料使用情况,易燃易爆危险品管理情况;(九)依法建立专职消防队及配备装备器材情况,扑救火灾能力情况;(十)受到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行政处罚和消防安全不良行为公布情况,对监督检查发现问题整改情况;(十一)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专(兼)职消防管理员确定、变更,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定期检查评估,消防设施维护保养落实并定期向当地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报告备案情况;(十二)单位结合实际加强人防、物防、技防等火灾防范措施情况;(十三)单位年内发生火灾情况。

山东省《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评估规程》DB37_T 2409-2013

山东省《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评估规程》DB37_T 2409-2013

ICS13.220.01C 80 DB37 山东省地方标准DB37/T 2409—2013目次前言 (Ⅲ)1 范围 (1)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3 术语和定义 (1)4 评估内容 (2)4.1 消防安全合法性 (2)4.2 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制定 (2)4.3 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落实 (4)4.4 建筑防火、疏散逃生设施 (9)4.5 消防控制室及消防设施、器材 (9)4.6 标识 (11)4.7 电器产品、燃气用具 (11)4.8 室内装修、建筑外保温材料 (12)4.9 专职、志愿消防队 (12)4.10 其他消防安全技术防范措施 (12)4.11 火灾公众责任险 (12)4.12 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自我评估 (12)5 评估程序 (13)5.1 总则 (13)5.2 评估项目 (13)5.3 资料审查 (13)5.4 现场检查 (14)5.5 对照判定 (16)6 判定标准 (16)6.1 总则 (16)6.2 判定项目分类 (16)6.3 直接判定 (17)6.4 综合判定 (17)7 评估报告 (18)附录A(资料性附录) 消防安全评估报告格式 (19)附录B(资料性附录) 消防安全评估检查记录 (24)前 言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山东省公安消防总队提出。

本标准由山东省消防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山东省公安消防总队防火监督部。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张元祥、盖永兴、陈兵、韩晓杰、黄凤梅、孙厚杰、李智勇、王然、王延清、王琳。

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评估规程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评估的内容、程序及判定标准。

本标准适用于消防安全评估机构对山东省范围内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体系及运行情况的评估及火灾高危单位的消防安全自我评估。

其他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参照执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评估细则

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评估细则

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评估细则前言近年来,火灾事故频发,为了减少火灾的发生,降低火灾对人民生命财产的损失,各级政府和部门对火灾安全进行了重视。

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评估是保障消防安全的重要手段之一。

为了提高火灾高危单位的消防安全,制定了本文档,旨在为单位提供科学、规范、有效的消防安全评估细则。

一、概述1.1 定义火灾高危单位是指各类企事业单位中,容易发生火灾和其火灾后果严重的单位,包括但不限于宾馆酒店、商场超市、学校医院、文化娱乐场所、地下商场、办公楼等高人流、高密度、复杂性较大的场所。

1.2 目的本文档的目的是为火灾高危单位提供一份科学、规范、有效的消防安全评估细则,以提高单位的消防安全水平,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本文档主要包括消防基本情况、消防水源、消防设施和防火管理四个方面。

1.3 适用范围本文档适用于各类企事业单位中的火灾高危单位。

对于不适用于本文档的单位,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消防安全评估。

二、消防基本情况2.1 建筑概况建筑概况是消防安全评估的基础,包括建筑类型、建筑高度、建筑面积、建筑结构和材料等。

建筑概况对消防安全评估的结果有重要影响。

2.2 灭火水源灭火水源是消防安全评估中不可缺少的一条,主要包括室内消火栓、室外消火栓和消防水池等,灭火水源的配置和数量对于及时有效地灭火和控制火灾影响极为重要。

三、消防水源3.1 消防设施消防设施是消防安全评估的重要内容之一,包括自动火灾报警系统、消火栓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防烟排烟系统等等,消防设施的完善和安装布局对火灾预防和控制起到重要作用。

3.2 消防车道消防车道是消防安全评估中不可缺少的一项内容,主要包括道路坡度、道路弯角和车行性能等方面,消防车道的畅通和车辆通行能力极大地影响了消防队伍的灭火速度和灭火效果。

四、防火管理4.1 安全管理安全管理是防火工作的重要内容,包括制定消防设施管理计划、制定人员疏散预案、组织开展消防安全知识宣传教育等等,消防安全管理的强弱和实施情况也是评估消防安全的重要指标。

