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音乐中感受美、表现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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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音乐中感受美、表现美
作者:张璇
来源:《读写算》2014年第43期
音乐来源于生活,又表现生活。学生是祖国的未来,是时代的号手,音乐对于他们来说,不是专业名词,不是空泛的理论,因此,音乐教育,不应将学生束缚在狭小的由音符组成的抽象、枯燥的世界里,束缚在课堂书本里,而应展现音乐与生活的有机联系.因此,感受美,表现美,才是音乐教育的核心话题。
对于中学生而言,在一定程度上,音乐艺术主要还不是一门知识,而是一种内心体验,一种音乐审美愉悦的体验,而没有亲身参与到音乐活动之中的人,是不可能获得这样一种体验的。因此,音乐教学过程,应该是一个在教师启发和指导下学生参与体验音乐的过程,没有学生主体的参与,就难有真正的音乐教学。
音乐艺术在很大程度上说就是那种“只能意会,不可言传”的东西,仅凭教师口头传授,而没有学生的亲身参与和体验,哪怕是音乐知识、音乐技能技巧,学生也是很难真正理解和掌握的,更不用说对音乐作品的欣赏与再创作了。只有当学生参与到音乐活动之中,与音乐融为一体,自己主动地去探寻、领悟、体验时,对音乐知识技能的真正理解和掌握,特别是对音乐的欣赏与创造,才会成为可能。
音乐是情感艺术,音乐给人情感的移入比其他艺术有力得多,能更直接更有力地进入人的情感世界。审美教育从本质上讲是一种情感教育。情感,是音乐审美过程中最活跃的心理因素,是音乐审美感受的动力和中介。在音乐教学中牢牢地把握住情感性原则,不时点燃学生的情感火花,会有效地打开学生的心灵之窗,使其在情绪的勃发与激动中,享受美感,陶冶淑性。
师生之间和谐的情感交流是音乐教学优化审美功效的重要标志。艺术不能容忍说教,审美不能依靠灌输,施教者与受教者凭借音乐审美媒介交流审美信息,这里没有智力教育和道德教育那种权威性和强迫性,教学双方完全是一种平等的关系。建立这种良好教与学的关系的关键在于施教者,音乐教师应把感情的纽带首先抛向学生,创造一种平等民主,相互交流的教学气氛。
音乐作为人类最主要的精神食粮,人们之所以需要它,是因为它能够给人以愉悦,以享受,能使人在精神上产生愉悦和美感。可以说,审美愉悦性,是音乐艺术的本质特征之一。正是因为音乐具有愉悦性,人们才可能在心情舒畅的前提下去主动参与音乐审美活动。所以说,保持学生的良好心境,使学生充分感受音乐的愉悦,这既是音乐教学能否获得成功的一个前提条件,也是音乐教学的目的之一。
下面谈谈自己如何利用各种教学手段,把美育溶入日常教学中:
一、美育在歌唱教学中的体现
歌唱给予学生的美也是多方面的,首先它具备了旋律、节奏、和声等音乐之美,更重要的是,歌唱能使学生体验音乐之美,并参于到创造音乐之美的活动中去,使学生在实践中获得音乐美感。在合唱中,学生还会体验到和声美,声音的和谐美。音乐之美激发了学生的想象力。歌曲又是综合的艺术,它还包括了文学、音韵的美,以及歌词中的思想、意境等诸多美学价值。歌唱应是表现音乐美的最佳途径,《乐府传声》强调“欲求乐之本者,先从人声始。”6我国古代唱论也提到“丝不如竹,竹不如肉。”可见人的歌喉是最纯洁、最卓越的乐器。歌唱在学校美育中的地位和作用是其他形式所无法替代的。
二、美育在旋律节奏中的渗透
音乐是时间性、动态性最强的艺术,而它的时间性、动态性又是通过节奏反映出来的。节奏是音乐的语言要素,是音乐的骨架,是音乐赖以生存的基矗培养儿童的节奏感是发展儿童音乐才能的重要内容之一。因此,在教学中应重视对学生节奏感的培养,为他们提供大量的随音乐合拍动作的机会,进行节奏训练,不仅可发展其音乐才能,还可在感受旋律节奏美的同时,得到美的享受,受到美的熏陶感染。如:在训练四分音符和八分音符的节奏时,可用拍手、拍肩、拍桌、拍腿来练习。亦可用打击乐将学过的歌曲演奏一番,可使学生在演奏中深刻地感受其节奏美。
三、多媒体教学对美育的推动
美是客观存在的。音乐除了声音的美之外,形式美也是至关重要的,因为它能被人的感官所接受。如在教冼星海《黄河大合唱》的第七首《保卫黄河》时,通过放映多媒体演唱录像,使学生从形象、色彩、音乐旋律等视觉和听觉方面如身临其境,强烈地感受到乐曲磅礴的气势和中国人民奋起斗争的英雄形象,从心灵深处受到美的教育、美的熏陶,进而热爱美、追求美,也就会更加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生活,并为这种美好的生活而奋斗。
四、创造育人环境所起的美育作用
要使少年儿童健康成长,培育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一代新人,除在课堂教学中进行美育渗透外,还要努力创造一个良好的课外育人环境,最大限度地发挥音乐的育人作用,使音乐的美育渗透由课内向课外延伸。在校领导的支持下,我组建了实验中学合唱团。经过长期严格的训练,学生的音乐素质得到了普遍提高,形成了班班有歌手,处处有歌声的生机勃勃景象!
五、寓德育于音乐艺术美之中
作为美育手段之一的音乐教育,它对于陶冶情操、品行修养,树立正确的审美观起到独特的作用,教师应紧紧抓旋律、节奏、音色、拍子、曲式、和声等音乐要素所塑造的形象,诱导学生进入歌(乐)曲意境,抒发美好的情感。让学生在理解美、表现美、鉴赏美中培养高尚的情操和道德。
在学唱《国歌》时,除了让学生了解它的歌词意义、时代背景、作者生平外,更要抓住歌曲中号角式的呼喊,再三强调的“前进”,后半起的急切呐喊及三连音的运用等音乐本身的特点,既准确地表现了歌曲,又激起对祖国无比热爱之情,进而树立时代责任感。同学们在演唱时严肃、自豪、情感真挚,可谓是情不自禁,寓理于情、情理交融。
总之,美育在音乐教学中的渗透不是抽象的理论,也并非口头的承诺,而是一种实实在在的实践,只有认真研究并抓好我们的日常教育工作之点滴,方能全面提高学生的素质。这是一项长期的艰苦的事业,我们必须要下大的决心,尽大的努力,认真去做好这项工作,音乐教师应努力去追求,去创造。真正去实现美育教育在音乐中的渗透,实现美育在素质教育中的渗透。把我们的学生培养成富有埋想、心灵纯洁、品德高尚、身心健康的跨世纪的一代新人!