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电子商务在中国的发展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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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电子商务在中国的发展状况
作者:庄再雷
来源:《新西部下半月》2008年第03期
【摘要】保险电子商务是保险公司把保险业务与电子商务相结合的产物。保险电子商务具有虚拟性、直接性、无纸化交易、时效性强的特点。改变了投保人的投保方式、支付方式和索赔方式。中国保险行业的电子商务正从萌芽阶段走向发展阶段。
【关键词】保险;电子商务;中国
一、我国保险电子商务的现状
1、保险电子商务概述
保险电子商务包含两个层次的含义:从狭义上讲,保险电子商务是指保险公司或新型的网上保险中介机构通过互联网为客户提供有关保险产品和服务的信息,并实现网上投保、承保等等保险业务,直接完成保险产品的销售和服务,并由银行将保费划入保险公司。从广义上讲,保险电子商务还包括保险公司内部基于Internet技术的经营管理活动,对公司员工和代理人的培训,以及保险公司之间以及保险公司与公司股东、保险监管、税务、工商管理等机构之间的信息交流活动。
网络给保险公司的经营方式描绘了一幅画卷。保险公司可以通过网络来推销自己的产品和服务,投保人可以通过在网络上查询各个保险公司的险种、保费、保单利益以及公司的信誉状况等,做出适合的选择。保险公司设有专门的咨询设备和咨询人员,投保人有任何疑问,都可以通过电话或者E—mail进行咨询,决定投保时,可以通过网络进行保险邀约,填写电子保单,并将保费划入保险公司的银行账户。经保险公司核保之后,即可得到与保险公司签订的电子保险合同。当被保险人发生保险事故,保险公司出险时,可以通过电子账户进行保险金额的给付。
保险电子商务具有虚拟性、直接性、无纸化交易、时效性的特点。
2、保险电子商务的主要商业模式
从世界范围看,电子商务商业模式可以分为BTOB、BTOC、CTOC、CTOB四大类,其中第一、二两类己经成为电子商务发展的主流模式并为大众所熟知,而第三、四类模式在国内外虽都处在初步的探索阶段,但近来的实践己显示了它们强大的生命力,具有良好的发展前景。
由于保险业务发展较快加之其与众不同的特点,保险电子商务的具体模式演进迅速,变化繁
多。目前,每一大类保险电子商务模式都有一些切合保险业特点的表现形式。
3、我国保险电子商务的现状
中国的保险电子商务起步于2002年,发展至今,电子商务的框架己经搭建起来,10%的网站实现了网上销售,保险公司在利用网络为客户和代理人提供服务方面也积累了一些经验,中国保险行业的电子商务正在从萌芽阶段走向发展阶段。
早在1997年,中国保险学会和北京维信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就已经共同发起成立了我国第一家保险网站—中国保险信息网(),同年11月28日,由中国保险信息网为新华人寿公司促成的国内第一份网上保险单,标志着我国保险业迈入网络的大门。
2000年3月9号,国内推出首家电子商务保险网站—“网险”(),该网站由太保北京分公司与朗络电子商务公司合作开发,真正实现了“网上投保”。为了解决网上支付问题,朗络公司与国内外数家银行建立了广泛的业务联系,顾客可以使用中国银行长城信用卡、工商银行牡丹信用卡、建行龙卡以及VISA、Master card、AE等信用卡在网上实现支付。
2000年8月15日,太平洋保险电子商务网站()建立,标志着中国保险
业第一个贯通全国、联接全球的保险网络诞生。
2000年8月18日,中国第一家以保险为核心的,融证券、信托、银行、资产管理、企业年金等多元金融业务为一体的紧密、高效、多元的综合金融服务集团——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正式启用一站式综合理财网站PA18(),平安大步进入电子商务。
二、我国保险电子商务的发展方向
1、我国保险网站的四种模式
(1)保险公司自己开发的网站。这类网站主要在于推广自己公司的险种,例如泰康在线、网上太保等。这类网站以公司为背景,有实体支撑,应该说它们是保险电子商务的主力军。但PA18电子商务的种类,却并不仅限于保险产品,还涉及到了证券和银行产品。因此
PA18似乎更接近于金融和保险产品的综合性标准网站。
(2)专业财经网站或综合门户网站开辟的保险频道。其目的在于满足其消费群的保险需
求,例如和讯的保险频道正是他们为增加网上的财经内容而开设的。
(3)独立保险网。也称第三方网站,他们不属于任何保险公司或附属于某大型网站,他
们是为保险公司、保险中介、客户提供技术平台的专业互联网技术公司。
(4)保险经纪人网站。这类网站代表有易保和网险,但两者之间也有不同,易保似乎更倾向于卖技术,而网险则更侧重于卖产品。
2、我国保险电子商务的发展方向
(1)网上销售模式。实行网上销售的最好模式应当是经纪人网站。对于单个的保险公司网站来说,只能提供本公司的产品,客户要进行比较必须逐个访问各家公司网站。而经纪人网站则可提供多个商家的保险产品与价格,站在客户的立场,帮助客户进行比较和选择,同时可以利用自己的人才、技术或政策优势为客户设计合身的保险方案,制定最佳的风险管理计划,协助客户投保、为客户解答保险过程中的疑难问题,甚至协助索赔。作为客户的代言人和消费顾问,为保险商家提供一个开放式的销售平台,建立保险大超市,降低保险公司营运成本,这是经纪人网站的一大优势。这种保险商品网上“购物中心”式的经营模式最大的优势是可以让投保人在足不出户、不面对任何保险代理人的情况下在网上货比三家,选择适合自己的保险产品
或自己喜欢的保险代理人。
(2)网上销售险种。从险种的角度分析,适合网上销售的险种应该是那些核保简单、手续简便的险种。譬如一些个人健康、意外险、家财险、车险、货运险以及小规模的个体工商户财产险和部分责任险等。而那些需要搜集大量的资料或看账承保或进行实地考察的险种,如工程险、财产险等则不适宜进行网上销售。
网络保险产品都是比较容易标准化的简单产品,但这并不是一成不变的。从保险公司角度看,在网络上提供简单的标准化产品比较容易,在技术上要求不高,在网络保险市场发展的初期比较适用。但从上网者角度看,我国网民中有90%不足30岁,这些人年轻、容易接受新事物,也许复杂一点的东西更容易得到他们的注意。在这方面美国林肯金融集团为我们提供了经验,他们开发的网络年金产品e Annuity说明复杂的保险产品也可以在网络上销售。
三、我国发展保险电子商务的对策
1、尽快出台电子商务交易法规,完善《保险法》
“新经济”的快速发展要求新的思维方式、经营模式和交易形式的出现,迫切需要一套适应新经济发展需要的统一的市场准入和竞争的规则出台,网络保险的萌芽和发展需要有一套法规规范网上保险业务经营行为。电子商务作为一种新的经营模式,是一种复合的商务交易活动,如何制定一套适应这种掺杂着复杂的、良莠不齐的电子商务企业的市场规则成为电子商务发展的当务之急。网络保险促使《保险法》修正和完善,以规范通过互联网实施的各种保险业务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