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评估导则(标准版)

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评估导则(标准版)

(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评估导则(标准版)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评估导则(标准版)第一条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意见》(国发[2011]46号),建立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评估制度,规范消防安全评估工作,特制定本导则。

第二条容易造成群死群伤火灾的下列单位是火灾高危单位:(一)在本地区具有较大规模的人员密集场所;(二)在本地区具有一定规模的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单位;(三)火灾荷载较大、人员较密集的高层、地下公共建筑以及地下交通工程;(四)采用木结构或砖木结构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五)其他容易发生火灾且一旦发生火灾可能造成重大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单位。

火灾高危单位的具体界定标准由省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结合本地实际确定,并报省级人民政府公布。

第三条火灾高危单位应每年按要求对本单位消防安全情况进行一次评估,并在每年度12月10日前将评估报告报当地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备案。

第四条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评估的内容:(一)建筑物和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合法性情况;(二)制定并落实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情况;(三)依法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专(兼)职消防管理员、自动消防系统操作人员情况,组织开展防火检查、防火巡查以及火灾隐患整改情况;(四)员工消防安全培训和“一懂三会”知识掌握情况,消防安全宣传情况,定期组织开展消防演练情况;(五)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设置配置以及完好有效情况,消防控制室值班及自动消防系统操作人员持证上岗情况;(六)电器产品、燃气用具的安装、使用及其线路、管路的敷设、维护保养情况;(七)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保持畅通情况,防火分区、防火间距、防烟分区、避难层(间)及消防车登高作业区域保持有效情况;(八)室内外装修情况,建筑外保温材料使用情况,易燃易爆危险品管理情况;(九)依法建立专职消防队及配备装备器材情况,扑救火灾能力情况;(十)受到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行政处罚和消防安全不良行为公布情况,对监督检查发现问题整改情况;(十一)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专(兼)职消防管理员确定、变更,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定期检查评估,消防设施维护保养落实并定期向当地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报告备案情况;(十二)单位结合实际加强人防、物防、技防等火灾防范措施情况;(十三)单位年内发生火灾情况。

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评估规程0929

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评估规程0929

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评估规程1 范围本规程规定了本公司对火灾高危单位进行消防安全评估所依据的规范、基本工作程序及评估报告的主要内容。

2 参考规范与文件下列规范与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规程的引用而成为本规程的条款:1.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2.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3.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4.人民防空工程设计防火规范(GB50098-2009)5.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GB 50067-97)6.飞机库设计防火规范(GB 50284-2008)7.火力发电厂与变电所设计防火规范(GB50229-2006)8.石油天然气工程设计防火规范(GB 50183-2004)9.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 50160-2008)10.村镇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39-90)11.消防控制室通用技术要求(GB25506-2010)12.消防联动控制系统(GB16806-2006)13.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16-98)14.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084-2001)2005年版15.气体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370-2005)16.防火窗(GB 16809-2008)17.防火门(GB 12955-2008)18.防火卷帘(GB14102-2005)19.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50140-2005)20.干粉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 50347-2004)21.泡沫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 50151-2010)22.卤代烷1211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J 110-87)23.卤代烷1301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163-92)24.二氧化碳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 50193-93)2010年版25.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084-2001)2005年版26.固定消防炮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338-2003)27.水喷雾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 50219-95)28.民用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50736-2012)29.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50019-2003)30.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 50057-2010)31.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2006)32.输油管道工程设计规范(GB 50253-2003)33.输气管道工程设计规范(GB 50251-2003)34.电子计算机房设计规范(GB50174-2008)35.电子工业洁净厂房设计规范(GB50472-2008)36.洁净厂房设计规范(GB50073-2001)37.石油库设计规范(GB50074-2002)38.小型石油库及汽车加油站设计规范(GB 50156-92)39.35~110kV变电所设计规范(GB 50059-92)40.10KV以下变电所设计规范(GB 50053-94)41.乙炔站设计规范(GB 50031-91)42.氧气站设计规范(GB 50030-2007)43.发生炉煤气站设计规范(GB 50195-94)44.小型火力发电厂设计规范(GB 50049-94)45.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供用电安全规范(GB 50194-93)46.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 50058-92)47.烟花爆竹工厂设计安全规范(GB 50161-2009)48.地下及覆土火药炸药仓库设计安全规范(GB 50154-2009)49.地下铁道设计规范(GB 50157-2003)50.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166-2007)51.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61-2005)52.气体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63-2007)53.泡沫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81-2006)54.玻璃幕墙工程技术规范(JGJ 102-2003)55.商店建筑设计规范(JGJ 48-88)56.档案馆建筑设计规范(JGJ25-2000)57.文化馆建筑设计规范(JGJ41-87)58.电影院建筑设计规范(JGJ58-2008)59.图书馆建筑设计规范(JGJ38-99)60.剧场建筑设计规范(JGJ57-2000)61.旅馆建筑设计规范(JGJ62-90)62.水利水电工程设计防火规范(SDJ 278-90)63.装卸油品码头防火设计规范(JTJ237-99)64.邮电部建筑防火设计标准(YD 5002-94)65.铁路工程设计防火规范(TB10063-2007)66.山东省地方标准: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评估规程(DB37/T 2409-2013)67.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民用建筑防排烟技术规程(DGJ 08-88-2008)68.江苏省工程建设标准:商业建筑设计防火规范(DGJ32/J67-2008)除国家规范之外,根据不同项目的功能特殊性还需依据相关专业领域的国家标准进行消防安全评估;根据项目选址的不同还需依据项目所在地的地方规范进行消防安全评估。

消防评估

消防评估

• d) 、是否设立消防安全重点部位 并落实管理措施; • e) 、 是否依法明确消防安全责 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及消防工 作职能部门,并传达到单位每名 员工;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 全管理人确立或变更后是否及时 报告当地公安机关消防机构;专 (兼)职消防管理人员数量是否 满足单位的经营规模和消防工作 强度要求,是否培训合格、持证 上岗: • f) 、 合用建筑中的各单位是否履 行消防安全职责;
确定评估对象和采用的法律、 法规、消防技术标准。
资料审查
现场检查
对照判定
综合分析评估,形成评估结论出具 报告。
基本检查内容分类
按要素重要性分为以下类别: 1、关键项(A):本标准第4章规定的重要条款,是单位消防安全管理 中的关键要素。 2、重要项(B):本标准第4章中除关键以项外作出规定的条款,是单 位消防安全管理中的一般要素。 3、一般项(C):主要是指有关技术标准中带有“宜”、“不宜”、 “可”要求的非强制性条文规定的内容,是消防安全管理中的一般 要素。 4、不符合项:单位的消防安全状况不能满足评估标准具体条款的要求。 5、有缺陷:单位的消防安全状况偏离评估标准具体条款的要求,影响单 位的消防安全。
一、资料审查评估要点
评估要素的内容有以下重点评估要点: • 1、建筑和场所的消防合法性; • 2、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制定; • 3、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落实; • 4、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 • 5、室内装修、建筑外墙保温材料; • 6、专职、志愿消防队; • 7、维修保养档案; • 8、火灾公众责任险。
抽 查 测 试(二)
• 3、对消防设施、器材完好有效情况的检查,按照下列要求进行: • a) 检查消防供配电设施运行及消防控制室所有自动消防系统、联动设 备的运行、控制和显示情况,检查消防电话通话情况、火灾应急广播的 播放情况; • b) 现场抽查消防设施运行情况: • 1)火灾自动报警系统:选择不同回路进行抽查,每个回路至少抽查 3个探测器、1处手动报警按钮、1个火灾显示盘、1个火灾警报装置和1 处消防电话; • 2)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全数检查报警阀:至少抽取1个报警 阀,.在最不利点进行末端放水检查,查看压力表显示:查看水流指示 器、压力开关和消防水泵的动作情况及反馈信号;测量自开启末端试水 装置至消防水泵投入运行的时间; • 3)消防水源:查看消防水池、消防水箱水量,消防水箱出水管阀门 是否常开;

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评估规程

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评估规程

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评估规程一、概述火灾高危单位是指可能发生严重火灾的单位,如化工厂、加油站、地铁车站、大型商场、医院等。

为了确保这些单位的消防安全,需要进行消防安全评估。

消防安全评估的目的是发现和解决单位存在的火灾隐患,提高单位的消防安全水平,减少火灾的发生,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二、评估内容1.单位概述对被评估单位的性质、规模、建筑结构、使用情况等基本情况进行概述,以便于后续评估工作的开展。

2.消防设施设备查看单位是否配备了必要的消防设施和设备,如消防水源、灭火器、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疏散通道、逃生设备、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等,是否正常使用,维护保养是否到位。

3.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分析被评估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消防责任制是否完善,是否有有效的应急预案和演练,是否定期开展消防安全培训,是否制定了明确的消防安全管理计划。

4.火灾隐患对被评估单位存在的火灾隐患进行详细排查,如电线老化、违章用火、易燃易爆危险品存放、消防通道堆放杂物、应急照明不足等,以及火灾风险评估和应对措施。

5.防火物资储存评估单位的防火物资储存情况,包括储存位置是否合适、储存方式是否正确、防火物资品种是否齐全等,以及储存管理是否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三、评估标准1.消防设施和设备要求被评估单位按照国家相关标准,配备并维护完好必要的消防设施和设备。

消防设施和设备的数量、类型、布局等要满足被评估单位的消防安全需求。

2.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要求被评估单位制定并严格执行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确保消防安全责任到人,制定有效应急预案和演练,并进行不定期的消防安全培训和演练。

3.火灾隐患排查和整改要求被评估单位进行全面排查自身存在的火灾隐患,及时采取整改措施,保障消防安全。

4.防火物资储存要求被评估单位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储存完备必要的防火物资,并制定储存管理制度和清点登记,确保防火物资安全有效。

四、评估报告1.评估结论根据评估项内容,形成评估结论:符合要求、部分符合要求、不符合要求。

2014年3月3日下午_消防安全评估管理规定(1)

2014年3月3日下午_消防安全评估管理规定(1)

• 相应罚则:129号令规定 “承接业务未依法与委托人签订消防技术服
务合同的”处1万元以下罚款。
第三章
• 第十四条【工作原则】 谁负责的原则。 •
评估机构职责
评估机构要对委托单位提供的资料保密,对
评估结论的科学性、公正性、准确性负责。认真贯彻谁评估、谁签字、
129号令规定: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出具的书面结论文件应当由技术负 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并加盖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印章。
长期保存。
• 第二十条 评估机构应当于每月10日前,通过省公安厅消防局建立
的社会公众消防服务平台系统,将上一个月完成的消防安全评估服 务项目目录以及出具的书面结论文件予以备案。
第四章
• 第二十一条
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消防机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
和本规定,结合日常消防监督检查工作,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消
许可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责令停止执业或者吊销相应资质证 书。
第四章
监督管理
• 第二十五条 评估机构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三年内不得 再次申请消防安全评估资质: • (一)隐瞒真实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消防安全评 估机构资质证书的;
• (二)以欺骗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资质证书的;
• (三)因消防安全评估不全面或者错误,造成被评估项 目发生重大以上火灾事故的。
下罚款)
(五)未按规定建立和保管消防技术服务档案的;(处1万以下罚款) (六)泄露委托人技术秘密和商业秘密的,未造成严重后果的;
(七)指派无相应资格人员从事社会消防技术服务活动的 。(处1-2万罚款)
第四章
监督管理
• 第二十三条 评估机构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暂停执业,并限期改 正,整改时间不超过六个月: • (一)年度审核不合格的; • (二)出具虚假消防安全评估报告,未造成严重后果的; • (三)转让或者出借资质证书、转包评估项目或者违法分包评估 项目的;(处1-2万罚款) • (四)冒用资质、资格或签名,超出资质证书确定的业务范围从 事消防安全评估活动的; (处1-2万罚款)

最新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评估导则(试行)

最新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评估导则(试行)

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评估导则(试行)公消〔2013〕60号关于印发《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评估导则(试行)》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消防总队: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意见》(国发〔2011〕46号),部消防局研究制定了《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评估导则(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公安部消防局2013年3月7日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评估导则(试行)第一条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意见》(国发[2011]46号),建立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评估制度,规范消防安全评估工作,特制定本导则。

第二条容易造成群死群伤火灾的下列单位是火灾高危单位:(一)在本地区具有较大规模的人员密集场所;(二)在本地区具有一定规模的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单位;(三)火灾荷载较大、人员较密集的高层、地下公共建筑以及地下交通工程;(四)采用木结构或砖木结构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五)其他容易发生火灾且一旦发生火灾可能造成重大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单位。

火灾高危单位的具体界定标准由省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结合本地实际确定,并报省级人民政府公布。

第三条火灾高危单位应每年按要求对本单位消防安全情况进行一次评估,并在每年度12月10日前将评估报告报当地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备案。

第四条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评估的内容:(一)建筑物和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合法性情况;(二)制定并落实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情况;(三)依法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专(兼)职消防管理员、自动消防系统操作人员情况,组织开展防火检查、防火巡查以及火灾隐患整改情况;(四)员工消防安全培训和“一懂三会”知识掌握情况,消防安全宣传情况,定期组织开展消防演练情况;(五)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设置配置以及完好有效情况,消防控制室值班及自动消防系统操作人员持证上岗情况;(六)电器产品、燃气用具的安装、使用及其线路、管路的敷设、维护保养情况;(七)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保持畅通情况,防火分区、防火间距、防烟分区、避难层(间)及消防车登高作业区域保持有效情况;(八)室内外装修情况,建筑外保温材料使用情况,易燃易爆危险品管理情况;(九)依法建立专职消防队及配备装备器材情况,扑救火灾能力情况;(十)受到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行政处罚和消防安全不良行为公布情况,对监督检查发现问题整改情况;(十一)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专(兼)职消防管理员确定、变更,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定期检查评估,消防设施维护保养落实并定期向当地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报告备案情况;(十二)单位结合实际加强人防、物防、技防等火灾防范措施情况;(十三)单位年内发生火灾情况。

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自我评估办法

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自我评估办法

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自我评估办法一、引言火灾高危单位是指在火灾事故中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环境污染的单位,包括大型商场、宾馆、娱乐场所、学校、医院、高层建筑等。

为了提高火灾高危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水平,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本文提出了一套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自我评估办法。

二、评估目的1. 提高火灾高危单位的消防安全意识,强化消防安全主体责任。

2. 发现火灾隐患,及时整改,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

3. 提高火灾高危单位的火灾应对能力,确保人员安全疏散和火灾扑救。

4. 促进火灾高危单位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提升消防安全管理水平。

三、评估内容1. 组织结构与责任(1)评估火灾高危单位是否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组织机构,明确各级领导和部门的消防安全职责。

(2)评估火灾高危单位是否配备专职或兼职消防管理人员,负责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3)评估火灾高危单位是否定期组织消防安全培训和演练,提高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和应急能力。

2. 消防设施与设备(1)评估火灾高危单位的消防设施是否符合国家消防技术规范要求,包括自动报警系统、自动灭火系统、疏散指示标志等。

(2)评估火灾高危单位的消防设备是否完好,定期进行维护保养,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3)评估火灾高危单位是否定期进行消防设施设备检查,及时发现和整改安全隐患。

3. 消防安全管理(1)评估火灾高危单位是否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包括消防安全责任制、消防安全巡查制度、消防安全培训制度等。

(2)评估火灾高危单位是否定期进行消防安全巡查,及时发现和整改火灾隐患。

(3)评估火灾高危单位是否制定火灾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提高火灾应对能力。

4. 消防安全宣传与教育(1)评估火灾高危单位是否定期开展消防安全宣传与教育活动,提高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和应急能力。

(2)评估火灾高危单位是否在公共场所设置消防安全警示标志,提醒公众注意消防安全。

(3)评估火灾高危单位是否与当地消防部门合作,共同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活动。

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评估细则(与附件1放一起)

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评估细则(与附件1放一起)

跟附件1放一起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评估细则(评分表)单位名称(盖章):评估时间: 2015年月日评估成绩:评估项目评估内容评估标准评估方法扣分情况及原因检查消除火灾隐患的能力(30分)1、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负责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明确单位员工岗位消防责任(4分)。

①未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的扣2分;②未明确单位员工岗位消防责任,每发现1人扣1分,扣完为止。

①现场核查消防安全管理人并提问;②每个岗位随机抽查1名员工并提问。

公共娱乐场所至少要抽查8名员工,具体为1名具体负责消防安全的保安部经理、2名保安、2名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3名服务员。

现场提问各岗位具体消防职责。

无消防控制室的,再抽2名服务人员。

③被抽查人员统一集中笔试,了解明确落实岗位消防责任情况。

2、单位每月进行一次全面防火检查,并填写检查记录(8分)。

①未每月开展防火检查的扣8分;②检查记录不符合要求的扣2分。

查阅防火检查记录。

3、单位每日进行防火巡查,并确定巡查的人员、内容、部位和频次;公众聚集场所在营业期间应当至少每二小时进行一次防火巡查(8分)。

①未按要求开展防火巡查的扣8分,②巡查记录不符合要求的扣2分。

查阅防火巡查记录。

4、单位员工每天班前、班后检查本岗位消防安全(2分)。

单位员工未在班前、班后进行检查的,每发现1人扣0.5分,扣完为止。

①检查第1项检查考评方法抽查的人员;②查看员工工作记录(无记录的现场提问),在班前、班后应该注意哪些消防安全事项,进行用火、用电、用油、用气等方面的检查情况。

5、单位防火检查、巡查发现的火灾隐患,检查巡查人员立即督促整改,当场整改不了的,要报告消防安全管理人,制定整改计划,明确整改措施、整改时限,限期消除,并采取防范措施,确保整改期间的安全(8分)。

①单位检查巡查发现的火灾隐患未整改或未制定整改计划的,每处扣2分;②现场检查发现存在火灾隐患,每发现一处扣2分。

扣完为止。

①查阅防火检查巡查记录及火灾隐患整改报告或通知;②实地检查。

消防安全评估管理规定

消防安全评估管理规定
的消防安全评估活动及其管理活动适用本规定。
• 省公安厅消防局对省内依法执业的消防安全评估机 构实施资质许可。各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对评估机
构及消防安全评估工作实行监督管理。
第一章 总 则
• 第三条 [评估业务范畴] 消防安全评估活动包括
区域消防安全评估、社会单位消防安全评估、特 殊消防设计方案安全评估,以及消防法律法规、 消防技术标准、火灾隐患整改、消防安全措施等 方面的咨询、评估活动。
第三章 评估机构职责
• 第十三条【签订合同】 评估机构应当使用全省统一合同范本 与委托单位签订技术服务合同,明确评估对象和范围,以及双 方权利、义务和责任。
• 《社会消防技术服务管理规定》(公安部129号令)规定“消防技术服 务机构承接业务,应当与委托人签订消防技术服务合同,并明确项目 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应当具备相应的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消防技术 服务机构不得转包、分包消防技术服务项目。”
第三章 评估机构职责
• 第十二条 【基本原则】 评估机构必须取得省公安厅消防局 颁发的消防安全评估资质证书,并在资质证书确定的业务 范围内从事评估活动。
• 从事消防安全评估的人员必须取得相应的资格证书。
• 相应罚则:《社会消防技术服务管理规定》(公安部129号令)规 定“未取得资质,擅自从事社会消防技术服务活动的”及“冒用其 他社会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名义从事社会消防技术服务活动的”处2 万以上3万以下罚款。
第四章 监督管理
• 第二十四条 评估机构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停止执业: • (一)资质条件发生变化,不能满足消防安全评估资质条件
的; • (二)暂停执业整改期间继续从事消防安全评估活动或整改
后仍达不到要求的; • (三)连续两年年度审核不合格的; • (四)出具虚假消防安全评估报告,造成严重后果的; • (五)因消防安全评估不全面或者错误,造成被评估项目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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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II
DB37/T 2409—2013
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评估规程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评估的内容、程序及判定标准。 本标准适用于消防安全评估机构对山东省范围内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体系及运行情况的评估及火 灾高危单位的消防安全自我评估。其他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参照执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4 评估内容
4.1 消防安全合法性 4.1.1 单位使用的建筑物、场所,应遵守消防技术标准和监督管理规定,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依法审核、 验收、竣工验收消防备案合格,并取得相关法律文书。 4.1.2 属于公众聚集场所的单位,投入使用、营业前应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检查合格,并取得相关法律 文书。 4.1.3 建筑物或场所的实际使用情况应符合消防技术规范要求,与消防验收、竣工验收备案、投入使用 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时确定的使用性质相符。
艺项目的公共建筑使用单位,地下建筑面积超过 2000 m2 的商场、市场; c) 床位数超过 200 个的宾馆、饭店、医院、养老院、福利院,床位数超过 1000 个的寄宿制学校,
座位数超过 30000 个的体育场、座位数超过 3000 个的体育馆; d) 单个厂房或车间建筑面积超过 2500 m2 且同一工时用工人数超过 100 人的从事纺织、鞋帽、玩具、
食品、药品、电子、家具等产品生产、加工的劳动密集型企业; e) 建筑高度超过 50 m 的办公楼、电力调度楼、电信楼、广播电视楼、财贸金融楼等的使用单位;
1
DB37/T 2409—2013
f) 采用木结构或砖木结构的全国和省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收藏全国或省重点保护文物的公共博物 馆、档案馆;
g) 设计规模中型以上甲、乙类易燃气体或液体的生产企业,总容量超过 10000 m3 的甲、乙类易燃 液体或总容量超过 1000 m3 的液化烃储存企业,建筑面积超过 5000 m2 的甲、乙类可燃固体、可 燃纤维生产、加工、储存企业,生产、储存、销售、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品的 3 级以上重大危险源 企业;
4.1 消防安全合法性 ................................................................ 2 4.2 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制定 ............................................ 3 4.3 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落实 ............................................ 4 4.4 建筑防火、疏散逃生设施 ........................................................ 9 4.5 消防控制室及消防设施、器材 .................................................... 9 4.6 标识 ......................................................................... 11 4.7 电器产品、燃气用具 ........................................................... 11 4.8 室内装修、建筑外保温材料 ..................................................... 12 4.9 专职、志愿消防队 ............................................................. 12 4.10 其他消防安全技术防范措施 .................................................... 12 4.11 火灾公众责任险 .............................................................. 12 4.12 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自我评估 ............................................ 12 5 评估程序 ......................................................................... 13 5.1 总则 ......................................................................... 13 5.2 评估项目 ..................................................................... 13 5.3 资料审查 ..................................................................... 13 5.4 现场检查 ..................................................................... 14 5.5 对照判定 ..................................................................... 16 6 判定标准 ......................................................................... 16 6.1 总则 ......................................................................... 16 6.2 判定项目分类 ................................................................. 16 6.3 直接判定 ..................................................................... 17 6.4 综合判定 ..................................................................... 17 7 评估报告 ......................................................................... 18 附录 A(资料性附录) 消防安全评估报告格式 ........................................... 19 附录 B(资料性附录) 消防安全评估检查记录 ........................................... 24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火灾高危单位 本标准所称火灾高危单位(以下简称单位),是指下列发生火灾容易造成人身重大伤亡或财产重大损 失的单位: a) 建筑面积超过 10000 m2 的商场、市场、会堂、展览馆以及综合经营购物、餐饮、休闲、娱乐、
客房、会议、展览等 3 个以上项目的公众聚集场所; b) 建筑面积超过 2000 m2 的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经营地下建筑面积超过 500 m2 歌舞娱乐放映游
ICS 13.220.01 C 80
DB 37
山东省地方标准
DB37/T 2409—2013
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评估规程
2013 - 10 - 22 发布 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3 - 11 - 20 实施 发布DB37/T 2409 Nhomakorabea2013
目次
前言 ................................................................................ Ⅲ 1 范围 ..............................................................................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 1 3 术语和定义 ........................................................................ 1 4 评估内容 .......................................................................... 2
明确包括责任部门、责任人和职责、设施登记、施工人员资格、用火用电审批程序、检查部位和内容、 检查工具、防护措施、发现问题处置程序等内容,根据实际建立用火、用电审批、实施人员、监护措施、 处置措施等内容的工作记录并保存。 4.2.9 易燃易爆危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制度
明确包括责任范围和职责、火灾与故障处置程序、报告程序、工作交接、值班人数和资质要求等内容, 建立值班记录并保存。 4.2.6 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
明确包括责任部门、责任人和职责、设备登记、保管及维护管理要求等内容,建立设施、设备的维护 管理台账、记录并保存。 4.2.7 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明确包括火灾隐患认定、处理、报告和整改监控流程、整改责任和防护措施等内容,建立火灾隐患登 记、整改记录并保存。 4.2.8 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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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37/T 2409—2013
4.2 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制定 4.2.1 总则
单位应根据生产、使用、经营、储运等环节的实际,制定相关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打印 或装订成册,并及时修订。 4.2.2 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明确包括责任部门、责任人和职责、频次、培训对象(包括特殊工种及新员工)、培训形式、培训要 求、培训内容、考核办法等内容。 4.2.3 防火巡查、检查制度
h) 省人民政府公安机关规定或设区的市人民政府认为应列入火灾高危单位管理的其他单位。 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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